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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至福
1392,冬
汉斯大人讨厌冬天。野兔们躲藏了起来,花与叶凋零殆尽,亨利再也寻不到那种曾经让他甜得嘴角染了圈蓝色的甜味,就连他的猎犬都闷闷不乐。孩子们不喜欢冬天,曾经的亨利也一样。
亨利在一个晴朗的夏日失去了斯卡里茨。趴在蓊郁的灌木丛中躲避屠刀,芬芳的草汁弄脏了母亲为他缝好的外衣,父母和朋友的双眼在烈日下浑浊。那无法散去的腐臭、那刻骨的炎热,永远毁掉了亨利的夏天。
“大人,瞧,你在冬天也能打猎。”
这个在冬日里被女仆们用羊绒和皮草裹成球的娃娃从夏日起就是亨利的责任,亨利几乎比他大足足三岁,由瀚纳什爵士本人亲自交到他手里。亨利需要成为一个战士,而不是小少爷的佣人,但他知道拉泰领主的赏识是自己唯一的机会,不管汉斯有多么幼稚、任性,他也必须照顾好他,没有其他选择。
他牵着汉斯的手,和贵族的那匹小马驹,来到最近的河流,为小少主演示怎么凿开冰洞叉鱼。汉斯喜欢极了,就像他喜欢亨利教他的所有平民游戏那样,跪在冰面上把自己的双手和脸颊冻得通红。·即使这样幼小,他也一直是个优秀的猎人,亨利没有想到小小的大人竟然真的成功抓到了一条鱼。
但汉斯仍觉得不够,兴奋地跺着冰窟的边缘:“亨利,这下面还有大鱼!”
亨利的心立刻提了起来:“大人,这样会惊走鱼的。”
汉斯不肯听,他有时是个固执到恼人的小孩。他似乎爱极了在冰面上蹦跳的感觉,每一下都像是踩在亨利的心口。顾不得会不会惹他生气了,亨利咬咬牙,决定直接托着少主的腋下把他抱走。这是个愚蠢的决定,因为刚刚走到汉斯身边,已经开裂的冰面就因为承受不住两人的重量塌陷下去。
那个瞬间,亨利能想到的只有汉斯惊恐的脸,和他紧紧攥着亨利衣服的那双通红的手。他不会游泳,河水冷得像是连思考都一并冻结,但没有什么能让他放开怀中的孩子。淹死会是比那更好的结果。
接下来的事他记不太清楚了,再次清醒过来时已经是在他和汉斯共享的房间里。亨利头涨得厉害,嗓子疼得像吞了刀子,呼吸困难,因为拉泰的少主把脸埋在他的胸口上睡着了,发着红的眼圈下还有泪痕,但他看起来毫发无伤,亨利松了口气。
他没打算吵醒汉斯,只想起床像瀚纳什爵士汇报情况,于是轻轻托着小少主的身体想把他抱到一边。汉斯一直睡得很沉,这点小动静以往不会叫醒他,但现在,他刚刚用了点力,汉斯的眼睛就猛地睁开,一双小手紧紧地攥住亨利的衣袖。
“亨利,你醒了!”汉斯尖声说,几乎破了音,一双蓝汪汪的眼睛正以危险的速度泛起水光:“我…呜,我很抱歉,亨利,都是因为我,你才会差点死掉的!”
亨利一时手足无措,慌张道:“你不用道歉,大人,保护你是我的责任。”
“没错,但是我是你的主人,我也应该照顾好你!”汉斯仍死死地抓着他,不让亨利把他从身上抱下来。他吸着鼻子,把脸埋进了亨利的胸口,就像之前睡着时那样。
“我……我很害怕。你把我推上岸后就开始往下沉,我根本拉不动你!如果不是马儿在旁边……”
亨利的心一下软了下来:“你救了我,汉斯大人。”
汉斯在他怀里大声地抽噎了一下。
在斯卡利茨之后,亨利受到了许多人的恩惠。塔尔木堡救了他的命,拉泰让他活下去,瀚纳什大人不仅没有像对一些同乡难民那样把这个一无是处的平民孩子赶走,还给予了他莫大的信任,给了他一个重要的工作,甚至在他的骑士手下受训的机会。亨利比太多人更幸运,他知道这点,只是有时仍然觉得这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你吓到我了……我还以为你会像父亲一样再也醒不过来。”汉斯满是哭腔的声音里带了一点埋怨,亨利轻轻拍了拍他的背。多任性的小少爷啊,表现得好像亨利因为差点死去而委屈了他,但他真的在乎,不是吗?在整个拉泰,他大概是唯一一个在亨利死后不会只说上两句悼词就把他抛诸脑后的人。
“那样的话,你就要找另一个人愿意被你拽着到处乱跑了,汉斯大人。”亨利笑着说:“这样的人可不好找。”
1400,春
波西米亚的春色在细雨下蓬勃生发,新绿和野花回到了拉泰郊外的原野上。可惜因为暖春而重新焕发生机的并不只有生命,蛰伏了一个冬季的匪盗也从各个角落冒了出来,对亨利来说,这注定是个繁忙的季节。
但今天有些不一样。今天,汉斯爵士——他现在是个爵士了——会第一次加入他,一起追踪马场附近的匪盗。
汉斯已经过了十五岁的生日,几乎算得上是个大人了,亨利当然知道。可不论过去多久,他都无法抹去脑海里那个怕寂寞的孩子的身影,好像昨天汉斯还跑在他前头,命亨利带着自己去抓兔子,今天他就已经像春日抽枝的杨柳,出落得修长英武,猎得了漂亮的雄鹿,现在竟还要和他一起去杀人了。
骄傲和惶恐一并交织在心里,让亨利坐立不安,即使是平日里早就做惯了的工作,也让他用上了百倍小心。而汉斯就像完全感觉不到他的这些纠结一样,快马跑在所有人前面,对路边的血痕和野花一样好奇。温柔朦胧的日光透过树林斑驳地倾注在他的背影上,亨利紧跟在他身后,看汉斯的金发微微晃动的样子。
“汉斯爵士,你不该走这么快。”
“放宽心亨利,别紧张得像个老太婆。他们偷了马就连夜逃跑了,只懦弱地杀了个拿着草叉的农民,这听上去可不像是什么厉害的强盗。我们会轻松搞定的,我敢打赌。”
“我不确定,大人,有些村民确定他们看到了库曼人的影子。”
汉斯回过头,给了他一个晃眼的笑容:“拜托,即使是个说不清捷克话的傻子在那群泥腿子眼里也会像个库曼人的,我的亨利!再说了,就算是真的,几个库曼人在你和我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嗯?”
亨利没有回答。他从没完整地告诉过汉斯当年在斯卡利茨发生过什么,他当然不知道亨利时至今日仍会做关于库曼人的噩梦,即使他早已亲手做掉过不少匈牙利杂碎。
“我是认真的,汉斯,我们该当心点。”他说。汉斯的嘴鼓了起来,却没有再说什么,乖乖地让亨利带路。
马蹄的印迹引向了一条被踩出来的夜路,亨利示意汉斯和随行士兵下马,把马匹拴在密林里,悄悄地跟上去。汉斯兴冲冲地跟在亨利后面,像他们以往在城里溜出去玩时一样,直到他撞上亨利的后背停了下来,还没来得及问是怎么回事,就看清了眼前的异样。
“我操。”他用气音说。
确实,我操。即使因为距离和遮挡没法一眼看清楚,但光从眼前的几个白色营帐来看,劫走那些马匹的都不可能是单纯的强盗。谁能想到呢,就在亨利的眼皮子底下,竟然有一支军队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了拉泰附近。
库曼人,他想。苦涩陈旧的回忆翻涌了上来,亨利知道自己必须尽快行动起来,他绝不会因为疏忽让拉泰也出事。
“大人,你带人回拉泰,我要先探查一下他们的人数和守备情况。”
亨利正要往前走,汉斯一把拉住了他的肩头:“你疯了吗?不,我们一起回去见瀚纳什!”
“这么多人肯定不是第一天驻扎在这里的,汉斯,他们潜伏了这么久,却因为偷马露了马脚,这说明他们或许很快就不再需要隐藏了。我们不能耽误时间。”
“那我和你一起去。”
“如果你被俘虏了,拉泰的处境会更加危险。”
汉斯的眼睛闪烁了一下,他咬着嘴唇,狠狠说:“那你去吧,亨利,我会在这里等着你。别想说不,这次我是怎么也不会听的。”
亨利知道劝他也没有用,而且他不会冒让汉斯在假装返程后单独摸回来的风险,于是他派随行的一名士兵赶回拉泰,确保汉斯他们藏身的位置够隐蔽后才一个人出发。没关系,亨利很擅长这个,只要他能安安静静地折返回来,汉斯就不会有任何危险。
营地——不,军营中的情况让人心惊。这里被武装到了牙齿,军备数量足以比得上一座城堡。人手中的大部分看起来像是强盗,却比一般强盗受过更正规的训练,懂得服从指令。而最令人担忧的是传言不假,确确实实有库曼人驻扎在这里。雇佣他们的价格可不便宜,是谁在为这里提供资源,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如果是平时,亨利会至少会弄清他们首领的位置,甚至再搞些破坏再考虑撤离,可今日不一样。他大致弄清了几条道路位置和军营方位后就打算折返,但他听到了钟响,眼看着那些说捷克语的家伙都往一处聚集,知道这座大营里发生了什么事。
事已至此,拉泰和这帮人的一战已经不可避免,下次再有获得这些情报的机会不知是什么时候。他不会逗留太久,只是看一眼,不会浪费太多时间。
然后,亨利目睹了一场私刑,为首的人大概是在惩罚暴露他们行踪的叛徒,这不重要了。这是个安静的、一如既往的下午,他蹲在灌木丛中,能闻得到草的清甜和独属于波西米亚春日的芬芳。但在这一刻,亨利又回到了那个无边无际的夏日,又一次闻到了那仿佛永远也洗不去的腐臭。他不在草木里,而是又回到了童年玩伴的尸体下,假装自己也是一具尸体,直到这一切失去意义、直到他自己的心也几乎跟着一同死去——为了不被眼前这个男人发现。
没错。他,这个亨利连名字都不知道,只得了一个绰号的男人,眼前匪徒的首领,正是亨利背后那道疤的来源。是他让亨利没能亲手埋葬自己的父母,是他夺走了父亲的剑、童年的那个他心中最后的家。他大概早就忘记了,可亨利不会忘。
一时之间,他只看见焚烧斯卡利茨的红色。亨利原地等到男人的演说结束,却一个字都没有听进耳朵里,他大脑放空,身体娴熟地潜入了首领的营帐。他本可以轻易地从背后刺死他,但亨利还有问题要问,而他也不值得那么安宁的死法。
所以,他拔剑,径直走到了仇人的面前。
“‘矮子’,对吧?我他妈的剑呢?”
那是一场混战,男人叫他疯狗,亨利的所作所为也确实配得上这个评价,“矮子”之所以还能活着,只不过是因为他还没告诉亨利他的剑在哪儿,即便亨利按着他的头撞在地上,一遍又一遍。过去这么多年,这是亨利距离报仇最近的一次,他不能亲手掐灭唯一的线索,所以男人活着叫来了援手,亨利被包围了。
“我现在记得你了,”那个主宰着亨利童年噩梦的男人一张脸已经像是一滩烂泥,对他吐了口血痰,仍然露出了残酷的笑容:“你一点没变,还是那条没用的狗。”
“我的剑在哪?!”
“过去这么多年,你居然还是什么都做不到,我都要同情你了。现在我会完成当年没做完的事,做条乖狗,老老实实死在这里吧。”
他错了,亨利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无能为力的孩子。几个乌合之众无法阻止他,他们很快倒在亨利涂毒的剑下。可“矮子”找到了脱身的机会,亨利追了出去。军营不知什么时候起火了,四周乱作一团,这不是亨利的手笔,可他眼下没有多余的精力细想,他不会让复仇的希望从自己的眼前溜走。
浓烟中,亨利一路砍杀,踏着血冲出去。他找不到那个男人,烟雾中每一个戴盔甲的身影都像是他的仇人,像是他走不出去的梦。亨利迷失了,倒下只是时间问题,他知道,但宁愿死,亨利也不会选择放弃。再也不会。
直到一个声音刺破了烟雾:“亨利,操,你在哪?!我们得走了,我拖不了多久!”
汉斯卡蓬带着恐惧的高音唤醒了亨利昏沉的神志。不,汉斯不该出现在这里,他应该留在外面、呆在安全的地方。但常年保护他的小少主的本能让亨利的思绪急转,想到了点燃大营的火。他一定是忘记了时间,而因为担心他而闯入敌人这种事当然是汉斯做得出来的,亨利再清楚不过了。
只是他已经离得很近了,亨利确信,他不能就这么离开。
“你来这里干什么?!快走,汉斯,我之后会追上你的!”
“你以为我几岁?要走就一起走——啊!”
亨利高举着剑的手放下,心跳如雷,他调转脚步向着声音的方向奔去。汉斯倒在地上,一个库曼人正要对他挥下弯刀,亨利朝他扑过去,几乎要把獠牙嵌进他的脖子。库曼杂种太快就咽了气,回过头,汉斯仍然躺在地上,挣扎着试图支起身子来,他的银甲下缘在淌着血。
亨利扶起他的身子,怔怔地看向汉斯的脸。在脏污和鲜血的衬托下,那双眼睛多么蓝啊,天主在上,他还这样年轻。汉斯咳嗽了一下,对他笑着说:“那个杂碎本来要砍的是你,亨利,我就说要你早点走了。”
“你说的对,汉斯。”
他是对的,汉斯爵士一向是对的。此时此刻,没有任何东西比他的安危更重要,如果天上的父母看得到,他们也一定会希望亨利这么做的。他本以为在仇人面前再次逃跑会是难以忍受的痛苦,但当亨利把汉斯一把背起来,接着烟雾的掩护撤退时,亨利心底一直绷紧的一角却变轻了,好像他第一次知道了该怎样顺畅地呼吸。
留下的士兵们虽然没有和汉斯一起冲进大营,却也足够勇敢地在门口接应。亨利让汉斯坐在前面,自己和他共骑一匹马,一路上哄着少主保持清醒。到达拉泰时亨利的手都在发抖,好在脱下铠甲,汉斯的伤没有想象中那么深。
亨利亲自为他上完药才感觉灵魂回到了身体里,他本不打算立刻就对汉斯发难,可当少年摸着绷带的边缘兴奋地吹嘘一道疤会让他更像个男人时,他还是忍不住了。
“汉斯,”他的声音比想象中哑:“你答应过会留下等我。”
汉斯愣了一下,接着提高了声音:“哈?你居然还好意思说,亨利,那你也答应过很快就会回来的!”
那不一样,亨利不知道该怎么说才能解释得通。如果亨利死在那里,说明他失败了、他技不如人,仅此而已,那是他的复仇,他理应承担的风险。可如果汉斯出了什么事——
“那些士兵都比你更懂得明哲保身,你是拉泰的少主,而我只是一个侍从。”
汉斯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向亨利:“什么,你是在说我太重要了,不配和你一起玩命吗?”
从自己手下逃走的仇人的脸再次浮现在眼前,然后是他的父母,他的比安卡。只差一点,亨利就又来不及了。
亨利绷紧的嘴角开始颤抖,低下头,他用手按住了脸,说:“不,你为什么不懂呢?汉斯,如果你出了任何事,我……”
他顿住了,喉咙的肿痛让亨利无法继续说下去。他不用沉默太久,因为汉斯拽起了他的衣领,像一只尤为年轻的飞蛾扑向大火一样,用自己的嘴唇撞上了他的。
那几乎说不上是一个吻,亨利不知道是两人中的谁磕破了嘴唇。很明显,汉斯不知道该怎么接吻,他喘着气,急切地抓着亨利的头发调整角度,像是要把满腔的感情直接灌注进去一样用力地吻。如果亨利是个真正忠诚的侍从,他应该推开汉斯,应该划清界限,不把主人带入歧途。可他不够忠诚,也不够勇敢,汉斯拙劣的初吻让他的心底软成了一汪春泥,又吹入了春风、开满了野花。
汉斯起初生怕他逃走,紧紧地钳制住他,当亨利开始回应,像曾教导他用剑的步法一样耐心地教他该怎么吻时,转而轻轻环上了亨利的后颈。即使如此,他身上还是有种少年人的莽劲儿,硬是把自己逼到喘不上气,才肯撤开,抵着亨利的额头喘气。
“你才是什么都不懂的那个,亨利。如果没有你,我也活不下去。”
亨利也笑了,他拉过汉斯的手,在他的手臂反复摩挲了几遍,才钩住他的手指十指相扣。
“那看来我们只能一起活下去了。”
1403 秋
不管汉斯如何拖延、讨价还价,他的婚礼仍然发生了,在一个金色的秋日。拉泰的街道上飘散着花瓣,瀚纳什慷慨地对宾客开放了他的酒窖,就连乞丐的小孩都能讨得一个蜜果饼。这是个完美的婚礼,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即使是新娘新郎,也彼此挽着手,笑得仿佛不是两人都不希望出现在这里。
亨利站在一边,任喝醉了的瀚纳什摇晃着自己的肩膀,他也在笑。汉斯在他大婚的日子里比以往任何时候更美,身姿挺拔,头戴亨利亲手为他编的花冠,金盏花在他头上看起来像真正的黄金。他在整个拉泰的见证中许下誓言,在妻子的嘴唇上印下一个吻,温柔、绅士,找不到半点他第一个吻时的狼狈。人群爆发出雷鸣般的呼声,至此,礼成,是在此后十年都不会被忘记的喜事。在欢庆的热烈中,汉斯的双眼找到了亨利,他的笑容淡了,什么也没有说,连刚刚吻过新娘的嘴唇都没有动分毫,只是那一双眼的蓝微微晃动着,比篝火更炽热。
最终,亨利并不需要把汉斯拖上礼坛,但他的主人确实要他先答应一件事。
在对双方亲眷敬过一圈酒后,汉斯回到了人群的中央、他刚刚发过誓的地方,挥手示意,几个早已准备好的仆人捧着蒙布的托盘侍立在侧。拉泰的少主又看了亨利一眼,然后微笑着环视众人,提高声音,说:“诸位尊敬的来宾、拉泰的好人们,在正式开始庆祝之前,请再见证今日的第二件喜事。熟悉我的人都知道,儿时的我顽劣调皮,如果不是有我一起长大的侍从——来自斯卡利茨的亨利在旁,我恐怕早就去见上帝了。”
“哪怕是现在你也一样顽皮,小子!”瀚纳什爵士举着酒杯说,人群中传来几声笑。
“亨利救过我性命的次数用两只手早已数不清,他是最优秀的战士,一个好人,即使只是一介侍从,他成就的功业却足以让许多骑士拜服。如果连我的朋友亨利这样的人都不值得一个骑士的头衔,那我简直不知道还有谁更适合了。”
拉泰的平民那里传来几声叫好。
“你们中的许多人大概知道,前不久,我在苏赫多尔经历了一次围城。那时我可没有今日这样的烤乳猪和椒麻脆饼吃,我和亨利都饿得发昏,还认真地考虑过要偷走别人的皮鞋煮来吃呢!”
这次,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大家都笑了。
“但就算在或许第二天就会饿死的情况下,亨利仍然把他能找到的任何食物分给我一半。诸位,这样的朋友可不是每天都能找到的,这样的朋友,你需要珍视他一辈子。”汉斯望向了亨利,他笑着,眼眶却泛着红:“当时我就发誓,之后有我一天好日子过,也就有亨利的一份。而今天,今天是我……最幸福的日子。所以,在你们所有人的见证下,我也要把这份幸福分享给亨利。今天,我要册封他为我的骑士。”
掌声雷动,即使最古板的神父也拍起了手。仆人们拉下盖布,为亨利披上纹着莱帕纹章的披风,另一位为汉斯奉上一把长剑。那把剑曾经由亨利和父亲马丁一同锻造,又被他从血仇手里夺来,现在,他挥舞这把剑只为了一个主人,而他正要为他赐封。
亨利在汉斯面前单膝跪下,抬起头,汉斯俯视着他,眼中也和他一样,蓄着不能落下的泪水。
“亨利,马丁之子,你可愿以手中之剑效忠于我,保护拉泰的子民,捍卫吾王瓦茨拉夫四氏,为波西米亚而战?”
“以我天堂中父母的名誉,我发誓,愿以生命效忠,矢死不移。”
他听见汉斯浅浅地吸了口气,举起手中的剑,轻触亨利的两边肩膀,用他听过最认真的语气说:“那么,以圣父、圣子、圣灵之名,我封你为骑士。起身吧,亨利爵士。”
人群为他们欢呼,就像他们片刻前庆祝一场婚礼那样。盛宴开幕,吟游诗人开始歌唱,贵族们赶来祝贺这对主从,亨利和汉斯来不及单独说上一句话就又被分开。但这不重要,因为亨利早已听过了汉斯要说的话,就在他们从魔窟出发前的那个晚上。
在他们破破烂烂、远不如皮克斯坦因舒适的小床上,汉斯躺在他怀里,亨利环着他的腰,下巴歇在主人的肩窝。汉斯说:“既然我非要结婚不可,那我会在婚礼的当天册封你。”
亨利笑了笑,然后意识到他是认真的。
“瀚纳什不会允许的。”
“他会的,他还欠着我整个拉泰,知道自己理亏。这件事你无论如何也要答应我,否则我今晚就逃走,让你不愿意和我私奔都不行。”
亨利又怎么会不愿意呢?他当然想在不得不把汉斯拱手让人的当天,向全世界展示自己属于汉斯,而汉斯也属于他,就像亨利其实也一直想要带着汉斯逃走一样,只是他一向把这些自私的念头关在心底的最深处。
“那好吧。”
他回答得太轻松,汉斯反而不相信了。他在亨利怀里狐疑地扭过头,逗得后者在他的头发上盖了一个吻:“反正你早晚都要册封我的,就定在那一天也没什么两样。”
“这正是我的意思!只是…好吧,一般你都要我花上点功夫才会点头。”
汉斯说的没错,亨利确实变了。在完成了他的复仇之后,他的肩上像是卸去了重担,多年来的第一次,亨利终于能够被允许只为了自己、为了汉斯而活。这感觉像是迟来的成人礼,瓜熟蒂落,他有了自己的新生活,和在这个世上他最想共度的人一起。还有什么比正式成为汉斯的骑士更合适的庆祝呢?
“或许我只是决定以后要更听你的话。”
“最好是这样,哈尔。”
1419 冬
在刺骨的晨风里,亨利跪在神龛前祷告。近些日子,他每天都如此。
亨利在整个人生中从未如此虔诚过,但现在,汉斯需要奇迹。如果可以,亨利会毫不犹豫地向恶魔献上灵魂,以换取汉斯的痊愈,他暂时找不到任何恶魔,所以亨利每天都在祈祷。
祷告是他唯一肯离开汉斯身边去做的事。在胸口画完十字后,亨利带着清水和崭新的绷带回到拉泰领主的房间里。壁炉烧得很旺,将房间闷得让人狂躁,而在丝绸的床单上,他们交换过无数爱语的枕榻间,他的爱,他的鸟儿正在安静的枯萎。
空气中弥漫着挥之不去的草药苦味,汉斯半坐起身子,看向窗外,面色白得吓人。他拉弓的手臂露在被褥外,手腕已经瘦得只剩骨头。
亨利为他换绷带。现在,他已经信不过任何仆人和医生,接管了照顾汉斯的一切工作。汉斯的箭伤仍然没有痊愈,即使伤他的人早已在泥土里腐烂,即使亨利已经试过了无数种药方,他的主人仍然连呼吸都艰难。亨利缠上新绷带的时候,汉斯消瘦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发。
“你已经开始好转了,汉斯,别担心。很快你就能回去和治安官扯皮了。”
亨利曾经很擅长说谎,而他眼下甚至说服不了他自己。汉斯对他微笑,用那种他在成为人父后才学会的笑容,告诉亨利他也这么觉得。
近些日子汉斯最多只能喝下些肉汤,亨利喂他吃完饭,换着话题和汉斯聊天,汉斯仍然很快就困了。他的呼吸本就浅,睡熟的时候胸口几乎像是没有欺负。亨利看着他,突然想趴在汉斯心口上,呆在那里,就像一条在冬日里蜷缩在主人身侧的狗一样。一种很接近他现在感受的比喻,他确实感觉像是一条受冻、无助的狗。
汉斯睡了又醒,中间一次他醒得久了些,看起来也更有精神。亨利振奋起来,他们聊到了不久后的圣诞节,聊到海因里希的婚约,那是近日来他们最长的一次对话。或许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或许亨利的祈祷终于得到了回应,他想着,终于肯放心合眼。
他是被汉斯的喘息声惊醒的。窗外已经一片漆黑,他竟然放任自己睡到了这个时候。汉斯在床上粗喘着,时不时发出呓语。他的额头热得发烫,干枯的嘴唇发着抖,亨利的手同样颤抖着喂他喝下退烧药,喝下金盏花药剂。没有用,他做的一切都没有用。绷带下,汉斯未愈的伤口旁开始发红,亨利知道,这是感染的征兆,如果汉斯不能撑过今晚——
他应该去叫神父,叫海因里希。但亨利在汉斯的床头跪下,握住他纤瘦的手,抵住自己的额头,开始祈祷。
“在天上的父啊,我知道,我犯了罪,我不是一个好基督徒,但我只求你这一件事。在斯卡利茨时你没有听我的祷告,现在就听我这一次,不要带他走。”
他哀求、陈情、讨价还价,上苍保持沉默。汉斯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他一定很痛苦,之前的医师说他早就该盟主感召了,是亨利硬拽着他在人间受苦。汉斯卡蓬爵士已经在战场上尽了他最后的责任,拉泰的继承人也已长成,延长他的痛苦不仅仅是不体面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折磨。亨利都知道,他能把这些话完完整整地背出来,但他宁愿死也不会放弃。
亨利慢慢地吻着汉斯的指尖,在主人被冷汗打湿的脸上,他看到了曾经在床上哭泣的那个男孩。亨利最后还是没有保护好他。他明知道那场战斗有哪里不对,明知道汉斯从最开始就不想参与,因为临近贵族的压力,为了保持所谓的平衡,亨利仍然和汉斯一起走入了那个屠宰场。
半夜,汉斯咳嗽着醒了过来,神智恍惚,双眼对不上焦,喃喃地说自己累了。“撑住,小鸟。”亨利对着他爱人的脸,轻声说:“熬过今晚,你就再也不用劳累了。你不是一直想去看看君士坦丁堡吗?明天我们就去。”
汉斯上气接不上下气,还是虚弱地笑了。他的意识不知还陷在哪个梦里,眼神真的天真得像许多年前:“哈尔,你终于答应带我私奔了吗?”
“对,我答应你了。”
亨利也对他笑着点了点头。卡蓬领主已经为拉泰献出了他的一切,和他忠诚的骑士一起。如果他们二人还能看得到明天,那么斯卡利茨的亨利会把汉斯劫走,就像他从小时就想要的那样去旅行,去看遍这个世界。
长夜未尽,在黎明到来之前,亨利会继续祈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