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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遥远的村庄中迎来了巡视领地的,公爵家的小少爷。这位贵族少爷素爱穿红色的衣装,且衣服样式能连着更换一个礼拜都不重样。
村庄的后山是一片苍翠的森林,分布着零星的几户人家。他们脾气很是古怪,鲜少与邻近的村民们交谈,甚至不怎么下山,但若是在山上遇到需要搭把手的事,他们又很乐意帮忙。
“咚咚咚”
包裹在红色天鹅绒斗篷里的孩子叩开了林中木屋的门扉,开门的是一位女性,拥有着不似人类的美貌。
“哦……你是……”开门的女性上下打量了面前的孩子三秒,故作迟疑。直到那小孩着急地快哭了,才笑着问,“亲爱的菲尼克斯,我的孩子,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菲尼克斯披着暖洋洋的红斗篷,硕大的帽子几乎快要遮住眼睛,领口处还系着漂亮的大蝴蝶结。
他掀开帽子,两只被布料压塌的大耳朵在空中晃了晃:“是村里新来的那只小人类送给我的,他说这样就不怕耳朵突然冒出来了!”
没错,这些深居林中的住户并非孤僻,而是……传说中的狼人。
尚未成年的狼人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变化,时不时会收不住自己的耳朵与尾巴,只能与父母住在远离人类的地方。
但不论是什么品种的幼崽都难以抑制玩心,再一次偷溜到村子附近的菲尼克斯就这样,与正在计算田野资产的迈尔斯小公爵撞个正着。
视线相交的那一刻,两只毛茸茸的耳朵不自觉地从头顶冒了出来。
“好可爱。”
刚冒出来耳朵被摸了一把,不自觉地往脑后乱飞。
直到那位漂亮地不像话的小少爷解下那价值不菲的新斗篷,披到他脑袋上的那一刻,菲尼克斯才后知后觉自己暴露了。
刚想跑回森林里,迈尔斯又隔着红斗篷摸了摸他头顶的耳朵:“这个送给你,戴着就不怕被发现了!我知道哦,是小狗耳朵,对吧?”
两只不同种族的幼崽交流了没一会,公爵家的仆人就来喊迈尔斯回家。就在菲尼克斯打算告诉他自己不是小狗的时候。
“你被人类发现了?”妈妈的声音听起来忧心忡忡,又有些恨铁不成钢,“我不说告诉过你,在能把耳朵收起来之前一定不能靠近人类的吗?”
菲尼克斯自知做错了事,但还是抱着新得到的斗篷,理不直气壮地顶嘴:“迈尔斯不一样,他帮我戴上的帽子,他是个好人,妈妈。”
“你不明白,我的孩子,人类的手段可比你想得要复杂多了。”妈妈叹了口气,狠狠敲了敲年幼狼人的脑壳,“你要学会在人类碾碎你的骨头前咬断他的喉咙。”
菲尼克斯不爱听,不服气地跑走了。
后来的后来,成年了便迫不及待来到人类城池的菲尼克斯终于明白了母亲的话。
不知何时起,人们总能看见公爵家的那位小少爷牵着他的宠物在城中漫步。
听说,那是一条很像狼的犬。
但菲尼克斯并不担心自己骨头被敲碎,毕竟,他已经学会如何亲吻那个人类的咽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