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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dom:
Relationships: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tats:
Published:
2026-05-13
Words:
3,479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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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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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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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驱魔人之歌

Summary:

李轩和他捡到的这个那个

Notes:

给《狗与双鬼剑搭档艺术》的G文。很荣幸收到小春老师的邀请!
祝我们轩队生日快乐!

Work Text:

  “我看到一条狗。”李轩说。
  吴羽策还躺在地上,翻过身的时候肘击到地面,木板和他同时响了一声。
  “你们人体质够差的,”他揉着胳膊站起来走到门口,“我也看到一条狗。”
  躺在李轩家门前的台阶上,蜷成小小的一团,尾巴藏在地毯下面,眼睛安然地闭着。
  吴羽策蹲下身去摸它,谨慎地说:“热的。”
  “我看得出来,它还在喘气呢,”李轩也蹲下,轻轻地拨开吴羽策耳后的碎发,“你的鳞好像又缩了一点。”
  “哦,我控制的,”吴羽策闭眼吐出一口气,皮肤间的龙鳞苏醒般爬到他的颧骨两侧又撤了回去,“在脸上有点痒。”
  “……能屈能伸。”李轩进屋,端了半碗水出来放在狗脑袋旁边:“等它睡醒自己会喝吧?”
  吴羽策难以理解:“出去走两步就湖边了,它会缺水?”
  李轩语塞,收回碗自己灌了一口。
  “现在你是狗了,”吴羽策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下次关爱动物的时候记得动动脑子。”
  他转头往屋里走,缩回李轩给他准备的超厚毯子里,声音懒洋洋地向外飘:“喜欢就捡回来,反正不是第一次——它在外面活不久了。”
  “听见没,”李轩对正在大睡的狗说,“上一个被我捡之前差点没活下去的那个在指使我呢。”
  
  一座会呼吸的岩石,这是李轩对吴羽策的第一印象,第二反应是三二一跑。尽管在树林掩映间他看不真切,但那种强大的威压和对危险的直觉让他确信自己遇到了什么:奇迹、主宰、歌谣里咏唱的生物,轻轻一挥爪就能要了他十条命——
  ——那是龙。
  可他挪不动步子。
  耳边仿佛出现一个旁白,语气悠长又庄严地问他:生命和好奇心谁重要?
  当然是生命。
  能亲眼见到一头龙呢?
  一挥爪就能要了他十条命、但普通人活十回也未必能见到一次的龙。
  李轩想,居然还有点划算,以一抵十呢。
  他身上没有任何防身的武器,他也不会用,他的手拿过最像刀剑的东西是铁锹和锅铲,其次是七弦琴。现在他手上是一个水桶,他只是要来湖边打些水。这样的一条命,如果最后死在一头龙手里,也会是他的生命最被人记诵的部分吧。
  在胡思乱想中他不受控制地在靠近,直到离湖边和湖边那头龙只有一灌木丛之隔,恍惚间已经能听见龙的吐息,看到阳光下闪着水光的龙翼。而在所有这些之前,直冲他鼻腔的是浓重的血腥味。
  它受伤了……?
  如果这样的话,自己说不定能免于一死。李轩劫后余生,反而开始有点腿软,他慢慢地蹭过去,不敢看龙紧闭的眼睛,就去看天看地看四周残落的草木看肩上鲜血淋漓的伤口。“天啊,”他瞟了一圈,“不会是天上摔下来的吧。”
  “说不定内脏都移位了。”
  “伤得好重,会不会真的死在这里?”
  “然后就会有一群人过来看,把它绘制下来,放进新闻和教科书,然后更多人过来,一轮接一轮,每天都会有人从我的窗外七嘴八舌地路过。”
  李轩自言自语,一锤定音:“你不能死。”
  “嘴太碎了。”一个微弱的声音响起来,“我死前一定带走你。”
  李轩吓了一跳。转过身,龙已经醒了,半阖着眼,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紫色的眼睛,像占卜者的水晶球一样,符合所有街头巷尾的传说,神秘和美丽的代名词。被这样一双眼睛看过,竟然能生出一丝死不足惜的滋味,李轩觉得自己可能是疯了,他甚至听到龙在说人话。
  “……更不能死了,”他梦游一般地说,“会有人为两个眼珠子在这里开博物馆的。”
  话一出口李轩就确信此龙听得懂也说得出人话了,他居然能从奄奄一息的目光里读出无语的意味。“不想让我死,”龙沙哑着说,“那就救我。”
  
  狗窝在李轩怀里,老实巴交,耳朵都不敢往外伸,三步之外是伸着懒腰的吴羽策。
  “它也太怕你了,”李轩挠挠狗下巴,“刚才连门都不敢进。”
  吴羽策抻完自己,满意地收回手:“没什么东西不怕我。”
  他们抵达湖边,吴羽策砸出来的痕迹还在地上。当事人指着浅浅的凹痕说:“你那会儿也怕得要死。”
  “那会儿要死的是你。”
  “注意措辞,我现在也能一爪子给你抽湖里去。”
  “我们这个部位通常叫手。”
  吴羽策举起右手——右爪子,指甲变得长而坚锐,龙鳞正从指尖往手背延伸。
  “不好吧,”李轩放下狗,“现在要被抽进湖里的是它才对。”
  给狗洗澡是麻烦事,但给被吴羽策盯着的狗洗澡很轻松,每当它有挣扎的趋势,只要吴羽策一挑眉毛,马上就能乖巧下来当顺毛落水狗。
  李轩眼疾手快,逮着机会几通洗洗刷刷:“居然是纯白毛,看不出来啊。”
  “好瘦。”吴羽策说。
  “对吧,刚才蓬蓬的时候不觉得,”李轩把耷拉到狗眼睛前面的毛拨开,“过了水感觉只剩骨头了。给我布。”
  吴羽策把身上的披风解了下来。
  李轩一头问号:“不是让你拿了橱柜旁边那块毯子吗?”
  “抱在手上很麻烦,”吴羽策估量狗的大小叠起衣服,“反正一样。”
  “你还记得穿披风是为了什么吗。”
  “暖和啊。”
  “那你想过为什么兜帽这么大吗。”
  “暖和吧。”
  “……不暖和,风会灌进去的,”李轩手里的狗还在滴水,“做这么大帽子是遮雨的,它防水啊!”
  吴羽策反应过来:“不能用啊,那我回去拿。”
  “算了,来来回回的折腾,”李轩开始解衣服,“反正我袖子也湿了,你披风给我穿。”
  
  李轩哼哧哼哧跑家里拿了药。龙体型太大,他得从尾巴那里往上爬,还要注意不碰到伤口,翻到龙背上之后大汗淋漓,有种自己征服高山的错觉。
  “你能说人话,那能变成人吗,”他把最后的药用完,看着才敷了一半的伤说,“变小点伤也小点啊。”
  “会死。”龙言简意赅。
  “啊,变成人的代价这么残酷?”
  “能变,”龙都有气无力了,还不得不给他解释,“人太弱了,受不了这种伤。”
  “那你千万答应我,能变了马上变,”李轩艰难地翻下来,“我太弱了,受不了这样照顾。”
  他帮龙帮到底,又回去找来药,药剂师还问他什么时候转行当的医生。你给他们唱驱魔人之歌就行,药剂师好心提醒,反正你这半吊子也治不好,不如让他们以为自己是被魔鬼带走的,好歹还能感谢你。
  你最魔鬼,李轩说,等着,我不光当医生,改天就自己造药把你也取而代之。
  药剂师问,你这破嘴为什么还没被人毒哑过?
  可能因为我要给人唱驱魔人之歌。李轩挥挥手,走了啊。
  他再回去的时候,龙又合眼了,不知道是睡着还是昏迷。至少顶上那一块儿处理完了,李轩苦中作乐,在手彻底抬不起来之前草草解决了剩下的伤口,余下的药放在龙爪边:“醒了哪里疼自己收拾一下啊,我走了。”
  万一龙变成人没有衣服怎么办,他又在天马行空,把自己的披风也解下来放在一块儿。
  “明天见,”他哼唱了两句轻松平和的小调,“祝你活过今晚。”
  
  为了狗能快点蓬回去,李轩燃起了家里的壁炉,吴羽策也不管狗怕不怕他了,挤开它凑到前面。
  “还有这种东西,”火苗在他幽紫的眼睛里跳动,“怎么不早点烧。”
  “太热了,”李轩满头大汗,“我一般受不了这个。”
  狗在寒风中流浪多日,现在一边想钻过去烤火一边又忌惮吴羽策,脚扎在原地前后摆动。吴羽策叹了口气,对它说:“过来吧,我不吃你。”
  狗无动于衷。
  吴羽策换成龙语,低低念了几声,狗这回动了,往后退了两步,被李轩一脚抵住。
  吴羽策面无表情地转回去了。李轩毫不客气地大笑,换了身薄衫挤到一龙一狗之间,对两边都起到一个安抚的作用。“哎,它来了该睡在哪,”他用手指梳着狗毛,“我这屋拢共也没几块空地了。”
  “后院吧,搭个狗窝。”
  “好麻烦啊——”李轩拖着声音说,“我本来想着就拿毯子垒在床旁边。”
  床边的原住民问:“那我睡哪?”
  “床上呗,”李轩比划,“我打个床比打个小屋子方便多了。”
  “早说了睡不惯,”吴羽策拒绝,“总觉得自己悬在那里,也伸不开。”
  “真是今非昔比了,”李轩摇头,“想当年你在板车上都能睡着。”
  吴羽策说滚,那是给你颠晕的。
  
  龙的精气神看起来比前一天好很多,李轩推着板车过来,正看见它在用爪子拨弄自己的披风。
  “空的?”龙瞥他和他的车,“推来干嘛?”
  李轩不无遗憾地说:“想着你说不定已经变成人了,我把你拖回家去。”
  龙警惕地竖起脑袋。
  “没有别的意思啊!”李轩马上举起手:“我跑来跑去太累了,仅此而已。或者你需要什么,告诉我,明天我一口气给你拿齐,养完伤就走吧。”
  “我需要有个人,”龙卧回去,“背上的伤我没办法。”
  “太要了啊。”
  “你住的地方,有没有别的人?”
  “没有啊,不然昨天也不用跑一趟集市了,”李轩说,“累成狗了都。”
  龙沉默了一会儿。两天后他坐上他的专属座驾,李轩拉车,没拉两步就停下,问他自己能不能走。
  好沉啊,他补充,我之前只拉过花。
  没有应答。
  黑发的年轻人盘腿坐在车上,背对着他,李轩转身就能看到他肩头露出的一角伤,想到横亘整个背部的伤口,于心不忍,一咬牙又开始拽车,跌跌撞撞,走几步停一阵。到地方一看,龙早就倒下了,不知道怎么睡着的。
  现在不像狗了,像驴。李轩腹诽。他放手的话这家伙就要滑下去了,只能继续撑着板车喊:快快请起——!我们到了到了到了——!
  龙坐起来,第一眼就透过窗户看到了墙上的七弦琴。
  “你会唱歌,”他说,“我那天没听错啊。”
  
  狗总算熟悉了小屋环境,前前后后地跑,不时吠几声,充满着精力旺盛的欢乐。与此同时,天色也暗下去了。
  吴羽策坐在桌边,油灯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一串,像龙。他本来就是。“你不看着点?”他问,“一会儿给你花全踩了。”
  “你去看呗,”李轩坐在他对面,趴在桌上,懒懒地把手伸到他面前,“往那一站,狗便不敢造次——”
  吴羽策站起来,去点了后院的灯,暖融融地照在台阶上。狗玩累了,也不知道自己该在哪休息,故技重施,团在台阶的角落里。
  “喂,花没事,狗睡了。”
  “哦,”李轩听起来已经不在桌上软绵绵地躺着,“把它挪进来吧。”
  吴羽策一兜手捞它起来,这是他今天第一次抱到狗,热乎乎的,手感很奇妙。狗在他手里耸了耸鼻子,似乎闻出他不是李轩,但困意太浓,它也不计较了。
  他回身关门,碰上李轩,手上拿着琴。欢迎仪式,李轩说。吴羽策扔在地上的毯子已经被收编在床,狗屋不是一天建成的,此狗必然要鸠占鹊巢几日。他们在壁炉边坐下,火已经熄了,灰烬中偶尔会闪起一点亮光。李轩开始拨弦,在断断续续的乐声里说话也模糊:“当时我是这样问了你的名字。”
  吴羽策拄着下巴点点头。久违的整洁地面也是一如当时。
  “现在我们可以给狗也起一个名字。”
  “不要小白。”吴羽策说。
  “那就你来起,”李轩低头认真弹琴,“你自己的名字就很好听。”
  他咳了两下,手中一停,和琴声一起重新响起的是轻轻的歌声。他最拿手的是唱故事,然后是祝祷词,但吴羽策最爱听他唱节奏明快而简单的民谣。狗窝在李轩脚边,他靠着李轩的肩膀,不止是狗,他希望这样的夜晚也能有一个名字,拥有狗的夜晚、拥有陪伴的夜晚、拥有星空湖水和一句挂念的夜晚,他又想起第一次见面也是李轩第一次给他唱歌,那是他第一次感到——拥有——夜晚。其实叫明天见就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