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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田园、农庄,他想不出将会有什么麻烦,他像站在宽阔的牧场中瞭望四周一样看透了这儿的生活,还有他预期可见的未来,而农民又是十足淳朴的生物,他们好像与世界隔离了,最远的足迹到的也不过是另一个村落。人们劳作而忙碌,对这位寻常的牧师却不吝于报以最真切的善意。
这儿地势高旷,若天空无云,白日山色笼罩在薄雾中,绵延的树林滚落在起伏的地表上向远处推去;那雾升入空中,山峦湿润后则有阴沉沉的黑色,似乎牧场里的草料也沉重了;偶尔水汽散去,幽谷传出阵阵花香,渺远的景色也近了、实了,阳光洒下满地欢心。自然之美向这位籍籍无名的牧师招手。
牧师马尔科姆穿戴得整整齐齐、优雅适体,靴子却从来没有干净过。人们将他的热忱归结于天性,想当然地把它当做神职人员的品格,又或者将其与他的出身背景联系在一起,可马尔科姆只是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不去这么做,出于责任感,出于爱好,出于一种怠性——也许他哪日深思冥想,便能发现人世间充斥的一切都如此罪恶,不值得去善待的。
他每天给飞到窗台上的小雀儿喂食,他自己不是经常能吃上白面包的,可总有多余的匀它一点。偶尔,在那小东西惬意的时候,他得了无上的荣耀,被允许用手指梳它的羽毛。他有一条小蛇,一只兔子,他的一个学生(最乖张的那个,偏偏最讨他喜欢)曾对他说:“你不该把它拴在桌上的,太可怜了,兔子就应该在外边跑动,你该多带它出去。”他只采纳了一回,因为它被喂得很肥大,人们无非对着兔肉想入非非。养动物的习惯伴随了他很久,别人家的猫猫狗狗出问题了,也会请他顺便看一看,他几乎是半个兽医。
要是问起他来这的时间,那些村民们要好好想一番,才会告诉你:那大概是几年前吧。可到底是多久呢?兴许两三年……又有人争着说该有五年了,我还记得他第一次布道那会儿我多添了一窝猪……算了,这很重要吗?马尔科姆先生是个好人,可难不成这般那般,圣公会就不会成立吗?连马尔科姆本人都快要忘记了,自从来到这儿他之前仿佛没有活过,那些神学院求学的经历,他埋头苦读,把灵魂交给上帝,看同窗的灵魂偷偷摸摸坠进考试里。
即使他还没二十,他也有时,不,他也经常追忆往昔。当时他还是个刚毕业的穷神学生,一户人家要了他做两个小孩的家庭教师。他们确实好小好小,可以把整只手放在他的掌心中央。他自己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因着虔诚的信仰,因着将手放在圣经上许下的誓言,对这两个小孩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他对待他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小崽子,让两个孩子一左一右地坐在他的膝头,识读书本上的字母。可小孩终究会长大的,他们长大到与他的怀抱不相衬 ,又长到不得不去学校念书的程度了,这也意味着他不得不离开。离别那天,他们抱住他的腰,问他是不是还会回来看看。对着两轮太阳般明媚,忧心忡忡的稚嫩脸庞,他许下了承诺。
对于离开后的记忆他自己也是很模糊的,他只说,得知这里缺一位牧师,他就来了。他说起话的姿态像神子降临。
“这群小崽子在乡野里玩疯了,极难管。”有人对他说。
这地方景色美得能涤荡人心,这里长大的孩子,能有多坏?
“你不信就给他们上堂圣经课吧。”
凯蒂差不多六岁,她坐在位置上不吵也不闹,一双美丽的眼睛向上望,好像在诉说赞同。她是少有的几个能乖乖听课的孩子,她有这个年纪罕见的定力,即使马尔科姆怀疑她是否真能从课堂上学到什么。当牧师要她回答问题,或就一段经文发表意见,那对眼睛便不再向上了,目光低垂,在鞋尖上留连,她用手指揉搓裙边,支支吾吾地说:“我不知道,先生。”声音几乎不可闻。
最让马尔科姆头疼的是她的弟弟马克,一个小婴儿。温斯普斯夫人并不总有时间照顾孩子,于是小凯蒂主动负起母职。这意味着总有婴儿的哭泣声打断马尔科姆的课。小凯蒂熟练地拍他的背,有时不得不单独到别的房间里为他换尿布、喂牛奶。于是牧师的书房总有一块位置是为小婴儿睡觉准备的,那里离教室只有一墙之隔。马尔科姆牧师自认传授的是神旨,教导的是人行动的道理,于是经常想找凯蒂谈这件事,却总搁置。无论如何,单凭她乖巧懂事的个性,她就是他最好的学生之一。
马尔科姆很早就进了神学院,不知道家里添了弟弟妹妹,成年后与他们也少有交集,便没有亲自体会过长兄如父长姐如母的教训。学院的同窗倒有抱怨过兄弟姐妹的怨,不过他们的家人不在跟前,没有引起牧师很大触动。看着小凯蒂自然地承担照顾弟弟的义务,他感到惊奇,像头次见到传说中的珍奇异兽。除了他之外的人视其为理所应当,夸赞凯蒂长大后一定会成为一位好妻子。可对他来说,母职是神秘的。
他偏爱她,大家能看得出来。他常说:“拉尔夫,不要东张西望。”“拉尔夫,别动凯蒂的辫子。”凯蒂偶尔迟到或者早退,多半是因为她的小弟弟。他一点意见也没有,课堂上他给予她的每个回答以正面评价。
她的悟性并不很高,但勤快,像他。学院里其他学生越是起劲,偷偷溜出去,逛街市、游田园,用白面包换农家酒,他越是严肃,所看见的自然景色只是那学院后园一隅。那些黑夜下潜行的享乐,于他不过是空耗光阴。相比外界的草地,那后园显得多么狭小!他时常一边散步一边沉思,笔直地向前走,差点要撞上墙。偶尔,望着那禁锢灵魂,坚固的高墙,他也想插上翅膀飞离,于是有时他对别人溜走的邀请怀着开放的心态,可从未有人说动他。
他分明很用功,成绩名列前茅,可比他更聪明的有的是,那人年纪和他相仿,最后一年还未毕业就做了试修士。他从来都不和他交流,打照面遇到就扭头走另一条路。
他的学生约翰•史密斯也是这样的人物,却几倍地不专心,不帮家里务农时就满山野乱跑,被连哄带编地叫来上他的课。他上课浑浑噩噩,好像下一秒就要倒在地上呼呼大睡,时而又迸发出天才的火花,问一个绝妙的问题,讲一句道理,显出这年龄不会有的智慧。只有约翰挨过他的鞭子,被结结实实在手心抽一下,剩下的鞭数只是凑数用的,只有一点刺痒。
他远远地就听到孩子们嬉闹的声音了。并不是说他不乐意看他们在田野里消磨时光,可总不能挑在有课的时候跑出去呀。
溪水潺潺,阳光正好,他走得有些热了,把帽子摘下来拿在手里,擦擦脸上的汗。他确实想休息一番,但不能忘了此行的目的。
在水里游泳的孩子们听见脚步声,就像受惊的羊群,纷纷转过来,心里七上八下地查探来人。
马尔科姆对其中一个孩子喊道:“约翰·史密斯,你怎么在这个地方,忘了我们马上就要开始上课了吗?其他学生说不定都已经到教室了。”
“啊,牧师先生……”约翰被点了名,有些羞愧,爬上岸手忙脚乱地穿起衣服,水在他身侧哗啦哗啦地荡漾开。他太紧张了,手指在扣子上打滑,修长的手指被和衬衫的系带搅在一起。他想要快点穿戴好,反而费了更多时间。
马尔科姆牧师背着手慢慢走近,他抬起下巴打量他——约翰快要长得和他一样高了,却还是孩子气。他的父亲曾托他好好关照他,效果见仁见智。他尽可能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即便喜恶往往是无法避免的,他偏爱他。要是说他对凯茜感到一种柔情、怜惜,那么他确实爱约翰,就像爱儿子那样——他自己是不会有的——他纵容他,爱护他,约翰那点小把戏不入眼,总是耍得他没辙。
约翰挂着令人心碎的神态,
这会儿耳根子都红了,垂着蓝眼睛不敢看他,这副反应激烈的模样好像马尔科姆的意见是他的生活铁律呢,可要是他真的把牧师的话放在心里,听在耳朵里,就不会瞎跑来游泳了。
马尔科姆递给他一块干净的手帕,让他把脸上的水擦一擦。约翰摇摇头,他的头发湿漉漉地贴着,是牧师之前没见过的,平添了一分陌生感。他说:“不用了,风吹两下就干了。倒是这块细帕子到时候还要洗。”
牧师倒也没忘了别的孩子,他一个个点过名。有的人不待他报名字就一骨碌爬上陆地,他们不想挨骂挨鞭子,唯有一个小胖墩窝在水里不动。
“埃文,你躲在水里也遮不住自己的!。
牧师拧起了眉头,那小孩怯生生地说:“先生,我请过假了,今天不用去上圣经课。”
“你想要我告诉你的父母,还是你亲自告诉他们?”马尔科姆说。
“不不不,不用,我马上来。”他扑棱着站到了男孩们的队伍里。马尔科姆领着他们,就像鸭妈妈领一群小鸭子。区别是,鸭子可没这么爱叽叽咕咕。回去的路上他问了他们几个圣经问题,瞬间又鸦雀无声了,只有约翰能答上一点。
约翰有好多次想引出其他话题,最后都是张着嘴干瞪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