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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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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03
Updated:
2025-12-03
Words:
7,234
Chapters:
1/2
Comments:
1
Kudos:
13
Hits:
348

【binhee】最最闪耀

Notes:

*46 彬熙
*纯属虚构
*第一人称

Chapter 1: 上

Chapter Text

01

我生在首尔,在釜山上过幼儿园后,于蔚山生活成长到现在。

我今年十七岁。

我叫朴元彬。

最后介绍名字,是因为我很喜欢我的名字,想要好好地展开讲讲。

朴,作为姓氏继承于我父亲;元,代表第一或者最高位的;彬,代表闪耀。元彬,意思就是最最闪耀。

父母给予我这个名字,想必是希望我成为一个闪闪发光的人。

可惜事与愿违,我不仅没有闪闪发光,反而因为小学热衷搞田径运动,被太阳晒得黢黑。

 

小学的时候,跑步就是我的一切。

每天我脚上踩阿迪达斯凉拖上学,包里再背一双球鞋。放学后其他同学回家,我到操场集合训练。日日如此,雷打不动。

即便是寒暑假,我也总是在济州岛汉拿山等地进行合宿集训,因此我对假期没有太多美好悠闲的回忆。

 

坚持田径的原因很明确,我可以掰手指数出来。

一,我跑得挺快,校队自从我加入以来就开始赢比赛了。这不是在吹牛,是真的。

二,我喜欢跑步,腿上肌肉的酸痛、迎面扑来的风和接近过载的呼吸系统,这一切都使我思维格外清晰,因而让我觉得自己的存在都变得更加鲜明确凿。

三,爸爸很支持我跑步。

爸爸觉得这类体育运动很有男子气概。小时候我瘦瘦虚虚的,人又不开朗活泼,他说我像在角落生长的长杆蘑菇,浑身阴气,一点都不阳刚,不男人。总之他对我不满意,平时不大愿意理我。

而从我开始跑步并参加田径校队之后,他像是突然有了一个全新的好儿子,看我的眼神充满赞许。他说我们家会出一个运动员,说我是他的骄傲。他支持我一切与跑步相关的事情,比如外出合宿,比如买跑鞋,他大手一挥,统统批准。

虽然我不觉得自己跑步是为了他,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态度是我坚持下来的原因之一。

 

那时候我大概相信可以这样一直跑下去,参加更多的比赛,拿更多的奖,被选拔为地方运动员,最后进入国家队。又或许我根本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每天训练的日子还不赖,好像可以一直过下去。

但是人生哪里有这么简单,除了跑步本身以外,有那样多别的影响因素存在。这个道理是无法被别人教会的,只能靠自己从生活里领悟。

 

到了小学高年级,更高水平的比赛与更苛刻的训练接踵而至。我的腰开始时不时隐隐作痛。本以为是某次爆发练习造成的短暂扭伤,结果腰背上不轻不重的疼痛直到现在都还陪伴着我。

不过腰伤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

最直接造成我放弃的,是我意识到了自己不论如何也跑不成国家运动员的事实。

六年级的时候,我参加了全国级别的田径比赛。明明大家都是小学生,却有人已经长到了一米八以上,站在人群中像一棵高高拔起的树。他的一步永远等于我的1.5步,这是被体育选中的人。

看着他,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楚那个关于未来的答案。人自身天赋的上限永远客观存在,没有凡人能够跨越。

我不喜欢徒劳的事情,不喜欢无用功,不喜欢没有结果的努力,于是升上初中后,我放弃了田径。

 

爸爸对我过早的放弃十分不满,且瞬间联系上先前的不满,变成不满的平方再套上等同于这之间年份的指数。他发觉我还是之前那个没有阳刚气的男孩,胆小、内向、轻易言弃。他不喜欢什么样的人,我就是什么样。

我没有办法改变他的看法,所以也就不想着去改变了。他尽管去讨厌我吧,反正他还有我哥。

 

不再跑步的我,失去了所有能够引起他人注意的特征。我性格内向,朋友不多,皮肤黢黑,戴框架眼镜,头发遮了半张脸,学习还相当一般。

我每天穿规矩的西式校服到学校,不再在衬衫里套一件运动短袖,包里也不再出现跑鞋。

上学、上课、回家、吃饭。这些事情构成了我的一天。

失去了训练,日子立刻清闲起来。每天放学后往床上一躺,看窗外夕阳缓缓落山。有时候我会就这样睡过去,到饭点再爬起来。吃过饭后继续躺下,改看明月高悬。作业在包里一字未动,从外语到物理,基本都不会写。

日子一天天地过掉,我感觉自己正在逐渐变得透明。

 

但是我很快找到了新的爱好。

那就是吉他与音乐。

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音乐,长跑时没有音乐我是不能活的。跑多久我就听多久,或听到MP3没电。但那时候一心都是要成为国家队选手,完全没有考虑深入学习音乐的可能。

 

初一的下半年,妈妈送给我一把吉他。

她说知道我一直在看别的歌手用吉他弹唱的影像,猜测我对吉他感兴趣,所以自作主张就买了。

我抚过光洁的木质面板,扫过崭新的琴弦,像得到天大的宝物。

我抱着它玩了一晚上,持续用它发出噪音。我根本不会弹,什么指弹什么拨弦,统统不了解。没调过音的吉他除了走调的哀嚎以外什么也发不出,可我还是很欣喜。我想象不久以后,我就可以自如地弹唱,唱世界上一切我想唱的歌。

第二天我开始跟着网络上的教学视频学习,学习听音、调音,学习音阶、和弦。

我废寝忘食、不分场地地练习。哪怕是到学校上课,我也在脑子里复习指法、看谱。

吉他水平的突飞猛进和考试成绩的一落千丈形成标准到惊人的反比。但实际上这不代表两者有绝对的因果关系。就算没有吉他,我也学不明白那些玩意儿。

 

父母平时并不注意我的学习情况。不是他们不在乎,而是他们很忙。因此,等到他们知道我的成绩不可救药的时候,我已经初三,且马上就要进行升高中的考试。

爸爸把成绩单拿在手里看了很久,轻轻地将其置在客厅茶几上,然后他一言不发地从我房间拿出妈妈送给我的吉他,当着我和妈妈的面,把它砸了。琴弦崩断,面板破裂。妈妈没有阻拦,也没有说话。她扭头看向窗外平和到几乎凝滞的好天气,置身于事外。

爸爸对我是种冷酷的失望。他说你现在像个要去搞同性恋的破烂艺术家——你以为你能成艺术家吗?他说你最好明天去把那烂头发剪掉,不然你试试看。还说以后不想在家里听到我搞音乐。

 

我说好的,爸爸,对不起。

 

 

我连正经高中都没考上。最后去了一所被评价为“与其去这里上学,不如不上高中”的高中,也就是鼎鼎大名的“蔚商高”。

爸爸跟我更没话说了,他权当没有我这个儿子。这一点我毫不在意,我早就接受了自己注定没法成为他期望中的那个闪闪发光的儿子的命运。

而且他早就对我不抱期望了。他摔我的吉他、禁止我搞音乐,不是为了让我迷途知返心无旁骛好好读书,而单纯是因为我让他失了望,所以他也不准许我快乐。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别的意思,对我不再有期待。

总之在蔚商高,我上课更是不听,听了也没用,反正我不预备考大学。或许高中毕业后可以去拜师学捏寿司。总会有出路的,无论如何。

 

失去了音乐和吉他的我,比失去了跑步的我还要清闲。除了起床、上学、放学这几个固定节点之外,每天只有一片无所事事的空白等着我去忍受。有人可能会建议我去交一些朋友,我认为这是一个好想法,可现实操作中实在不易。如果我对“朋友”要求不高或没有要求,那么应该还不算太难;但是我希望我的“朋友”至少不要躲在学校厕所隔间里抽电子烟,不要把来路不明的啤酒当赃货一样带来学校倒在水杯里偷偷喝。而排除这两点,蔚商高就不剩下几个人了。

每天我走在路上,看西装革履提公文包的上班族,看牵手的情侣,看互相追赶的小孩,感到莫大的寂寞,以及一种NAVER说叫作“存在危机”的想法。

NAVER上说得很严重,甚至建议我去挂个精神科的号。我想说没有必要吧,我只不过是有点无聊,没有事情做。人生必须要有点事情做才好吗?我看未必。如果那些事情注定不会带来相对的成果,我宁可什么也不做。

 

 

 

高二的某个晚上,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里有一只鸡,一只和我一样高的鸡。

我在梦里被吓得坐倒在地上,不怪我胆小,仍谁看到一头一米七多的鸡都会被吓到吧?更不要说它还向我行进,一直走到我面前,然后突然开始挠我的嘎吱窝和肋骨两侧。

它的手,不对,翅膀,毛绒绒的,挠得我好痒,一直笑,完全停不下来。

我缩着身子求它放过我,但它听不懂人话。就算听懂了,大概也不会照做,它简直是个魔王。

醒来后我心有余悸,想这梦实属非同寻常,不会是在暗示什么吧?

可无论怎么苦思冥想,都想像不到一只邪恶的超大型鸡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暗示什么。

 

那之后没过几天的一个下午,我难得放学换了条路走。头发又长到了“同性恋”的水准,我得去把它剪掉,以免恋上同性。

走到常去的理发店门口才发现它正在翻修,还没被拆掉重装的玻璃门上贴了效果图,是最近很流行的INS风,其实也不过就是白一点、干净点、东西少一点。电钻声滋滋地在我耳朵里响,搞得我脑袋和墙一起嗡嗡震动。我扶着头走远,一抬头发现走到了不常去的地方。

早秋的空气干燥清爽,适合散步。回家也没事做,且择日不如撞日,于是我打算随便逛逛,碰到理发店了就进去剪个头。

结果还没碰到理发店,倒是先碰到了一家乐器房,门可罗雀,一看就没生意。店外摆着颇为凄清的简易广告牌,写着“自助音乐练习室,多种乐器可供免押租用”之类了无生气的标语,怪不得它没生意。

我往里面瞟了一眼,看到一墙的吉他。

 

我好久没有见过吉他了。自从爸爸把我的吉他砸了,我就有意无意地在生活中避免接触它,也不再看他人弹唱的视频。为什么呢?我不知道。可能是因为害怕发现自己还没死心吧。不死心,却又注定没有未来,这是多么可怕又绝望的事情。与其这样,不如早早断了念头。

 

那一面吉他吸引了我的目光,我的手指在裤缝边动了又动。

诚实地说,我很想进去,我还是很爱吉他,很爱音乐。可是另一方面,我想,像做贼一样在外面租乐器房弹吉他,这是否有意义?弹了这一次又能够怎么样,难道以后一直要偷偷来这里弹吗?

大概我在门口伫立得太久,久到显得鬼鬼祟祟,里面正在削梨的老板都忍不住放下手中的水果刀,走过来问我到底要不要租?

我说不不好意思,要要的老板。一间练习室一把吉他,一一一小时。

 

我在老板略显嫌弃的目光下选了吉他付了钱。

老板把我领到里边的单间。我放下空无一物的书包,抱起那把与我的吉他很相似的吉他,一一摸过面板、琴弦,然后试探性地拨了下弦,音是准的,想必老板事先调过。

该弹些什么呢?太久没摸乐器,我的脑子简直比书包还空。这感觉好像遇到小学班级里最不熟悉的同学,寒暄都不知道该寒暄什么。

我苦苦思索记忆里仅存的谱子和歌——哦,之前练过那首,国民女歌手的名曲之一。怎么弹来着?

手在弦上停了很久,终于拨了下去——

 

原来肌肉记忆还是在的,和弦指法,好像不需要经过脑子,自动能够转译为手上的动作。稍微顺过几遍,我清清嗓,开始跟着唱。

歌词我也是记得的。

 

总有一天 这眼泪会停下 

总有一天 这黑暗会散去 

温暖的阳光会拭去我的泪水 

 

我唱着,偶尔因为忘词停下,想起来后继续唱下去,想不起来就跳过。大差不差,也算唱完了整首歌。

我心情很好,放下吉他拿起手机,打算找谱子再好好练一练。

抬头时目光扫过紧闭的房间门,看到巴掌大的透明玻璃外有一张巴掌大的年幼人脸。

 

我几乎惊恐地看着他。

他他他什么时候开始站在门外的?难难难道一直在听我唱歌吗?

那个男生发现我看到了他,有点不好意思,隔着玻璃冲我抱歉地笑笑,眼睛眯成了两道向上飘的小缝,然后他指指门把手,用口型问我能不能进来。

其实我听得到他的声音。这意味着房间隔音极差,也意味着我刚才唱歌他也一定听得一清二楚。

我郁闷地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没心情顾及脸上有没有跟着翻。我朝他点点头。

 

他推开门站进来,欠身把门轻轻带上,拘谨地站在门口。两颗黑豆叽里咕噜地在眼眶里打转,像个技艺不精的小贼。

我占理,所以把他从头到脚、毫不掩饰地打量了一遍。看上去顶多初中吧,除了大黑眼珠之外哪里都是小号的,小号短袖校服衬衫里伸出两根筷子粗细的手臂垂在身侧。除了特别的小以及有特别多的痣以外,哪里都不特别。

我的打量到了头,觉得沉默的时间过于长了,善解人意地出声提醒:请问您哪位?站在我房间门口干什么?

他仿佛被老师训话,身板一下绷得笔直。

“我没有不好的意思。只是经过走廊,听到你在弹唱——我也很喜欢这首歌,觉得你弹得唱得都特别好,所以就没忍住多听了一会儿……”

我稍稍瞪大了眼睛。他又说:

“那个……我是学声乐的,最近有点想学吉他。或许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他用亮亮的眼神看我。明明是我坐着他站着,可我竟然感觉他在对我使用上目线。

我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再次把他整个人重新观察一遍:扎实的头发,整齐的校服,修长的腿,清澈的眼睛……

高级的品味!

 

我竭力忍住被夸赞的欣喜,故作沉着地板着脸问他:

“你在哪个初中上学?”

“嗯?我高一。”

“……”我尴尬地闭上眼,赶紧换了个话题,把难题丢给他,“我来弹吉他,你唱唱看。”

他好像有点害羞,站在原地绞了会儿手指,最后把五指张开,在校服裤两侧蹭了蹭,像一只企鹅一样走近我,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接着他用手搭在喉咙上,把头扭向另一侧,旁若无人地鸭叫三声。

注意到我一言难尽的目光,他摆摆手,很自然地解释说这是开嗓,开嗓。

这下倒成我没见识了。我有点不爽,势必要扳回一城,于是把注意力放回到吉他上,搭上弦——看他能唱成什么样。

 

 

 

他唱得非常好。

其实这是有迹可循的。从他说话时的嗓音就已经很悦耳,换声期末尾的丝丝沙哑甚至更显质感。

但除开嗓子的硬件条件,他的技巧和对情感的运用也无可挑刺。咬字清晰舒适,颤音纤细精准,幽幽的情感随歌声娓娓而来,不易察觉地以稀薄的密度将整间屋子充盈。待我反应过来,已经在属于他的一室情绪里微微荡漾了。

 

一曲完毕。他又回到先前谨慎的壳子里。

“唱得这样好……不愧是学声乐的啊。”我衷心地说,“你的声音很漂亮。”

他朝我嘿嘿一笑,说我也弹得很好。

我摇摇头:“我没有正经学过,也好久不弹了。”

“真的吗?”他睁大了眼睛,“可是哥弹得又流畅又情绪饱满,而且感觉哥弹吉他的时候很幸福——抱歉,这样说是不是有点冒昧了?”

 

幸福。

我从来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幸福是一个抽象而无形的概念,是遥远的童话故事的结局,是无法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实体对照的幻梦。

我弹吉他、唱歌的时候,是幸福的吗?从前还在跑步的时候,是幸福的吗?

幸福究竟该如何定义呢?

 

见我没吭声,他小心翼翼地补充:

“刚才在房间外面看哥弹唱,哥的神情很专注,我想这应该是代表着幸福的吧?至少我唱歌的时候是幸福的。”

“你唱歌的时候感到幸福?”

“对呀。因为在做热爱的事,所以幸福。”

真是动漫台词一样的话。我下意识地在心里诽谤,可是一旦对上李炤熙的眼睛——那双圆圆的眼睛过分地反射着四面八方的光线,盛出亮晶晶的波光。他看向我的眼神是那样真诚,没有矫饰也没有隐瞒。

从他的歌声我也能够听出,他是真的热爱;并且为了热爱,他愿意付出很多很多。

我几乎要嫉妒他了,因为他能够如此坦然地承认并追逐自己的热爱。

可是他又是如此单纯无害,我没办法对他产生哪怕一丝不好的偏见。

 

乐器房的一小时时限很快到了。我和他交换了姓名、年龄和学校,得知他叫李炤熙。这是一个对男生来说很特别的名字,不过很适合他。

我本以为他会对蔚商高有什么成见,但他只是点点头表示了解,并礼貌地问我能不能加一下联系方式。

当然可以。我说着,把二维码拿给他扫。他的手机里跳出我的个人名片。

“啊,艾利克斯彬,这是哥的英文名吗?哈哈OKOK。”

我红着脸接受了来自河马头像的好友邀请,并从他的昵称开始反击:

“Ddori是什么?你的小名吗?”

“是以前同学取的外号啦。”

“我也可以叫你Ddori吗?”

“随便哥。”

“话说你怎么知道我比你大呢?”

“嗯?因为哥看起来很成熟啊?”

我心里有点得意。

 

我们一起走出乐器房,天已经近黑,只剩一片余晖在深蓝幕布中苟延残喘。

互相道别后,我们向不同的方向走去。

我没忍住回头看他。他走路一颠一颠的,两只手规规矩矩地抓在双肩包的肩带上。他的书包里有实在的分量往下坠着,一看就是装满了课本与教辅书。

 

今天的一切都像梦一样。

 

 

02

 

虽然加上了KKT,可是我和李炤熙在一周之内都没有互相联系。

每天除了起床、上学、放学之外,我多了一项重复性工序,即每半小时查看一次KKT。可是河马头像旁边静寂无声,从来没有出现过红点。

 

明明是他说要和我认识一下的,加到好友后却不主动说话,这算什么意思?

我一气之下把手机锁屏,丢到床头,拿被子蒙住脸。这时候突然响起消息提示音,我又连滚带爬地把手机摸回来,打开一看——

 

靠!今日头条!

 

我把手机静音,埋头就睡。

 

第二天醒来,习惯性的先打开手机。锁屏界面上,比起上边大大的、比往常到校时间晚了一小时的数字更加醒目的,是下边那只小小的河马宝宝。

 

河马宝宝说:

今天哥去乐器房吗?

 

去!

我颤抖着打字,发出去后才发现不小心把感叹号也打上了,急忙撤回,删去感叹号,再次发送。

 

艾利克斯彬:去。

Dorri:kk那放学后在乐器房见

Dorri:话说哥撤回的消息我看到了

Dorri:要上课啦,拜拜

 

我把手机盖在脸上,不知道是哪一边在发烫。

 

 

这天我当然没有去上学。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时间,就算会瞬间移动也来不及。况且老师们估计是不会在意的;即使在意,顶多给予口头批评警告。迟到是警告,逃课一天也是警告,哪种方案更加划算,不需多说。

可我还是穿上了校服。蔚商高别的不说,西式校服还是相当人模狗样。我甚至找出了熨斗,搜索教程把衬衫熨到服服帖帖没有一条褶皱。最后把西服外套套上,在胸口固定好金色的姓名标,打上一个标准的领结——我打了三遍。

在镜子面前左照右照,我想当初放弃田径不失为一件好事。几年没进行户外运动,皮肤被捂白不少,只有脖子后面残留了一小片浅浅的晒斑。

忙活完,还没到中午,距离高中普遍的放学时间就更远了。

做点什么打发时间呢,我看着自己长到下巴的头发,去剪个头发吧。

 

导航到了附近另一家理发店,我像僵尸一样在洗头椅上笔直躺下,以免压皱衣服。

师傅一边冲水一边问:“小姐姐要做什么发型,接发吗?”

 

最终我剪了一个普通的男发,吹头的时候师傅问需不需要造型。沉思片刻后,我说麻烦给我卷卷。

这很快成为我人生中最后悔的事情之一。他把我卷成了一头亟待剃毛的绵羊。

我问你让我怎么见人?

他说抱歉抱歉,下次给您半折优惠。

下次谁还敢来找你?!

 

 

出了理发店我就拐到一家服装店买了顶帽子,也没心思管它和校服搭不搭,当务之急是把这头愚蠢的卷毛盖住。

等我狼狈地赶到乐器房所在的那条街巷,远远看到李炤熙正蹲在地上拿狗尾巴草逗猫。

 

“李炤熙。”我叫他。

他抬头,愣了两秒后指着我大笑:“帽子是怎么回事……《咆哮》已经过时了。”

“上学也需要造型,你懂什么。”我若无其事地躲过他的目光,蹲在他旁边拿手指靠近小猫。小猫被我这个陌生人吓到,一骨碌翻身躲到不近不远的花丛里舔毛去了。

 

“哥瞎说,”李炤熙又笑了,“明明都没有背书包。今天根本没上学吧?”

我傻在原地,确实忘了这回事。只见过一面,话都没说几句,结果屡次三番被李炤熙这个机灵鬼戳穿,搞得我很没面子,只能生硬地转换话题:

“你今天约我来乐器房干嘛?”

李炤熙理所当然地回答:

“当然是想和哥一起唱歌啊。”

 

我们一起租了一间房间和一把吉他。

唱了上次唱过的歌,也唱了一些别的,比如他喜欢的Bruno Mars,比如Justin Bieber的《Boyfriend》,比如俞永镇的《Tell me what is love》。我们几乎不需要磨合,就能够配合得很好。

“哥真的没有学过声乐吗?”他真挚地夸我,露出整个圆圆的黑眼珠。

过于直露的眼神有点灼人,我低头避开,摆摆手,不知所措地扫扫弦,装忙:“没有没有。”

他没回话,低头,又几次抬头看我,欲言又止。

我问他怎么了。

他慢慢地开口:“那个……我有一个请求。”

“什么请求?”

“我们学校要办艺术节,我想试试看。但一个人唱的话太害羞了,好像做不了。双人唱的话……我的朋友们都不太会唱歌,五音不全的程度。所以想问问——”他顿了顿,“想问问哥愿不愿意、就是、跟我一起唱。”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头也越来越低。

“你是因为这个才今天约我?”

“不是,不全是……”他急于反驳,抬起头,“我觉得和哥一起唱歌很开心,配合得也很好,所以才想拜托哥的。我当然不是随随便便……”

我看他似乎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急忙让他打住:“我没有那个意思。但是,你学校同意吗?让外校学生演出什么的。”

“哥的意思是你愿意?”他的眼睛比亮更亮。

“我可还没说……”什么愿意不愿意,又不是结婚,我有点受不住,往后撤了撤,“你先回答啊,外校学生能上台吗?”

“这重要吗?”他理所当然地歪歪脑袋,“老师又不会认识全校所有学生,我给你一套校服,你装成普通学生上台不就好了。”说到这里他又一顿,“不过,像哥这样帅气的学生,大家确实很难不认识。”

他怎么把这种话说得如此脸不红心不跳,我的脸都快烫得能煎鸡蛋了!

“别故意说这种话。”

“嗯?什么?”

“说我,说我帅什么的……”

“实话啊。哥不知道自己很帅吗?”

“都叫你别说了……”

“真的很帅。”

“呀李炤熙……”

“哈哈。所以哥愿意吗?”

我收回假装招呼到他身上的拳头,别过头。

我应该拒绝的。

很麻烦不是吗?而且我和他也就见过两面,除了姓名学校和歌声,我们对彼此一无所知。

可是……

可是和他一起唱歌的时候,我很开心,好像一切烦恼都可以被暂时抛得远远的。我可以暂时忘掉对过去的后悔,忘掉对未来的担忧。我可以安心地处于当下,仅仅是此时此刻,全心全意地去感知、体会、享受。像是一场没有计时没有目标的奔跑,一切全随我心,迎面而来的是清风,还有前所未有的自由与畅快。

 

“我当然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