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不行。”
老头子没多分给我一个眼神,牛排熟稔地被分割成小块,顺着银制餐叉蜿蜒出几道粉红,手腕上的表我认不出牌子,但绝对不止几百万——反正他全身都是那个价。
这是他第13次拒绝我找份工作的提议。7月份的空气油脂一般凝固着,烦闷,无趣,燥热。我的背心已经要被汗浸透了,斑仍然坚守着他没落贵族式的优雅,全套西装把浑身上下捂得严实,我甚至有把头埋到桌子下面看看他是不是翘着二郎腿的冲动。
我搅拌浅盘里浸泡在甜汤中的勺子,试图搅动空气。没搅动。
我实在受不了,扔下勺子说:“你好歹要给我个理由,这几年你严防死守着不让我脱离你的监控,总不能是怕我这半张脸吓到老弱病残吧。”
斑以一种急死人的风度用手帕点了点嘴角,撂下一句:“就你现在这点水平,急着出去找死?”
我噎了一下,没挑出反驳的话来,忿忿地看见斑离席前腰部肌肉的牵扯,是在把一边腿放下。果然。
他走了。
我趴在窗边目送他迈出大门,汽车发动机轰鸣着消失在我的视野。我立马穿过餐厅,绕过走廊上一堆碍手碍脚的艺术雕塑(天知道斑从哪里搞来的),楼梯咯吱作响,正对着斑的卧室,一拧把手门就开了。直奔红木书架,抽出第二排第十本,《The Art of Computer Programming》。我强忍着翻不过两页就泛起的头晕,扫过大片文字,终于在大概三分之一厚度的书页处发现铅笔点出的小点。我记下点出的四个字母,把书放回原位,关上门,又登上楼梯。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家里的楼梯这么能叫唤呢。
登到顶楼,我对着唯一一间阁楼门上的密码锁输入刚记下的字母,手心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冷汗。
天知道斑为什么把卧室布置得像电子解密游戏,他老年痴呆到记不住自己几乎每周输一次的密码?机械锁芯迟缓地旋转好一会儿,才舍得把锁钩吐出来。
我拉开门,跟一张黑白照片面面相觑。照片上的年轻面容和斑有七分像,一身军装神气极了,眉目却能看出温柔来。
操,斑要是早说这儿还兼职灵堂,我就换条路子了。事已至此,我强迫自己忽略掉那张脸,翻腾角落里七零八落的仿生人残骸。
断面不自然地凹陷,一看就是被锤子或者别的什么笨家伙砸的。斑难不成还是个保守派?我一面想象着他口中冒出些狗屁伦理道德的傻样子,一面三下五除二扒开残骸的核心,掏出一枚芯片来。
——到手了,我几乎压不住嘴角的笑,纱窗外隐约的风飘进来,把我的汗吹凉了。
我狠狠打了个激灵,几乎是预感地撞上一声尖叫。一只乌鸦撞破纱窗,羽毛四散,喙折断了半截,爪子骨肉相连,随着挣扎彻底被扯掉了,甩在残骸的旁边。我捡起来,尖趾仍在微颤,一整节腿骨的皮都脱掉了,被啃过一样干净。
乌鸦已经不动了,正对我的眼珠表面浮着死寂的黑。我在那颗珠子上看见我蜿蜒虬曲的半张脸,看见整间阁楼。我在罐头里——整个的宇智波带土,和遗照、一地残骸、半只死乌鸦、凝固空气中封存的残阳一起。
它们顺着我的脊髓爬上来,为了摆脱这附骨之疽,我不得不抖着手复原好一切,冲下楼,踩过门槛跑到街上。
阳光刺眼,我眯了一下。街上行人来往匆匆,几个小孩追逐着踢一个尖声叫嚷的球。那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球,其上的五官皱成一团,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孩子的淘气,瘤子般的脖颈垂下几根电线。转过头,失去头颅的机械之躯横在街旁。
我咀嚼着自己胸口涌上的空气,那种被摆在货架上任意挑选的感觉如影随形。房子是罐头,这里是更大的罐头。
我踹开那具没有意义的躯壳,快步向海边走去。
这里的海没有金黄色的沙滩,而是瘦骨嶙峋的,礁石如肋骨般凸起,附近稀疏的木叶直挺挺立着。我挺喜欢这里,只是因为它短暂地让我想起另一个地方。
树半掩着一间小屋。我很难说它是不是斑的财产,但是他从不阻止我钻到这里来,甚至从没在讽刺我未曾成功过的逃离行动时提到它,就好像他根本不知道。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间屋子是独属于带土的。
于是,腌黄瓜现在要选择走进唯一一个属于他的罐头里。屋子很简陋,仅有的一张桌子上横七竖八堆满了螺丝与简易机械。墙角坐着一个人。他抱着腿蹲坐在地,脸支在膝盖上,银色的乱发遮住一边眼睛,看起来很乖巧。
我拾起桌上一根螺丝刀,蹲到他面前,掀开他的乱发,用螺丝刀戳进左边眼窝,撬出眼珠。电线迸发出噼里啪啦的火花,蓝色机油顺着眼窝流下,一直流到嘴角的小痣。我用手背胡乱抹了抹,一手捏住芯片,另一只手的食指摸进眼窝深处,找到那个凹槽,将芯片抵进去。
指肚刺痛一下,一股潮湿覆盖了我的手指,大概是我捏得太用力,芯片引脚把手指扎破了。我没有多余的注意力分给这种家常便饭,虔诚着将眼珠塞回空荡荡的眼眶。然后我的指尖划过他雪白的后颈,按下去,他的睫毛轻轻颤抖,慢慢把眼睛睁开了。
他是我的作品,是我仿照一个人制作的。很可惜,关于那个人,我暂时想不起来太多。只是一张脸,甚至还是被口罩遮住的脸,我只能看见他的眼睛,两只都是黑曜石的颜色。他牵着我,在树林中穿行,越来越快,越来越快,到最后已经是在奔跑了。
然后。然后?然后我就头疼得厉害,再也不记得了。
老头子跟我说过我以前的事,在我躺在医院的床上一动也动不了的时候。他倒是有闲心,成天对着我搅拌机打过了似的半张脸,也不知道怎么没吐出来。
我很感激他。毕竟他整整照顾了我五年,据他所说,前面还有我昏迷的两年。换绷带、接义肢、甚至是给我洗澡(虽然只是像洗狗一样从头到脚冲一遍)。每次我产生“斑可能是个温柔的人”的错觉,他尊口里吐出的话又能把我气个半死。
他干嘛非得亲力亲为呢?他是个有钱人,这就意味着他请得起够组一个足球队的保姆,还能再找个毕恭毕敬的管家把他的生活打理得像熨好的西装一样服服帖帖。他干嘛非得耐下心照顾我呢?
我越来越没法相信他了。斑说我被货车碾过去了,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还失了忆,他看我可怜就把我带回来了。但我怎么可能没有朋友?我有。最近一年,记忆像气泡一样从梦里浮上来。我本来愿意告诉斑的——只是他根本懒得把我开封。
梦里我还是没看到那个人口罩下的脸,但是试图去想象时,手上突然产生了触觉。鼻梁是挺直的,有一个下凹的小窝;嘴唇是厚的,软软的;嘴角有一颗痣,很小,几乎察觉不到。
我还想起来一段音节。Ka,ka,shi。稻草人,像他的头发。
我蹲在他身前,等着他作出什么反应,一时竟有些紧张了。夕阳照在他脸上,愈发白与透,我几乎能看到我幻想中的血管。虽然我不确定他的长相,但是,顺应我触觉而产生的这张面容,十分好看。我的心脏热烈地跳动,光彩逐渐凝聚进他的眼睛,像积起一潭水。他的唇瓣张开,吐出第一段音节:“obito?”
他怎么知道?
我马上反应过来可能是芯片的问题。照这么说,那一下根本不是意外。隐秘的期待又逐渐盖过了心悸。万一,我是说万一,我能靠他知道我过去的事呢?
可他眨了眨眼,日光在他的睫毛上欢快地跳跃。“我是谁?”他这样问。
好吧,看来不行。我告诉他:“kakashi。”
他点了点头,站起来,顺带把我也拉了起来。他左右环视了一圈,最后转头看向我,我猜测他可能想问这是哪儿,但他问了另一句话——他的手摸上我毁掉的半张脸,轻轻地触碰,问:“这是怎么了?”
我能感觉到他指尖若离即离的凉意,他又顺着抚摸的动作勾起单边眼罩的绑线,问:“这里呢?”指尖一路蹭过绑线的红痕,越过鼻梁——
我在他掀开左眼覆盖的布片前一把抓住了他的手。他停在那里,看着我,疑惑地。
说实话,我并不是生气,只是制止白猫在玩闹的过程中挠人。我想了想,教育他道:“不能做别人不愿意的事情,如果做了,要说对不起。”
他点头,从善如流地说:“对不起。”
我很满意,揉了揉他的头,回答他的问题:“我不记得怎么会这样,我家老头子说是车祸。总归是意外。”
他沉默地看着我。我疑心他并没有听懂这句话,即使我附赠了一句解释。但随后他张开双臂抱住了我,小心翼翼地拍打着我的后背。
那感觉很奇怪,我的胸腔里有一只鸟,他的手掌每一次震动我的后背,那只鸟就挣扎着血肉模糊着撑起翅膀,钻进我的眼睛里,变成水淌下来,落在他稻草一般的乱发里,又顺着流到他脸上。
我捧起他的脸来看,泪水从我的眼中滴入他的眼,积起一潭死水,最终不堪重负地也破开他的眼眶,像一道疤痕,他的面庞与原本模糊的记忆逐渐重叠。我确信这并不是我不知原因的激动造成的幻视,是我想起来了,没错,卡卡西是长这个样子,不是我制作了这张脸所以他该长这个样子,而是他长这个样子所以这张脸从我手中再次诞生了。
在树林里,我们曾经奔跑着,我抱着他摔在地上,互相挣扎时把口罩勾掉了。他的表情惊慌而羞赧,两颊因剧烈运动泛起红晕。“白痴带土。”他骂道。我什么反应也没有作出,只觉得晚霞照在他第一次露出的脸上,很可爱。
从小屋回到宅子的路上,我照例拐到巷边的垃圾桶。报废的仿生人随意摞起,面壳脱离、眼球暴起、电线凸出、汽油四淌,堆叠出一片尸横遍野。
我的眉毛挤压在一起。一群赝品,一堆垃圾,没有意义的东西。
我蹲下翻捡了一会儿,挑出一颗红色的眼珠,抛了抛,塞进裤兜里。没办法,老头子给我练手的材料就那么多,连凑一整个鹿惊都不够,我只能自力更生。挑出无意义垃圾的剩余价值再利用,这不就是他们还存在的唯一价值么?只有我的鹿惊不一样,所以我要给他更多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