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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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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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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花

Summary:

旧文重发
吴雩再也不养狗了。

Work Text:

天放晴了。

毒辣辣的太阳火烧般烤着皮肤,一站到外面就有种刺痛,街边的小商贩们不顾要煎出烤肉的温度,纷纷开了摊,卖吃的卖玩的,吆喝声不断。

吴雩开了窗户,窗户临街,那些吆喝声就传进屋里,他探头到窗外检查绳子,才刚下完雨,绳子就干了,雨水蒸发得无影无踪,像他和步重华养过的狗,是只德牧,名字也叫德牧,抱过来的时候就是只成年狗,没几年就死了,尸体火化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有一小盒骨灰。

绳子上也有点灰,是雨从天空中带下来的灰尘,吴雩没有扫下它们,他慢腾腾地走到床前,双手一扬拆下被套,抱着被子晾到那根绳子上,风一吹,被子轻轻地摆。

软绵绵的被子扫到吴雩的脸上,轻飘飘的,像被猫蹭过,猫的尾巴高高翘起,扫着他的脸走过去,有点痒。

“喵。”

吴雩低头,把猫抱起来,右手从上往下抚摸柔顺的猫毛,这只猫也是他和步重华一起养的,是只狸花,名字也叫狸花,是只成年猫,现在还活着。

猫和狗是同一时间养起来的,他们的毛发颜色很相近,当时的救助站负责人极力推荐,他们便把一猫一狗都带了回去,想着增添些乐趣。

一开始的时候,猫狗会打架,狗的体型很大,狸花猫也是战斗好手,谁都打不过谁。后来相处久了,就和谐许多,窝在一起睡觉,互相舔毛,咬尾巴玩,德牧健壮,狸花灵巧,他们那时候没想过猫和狗的以后。

直到德牧率先离开。

威风凛凛的大狗仿佛一下子就老了,行动迟缓后很快寿终正寝,只剩下狸花,对着空旷的房子喵喵叫。

步重华是前四年走的。

执行公务意外身亡,小小的骨灰盒,吴雩抱着它,葬在陵园,墓碑上的照片是身穿警服一脸严肃的模样,往日里的和歹徒搏斗、皱着能夹住个苍蝇的眉头开会、套上围裙做饭,一切都历历在目。

就像没想过他们的狗那么早就老死,吴雩也从没想过他和步重华之间,会是他殿后。

吴雩是三年前走的。

走的时候,行李并不多,20寸的行李箱都没装满,那些品质牌子的衣服都被留了下来,跟他一起走的只有夜市上十块钱一打的破T恤,和几条长裤,外加一双穿在脚上的作战靴。

“唉,吴雩啊,你真要回去?”

机场里,送别他的人很多,宋局拉着女儿宋卉,许局,南城分局和北桥分局当天不值班的同事,全来了,围着吴雩。

回到云滇,是吴雩考虑许久做出的决定。

“咱们津海多好,直辖市,靠海,海鲜便宜,物价不高,最重要的是人热情,你这一走,我们再见你可就不容易啦。”

“是啊小吴哥,你不想我们吗?步支队长还在——哎呦!”

过去的同事被旁人给了一拐子提醒,龇牙咧嘴找对方“算账”,和局里每天吵吵闹闹的日子没什么不同,看着这一幕,吴雩漆黑的瞳孔闪烁出光点,又很快消失,静静地摇了摇头,“不了,云滇本来就是我的家乡,步重华不在这,我留津海也没什么意思。”

众人讪讪地面向吴雩,宋局尤其恨铁不成钢,这么个人才,凭他的功绩再熬几年就又能升了,却主动辞去公安系统职务,回到云滇,任谁都会觉得可惜。

但吴雩执意要回去,没人拦得住他。

“一年前步重华走了,现在你也要走,一下子就像失去了两个孩子,”宋局叹了口气,这几年他越发苍老,头发白了一大片,满是皱纹的手重重地拍了拍吴雩的肩膀,“人老了,就爱看孩子们好好的,你想回云滇就回去,回去也要好好的,多跟我们联系。”

吴雩点头,别过一张张不舍的面孔,飞机划过蓝天,拽出长长的白线,跨越大半个中国,一转眼就到了云滇。

辞去公安职务,吴雩也有自己的想法。

他早年在缅甸,打打杀杀受伤不断,九死一生拼出来的传奇卧底,那些伤损了他的根基,尤其近年来年纪渐长,津海靠近海边,海风一吹他就浑身疼,步重华在时身体像个大火炉,可以温暖他,步重华走了,只剩下冷冷的被单,暖气烧得再旺也填补不了人的空缺。

虽说作为领导不用每个案子都下一线,但也总有动武的机会,跟年轻的时候相比,现在身体差了太多。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步重华不在了。

他到云滇的消息瞒不过林炡,没几天林炡就来了,带着几个手下的情报人员,那些年轻人一听说是画师,就兴奋地两眼放光,死活要跟来,一路上叽叽喳喳讨论画师的模样,可真见到了,却发现他们的画师身材如此单薄,仿佛风一吹就会消失。

吴雩也挺稀奇,画师的事迹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居然还有人这么崇拜他,不过稀奇过后,就什么也没有了,换作步重华还活着,他说不定会拉着人问问,兴许还能给他们讲讲课。

那天吴雩告别林炡,慢吞吞地往回走,当作散步,他住在一个相当有人气儿的小区,居民楼老旧,没有电梯,顶层五层要一步步爬上去,声控灯时好时坏,尤其是五楼,要使劲跺脚才会亮。

吴雩使劲跺了跺脚。

只有四楼的灯闻声亮起,五楼仍然一片漆黑,他借着楼下的灯光,伸手掏出手机点亮手电筒,对准钥匙孔,弯下腰,钥匙插进去。

门开了,他无声地叹了口气。

“你要跟到什么时候?”

他啪地打开屋里的灯。

灯光泄出,这时候楼道里的声控灯也应景地好了,一下子亮起来,照出半截楼梯上一个高大健壮的身影。

这人吴雩认识,不知道名字,是跟林炡一起过来的年轻人之一。

年轻人瞬间涨红了脸,哑巴似的张开嘴,半晌说不出话。

“回去吧。”

吴雩不再理会他,老旧的防盗门砰地关上。

那是第一次。

第二次的时候,是个偶然。

吴雩吃饭一般都对付一口,要么叫叫外卖,极偶尔会出去买菜,还有猫粮,狸花是很能折腾的类型,十几岁了还在屋里酷跑,他那天把狸花装在包里背出去,一进到菜市场,闻到肉腥味就开始叫。

喵喵的叫声中,他听到有人在大喊:“画师!”

声音激动,不过他没有转头看向声音来源,只垂下眼睑仔细地挑着手里的菜,叫喊声越来越近,一个年轻人浑身冒着热气站到他旁边,兴奋地又喊了一声,“画师!”

吴雩付完钱了,抬眼看去,还是那天的年轻人。

眼里充满了憧憬与兴奋,甚至能找到些许痴迷,这样的眼神吴雩看多了,画师的传说确实迷人,尤其他卧底十二年五体健全地活着回来,更为传说增加了几分色彩。

传说是留给后人看的,传说中的本人承受着什么,除了亲近的人不会有人知晓。

吴雩最亲近的人全部离开他了。

包里的猫又喵了两声,年轻人仿佛找到话题一般跟在吴雩后面,再不见上一次的哑巴样,喋喋不休地说着,说自己家里养了条狗,狗很可爱,如果吴雩感兴趣他可以抱来,还说他多么崇拜吴雩,在学校里就一直听吴雩的事迹,励志要做和吴雩一样的卧底。

“你当不了卧底。”

年轻人顿时哑火。

“为什么?”他忍不住拦在吴雩身前,一张脸朝气蓬勃,此时眉毛紧紧地皱起。

被他拦住的吴雩,光看脸也很年轻。

三十岁,或者连这个岁数都没有,面部皮肤白皙平整,散发出淡淡的珍珠般的光泽,长长的眼睫毛下垂,遮住眼睛。

可一旦他抬起头,经历过太多风霜的眼神暴露人前,就会觉得他确实不像二十来岁的人,他太平静,一双漆黑的瞳孔宛如死水,天大的事也搅不起任何波澜,甚至映不出倒影。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历史上出名的刺客全是暗杀失败的刺客,出名的卧底也都是被发现的卧底。

要是前几年他遇到这个年轻人,一定会说清楚,热血与真心是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这种东西他早在一次次的行动中丧失,因为步重华重新生长出来,又由于步重华的离去被连根拔起。

“没什么。”

他把年轻人抛在身后,对方没有跟随。

此后吴雩越来越频繁遇到这个年轻人,说不清是偶遇还是年轻人刻意为之,吴雩不在意,年轻人一见到吴雩就跟上来,谈到天南地北,吴雩偶尔会回应几句。

年轻人更激动了,像打了兴奋剂,甚至真的把家里的狗抱来,也是只德牧,没给取名字,一般叫它德牧,就会抬头答应。

一切都太巧了。

吴雩审视年轻人的脸,客观上来说,在学校里应该很受欢迎,是那种棱角分明的英俊,热爱健身,平日里只吃健身餐,父母都是警察,目前健在。

他摇头,一点也不像。

年轻人的话头立刻顿住,抱着狗愣愣地问:“怎么了,吴雩?”

吴雩摸了把狗,世界上所有的德牧摸起来大概都是一个触感,他轻轻叫了声“德牧”,德牧抬起头,伸出舌头舔上吴雩的手指。

“德牧!”

年轻人赶紧把狗抱开。

“没事。”

吴雩从茶几上摸来一根烟,给自己点上,烟味一出来,年轻人就咳嗽几声,越便宜的烟越呛人,吴雩抽的一包不到五块钱。

他抽烟抽得很凶,一觉得身体疼了就颤着胳膊点燃一根,烟灰缸里落满了烟头,他抽烟得时候也很性感,后颈突出的骨头和肩胛形成优柔的弧度,从洗旧的宽大T恤的领口中透出来。

年轻人咳着咳着,眼睛就黏在了那上面。

“你很喜欢我?”

一连串的咳嗽惊天般响起,年轻人一撒手,怀里的狗就窜出去,汪汪叫着围狸花转,被狸花一个猫猫拳捶到。

吴雩把烟头按灭在烟灰缸,自言自语地小声道:“你喜欢我。”

“我——”

年轻人又说不出话了。

吴雩骑在他身上,安静地看了他几秒,俯下身,侧耳倾听他的心跳,他下意识绷紧全身肌肉,心跳快得像激烈的鼓点,不可能藏得住。

猫和狗的叫声没了,年轻人无暇在意,吴雩的发丝软软的,扫在他脖颈,刺激得他有些痒,完全不敢乱动。

吴雩又倒出一根烟,咬在牙间,点火。

他们走进吴雩的卧室,冬天天黑得早,不开灯就只能看见朦胧的轮廓,年轻人刚要向门口的墙上摸去,吴雩就说:“别开灯。”

烟灰在星星点点的火光中落下,一根烟还没抽完,下半部分的衣物就不见了。

吴雩两根手指掐灭烟,好似感觉不到被烫的痛楚,指挥身上的暗影,手臂环抱上脖颈,这是他跟步重华最习惯的姿势,皮肤接触得最多,一抬头就能接吻,冬日里开着暖气腻在一起,很舒服。

吴雩没有抬头,步重华熟悉他,有步重华在,他没有疼只有爽。

现在不是,他很疼。

他把人推开,果然不像,哪里都不像。

他披上衣服,跌跌撞撞走到玄关,那里扣着一个相框,客厅的灯开着,照亮翻过来的相框上的人,是他和步重华最后一次合照,他把相框抱在怀里,冰冷的玻璃板贴在皮肤,闭上眼睛,眼泪无声地落下。

直到玻璃变热了,沾上他身上的潮气,才扣回原位。

他又回去了,打开卧室的灯,年轻人垂头丧气地跪在床上,他一出现就眼巴巴地望过来,仿佛在等待他宣布一个裁决。

不像才好,没人能像他。

吴雩重新躺到床上,背对着年轻人,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年轻人瞬间充血,伸手拨开吴雩的发尾,露出纤细雪白到脖颈,他从脖颈一路抚摸到飞鸟纹身,吴雩就抖,年轻人更激动,反复揉搓那个纹身,埋下头亲吻,被吴雩侧过身避开。

他下意识与回过头的吴雩对视,吴雩双眼里凝固的死水被殷红的眼眶包裹,下一刻就要流出来。

这种时候,吴雩脸上的表情也不多。

脸红了,嘴也更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摇晃间他甚至又点燃一根烟,淡白的烟雾升腾,抽的烟多了,或许就能醉了。

年轻人体力好,吴雩已经半昏迷过去,他才敢抱着吴雩,小声地说:“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年轻人心底泛上热意,颤抖的手猛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吴雩还在睡着,明显是梦呓,后半句慢悠悠地跟上来,“步重华,你在哪里……”

热意被外面冬季的空气吹凉,年轻人给了自己第二个巴掌。

他起身穿好衣服,强迫分开和狸花窝在一起的狗,走进云滇的冬天。

平心而论,云滇的冬天并不冷。

至少和津海相比,暖和许多。

云滇没有暖气,但屋里有空调,脱了衣服也不会感冒,吴雩给年轻人发信息,年轻人就会赶来,这是年轻人吃了几次闭门羹后养成的习惯,吴雩不喜欢他主动上门。

一过来,他们就会到卧室,刚开始吴雩还会掩饰,大半个冬天过去,他早已放弃,尤其咬着烟,尼古丁刺激大脑,随口叫出步重华的名字。

每次年轻人都会像条没家的野狗,吴雩受不了,开口对年轻人说:“停下。”

“吴雩,吴雩!让我亲一下,亲一下就听你的,好不好……”

年轻人的嗓音收拢在吴雩平静的眼神间。

满腔的烈火一下子就熄了。

德牧啪嗒啪嗒地过来,伸出舌头舔舐吴雩垂下床的指尖,猩红的舌头缠绕在纤细的手指上,年轻人双眼盯着那里,片刻过后也伸出舌头,舔上吴雩的另一只手。

吴雩没有拒绝,年轻人心里庆幸,他每次都带狗过来,是个正确的选择。

湿漉漉的手指从狗嘴里抽出来,反手摸上毛茸茸的狗背,德牧汪汪叫了几声,尾巴螺旋桨般摇摆,这时狸花也过来,翘着尾巴窝在吴雩颈间。

“我之前也养过狗。”

年轻人闻声抬头,吴雩低垂着睫毛,睫毛上还挂着晶莹的水珠,一眨眼就从脸上滑下,滑到尖尖的下颌。

“和你的狗一样,是只德牧。”

年轻人的眼睛又闪闪发光了。

他追问个不停,直到把吴雩问到懒得开口,下次抱着狗更兴奋地过来,狗早就熟悉了吴雩家里的一切,和猫玩得很好,年轻人也是,和吴雩相处得很好,越来越好,偶尔吴雩会和他分享过去在缅甸的历史,他一脸崇敬地听着,时不时发出感叹,冬天走了。

一到春天,就更温暖了,云滇的春天多是大晴天,而且干燥,睡醒觉拉开窗帘,望向蓝蓝的天空,一整天心情都会很好。

德牧被放在吴雩家里养了。

年轻人有父亲母亲,吴雩只有他自己和一只猫,这么温暖的季节独自一人太孤独,年轻人决定让自己的狗一起陪他。

春天之后,是夏天、秋天,不到一年,吴雩已经很熟悉年轻人了,年轻人也不再莽撞,而是让吴雩很舒服,再也不觉得疼,只有爽。

要是能亲到指尖以外的位置就好了。

还有,要是能少听到点步重华的名字就更好了。

他躺在吴雩的床上,看着靠坐在床头的吴雩问:“为什么那时候你说我不适合做卧底?”

“现在你也不适合。”

年轻人一个翻身起来,“为什么?”

有家,有爱,天真,莽撞,做个技术口的科员还行,卧底?送上门的人质。

吴雩没有回答,只给了他一个被淡白的烟模糊的侧脸。

抽完一根,是又一根,最近吴雩抽烟抽得更凶了。

步重华的忌日逐渐来临,他难得穿着黑西装,飞去津海,到达墓园已经是晚上,吴雩特意挑的这个时间,不会撞到熟人,不会想起津海的过去,花束放在步重华的墓碑前,他坐下去,靠在冰冷的碑上。

生离死别,他经历过很多次,本以为解行那次已经是最痛,可步重华的离去,让他感觉胸口开了个洞,心脏被从洞里掏出来。

还在津海的那一年里,他已经想过很多次了。

是意外,纯粹的意外,无可奈何的意外。

他伸出手,一点点地抚摸墓碑上步重华的名字,摸得缓慢,好像这样就能再见到步重华,他点燃一根烟,夹在两根手指间,对墓碑说:“步重华,我抽烟了。”

“抽的最便宜的烟,焦油含量大,对肺不好。”

呜呜的冷风回应他,他勉强挂上一个笑,嘴角沉重得挂着千钧般,还没真正地笑起来,就坠下去。

“你听见了吗?”

呼吸凝成的水雾从吴雩嘴边飘走消散,他自言自语道:“我抽烟了,这里太冷了,你不来抱抱我吗?”

他脸色惨白,毫无血色,比起照片上的步重华,更像死去多时的尸体。

乌鸦在天上啊啊地叫,停在光秃秃的树梢,夜里墓地的环境越发瘆人,就在这冷肃的气氛中,吴雩居然真的看到步重华从远处走来。

皱紧眉头,劈手夺过他的烟掐灭,脱下外套给他罩上,他愣愣地看着对方近在咫尺的面孔,不敢置信地伸手摸上去,“……你来接我了吗?”

“嗯。”

对方沉着脸把他抱出墓园,放在车后座,一声不吭地向市内驶去,他恍惚地透过车窗向外望,突然意识到这不是回家的路。

“为什么不回家?”

他问:“步重华,你要带我去哪?”

驾驶座沉默,吴雩挣扎着从后座爬起来,凑到驾驶座的后面,又问了一遍:“你要去哪?”

“……你发烧了,吴雩。”

“发烧?”

吴雩喃喃自语,伸手摸了下额头,温度正常,他又把手向前伸往驾驶座,贴到对方的脸,温度确实更低。

不对,步重华死了,死人就是凉的。

“我没发烧。”

他晃了下头,眼前出现重影,步重华死了还会开车,死人开灵车,步重华果然来接他了……

步重华!

吴雩猛地睁开眼睛,一片明晃晃的白映入眼帘,紧接着是不容忽视的消毒水味,他一愣,自己在医院。

手边有毛茸茸的触感,低头一看,是那个年轻人,脑袋趴在他的病床上睡觉。

他反应过来,自己昨晚发烧了,来津海穿得太少,又在墓地里坐了大半夜,不发烧才怪。

挂起的吊瓶里药水一点点进到他的血管,他用手背碰了下额头,不热。

他盯着年轻人乌黑的头顶看了好几秒,轻手轻脚地拔下针头,按压过后起身穿鞋,没有叫醒年轻人,跟护士打了声招呼离开。

火速买了机票回去,家里的狸花听见开门声蹭过来,绕着他的裤腿转,他蹲下身,反复抚摸狸花油光水滑的皮毛。

去津海之前,吴雩就把德牧送回去了。

此时屋里只有狸花喵喵的叫声。

他再也不给年轻人发信息了。

年轻人问过他,找过他,他当对方不存在,只要他不想,没人强迫得了他,几招就能把年轻人健身房里练出来的充气肌肉打趴下。

年轻人不再纠缠他了。

几年过后,他偶然想起来,问林炡年轻人的现状,才知道一家三口连带一条狗都去世了。

“去世了?”

“嗯,他非要去卧底,暴露了自己,还牵扯到他家人,说起来他生前特别崇拜你,对了,你怎么知道的他?”

“没什么,你不是带他来见过我吗?那他葬在哪里?”

“跟解行一个地方,你可以去看看,有偶像的看望,他也会开心点。”

“好,我会去。……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

纷乱嘈杂的声音在吴雩脑中嗡嗡作响,暴晒的太阳中,他坐在窗边,两眼没有聚焦,望向刚被他晾起来的被子。

“喵。”

狸花老了,再也不能跳得很高,只喜欢窝在阳光下一动不动。

窗外的商贩声依然热闹。

玄关的合照被挪进卧室,合照里的吴雩和步重华彼此对视。

合照外的吴雩独自一人,他闷闷地想,自己再也不养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