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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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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官:现在开庭。

法官入席。他戴着黑框眼镜,身着法袍,袍子下是休闲裤和拖鞋。他的头发有些凌乱,淡淡的黑眼圈旁有模糊的墨迹。他坐下,翻阅着面前的文件,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开庭。被告人,请报上你的姓名。

被告人一言不发。他站在木质围栏中央,身后有一张椅子。

法官:被告人保持沉默。本庭现依法进行身份确认。

法官:被告人,赤司征十郎。

法官低头写下了什么。

法官:已记录在案。

法官:现在,请……

法官:……被告人,你可以坐下。

没有声音。被告人依旧站立,甚至没有转动一下视线。

法官:……

法官:现在请检察官宣读起诉书。

检察官应声站起,他面对法官,拿起手里的文件,开始念。

检察官:公诉人,黑子哲也。被告人赤司征十郎,信奉“胜利即一切”,自担任帝光中学篮球部一军队长起,对一军队员等施行唯胜利论管理,致使部员出现翘训、懒散、拒绝团队合作、强调个人能力等行为。在队员出现上述情况后,被告人不仅没有修改管理方针,反而彻底对青峰大辉、紫原敦等队员施行特权化管理,严重危害了角色心理健康与团队精神。公诉方认为,根据《Jump系叙事管理及角色定位基本法》,被告人的行为涉嫌反派罪,特此提起公诉。

检察官说完,坐下来。

法官:被告人,你已经收到起诉书副本了你?你是承认,还是否认?

安静。

法官又在文件上记录了什么。

法官:被告人否认。现在由检察官举证。

检察官:公诉方请求传唤第一证人,帝光中学篮球部一军队员,青峰大辉。

法官:准许。

证人入席。他穿着黑色的运动服,一只袖口半卷。

书记官:请宣誓,你将如实陈述,不作虚假发言。

证人:哈啊?

证人扫视四周,最终盯着被告人看了一会儿。被告人依旧目不斜视。

书记官:请宣誓。

证人连忙收回视线。

证人:……哦,哦。我知道,我不会撒谎的……呃,我宣誓。

检察官:证人,请问你与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证人:啊?怎么这么问……我没想过。朋友?

检察官:在国中时期,被告人不是你的队长吗?

证人:你说这个。国中时候是。

检察官:好的。检方请求当庭播放证物A-3,并请证人进行说明。

法官:准许。

屏幕亮起,“奇迹的世代”们坐在餐桌边。赤司征十郎正在说话。

“……所以,我打算限定条件。基础条件是:每场比赛中,每个人拿到20分以上。”

检察官:证人,你记得这件事吗?

证人:……记得。

检察官:根据后续录像,你露出了不太情愿的表情。你是否实际上不愿意配合这种固定得分的要求?

证人挠了一下后脑勺。

证人:但是身为得分手,如果我不得分,确实会影响队伍士气——

检察官:证人,你只需要回答是否愿意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证人:……

证人:啧。是,我当时不太愿意。

检察官:好的。那么,在国三你没有去训练的时候,被告人有没有履行他身为队长的义务、督促你练习?

证人:……但是说我可以不用去训练的是教练,就算是赤司也没办法——

检察官:证人,请不要回答无关问题。

证人:……

证人:……我说,这问题是不是有点奇怪?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证人,你现在身处严肃的法庭,请遵守法庭秩序,认真回答问题!

证人又看了一眼被告人。被告人目不斜视,没有对此做出任何反应。

证人:……是,教练说过之后,赤司就没管过我去没去练习。

检察官:好的,检方没有问题了。

辩护律师站了起来。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

辩护律师:法官,辩方现在开始对证人进行交叉询问。

法官:准许。

辩护律师转向证人。

辩护律师:首先,请问证人一开始回答与被告人关系的时候,为什么首先说的是朋友关系?

检察官:反对!与本案无关!

法官:反对有效。请辩方修正问题。

辩护律师:……那么请问证人在刚才的录像说明中,提到的“影响队伍士气”是指什么?

检察官:反对!与本案无关!

辩护律师:……?

法官:反对有效。

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证人,你刚才提到允许你不去训练的人实际上是教练,而不是被告人,是吗?

证人:……我说错了。教练那时候已经是监督了。

辩护律师:好的,监督。在帝光篮球部的权力结构中,是监督更具权威,还是球队队长更具权威?

检察官:反对!

法官:辩方,修正问题。

证人:当然是监督了。

法官:证人!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遵守法庭秩序!

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法官,辩方没有问题了。

辩护律师看了一眼被告人,坐下了。

法官:辩方,本案讨论的是被告人的行为及观念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被告人与他人的人际关系、证人的个人观点、或是帝光篮球部的权力结构,皆不在本案的讨论范围内。

法官:继续。

证人坐到了旁听席。检察官站了起来。

检察官:公诉方请求传唤第二证人,帝光中学篮球部一军队员,紫原敦。

法官:准许。

证人入席。他穿着白色卫衣,双手插在卫衣前面的一体兜里。

书记官:请宣誓,你将如实陈述,不作虚假发言。

证人:嗯~~?哦。嗯,我宣誓。

检察官:证人,请问你与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证人的表情看起来有点疑惑。他看了一眼被告人。

证人:赤仔就是赤仔啊。

检察官:被告人是你国中时期的队长,是吗?

证人:唔,是啊。这么说来,他还是部长呢~~

检察官:好的。检方请求当庭播放证物A-4,并请证人进行说明。

法官:准许。

屏幕亮起。帝光的体育馆,赤司征十郎和紫原敦正在进行一对一。赤司拿下第五球,宣告了此次比赛的胜利。

“所以说,以后我也一样每天来练习就好了吧~”输球后的紫原摆摆手,想要离开。

“那个约定,你就不用管了。”赤司这么回答,“随你喜欢吧,只要比赛能赢。

“……绿间和黄濑也是一样的,只要你们能打赢比赛,我就不会再说什么。”

“你这种说法简直就好像是在叫我们不要团队合作——”

“……对‘奇迹的世代’来说,团队合作不过是妨碍罢了。我就是这个意思。”

检察官:证人,你记得这件事吗?

证人:……唔。

检察官:你输掉了这场一对一,并被给予了“免训”的特权。你当时是什么心情呢?

证人:……

证人把手从衣兜里拿了出来。他左右环视,又盯着被告人看了一会儿。被告人依旧没有移动视线。证人又把手揣进了兜里。

证人:……就是,嗯,输掉了。

检察官:没有任何其他的想法吗?

证人:……

证人:……我觉得雨下得好大,好吵。

检察官:好的。这是经典的防御机制,证人无疑因为被告人的精神压迫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创伤。证人,你认同这一点吗?

证人:……欸?但是、……

检察官:证人,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可以了。

证人:唔、是或者不是。

检察官:……证人,检方的意思是——

证人:但是、我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呀。

证人停顿了一下。

证人:是或者不是,我不知道。

检察官:……好的。检方没有问题了。

辩护律师站起来。

辩护律师:辩方进行交叉询问。证人,录像中被告人提到的“那个约定”是什么?

证人:唔、就是,如果我赢了就可以不用训练……

辩护律师:也就是说,实际上,“免训”并不是被告人提出的,而是你自己主动要求的,是吗?

证人:嗯……

辩护律师:你当时为什么要申请免训?

检察官:反对!这是证人的私事,与本案无关!

法官:反对有效。辩方,修正问题。

辩护律师:……这是无关内容吗?如果证人当时……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辩方是在藐视法庭吗?

辩护律师:……辩方没有这个意思。

辩护律师深吸一口气,看向证人。

辩护律师:那让我们回顾一下事件顺序。一,你向队长申请了免训;二,你向队长申请时,他并没有立刻同意,而是提出了一对一,如果你赢了就可以免训;三,你和队长进行了一场一对一,你输了,但还是被允许了免训。是这样吗?

证人看了一眼被告人,又把手从衣兜里拿出来。

证人:唔、是我说我最近觉得我很强,所以不想听赤仔的话了,然后赤仔说要打一对一……

辩护律师:实际上的顺序是,你向队长申请免训,他拒绝,你顶撞挑衅了他,他才提出一对一的,是吗?

证人:嗯……

辩护律师:根据录像来看,当时有很多人在围观。他们是在你挑衅之后才来围观你们的一对一的吗?

证人摇了摇头。

证人:不是。一开始大家都在。

辩护律师:好的。也就是说,被告人提出一对一,其实是为了在队员面前维护队长的权威,是吗?

证人:唔,是吧。

辩护律师:所以,他允许你免训,与其说是因为在这场一对一中看清了你的实力,不如说是对你和你的态度感到了失望。你认可这个推理吗?

检察官:反对!这完全是与本案无关的主观臆测!

法官:反对有效。

证人非常缓慢且茫然地看向被告人。

证人:我不知道……

辩护律师:好的。辩方没有问题了。

证人坐到了旁听席。检察官站了起来。

检察官:公诉方请求传唤第三证人,帝光中学篮球部一军队员,黄濑凉太。

法官:准许。

证人入席。他穿着金白配色的演出服,左耳下挂着一颗红宝石,头上抹着发胶。

书记官:请宣誓,你将如实陈述,不作虚假发言。

证人郑重地举起右手,看向被告人。

证人:我宣誓。

书记官:证人,宣誓时请面朝法庭。

证人:有什么区别吗?只要保证说的全是实话就好了吧?

书记官:请宣誓。

证人举起手,又飞速宣誓了一遍。

检察官几乎是立刻就站了起来。

检察官:证人,你和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证人:king and knight——不过在这里应该不能这么说。他是我国中时期的队长。

检察官:好的。检方请求当庭播放证物A-5,并请证人进行说明。

法官:准许。

屏幕亮起。国三决赛前,帝光休息区。

“顺带一问……你们刚刚在说什么?”这是赤司。

“啊,那个,因为得分比赛我们都玩腻了……”这是青峰。

“……挺不错的,听起来比单纯的得分比赛有趣得多。”赤司最终下了决定,“而且,也非常适合下一场的对手。”

检察官:证人,你记得这件事吗?

证人:记得。

检察官:这是帝光三连霸的最后一场决赛,帝光与对手打出了111:11的比分,导致了对手的崩溃。被告人主动询问你们正在讨论的得分游戏,并且表示了赞同,是吗?

证人:确实如此。不过即使小赤司不问这件事,我们也打算执行。

检察官:但你们当时并不知道决赛对手,那个即将被你们用得分游戏伤害的人,是队友的发小,是吗?

证人:检察官先生,您的提问似乎有一些问题,我无法理解。

检察官:……什么问题?

证人: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我们的决赛对手还换过几次替补队员,加在一起应该有七八个人左右。为什么您只提“队友的发小”这一个人呢?

法官:证人,本案讨论的是被告人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人数多寡或被害人的身份并不在本案的讨论范围之内。

检察官:请证人回答问题。你们不知道决赛对手中有队友的发小,是吗?

证人:是的。

检察官:如果知道,你们还会玩得分游戏吗?

证人:未必不会。按照决赛对手的水平,即使我们一开始决定全力以赴,也大概率会在上半场结束后感到无聊……

检察官:证人,你只需要回答会或者不会。

证人:好吧,看来检察官先生想听的是“不会”的回答。

证人眨了眨眼。

证人:但是,要让检察官先生失望了。就这个问题而言,我无法给出确切答案。

检察官:……好的。检方没有问题了。

辩护律师站了起来。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证人,你刚才提到的得分游戏,被告人只是“知道”,而不是“提出”,是吗?

证人:对,是我提出的。

辩护律师:你为什么提出这个游戏?

检察官:反对!案件无关!

法官:有效。

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深吸一口气。

辩护律师:好的。得分游戏的频率是什么样的?

证人:几乎每场比赛。对我们来说,那些对手确实毫无挑战性。

辩护律师:被告人经常参与吗?

检察官:反对!

证人:这个问题也要反对吗?

检察官:被告人只需要有过参与的行为,就足以证明他鼓励这种蔑视体育精神的行为!参与频率、积极与否,皆属于无关内容!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法庭是审理案件、还原真相的地方,不是让你进行长篇论述的!辩方!修正问题!!

辩护律师:……好的,辩方没有问题了。

证人对被告人鞠躬行了一礼,坐到了旁听席。

检察官:公诉方请求传唤第四证人,帝光中学篮球部一军队员,绿间真太郎。

证人入席。他穿着黑色的西装,手中拿着一个天秤。宣誓时,他左手托着天秤,右手举起。

检察官:证人,请问你和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证人:从前的队友,现在的对手。

检察官:好的。检方请求当庭播放证物A-6,并请证人进行说明。

屏幕亮起。帝光的走廊,赤司征十郎和绿间真太郎并肩走着。

“灰崎的恶劣品行最近愈发惹眼了。……再发展下去,他能给篮球部带来的只剩负面影响。”赤司说道,“他已经没用了。之后让他退部吧。”

检察官:证人,你记得这件事吗?

证人:记得。

检察官:录像中,你的表情看起来很惊讶。确实如此吗?

证人:是。

检察官:是因为被告人的决定吗?

证人:是因为说话的语气。

检察官:也就是说,被告人在处理“没用”的队员时,语气格外冰冷,让你觉得不自在吗?

证人:不,我没有不自在。

证人推了一下眼镜。

证人:没记错的话,在讨论灰崎之前,我们正在谈论黄濑的融入和黑子的被认可。谈论这些时,赤司的语气温和且带有欣慰之意。但提到灰崎时,他的语气立刻变了。前后反差很大,我因此觉得惊讶。

检察官:被告人对于不同的队员不仅行动上区别对待,态度也是天差地别,是吗?

证人:这位先生,没有人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优秀的队员和总是故意给集体惹麻烦的队员的。

检察官:证人,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可以了。

证人:恕难从命。法庭是呈现事实的地方,像您这样操纵叙事、诱导询问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庭的规则。为何辩方没有出言打断?

证人说着,看向被告人。

证人:这样也可以吗?赤司?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证人,法庭之上,严禁向被告人喊话!

证人:法官大人,您维护的,真的是法庭的秩序吗?

法庭沉默了一瞬,旁观席不知道谁带头鼓起了掌,于是掌声稀稀拉拉响了起来。

法官重重地敲了两下法槌。

法官:肃静!起哄者按藐视法庭处理!证人的证言带有严重的情绪色彩,且当庭质疑本庭与检察官,严重干扰了法庭效率与秩序。为保证庭审继续进行,本庭决定中断证人的作证程序,并在最终评议时重新评估证人的证言可信度。现在,请证人离席!

证人端着天秤,最后看了一眼被告人,坐上了旁观席。

检察官:检方已举证完毕。

法官:休庭三十分钟!

法官:复庭。现在请辩护方举证。

法官翻了一下面前的文件。

法官:辩方并未提交证据开示名单。

辩护律师站了起来。

辩护律师:是。由于被告人保持沉默,辩方并未取得任何证据。

法官:那么——

辩护律师:但是,在刚刚休庭期间,有一位意料之外的证人联系了辩方,说他愿意——不,他说,“请务必让我出场作证”。

检察官:反对!这完全违反了证据开示规则!!

辩护律师:这是辩方唯一的证人!若这唯一的证人都不被允许出庭,那实在是让人很难不去怀疑法庭究竟是不是为了查明真相而存在!

检察官:这完全违背了法庭规则!

辩护律师:该证人身份特殊,他的证词是决定性证据!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情况特殊,准许辩护方的申请。但相关程序争议已记录在案,并将在评估证人的证词分量时予以考虑。

法官:传唤证人。

证人入庭。他穿着黑色的11号球服,戴着护腕。他抬起蓝发下的眼睛,看向法官。

证人:辩方证人,黑子哲也。

检察官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检察官:荒谬!黑子哲也怎么可能站在辩方的证人席上?这个人是冒牌的!

证人:检察官先生,您似乎无意间借用了我的身份呢。是在读故事的时候太过代入了吗?

检察官的脸一时之间变幻莫测起来。其上依稀闪过无数张分不清长相的面孔。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法庭不是让你们解决私人恩怨的场所!继续!

书记官:证人,请宣誓,你将如实陈述,不作虚假发言。

证人:我宣誓。

辩护律师站了起来。

辩护律师:证人,你和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证人:赤司君是……

证人看向被告人。

证人:我的导师,我追逐的目标,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辩护律师:……在检方的指控中,被告人被描述为压迫队员、损害他人心理健康、破坏团队精神的人。我想请问证人,被告人有否认过团队合作吗?

证人:有过。但那是针对“奇迹的世代”。

证人:赤司君的位置从一开始就是控球后卫。他的任务是传球、组织进攻。在球场上,没有比这个位置更需要注重团队合作的了。

证人:身为“幻之第六人”,我其实应该算是二传手。那个发起传球、让我能够顺利把球传出去的人,往往都是赤司君。

辩护律师: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会出现理念分歧?

证人:因为他们太强了。

证人停顿了一下。

证人:不,我该说的是——因为我太自私了。

证人:我热爱篮球,认为这是一项为了快乐而存在的运动。“赢球是是手段,快乐才是目的。”——我如此信奉这句话,以至于我自私地想要让他们也同样快乐。但我没有和他们相同的实力,所以我从来没有理解过他们。

证人看向被告人。

证人:赤司君,当热爱的事物变成了无法带来任何快乐的强制任务,当队友们逐渐深陷痛苦,是什么支撑着赤司君做出决定的呢?

证人:——是对我们的爱吗?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法官:证人,请不要向被告人喊话。

证人:抱歉,法官先生,我会注意。

辩护律师:……

辩护律师:那么,证人,你如何看待得分游戏?

证人:这是一件需要严肃讨论的事。如前所述,我和他们的实力有很大差距,我无法认同他们的“游戏”。但这一行为本质是在比赛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展示实力。

证人整理了一下护腕。

证人:事实来看,他们并没有违背篮球比赛的规则——所有的得分都是有效的,所有的成绩都是毋庸置疑的。

辩护律师:好的。辩方没有任何问题了。

法官:检方要进行交叉询问吗?

检察官站了起来。

检察官:检方进行交叉询问。证人,你如何看待免训特权?这不是对队员进行的区别化管理吗?

证人:是。但帝光的一军二军三军本就是区别化管理。再往普遍来说,篮球比赛的首发和替补也是区别化管理。

检察官:被告人的胜利即一切理念,让他对胜利以外的人毫无同理心!这对人不是一种蔑视和践踏吗?

证人:您应该知道“奇迹的世代”升上不同的高中是由赤司君推动决定的。如果赤司君真的只追求胜利,他应该保证有实力的队员和他升上同一所高中。为自己增加敌人是违背逻辑的。

检察官:但是他是这么说的!

证人:检察官先生,您觉得怎么说比怎么做更重要吗?

检察官:……

检察官:难道被告人没有做错任何事吗?那些伤害不是真实存在的吗!

证人:是的,那些伤害真实存在。但那本质上是因为——

证人再次看向被告人。

证人:因为赤司君为了我们的未来,放弃了和我们的现在。这对于深爱着赤司君、想要和赤司君并肩作战的我们来说,是非常痛苦且残忍的。检察官先生,您认为这是“罪”吗?

检察官:……

检察官:我没有问题了。

检察官坐了下来。

法官:证人离席,接下来请做最终陈述。

检察官翻了翻自己面前的资料。

检察官:是。综合上述证据,被告人赤司征十郎确实存在严重危害他人心理健康、破坏团队精神的行为。辩方数次试图从情感层面为被告人辩护,但没有任何足以推翻事实的证据或证词。公诉方认为,证据链完整,足以判定被告人有罪!

辩护律师:检方指控的管理问题、破坏团队精神问题,本质是系统管理方案对于能力过强的天才们的无效,“胜利即一切”的理念更是无稽之谈!如我方证人所言,若被告人真的将胜利置于一切之上,又怎么可能推动“奇迹的世代”离开他的球队?检方的指控无凭无据、充满臆测和断章取义,理应判被告人无罪!

法官:被告人,你可以做最终陈述。

被告人看向旁听席。他的眼睛扫过坐在旁听席上的所有人,随后移开了视线。

法官:被告人沉默。现在宣读最终判决,全体起立。

法官拿起桌上被压在底下的文件,开始念。

法官:……本院认为,本案之核心,非在于评判被告人行为之本意,而在于审视其行为是否与《黑子的篮球》所必须遵守的团队精神相冲突……

法官:……综上,根据《Jump系叙事管理及角色定位基本法》,被告人赤司征十郎之行为符合反派罪之构成要件……

就在这时,旁观席中,一个人喊出了声。

旁观席:无罪!

这一声如水波般扩散开来。

旁观席:无罪!无罪!

法官敲了两下法槌。

法官:肃静!

声音如浪涛般愈响愈大,隐隐盖过法槌的声音。

旁观席: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继续敲着法槌。

法官:闹事者按藐视法庭判处!

旁观席: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放开了法槌的柄,继续在一浪高过一浪的叫喊声中宣布着判决。

法官:……被告赤司征十郎犯反派罪,罪名成立……

旁观席: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判处被告人赤司征十郎,冬季杯败北……

旁观席: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并在公开场合向《黑子的篮球》主角黑子哲也作出“我已从你的篮球中获得救赎”之明确意思表示……

旁观席: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无罪!……

法官:审判长,藤卷忠俊。

法官合上判决书,敲了一下毫无作用的法槌。

法官:闭庭!

法庭内依旧回荡着“无罪”的叫喊,这声音愈来愈高,最终在法官说出“闭庭”的那一刻归于沉寂。

——【连载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