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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塞尔从未想到,维斯塔潘有天会搭讪自己。更没想过,自己会和维斯塔潘在一起。
从拉塞尔十多岁认识维斯塔潘至今,维斯塔潘身边的美女便如过江之鲫,其中大多是年长强势,成熟知性的姐姐。
拉塞尔对镜理了理自己额前的卷发,也没错,我现在难道不是强势与知性兼备的大美人?
维斯塔潘爱上我天经地义。
维斯塔潘破天荒的搭讪发生在中学毕业十周年校友会。
当天晚宴,维斯塔潘迟到了,各种活动已经结束,人们三三两两散在场地里social。
维斯塔潘拒绝了侍者递来的香槟,他原本打算和兰多打个招呼就走,结果眼睛扫过人群里某个身材高挑,细腰翘臀的男人,立马改了主意。
经校董之子,校园交际花兰多介绍,维斯塔潘轻而易举和拉塞尔搭上了话,两个小时后,他就已经和一见钟情的大帅哥,偷摸溜进学生宿舍,躺在久违的狭窄单人床上干柴烈火,操得天地为之色变。
随后维斯塔潘开始常驻伦敦,锲而不舍地追了拉塞尔小半年,终于得偿所愿,确定关系。
维斯塔潘追人的过程其实挺俗套的。
有钱男人追人没什么花招,无非是些世间通行的样板戏,诸如豪车接送,香花礼物,再忙里偷闲约个会,制造点穷逼制造不了的“小”惊喜。
维斯塔潘中学后的人生,拉塞尔从兰多和阿尔本口中,断断续续,有所耳闻,什么大学辍学了,开公司了,发财了,上桌了。彼时拉塞尔还在法学院,为了一份顶尖律所的实习机会打得头破血流,每次聚会都在快要晕厥的边缘,哪有功夫在乎谁兜里多了几个钱。
当然,二人开始约会后,维斯塔潘兜里的钞能力,毋庸置疑,但他追人的诚意,拉塞尔仍持保留意见。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诸如约会餐厅记下的餐前忌口错了几次,或是莫名送来的“纪念日”礼物,聪慧如拉塞尔哪儿能猜不到缘由。
而拉塞尔十分肯定,维斯塔潘还忘了告诉自己的助理,新对象是个男人——毕竟拉塞尔可不能穿jimmy choo的细高跟鞋去上庭。
那是维斯塔潘追求拉塞尔差不多一个月的事情。
拉塞尔开了一早上会,憋了满肚子火气,一回办公室就发现占满办公桌的超大礼盒。
他只好把文件扔在沙发上,先去拆礼物的包装,然后他就从包装盒里捧出一双闪闪发亮、优雅美丽的尖头高跟鞋。拉塞尔是真的气笑了。
下班时分,维斯塔潘来接他,进门之前夸了拉塞尔秘书脚上的新鞋,拉塞尔倚在门框上笑得和煦:“是啊,你送的,当然差不了。”
要不维斯塔潘能挣大钱呢,死脑子转得是真快,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
“抱歉,宝贝,是助理弄错了送客户的东西。”维斯塔潘从容应对,“送你的礼物,晚点会送到家里。”
“哦,是吗Max,我的新礼物会是什么?裙子,还是耳环?”拉塞尔无所谓地耸肩,“Doriane,送维斯塔潘先生到电梯口,再把早上那个案子的证人陈述拿过来。”
当晚,一只白天刚在苏富比被人拍走的男表出现在拉塞尔公寓的餐桌上,腕带调整过,是他的尺码。拉塞尔对这份礼物毫不意外,也不惊喜,他只是随手把表盒扔进抽屉里,和其他类似的礼物挤在一起。
而随礼物送来的道歉卡片,反倒被拉塞尔捏在手里来回把玩了许久。他本打算扔了,然而这张内容简短,字迹潦草的卡片,最终辗转进了他的床头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