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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他发觉自己的枕头似乎格外靠边,头比之前熬夜醒来更加沉重,嘴里满是酸味。他扶着床头柜坐起来,高度的变化带来视野的变化,余光瞥见自己的右侧有一团异常鼓起的被褥。自己窄小的床上还有一个人。他瞬间瞪大眼睛,右手不受控制地摸到枕头底下一只钢制匕首。摸到匕首的金属外壳时他被冷起一波小范围的颤抖。
然后他瞥见那只枕头上——如果用夹棉外套堆成的小方块也能算是枕头的话——散乱的棕色中夹杂着一丝银色的头发。所有记忆忽然开门大摇大摆地冲进来,他紧缩的瞳孔忽然放松下来,右手也离开了枕下温暖的刀鞘。
金曷城轻轻叹了口气,翻身坐在床边,顿了一顿,低头看去——还好。似乎没有什么难以收拾的问题。他抓起旁边椅背上搭着的外套披在身上,走向厨房从暖水壶里倒出一杯温凉的水。回到房间,他本应该开始做今天的计划,可他想不起今天究竟是一周里的哪一天,头还特别的痛。于是他只是站在写字台旁边,用手指轻轻、一下下点在笔记本冰冷的皮质外壳上。
他没有很多居高临下看向面前这位双重荣誉警督的机会——好吧,昨天算一次,今天也能算一次。金轻轻皱了皱眉,站在两三步远的地方望着那儿,像是在评估某地区的受灾状况。
自己的床被他弄得一塌糊涂,单人绰绰有余的床上硬是被塞上了两个成年男性,其中一个还是前体育教师,捉襟见肘程度可想而知。他的公寓有供暖,可惜热力公司照常靠不住,屋内做不到四季如春。一条被子明显也不够,警探身上盖着的一半是夏季的凉被,三分之一是金的被子,三分之二是他穿来的浅米色长大衣;自己的米白色短袄被塞在他的枕头下当作枕头。他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他知道那上面一定有警探张着口呼呼大睡时弄上的口水。说不定还不止一处。
床单的受损无法计量,昨晚发生了什么如今他已历历在目,现在对此物的处置只能有烧掉和丢尽一浴缸消毒水里面浸泡三天三夜两种方法。
他喝下一口水,嗓子被酒精割得发痛,温水也像刑具了。时至今日他倒升起对警探的一丝佩服,如果是他把那么多酒精、尼古丁和不知名药物往身体里摄入,失忆估计是最微不足道的症状。
床上的警探稍微动了动,那条夏被像条泥鳅一样整个儿地滑到地上去,露出他大半个身子。裸露的上半身展现在金的面前,他深吸了一口杯口的水气,接着放下杯子,绕到床的另一端捡起那条被子,姑且放在尺寸过小的床头柜上,又把自己的棉被拽过来,堪堪裹在警探的身上。床上风云变幻似乎有些吵醒了警探,他轻轻哼了一声,双手在面前摸索了片刻又放下。
金的动作一瞬间停顿,三五秒之后又继续。透过被子的空隙他看见警探包着厚重纱布的大腿,下意识地他伸出手去,用手背探那宽大的额头。没发热,他收回手来,用另一只手摩挲着那只手的手背,忽然松了一口气。
他准备先去洗把脸。离开房间时他的脚步比之前轻了一些。水龙头流出的水来自并不遥远的一座水库,在瑞瓦肖寒冷的冬季这水流像冰一样冷。他捧一捧水扑到脸上,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本应让他更加清醒,但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方才他床上的警探。绕到另一端他注意到警探的睡姿,整个人蜷曲起来,像一个婴儿。
冷静下来想想吧,方才的情景和婴儿有什么相似吗?他的脸由于熬夜和七日前未能完全代谢的酒精而浮肿,在渔人小屋草草剃掉的大胡子又有复萌之象,露在外面的身体,姑且只有双臂和臀腿还上算,而腹部受害最深,淹没在酒精造成的脂肪过度堆积中。
金曷城应当按照之前的经验,用马克杯敲敲桌子把他吵醒,把他的衣服扔到他怀里,看一眼手表的时间,限他三十分钟内离开他的公寓。一小时三十分后他还要到局里填写一天的文书报告,以转接自己的劳务关系到41分局。
但是——这里终于来了个但是——但是看到这样的人躺在那,他的心里却升起一阵惊恐的温暖,像从前祖母会煮的一种腌制食品炖菜。他拿起毛巾擦干脸,镜子里他看见自己的皮肉还没有完全醒过来,像平常一样紧紧贴到骨头上。他的眼睛格外需要照顾,昨天流了一些泪,今天就要抗议,太多细胞液潴留在眼皮,它们高高地肿起来。
与这个人的关系有点特别,没能找到熟悉的路径,令金曷城无法可依。他觉得有些麻烦,刷着牙他又走到卧室门口,倚着门框向内望。警探还酣睡着,床上鼓起一个小丘。
吐掉薄荷味的泡沫,戴上眼镜,眼前变得稍稍清晰。但是没关系,他想,有些麻烦,但总是能够解决的。
他回到房间里拿走笔记本和钢笔,将盛满水的水壶放到炉灶上,开火,然后到客厅坐在暗黄色布艺沙发上,拔出笔帽写下今天的计划,首先写出的几个字是空心的,他回头把它们再描一遍。行文至今晚六点警局下班后他却顿住笔,不知该写什么。原先的周一他会去一家俱乐部喝两杯酒。很明显从今天开始这个习惯很可能要迎来一次更正。
这之后他为自己准备早餐。走进厨房不久水壶就烧开了,蒸汽挤出小孔发出火车鸣笛一般的声音。这倒弄得他有点慌,连忙关上火,又把水壶提走,离开热源。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离开厨房,只是走到了厨房门口不好空身回头,打开冰箱拿了一只蛋,扔到烧开的水里,咕嘟咕嘟煮起来。
热水的一小部分用来冲咖啡。他从曾经过的一个人那里获得了这样的坏习惯,如今不喝一点晨间就觉得困倦。掰开鸡蛋时里面的蛋黄已经变成全熟,他慢慢吃掉两片面包,咖啡在一旁散发着滚烫的苦味。今天他选了一本很薄的小说,软面的封皮和小巧的装帧让他可以轻松地握在手里。如果忽视房屋深处像河马那么大的呼吸声,他几乎可以认定他的生活已经回到正轨。对相同过夜情况的不同处理只不过出于人道主义的怜悯,还有一点对英勇的短期同事的怜悯。
铃——铃——
该死。
他麻利地站起来,拍掉茶几上正在震动的闹钟。他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房间。这闹钟提醒他该去上班。他的公寓离57分局开车要20分钟,这个闹钟提前了五分钟。他现在就该动身了,天气太冷,他的锐影热身需要一点时间。
但他站着没动。
卧室里传来布料沙沙摩擦的声音,他仍然犹豫,这次却选择去看一眼——他私以为这是他的问题而导致的。
他靠在卧室门框上,轻轻啜一口咖啡——有些冷了,不是最佳温度。警探还熟睡着,这回翻身到另一边,怀里抱着他五毒味俱全的大衣,整个后背露在外面,大腿跨得很远。金立刻挪开视线,灌进一大口咖啡,看向他粗壮大腿上的绷带——伤口的中心仍是暗红的,今天还是要换药。
他倚在门口站了许久,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在看什么。他心里知道上班时间已经过去了,索性,他想要旷半天的工。暖棕色带暗纹的窗帘漏出一条小缝,太阳透过层层叠叠的乌云,透过不远处厂房高大的烟囱,透过其他被遮住的玻璃窗不偏不倚照进来,落在警探裸露的背上。
金并不觉得自己是艺术家,他对那些人宣扬的高雅审美不了解也不感兴趣。但他隐隐觉得这场景算一种奇迹,他没有宗教信仰,就像这片土地上绝大部分其他人一样。但他呼唤的某位神灵还是眷顾他,回应他。距离奇迹发生只过去了三天。三天前他向神灵祈祷让一个人活下来,然后让另一个人死去。
他喝掉全部的咖啡,却还是靠在这儿,把咖啡杯搁在胳膊肘上搭着。他想面前的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算是奇迹的证据,包括他大腿上烂红的枪伤。
他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人的睡颜,甚至在三天前也不是。来到马丁内兹的第一晚他被隔壁猛烈的鼓点、吉他声和吼叫声吵醒。要说不生气是假的。旅店老板告诉他另一位警探比他来得早,就住在隔壁。他在楼下等到晚上十点,一个鬼影子也没看到。他坐在吧台,一只脚烦躁地在地上打着拍子,上半身倚在吧台,皱眉看着酒馆老板给他点的饮料里加酒,他把右手食指放在酒杯旁边打着拍子,示意老板不要停,给他加入更多酒精。
他并不奢望这家旅店的床有多么舒适,但是看到被头焦黄的污渍和墙上生机勃勃的爬虫还是有些超过。他的眉头从来了就没松开过,更显出他额头上的皱纹。入睡也变得困难,床垫上有什么东西一直戳着他的后背,揭开一看是戳出来的一节弹簧。因此被吵醒时他格外上火,套上外套戴上眼镜,站在隔壁的门外邦邦敲门,准备会一会这位41分局派来的同事。
敲门的瞬间里面吵闹的乐声暂停了,他自以为有效,双臂交叠站在门外等待对面开门。五分钟过去,就算是万恶的资本家在豪宅里听见敲门声,现在也该到门口了。里面的人铁了心不给他开门。不过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瞥了一眼褪色泛黄的木门,转身回房。刚刚摘掉眼镜坐在床上叹出一口气,隔壁又传来巨大一声闷响,好像谁在里面猎到了一头熊。
基于刚刚发生的事,金几乎能确定里面的人是由于醉酒而倒在了地上。黑暗中他看着那扇连通两个房间的门,考虑了不到一分钟,深呼吸了一口,还是站起来拧开了锁。他没有用过这间浴室,里面不出所料地一团糟。浴缸里有一条黑黄色的水垢,地上随处可见不同粗细的烟头,还有马桶……看过一眼他就撇开了眼,不想再看第二次。伸手拧开那扇小门,闪耀的街灯透过脏兮兮的玻璃刺向他的眼。他微微把眼睛眯起向下看,一个男人倒在那儿,蜷曲着背对着他,上半身光着,下半身穿了一条黄色涤纶紧身喇叭裤。
光线太暗,他再努力地眯眼也没法真正看清他还没能相认的临时搭档的脸。他只能看见地上那人的背,即使对于一个警官来说也是壮硕的,但似乎也有些松垮;那人的双臂格外粗壮,上面有几道不可忽略的伤疤。
地上散落着更多的杂物、酒瓶、药盒和烟。金挑了挑眉毛,思考着要不要给他盖上点什么东西,最后决定原路返回。他的生物钟十分准时,留给他的睡眠时间不多了——况且,他不想碰那个房间里的任何东西。
第二天的等待也一无所获。他在噪音稍小的二楼看过一会儿书,在阳台处望向散发着恐怖气息的吊人,在走廊上看见一位金发消瘦的女子。晚上他不再等待——他知道*那种*人,夜晚他们是不会清醒的。他在锐影里面坐了一会儿,呼吸和衣服上都染上重机油和皮革制品的味道,他在这种味道里面如鱼得水。
第三天他站在褴褛飞旋的双开玻璃门口向外望,这里很容易能看见海,此种景色在马丁内斯不算稀奇。墙壁上的扩音器似乎有些问题,音乐断断续续。断续中间他听见硬质鞋底哒哒敲击瓷砖地面的声音。他下意识转过头去。
他下意识就知道这是他在等的*同事*。
此人很高,在大厅中各色各样的人群中算得上鹤立鸡群;然而衣品成谜,上身终于不再裸着,穿上了一件皱巴巴的,肚子略有些紧的衬衣,一件蓝色的迪斯科外套;金听到的敲击瓷砖的声音来源于他脚上这双绿色的尖头高跟迪斯科舞鞋,看到这双鞋他挑了挑眉,但很快这个表情就消失了。他慢慢从楼梯处往金的方向挪动,脚步虚浮。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明摆着的。
同事先生在大厅看了一圈,首先走向面色不善的酒馆老板。金歪了歪头,把重心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背着手往他们的方向看去。 音乐盖不住他们吵架的声音,明显他从老板那儿讨了个没趣,又拖着他格外健壮的身躯和大腿往自己的方向走来。
金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就算是这样的酒鬼,他也希望自己留下的印象是利落而专业的。但那人的脚步往右趔趄一下,站到墙边那位坐轮椅的女士身边,跟她打了招呼。
他有些拿不准此人想要做什么。想要吊着自己?他已经完美地完成了这个任务,自己在这里白浪费了两天。给自己一个下马威?他的状态实在与威严扯不上关系。金仍然背着手,转移视线,不再看他,站姿像一个海军上士。
轮椅女士的声音听起来沙哑且疲惫,但语气中有着与年龄不符的俏皮。余光里他能看见她说完话后二人一起看向自己。他已经不惧怕目光。他站的很直,身上有的一切东西都挑不出一点错来。
那个男人终于站到他面前,脚步趔趄了一下,他们的距离一下子就小于基本的社交距离。要看到他的脸,金要微微抬起头。他昂着头,伸出手,另一只手还背在身后,看起来比平常更傲气。他跟这位*同事*打招呼,介绍自己,询问他的名字。
看见这位压轴出场的警探他有什么情绪?没有什么好说的。他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人被派到这里来。他是怪胎,怪胎的定义中就有“不普遍”这一条,所以不觉得其他分局也会有人主动期望来到这里。
那人用他布满红血丝的双眼上下打量金曷城,那双眼睛被窗外的雪反射进来的光照亮,金觉得并不难看,世上很少一部分的人才有绿色的虹膜,这种即使在浑浊时也如同宝石一般的绿色应当更加少见。
“拉斐尔. 安普罗修斯.库斯托。”
那个人如是说,声带好像被砂纸来回打磨了八百遍,呼吸中带着难以忽视的酒精发酵的臭味。金几不可见地皱了皱眉。他当然不会觉得这就是他的真名字,他也不需要知道他的真名字。他点点头,说好吧。
警探的脸上皱纹遍布、皮肤浮肿,嘴唇起皮裂开,嘴角不自然地上扬,狂野的眉毛却痛苦地皱起来,展示出一个诡异的微笑。金跟他寒暄几句,问他有没有准备走访的顺序和对象。他这样问只是出于善心,他当然知道这位警探没有准备,现在他是不是清醒的都是未知数。
警探听着他说话,脸上浮现出一种好奇,让他想起不常见到更不常打交道的小婴儿们。警探告诉他自己完全忘记了一切,现在头很痛。
金探寻地看着他的脸。他希望这是个玩笑,然而他觉得警探脸上的表情不像是玩笑。他叹了口气,如果是这样,还真有点麻烦。但是不要紧,再麻烦,总是可以解决的。他也是这样跟警探说的。但金看得出,短短一句话没办法让他一下子清醒,更没法让他摆脱缠绕在他身上把他像提线木偶一样耍弄的痛苦。
这样的见面不论对于同事、朋友,甚至——他仍惮于想到这个词——恋人关系来说都算不上愉快,更何况他们要面对的是一桩没什么头绪的凶杀案。他已经准备好主导这次调查,他不能放任这个处于特殊医疗状况的醉鬼继续败坏RCM的名声——至少在他的眼皮子下不能。
然而即使失去记忆,在简短的解释后,警探似乎被触发了某种肌肉记忆,语言尖刻地讯问每个相关者,一整条跑遍了整个马丁内斯。不得不说,金对他的表现刮目相看。不提他究竟弄丢了多少重要物品(老天啊,甚至包括他的佩枪),也不论他在居民口中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恶鬼降世,他在调查时的表现*格外*老辣。他能在极其短暂的思考后推演出后院栅栏门口的车辙动向、尸体面前杂乱的脚印数目。他可以协助自己完成尸检,甚至还给出了他意想不到的发现——那只弹孔。
只要他想,他似乎能跟世界上的任何人聊两句:从非常讨厌的叫坤诺的小混混到金字塔一样肥胖的艾弗拉特。他的用词常常肮脏下流,甚至拿自己的枪对准一个女孩,但在跟书店的外的孩子说话的三分钟内他便能够发现她隐藏的心事。他不介意从工会头目那里收受贿赂,不介意在垃圾桶旁边翻找别人丢失的钱币和瓶子,但不知怎么他能坦然为之,骗术信手拈来。
在那一周周末的两天里他经常想起他们*正式*见面的第一天,几乎算得上梦魇。
他精神高度紧张,浑身酸痛疲惫,没有坐相地坐在警探床前的一把木椅子上。黑夜里出现的微光最能让人堕入迷幻,他的眼前只能看见两样东西,在床上痛苦挣扎的警探、窗外路灯光遮掩下阴暗可怖的海。他的耳边被警探难以抑制的痛苦哀嚎环绕着,楼下迪斯科音乐的鼓点为他作配。周六那天最甚,夜晚格外漫长,在浸淫下他觉得自己的精神也如警探一般来到了崩溃的边缘,他走到阳台去,在大雪中一下子吸了两只烟。
同样的深夜,他不能抑制自己想起关于警探的事情,他们曾并肩站在这里谈话。有一段时间哈里什么都不说,只是撑在栏杆上看着这座城市灰败的夜色;而他在找烟和火机的时候看着楼下自己的锐影,他很舍不得那四个轮毂,但——
“我不知道你还会抽烟呢。”哈里转过头看着他,目光似乎汇聚在他的手和香烟上。
他解释自己每晚会抽一根。
哈里的脸上又浮现出那种婴儿般的好奇,他不能再看下去,他的胸腔和腹腔一起跳动起来。
片刻后哈里换上痛苦的笑容,托着腮问,“你为什么这么酷,金?”
金的脑子反应过来之前他就开始微笑,他不确定哈里有没有看到。他摇摇头,说自己并不酷。这只是一种不健康的意志考验。哈里耸耸肩,问自己要一根烟。他其实想要看到哈里吸烟的样子,但他身上只带了一根。
如果是周六那个晚上他找自己要——金在阳台上猛吸了一口烟,肺部一下子充斥着刺激性的有毒烟雾——他一定会给。如果哈里现在醒过来,他想,他会用手上这一支给哈里点烟,不必麻烦用火机。
现在想来在第一晚他就对哈里产生了一些好感,否则没法解释他的脑子为什么突然一抽,告诉他自己觉得绿色和橙色很配。这话说出去他就后悔了,说得自己像会在芦苇丛里接吻的青少年。
第二支烟没有结束,屋内的哀嚎声随着风就吹进他的耳朵里。他感到心脏出现一阵剧烈的抽痛,他把烟叼在嘴角冲回去,半跪在床前伸出手背探知哈里额头的温度。他的手在寒风中吹的冰冷,碰到皮肤几乎感觉被烫到。他愣了一下,把双手藏进夹克里面,夹在胳膊下面暖了很久——还是很烫。
他站起身,从桌子上摊开的药盒里拿出能找到的最后一片抗生素,看了看时间,又拿出一片止痛药。回到床前他仍半跪着,推着他的肩膀,轻声叫“警探”。
没有回应,只有哀嚎。
他顿了顿,又叫他“警督”。
没有回应。
“哈里,”金长长叹了一口气,低下头去,“哈里,求你……”
哈里忽然发出一阵无意识的呻吟。他连忙将哈里扶起来,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哈里的手在空中抓了几下,忽然喊出了这些天第一个单词——“德洛丽丝——朵拉——”
金能感到他滚烫的后背,在他叫喊时胸腔的振动也传到自己的胸腔中。他用手背安抚哈里的肩膀,让他的头尽可能枕到自己的颈窝。他沉默地掰开哈里的嘴,把两片药放进去,“……咽下去,警探。”
随着咕嘟一声,他想药物应该也随着水落下了。他的胸口又出现了那恼人的空茫。
但冬天的夜晚还很长,街上楼下都一片死寂,他有充足的时间胡思乱想——
他有过很多像这样无疾而终的*感情*。按照时间顺序,他爱过邻家牵着他到处乱跑的男孩、中学的篮球队队员、警队的带教警官、已经倒闭的地下酒吧的酒保……再后面就不能称之为爱,而是一闪而过的悸动。
他产生*感情*的时间很长,所拥有过的*关系*很短。他从没跟上面提起的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爱意在他的胸中如同灰域佳酿一般发酵的时候他就找一家酒吧或者咖啡座,一头扎进去,跟陌生人亲吻,做爱。
最后他与他的前搭档确认恋爱关系,这对他来说时很重要的一大步。他们已经搭档很久,认识更久。他的搭档死于枪击,子弹打中了他的胸腔,老生常谈了。是在四年前,他们确认关系的一个月后。
双腿忽然传来一阵酸痛。
金曷城用力眨了眨眼,他竟然还拿着咖啡杯站在门口。他看了眼杯子里面,一圈斜着的焦痕干在里面。他走进去,把杯子暂时放在桌上。他又弯下腰去,用手背探向警探的额头。
两块皮肤无限接近的一瞬间警探睁开了眼睛,绿色的眼珠愣怔一瞬立刻向上看向他。金猛地收回自己的手,背到身后,用另一只手牢牢攥住。
“早上好,”他的声音没什么波动,好像他的等待和昨夜的故事从没发生过。
警探睁着有些下垂的迷茫的双眼四处看了看,又看向金。金冷静地背着手,站在那供他观赏。他明白警探的脑子里正在发生一系列的对话,他不便打扰。半晌,床上的人盯着他,问,“我是……在你的……”
“这是我的公寓,我的房间,”金点点头,“很好,警探,你的记忆还很正常——想要一点水吗?”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一边说谢谢,如果有的话就太好了。金伸手把他的胳膊搭在自己的肩膀上,“你应该慢一点。你的伤口有渗血,今天应该去真正的*医院*看一看。”
警探又说谢谢。金拿起咖啡杯,去厨房拿了杯水递给他。他又说了谢谢。
金猛地皱起眉,又不着声色地松开。
“你不用总是道谢,警探,”金看着他喝完几乎一整杯水,斟酌着词句,“你是病人。”
他尝试着双腿落地,双脚趿拉着他从马丁内兹捡来的运动鞋,摇摇晃晃站起来。金别过头去——他浑身只穿了一条内裤。他似乎注意到,弯下腰在地上捡起自己的外套披在肩上,又去找裤子。
“没关系,我*不介意*你不穿裤子”金转回头去,对着房间一角抬抬下巴,“洗手间在那边。”
金看到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小孩犯错一般的狡黠和愧疚。
他先一步离开房间,打开水龙头洗刷杯盘。冰冷的水有些难以忍受,但同时也拖拽着他的意识回到现实。等他擦干手,警探竟悄无声息出现在厨房外,已经穿好了衣服,离门口一步远。警探挠着头,几次开口,他站在里面等他把话说出来。
“呃,金……我们是不是……”警探不敢看他。
他深呼吸一次,点头道,“是的。”
“好的,哇哦,”警探猛地挠了挠头,忽然笑了出来,傻呵呵地,“很好——我能吃点东西吗?”
金轻轻点头。
他看着眼前这个跛足的人,他知道这个人没有准备好*任何事*。午夜梦回,他的脑海中只会浮现出那位神圣、完美、永生的无罪女神。*自己*是一个局外人,已在思考如何与他分别。而杜博阿警督与那画像同样地,拥有浩瀚而博大的灵魂。他绝不会想到自己正在想的事。他正站在冰箱前面,拿出两片冰冷的吐司。
金朝他伸出手,“拿来,我帮你煎……”
没来得及。他一口咬掉了一大半。
无事发生似的,金收回手去,双手互相挠了挠。“……等你准备好就告诉我,我会把你送到医院。我应该联系谁?让 维克玛警督,我想?”
警督正用一把小黄油刀摧残他的切块黄油。闻言他很惊讶似的问,“你不会留下吗?”
“我要回分局填写资料,”金回到房间穿上他的夹克,“我没有生病,是要上班的,警探。”
那边没有出声。
不久他们一前一后出了门,冷风顺着没拉好的夹克灌进他的脖颈,金反倒觉得这是一种难得的清醒。他们顺着露天的楼梯向下走,金仍走在后面。忽然前面的人猛地停住,他差点撞到他身上。
他皱着眉看向警探,等他的解释。
“呃,”警探似乎不知怎么开口,“你或许想拉起夹克的拉链。”
“为什么?”金挑起一边的眉毛。
警探指了指他右侧下颌往下五厘米左右的脖颈,“那里,有……呃……昨晚……”
金猛地拉起拉链,把下巴也顺便埋进高领子去,超过他走到前面,擦肩的瞬间很轻地道谢。他才不在意哈里有没有听到。
二人一左一右坐上锐影,金将安全带拉过自己的胸膛,听见警探说,“我还是不想回自己家。”
他不准备理睬。
“让一定会把我送回去的,”警探继续说,“他会把我关在那里,就像他是狱警,我是犯人。他一定会的。”
“停下。”金略微大声地朝他喊,接着插进钥匙,看向路面,“用医院的无线电呼叫分局的,我会去接你。如果你的检查在下班时间之前,你就要在那等一下我。”
他不用看也知道杜博阿笑了。
“那你会带我回家吗?”他问。
“是的,我会再带你回家。”
他开得很快,紧贴着最高限速。
警探的检查和换药持续了很长时间,金把锐影停在医院门口的停车场,倚着车门吸今天的烟。他非常清楚现在已经过了晚上七点,太阳很快就就会从河面上消失,哈里很快要从里面出来。
哈里出现在他面前,喋喋不休地向他讲述伤口如何深,腐肉多么多,年轻的实习护士有多冒失,他被转给了多少医生,维克玛骂了他多少句。金只是顺着他点头,二人又回到锐影里面。
“你赢了,迪克 马伦。”金感到应该哄哄他。
“我爱你,你知道吗?”哈里拔掉他刚刚插好的车钥匙,这样他下意识就会看向他。
该死。这该死的人。
金曷城想要骂他,掐他的脖子。他在逼迫。金曷城搞不清楚,他下意识想逃,但想到六天前他还对此人一无所知,却又释怀了——能有多么坏呢。谁知道明年春天河流上游绵延千里的冰块融化时,他们会在哪,会怎么样呢?说到底,他不是只会跟这样的人相处吗?
他长长叹了一口气。皱着眉看向哈里。他知道哈里一定动摇了,他几乎想要对他道歉。从胸中他升起一股获胜的快感,他几不可察地勾起嘴角,微微抬起下巴,把右手伸到哈里面前。哈里像是整个人缩小了两寸,小心翼翼把热乎乎的车钥匙放回他手里。
“杜博阿警督,你知道,我很累了,想要回家。”
他轻轻开口,“我可以在开车的同时跟你交谈,你不必拔我的钥匙。”
他抢在那句抱歉说出口前继续说。
“另外,”他踩下踏板,发动机发出轰鸣。他必须要提高声音,“你不用道歉。”
“我知道你爱我,”他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里就现得比平常大得多,“并且我希望你用其他行动代替那些*谢谢*和*抱歉*,好吗,哈里?”
哈里像是被恶魔勾走了心魂。他的眼睛一刻也不能离开金曷城,随着他挑逗的尾音,他点了点头,看到曷城警督的橙色飞行员夹克大敞着怀,在对向车灯的照耀下那片毛细血管破裂产生的红斑像太阳耀斑一样印在他脑海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