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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你是?”
枪手从满桌古铜色的空弹壳中抬起头。近来他获得了一项新爱好,比起单纯的收集癖更像是一种保持清醒的方式。迪恩·温彻斯特的绝密窖藏,每一颗都经过精心的擦拭、打磨甚至消毒。他喜欢把空弹壳堆成小山之后再推倒。为了防止它们滚得满地都是,迪恩把旧广告牌翻面,平摊在桌上作为栅栏。
“麦克·韦森。”来人坐在安全距离之外的椅子上。它的右后脚比上一次更加松动。
“下午好,韦森先生。您有何贵干?”
“依您所见,我是出版社的经销商,”三十岁的男人取出一直夹在腋下的帆布包,“我前来向您宣传我们最新的作品。”
“哪些作品?”
“《森林的呼唤》,《枪手传奇之卡洛威传》,以及——”
“没有爱情小说吗?”
“有的,有的。《玛丽夫人》,如果您对爱情小说感兴趣的话。”
“就这本吧。”
“我们提供试阅服务。您确定不先翻翻看吗?”
“我不太识字。是我弟弟喜欢看爱情小说。”
麦克·韦森停止了他的推销。实际上,他根本没带任何一本书。这是本月的第三次了,他伪装成不同的身份拜访迪恩·温彻斯特在镇郊三英里外的小木屋。先是地税员,再是旅者,这次是经销商。迪恩从未意识到这一切有什么问题。
“你弟弟喜欢看爱情小说。”
“是的。”迪恩并未因重复感到烦恼,“他最喜欢的故事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第一章 猎人的儿子
迪恩·温彻斯特的弟弟并不喜欢看爱情小说。实际上,在离开这荒野猎人般的家庭之前,他几乎没有阅读过任何小说。不可否认他对书籍的痴迷,尽管老约翰唯一称得上是书籍的收藏只有一本《圣经》。除此之外是词典,还有些笔记,关于荒野里每种动物的画像、活动区域与习性。卷边的薄牛皮纸用线串钉在泛黄的麂皮绒布中,迪恩会叮嘱他别把铅笔手稿的痕迹抹花。
那就是萨姆·温彻斯特的童年。以狩猎与皮草工艺为生的温彻斯特家族,当母亲因为难产而告别人世的时候,萨姆·温彻斯特发出了他的第一声嚎哭。年仅四岁的迪恩从门外跑进来,一言不发,看着他绝望而慌乱的父亲跪在接产医生脚边。
“嗨,男孩。这是你的弟弟,”那位满手是血的护士注意到了迪恩,“替你的妈妈照顾好他。”
他们整个的童年都在森林、狩猎步枪与血腥味中度过,约翰·温彻斯特是个坚韧的男人。春天上房揭瓦的时候,他们外出采食,清洗、拉伸并晾晒那些积攒了一整个冬季的兽皮。偶尔的雨水会把整个大地都泡在雾气里,迪恩与萨姆都无法忍受钓鱼,而捕兽夹总是只能抓到野兔。但夏天很棒。夏天意味着贸易,而贸易意味着生活的富足。约翰会给他们购买或找裁缝定做新的衣服,再往家里囤上面粉、盐与诸多加工皮草所需的原料。最棒的部分是酒馆,雪茄,扑克还有钢琴。一个靠谱的父亲不会带着六岁与十岁的两个儿子进入这里,但谁让他们无处可去?萨姆与迪恩也比一般的同龄孩子要乖巧。收益理想的时候,他们甚至能点上几份精心烹制的龙虾浓汤。但这样的夏天也是短促的;他们为秋季所做的准备远比想象中要多。漫长而美丽的白昼被消磨在狩猎技能的学习中,迪恩在七岁时就学会了独自生火,但他在识别天气方面做得却总是不如萨姆。天气转冷时,树叶开始落,黄金时节的收成决定了他们来年的食饱衣足,约翰必须拿出百分之二百的精力以猎获质量极佳的毛皮。在萨姆与迪恩尚且无法真正提供实质性帮助时,约翰便要求他们守在家里;当迪恩长到十二岁时,他也不得不跟随父亲一同进入深山。
萨姆就是从那时开始读书的。他从邻居老鲍勃那里读到了第一本书:《荒野旅行指南》。语言简练,插图优美,生涩的字词也不能阻止萨姆的好奇心。偏远的村庄使他们距离文明社会很远,但文字无孔不入。在冬季来临前,萨姆就把那本书反复翻阅了两遍;雪降下来之后,他就有理由缠着约翰给他说更多的故事了。然而约翰依旧有着许多、许多的事情要忙,保养枪支,修理笆墙,鞣制皮革……
整个冬天都只能困在家里的生活迫使两个孩子把注意力放在彼此身上。厚雪像棉被一般盖住整个小镇时,他们就蜷缩在火炉旁边用小刀雕刻木头。迪恩会负责大部分时候的烹饪,为此他的双手总被冻硬的肉块碰伤,或者是凉水——近乎于冰的温度,丝丝嵌入指缝几乎使他麻木。约翰对于迪恩的作品不置可否,萨姆则会咂着嘴大声告诉他非常好吃。尽管那只不过是加了百里香、盐与胡椒的烤鹿肉而已。十四岁那年的冬天,约翰意外出了趟远门,迪恩由此研发出了十数种不同的口味与肉类搭配,而萨姆——尽管他并没有吃饱,并且被辣得眼泪直流——骄傲地管他叫“烤肉英雄”。
从小就睡在一张床上的兄弟对彼此也从来无话不说,即便到了青春期也是如此。迪恩像小葱一般肉眼可见地拔高了个子,萨姆就总在夜里啃咬他新长出来的骨肉。那是他们诸多无厘头的被窝游戏之一:最先被咬到食指的人算输。身高上的差距使得萨姆处于极度的劣势,但迪恩也不会轻易退让——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作为兄长的尊严,那是为数不多让他觉得自己属于自己的时刻。然而无一例外地,最终,他们仍旧会扭打成一团,在疲惫中相拥而眠。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萨姆十二岁那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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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员、旅者或者经销商找借口离开了那座木屋。对于迪恩来说,他似乎可以是任何人,这就意味着他什么人都不是。
第二天傍晚,他又再次推开了那扇门。
“你是?”
迪恩没有在折腾那些子弹,他正拨弄着壁炉里的木柴。雨天让一切都变得昏暗,只有火光为他身形的轮廓描上一圈金边。
“抱歉,我只是路过,”客人的语气非常温柔,“我从松岭镇前往灰河渡口,带的干粮全被雨水泡烂了。”
“那你还有两天的路要走。”
“是的,我是个邮差。不知道您是否愿意慷慨地接济我一顿饭?”
迪恩直起身来,盯着客人上下打量。他没看出什么可疑的地方。
“坐吧。”
邮差走进屋子中间,客厅对他高大的身形来说几乎有些狭窄。三十四岁的迪恩·温彻斯特动作利索地扎进厨房里,香味很快就溢满整个小屋。黑胡椒,迷迭香,某种在晚春时节容易获得的猎物肉。在等待汤锅沸腾的同时,迪恩端出了一盘切好的干面包片、一瓶开过的波本威士忌。他在橱柜里翻找了好一会才拿出两个酒杯。
男人点头致谢,一边四下打量着小屋内的装潢。一支陈旧的1894温彻斯特杠杆步枪,一支自行改装过的双杆霰弹枪,一条子弹带,依次挂在门与窗户之间的墙上。迪恩的住所很简朴,除去武器,衣物和生活必需品,剩下的全都与食物有关。烟熏或腌制过的肉干悬挂在厨房外的窗口,装着各式佐料的陶罐堆在木质壁柜里。还有许多的私酒——在迪恩用钥匙打开那座柜子之前,它们并不可见。
“这地方简直像个餐馆。”他说。
“嗯哼,餐馆,”迪恩煞有介事地点头,似乎对这个评价十分满意,“你可以叫它‘温彻斯特家’。晚餐还要等十分钟。”
“十分钟。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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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零六年夏天的一场洪水改变了温彻斯特家的生活。
它没有毁掉这个家庭,也没有祝福他们。它只是冲垮了那座回家路上必经的木桥。没有可供使用的船,即便有,也载不动他们要带回家去的行当——两匹马,以及一辆马车那么多的粮食与原料。而即便等到雨停,修葺工程也至少需要三天。
温彻斯特一家不得不折返回小镇住下。
雨水打湿了每个人的裤脚,但约翰不会放弃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同样滞留在小镇上的旅客们不分白天黑夜地聚集在酒桌旁,骨牌、飞镖、德州扑克……泥泞的水汽混杂着酒气,闷热的夏天里谁都没有好脸色。约翰赢了一些钱,输了更多;他强忍着怒气回到二楼的旅馆房间,却只看到萨姆和迪恩在被窝里打闹。
“他妈的给我滚下来。”他说。
萨姆和迪恩照做了。第二天,当约翰再一次坐上赌桌的时候,他十六岁的儿子带着他十二岁的儿子从后门溜出了酒馆。小雨依旧,他们穿行在每一幢房屋前的门廊里,从一块木板跳向另一块木板。萨姆正处于长身体的年纪,他的个头正在飞速地窜高。视野也是,尽管四肢瘦弱得像个孩子,眼睛却染上了过分成熟——过分昏暗的色彩。
他们漫无目的地跑到气喘吁吁。
倚在廊柱边歇息的时候,他们看见一位骑马路过的妇女。年轻,眼神决绝的,腰间别着一把左轮手枪。她的背上扛着猎弓与箭袋,头上戴一顶破旧的牛仔帽,马匹上捆绑着一具新鲜的灰狼尸体。
金色的杂乱发辫随着风雨远去了。迪恩对马蹄在泥地上留下的痕迹吹了声口哨,萨姆便回头看他。
“那不是你能经常见到的事情。”
“因为她很漂亮吗?”
“不,傻瓜。因为她是女人。”
“为什么,迪恩?”
“你见过几个女猎人?她们太弱,太容易受伤。自然很残酷。”
“就像妈妈当时……”
“不!萨姆,你不准那样说,”迪恩很快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这不是一回事,忘了吧,我只是在胡说。但她确实很漂亮。”
“你当然在胡说。至少我们见过一个女猎人了——而且她杀了一只灰狼!”萨姆笑着跳过台阶,轻巧地撞到哥哥身上,“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任何人的,是不是?我可不想当一辈子猎人。”
“萨米,你十二岁,这样的生活使你感到厌倦?”迪恩抛弃了女猎人的话题。
“我不知道……我只是好奇。既然女人可以成为猎人,男人也可以不成为猎人。”
“你又在看鲍勃的书了。”
“我一直都在看!”萨姆的语调兴奋起来,“它们很好。书会告诉你所有事情。”
“包括怎么制作鱼饵和捕猎陷阱吗?”
“当然。虽然爸爸早就教过我们,但那些插图很漂亮也很详细。”
迪恩很少看书。他接触最多的纸制品是约翰的日记,其次是镇上杂货店的商品清单。约翰强硬地认为邮购目录*对于温彻斯特一家来说是不必要的——既然都要前往镇上,何不直接购买工具店里的现货?物资短缺的情况时有发生,但约翰始终能仰赖自己未雨绸缪的好品质:他时刻关注着工具的磨损度,总是不忘检查原料的库存。一切都是经验,他喜欢这样告诫迪恩,经验决定了你未来的一切。
读书并不是存在于迪恩经验里的一个概念:他无法意识到这个动作的意义,也很难静下心去看完一段故事,除非它足够有趣。约翰放在壁炉上的那本钦定版《圣经》*是迪恩唯一有耐心看完的书。那些词句简单得就像他的生活,也引导着他的生活。迪恩并不像弟弟那样热爱思考,但他打心底乐意看到萨姆认真的模样;他不介意包揽更多的家务活,就为了让那个书呆子有更多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
“想去教堂吗?”他撞了一下萨姆的肩膀。
“我不知道——爸爸不允许我们在这里乱跑。”
“不乱跑,只是看看。去不去?”
“现在不是礼拜日,教堂里能有什么?”
“有很多书,我猜。”
萨姆的双眼又恢复了光彩,他拽着哥哥冒雨跑过教堂前的那片空地。
一座完全融入偏远小镇的木板教堂,屋顶上简朴的十字架将它与普通建筑区别开来。萨姆与迪恩一年只会来这里几次——在约翰有空带他们进去聆听礼拜的时候。温彻斯特一家并不着迷于浸信会的布道,但倚仗荒野的生活终究还是需要一些人为的秩序,或者说,信心。“上帝保佑”让人听起来更有信心。
那位总是很有信心的牧师注意到了门口的动静。
“抱歉,孩子们,”他走下讲台,声音洪亮但语气温和,“洪水泛滥,这几天的课程都取消了。”
“什么课程?”萨姆并不知道教堂里何时有了这样的事。
“你们不是镇上的孩子。”
“我们不是。”
牧师示意他们走进教堂右侧的房间。房间的中央整齐地摆着八张木制方桌,角落里矗立着一座陈旧的书架。
“这里是上课的地方吗?”萨姆紧紧跟在迪恩身边。
“是的。书架上是报刊,主要是旧的,还有一些课本:算数、地理、拼写与阅读——都是公用财物。这一切开始于半年前。你们在其他地方上过课吗?”
“像爸爸那样吗?”萨姆扯了扯迪恩的袖口。
“是的,在森林里;我们是大自然的学生。”
迪恩的回答使牧师沉默。他小心翼翼地打量起兄弟俩:他们的面色健康如小麦,神态宁静如磐石。年幼的穿着过于宽大的格子衬衫,一件很显然不属于他本人的衣服;年长的穿一件棕色皮夹克、一条丹宁工作裤,金棕色的短发被雨水打湿后像鸡窝一样凌乱。
“温彻斯特一家,是吗?”
“你认识我们父亲?”
牧师笑了:“不止是我,镇上所有的人都认识。他是方圆十里最较真的猎户。”
迪恩的脸上露出自豪的神情,萨姆却感到犹豫。
“牧师先生,我是否可以问个问题?”
“当然。”
“一个猎人的儿子只能成为猎人吗?”
“不,孩子。你从哪里来并不决定你要到哪里去——但上帝确实赐给每个人不同的才能。有人擅长在森林里辨认兽迹,有人擅长读懂书页上的文字。无论做什么,你们都要忠于这份恩赐。”
雨停了。直到他们走出昏暗的教堂,面对着一整片宁静的村镇时,迪恩才意识到自己攥着几张神父送给他的旧报纸。那些大大小小的单词他都认得,可他依旧感到恍惚头晕,不能读懂半句。一只猎犬从街边跑过,萨姆松开了攥着他的手,迪恩就看着他越走越远。牧师的话语敲击在他的耳膜上,一字一句都撼动着父亲砌在他心脏周围的墙。
一个猎人的儿子也可以不成为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