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叶修有一个不算秘密的秘密,在床上的时候,他特别喜欢摸蓝河的腰。
青年后腰的肌群不算发达,但没有一丝赘肉,大概是因为职业玩家需要久坐的缘故。摸上去手感很好。
这点肌肉在不同状态下的手感也不同,时而脊柱下陷肌群紧绷,向后弯成一个他十分喜欢的弧度,像是最精致不过的瓷瓶颈口,弧线让人爱不释手、反复摩挲;时而随着振荡波涛一般的起起伏伏,如同伏羲再世、洛水汤汤。
在后者的那种时候,叶修常常在此起彼伏的急切呼吸中,不合时宜地想起中学课本上那句“人是一根有思想的苇草”。之前他对这句话的理解都是血肉苦弱,直到这种时刻,他才明白,原来人真的能像湖畔蒹葭那般摇曳生姿。
这话要让蓝团长听见了八成又要骂人。
叶修虽然不怕他骂,却也不觉得自己的联想有什么不对。
毕竟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好看的。
好看的也不止这个部位。
他曾经很多次近距离观摩过蓝河带团的样子。
确实是他当初就注意到的出色团队统筹能力,没看走眼。而如今看着青年特别指挥若定地在团队频道里支使百十号人的冷静样子,欣赏之余,他还觉得性感。
不时扶着耳机的手指性感,因为局势吃紧微微抿起的唇角性感,认真盯着游戏屏幕的目光性感,大局在握冷静性感、偶尔也气急败坏的语气也很性感。
不止这个时候。
当某些其他的时候,这样的手指紧紧抓握着他的床单,蹭出一条一条地褶皱的时候;这样的嘴角因为隐忍着什么而拼命想要闭紧,额上青筋都因为咬牙突起不少,却还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无法如愿的时候;这样的双眼温柔地隔着千年万年汇聚的眼泪,温柔又眷恋地盯视着自己的时候;这样的语气却无法在组织出像样的句子,只能发出意味不明的破碎声音的时候;皮肤泛上一层粉红色、体温逐渐升高、呼吸逐渐加速、最后在一个节点突然像溺水的人获得氧气微开嘴唇、停住不动的时候……
这样的时候自然也是性感的。
两种性感没有高下之分,或者莫如说是先有的他觉得蓝河这个人很性感,再有“他觉得这两种状态都很性感”。
其实说来也非常奇妙,叶大神平生不只第一次喜欢男人,也是第一次喜欢人类。
虽然前些年耳濡目染,也跟着苏沐橙在影视剧里看了不少世间狗血,可真的只有动心以后,才觉得爱情这东西,原来是这么一种滋味。
也说不上喜欢不喜欢。
毕竟某种意义上,此人对他的吸引力是真实存在的,他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的感觉他未必喜欢,蓝河他却是喜欢的。
青年今天穿了一身蓝白,白色帽衫,蓝色牛仔裤,特别普通的装扮,但在他身上就很少年气。
跟蓝桥春雪是一样的颜色,不一样的感觉。
蓝河这个人也是这样的,面数很多,靠谱冷静的时候是有的,着急炸毛的时候也是有的,未必面面玲珑,但是每一面都很真实。
叶修见过他冷静或动情的每一面。如同上面描述的那样。
杭城的冬天,屋里没有暖气,地暖没来得及预热,房间里非常湿冷。
但是空气意外显得非常清晰。像是从玻璃上兜头脚下一盆清水,湿则湿矣,凉也挺凉,可就是比平常密度要大,透镜似的,冰冷又透彻。
透彻得想让人抱抱他。
冬天太阳高度不够,屋内光线不足,餐厅里为了照明,只开了餐桌最上方的一盏吊灯。
灯光是橙黄色的,灯罩是一个巨大的半球形,现代性十足。几乎在长方形餐桌上方画了个内切的圆。
聚光效果也不错,连带着那一片空间都被映的暖融。
蓝河选的。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去找来了光的蓝团长兼家装总设计师本人正把一会儿要吃的饭菜摆在桌子上。此刻手上带着隔热手套,正端着一砂煲粥。
没想到一个冷不防,腰间就从背后被人横了一根手臂上来。
脚步声很连贯,触感也很熟悉。蓝河没太惊讶,只是叹了口气,有点无奈:“干什么?”
“不干什么。”叶修蹭了蹭近在脸颊旁边的白色帽檐,有点怀念这里是羽绒服时,帽檐的毛绒质感:“你放你的。”
空气湿冷,连带着纯棉衣物的纤维也吸饱了空气中的湿气,表面轻微发凉。
手臂处贴着的腰腹却很热。隔着重磅的纯棉软布,从内侧透出来,依然很热。
叶修收紧手臂,把自己贴的离那片温热更近了些。
其实已经不能再近。
可他还想再近一点。
确实还是有那么一些效果的——
叶大神满意地感觉到他非常喜欢的线条紧实的腹部正隔着两层布料在自己的手臂下面呼之欲出。就像他无数次在别的地方摸到的那样,温热又柔韧。
和刚刚他想像的差不太多。
托粉尘沉降能见度高的福,也很难失真。
某种程度上,他因此喜欢杭州冬天的天气,就像喜欢他们新搭起来的这个小家。
前者从十五岁喜欢到现在,因为客观条件丢失了一段时间,后者像是失而复得。
今天脑子里多余的想法好像太多了,叶修想。
蓝河果然没继续赶他。把手里的砂煲放下,又带着他这个拖油瓶去厨房拿了碗筷。
甚至尽职尽责地拉开了两张椅子。
叶修依旧懒得松手。
蓝河转头看他:你怎么不坐?
叶修一挑眉:“要不你坐我腿上?”
“滚蛋。”蓝河总算把人从自己身上揭下来,按到了眼前的凳子上:“该吃饭就吃饭,其他事情一会儿再说。”
蓝团长身歪还怕影子斜,自己本来就有些想法,他这么一说大概是会错了意,耳朵有点发红。
“我又没说其他的事。”叶修一笑,特别自觉地拿过蓝河的碗,给他盛了碗粥。
“不过我也不介意一会儿再说。”他眨着眼去看蓝河,装得非常无辜。
跟方锐一块出席赛后发布会多了,叶指导这招活学活用,使得相当熟练。
也确实好用。
蓝河果然被这水汪汪的眼神晃了下眼,没再抗议。只是嘟嘟囔囔地继续给他夹菜盛粥。
这样安闲舒适不被打扰的时刻实在难得。不知道蓝河又说了些什么,叶修低下头舀起一勺米粥,嘴角却忍不住勾起一个浅淡的弧度。
他一个人过惯了,职业又是竞技体育这种跌宕起伏的东西,这种家常的情景反而比荣耀里的刀光剑影、比赛台上光怪陆离的灯光要觉得特别。
当然是好的那种特别。
杭城今天天气虽然冷,天空却是蓝的。云很淡、风很轻,带着过午以后那种惠风和畅的劲头,让人有一种天空不会在几小时后日薄西山、此时此刻也会在生命中一直延续下去的错觉。
吃罢了饭,两个人在厨房边聊天边顺手把碗洗了。
一个人清洗另一个人擦干。蓝河舍不得让叶修十指沾染阳春水,抢着把前面的活都干了。
叶修甩手甩得大模大样,笑得也恃宠而骄。心满意足得很。偏偏被触发了戒断机制一般,非要上去找一下对方的不痛快。
蓝河正戴着手套板着脸在清水下冲洗他刚刚放下的那摞餐具,叶修腆着脸凑到他耳边,背着手从他肩膀上去端详他手里的碗碟,嘴里却也没闲着,慢慢悠悠地开口道:
“以前我姥姥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我太姥爷他们那辈好几个兄弟,没分家的时候都住在一起……”
蓝河不是第一回做家务的时候被这么干扰,本来想熟练抬手赶人,听了一个开头,好奇心却上来了。
他和叶修文化背景差异不小,家庭背景也不很一样。以前他只知道叶修的爷爷是了不起的人物,开国大典能站在天安门城楼上那种,公共百科上也能查到,用不着特别去讲。其他家庭成员的故事倒也真的没听对方怎么提起过。此时一下就被吸引了注意力。
蓝河这人平时就直爽又好懂,懂得掩饰却不愿掩饰。好奇的时候就是真好奇,手里还洗着碗,耳朵却小狗似的支棱起来了,眼睛一眨不眨地,认真留意着这边的动静。
叶修在心底笑笑,强压下揉揉对方头发的冲动,继续往下讲述:“封建社会嘛,就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老太太偏心、各房俸禄少了多了这些,当时我姥姥的二叔,也就是我太姥爷的二弟,从来不参与这些,一心在家宠二奶奶,脏活累活——哪怕是在老太太面前做做样子,也一点都不让做,有时候还亲自代劳。当时我姥姥还跟我感慨老半天,”
“没想到现如今,我也有这样的待遇。”他笑了笑,语带调侃地轻松抽出地图里的匕首。
蓝河本来还打算听他讲点什么家族秘辛,聚精会神听得认真,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跳起来就要脱了橡胶手套给他一下。多亏叶修眼疾手快,从身后按住他的手腕,才制止了这场水飞碗打的闹剧。
蓝河也没真打算动手,被叶修一制就蔫了,回去认命似的地嘟嘟囔囔道:“伺候对象怎么了,你许哥我乐意。”
“好好……”叶修见好就收,顺着他梳毛,“遇到许哥是我的福气。”
由于二人的年龄差,蓝河很少从叶修嘴里听到"哥"这个字眼,此刻品了品,觉得十分中听。刚刚那点不服彻底放下了。还有点得意。
蓝河得意就真表现在脸上,眼角眉梢尽是洋洋的笑意,像寒冬腊月的冷风里冷不丁照进了太阳,看得人心里一暖。
真的很好哄,小动物似的。叶修失笑。
但叶大神非常有求生欲地选择在这上面保持沉默。
他接着刚刚的话说:“说真的。我是真觉得现在的这种状态挺好的。你说要是早上几年,这会儿我就该盘算着怎么送你去机场了。”
叶修不是个喜欢煽情的人,但也不介意用共同回忆唤起一下伴侣对自己的怜惜,顺便减少一下刚刚自己拿言语套路这人的罪责。
老实说,虽然叶修不喜欢煽情,但不代表他做不来这活。就像这一句,听着虽然语气依然浅淡,内容却愁肠百结,颇有一种圣人点评诗经的风韵——哀而不伤、思无邪。
蓝团长就吃这种东西。
叶大神当然知道蓝团长就吃这种东西。他就是故意的。
果然,蓝河想了想当时的情景,脸上的表情不可谓不感慨,就差没一声长叹了。整个人蔫头耷脑的,如果有耳朵的话,估计聪明毛都得垂得跟地面水平了。
但嘴筒子还是硬的:“你当时其实不用送我的,很没必要。”
“怎么没必要。”叶修知道他是说多出那一点相处的时光其实没本质区别,反而送走对方的时候会更难过。这是心疼自己。但偏偏要装不懂:“当然有必要,去机场路上一个多小时,我起码能跟你多待一会儿。”
蓝河的心更软了。但又不好意思表现得特别感动,只好凑上来安抚似的在叶修嘴唇上亲了亲,低声说:“辛苦了。”
像是还有点愧疚。
“什么辛不辛苦的,感觉我好像在你手底下打工一样。”叶修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他去G市蓝河也是接机送机一条龙,不但大模大样地应下了这个吻,还要得寸进尺。
蓝团长的愧疚心理还在持续,没跟他掰扯是什么有的没的。只是回去把手头的几个碗擦干净以后放到橱柜里,歪着头思考了一会儿,像是在回想些什么,随口答应:
“又不是没打过。”
叶修一想,还真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他第一次带着自己的队伍帮蓝溪阁打埋骨之地的那会儿,这人也是特别开朗地跟队伍里所有人说辛苦——开朗到他都觉得这人是不是有点太开朗了,不知道看到要吃的两个键盘的时候,还会不会这么开朗。
确实没变。
还是变了。
毕竟代打不能亲老板嘴。
他这么想着,突然觉得不亲回去实在可惜。匆匆说了句“现在可没有”,就趁着最后一个易碎的碟子被安全放回橱柜的空挡,把人制在自己和橱柜之间,亲了个痛快。
刚开始还是正常的温情互动。亲着亲着,却有点情难自禁。
两方面的。
蓝河的嘴唇非常柔软,因为唇形够薄,唇珠不甚明显,只有紧密贴合的时候才能感觉出来。
也很好亲。
叶修在那个地方反复舔吻,剩下的一点神智还在想自己今天对这人是不是瘾太大了点。从刚开始吃饭的时候就是。
不过送上来的对象不办白不办。
照理说两人相恋多年,热恋期那种恨不得粘对方身上的劲儿应该没了。但大概是热恋不算太有激情那挂,他们对彼此的渴望意外持续得很久。
大概只是文火增香,细水长流。
舌尖行过唇首,又撬开齿冠,在熟悉的地方充满暗示意味地轻轻一顶。
蓝河被他亲的来了感觉,没留神轻哼一声。
跟某些叶修喜欢的时候的声音一模一样。
叶修拽着他的手却倏地一紧。
其实老实说,谈了这么久恋爱,他们对彼此动情的状态一清二楚,不需要过多的解释。
反正碗洗完了,别无闲事。亲吻止不住这种渴望,两个人就拉拉扯扯往卧室走去。
说是谁先主动的也不太好说。就像刚刚的亲吻是叶修主导,可最先起头的却是蓝河。
他们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有些东西早就分不清了。
顺水推舟的,他们又上了回床。
中间的时候蓝河兴致来了,也可能是出于刚刚的愧疚心理尚未弥补,翻身把他按在下面,复现了他喜欢的苇草摇曳、蒹葭苍苍。
叶修躺在床上,微微仰头看着他的苇草。
他很少从这种视角去看蓝河,不过到底是——如之前所说,都是喜欢的。
正如古老的诗句描绘的初秋河畔,蒹葭被风吹得左摇右晃,边缘处的毛絮正对着斜阳,显得洁净而毛绒。像未足月的小兔子耳尖最柔软的毫毛,也像江风夜露相逢之后的第一层白霜。
不过他们大概要比几千年前在河边寤寐求之的先人幸运许多。
毕竟对他们来说,此时此刻,以及未来的每时每刻,都将有彼此相伴。
所谓伊人,不在水畔,却在身旁。
f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