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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
我没有爸爸和妈妈,记事以来,我就在与大狗缠斗,在垃圾堆里找残羹剩饭,在颠沛流离中长大。我的腿在一次抢食时中被一条大狗咬瘸了,可是我奇迹般活了下来,其实我没有努力想活下来,饿了就吃,困了就睡,我这么过了许多年月。
直到我遇见他。
人类社会中有一个词叫幸运,我想我吃过的苦,受过的伤,都是为了和他相遇,那也称得上幸运。
那时我生了一场很大的病,窝在街边的角落里瑟瑟发抖,想自己是不是要死了。
v国的冬天太冷了,寒风好像能掀开我的皮肉,钻进我的骨缝,我能感受到生命的流逝。
死亡没有如期而至,因为他比死亡更先拥抱我。
他用有着自己体温的风衣裹住我,在朦胧间,我好像看见了久违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和我隔着玻璃在电视上看见的有光环的天使一模一样,而他就是拯救我的天使。
天使叫高途。
他送我去治病,指尖扫过我的鼻头,我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他的手,他就摸摸我的头,声音好温柔,他说,不要怕,很快就不痛了。
我从来不相信人类,很多的小孩喜欢往我身上扔石子,有些大人喜欢抓我们这种小只的狗,烧掉我们的皮毛,用榔头砸烂我们的腿,他们以此为乐。可是高途看向我的眼神里满是怜悯,我这才知道原来有人不认为我们的痛苦是乐趣。
我听见他和医生的谈话,医生称呼他为高途先生。麻药在我体内生效,我迷迷糊糊地想,哦,人,你叫高途,恍然间好像有一条延伸向天际、被鲜花拥簇的路途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我真的以为幸福要降临在我身上了,如果不是接下来的一个月里我都没再见到高途的话。
我不太明白,他让医生救了我的命,却又不再来见我。或许他的人生里没有养过小狗,那我想成为他的第一只小狗,我想告诉他,狗狗是很黏人的,一个拥抱是没办法满足的,我不知道人类把这样的感情叫做思念,我只是在想,花瓣飘落的时候,天使会再度出现吗?
小动物都是有灵性的,高途身上某种柔软的、善良的、美好的特质吸引着我,让我不由自主靠近他,我开始不吃饭,用爪子划拉着玻璃,有气无力地呜咽。
终于,高途来了,带来了阳光和温暖,还有一个蹒跚学步的小朋友。
高途牵着小朋友的手,温柔地叫他,乐乐。我就知道,那是高途的孩子,是我同样需要守护的人。
乐乐和那些欺凌弱小的孩子不一样,小小的他用脸贴上玻璃,这样就能更清楚地看见我,他的眼睛好漂亮,和高途一样漂亮。我听见他说,狗狗。
我抬起我的爪子隔着玻璃碰了碰乐乐的脸,莫名的,虽然我从来没有过主人,但我想象他将是我的小主人,而高途将会成为我的主人。
然后,我被他们带回了家。
家,对于我来说实在陌生的词汇,我不知道人类对着电话那头说“我马上回家”是什么意思,在我的梦里,出现过被光晕笼罩着的、开满了鲜花、被蝴蝶围绕的小屋,而我只是站在屋外。
高途和乐乐的家和我梦中的小屋不太一样,但客厅里洒满了暖融融的阳光,沙发上有漂亮的麦穗叶纹垫套,沙发后是一整面照片墙,大部分是乐乐的照片,从婴儿时期睁着眼睛咯咯笑到那天他隔着玻璃咿咿呀呀和我打招呼,其中有几张是高途和乐乐一起的,高途抱着小乐乐,笑得眼睛弯起来。有一块地方被栅栏圈起来,里面有积木、小火车,还有小象小兔小熊之类的玩偶,没有小狗玩偶,我想我可以钻进去,一整天不动,做乐乐的小狗玩偶,那样他会开心吗?阳台上有花盆,鲜花和绿叶长在一小盆泥土里,拥有它们自己的天地。
然后我在客厅一角看见了自己的小窝,在高途和高乐乐的家里,有我的家。
Happy,高途这么叫我,我迈着腿跑到他身边,用爪子扒拉他的裤脚。
这是高途给我取的名字,他总是这样好,希望所有人快乐,我不是人类,我是他的小狗,只爱他的小狗,他也希望我快乐。
他蹲下来,伸出手,我就把我的爪爪放到他手上,我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我看见其他小狗都这么做,果然,高途笑了,尾音上扬,听起来是开心,他夸我,Happy,好聪明。
我吃着骨头形状的海盐烧烤味的狗狗小饼干,忍不住用鼻头去蹭高途的脸颊,我能看见他镜片后平直的睫毛扑朔扑朔闪动,能看见他皮肤上细小的绒毛,我看见年轻的、正值一生黄金年华的高途,他像一小片花瓣落进我心里,而关于他一小段的光阴在我心中生根发芽,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时间的尽头是什么?那时我并没有想到死亡,我想到了永远。
乐乐还不会说完整的句子,只能发出些音节,我听见他第一次叫高途妈妈。
那时高途在给乐乐念故事书,嘴里念着“boo-boo”,像旧式蒸汽列车进站鸣笛的声音,却因为温柔、饱含爱意,在我耳中成为落入湖泊的水滴,绽起春天的涟漪。
然后我听见乐乐说,妈妈。
本来我是窝在房间里专门为我放置的毛毯上的,听到乐乐的话,我倏地抬起头,看向高途。
高途的眼睛红了。
每位妈妈都有这样的时刻。我的妈妈因为难产死掉了,留下包括我在内的一窝小狗,我不知道我的妈妈看见我们成长会不会也这样,但我想,她会的。
高途低下头,凑得离他的孩子更近,声音有些颤抖,乐乐,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好不好?
乐乐真的非常像高途,被爱孕育出来的小孩同样拥有爱的能力,在他尚未懂得爱是何物的年纪,在一方小小的、温暖的空间里,他伸出双臂,环住了高途的脖子,又叫了一声妈妈。
专属高途的称呼。
这时我跳上床,填满了两人之间的空隙,也看清了高途脸上的表情,湿漉漉,软乎乎,像一朵云朵被打湿。高途摸摸我的耳朵,说Happy,乐乐叫我妈妈了,你听见了吗。
我当然听见了,可我没办法告诉他,只好伸出舌头舔舔高途的指尖,轻轻地汪了一声,表示我知道,我的主人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也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高途真的很爱乐乐。
我看见他摇着拨浪鼓,轻哼着童谣哄刚刚哭过,还在抽噎的乐乐,看见他俯下身亲在乐乐的额头,月亮床铃慢悠悠地晃,我听见他轻柔的声音,他说,宝贝,晚安。
等乐乐睡安稳,高途就轻手轻脚地关上门,来到客厅,先把乐乐玩过的、忘记放回去的小熊玩偶收好,又从茶几的抽屉里拿出几枚小图钉,小心翼翼地把照片粘在照片墙上——那上面有我。
我记得那是我被高途接回家那天拍的,高途也入镜了,穿的是我第一次见他时他穿的那件风衣。
我啪嗒啪嗒地跑到他身边,尾巴不自觉地晃来晃去,绕着他直转圈圈,高途今天很开心,弯下腰把我抱起来,让我缩在他怀里,问我,Happy,你喜欢你的新家吗?
高途的怀抱好温暖,有香香的味道,可是后调却苦苦的,我的嗅觉比人类灵敏百万倍,我知道,这样的苦涩永远无法被中和,它在高途的人生中流淌,变成了他无可分割的一部分。
我努力地把脑袋塞进他的怀里,想告诉他,喜欢,很喜欢,我喜欢你,最喜欢你,我的主人。
“这么喜欢呀,我也很喜欢你哦,Happy。”
高途的声音软软的,我能听见他的心跳,快乐的情绪顺着空气钻进了我的喉咙,被我吞下去,又呼吸出来,让我徜徉在关于喜欢和爱的河流。
我不喜欢睡自己的小窝,我喜欢和高途挨得近一点,最初高途不知道,直到有天他发现我睡在卧室门口,他蹲着,戳戳我的鼻头,刚睡醒还有懒洋洋的鼻音:“怎么睡在这里呀,嗯?”
好像在哄小宝宝,我的前爪轻轻搭在他的膝盖上——他不会痛,而我能离他近一点。他又抱我了,我亲了亲他,因为喜欢你,想要和你在一起。
真正美好的人,万物都会向他垂首,他也自然懂得万物。高途摸摸我软软的耳垂,低下头和我额头碰额头,问我,小Happy想睡到房间里是不是?
于是我就住进了充满高途味道的房间。
乐乐晚上会哭,我动了动耳朵,就知道高途也起来了。他开了床头一盏小灯,脸和额前垂下来的碎发被光照亮,明明应该是很疲惫的事,他的嘴角却噙着淡淡的微笑。乐乐抱着奶瓶,高途就抱着人在房里轻轻地踱步,说着乖哦乖哦,乐乐喝奶奶,喝完睡觉觉。
高途轻声说话的时候声音像潺潺的溪流,让途经之域都开满簇簇鲜花,让春天降临在漫漫雪夜,我只觉得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充满了我从未感受过的幸福。
我在高途的脚边绕圈圈,乐乐注意到我,拍着手叫我,我的名字是他第二个学会的词。高途把他放下来,他就拍拍我的脑袋。
“好啦,乐乐和Happy都要睡觉啦。”
闻言,乐乐扭过头亲在高途的下巴,在这个家里,我们都听高途的话。
我很想乖一点,乖乖的小狗才会被主人宠爱,这是我的一个小白狗朋友告诉我的,然而他却被主人抛弃,变成了流浪儿,他死在某个下雪的晚上,雪是那么洁白,和我最开始见到他时他身上的毛色一样。
可我的身上总有流浪时的习性,在我第不知道多少次刨掉盆栽里的土,把它们弄得满阳台都是,而乐乐坐在一地的土上,鼻头上还有棕棕的土,我们一小狗一小婴儿,贴着高途早就做好的有着云朵和小树的身高墙,面面相觑。
高途环臂看着我们,一言不发。
我忽然感到害怕,从出生起就开始流浪,我并没有受过规训,不知道人类对于我这种行为的忍耐程度如何,如果高途讨厌我了怎么办?他会不会不要我?就像小白狗的主人不要他那样。想到这里,我本就湿漉漉的鼻子变得更加潮湿——我有点想哭了。
这时高途抬起手,我反倒有点放心了,因为我最不怕的就是挨打,阴影覆在我的头顶,却迟迟没有痛感落下来,高途带了点力道揉了揉我的耳朵,说Happy,不乖。
“脏脏,生病了怎么办?”
高途的另一只手拍了下乐乐的额头,这句话是对我们两个说的。
原来高途并不是生气我不乖,而是担心我们会生病。我汪呜汪呜地凑过去,乐乐也有样学样,拉住了高途的裤脚。
“真是拿你们没办法。”高途无奈地笑,我知道是爱。
夏天的v国最适合去海边。
乐乐已经会走路了,每天像小企鹅一样一摇一摆走到高途身边,妈妈妈妈地叫,但是丝毫不会让人生厌,乐乐叫妈妈,是他对于喜欢的表达。这次他叫妈妈,我待在高途坐着的垫子旁边,听见高途问,想不想去沙滩玩?
高途穿了身白衬衫和短裤,刘海垂下来,好像少年。
我没有见过高途的十八岁,但我遇见了二十八岁、已经成为妈妈的高途。高途不是v国人,在他和其他人的交谈中,我依稀知道,他来自一个天遥地远的国度。
那里有海吗?十八岁的高途是不是也和如今的高途一样,吹着海风,眯起眼睛看照在上方的菱形阳光呢?
我从来没有给人过过生日,也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很幸运的是,我陪高途过了第一个生日,他的二十九岁生日。
真奇怪,我见到的很多人类,他们过生日就好像变成了世界的主角,隔着餐厅的玻璃,我看见很多人围坐在一起,正中间是一个戴着生日帽的小女孩,她就像被群星环绕的月亮,璀璨、快乐、是宇宙的宠儿。
高途和他们不一样,很平常地推开门,并没有露出高兴或是兴奋的神情,我摇着尾巴迎上前,他的眼睛亮了亮:“Happy。”
他叫我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个人习惯,还是小狗就是有让人类开心的天赋,他的尾音总在最后拉长,把短促的音节拉成脉脉的欢愉。
我喜欢他这样叫我。
他的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蛋糕,盒子在丝带包裹中露出小狗的大长耳朵。
“Happy,不知道你的生日,那你和我过一个生日,好不好?”
原来高途拎着的蛋糕,是专门为我买的。
和高途一起过的生日……那真是最好最好的生日啦!我乖巧地坐在高途身边,并没有看着属于我的那块小蛋糕,我看着高途,乐乐被他抱在怀里,他双手合十,虔诚地许愿。我并不清楚宇宙到底有多么浩渺,它是不是有一百个我们的家这么大?或许比我走过的所有地方都要远?可是此刻,它凝聚成摇曳的火苗,变成我能听见的高途的心愿。
高途在心底说,让我再陪他们久一点。
他们指的是谁呢?我没办法问出口,我只是小狗。但我也学着高途的样子许愿,我闭上眼睛,爪子没办法合十,只能在空中扒拉几下,我向狗狗界的上帝许愿:
让我的主人心愿成真吧。
海浪拍在岸边,溅起白色的泡沫,我的爪子在沙滩上踩出两行一深一浅的梅花印,高途蹲下来,戳戳我的鼻头:“这下你可以尽情地刨沙子了。”
我现在不想刨沙子了,我想变得轻盈,最好变成一只蝴蝶,这样我就能停在他的肩头、他的指尖、他的镜框。
乐乐在捡贝壳和海螺,高途在他身后慢慢跟着他。而马珩和高途并排走着。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见马珩,我见过他很多次。
他喜欢高途,和我一样。他看向高途的眼神里,有着深深的眷恋,那是很好的爱,我希望高途能感受到。
可高途似乎没有。更多时候,他避开马珩的目光,低下头笑,说了很多句谢谢。
此刻也是一样,我竖起耳朵,听见马珩在说话。
“小途,让我照顾你们吧。”
飞鸥在上方盘旋,浪花温柔地匍匐在脚边,天气晴朗,爱也朗朗。
我爱你的下一句是什么?我曾经听过的,我也是、我愿意、我爱你……高途只要说出其中任意一句,新的生活就会扬帆起航。最终没有,在长久的沉默后,他轻轻地、又无比认真地说:“抱歉,马珩哥,你很好,但是现在的我没办法给你你想要的。”
“你还放不下他吗?”
“不,”乐乐这时像是发现了什么,兴奋地朝高途挥手,高途同样挥了挥手,声音里带着不自觉的笑意,“我只是觉得累了。”
在我印象里,高途好像永远不会疲倦,他爱着乐乐,爱着我,爱着家里的一草一木,他能工作到凌晨两三点,早上起来还是会给乐乐早安吻,温柔地说宝贝真棒;能让家里每一株小植物生长得郁郁苍苍;能包容一切坏情绪的发生而不把它们带到乐乐面前。
乐乐一岁半的时候就和高途分房睡了。乐乐很乖,但根本原因是高途没办法控制自己的信息素,他怕影响乐乐。
高途生病了。
他半夜时常痛得睡不着觉,蜷缩在床上,发出细微的呜咽。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跳上床,一点点让自己蜷伏进高途的怀里,是我的耳朵太过灵敏,还是高途的痛苦太宏大?我看着黑暗里点点流动的光亮,觉得高途就像贴着我的心脏在哭泣,我舔掉他的眼泪,尝到咸湿的味道,如果我能像吃掉高途的眼泪一样吞尽他的悲苦就好了。他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和我从未感受过的爱,这样好的人,为什么总在受苦呢?
高途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一下一下摸着我柔软的绒毛,感受到我的温暖,似乎闭上了眼睛,呢喃着说,好乖、好乖……
他睡着了。
房间里鼠尾草味道变成一汪容纳苦涩的海洋,痛苦的余韵久久不散,高途的手很凉,我往上凑了点,轻轻地用我的小肚子盖住他的手,用我的体温暖着那双手。
我想我有些明白高途那个生日愿望的含义了,但我只是小狗,我只能看见高途从不向外流的眼泪,但它们流向我,小狗能过几个生日,八个九个十个?无论多少,我决定把我的生日愿望都给高途,在狗狗世界有一个传说,极度忠诚的狗狗会获得一个许下终极愿望的权利,无论什么愿望,狗狗上帝都会帮他实现。
我才不信这些传说,可我想高途好好的,我想看着高途像现在这样,拿着乐乐发现的海螺,谛听其中的声响。
在洋槐花缀满枝头的时节,高途会带着乐乐和我去放风筝。
乐乐戴着顶小贝雷帽,眼睛亮亮大大,是风度翩翩的小王子。乐乐和我之前见过的所有小朋友都不同,他聪明又懂事,和高途一样,有着一颗柔软的、懂得爱人的心。他不会揪我的耳朵,不会打我踢我,最喜欢做的是抱着我,学着高途的样子摸我的头。他没有被娇纵,却享有世界上最好的爱,因为这样的爱来自高途。
在乐乐三岁生日的时候,我发现我也能听见他的心声了,他说,希望妈妈幸福。
汽车玩具、平衡车、百宝箱之类的东西都消失了,变成悬浮的小光点,纯粹、童真、虔诚,乐乐,这就是你第一个完全出自内心的愿望吗?
你很爱你的妈妈,我也是。
我不知道人类社会也有这样的传说——属于孩童的奖励,上天会选中最诚心的孩子实现他的愿望。
世界上没有比高乐乐更真诚的小朋友了。
乐乐没有见过高途痛到流泪的样子,但他会在高途睡着之后悄悄地去碰高途的腺体,永远贴着抑制剂的地方,他知道妈妈在吃药,也知道妈妈的腺体生病了,他用小小的手把腺体围起来,好认真地念口诀:“痛痛痛痛飞走吧。”
这是高途安慰他的时候念的口诀。
乐乐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这和高途孕期没有得到完全适配的信息素安抚和乐乐的早产有关。
乐乐才三岁,看病吃药打针就已经不哭不闹了,只是在要喝需要冲泡的苦苦的药时会和高途撒娇。
“嗯……”高途把乐乐抱在怀里,眼睛红红的——每次带乐乐看完病,他都要偷偷抹眼泪,“乐乐想要什么呀,等会儿吃糖糖好吗?”
“妈妈,”乐乐的脚一晃一晃,他还在发烧,额头上贴着退烧贴,我却感知到他的快乐在冒泡泡,他说,“我要你陪着我。”
于是他如愿以偿被高途哄着睡觉,平常高途也会等他睡着后再走,可是这次先睡着的人变成了高途。乐乐突如其来的高烧吓了高途一跳,从半夜去医院到打完点滴,乐乐状态好转,高途没合过眼,精神在极度紧绷后的放松令人难以抵抗,高途沉沉睡去。而乐乐忍受着骨头发酸、身上隐隐作痛的难受,轻轻地亲在高途的腺体处,小小声地说,妈妈,不要再痛了好不好?
高途对此无知无觉,我却看见过很多次,有时候我觉得乐乐不是小孩,小孩不懂得珍惜,乐乐懂得,他把和高途在一起的每一天当作珍珠串起来,记得高途开心或是伤心的每一个瞬间,对所有人说,我的妈妈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如果说高途是天使,那么乐乐一定是小天使,专门来爱高途的小天使。
在乐乐还吃辅食的时候,我一般也在吃自己的狗粮,每次我哼哧哼哧把食盆里的辅食吃完,抬头就看见乐乐把松饼上面的草莓挑出来,放在手心,要给高途吃。
小宝宝不知道什么是婴儿辅食,他只知道要把他最喜欢的、最好吃的东西留给妈妈,高途笑起来有小梨涡小虎牙,很漂亮,他说,谢谢乐乐。
乐乐也会笑,我好喜欢高途和乐乐的笑,比喜欢我的磨牙棒和比熊玩偶都要喜欢,如果要用我的牛肉味磨牙棒和小比熊玩偶去换高途和乐乐永远这样开心,那我会很愿意的。
比喜欢更深的是什么?我迈着我的小瘸腿在他们身边转来转去,也咧开嘴,吐出舌头,笑起来。我快乐地想,我真的好爱我的主人和小主人,这世上再没有和他们一样好的人类了。
爱的藤蔓一圈圈缠绕,变成花朵,变成草长莺飞的春天,变成永不凋零的、属于小狗Happy的天堂。
春天在我遇见高途的那一刻就再没离开,现在只是再度抵达人类世界。
高途把小兔子形状的风筝铺好,给乐乐戴上手套防止刮伤,又调好线轴,看见乐乐稳稳地把线轴拿在手上,才弯了弯眼睛,很有耐心地问,乐乐,准备好了吗?
乐乐点点头,高途就拿着风筝跑起来,我跟在高途后面,像平常追蝴蝶那样追着大大的风筝,直到它顺着风起舞,飘到高高的天上,变成我的爪子大小。
高途弯下腰,双手撑着膝盖,整个人浸在明媚春光里,笑盈盈地叫我。
我于是转过身,一边摇尾巴,一边围着高途转圈圈。
从前那些在垃圾桶翻找食物,被人类撵赶的日子终于远离了我,变成朝我微笑的高途,我的世界不再颠沛流离,只有鸟语花香。
我原以为我们的生活会一直这样平静,直到沈文琅出现。
我在马珩的口中听到过这个名字,每次高途听到这三个字,都会变得很伤心,光里的尘埃好像都变黯淡了。我不清楚原因,但我讨厌一切会让高途变得难过的人和物。我暗下决心,如果见面,一定要狠狠地咬人一口,告诉他不准再欺负高途。
但在看见沈文琅的那一刻,我愣住了。
他和乐乐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想,他就是缺席了高途和乐乐生活三年的那个人,是高途喜欢的人,是乐乐的父亲。
我迟疑不定,为什么被高途这样用心爱着,还要伤害高途?为什么是乐乐的爸爸,却从不出现?
乐乐曾经问过马珩,不是那种直白的问法,而是小心翼翼的请求,那是在高途信息素紊乱症发作,严重到不得不住院治疗之后,出院那天,乐乐和马珩说想去接妈妈。我留在家里,像很多时候那样,乖乖地等着他们回来。
我熟悉钥匙拧动锁眼的声音,知道下一秒属于我小小的世界就要重新开始运转。
果不其然,门开了。而进来的先是马珩,他抱着乐乐,乐乐安静地趴在他的肩头,高途看起来又瘦了,裹在厚厚的衣服里,仿佛历经一场砭人肌骨的漫天大雪。
高途睡下了,我本想陪着他,乐乐摸摸我的爪子,说Happy你和我玩,不要吵妈妈。
我怎么会打扰高途呢,我只会像绝大多数时候一样,静静地待在他身边,守护他、亲亲他的手指——这是所有小狗安慰它难受的主人的方法。
乐乐绷着脸难过的样子有着和高途如出一辙的倔强,我不能和他对话,也不想让他伤心,在关上门的那一刻,我扭过头,看见高途紧蹙的眉头。
也是在那时,乐乐像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问马珩,叔叔,你当我的爸爸好不好?
马珩切菜的动作停了,他转过身,蹲下来,很温柔地:“好呀,可是乐乐,你为什么选我呢?”
“因为你是Alpha,能保护妈妈。”
不是因为高乐乐想要一个爸爸,而是他想要一个能够保护高途的人。
“不是只有Alpha才能保护妈妈的,”马珩用擦干了的手摸摸乐乐的脑袋,循循善诱,“你就可以保护妈妈。”
乐乐摇了摇头,说不是的。
“我想让妈妈不这样难受,他的腺体生病了,我不知道找谁帮忙。”
那天到最后,马珩很认真地和乐乐说了长长的一段话,他尽量用小孩子能听懂的语言和人沟通。他说,乐乐,你妈妈的幸福并不存在于我身上,在我们重逢之前,他已经成为一个坚强的大人了,妈妈怕你担心不和你讲,我悄悄告诉你,妈妈确实生了很严重的病,但他在积极接受治疗,你知道吗,最近新出了一种特效药,就是针对妈妈这种病的,为了生下你,他吃了很多苦,可他觉得都值得,你都知道对不对?
乐乐点点头,我猜他想起了高途小腹上那道疤痕。
“所以呢,你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快乐健康地长大,那是你的妈妈最希望看见的事。”
这天晚上我是和乐乐一起睡的,我的耳朵贴着他的胸口,在他香甜的梦里,出现了一只瘸腿的小卷毛狗,他们住在一间糖果小屋,连烟囱里冒出的烟都是爱心形状的,乐乐和高途在唱歌跳泡泡舞,小狗听见乐乐充斥着整个梦境的心声——
妈妈,你快乐就是我快乐。
爱,是个在乐乐心中尚不明朗的概念,如果他再长大一点,我想他会说,不是因为妈妈的坚强才爱他,不是因为他爱我才爱他,更不是因为他能为我遮风挡雨才爱他……所以更在乎他的脆弱,坚强是很好的品质,可我更想他脆弱的时候、流泪的时候、不想做大人的时候有人能拥抱他。
我不认为沈文琅是这样的人。比起爱,他更像是给高途带来风暴的人。
可是他颤抖着问,你还好吗?我们的孩子……还好吗?
高途的声音很冷静,他说,他很好。
我不再犹豫,冲着人狂吠。
“Happy!”
高途一喊我,我就回头,这时我才发现他眼眶红红的,是哭过了吗?我不敢冲人叫了,啪嗒啪嗒跺跺脚回到高途身边。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人类是很奇怪的生物,明明伤害已经酿成,却依旧想着弥补。
苦难湮灭在过去,化成一抔早已飘逝的土,化成高途身上长久的、无法消逝的苦涩,这要如何弥补呢?
沈文琅并没有痛哭流涕祈求高途的原谅,大概他也明白,他带给高途的一切,远不是一句轻飘飘的原谅能够抵消的,他说了和马珩一样的话。
让我照顾你和孩子,好吗?
而高途的回答也和当时一样,他往后退了一步,很轻地摇了摇头:“沈文琅,我累了。”
我不太明白,在从前的许多日子里,高途比这要累成百上千倍,有时他能伏在书桌上睡着,电脑屏幕上是他没有处理完的文件,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进屋内,他会揉揉眼睛,身上披着的毛毯随着动作滑落,然后他会声音软软地说,谢谢你呀,Happy,又给我盖你的小毛毯。那时的高途也很累,却从没露出如此刻这样疲惫不堪的神情。
“是因为花咏吗?我和他真的没什么,都是为了骗盛少游,我……”
“不是,”高途打断了他的解释,垂下眼,嘴角弯了弯,自嘲又释然,”其实你不用和我解释的。”
我做好了准备对人大咬特咬,沈文琅却哭了,一遍遍地说着对不起。
高途最容易心软了,我想他肯定会让沈文琅留下来。可是他没有,他走近些,替人擦掉眼泪,说,我原谅你。
“这是你想要的吗?如果你要,我就给你。”
沈文琅脸上的表情很像我的曾经,他的心是不是也在流浪?
他们之间的距离其实也就一个我,但仿佛有天涯海角之隔。
后来沈文琅搬到了对面,成为我们的邻居。
我每天的生活还是没有多大改变。
乐乐上幼稚园了,每天早上要戴着小黄帽,穿着园服,背着小书包去上学,走到玄关的时候他就停下来,高途心领神会,弯下腰让人抱住,乐乐在高途的左脸右脸各亲一口,眼睛亮晶晶地说,妈妈,记得想我。
“嗯,乐乐也要想我。”高途的脖子被乐乐搂住,下巴点在乐乐小小的肩膀上。
“妈妈,我现在已经开始想你啦!”
乐乐雀跃的声音像一跳一跳的光点,落入暖融融的屋内又四下散开。
等乐乐乘上幼稚园的大巴后,高途也要离开了。我叼着我的橄榄球对人摇尾巴。
“Happy,我要上班了。”
我汪一声,球球就掉在地上。
“拿你没办法,最后玩一次哦。”
高途拿起那颗橄榄球,轻轻一扔,等我找到橄榄球,门也咔哒一声合上——高途走了。
我当然知道高途需要上班,也没有在耍小脾气,我只是想和他多待一会儿。屋里变得很安静,我又开始了一天的等待。
没关系,小狗最擅长的就是等待。
我一会儿趴在客厅里给我准备的小窝里,一会儿跑去高途房间闻闻有他味道的被子,一会儿跳上沙发看看乐乐没画完的画。其实已经画得差不多了,蜡笔粗糙的笔触勾勒出一个高高的大人,一个被大人牵着的小孩,还有一只在他们旁边追蝴蝶的小狗,乐乐还不会写字,只会写简单的字母,他在旁边写了“家”的拼音。我身后的照片墙又加了很多照片,有乐乐第一次上学时站在幼稚园门口的照片,乐乐看着镜头,而高途笑意盈盈地看着他;有和马珩一起户外烧烤时的照片,乐乐的鼻头被烟熏得黑黑的,高途笑得很灿烂,我在左下角;有去游乐园玩的时候高途抱着乐乐坐旋转木马的照片;有去公园时乐乐小心翼翼摸长颈鹿的照片,我甚至都能想象出高途是怎样眉眼弯弯地鼓励乐乐勇敢些;有乐乐和我一起在草坪撒欢的照片,我记得那天阳光明媚,高途坐在野餐垫上,有朵蒲公英落在他发丝……我喜欢这面墙,喜欢墙上每一张照片,喜欢所有让高途感到幸福的瞬间。
从前我不知道人类为什么喜欢拿起相机拍照,他们拍春天的花,夏天的雨,秋天的落叶和冬天的雪,拍阳光,拍街角会飘出面包香味蛋糕店的老招牌,而高途按下快门的瞬间,他拍下了爱。
于是我明白了,人们喜欢的从来不是照片本身,他们爱着储存在照片里的记忆,爱着照片里的人或物,爱着透过相机看世界的那双眼睛。
我呢,我爱着高途,我的主人,无论是相片里的高途,还是拿着相机的高途,只要是高途。他是我第一个主人,也会是我此生唯一的主人。
其实生活还是有些变化的。比如有时沈文琅会跟着高途进家门。
我和沈文琅不对付,我一见到他就忍不住呲牙咧嘴——我想咬他。沈文琅看起来也不像是爱狗人士,只是碍于高途的面子,他每次到家里还是会拎两袋高级狗粮给我。
但这并不能讨好我。
沈文琅像是那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可是他到家里来的时候,总会下厨。
穿着乐乐给高途挑的淡蓝色米菲兔围裙,他看起来手忙脚乱的,我从喉咙里哼一声,算嘲笑。这个笨蛋人类还想讨好高途,马珩厨艺比他好多了。
沈文琅做饭,我就不能像平常那样跑到厨房扯高途裤脚和他撒娇,要水煮鸡肉吃了,我窝在沙发上,看高途陪乐乐玩积木。
“乐乐,你喜欢沈叔叔吗?”
乐乐正在搭一座小城堡,蓝色的塔尖,鹅黄色的墙体,被茂盛的小树围绕,听到高途的话,他抬起头,问了一个这个年纪的小孩不会问的问题:“妈妈,你希望我喜欢他吗?”
乐乐知道沈文琅是和他有着血缘关系的、他真正的爸爸,但他并不改口,也并没有哭,高途和他讲这件事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平淡。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乐乐和高途怎么会这么像,自从沈文琅出现,乐乐一直表现得很平静,可我却知道,乐乐悄悄掉过很多次眼泪,他趴在我的身上,呜咽着说沈文琅是坏人。
他抽噎着问我,Happy,伤害妈妈、伤害妈妈的人是坏人对不对?
我舔舔他缀满眼泪的下巴,嗷呜一声表示赞同。
“我不想……不想伤害过妈妈的人做我的爸爸,Happy,你知道吗,妈妈好伤心,我不想他再伤心了。”
那天乐乐掰着十根手指头数他还有多久才能长大,他凑近我的耳朵和我讲,变成和马珩叔叔一样的大人,就能保护妈妈了。
“Happy,到时候你和我一起保护妈妈好不好?”
当然好啦,这简直好得不能再好啦,我摇着尾巴,乐乐枕在我身上,他哭累了,还没等我回答就睡着了,我也闭上眼睛,仿佛看见了长大的乐乐,和在他旁边神气十足的我。
乐乐已经准备好了长大,高途对此全然不知,他只是想给乐乐一个完整的童年。
“他给你买玩具,带你吃好吃的,他很爱你,”高途朝乐乐伸出手,乐乐很乖巧地坐进他怀里,他才接着说,“你不喜欢他吗?”
“妈妈,不会有人比你更爱我了。”
我明白乐乐想表达的是什么,他还不懂什么是牺牲,只是下意识想阻止高途做违心的事,他想说,妈妈,只有你幸福,我才会幸福。
高途不说话了,他像往常那样,亲在乐乐的发顶。
小狗的时间流逝和人类不同,所以当乐乐长到明白道理的年岁,对于我来说,已经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快忘记这次谈话。那是个宁静的夏夜,乐乐从夏令营回来,瘦了高了,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的可爱样子还是没变,高途摸着他的头和他说晚安,讲了一天的奇闻轶事,快乐和兴奋还在乐乐的胸腔中沸腾。
“这么开心呀。”高途笑弯了眼,他以为乐乐是为夏令营的日子而开心。
而我能看到五彩斑斓的泡泡破裂后里面真正盛着的东西是什么,是思念。
他和高途说,他们的西语老师在课上引用了一句话,他觉得很有道理。
“幸福并非人生义务。”*
乐乐用标准的西语说出这句话,然后像小时候那样,握住高途的手指,轻轻地、轻轻地让它贴住自己的心口:“妈妈,你总说你很幸福,可我想说,幸福实在太难衡量,你的幸福好小好小,一个我就能占满,我想要看见的属于你的幸福却很大很大。所以妈妈,我想幸福并不是你需要追求的东西,它是我应该努力让你拥有的东西,它不是你的人生义务,而是我的梦想。”
“妈妈,等我长大好吗?比起有一个爸爸,我更想自己变得有能力保护你。”
感到幸福或许并不是每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让高途幸福却是乐乐最深的祈愿。
那时高途才明白,乐乐此刻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如果你希望我接受他,那么我会的,我可以叫他沈叔叔,也可以改口叫他爸爸,只要你开心。
但现在他还不知道,在漫长的沉默后,乐乐问,妈妈,你喜欢他,对吗?
“你想要和他在一起吗?”
高途把两个积木小人放在城堡上,一大一小,是高途和高乐乐。
“乐乐,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
喜欢,但是必须忍受分离,这超出我的认知范围了,我下意识看向厨房里的沈文琅,却和高途的目光在空气中交汇,他的眼里有淡淡的哀伤,更多的是释怀。
沈文琅来家里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厨艺也日渐长进,他送给乐乐的礼物堆成小山,餐桌花瓶里也总是插着一支郁金香,客厅的那面照片墙开始有他的身影。
只是他和高途的距离永远隔着乐乐,再近一步都不能。
乐乐被接到爷爷家去了。
那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喝醉的高途。
脸颊酡红,眼神迷离,因为无意识的舔弄,嘴唇泛着水润的光泽,高途身上有种熟透了的果酒味,他坐在乐乐的琴凳上,打开钢琴盖,指尖轻轻地按住一个琴键,才回过头,示意沈文琅坐到他旁边。
醉醺醺的高途说话又轻又软,像撒娇,他说,沈文琅,给我弹一首曲子吧。
沈文琅的表情和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很像,他的眼眶很红,声音却很温柔:“你想听什么?”
“嗯……”高途歪着脑袋思考,有点孩子气的做派让我忍不住想高途的童年时期是否也是如此,“就听高中你上台演出的那一首。”
时间过得太久,沈文琅早就忘了,但高途记得。
夜幕随着最后一个轻快的音符落下而落下,高途安静地听完,手摸着琴键,接着弹了一首旋律简单的乐曲。
和沈文琅那种需要技巧和长年累月训练的曲子不同,它太明了,却让人落泪。
高途笑着说:“我总是这样,看着你的背影,很笨地跟在你身后。就像很多事你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得。不过确实应该忘掉它们。”
我听到沈文琅用低低的、听着令人心碎的声音一遍遍重复:
我错了。
“我不是不爱你,我只是……只是太迟钝。”
高途的眼睛像氤氲着热气的湖泊,缭绕着我穷尽一生也没能读懂的情感,他总是在替人擦眼泪,可总也没人为他擦眼泪。
“沈文琅,你知道吗,我从来没怪过你,”高途仰起脸,嘴唇离人只有毫厘之差,但他就在此停住,“你没错,错的是我。”
是我执着于你,上天给了我惨痛的教训,我也终于懂得放手。
高途流着泪,像月光下粼粼的湖水流向汪洋大海,那是自由。他说,我还爱你。
“可我已经不像从前那样爱你了。”
我能感受到爱意——痛苦的、遗憾的、姗姗来迟的爱意在两人之间流动,让我鼻头泛酸,真奇怪,相爱却选择放手,选择用余生忘记爱的曾经。
人类太复杂,高途的离开却这样轻盈。我无法窥探他沉重的过往,自然不知道他无数个流泪的夜晚,在爱中沉浮,在坚持与放弃中辗转反侧,这样是会累的。
爬满了疲惫与倦怠的爱不再轻盈,它变成湿漉漉沉甸甸的云,总有一天会化作一场大雨落下。
而现在,雨过天晴。高途说,但你永远是乐乐的爸爸。
没有哪只小狗会喜欢苦涩的味道,我想着哪天高途身上的味道会被另一种味道中和,变成甜丝丝的、如同花蜜一般的味道。但始终没有。
馥郁的鼠尾草味混杂着高途前半生的眼泪和千丝万缕痛楚的纤尘,成为我们相处时我最经常闻到的味道,它并不让我感到厌恶,因为高途连痛苦都温柔,我枕在他的膝盖,温暖着他,第千百次许愿我的主人健康安乐。
我不相信狗狗世界的传言,也并不认为我会是那只足够幸运的小狗。可是当愿望的客体变成高途,我竟然也渐渐开始相信狗狗神明,相信虔心的小狗会得到嘉奖。
乐乐一天天长大,我陪他过了第十个生日,听见了他十二岁的生日愿望,依旧和之前一样,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让妈妈轻松一点。还有跟在这个心愿后面的、有关我的愿望。
他说,希望Happy和我们永远生活在一起。
可是生命哪里有永远呢?
我已经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和乐乐玩抛球接球的游戏了,我老了,迈着步子跑两步就变得气喘吁吁,我的动作变得笨重而滞缓,有时候高途叫我的名字,要叫好几遍我才能听见。
这些年高途一直在治我的瘸腿,陈年旧伤,辗转很多宠物医院都医治无果,最初我以为他是觉得我走路的样子歪歪扭扭,后来他在每年的梅雨时节都抱着我,轻轻地揉我的左腿,亲我的脸,哄小孩一样哄我:“Happy,不痛不痛,给你揉揉就不那么痛了。”
原来他是怕我难受。
因为早年间留下的病根,我生过几次病,但都痊愈了。
这次不一样,我的精力不再充沛,不能绕着高途连转好几个圈圈,我只能摇摇我的尾巴,等待高途蹲下来而不是我扑在他身上,才能舔舔他的指尖。
我的牙齿已经松动了,不能再像前几年那样在高途的表带上留下犬齿的咬痕,我把表带含得湿漉漉,高途也不再斥责我。
他好像从来没有怪过我什么,我也有像其他小狗那样淘气的时候,再早些,高途会很无奈地揪住我的耳朵,说,Happy,调皮狗狗!
高途有点生气的时候声调会不自觉上扬,在我听来像蘸着白糖的草莓,吃进去有沙沙的声响,甜滋滋的味道。我也并不是真的想惹他生气,我只是想吸引他的注意力。
高途真的好忙。等待高途和乐乐回家的白天格外漫长,可是和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却如此短暂,月亮西沉的每一秒都像开了倍速键。
我知道,其实是我的时间进入了倒计时。
沈文琅还是经常来家里。
他看向高途的眼神十年如一日,只是变得更加沉静。
我曾看见过沈文琅坐在床边,静静地看了睡着的高途很久很久,他弯下腰,差一点就能吻到高途的额头,他同样没有落下这枚吻,只是用指腹摩挲着高途的脸,轻轻地说:我爱你。
他终于懂得了爱,然而他们不再相爱。
我依旧很讨厌沈文琅,只是不那么讨厌了——我没办法恨一个爱着高途的人。
高途是这样好,会让爱他的人变得更好。他教会乐乐什么是爱,什么是善良与宽容,什么是原则和底线;他拯救我,让我远离风霜雨雪,成为一只快乐的小狗;他用温柔的目光注视这个世界,让乐乐和我看见美好的一切。
我想起在我刚到这个家时,我也如乐乐所许愿的那样,憧憬着永远。
对永远有幻想,实在是因为所拥有的东西太令我不舍。
我的狗狗朋友告诉我,每一只小狗去天堂时都能带走一种自己最留恋的味道和一件物品。
我有很多喜欢的味道,我喜欢乐乐洗完澡身上香香蓬蓬的沐浴露的味道,喜欢高途带着乐乐做小蛋糕时烤箱里飘出来的黄油的味道,喜欢雨过天晴后高途和乐乐牵着我散步时闻到的被淋得绿油油的叶子的味道,喜欢高途的棉被上被阳光晒得暖洋洋的味道,喜欢肉骨头的味道……
但如果只能选择一种味道带到狗狗天堂,我会选高途的鼠尾草味道。
狗狗天堂会让一切痛苦消散,我把高途的苦涩带到那里,苦涩就会开满花朵,那应该是高途信息素原本的味道,淡淡的草木的清香,就像我所希望的高途的人生那样——宁静而幸福。
我看着高途的眼角处细微的枝桠蔓延开来,看着乐乐从小小的一点长成大朋友,我想我是时候该走了。
我蜷成一团依偎在高途的脚边,能感受到他的手掌轻抚我的头。
眼泪,当我抬起头,高途的久违的眼泪就落下来,我知道我要带的东西是什么了,我要把高途的眼泪带走。
我的一生对人类来说或许并不算长,但对于小狗来说实在太完美,我在青年时期遇见了高途,此后我们无分无离,他占据了我比三分之二还要多的生命,占据了我全部的爱,生命终有竟时,而爱没有,流浪时经历过的磨难在我的脑海中早已模糊,我只记得第一次见面时照在高途身上的阳光,以及高途温暖的怀抱。
小狗的眼睛和人类的眼睛不一样,高途在我眼中总是一张褪色的蓝晒胶片,但是在这一刻,我看见了高途的眼睛,原来阳光下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
高途轻抚着我的背,我能感觉到我的心跳动得越来越慢,也能感觉到源源不断的爱正流向我的心脏。
我好像又回到了我们的初见,那是冬季的晴日,属于我的阳光找到了瑟瑟发抖的我。
而我也像那时一样,小心翼翼地伸出舌头,舔了舔高途的手指。
然后,好多声“Happy”涌入我的耳中,快乐的、悲伤的、懒洋洋的、温柔如水的、无可奈何的……都是高途在叫我,它们融汇到一处,变成此刻高途遥远的呼唤。
我走到了我生命的尽头,高途还有往后的人生,原谅我的愚笨和顽固,我学不会轻声道别,但如果要我给高途留下一句话,那么我会说:
当我垂垂老矣,真希望你年轻如初。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