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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尔选修诗歌鉴赏课不是没有理由的:他爱好文学,他自己写诗,他确信在自己能在这堂课上简单地拿到学分。
不过,更重要的是,这门课的内容及其枯燥,因此,他可以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下尽情做自己的事情。
学生们总是认为,只有那些无聊的书呆子才会去选修诗歌鉴赏课。埃米尔并不否认这一点,他并不爱说话,总是缩在角落里,因此也被大众标准粗暴地划分进了那个不甚光彩的范畴里。但是正是因此,他才能在这个充斥着同类的教室里享受难得的清净。
——直到某个外来者入侵这里为止,一切都很和平。
啪地一声,教室的门被一种书呆子无法使出的巨大力道打开了。来人在校服衬衫外套了一件飞行员夹克,脚踩最新款篮球鞋,除了脸上那副眼镜以外,他基本与这堂课没有什么关系,以至于所有人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走错教室了。
头发花白的教师低头看了看名单,道:“你迟到了5分钟,琼斯先生。”
“啊,抱歉抱歉,来的路上费了些时间!”
顶着所有人惊讶,甚至是惊悚的目光,他从容不迫地走进了教室。
他便是阿尔弗雷德·F·琼斯,运动社团的明星,全校的名人。据说他能单手举起一辆汽车,据说连续两任啦啦队的队长都向他告了白,据说他与学生会长关系匪浅。
……当然,这些都是传闻。不过,埃米尔最讨厌的,就是这样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轩然大波的人气角色。
“因为迟到,你错过了我们的分组环节。”老师接着说。也许是因为课程太过无聊,从来没有人听过,本学期,他也对课程计划做出了一定改进,主要体现在作业的形式上——作业必须两两合作完成。可惜,班级内的人数是单数,因此,没有搭档的埃米尔幸运地获得了单人完成作业的权利。
然而,现在看来,那份幸运很有可能是不幸的前兆。
“那么你就和斯特尔森先生搭档吧。”
——那一刻,埃米尔听见了自己的生活坠入深渊的声音。
下课铃声一响,埃米尔就迫不及待地起身离开,理由很简单:他不想和阿尔弗雷德说一句话。
事实上,他十分确信,在课堂的后半段,阿尔弗雷德的眼皮已经开始上下打架。正如他所预料的,校园明星是个对诗歌一窍不通的肌肉脑袋。埃米尔见过很多这种类型的人,他们都多多少少地看不起埃米尔。因此,他对此人更没有好感。
走廊里已经挤了一些下课的学生,埃米尔加快脚步,试图融入那人群中——下一秒,一只有力的手就抓住了他的肩膀。
“斯特尔森,你是斯特尔森对吧?”
埃米尔颤抖着回过头。
“我们来讨论一下课后作业的事情吧!”明星蔚蓝的眼中绽放的光芒耀眼到让他睁不开眼。
于是,两人来到了放学后的快餐店里。
这家快餐店与学校只相差一条马路的距离,因此,会来光顾的基本都是学校的学生,当校园明星阿尔弗雷德走入店门后,他们纷纷对他,以及他身后瘦弱的小个子投以目光。埃米尔为此感到无比不自在,紧紧握住了书包的带子。走在前面的阿尔弗雷德却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自然地站在了点餐柜台前。
在熟练地点了豪华巨无霸汉堡大套餐后,他转向埃米尔:“你要吃点什么吗?”
“不、不用了。”埃米尔这才收回自己警惕着四周的目光。事实上,他只来过这家店一两次,每次都是和他的朋友莱昂一起来的,他还是无法适应这里的热闹环境。
“真的?你不饿吗?”
又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浑身长满肌肉需要每小时摄入垃圾食品来填补热量空缺。埃米尔暗自腹诽。
“嗯,真的。”为了让他信服,埃米尔还补充了一句,“如果不回家吃晚饭,我哥哥会不高兴的。”
不过说完后,他又后悔了:有必要说这么多吗?他会觉得自己是那种“乖小孩”吗?他会为此嘲笑自己吗?可恶,该死的小组作业,该死的校园明星……
然而,阿尔弗雷德却只是点点头,接受了这个理由,甚至脸上闪过一丝理解的表情:“啊,我懂,哥哥就是这样。”
他有哥哥!?埃米尔对这位身上充斥着独生子气息的家伙的家庭背景有些好奇,又不敢发问,只能看着他走向取餐柜台的背影。
大概过了十分钟,阿尔弗雷德拿着满满当当的托盘在餐厅里转了几圈,终于在一个角落的座位里发现了埃米尔。
“这个位置真不错!”他坐下来,把手中明显超过一人份的食物放在餐桌上,并未注意到对方吃惊的双眼,“我还从没发现过这么安静的座位,很适合我们的讨论!”
事实上,埃米尔只是更情愿坐在不容易受人瞩目的角落座位而已,不过他认为不要把这话说出来会省下更多关于解释他们两人之间性格差距的工夫。
阿尔弗雷德将两杯可乐插好吸管,将其中一杯递了过来,埃米尔这次没有拒绝:他其实很喜欢喝可乐。看在饮料的份上,他稍微原谅了阿尔弗雷德一些。从包里掏出自己的笔记后,他便开始讲解。
然后,过了五分钟,十分钟?埃米尔不清楚,因为他们的进度才刚刚开始,阿尔弗雷德却已经提出了数个问题。虽然他这种积极求学的态度很值得肯定,但这也显示出他确实如外表那般,对诗歌一窍不通。
“你到底为什么要选这门课?”再次解答入门级问题的埃米尔有些不耐烦了,他本就不是什么脾气很好的人,“那些体育类、技工类的课程,不会更加适合你,也更容易拿到高分吗?”
现充为何要入侵书呆子最后的舒适领域?
阿尔弗雷德半晌没有回应,直到埃米尔以为他生气了,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时,才发现对方的脸上居然有一丝不好意思,甚至近似于害羞的神色。这对埃米尔来说是近乎于惊悚的:“你,你干嘛那副表情啊?”
“……啊,啊哈哈。”他神情僵硬,发出尴尬的笑声,“果然瞒不住啊,既然斯特尔森你是我的搭档,那就把理由告诉你好了。”
谁是你的搭档?而且,他也没有很想知道!埃米尔真想如此呐喊,可是,好奇心驱使下,他还是诚实地将耳朵凑了上去。
“其实,我是为了我暗恋的人才来选这课的。”阿尔弗雷德道,“那家伙很喜欢诗歌啊,文学啊这类东西……所以,我就想写首诗送给那个人。”
我是活在什么校园青春恋爱剧的世界中吗?这是埃米尔当时唯一的想法。
夕阳西下,埃米尔终于从快餐店脱身,可以与那个人气金发说再见了。
已经离放学时间过了快两小时,差不多该回家吃饭了。他筋疲力尽,不仅要讲解诗歌入门知识,还要听人家的恋爱小八卦。说实话,这两小时的精彩(和疲惫)程度已经超过他的一学期时间。
但是最让人尴尬的,还不是阿尔弗雷德的情感故事。
——而是他选修诗歌课的动机,居然和自己的撞了车。
埃米尔掂了掂自己的书包,里面重叠的稿纸因为摇动沙沙作响,这些全都是他在课上摸鱼时为某人写情诗时产生的废稿。
这样窘迫的事情,怎么可能告诉其他人呢?
他叹了口气,意识到自己差不多自诗歌鉴赏课下课后就没有再检查过消息后,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这才发现短信页面有一条未读消息。
<莱昂:放学后要不要一起去哪里玩?>
发送时间已经是两小时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