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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第一次见到新皓是下乡的第二天。
新皓是大队里安排来带着知青们熟悉熟悉村子的,顺便告诉大家上工集合的地点。见到他时博文有些惊讶,惊讶于在这个破落村,这个几乎每天都要风吹日晒的地方,新皓却生得白嫩。
“看我做什么?”新皓见他瞧自己也打量起他,结果发现博文看起来恹恹的,笑着问,“没睡好?”
博文礼貌回笑后没精打采地点头。下乡插队坐的是长途巴士,又从巴士转三轮车,最后大家背着行囊还要走一段山路,舟车劳顿累得他收拾完后只想躺床上睡觉。但床实在是硬得慌,哪怕是房东婶子好心铺了一床被褥也不够,加上他太瘦了,用新皓的话来说,博文是从北京来的白骨精。博文的皮似乎生来就紧紧贴着骨,骨隔着薄薄的一层皮压在薄薄的被褥上,让他整晚都硌得生疼。
“公子哥这都受不了还下乡来做什么?”讥讽的声音在不远处响起,听着有些熟悉,博文侧头往声源处看,是读书时就看他不顺眼的同学。
北京这些日子乱得很,所以家里想着把博文下放到农村避避风头,等时局稳定了再捞他回去,一起来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他的情况。
大抵是气不过吧,毕竟自己总会回去。这么想着也就没了争论的欲望,加上昨晚睡得差,如今更是提不起精神,只能阖上眼皮装听不见。
“看你生龙活虎的样子,是很适应这的生活了?”新皓抱着肩朝说话的人看去,穿着粗布鞋的脚一下一下地敲着地板。那人扬起下巴骄傲地点了点头,嚷嚷着那是当然,我可不是从小娇生惯养的。
意有所指啊……
博文轻轻叹气,却听见跟前人笑,睁眼对视上时对方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博文只觉得摸不着头脑。
村子不大,和北京处处都不一样。
没有四通八达的平坦的马路,沙土地上坑坑洼洼,走在上面一脚深一脚浅;路边是叫不出名字的花草,偶尔吹来的风带着一些土的气息。新皓带着他们逛整个村子,踩过干草坡,跨过小溪流,溪流上的石头长了些青苔,新皓边走边说注意注意,结果自己差点栽倒,幸好博文眼疾手快扶住了他。
新皓握着博文的手说了好几遍感谢,他生得白,让人生出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错觉,只是错觉,因为博文摸到了他掌心粗糙的茧。
下午有人来通知博文,他被分到去做村里的小学教师,教国文。这对他来说是个松快活,毕业前他的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家庭条件也好,如果不是闹得厉害,或许能顺利地上个好大学出来包分配工作。
但没有打点,这么轻松的活怎么会落在他身上?
疑问冒出来的同时,新皓拉开院子的门窜了进来,从博文手里夺走苹果,在上面被咬过的位置啃了一口,又递回给博文。圆润的眼闪着狡黠的光,笑盈盈的,像只狐狸。
再笨也该明白了,何况博文是个聪明人。
博文接回苹果,“谢谢你。”他瞥了眼上面交叠的牙印缺口,若无其事地接着咬。
“你不好奇怎么回事吗?”新皓不知从哪又搬了个小板凳,坐在博文前面,手肘抵在大腿上,掌心托着脸,嘴里还在嚼着苹果。
他刚才那个表情不就表明了吗?有什么好猜的。博文刚要摇头,却被新皓拍了一下腿,对上他警告的眼神,无奈笑着点头,“好奇。”
“就上午那个男的,我听见他想用钱偷偷打点,就用脚拦了一下咯。摔得不轻呢,袖子里的钱掉出来给大队长看见了,大队长可不允许这种腌臢事。”新皓笑得明媚,眼睛弯成两道弧,语气里透着对自己恶作剧的满意,“而且我跟其他人打听了,你读书蛮厉害嘛,一起来的那群人都知道你的名头。”
新皓说得直白,博文被弄得有些羞赧,忙摆手说太夸张了,自己只是会读一些死书罢了,没多厉害。说完两个人陷入了沉默,新皓打量他,良久又开口。
诶,话说北京是怎么样的?热闹吗?好玩吗?漂亮吗?人是不是特别多?
博文停下咀嚼的动作,抬起头望天空,慢悠悠地把那个自己从小到大生活的城市展开说给新皓听。陌生的城市对于新皓来说太新奇了,尤其是首都这样繁华的地方,两个人就这样你问我答聊到了黄昏,博文手里的半个苹果氧化变成了棕色,让人看着食欲全无的颜色。
新皓一下午没上工,开玩笑般地抱怨了两句都怪博文非要拉着他聊北京,“日头不早了,都怪你我一下午没上工,回家肯定给我老爹骂一通。”说完站起来准备走,却被博文牵住袖口。
博文仰着头问,“为什么帮我?”
新皓抬手挠了挠后脑勺,皱着脸在思考,“不知道,想这么做就这么做了。”他半蹲下来凑近端详博文,“可能看你顺眼吧。”
“不和你说了,再不回家做饭我老爹真要敲我了。”说完又风风火火地跑走了,院子的门被推开余力让它左右摇着,吱呀作响。
没两天新皓又来找博文,怀里抱着一床厚褥子,递给他时说这下能睡得好些了吧?我那天去小学看你上课还偷偷打盹犯困,那群娃儿可都知道我和你认识呢,别给我丢脸。
确实睡得好些了。博文把新皓给他的被褥铺在最上面,那床褥子带着供销社最便宜的那款皂角的香味,连带着博文身上也沾了些这个味道。
工作是新皓帮的忙,多出的褥子也是新皓给的,博文想感谢他,却又不知道能为他做什么。新皓想了想说你教我识字吧,队长说你以后肯定要回北京的,教我识字以后你给我写信我也不用找别人给我读。
博文觉得可行,于是放课后就背着挎包走到新皓家教他识字,学到晚上吃完饭才走回家。两家离得太远,几乎是村头村尾的距离,新皓不放心博文自己走土路,觉得这个北京来的小老师会把自己摔了,于是总要陪着,两个人肩挨着肩走在坑坑洼洼的小路上,打着手电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
就这样从村头聊到村尾,从春天聊到冬天,聊到博文觉得这样的日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聊到新皓已经能看懂博文家里寄来的信还非要念给他听。
最近的一封信是家里说形势已经好转,准备找机会把博文捞回北京。
博文要回北京了。这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会发生的事情。
“爱你的,妈妈。”新皓念完信后博文没像往常那般夸奖,而是沉默地望着他。
于是他问,“我念得不对吗?”
博文摇头说没有,念得很对,而且一个字都没有错。
那你怎么不高兴?新皓把信叠起来放回信封。
“我要回北京了。”
“嗯,我知道啊。”
新皓低着头翻开笔记本,把手里的笔递给博文,“教我写你的名字呗,写信总要写收信人,我还不会写你的名字呢。”
博文定定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像是被打败了一般叹气,“好,我教你。”
新皓写字的姿势总是不太对,于是博文俯身握着他的手带着他写两个人的名字,胸口贴着他的背,他毛绒绒的发蹭得博文侧颈有些痒。
杨,博,文。
苏,新,皓。
博文盯着本子上的两个名字出神,下一秒又被侧脸湿润柔软的触感夺走思绪,大脑宕机半天没反应过来。
“回北京后要常给我写信,不能忘了我,知道吗?不然我就学孙悟空大闹北京。”新皓仰头絮絮叨叨地念着,“有空要来看我,不然告诉我我去看你也可以,总之,不能……”话没说完便被博文堵上了嘴,博文讲了一天的课,口干舌燥的,唇也干裂起了皮。
两个人试探着,笨拙地亲吻着,呼吸交缠在一起,心意相通的喜悦冲淡了将要分别的苦涩,年轻炽热的心在期待着未来。
回到北京后,博文做的第一件事是拿着相机去影楼洗照片。相机里有他和新皓的合照,第一次教他认字那天拍的。新皓没见过相机,拿在手里摆弄了很久,拍了不少废片。而博文当时太紧张了,笑起来难看得很,只好板着脸。
照片洗出来后博文把照片塞进信封里给新皓寄了过去,不善言辞的他只在照片后写下简短的一句话。
对不起,唯一的合照我还苦着张脸。
过了半个月新皓的回信寄来了。他的字进步了一些,尽管还说不上好看,但很工整。回信很长,碎碎念写了村里的家长里短、自己最近读了博文给他留的哪本书,还问候了博文在北京的生活,又在信的最后写着,
照片我收好啦。有什么好道歉的,下次拍的时候记得笑得开心些。
爱你的,新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