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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叫马特默多克。
我小时候,家在地狱厨房,并不是有钱的人家,也就是刚刚够生活罢了。我父亲做着事,很晚才从办公室回来,挣的钱不多。我有两个姐姐。
我母亲对我们的拮据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邀请去乔希酒吧喝酒是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从来不去找梅尔文定制,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可是每星期日,我们都要衣冠整齐地到哈德逊河边散步。那时候,只要一看见那些漂亮的游艇开过,父亲总要说他那句永不变更的话:
“诶!如果马特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惊喜呀!”
父亲的弟弟马特叔叔,那时候是全家唯一的希望,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
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背了六位数刀乐的学贷去哥伦比亚大学读法律。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
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上从第八大道口到西116街的Uber,打发他到哥大法学院去。
我这位马特叔叔一到那里就谈了个恋爱,不久就写信来说,他结识了一位希腊外交官的女儿,叫艾丽卡的,并深受她的喜爱。这封信使我们家里人深切感动,我们都认为他终于走向了一条正常的路——入赘。大家都认为分文不值的马特,一下子成了上进的人。
有一位叫罗伯特戈德曼的人,自称是马特的同学,说马特已经租了一所大门面,开上了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体面的合伙人。
两年后又接到第二封信,信上说:“亲爱的麦克,我给你写这封信,免得你担心我的健康。我身体很好,律所也好。明天我就动身到旧金山去作长期旅行,也需要好几年不给你写信。如果真不给你写信,你也不必担心。我发了财就会回地狱厨房的。我希望为期不远,那时我们就可以一起快活地过日子了。”
这封信成为了我们家里的福音书,有机会就要拿出来念,见人就拿出来给他看。
果然,八年之久,马特叔叔没再来信。可是父亲的希望却与日俱增。母亲也常常说:“只要这个好心的马特一回来,我们的境况就不同了。他可真算得一个有办法的人。”
对于叔叔回纽约州这桩十拿九稳的事,大家还拟定了上千种计划,甚至计划到要用这位叔叔的钱置一个菲斯克集团的内推位置。我不敢肯定父亲对于这个计划是不是进行了商谈。
我是不是忘记提及了,我的母亲与父亲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每到主日清晨,他们总会早早梳洗整齐,穿上为数不多的找梅尔文定制的最好看的衣服,带着姐姐们和我一起去教堂做弥撒。我不懂那些祷告的意义,只觉得烛光下的影子晃来晃去,有点像屋顶上的风在翻滚。
仪式结束,我们走出教堂,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很漂亮的太太吃恶魔软糖,恶魔软糖从架子上被取下,再由那两位先生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小方精美的手帕捏着包装袋,将包装轻轻撕开,用纤细的穿金带银的手捏起软糖放在嘴边,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恶魔软糖吃进去,包装袋扔到街边垃圾桶里。
据悉,在教堂门口卖这种恶魔软糖,还是这里一位神父的馊主意。
毫无疑问,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恶魔软糖?”
母亲有点犹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不喜欢吃甜食,你只给孩子们买几包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德克斯,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但是我也别无他法,只能蹲着捡起地上的树叶,拿着它们当飞镖玩。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向软糖走去。
父亲昂首挺胸,高视阔步地走,但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迅速低下头,又不可置信地偷瞄教堂尖顶,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蹲在教堂房顶抱着十字架的怎么这样像马特?”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马特?”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旧金山,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的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要这样胡说八道?”
可是父亲还是放不下心,他说:“你去看看吧!最好还是你去把事情弄个清楚,你亲眼去看看。”
我抬头,尖顶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我努力着端详了一下那个人。老天奶,他真奇怪!大白天的居然穿得像要在万圣节游街!还有他的面罩!上帝哟,什么样的人会带着有一个恶魔角的面罩蹲在教堂顶上,这简直就是亵渎!
母亲回来了。我看出她在哆嗦。她很快地说:“我想就是他,这个翘臀不减当年,化成灰我们都是认得的呀!去跟教会的其他人打听一下吧。可要多加小心,别叫这个小子又回来吃咱们!”
父亲赶紧走去。我这次可得跟着他走了,心里异常紧张。父亲客客气气地和一个叫凡妮莎的教会的朋友搭上话,一面恭维,一面打听有关她职业上的事情,例如画廊的展厅如何布置,什么时候又有展览的排期,有谁的作品,反响怎样,等等。后来谈到我们今天的弥撒,随即谈到看到了哪些人在进教堂时的那一跪过于敷衍。最后我父亲终于说:“您看教堂屋顶上蹲着的这人,似乎很有趣。您知道这个家伙的底细吗?”
这位女士轻轻一笑,带着点戏谑地说:“哦!他啊,这事说起来实在是太复杂了,原本他在旧金山当律师,但是因为跟客户的一些纠纷导致他失去了执照,那个客户似乎叫什么卡索的......他的精神也因此深受打击,基本上已忘记自己姓甚名谁。我看他清醒的时候也算是谈吐不凡,再加上长得还行,就把他带回纽约来了。据说他在纽约还有亲属,不过我看这情况应该也是无人愿意承认了。他叫马特......姓默多克,——也不知还是博多克,总之是跟这差不多的那么一个姓。他在旧金山意气风发过一个时期,可是您看他今天已经落到什么田地!
我的父亲脸色早已煞白,两眼呆直,哑着嗓子说:“啊!啊!原来如此......如此......我早就看出来了!......谢谢您,玛丽安娜小姐。”
他回到我母亲身旁,是那么神色张皇,他努力压低着声音,但几乎还是在嘶吼:“是他,真是他!”
母亲仿佛在哀嚎:“出大乱子了!本来还指望着他把我们家德克斯送进菲斯克集团,这下全泡汤了!”如果这是在两百年前,我想母亲一定很需要一瓶嗅盐。
大家连恶魔软糖都没吃完,母亲与父亲就急着打了辆Uber迅速逃回了地狱厨房。
“In New York you can be a new man.” 这句话一点都没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