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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侠……少侠,不应该是这样,我们应该——不,官家,也不应当是她。
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可是事到如今,再回头追问缘由,也只余徒然。他们的相遇,也许从一开始,便都是错的。
开封府尹赵光义爱上了那个曾于熔炉顶上以利剑指向他的女侠,早已是全开封人尽皆知的事。他的兄长,当今大宋的官家,已经开始暗中为这段姻缘奔走。
那女侠的出身,在江湖上也算得上响当当。养母正是远近闻名的洛神,常有人为求得换脸之术,不惜倾尽家财。如今洛神隐于神仙渡,经营着一间客栈,名为不羡仙,其以梨花为曲所酿离人泪,声闻遐迩。尤以十年陈酿为最,纵达官显贵,亦未必得尝。
至于女侠的养父,来头同样不小。江无浪,看似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吃赏人,低调寡言,唯有少数人知晓,他武艺高强,剑法自成一派,如浪卷孤舟,一往无前,从不后退,以及其真实身份乃是王清养子。
更不必提女侠本人。她外貌俊秀,为人热心直率,行事爽利,身手矫健,依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开封城内也积下了一份不小的家底。说她是全开封城男孩女孩的梦中情人,也不为过。想迎娶这样一位优秀的女侠,彩礼自然不是一笔小数目。赵大哥为此头痛了许久,宋国初立,百废待兴,虽不至于说是国库空虚,却也断断无法随意挥霍。
唉,这该如何是好。他早早便将三书之中的聘书、迎书替弟弟赵光义备妥了,偏偏彩礼迟迟未定,礼书也就一直搁着——这倒也还罢了。赵大哥每每想起此事便觉头疼,说到底,还不是因为弟弟的年纪。二十有三,年关一过便是二十有四,这般岁数再不娶妻成家,怕不是要被全开封城的人看了笑话。尤其是那些对大宋心怀异志之辈,少不得借题发挥,嚼上一阵舌根。
更何况,再这么拖下去,旁人嘴里怕是要说赵光义是剩……——不对,不对,赵大哥在心里连连摇头,俺弟弟生得俊秀,人也聪慧,怎么会无人问津?分明不过是廷宜眼界高些,挑得慎重些罢了。
而这位眼界颇高的赵光义,每逢赵普等大臣屡屡进谏,劝晋王应当早些娶亲时,总要摆出一副大公无私、心无旁骛的模样,仿佛胸中只有社稷江山,半点儿儿女情长也不曾沾染。只是这副姿态,根本唬不住任何人,谁不知道晋王“非少侠不可”呢?
若赵光义当真循规蹈矩地认真追求也便罢了。实则此人每回见了少侠,言语里总带着刺,三两句话便惹得人不快。少侠性子爽直,被他这么一讥讽,索性冷下脸来,不愿理他。他又自尊极高,不肯低头道歉。可被无视了心里又难受,夜里翻来覆去,愈想愈不是滋味。到头来,只好去找兄长诉苦,反倒还要赵大哥出言宽慰调解。
赵大哥也并非未曾与亲家商量。他那常年不知所踪的江兄弟的想法暂且不提,那洛神和她的同僚,叫天不收的家伙,难搞定得很。洛神对他冷脸相迎,说着什么门不当户不对的,我家女儿可是有不羡仙要继承的,我留下的产业,虽无法同未央城比肩,却也足够她一生衣食无忧、随心而活。既然如此,何必嫁人?况且,她都同我姓寒了,便真要成婚,也是你们赵家那小子入赘才对。
不羡仙的掌柜擅算账,关于江湖和世道的账,洛神也算得清楚:且不说彩礼你们未必拿得出来,公务员编制稳定又死板多拘束,我家孩子不喜欢。况且你们大宋初立,世道未稳,谁说得准明日如何?
天不收点头,谁说姑娘家必须得嫁给男人。
行军打仗的时候都没有感受过什么叫四面楚歌,现在给弟弟忙活婚事都有了,赵大哥叹气不止。活人医馆那个大约是少侠玩伴的小姑娘肯定是帮着洛神和天不收的,或者说,不羡仙的人都是,至于自己人这边——当事人廷宜是傲娇,赵普在写戏和写话本以外的事上都靠不住。他思来想去,只找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觉得魏芷昔是洛神的旧友,也许能从她那里讨得几句中肯的建议。然魏芷昔也只是不留情地笑了他一通。不过多少也念着他既是自家丈夫的上司,又算半个朋友,说了心里话,香寻就是这么个性子,爱女心切,姻缘这种事,说到底还是年轻人自己的事,何不先去问问少侠的意思呢?
说的是啊,说的是。赵大哥连连点头,心里想的是,要不是他弟前两日才把少侠惹恼了,他早就第一个登门去问了。为啥生气来着?噢,乞巧节,人家小姑娘先去找了盈盈姑娘,再去找了沈家的女儿,随后又跑到醉花阴去找她的好姐姐好哥哥们,七绕八转了一大圈,最后才去找赵光义。
结果赵光义就把人晾在门外,冷脸丢下一句:“少侠心里既有这么多人,也不差我这一人。”女侠气得,撂下一句,对,便转身就走。
——哎,不是,人家正是把你看得最重要,才捎了泥偶和松子糖,最后一个来找你嘛。
这话要是有用,那赵大哥也不必这般苦恼了。可叹气归叹气,事总归要办。不管怎样,这一趟,还是得去问问少侠的想法。
女侠正忙着在屋顶上上下下捡鸟蛋和醒愁玉桂枝,见了赵大哥,也不多寒暄,毫不客气地随手一指让他现在那儿候着,因为她活还没干完。
毕竟也算是有求于人,堂堂大宋官家只好恭敬地站在房檐下仰头等待。片刻后,女侠一跃而下,身法利落。衣角和脸颊上难免蹭上了不少灰尘,却掩不住那张脸的俊秀,眉眼锋利目光清亮,赵大哥先行走江湖后随世宗征战,什么任务没见过,此刻也不免感叹这娃娃年纪轻轻就有同他江兄弟相同的侠客骨相了。
也难怪廷宜就是喜欢她。
女侠喊了他好几声,他才猛地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斟酌再三,几乎动用了这辈子最委婉的说辞,才提起自家弟弟喜欢她一事。谁曾想呢,女侠深色坦然,她知道。
那……可否……
女侠摇头:他同我提起过,我拒绝了。
这是为何?
女侠道:赵光义说想要我搬去潜龙殿与他同住。我问他,搬过去做什么?他说朝夕相对,同案而食。我想,他若真心要管我起居饮食,不如每月折算成宋元给我,我自己想吃什么吃什么,想住哪里住哪里,不用天天头疼地面对这说两句就莫名不高兴、嘴巴里吐不出好话的赵光义。
赵大哥急了,有点口不择言:哎,这是成婚,不是老板给员工提供员工宿舍,也不是舍友同居。
女侠点头说她知道:要一个不羡仙独生女侠上门入赘,你给得起彩礼钱吗?不说别的,一套大皇宫是最起码的诚意吧?不要说什么这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我要个人财产写在我的名下。
赵大哥大惊,他都不敢拍着胸口说开封城的皇宫在这乱世能算得上不动产,而这女侠竟已凭其远超养母洛神的算账本领狮子大开口。他下意识想反驳,在我们这儿嫁人不叫入赘,但是转念细细一想,女侠这话说得,句句在理。赵大哥突然豁然开朗,想到了十全十美的解决方案。
一套大皇宫就够了吗?
什么?女侠摸不着头脑。
还有国库呢。
于是事情就这么成了。此事关乎皇家秘辛,正史不载,唯野史多有传闻,而其曲折始末,或许也就只有当事人知晓了。
相传赵匡胤在夜间思量再三,忽觉此生四处征战、疲乏不堪,不如将江山交予后人。然亲王尹京闻之,大骇,固辞不受,自陈卑鄙,不堪大任,遂举寒姓女侠,其因无他,开封城中,受女侠恩惠者众。女侠即位,改国号为瓜。
新帝登基未几,下诏迎赵氏廷宜入宫,立为皇后,使主中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