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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距离我离开哈岚已经过了整整三年。别人对我离开的原因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猜测,比如猜测我讨厌北方的气候、厌恶了一成不变的生活,或者喜欢南方梅熟季节落下的雨。我当初应该很决绝,理由清晰地想要离开,但或许因为三年实在太长了,我也已经忘记当年的种种。所以,当老郑头再一次打电话来,要我回哈岚过年的时候,我点点头应允了。他还挺震惊的,问我往年不是怎么劝都不回吗,今年咋还转性了?
我说,回去你还不乐意啊,问那么多。
总而言之,我备了年货,收拾了行李,踏上了回家的路。
其一 对床乘客
我就是在这里遇见姜小海的。或者说是再次遇见。绿皮火车哐哐当当摇摇晃晃开过来,人们拎着大包小包走上去,把箱子塞好,窝到自己那小小的床上去。我的铺位离硬座那一舱很近,外边拉家常的说话声、小孩子哭闹的声音、兜售零食的吆喝,甚至行李箱骨碌碌滚过去的声音都清晰可闻。而坐在我对面的人却一言不发。所以尽管他什么都没说,我却总感觉听不清他说话。他明明刚走上来坐下,却像行李早都收拾好了似的,手边没有五颜六色的水果箱,连外套都没穿。他看着轻飘飘的,抬头看着车窗外来去的人流。他的五官是圆钝的,眼睛很亮,眼角有一颗黑色的小痣。
“你的箱子呢?”我问他。我来的早,确实没看到他的行李。
“我没有。”他说,冲我笑了一下。我看着他眼角若有若无的细纹,觉得眼熟。低头把泡面热缩膜撕开,突然抬头问他:“你是姜小海吗?”
姜小海其人,曾经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七八岁——总之我还是个小孩儿的时候,曾经被东北猖狂的人贩子抓走一回,那时候还叫“乐乐”的姜小海是那个人贩子窝里唯一一个对我好的人,我说要把他带走,但是最终没能实现。把他留在那里并非我愿。我知道人贩子窝是个多恐怖的地方,他们为了孩子乖乖听话什么都干得出来。所以从我逃走开始,我经常想起他。我想象如果他和我一起逃走会有多么好。想象他可能的人生,或者可能的死法。
但归根结底,我敢这么想,是因为我觉得他已经是个死人了。这个想法在我脑子里是那么根深蒂固,以至于,当多年后我又一次遇见他,我几乎感觉自己又一次回到了当初那个出逃的雪天。
现实是这样——他被好心人救下了,并没有死去,也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只不过是小时候营养不良,稍微瘦弱了些。
幻想多年的事情成真,正常人都会欣喜到发狂的对吧?但是认回他的那天,我却并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惊喜。我想,可能是因为他离开太久了。我当初的悲伤被时间冲淡了,所以它转化成的狂喜也有点缺斤少两。但我们仍然喝了不少酒,我们一起唱我当初教他的电视剧片尾曲,然后我大笑着说,好老的片子。他笑起来没我那么狂放,但是他也很开心。
“抱歉。我感觉我没见过您啊。”他歉疚似的笑笑,又把视线转向了窗外。
就算我们两个关系不如小时候那么亲密。
就算我离开哈岚后,我们之间的联系少了。
但才三年,也不至于把我忘了吧?
“咱俩当初关系可好了!”我向他强调道“铁哥们!咱俩当初一起在哈岚玩了好久,记得不?”
“真不记得了——”他视线都不转来,“我也很久不在哈岚了,三年多了,真的记不太清。但你也是哈岚的,咱俩说不定是同乡。你哪年的?”
“我六七年的。”
“啊。真好,那我叫你大哥吧?”
我更觉得他怪了。先前他也叫我大哥。但那是从人贩子窝里带出来的习惯。其实我们两个同年出生,就差几个月。他要是忘了我,那该把我当做同龄人才对。怎么还叫我哥呢?
我压下向他问个清楚的想法,心想,算了。他应该不是姜小海吧。世界上六七十亿人呢,有个和他完全一样的人好像也不是没可能。“算了”这个词像一个魔咒,一旦出现就会真的让人放下某些执念。总之我把他撂在一边,干脆当自己想家想疯了。
从我在的城市回哈岚,火车要跑快四十个小时,两个晚上两个白天。我忍不住开始谴责自己的拖延。走之前一直提不起劲,走的时候匆匆忙忙光顾着准备年货,现在手边什么消遣的东西都没有。什么小说漫画全都不在手边。这一路上恐怕会相当无聊。
我叹口气,窗外太阳落山有一阵儿了,印出一圈浅浅的光晕。更远的地方已经是夜晚。开出城镇后,路边只剩下看不清的树木和灌丛。它们划定铁路与原野的界限,在车厢的灯火下显出浓绿的颜色。路的边缘摇摇摆摆,景物从我身边飞驰而过,变成颜色很深的虚影。天上那弯蛾眉月和点点的星星倒是安安稳稳不怎么动。
和我们在一个厢里的是一对夫妻、他们的女儿,还有一个单身汉。大家都是回家过年的,拎着常见的各种年货,把头顶的置物架塞得满满当当。小女孩儿很早就兴奋地躺上了左边的上铺,窝在被子里还露出一双眼睛四周打量。她的父母一个在左侧中铺、一个在右侧中铺,我和那个——还是叫他姜小海好了——都在下铺。小女孩睡了之后大家都怕吵醒她,于是我们几个比其他人都要睡得早些。
或许就是因为外边安静不下来的人声;或者是因为火车行驶时哐当哐当的轨道声,我做了一个很久没做的梦。
大概得有十年没梦见被拐走的那段日子了。
梦最开始的时候通常是雪。漫天的雪。什么都看不见的迷茫的白。然后是雪天里的人贩子窝。一个单薄的木屋,风雪轻易就吹透。一群孩子挤在一张小炕上,各自的肋骨贴着前边那人的后背,赤裸着,从彼此的身上汲取一点难得的温暖。
我刚被救出来的时候,经常会梦见吃不饱睡不好的日子,梦见从来不烧的土炕,梦见那些打人不留情面的人贩子。我还在哈岚上班的时候,有同事跟我讲这种梦是心理创伤造成的。
这么多年过去,我还以为那些创伤早都被治愈了。但是事实总是这样,我从来没有真正忘记那些糟糕透顶的经历,只能用我成年后的强壮与自洽不断冲淡那些难过的经历。这项工作原本进行得很成功。但是或许就是因为姜小海,我又一次梦见那件事:那次我想跑出去,结果被他们抓了回来。
梦里,我的四肢就像被冻过,麻木地发疼。老屋散不开的灰尘味和雪天的凉气一起充满我的鼻腔,我下意识地挤着鼻翼,想把鼻子里已经污脏的,堵塞着的什么东西拧出来。
他们要杀鸡儆猴,所以我被他们用灶里烧黑了的棍子打,按着我的四肢抽打我的后背。梦里我站不起来也跑不开,四肢软绵绵又酸胀。
我那时候吃不上饭,还要每天扮着一幅哭脸去要饭,要来的饭大多都进了人贩子自己嘴里。我们捞不到一点油水,饿得皮包骨头。
他们一狠棍子下去,我感觉肩胛骨都要碎了,五脏六腑都在身体里疯狂翻滚挣扎着。我这辈子除了和匪徒纠缠时会挨几下之外,基本没有挨过打。这样的落差导致我在梦里非常耻辱和无助,浑身力气都被抽干一样无法挣扎,像是搁浅的快被晒死的鱼。只有肩上火辣辣的疼痛提醒我我仍然活着。这真是世界上最糟糕的梦境了,我不开玩笑。噩梦反而总是会把人压住,我清晰感觉到自己躺在床上做梦,却怎么都醒不过来。
面对面两排卧铺一共六个人,我起得最晚。起来的时候背上那种尖锐的痛感仍然没有消除。头晕。我皱着眉,挣扎着坐起来。罪魁祸首就坐在我对面,还是那副表情沉默着看窗外。我注意到,他眼角几道本就不明显的纹路已经消退了。他倒是睡得不错?我揉揉眉心,暗自祈祷今晚别再梦到姜小海了。
与此同时,那个不知是不是姜小海的男人转头,看着我。笑了。
“早上好。饿不饿?”
他一说起来,还真有点饿了。我揩一把额头,从脚边的箱子里翻出一盒泡面。却被他制止。
“去餐厅吃吧。要坐好几天车,天天泡面哪里吃得消。”
“你也回哈岚?”我试探性地问。这是趟慢车,一路上要过不少站。应该只有我认识的那个姜小海,会选择去哈岚吧?
“嗯。”他点点头,神情很乖。
要和他一起去餐厅吗?我在思量。我甚至不知道他是谁,会不会略微有点冒险?我抬头,他那双眼睛明晰而澄澈。算了。我又心想。能有多冒险?他就算是个持枪分子,或者什么万恶的毒枭,此时此刻也是纯良无害的对床乘客。他那么瘦,还有些许矮小,就算他真的要干点什么,难道我不能阻止他?想到这里,我肩上那处陈年的痕好像隐秘地痛了一下。
算了。我耸了耸肩,说,走吧。
其二 姜小海
“你真不记得了?大约七九年那会,哈岚边上的林子里,我拽着你跑了好几天,就为了从人贩子窝里跑出去。你没力气了,我硬拽着你——”我回忆着那些场景,把它们逐个描述出来,试图找回他的一点记忆。哪怕是一点呢?
比如满天风雪拍在脸上刺痛的触感,比如跑到最后弥漫着血腥味的口腔,比如那种充塞全身的无力感。记得我们相依相偎的那几天,我拉着他的手,我背着他,我扯着他,我拖着他。他蜷缩在废旧扫帚上,高粱粗糙的外皮冻裂了,毛刺翻出来,刺伤我的手。我还是紧紧攥着。我们去要饭的小村子并不远啊,可是那天怎么就是走不到。
那天我们穿过银装素裹的森林,踏上封冻的河流。
雪,覆盖了一切,一望无际的雪的平原。
我知道他已经冻得发烧。他把自己蜷成一个小团,露出的几块皮肤发着病态的红。我咬着牙,用下牙和下巴的钝痛代偿身体里的疲惫。远处的村落影影绰绰,时隐时现。好像是半明半昧的烛火,又或者是临死前梦想的海市蜃楼。
天地苍茫。我们是两个渺小的黑点。
……村落里很寂静。年关时分爆竹的红纸屑被踩到雪里,冲鼻的硫味都已散尽。家家的糨糊都被冻得失去粘性,半截对联在风里翻飞。我把他藏好,要他别出来,等我找人来。
可等我再次睁开眼已是几天之后。我躺在温暖的房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问他们我弟弟呢?他叫乐乐你们有见过吗?很瘦很小,皮肤比较黑,大概这么高,眼睛很亮很亮的。在那个村头的垃圾桶里,抱着一个扫帚,我把他藏在那的不能不去找他。你们看到他了吗?
有的。他们说。看到一个孩子站在雪地里,皮肤都冻伤了也不要和别人走,要他大哥来找他。我听到这句话时如坠冰窟,他是由于太乖巧才失去逃离的机会。那根本不是他的错,但是他却被惩罚。我若是他一定会因此怀恨在心,因此暴跳如雷,因此恨这个世界以及把我推上这条命途的一切。每一个谈及这段经历的人都会看到我仇恨的目光,攥紧的手以及紧绷的肌肉。
但是,姜小海,他只是把双手交叠放在桌上,下巴垫在手腕上,微微抬头看着我。
阳光反射在他的眼睛里,显得那双眼珠像沉浮在清水里的玻璃球。他那副神情我应该从没见过。但却熟悉到让人心里发疼。他掀起眼皮,作出一副在思考的表情,但是过一会还是说出那句不变的台词:
“不记得。”
他坐直了,拆开吸管,扎开一包软饮。
“小海,你是不是发烧把脑袋烧糊涂了。”我笑了。有些无奈,有点不甘,想要知道他的想法,“你和我同一站上的车吧?你也要去哈岚。你为什么去那边?这个总记得吧。”
姜小海不尴不尬地挠了挠额头。这次,他连那副思考的表情都不再摆出,干脆地拉长声音道。
“还真——”
“不会吧。”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又希望他是姜小海,又不希望他是。
说他不是吧,说话的声音啊语气啊分明一模一样。甚至抬头看着我的眼神,喜欢的口味之类,无不表明他就是姜小海。但姜小海怎么可能忘记我呢?当年甚至是他先认出我,好像是在澡堂子里。我们在做什么来着——?
后背的陈年的伤口钝钝地发痛。
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我都忘记了自己为什么离开哈岚。人活了三十多年,还以为三年是一截很短的时间。但是真正经历之时,才能发现一切都不是那么回事儿。我在南方也不是回家赋闲的。有成山的工作要做,成堆的证据要查。他们都叫我“北边来的小领导”,我面上奉承心底里不由自主疑惑,我算哪门子领导啊?
我不停地用各种琐事正事填满日常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证据链血迹行踪轨迹。今日菜价涨了三毛三、昨天那个车牌倒影在镜子里,找到监控等于找到罪犯。昨天那个大案终于完结,明天打电话给爸妈记得加食添衣。你这样算起来,三年似乎也足够长,足够长到忘记一个曾经的谁谁谁。
或许小时候那段经历确实给他也留下了“创伤”吧。那么忘记也许是他的自救,也许会让他变得更开心一些。但是我也补偿他了啊。他那间小小的出租屋里,多少电器都是我搬去给他的。他怎么能这么轻易地把我忘记?
小白眼狼,哪有这样的。说忘就忘啊?而且居然连着小时候那些事一起忘记。我有些轻微地愤然。哪怕他恨我呢?都比忘掉我好。
我沉默着掀开盒饭的塑料盖子,沉默地吃起来。
他觑着我的神色,猜到我因此不高兴了,于是小心翼翼和我搭话:“对不起啊,大哥。”他说着,嘴里还叼着吸管喝饮料。饮料估计已经见底了,吸管什么都吸不上来,发着嗞嗞的噪音。
某些时刻,他也会看起来很像乐乐。姜小海是身强体壮的大小伙子,而乐乐是一个过早学会谄媚、阳奉阴违、两面三刀的小孩子。他会摆出一副可怜的表情,以此换回对方的好情绪。这样可以让他变成人贩子顶顶喜爱的小孩,让他少挨几顿打。可到了社会上这就变成好欺负的标志。我看不得他那副样子。
我干脆把我的饮料推给他。确定不拿这件事为难他。忘了就忘了吧。
“那咱俩重新认识认识吧。你哪年的?”我状似不经意,随口问他。
“我也是六七年的。”他说。没有迟疑。
“那你干嘛叫我大哥?”我还是问了。
他沉默了。很可疑地。
火车飞驰,各色景物在窗外掠过,光斑打在他的脸颊上。我看见他就要说出些什么了。嘴唇翕动,眉眼轻微颤动。
呜——
一声长啸,火车开进隧道。无机质的电灯的光照亮他的脸颊。那道光线太亮了太苍白了,显得他不像一个人,像一个阴魂不散的鬼。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仔细端详。事实很明白地摆着:他不是一个鬼,也不是乐乐,他应该是一个忘记了很多故事的姜小海。按理来说,一个人忘记回忆就会变成行尸走肉的躯壳。但是一丝一毫的下意识般的反应,千钧一发,把他的精神和肉体捆在了一处。成了现在这幅略有些扭曲的模样。
我明白了,都明白了。
唯独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
只剩下这个问题还不明晰了。
如果他真的是为了“自我救赎”才忘记我,那我们彼此错过的那十多年里,干嘛没忘掉呢?
其三 某
我预想的那种无聊并没有降临,没有眷顾我。因为关于姜小海的幻想一直在困扰我。我分明已经明白,他就是那个失去记忆的姜小海。但是我却怎么都没法让自己完全相信这个想法。他倒是完全置身事外。
隆冬时节,窗外灰白的枯枝被火车的速度涂抹开。像是碳条擦过白纸,留下一行粗而暗的痕迹。显得有些脏。光线也灰,显得很脏。我真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看的,到底有什么好看的?但是姜小海就那样朝窗外静静凝视着,像一尊雕像,大理石雕刻出他肌肉的轮廓,一动不动,平静而硬冷的。肩上的线缝落了下去,贴在大臂上。
直觉告诉我姜小海不该是这样的。他该是比较温和的性格。尤其是对着我的时候。我记得他当年碰到什么事儿,找到我,就是一副谨慎甚至卑微的神情端着警局的杯子,半天不喝一口水。什么事儿来着——
这下好了。
旧毛病又犯了。
每一次想起我们当年的事,我肩头那里都会尖锐地发疼。同一车厢的小姑娘看我的眼神从害怕变成同情。她们一家半程就下了车,女孩儿走的时候在我手里塞一块糖,觉得我是生了什么病。剩下那个单身男人在距离哈岚不远的地方也要下车,临行时踌躇半天,问我要不要红花油;是不是有什么伤口忘记处理。我说不用、不是、没有。暗暗地想,这是心病啊,红花油怎么医得好。
但无论如何,最后那一段路也只剩下我们两人同行。
到最后那天,下雪了。
雪花飘得人心里发紧发酸。原本,人们天生都是爱雪的。国内国外,雪天不是有那么多佳节吗?中国人也不例外啊,瑞雪瑞雪,天生带着新岁的欢腾气氛。好像从万年前雪花甫降起始,它就天生该和红灯笼红纸屑红新衣相配似的。然而列车内的旅客已经走了大半,气氛非但没有变得欢腾,反而出现了更加肃穆的趋向。让人忍不住担心,这么大的一场雪,会不会导致列车晚点。会不会把我们困在无言相对的荒原里。
列车员每天三次路过车厢外,叫卖花生瓜子矿泉水。我手边的泡面一盒一盒吃完。姜小海再也没有邀请我去餐厅吃午餐。
我看着他单薄的背影,觉得奇怪又觉得熟识,却下意识觉得他不该这么瘦小。
真的不该,真的不该吗?他现在看起来像个半大孩子,那赤诚的眼神放在这张脸上才叫相称啊。明明只有一天多的车程就到目的地。我却感觉自己睡了一辈子那么长。
睁开眼时仅能通过那一方小窗判断时间。我转动酸涩的眼球环视四周,姜小海有时在有时不在,我恍惚间觉得他在变小,变到我们彼此错过的那几年,我不熟悉的样子。变成我无法称呼的某某某。
他的脸颊浸润在苍白的雪光里,衣物单薄,四肢瘦弱。双眼亮而仓皇,黑得在发痛的大眼睛。恍惚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带着审视和乞怜,我揉揉眉心,窗外黄昏的颜色像黄土,整个列车就像坟墓。
脊背一刻不止地痛,像是火在烧,像是被刀砍。
我闭上眼,怀疑自己发梦。
再次睁开眼并非我主动,而是被吵醒。我睁开眼,窗外一片漆黑。走廊里昏暗的夜灯照亮半个隔间,我眼前只有一丛杂乱的头发。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推拒。明明两分钟后我才缓慢低头,看见那张可怜到枯瘦的小脸。我任凭他在我怀里乱拱,像只幼猫一样寻找着舒服的位置,把他细瘦的四肢卷在我身上。他的膝盖贴着我的大腿,胸膛挨着我的身体,大臂搁在我的胳膊上,双手紧紧揿住我的衣服。一截小臂恰好挨着那处发疼的伤口。他体温很低,几乎是冰凉的,恰好缓解了那份痛意。但我心底的不安却由此升了起来。
我伸出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有些杂乱的,手掌将触未触时,能体会到细小的发丝向外翘起。
他没动。我无端感到背后两只手攥得更紧了些。
于是我调整了一下姿势,抬手把他抱进怀里。我的腿裹着他一个瘦小的膝盖,把他揽到胸膛上。他呜咽一声像幼犬。问我天怎么还不亮啊,好冷,外面下大雪了。
我没讲话,把被子匀他一大半。
其四 乐乐
列车在清晨到达哈岚。天空刚刚擦亮,薄薄的鱼肚白在远方闪光,我们头顶仍然是墨蓝色天空。星子冷漠地闪烁,月亮将要沉入东边的地平线,是一线尖锐的圆弧。
在这里下车的旅客委实不算多,而且时间太早,大家都睡眼惺忪,紧紧攥住特产箱子的提手、行李箱的把手或者手里的小孩。人们把身上的棉袄裹紧,抵御月台上吹来的半暖不寒、混着机油味的烈风。我也不例外,只是我比他们更麻烦些。不仅行李更多,还得带着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孤零零的小朋友。
不过他很乖,双手攥住外套的衣襟,一言不发走在我身边。那件衣服是我的,对他来说有些太大了,显得臃肿。尽管是短款的外套,边缘仍然低低下垂,压得他快要弯下腰去。
他那双大眼睛亮也惊惶,我看不得,我只要他好好跟着我别走丢了,我带他回家。
走出火车站,我打了个车,坐到市里。原本想让司机带我们直接到家,但事不遂人愿,年间市里实在太堵,各式各样省份的简称塞满了整个大街。我看那出租车原地跳字看得肉疼,环顾一下四周还算熟悉的景色,仓皇拉着乐乐下了车。他没提出什么异议,乖得有悖人伦。环视四周后终于张嘴叹了口气,老成得也不像个孩子,我却明白他这是终于放松下来了。
不少附近村镇里的人来做过年的生意。街边有露天的摊子,桌上码开几十个塑料方盆,盛满糖果、干果、锅巴之类常见的年货。老板在摊边倚着,累到眼睛都懒得睁全。还有便利店门口摆成迷宫的牛奶礼盒水果礼盒,我想起当年给警察局局长过节的情形,一盒月饼从他老人家手里送出去,辗转不知道多少次,最后我又把它送了回去。人情这玩意儿不就是那么回事嘛,你送来,我不拆封又送去。送什么并没必要深究,大家顶多私下里唠两句,不会真的责怪谁家轻慢。我漫无目的乱想,半天也想不起来我当初到底为了什么去欠局长的人情。满脑子只想起,我是在查案子,查案子。但是我哪年不查案子?简直废话。
“我们去哪?”乐乐开口问我。
“你还记得我家吗?”我问他,“还有我家那个鸡架店,我先带你吃口饭吧。”
他沉默很久,沉默到我以为他不会再说些什么。然后他说,我记得的,我想起来了。
但这时候记起来还有什么用呢?他不是那个长——大——的——姜小海,我们不能通过叙旧来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因为当年那场遗弃,无论真相如何,它早已发生。并且我面对的是乐乐,他的一切情感都诚挚地在我面前摊开。我无论如何做不到无视、做不到掩藏。为什么此时想起来呢?忘掉才好。
沿着东北风我们一直走。雪已经停了一段时间,天空仍然是刺眼的白色。小孩子攥起地上的雪互相砸,砸到路人也不知道歉,只是大笑着做鬼脸然后跑开。我把乐乐扶到我身前,给他挡着那些所谓的“攻击”。
再往前走几条街,过几个红绿灯。身边的旅人都行色匆匆,手里攥着年货和特产,看不出是哪个省份的人。所以归来和离去没什么区别,爱与恨没什么区别。过年与别的什么节日没什么区别,庆祝与不庆祝没什么区别。我想起就是这种“无所谓”的空洞把我逼走。我受不了这种空洞和冷意,才收拾好行李逃到南方去。好端端的,这种感觉到底是哪里来的?
我把手搭在乐乐肩头,半推半安慰地把他带进店里。暖风袭人。但是客人相比之前少了太多。我妹妹郑南也丢掉了给人理发的工作,回家里帮厨了。这都是我妈通过电话告诉我的。耳朵听着感受不到这是怎样的萧条,可真当我站在店里,才觉得不同。在店里喝酒吃肉的客人不在了,桌子椅子都少了。我甚至觉得墙上的装饰也没那么鲜艳了,尤其是对联,褪了红一般,显出豆沙色来。
“我回来了!”我招呼一句,老爸老妈很惊喜地探头出来。爸说我给你弄点鸡架垫吧垫吧,晚上回去咱吃好的。娘捏捏我的胳膊,拍拍我的肩膀,眼光突然颤了一下,说你瘦啦。那边日子不好过吧。
我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出来。
“先吃饭。”妈跟我说,在围裙上擦了擦手。
我顺手从柜台上拿来两瓶软饮。
鸡架的味道没什么变化。我吃着抬眼平视,什么都没有看到。于是我才低下目光,看向小孩子的位置。乐乐没有像平常那样低着头,他抬着头看着我的眼睛,笑了一下。说,郑北哥哥,你还是把我忘掉吧。
什么?我问他。
“你记得我是谁吧?”他反问我,眼睛里的聪明劲儿快要溢出来。
“记得啊,你是乐乐嘛。”我说着把鸡肉撕下来,“当初就你对我最好,我怎么会忘记你呢?”
“那你真的对我好吗?郑北哥哥。”
“你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你说叫我别乱动,等你回来。为什么你们这些想要抛下我的人,不直说呢?为什么都要骗我呢?”
随着他无辜的语气,我的后背再一次痛起来。痛苦的浪潮席卷全身,我一下子僵住。这和之前的痛苦本没什么不同,一样的痛感,一样的位置,一样的无可救药的绝望。但是这次记忆偏生出了差错。
老屋散不开的灰尘味和雪天的凉气一起充满我的鼻腔,我下意识地挤着鼻翼,想把鼻子里已经污脏的,堵塞着的什么东西拧出来。人贩子抓着我的手把我按在地上,烧火棍高高举起,碳灰从上面簌簌落下。然后呢?然后。
是乐乐。
我骤然被刺痛,低头,找那双仓皇的亮眼睛。
是他趴在了我背上帮我挡掉那一下痛苦。我没有受伤,受伤的一直都是他。我拽着他推开纸糊的大门,跑进冰天雪地里,自以为能救他,结果把他遗弃在了危机四伏里。他没有被人贩子抓走,不是因为碰到了什么好人。他是要等我回去的,但我没有回去,他以为我不要他了,于是自己一个人跑了出去。他遇到了谁——
太阳穴跟着心跳一起鼓动。我先想起了那个人的长相,然后是做派,最后才是名字。
他是被毒贩子捡走的。
我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
他根本不是什么温良的对床乘客,不是我要的瘦弱乖巧的乐乐,不是我的好弟弟姜小海。他是那个毒贩子。他是那个哈岚地区最大的毒贩子。他在贩毒那段时间里和我重新认识的。而我从来没有停止怀疑他。我所有的示好示弱都带着审视探询的意味,我觉得他罪孽深重却永远不敢相信那真的是他。
我追着真相跑了大半年,最终真的查到他身上。难道要我去追捕他吗?很多次我宁愿他背着我乘船离开,跑到哪个鸟不拉屎的国家去,我这辈子都不用再管他惦记他。但是他这小崽子就是吃饱了撑的,非要救他那个姐姐——我们一起胡闹了一整天。我设想的最好的结局就是把他缉拿归案,给他最公正的处决。
但是他不听话啊。
最后的场景是这样。桥洞遮蔽天空,我们刚刚打过一架,互相都负伤。桥洞的另一个出口勾勒出半圆形天空,他苦笑着,往那里一步一挪地走。
我冲他喊:姜小海!
只要他停下走出去的步伐,不行吗?我只要他停下。停在二十年前向我扑过来的一刹那,停在我们推开大门跑上雪原的几分钟,停在我把他藏进垃圾桶的那一秒。或者停在我们相遇前,停在案子破获前。我只要他停下,停在时光里别往前走了。
你知道前面是什么吗?你根本不知道,你也不在乎,因为你要的根本不是走出去。你也根本走不出去了。
你要的不是我把你拉出去,也不是自己走出来。你要的是我和你一起陷进去。雪做的迷宫,看不清墙面也看不清天空,多年前在雪地里奔跑落下的雪盲症,让我甚至睁不开眼。我以为自己找到了出口,可是雪做的墙面轰然倒塌告诉我这是死路一条。我从来都走不出去,因为这个迷宫不存在进出口,一遍一遍循环的徘徊就是它的全部。我冲他喊:姜小海!他也没有停下脚步。
于是我开枪。
子弹从手枪黑洞洞的口中被吐出,高速旋转着进入那个曾经属于“乐乐”的身体里。他释怀地笑,倒在地上,血液从创口流淌而下。在地上蜿蜒。
这是一个赏善罚恶的故事。就像年年演出的防拐卖小剧场,结局都是小英雄打败了坏人、带着可怜的小朋友回家。但是这样的结局多么虚假,就好像大家都能忽略所谓“善恶”之后层层叠叠曲折盘旋的迷宫和徘徊。警察杀死毒贩天经地义,但是可有大哥杀死小弟吗?可有生死之交杀死患难与共吗?可有朋友杀死朋友亲人杀死亲人吗?沿着他的蜿蜒的血流我被切成两半,一半接受表彰变成“北方来的小领导”,变成刑事组的台柱子,另一半和他一起躺在地上享受死亡的来临。
我好想告诉他,你放下执念吧,你成功了,你把我也拽进去了。你不再是无法称呼的某某某,也不是当初那个乐乐,甚至利害无关的对床乘客了。你现在是我的朋友姜小海,我多捏一颗心给你好吗?
但我一低头,实木凳子上空空如也。
哪有什么朋友,哪有什么乐乐。我所在的车厢原本就只有五个人啊?是我失心疯,是我执念未平,是我贪心总想要再多一点。而他早就死在了三年前的那个傍晚,湛湛晴空悠悠绿草填满桥洞的另一边,他把美景当做自己死亡的背景,发了毒誓要我永远记住他。我已经离开雪迷宫了啊,春天来了雪难道不该化吗?可我的一生原本就是漫长的雪季。雪花覆盖了一层一层又一层,我本来就无——可——救——药——
乐乐死了。死了两次。原本这第二次也是不必的,可我既已做出这档子事,就再也没有反悔的可能性。
店里暖风吹动早就失去粘性的双面胶纸,对联半边掀开,纸张抖动“唰”地一声响。
我浑身一颤,狠狠下嘴咬到舌尖上,鲜血从我嘴角流溢出来。
我没顾上拿纸擦。
只是伸手把对面那包软饮拉到自己身边。
记忆回到那段并不熟悉的空间里。面前雪原消失,大河解冻,清澈的流水长长向东,星子月亮和城市的霓虹倒影在湖水里,颤颤地发光。我们俩从来不知道这里还能这么美好。像孩子一样,我们牵着彼此的手,相互扶持走到临着岸边的大石头上。
“当初觉得这条河真他妈的宽啊。”姜小海回忆着,声音平静而温和,“咋跑都跑不到头。”
我说,你还记得当年我们在森林里乱跑的时候,我教你唱的那首歌吗?
我来唱一首歌,古老的那首歌。
我轻轻地唱,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他把胳膊重重搭在我的肩头,揽着我,就好像我们从来都是最好的兄弟、朋友、亲人。
你我为了理想,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闪亮的日子。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