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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阳/周伯通】弱水三千记

Summary:

弱水三千,王喆偏偏领养了周伯通这一瓢。后来他意识到,爱是一种双向的驯养。

本文是王重阳早年抗金的故事,作者以意淫的方式自问自答了如下问题:王重阳和周伯通是怎么结成亲密关系的?王重阳在大定之治时期抗金是怎么想的?全真的理念与武功是怎么形成的?王重阳与林朝英的关系是如何变化的?王重阳的情欲观是怎样的?

*本文涉及时间线:王喆(28→31)X周伯通(13→16)

*2026.03.24全文完结

Chapter 1: 第一章 初遇

Notes:

(See the end of the chapter for notes.)

Chapter Text

南宋绍兴三十一年深冬,朔风肃杀,寒鸦嘶鸣。就在这漫天飞雪之中,忽有一骑如电,自远方疾驰而来。这马其实只是普通的马儿,并不比路上挽驾驮载的中原马种强上多少,可马上人的神色却殊为不同:他的手掌紧攥缰绳,他的脸上溅满血污——不,那不是他的血,但也因此而更让他愤怒——胸膛间翻滚灼烧的热度直直冲上眉梢,在他的眼睛里迸发出骇人的火花。
在他身后,紧紧跟随着十几骑。马上的每个人都和前面打头的领袖一样地血迹斑斑,也都和领袖一样地带着股近乎凝固的决绝。他们没有任何言语,甚至连马蹄声都因裹了厚布而显得异常沉闷,可目的却无比清晰:他们有必须奔赴的地方,有必须完成的使命,无数条生命都压在他们身上,压得连这雪白的天地也连带得沉重起来。
眼见着面前的城池愈发近了,最前边的那名青年领袖似乎已不耐烦马儿的速度,只在马背上轻轻一按,身子便陡然拔高了丈余,接着便如飞雁般轻盈迅捷地凌空而去,一举登上城墙察看情况。
这已经是他们不眠不休一路东行的第十四天,这批马儿也已经是新换的第三波了,却还是抵不住连日奔走的强度。领头的马儿一旦脱离了青年的掌控,步伐便踉跄起来,渐渐地在一旁站住不动了。后面的马群见它停了下来,速度也随之慢了下来,非得马上人双腿夹着马腹低声呵斥,才肯驮着他们继续前行。
那带头的青年身材颀长,此时已鹤立城上,向前遥望,背影挺拔而孤寂。后来的人陆续抵达城下,有人抬头问:“王大哥,城里情况怎么样?”
青年不语,只缓缓摇头。数天前这里还有上万百姓栖身,此刻却只剩下了断肢、焦木与令人作呕的臭味。旁人见他如此,哪还能猜不出结果?立刻便唾骂起来:“妈的,这群金狗……”
这里是金国统治下的山东东路宁海地区。在三个月前的初秋,金主完颜亮亲率三十二总管兵大举南下侵宋,导致大量金军外派、原本被金国吞占的中原地带一时守军空虚。趁此良机,早已不堪重负的山东、河东、中都等路民众纷纷揭竿而起、合力反金,一度形成了烽火燎原之势。完颜亮厌恨各路起义军在自己后方滋生事端,遂于十月时另遣都监斜也统兵万人奔赴被起义军攻下的北京大名府,不分男女老少,所到之处,尽皆除之!而眼前这一行人,就是在听闻大名府屠杀一事之后,自千里迢迢赶来救人的陕西地区京兆府路的起义军。
这名青年首领,便是京兆府路的义军领袖王喆。此时的起义军有的起于草莽、占山为王,自称“寨主”“大王”;有的则模仿南方宋人建制,自称“都元帅”;王喆却既不喜欢那些土匪做派,又隐隐不屑南宋宗室,遂只教麾下众人同自己兄弟相称足矣。他年纪甚轻,二十四岁才开始在陕西一带活动,到得此时已积累了九千士卒,人手不算多,但经过了四年的苦心经营,比最近数月其他地区匆匆拉起的队伍自然要精锐许多,指挥起来效率极高。在金军开始屠杀大名府一事传至京兆府路时的当夜,他们就已决意启程,日夜兼程地往东赶来。
可惜众人仍是晚了一步,在半个月前王喆率部众抵达时,原本繁盛的大名府已俱化为灰烬。待进得城内一一察看时,众人只见百姓尸骨累累,竟已在街头巷口叠作小山:这显然是训练有素的金国军队,对手无寸铁的百姓的单方面的屠杀!
可原本的大名府起义领袖去哪了呢?各路起义军本就是各自为政,彼此几乎毫无通信,王喆从前行走江湖积累了些耳目,倒是消息灵通,听说那人早在金军入城之前,就已率领心腹部将一路南渡归义宋朝了。可怜那些被起义军攻占却又被起义军留下的大名府百姓,却成了金军发泄怒火的对象!
金朝将领斜也杀了居民三十万口,灭族者达一千七百余家,王喆一行人在当时尽力搜寻出了极少数的幸存者,无一不是面黄肌瘦、孤苦伶仃的模样。王喆心中大恸,又担心时局动荡,这些百姓哪怕被他们救治出来也只能沦为流民,就又从军中单独派了一队人马,将难民们带回自己势力范围另行安顿。
王喆知道金军报复绝不可能只针对大名府一处,遂带着余部沿着其他起义军的足迹一路向东。他自恃武功高强,天下无人能敌,有的地方金军还没来得及进城屠戮,他便孤身一人深入敌后刺杀主帅,再趁金军军心大乱之时令部众组织民众逃离。沿途如此这般数次,已救下了其他起义地区的民众数千人,而部队也渐渐化整为零,携带难民往京兆府一带撤离。等此刻到得最后一处时,跟随他的部下已只剩这最后的十余骑了。
众人一路上已见惯了炼狱景象,可进城后再度见到尸山血海,仍颇觉痛心疾首,对于金人更加恨之入骨:齐鲁大地一向富饶,宁海地区亦是如此,金军却不惜毁掉自己重要的赋税来源地,只为了对起义军杀鸡儆猴;可见完颜亮要的根本不是什么城池,而是要打碎汉人的脊梁骨!众人一边唾骂金狗,一边跟随王喆挨家挨户地搜寻幸存者,可惜宁海城中已然十室九空,搜索到了日暮时分,也只找得七八人而已。
正待众人要护送这几名幸存者西归时,王喆却忽然停住脚步,往回看去:“稍等。”他因为近年习武境界颇深的缘故,较他人更加耳聪目明,总觉得刚才搜寻过的院落里似乎有什么动静。
王喆示意其他人先在外等候,自己则微微屏住呼吸,右手虚按在腰间剑柄上,谨慎地向方才的民居里走去。
这座民居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一正两厢、青砖灰瓦,屋脊上的纹饰栩栩如生,看来从前的主人应当小有家资,不过各处房门门户大开、桌柜也都被倾覆过来,显然已遭过一番洗劫,就算这家屋里有什么余财,现在一定也都尽数进了女真人的腰包了。
可是王喆还是觉得不对。虽然东西被翻了个底朝天,可是这间院落,太干净了。在被金军屠戮过的城市里,会有完全没有血迹的院落吗?尤其是东南角的那处青墙上,还静静地垂落着繁密的枯藤,竟连藤条上也没有沾上丝毫血迹。难道这间屋子的主人,在金军入城之前,就已经尽数逃离了?
王喆往藤条处走去,他轻功卓绝,平时走路时也足不带风,半点杂音也无。就这般无声无息地靠近时,终于隐隐听见里面传来了说话声:“你们这样不对……”
王喆这才忽地意识到:原来藤条背后有个暗间,只是主人有意将之隐藏起来,导致众人搜索时没有发现而已。那人说话的声音听上去稚嫩极了,像个孩子;那句话里的“你们”又是谁?屋里除了孩子,还有旁人?莫非是金军残部?王喆惟恐再多一名孩童遇难,双掌真气流转,猛地将那道被枯藤隐藏起的房门击得洞穿——
屋里没有金军,只有一个自说自话的孩子。
这是一个瘦得几乎只剩一把骨头的孩子,与之前那些城池中被父母生前想方设法藏进井中才得以幸存的孩子们一模一样。这个孩子正蜷缩在昏暗的密室里,腰间被栓了一捆沉重的麻绳,那绳子相比起他现在的腰身而言已经相当松垮,可依旧比胯部窄了一截;绳子的另一端则拴在了房间正中心的石柱上,扣成了一个死结。如果没有外人帮忙,凭这孩子的一己之力,无论是绳子的哪一段,都根本没法挣脱。
见到此情此景,王喆指尖几乎要激起剑气:生逢乱世,连孩子都要被当作狗一样拴着?我辈何以沦落至此!
他怕吓着这孩子,只得强压下心里的酸楚与激愤,尽力面色如常地往那孩子身边走去。这孩子头发乱蓬蓬、衣服脏兮兮,可门外夕阳西下的光芒透进屋内时,却又依稀能看出衣料间的流光溢彩,显然是上好的绫罗绸缎制成,只是长期无人清洗,已有些破损了。
“……应该往这边走,你们不知道么?”
这孩童仍在喃喃自语,王喆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原来他是对着地上的两只蚂蚁说话。那两只蚂蚁被困在了他用炊饼残渣做成的“迷宫”里,这孩子正给它们指路呢!
想到在外边大行屠杀之时,这孩子就一边听着地狱般撕心裂肺的尖叫,一边与这两只蚂蚁共存在这小小一方天地,王喆更加心生怜惜。他蹲下身来,尽力让自己与那孩子一般高矮,放缓了声音叫道:“小兄弟,你……”他原本想问“你爹娘呢”,可立时想到,这孩子的父母想必是被金军杀害了,自己又何必再教他想起往事、徒增伤心?便转口温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抬起头,他不知已在地上翻滚了多少天,一张脸上乌漆墨黑,只有一双眼睛亮晶晶的。“我是周伯通。”他乖乖地答道。这孩子似乎好久没见过生人了,盯着王喆看了半天,却不问王喆的来历,张嘴便道:“张叔,你长变啦!”说着,周伯通歪起头来,仿佛在认真思索着什么,又好像大脑空空。过了半晌,才又叫道:“人怎么才能长变?你快教教我!我想变成蚂蚁……”
王喆心下一叹:看这孩子痴痴傻傻,恐怕是这几日金军屠城,受了极大刺激所致。他刚才救出的几个幸存者都说,金军是七天前来的,两天前刚走;这边院落没有半点人烟,如此算来,这孩子至少已无人照料七日了。虽说他周围的陶罐里还放着尚未用尽的饮用水与些许炊饼,好歹没有断水断粮,但这孩子这么多天只能吃这些东西,难怪瘦骨嶙峋!
只是不知道是谁把他拴起来的?至少一定不是金军:若这孩子真是遇上了金军,早就没命了,又怎会存活到现在?
眼下当务之急是要把周伯通从绳索里解救出来。王喆长剑出鞘,便要挑断麻绳,周伯通见状,忽地挣扎起来,王喆一手搂着他,轻声哄道:“别动,别怕,很快就好。我绝不会伤着你。”一手则继续往绳上割去,周伯通却依旧相当抗拒,连连叫道:“绳子没了,爹娘会不高兴——”他的闹腾自然不会起什么作用:王喆使剑已达随心所欲的境界,刹那间那堆麻绳便如丝带般轻轻盈盈地散落开来,周伯通见状,忽地哇哇大哭起来,捧着那堆断绳又闹又叫:“我的绳子!我的绳子!你弄坏了我的绳子!”说着,便手脚并用地在王喆怀里扑腾起来,非要把王喆推开不可。周伯通年纪幼小、十分瘦弱,偏偏王喆又生得身量甚高、肩膀宽阔,他一时推搡不开,便开始一边尖叫,一边踢打王喆:“你走开!我恨你!我要绳子!我要绳子!”
王喆惊呆了。他常年习武,这孩子自然伤不了他,可他这么多年下来救过的人,哪怕没有对他感恩戴德,至少表面也是客客气气的,他从未见过如周伯通这样的反应。王喆只觉太阳穴被他在耳边叫得突突地,见周伯通仿佛就要暴起伤人的样子,王喆非但不放手,反而更加从身后用力抱紧了这个小孩,双手把他混乱挥拳的手腕叩在一起压在腰前,又用大腿死死压住了他乱蹬乱踢的双腿,让这个孩子整个人都被压制在他宽阔的怀抱里。王喆长期骑马,大腿肌肉结实强壮、耐力极佳,周伯通虽然还想扑腾,却始终被死死压在王喆圈禁起的一亩三分地里,试着挣扎了好几次,总是不得动弹,最后只能呼呼地朝着地面低低沉沉地喘着气,倒也不再扯起嗓子尖锐地嚎叫了。
王喆从背后紧紧地拥抱着他,感受着这个孩子从暴怒到逐步重归平静的全过程,两个人的心跳似乎也隔着胸膛渐渐合拍了起来。他想起自己从前与英妹在雪地里驯兽的场景,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庭院深深之中,居然还藏着一个像野兽一样的孩子。他同样也没有想到,周伯通这孩子实在天赋异禀,饿了这么多天,不仅还远远没到濒死的程度,甚至仍如此……声音洪亮、力量充沛。
真是个习武的好苗子。
哪怕被周伯通这么大闹了一顿,王喆心间依旧沉静。他搂着这个瘦而不弱的孩子,这次他再也不觉得这个孩子是一副轻飘飘的躯体了:这个看起来与其他难民一般无二的小孩,在骨瘦如柴的身体之间,其实蕴藏着极大的能量,一旦迸发出来,就会像炙热的太阳一样,照亮一切,也吞噬一切。他在这个孩子的耳畔温声问道:“伯通,你为什么这么生气?”
周伯通老老实实地被他锁在怀里,闷闷地回答道:“绳子应该在这儿的……”
王喆似乎有些明白了,这孩子的恐慌与愤怒,只是源于原本“秩序”的倾覆,哪怕这种“秩序”可能一开始就不应存在。
“为什么绳子应该在这儿?”
“因为…因为我不好……”周伯通听上去沮丧极了,昏暗的光线之下,王喆隐约能看到他的脸因羞愧而烧得通红:“张叔,我错啦!我又乱打人了…!”
王喆起了疑心,又细细问了他一番。这孩子总是颠三倒四、答非所问,就这样鸡同鸭讲闹了半天,王喆才拼凑出了真相:原来这绳子就是周伯通的爹娘亲手栓的!
周伯通是宁海周家的独子,从小就格外好动,偏偏又头脑混乱,成日闯祸,日渐长大,气力更盛,父母渐渐已管不住他,就只好将他栓在家里,免得他出去惹是生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几岁开始被关起来的,低着头用两只手数了半天,才敢确信自己今年已十三岁。周家是当地富商,给周伯通的吃穿用度相当饱足,还给他配备了一个姓张的仆人,专门负责其日常起居。只是前几日金军屠城,周家由于累世经商、消息灵通,提前举家出逃,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然将这个孩子忘在了暗室里,而那位张叔也仓皇逃离,不知所踪。
——天下竟有这样的父母!
王喆一时气极,他却没去想:倘若周家真恨这孩子,又何必供他绫罗绸缎?若不是这孩子有什么极特殊之处,又何至于忍心把独子像狗一样拴在屋里?王喆满心只觉得这孩子可怜已极,心道:“哪怕是天大的理由,也不能这样对待他。”他眼下已经打定主意要带这孩子走,只是不忍心告诉他父母丢下他独自逃难去了的真相,遂微笑着哄他:“伯通,你爹娘托我来带你出去玩儿。你再也不用同绳子在一起啦。”说着,松开了对周伯通的禁锢,把那些断了的残绳砍成数截。
这次周伯通终于没再闹了,只呆呆地转过头来近距离地看着他。王喆以为这孩子是对突如其来的自由感到无所适从,便牵着他的手,将他从尘土里拉起来,不由分说地引着他往外走,边走边哄道:“外面的世界很好玩,很好看,春享桃李,夏闻蝉鸣,秋观雁行,冬听雪落……伯通,你陪我一同去世上玩一遭吧,好不好?”
王喆原本就相貌堂堂,此刻暮色映照在他的身上,直衬得他如塑金身。周伯通被他用温暖而宽大的手掌坚定地牵着,头脑依旧空空如也,呆愣愣地冲他道:“张叔,你还是这张新脸更好看。”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什么,猛地攥紧了王喆的手,大摇其手来:“张叔,你还没教我怎么变蚂蚁呢!”
到现在了,还叫他张叔?王喆失笑,感觉周伯通真是个天真烂漫的傻小孩。“你那个张叔,到底多大了?”
周伯通认真答道:“我不知道。嗯……张叔同我差不多高,背弯弯的!”
王喆揉了揉额角:能驼背驼到和一个十三岁小孩一样高矮……这得叫张大爷了吧?要是英妹知道了,估计得翻来覆去地笑话他半年。他只好同他面对面站着,弯下腰来正对着他的眼睛辟谣道:“我不是张叔,我姓王,叫王喆。”
周伯通就乖乖叫他:“王喆!”
王喆笑骂道:“没大没小,至少该叫声哥哥吧。”
周伯通全然不懂社交常识,但他胜在对信赖的人极其听话,于是又乖乖叫他:“哥哥!”
王喆:“……”总感觉怪怪的,但也勉强接受。
周伯通不依不饶:“哥哥,你还没教我变蚂蚁!我想要变蚂蚁!”
……这种坚持不懈的品质,真是个练武的好苗子啊!
王喆一边耐心同他解释自己不会变身的法术(周伯通对此大为失望!),一边同他就这样手牵手走出了院落。外边等着的众人见他二人肢体动作如此亲昵,不免感到古怪。王喆不愿当着周伯通的面对他们明言这孩子的身世,只道:“先出城找个地方落脚。”众人便带着各自护送的难民们上马,走小道一路西归。

 

Notes:

我发自内心不喜欢炼铜所以我本来想把小周年龄设定为被老王捡到的时候就初始14岁,但是,但是,14岁这么一个正常人都心智渐趋成熟的年龄会导致小周的ADHD症状从一开始就过于明显,所以为了让小周大隐隐于市,本文忍痛设定为13岁……
总之,一个南宋版卢梭捡到了他的爱弥儿,一切故事从这里开始……

另外,本文里的金军屠杀大名府是史实,对其他地区的屠杀为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