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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5-12-31
Words:
7,550
Chapters:
1/1
Comments:
12
Kudos: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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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Hits:
234

【咖喱格】巴普洛夫犬

Summary:

利亚姆什么都没变,他会把一切都毁掉。他痛苦地想,但只有这样才是利亚姆,十几年来他从未像此刻一样接近过从前,回到那个从二楼窗户跳进跑车、躲开利亚姆砸来烟灰缸的夏夜。那晚他爱利亚姆爱到想为此去死。

*第三人称短篇
*假如noel很早就离开了oasis,编造了一些老缸老莉久别重逢、躲在苏格兰北原的事。
*有时间线穿插,以不同字体标注。轻微意识流

Notes:

没想到只剩几天了还能赶出2025最后一篇小说
写这个的时候听了好多遍 Idlers dream

Work Text:

利亚姆二十一岁那年长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一颗智齿,在右上方口腔的最深处,对着镜子打手电筒也看不清到底长什么样。他常常用舌头刮擦那位置尴尬的怪东西,像个不习惯变化的人。某场演出休息时诺尔把左手伸进去按了按那颗智齿,有些嫌弃地说:“那就是颗新长出来的大牙,行了,你张着嘴看起来像条爱流口水的蠢狗。”

外面开始了新一轮欢呼,音响正发出啸叫,利亚姆歪头傻笑得有些不合时宜。诺尔望着他,收回来的食指正中还留着一条浅红色的齿痕。

 

“我没有更厚的外套了,你要是还冷就自己去柜子里把那条破毯子拿出来盖。”他往炉子里丢柴,火舌噼啪作响,“这里的冬天能冻死人,比曼城冷多了。”

“那毯子都长虫子了,一股怪味。算了,不如再喝点什么。”利亚姆佝着背去厨房里找威士忌。水槽里放着盆泡了几小时的花楸果,他顺手倒出来,把煮果子的小锅架在火炉上边。

“电视开着也没什么好看的,你在看吗?不如放几首歌吧,来吧,诺尔。”

“用你的手机放,我没几张唱片了,前几年在因弗内斯的唱片店里全卖了。”

“你留着的那把吉他都起锈了,有替换弦吗?我现在会弹点曲子了,你喜欢的几首我会,列侬的我也会。你写的那些,我也都学过了。”

“今天别弹了,别吵得我半夜睡不着觉。”诺尔偏头看着窗外,在苏格兰北原的十一月,雪总是下得不知轻重,仿佛永不止息。屋子外面积雪又灰又厚,一脚踩下去能陷到小腿根,如果明天上午还不放晴就没法去打猎了,天气预报不总是准的。他养了条棕色长毛猎犬,是低价从别人那买来的杂种狗,他给它起名威廉。此刻威廉正匍匐在利亚姆脚边,打了个哈欠。

利亚姆哼歌的声音越来越小了,最后变成了闷哼,变成了唧唧歪歪。

“你他吗的就一定要明天去打兔子吗?”诺尔忍不住抱怨,但利亚姆什么也没说,安静得可怕。他起身去给利亚姆盖毯子,那张他记忆里漂亮的脸现在两颊凹陷。他看见利亚姆紧闭着眼,汗涔涔的,火光下睫毛阴影不停晃动着。他突然又想要变得温柔些了。“你带的那些东西呢?全给你嗑完了?”

利亚姆摇头。

“那你就喝吧,把剩下的威士忌全喝完,然后到里面去睡一觉。你这样跑过来干什么?早知道你来之前我就给你买份保险,买份最贵的,收益人填我。我他吗的就再也不用在这里呆着了,整天无聊得咩咩叫。”

他们睡在一起的时候,利亚姆像条狗似的蜷缩着,把被子卷在自己身上,脑袋枕着诺尔的胸口。利亚姆还留着和二十多年前一样的长发,这些年里他的头发留长又剪,剪了再留,诺尔从社交账号上看到他像个疯子那样折腾自己,如果利亚姆跟谁吵得很凶又常常凌晨发些不知所云的言论,不出半个月他就要改变点什么。曾经有人用他们之间的事去挑衅利亚姆,两天之内,利亚姆就在推特上发了一张钳断自己婚戒的照片,无名指上满是血。属于他们的日子不过短短五年,他离开得太早了,早到oasis还没有积攒下足够的动力、没法依靠惯性完成一记漂亮的漂移然后彻底停摆。而人们对待过气又傲慢的乐队主唱就像对小丑一样,可以肆无忌惮地取笑、挑衅、嘲弄,并且理直气壮地觉得小丑就以此为生;可偏偏利亚姆是条对着空气也能不停嚎叫的狗。对于这些,诺尔什么都没说过。

他什么都没说过。哪怕十几年来利亚姆不停地提到他,不知道从哪弄来他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地址,给他寄信、发信息、打电话,利亚姆写下的每个词他都读过无数遍,但他什么都没说过。现在利亚姆睡得很沉了,看起来酒精和睡眠确实可以止痛,他不再摆出那种忍耐着痛苦的表情。诺尔轻轻拢着利亚姆开始发白了的长发,不知道到底想要哄谁;原本他已经看惯了自己的左手,也习惯了因为用劲干活长出来的茧子,但缺了一节的食指突然让他感到触目惊心。他睡不着觉。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伦敦的一座车站,他背着包,拖着灰色行李箱在站台上出神。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他听到一串噪音,又幻听成麦克风离音响太近会发出的嗡鸣,那时他已经离开曼彻斯特向南换了两个城市,在伦敦艰难度过了七八年。他早就不再写歌了,甚至故意避开了跟音乐相关的工作,哪怕这是他一生最钟爱也最擅长的事。但在逃向英国北方的那天夜里,他莫名用手指在腿上打着节拍,开始回想他这些年经历的各种荒唐事,它们跳出来的时候还带着话语,就像歌词。

他在伯明翰中心地带租房子住的时候还有钱花。他每天七八点起来推开窗户,房子不远处有片公园,宽敞明亮。街道上的雪总是扫得很干净,哪怕是公园的秋千和座椅也会被清理。有女人推着婴儿车去晒太阳,两个穿着彩色外套的孩子在奔跑嬉闹,他从厨房端着热茶出来盯着外面看大半天,等阳光照进房间里来,他就躲在窗台花草的阴影下看书。书页上树叶的影子是发黄带绿的,他还记得,那时他什么也没考虑,他的弟弟也并没急着服软、要把他找回来。伯明翰的空气清新,但又冷又冽,他的鼻腔有时发痛。

圣诞节他在酒吧里认识了一个蓝眼睛的女人,她说自己总是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后来他知道她离了婚,还带着个孩子,在某家小杂志的编辑部工作。他们走出酒吧的时候外面刚下完毛毛雨,柏油路两旁的残雪被脚印和车辙染得发黑,那个女人穿了件长及脚踝的驼色大衣,她抱怨衣服下摆肯定会被溅上脏东西。他说,其实也没多脏,不过是雪而已。所以他体贴地脱掉了她的衣服,他们在公寓的床上翻滚,时常直到她看表、急匆匆回家或去她的姐妹那接孩子。而每次他还光着身子赖在被窝里时,床头柜上静音的手机都在不停显示有新来电和新信息。他会在第二天回拨给佩吉,略有歉意地说自己喝醉了,再补一句“圣诞快乐,你身体还好吗?”如果是别的人,别的日子,他会装作没看见,即使是某个经纪人或者搞音乐的,即使是某些媒体又发来邀请,他甚至会觉得很恼怒,因为利亚姆仍然在出现的每个公众场合里喋喋不休,而那些好事的家伙向所有跟oasis沾边的人不停追问他的下落。利亚姆发来的信息是最多的,不管利亚姆在哪,什么时候,喝醉了还是清醒的,讯息的开头永远是“诺尔,我知道你会看,但是为什么?为什么我们非得这样?”

在伦敦,圣诞节那天,雪变得晶莹又闪耀。他从酒店的落地窗往外看,伦敦人为了某种氛围还在某些区域特地留了积雪,那时候已经时兴巨大的室外装饰了,他们在运来的圣诞树上挂满了彩灯,昼夜不停地亮,灯光闪得太吵闹。那个圣诞节几乎要花光他所有的积蓄,他开车去了个偏远的度假屋,把手机关了机,假装是什么终结日,从林屋西北处的冰川长坡一滑而下。他早年因为舞台事故不再灵活的左手变得更僵硬,简直像他在纪录片里看到过生了坏疽那样,他的指尖麻木到毫无知觉。不过他没那么在乎了。他想起自己曾经试图补救过,但没有哪一位吉他手能替代他站在利亚姆身边,而利亚姆也从来没有耐心去学如何按弦拨弦。他对待作品有种近乎偏执的完美主义,他写了不少漂亮的曲子,而乐队的执行让他歇斯底里,利亚姆有时表现得根本无所谓,他们争吵似乎是必然结果。

暴风雪让他不得不闷在度假屋里,百无聊赖开始跟别人玩牌,然后输得精光。他怀疑牌被人动了手脚,但无心计较下去。将近半个月,利亚姆没有再信息轰炸他,反而是他在报纸上看到了利亚姆去找心理医生的事,虽然舆论对利亚姆的评价一向两极分化,但这次的恶意前所未有。利亚姆不断被批评拉踩的歌、利亚姆的精神疾病、酗酒吸毒和罢演历史、利亚姆的私生子和经济问题,他看到利亚姆剃成了寸头,被人拍到在法院门口心力交瘁的模样。有那么一刻他想过就此言和吧,屋子外面下大雪,什么都没有变,冬天一样还是冬天。他在牌桌上给佩吉打电话,利亚姆不在家;他最终没给利亚姆拨号。他在小票背后写了两段歌词,又把那张票据烧掉了,就为了点一根烟。第二天清晨他在手机上看到,利亚姆再一次拒演,而且当场发疯砸碎了吉他。Oasis马上就要解散了。

他在伦敦究竟过了多少个季节?他光记得有几个冬天了,因为春天和夏天一样明亮,像虚构的,秋天又总是太短。无论再怎么否认,乐队、那些歌和他,他们之间始终有脐带相连。他记起在首都过的最后一个节日,当时他结婚又离婚了,小孩有四岁大。乐队解散,销量不佳,他分不到多少钱,已经在伦敦边陲的印刷工厂找了份体力活谋生,那回是他换了衣服、准备拿工资去买礼物的。他记起商场里烘焙面包的味道,几首热门节目单曲在不停循环播放;记起按照备忘录去某条街道的某个橱窗买玩具,在那个红绿灯的街角看到一个穿蓝色parka大衣、背影酷似利亚姆的人。那一刻他几乎是手脚冰凉,有什么东西从他心里呼啸而过。

所以他坐在发往英国北部的列车上会涌起写歌的冲动,就因为列车驶来的噪音让他记起,那个人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是利亚姆吗?关于这件事,他什么也没写过。

 

“你感觉怎么样?昨晚睡得怎么样?”他往两个壶里灌水,还有一个小壶灌满了酒。天放晴了,他七点的时候起床去看过,门口的积雪厚度还能接受。“衣服都放在床脚,老老实实全部穿好,到了外面就别唧唧歪歪叫着太冷了要回来。”

“感觉——”利亚姆从床上跳下来跺了几脚,“感觉我他吗的几百年没睡过一觉了。”

“我们要从这往山那边走,你看到那树林了吗?我们要走到里面去,快点的话三四十分钟吧。”

“为什么是走?开车不行吗?走这么久腿都会冻断。”

“去那里的路太窄了,雪没铲干净容易抛锚;我就这么一辆破车,你以为是什么超跑吗?”

利亚姆抱怨着把外套扣上了,他甚至乖乖戴上了一顶脏兮兮护耳帽,那是诺尔忘在储藏室的,有一年多没用过了。他们把威廉也带上了,诺尔说它不仅会牧羊,他们已经搭档狩猎过很多次了。“威廉在十英里之外就能闻到兔子味,就像你小时候隔了整个街区都能闻到佩吉在煎香肠一样。它会冲过去,砰,咔嚓!咬断兔子的喉咙。就连鸟也能抓到。”

“那我希望它今天别这么猛,”利亚姆用腿蹭了蹭狗尾巴,“对吧,威廉?乖狗,你要是什么都干了,显得我站在那像个白痴。”

“你本来就是个白痴。”

“那杆大猎枪呢?”

“那是打熊和赶野猪的,用不着。这一片没有那种东西。”

“鹿呢?我以前在电影里看到过,我们可以蹲在树丛里瞄它们。烤鹿排挺好吃的。”

“现在违法。”

“你都住在这鬼地方了还怕什么违法啊,就算你犯了死罪也不一定能被查出来。来吧,诺尔,我们干点刺激的事,不然有什么意思啊。”利亚姆还是把那杆猎枪攥在了手里。

他们沿着已经结冰的湖边向针叶林里走去,利亚姆好像恢复了全部精力,追着威廉在雪没那么深的地方跑。他还想试着滑冰,学体育赛事里的选手摇头摆手,然后一下接一下地摔在冰面上,趴在地上要诺尔把他拉起来。后来他们闹够了,气喘吁吁地并肩走着。利亚姆把墨镜摘在手心里,诺尔偏头看着他,那双眼睛正像蓝色湖面上的薄雪一样闪闪发亮。他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利亚姆和他在曼城的球场上又叫又跳时,利亚姆的眼睛也是这样的颜色;利亚姆在体育场演唱,被镭射灯映照的时候,那双蓝眼睛几乎能和现在重合。于是他想说些什么,起个头,但他们能说些什么呢?他才意识到他们曾经相伴从不需要找什么话题,哪怕在一间房子里只享有彼此的沉默。他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你的左手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他装作若无其事。

“什么时候少了那一节,为什么?我甚至会给你发我早餐吃的是煎蛋卷,但你这个混蛋就算变成缺胳膊少腿、中风了歪嘴斜头的也不会告诉我半个字。”

“你就这么希望我半身不遂吗?没什么,我搬到这的第二年,为了给棚屋加固去切木材,不小心被机床割到了骨头。反正也早就僵了,没什么区别。”

利亚姆用右手攥紧他的手指头。他感到利亚姆的皮肤在发烫,整个人陷入亢奋状态。

“为什么不说点你的事,利亚姆?”

“我的事?你想知道我的事,十几年前那些狗屎媒体天天在报道。而且我一天会发五十条推特,还有给你的九十九条短信。你还想知道点什么?”

诺尔表现得对他好像一无所知,那种表情让利亚姆想笑,尤其是现在他开始像个好好学生、要把自己当成某个大问题来钻研。

“谁他吗知道为什么你会突然出现在这里。那天晚上有人在敲门,我想不出除了送燃料和鬼之外的第三个选项,威廉对着屋外狂叫。”

“只是因为我很想你,但你一点也不想我,从来就没想过。”

他们保持沉默。已经走过了林子里的第二个路口,诺尔检查了之前设下的绳套陷阱,什么都没有。利亚姆开始无所事事地用手拽树枝,时而用脚踹树干,诺尔来不及跑就落得满身是雪。威廉突然俯身,然后大叫着冲向树丛里,他们听到缠斗和尖叫声,那是一只雪兔的声音。兔子的喉咙已经断了,蓝蓝的内脏被扯作一团掉出来;鲜血顺着它的前肢汩汩流在雪地里,很快就被稀释掉。利亚姆脱了手套,低头摸着还温热的尸体一言不发。

“怎么了?现在你觉得这兔子很可怜吗?还要继续吗?”诺尔走到他身旁。

他觉得兔子的死像一副小孩的画。色彩鲜艳的画。

“你能把它的皮剥下来做成一副手套吗?”

“不能。但是我能把它的肉割下来给你煮一锅汤。”

“那算了。如果有鹿就好了,兔子太小了,而且这是威廉的功劳。好狗。”利亚姆起身看着诺尔,“我们再往里走能看到鹿吗?”

“我不确定,很可能没有,不然今天就这样吧。这里的冬天很没意思。”

“我知道你很讨厌热热闹闹的‘有意思’,”利亚姆突然抬起那杆大猎枪,枪口直对着诺尔的脸,“宁愿一个人在山上的破屋子里冻死。”

“你在干什么!那杆枪很久没用了,他吗的会走火的!”

利亚姆后退了两步,又把枪头调转过来贴紧自己的下巴,他总是笑得不合时宜。

“你他吗的疯了吗!”

那杆枪最终指向天空,利亚姆扣动了三下扳机,第一下卡弹,后两发一声比一声更像悲鸣。“我只是开个玩笑!谁他吗的会打爆自己哥哥的脑袋或者当着哥哥的面打爆自己?我从来不看丧尸电影,就算那是特效,看起来也太他吗的恶心了。”

诺尔感到一股熟悉的恼怒和愤恨正在升起,他的耳朵开始变热。利亚姆什么都没变,不单单是看起来还像曾经的模样,就连情感固执和毫不顾忌后果的性格也不减当年,他会没来由地愤怒,他会把一切都毁掉。他痛苦地想,但只有这样才是利亚姆,十几年来他从未像此刻一样接近过从前,回到那个从二楼窗户跳进跑车、躲开利亚姆砸来烟灰缸的夏夜。那晚他爱利亚姆爱到想为此去死。

他上前打掉利亚姆手里的枪,骑在对方身上狠狠往脸上砸了几拳。利亚姆的鼻子很快血流如注,他们俩的衣袖都印上了斑斑红渍。利亚姆的嘴唇终于有了颜色。他看见这副光景就像狗闻见香味一样,他捧着利亚姆的脸开始舔舐,他们胡乱亲吻起来。他尝到铜锈味,利亚姆神经质地颤动着,鼻息滚烫。

那只雪兔没有被带回家,他们把威廉关在卧室外。利亚姆匍匐在诺尔身下,任凭诺尔啃咬着他的脖颈,从前诺尔喜欢在事后亲他的喉结,像是在感谢这副天赐的嗓音。他陷入一种高热谵妄的状态,他想起有整整两三年自己无处可去,因为除了搞乐队他再想不出自己能干的事了,他躲在卧室里抽烟、喝酒、不停发讯息,他吃精神药物。每晚睡前他的脑子都会过载,正如此时此刻,无数画面飞驰而过。在高潮即将来临前他颤抖得更厉害了,诺尔停下来问他是否还好,是不是弄疼了他。

“不,没有,没有。”他开始抽泣,接过诺尔的吻。他们换了姿势,诺尔用手托着他的臀部,另一只手扶在他弯得如同满弓的背上,他在巨大的痛楚和极乐之中抵达了终点。他呻吟着,哭泣不止,几乎想要歇斯底里地哀嚎。

“为什么我们就非要这样?”他的指甲还掐在诺尔的肉里,不知道掐出血来了没有。

“什么?”

“难道我们就没有别的选择了吗?那明天呢?明天我们怎么办?”

他由衷地害怕起明天来。在此之前,在诺尔离开的五年、十年内,他都没有恐惧过,他总觉得明天是不存在的,时针爬过二十四点又会轮回,他能拥有的全部就是今天。而在某个今天,他失去的还会回来。他在找上这座苏格兰北原的破屋子时还一点计划都没有,只知道诺尔把自己流放到这里孤零零待了几年。但不知何时他突然就在想,他们明天要凿开湖冰去钓鳟鱼,他要听到北风中的水流声,然后回到这里煮一大锅奶白的鱼汤。后天他们要爬向更高的地方,也许应该牵匹马来骑,每天都往上爬一段距离,在针叶林里扎帐篷。他们总有一天能爬上那座山的顶峰。但登顶之后呢?他什么时候又会做出不可原谅的事?他们到底还剩多少可以挥霍的未知?

他感觉一切都要过去了。他在生病。

“明天我们会在早上七点起来,然后你穿好衣服,但是不准再碰那杆猎枪了。”

“你还写过歌吗?”

“没有。怎么了?”

“我想我们明天去湖上钓鱼吧。但还不如坐在家里,暖和又舒服,给你那把破吉他换上弦。我来弹你新写的歌,我说过我现在会弹了。”

“不用去那块硬邦邦的湖边了。这屋子往后走,没多远的山脚下就有一条小溪流,从来没结过冰。但鱼不大,我从来没钓上来过。我们可以去那里看看,天气暖和了更好。”

利亚姆最终点了点头,他要诺尔拿来了剩下的酒,不管是什么酒,一口气全喝下去了。他仿照昨天那样打算睡个好觉,不久就梦到光怪陆离的事。他总是在和别人争吵。

 

他梦到诺尔离开的前两年,他跟吉他手还是鼓手吵了架才开车离开曼城。那时他几乎每夜都在酒吧和酒店厮混,不同的男人,不同的女人,舞池的霓虹灯花花绿绿。他的女朋友帕齐,那时候还只是女朋友,总是发信息打电话来催问结婚的事,问他在哪,但他全凭心情回答;而他发给诺尔的消息又全部石沉大海。这种割裂的生活即使在他婚后也没停止,他还有了两个私生子。他从没觉得自己是不爱帕齐的,但他们总是吵架,因为孩子要上哪个学校,因为他经常发表过激的言论、他过度曝光自己而拖累了这个家庭,因为他昨晚又不知道睡在哪,身上还多了几个吻痕。

他站在一条走廊上,这条长廊上有无数扇门。推门进去是帕齐,只要他们开始争吵动手,他就会退回到那条长廊。再推门是妮可,他的第二任妻子,但坐在帕齐家的沙发上,同样的争吵。然后是帕齐,是妮可,再是帕齐,是他乐队里的任何一个人,双人床粘在天花板上,沙发上放着架子鼓和电吉他,麦克风在飞。最后他才走到诺尔的房门前,诺尔坐在休息室里,还是他二十一岁记忆里的模样,诺尔的左手还没受伤。他听到窗外有人在喊他们的名字,大喊oasis,安可,安可。下一首是什么?他问。诺尔说出了一首他从未听过的歌。在因他不肯上台而爆发的争吵中,他抡起棒球棍砸向诺尔的小腿,他问,我们还有多少歌?

诺尔说,一首也没有了。

 

这些日子每到午夜如约而至的疼痛让他惊醒。他猜有什么东西正在侵蚀着他的神经,像要用琴弦活生生锯断他的骨肉。他们没去成山脚下的那条溪流,没去冰湖,连门也没出。他高烧到惊厥状态,身体不由自主地抽动。诺尔往土豆泥里掺了奶粉,煮时散发出甜滋滋的味道,咖啡壶在咕嘟咕嘟冒泡。电视开着,但他们常常只把它当成背景音,现在正直播加时赛,曼城五分钟内再进一球才能进入点球环节,就快要输了。他没有预想的那么沮丧。

他坚持不让诺尔把他送去医院,神志不清的时候他觉得自己一旦离开了这间屋子就会什么都没有了。“昨天风太大了,你还把我压在雪里往死里打,换哪个四十几岁的都会感冒发烧,你这个混蛋。”他把抽纸揉成团往诺尔身上砸,“我手上有伤口。我摸了那只兔子的血,手指头还伸到它肚子里去了,会不会是感染了?你应该给我准备点药。”

到了八点之后,他要痛得精疲力竭了,几处皮肤已经失去了知觉。大腿和左肩背的痛感却越来越剧烈。他想要更多酒,直到喝晕过去,但已经喝下去的一点效果也没起;屋子里什么都没有了。“在我那个黑色的包里,最里面夹层,我还留了点东西。”

他知道诺尔已经戒毒很多年了,在他面前这样做没有体面可言。但他实在无法忍受了,而且这一生他从来也不愿意掩饰和遏制什么欲望。

诺尔在床边照看着利亚姆,威廉跳上被子,紧紧贴着利亚姆。他睡得很平静,胸口有节奏地起伏着,但体温还没退下来,不管用毛巾擦洗了多少遍还满身是汗,连衣服小臂处都被浸湿了,布料粘在上面。壁炉噼啪响着,诺尔翻了好几遍自己的通讯录,他已经搜索过无数遍利亚姆的症状了。他烦躁得想直接泼桶水把火熄灭。

后来他起身在门口点了根烟,屋外下着鹅毛雪,那雪像他们看到被威廉撕扯的、在空中纷飞的兔子毛。他又进屋给自己披了件大衣,费劲打开车库大门,坐在驾驶座上发呆。仪盘表显示汽油只剩60%,他盘算着从这开到因弗内斯要多远,如果车辆中途抛锚了可以在汇入城镇的大道上想办法拦辆车,那个地方打车不方便。如果现在出发,开得快些他们一个半小时就能到。他试着启动车,钥匙猛转了几次却都打不着火。他觉得自己跟暴风雪有仇,那么多个雪夜他都想过改变,煞有介事地做出什么决定,而无一例外都是失败。

也许不是暴风雪,而是他跟利亚姆。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的时候,莫名想到了利亚姆曾在他食指上留下过的齿痕,在训牧羊犬时他在手机上看到过一个名词,叫巴普洛夫犬。狗,或者说人,总是有着什么条件反射,赖以维生。他想,他们从未走出过那段关系,从利亚姆还穿着小学生制服开始,从他拿着自己送的星星铃鼓,到他不停发信息轰炸,他拿着那杆猎枪对着自己的下巴,他问明天到底该怎么办。

他现在明白了利亚姆为何哭泣,那句“为什么我们非要这样”在他们无休止的争吵和追逃中反复出现,不过是一句条件反射的“我爱你”。他们太迷信和贪图给彼此造成的痛苦了。

这时威廉开始嚎叫,发出奇怪的几乎像人的呜咽。他冲进门口看到利亚姆的一只手臂在床沿耷拉着,床头剩下的药粉散落一地。他不敢走进去看那副场景。

“利亚姆!利亚姆!”他轻轻喊。后来他鼓起勇气叫:“利亚姆!起来!”

什么回应都没有。屋子的大门没关紧,风雪呼啸而入,威廉还在吠叫,但他都听不见了。

他只听到自己胸腔里怦怦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