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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Fandom:
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4 of 3363
Stats:
Published:
2026-05-15
Updated:
2026-10-18
Words:
28,478
Chapters:
4/?
Comments:
12
Kudos:
108
Bookmarks:
6
Hits:
780

在跃过死亡的瞬间触及生命

Summary:

爱意飘散在荷兰。
 
第一人称温情向古典同居梗,文中地区内设定有错误的话请见谅。

Chapter 1: 00:00

Chapter Text


8月8日 2025年 星期五 雨

致亲爱的日记:

我似乎做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八月份的荷兰很热,绝对不是适合度假的日子,车行驶在运河边,只有稀稀拉拉的人走着。我总觉得这里的阴云和伦敦很像,那种道不明的哀伤随着湿润空气蔓延开来感染了我,随后忽然下雨了。

麦克斯终于说了我下飞机后的第一句话:下雨了。

嗯,我回答,车内又安静下来。直至六个小时后,我已经洗完澡坐在开着夜灯的桌前写这篇不知所云的日记时,我仍觉得那是很尴尬的一段时间。

车窗上渐渐落满雨点,运河和树只剩下大致轮廓,我厌烦于猜测模糊不清的玻璃后是什么事物,便又想起来两天前麦克斯忽然问我要不要去荷兰玩的事。虽然没有证据,但我怀疑他买通了我身边的一名挚友,并在我刚刚准备彻底休息一周前如此凑巧地发来邀约。

漫长的上半年结束后,为数不多的假期居然要与麦克斯维斯塔潘度过,我的理智是希望拒绝的,但转过头却已经答应下来。我又想到估计麦克斯也是一样的,将繁忙生活的唯一放松时间奉献给了我,想到此我便也平衡了些。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邀请我呢?我直接问了出来,麦克斯含糊一会儿,你没有怎么逛过荷兰不是吗?

是的,没有过,看来要趁这次好好玩一圈。赶紧结束对话,因为我又想到我为什么要答应他,明明是一百个不情愿,上飞机前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箱还在与亚历克斯说着,天哪,麦克斯居然邀请我,是不是疯了。

声音通过电话后,他的无奈仍然清晰,是啊、是啊,上飞机前四十八个小时才决定出发,乔治,我看你也是疯了。

或许我们两个本来就是疯的,我们是赛车手,不疯一点的人是做不到连续两个小时把车开到三百多码的。

或许我疯得轻一些,至少有个免费的当地向导与全荷兰最好的别墅、豪车接送,阿姆斯特丹风景很美,我计划沿着运河骑行,晒着太阳,再试试土豆泥炖菜,待在这里总好过待在暗无天地的英国。

于此我再重申一遍,八月份绝对不是适合来荷兰度假的日子,我所计划的一切的前提是好天气。但直至现在,雨仍然在下,麦克斯和我说可能会下一周左右,当时我没忍住骂了句脏话。

你到底为什么要邀请我来荷兰?我想再问,但没说出口。


车停在一个别墅边,其实我有些惊讶,比起幻想的超大豪宅,无边泳池与种满玫瑰的后花园,麦克斯在荷兰的家显然是小了许多。几只小猫小狗在他开门时扑过来,麦克斯揉了揉他们的脑袋,帮我把行李提进去。

暖光灯光亮起,室内的装潢非常温馨,以至于到了一种恐怖的地步——我也不知道我对他到底是怎样幻想的,只是这一切都很打破刻板印象。冷酷无情的麦克斯维斯塔潘的壁橱上,我看到了一只泰迪熊和几个模型飞机。客厅内唯一正常的是一台在墙角的模拟器,套了层防尘套,被主人精致地保护着。

他抱歉地笑笑,告诉我他还没来得及整理家,我摆了摆手,跟着他到客房。客房里很明显才被人打扫过不久,一阵淡淡的香薰味仍飘荡在空气中,床头有个格格不入的印花餐巾纸盒,大概是匆忙拿过来的。

我让保姆这周休息了,他说,希望我的布置你不会太讨厌。

麦克斯,你在家的话为什么让保姆休息?

我喜欢一个人待着。

那你不介意我过来和你一起待着吗?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今天提出了太多的问题,并且每一个都直击中心使人难以回答。我无意为难我的临时房东,更何况他又支支吾吾着半天讲不出个所以然了。

于是我把箱子推进角落打开,拿出一个枕头——我需要它让我减少在陌生环境中失眠的可能性。将枕头放在床上昭告着我的到来,笑着回头麦克斯拘谨站在门口的模样。

这样就完美了,没想到你其实挺擅长布置房间的。

他微笑起来,挠了挠头好像是害羞了般让我考虑下晚饭,随后关上门,将他家的一部分留给我。环视空旷的房间,我忽然觉得麦克斯与我刚刚就像一对开始同居的情侣。

深呼吸两次后我摆脱了混杂的思绪,开始专心整理行李。令人十分尴尬的一点是,我发现在为了塞下枕头而清除的杂物中不小心混入了我的两件睡衣,以至于我在那小小的箱子中多投入了十分钟来翻找。当然,结果是并没有找到,我不得不思考今晚洗漱过后该怎么办。

或许可以出门买?初来乍到的我并不适合独自去寻找一家百货商店,而可悲的自尊心也不允许我去拜托麦克斯帮我买,毕竟他已经给我提供了免费的住宿与交通工具,窗外的雨声也未减小。

男人们那可悲的自尊心,我叹气,决定思考更为折中的办法,至少不用出门,让彼此好好休息一会儿的办法。

而正在写这篇毫无由头、七零八落的日记时的我,便穿着麦克斯借我的睡衣。他颇为好心地翻出来一套纯白色的款式,与他身上的一模一样,只不过他的是黑色的。洗完澡后这件略微不合身的衣服就固定在我的身上,每当我抬起一只手臂时,衣角就会爬上我的腰间,我给麦克斯展示这有些凉飕飕的一幕,他指着我局促的肩膀笑起来,答应帮我明天去买一套新的睡衣。

真是可恶,这还是第一次被维斯塔潘指着鼻子笑却不能回嘴。

我打断他,询问晚饭。下飞机时大概是两点左右,天气很闷热,到家后理完东西我便立马去冲了个澡。现在已经差不多下午五点多,上次进食还是飞机上的半盒意大利面,于是我告诉麦克斯,我不想吃意大利面,其他都可以。

我家只有意大利面,他回复。

好吧,那就意大利面,我说。

不,不,我们点外卖吧。麦克斯打开手机,让我选择。我看了半天,最后只觉得一家披萨比较不错。我把手机还给他,麦克斯,你挑个比较有特色的吧。于是他挑挑拣拣,最终点了两份汉堡。

我懒得对他进行任何吐槽,静静等着。饥饿感在等待中蔓延,我站起来,把大落地窗前的窗帘拉开,室内的温馨与外头暗沉的天像两个世界,淅淅沥沥的雨打在庭院里的花草上,石子路上蹦跳的水珠交错,逐渐在脚下连接成白茫茫的一片海,我望向海的尽头,那是常春藤组成的瓦墙,叶片拦住了我更远的视线,止不住的生机却牢牢抓住了我。

这是名为“夏天”的生机。

麦克斯默默站在我一旁,余光里,他一直在看我,我转过头,四目相对,却没有人移开视线。

不欣赏欣赏你的院子?

有更值得看的。

我们都很默契地没有继续下去。麦克斯装模作样地看手机,说外卖还有一刻钟到,问我饿不饿,我问他可以摘他院子里的花煮着吃吗?

他笑了笑转身离开,打开了模拟器一旁的木质橱柜,直到冷烟飘出时我才发现那里面是一个冰柜,有很多零食蛋糕之类对车手而言的违禁品。他纠结了很久,递给我一块健达。

自从当上F1车手后我便很少吃这么高热量的食物,奶昔和色拉才是我的主食。红白相间的包装躺在对方的手心,麦克斯像分享零食的小孩般依依不舍地看着巧克力,好像那是他的一部分。我觉得好笑,摆摆手让他收回去。

但是是假期,他说,假期也要吃健康的食品、保持运动、像平时一样吗?

我被说动了些许,实际上我并不喜欢吃甜食,特别是像健达这种格外让人发腻的。

只是我看着麦克斯,是啊、假期,我从来没有在假期的时候和他独处过,这一认知使我感到不自在,突兀想起大汗淋漓着从赛车中钻出,我们握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这可能就是一周中我们唯一的互动了。

他在我沉思的过程中固执地举着手,那条巧克力躺在他的手心中散发出疯狂的诱惑。我伸手,捏起一端,不禁放缓了呼吸,麦克斯似乎同样紧张,抿着唇盯着我的眼睛。

拆开包装后巧克力的香气扑上脸,三年、四年、五年?我多久没有吃过巧克力了?浑身细胞都在叫喧,淡淡巧克力的香味飘出,就像戒烟者嚼着两根劣质烟草。没什么好狡辩的,我将它拿近,咬了一口。

那是我完完全全没有预料到的甜度——我当时的表情一定很难看,因为麦克斯倒吸了口气后有些慌乱地跑去给我倒水,撞到茶几的一角,看起来很痛,他的小狗被惊得大叫。而我差点把这块甜至灼烧我舌尖的巧克力吐出来。

看来我是真的很久没吃过甜食了。

我接过水杯灌下几大口,并向天发誓再也不挑战自己了。麦克斯向我道歉,我摇了摇头。这是进入假期的一步,我说。

麦克斯,接下来我要做过去几十年都压抑着、想要做的事,度过一个真正的假期——不是保持指标、维持健康的,是真的放纵着做一切我二十几年来会感到幸福的事。

乔治,他说,我不应该点汉堡的。


到头来还是吃了汉堡,味道意外地很不错,这家店似乎是荷兰独有的品牌,从麦克斯还在低级赛事混迹时开张,过去了十几年,仍然在那里,麦克斯却长大了。

麦克斯觉得我的说法有点像看着自家小孩从学前班长大到高年级生的欣慰,语气更是贴近了乔斯维斯塔潘。我微笑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乔斯维斯塔潘的事迹无人不知,我没想到他会主动提起。可能这是一种自嘲或者释然,但他提起他父亲的名字时看起来很不自然,右手捏了捏左手掌心,拿起汉堡吃了一口,最后又放下了。这不应该发生,毕竟他已经不介意了。

我停止吃汉堡,他看到我的模样以为吓到了我,便生硬地打开电视,告诉我二十年前的荷兰很不错,尝试挑起个新话题。打开的电视正好在体育频道,我听解说起伏跌宕的声音感到头疼,让麦克斯换台,他随意点了点切到科普频道。

那时很流行把薯条装在纸筒里,而且整个街道全是卖粗薯的,你要一份薯条,店主都默认会浇蛋黄酱,如果你要番茄酱的话,便会和我说“小朋友,一定要配蛋黄酱才是真正的薯条”,然后仍然帮我浇番茄酱。我家前曾经有一家薯条专卖店,店主每次都这样说,直到有一次我真的尝试了蛋黄酱——并认为真的比番茄酱好吃时,那人非常非常高兴,甚至抱着我大哭了一场,我不明白他,只是之后小店便不再开下去了。

荷兰是候鸟从东亚至大西洋迁飞路线上的关键枢纽,每年春秋两季有超过9000万只候鸟经过。

那时也流行电子音乐,现在也流行,但是没有当时那么盛大。我还记得就在阿姆斯特丹的运河,我们下午开过的那条上,一年有几次游行,是关于性少数的,他们穿上很夸张的衣服,比你所能想到的要夸张艳丽得多的衣服站在游船上朝所有人挥手。我上午在模拟器练习,下午溜出家门,去看看远处的音乐是什么,然后一大堆人把我推挤到运河边,彩带一直打在我的身上,一旁好心的人把我抱起来坐上她的肩膀。游船上的人都朝屹立在人群顶的我打招呼,周围的人不停地欢呼,他们举着啤酒、果汁、薯条——当然是粗薯配蛋黄酱,不停摇着一面小小的彩虹旗毫无目标地大喊。我那时只有八岁,什么都不懂,只是和人群一起笑着叫着。我总觉得看到了我的母亲,在所有人群之后很快的一眼,但是马上就看不到了。

八月是观察水鸟的黄金期,此时湖面和沼泽聚集了大量鸥类和正在换羽的本地鸭类。

我疯玩了整个下午才回家,立马被乔斯骂了一顿,主要是因为这种活动没有“男子气概”。之后就再也没去过了。

这是一群信鸥,在度过历经生死的成年礼后,它们将在春天飞回荷兰繁殖,整个夏天都停留在这里。当你看到这群念家的小鸟出现在阿姆斯特丹时,那便是夏天了。

麦克斯。

嗯?

你说过讨厌回忆自己小时候。

……

是啊。

接下来的晚饭在沉默中度过,即使已经成为两名合格的成年人,我们仍然无法处理这种情况。

我们当时沉浸于思考中——现在想来,麦克斯大概是疑惑为什么我会知道他讨厌回忆过去的事。这写在一篇2018年的报道中,麦克斯在2011年的一场比赛中受了很严重的伤,似乎被父亲责备,但他拒绝过多讨论这件事。之后莫名的,他便也渐渐不愿意讨论所有卡丁车时期的自己了。这只是一个由头,而我很好奇背后真正的原因,但问出这种事的真相也往往是很不礼貌的事。

现在的我有大把时间猜测,于是我构想了几种可能性:

1.麦克斯很好胜,不愿意讨论曾经的失败。
2.麦克斯在当时把对手打了一顿,用钱私了,怕被媒体查出来。
3.麦克斯当时哭了,他不想自己丢脸的照片被发到社媒上。

介于全世界都认为他已经放下了他与乔斯的恩怨,我又想出了第四种可能性:

4.麦克斯根本没有原谅乔斯,他通过不谈论过去做到了不在乎一切,并且骗过了所有人。

似乎第四条做到了解释麦克斯在提到乔斯时的轻蔑与痛苦,以及谈论小时候时的幸福模样。

我在窗外看到了一只信鸥,它大概刚刚结束长途飞行,正站在树梢上休息,黑面白颈灰翅,与电视里的一模一样,它望着窗内的光有些好奇,盯着我看。天哪,一只回到家的小鸟。

或许强大的维斯塔潘与其一丝痛苦内心的对比很令人着迷,但除了他自己,谁都不知道真相,没有人可以否认前三条的可能性,也没有人可以评判他行为的对错。我尽可能地在对他的描写中保持中立,也尽可能地做出离谱的猜测,即使不明白为什么要写下这篇日记,也不知道能给谁看,但我仍然希望我笔下的麦克斯维斯塔潘显露出真实的一面。人都是复杂的,每个人能看到的面都不同,我能做到的就是记录,至于读者会怎么想他,麦克斯并不在乎。

回归到美味汉堡与丰富思维打架的时间,我正在思考麦克斯对于童年生活的看法,他则大概是想破脑袋都不知道我从哪里得知他厌恶卡丁车时代的消息。此刻我又忽然顿悟自己的不妥,从见到麦克斯的第一面后,我便似乎失去了正确判断事物的能力,不停地问出尴尬的问题,这肯定不是好事——因为这说明我在他面前过分放松,以至于到了口无遮拦的地步。

他不应该知道我对他是多么了解、多么熟悉,我们最好保持距离,即使他正在离我不到两米远的客厅内玩模拟器,吵的要死,而我们还要一起度过整整六天。对于过分放松的自己,我的选择是尽量改正,但不追究造成一切的原因。我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想知道,也不想写出来。


原本应该在此打住,我甚至把本子收好,准备去睡觉了,但是麦克斯在客厅的声音太吵,我猛地推开房间,有些生气地走出去,但苦于裤子尺寸太小只能小步地走,边走边叫着麦克斯的名字。窗外的雨滴答作响,在我挪向客厅的过程中富有节奏地敲打屋顶,我探头出去,麦克斯已经收拾好了所有东西,有些茫然地望着我。

声音很吵,我说。

什么?他顿了顿,露出困惑的神色,我不是带了耳机吗?

我又挪过去,把手搭上他的肩膀,腰部便露出来一节。麦克斯,你没问题吗?

面对麦克斯时我总会比平时更加恶毒一些,脑袋里更难听的话转了转没有说出口。我忽然想到小孩子会装作不喜欢好感的人,尽力地戏弄或者捉弄对方以引起对方的兴趣,最后又后悔,真是一个贴切的、令我想忘记的比喻。

他的身体僵在原地,长久地沉默后似乎大梦初醒般意识到自己刚刚都做了什么,我能看出来,他绝对是因为某些事过分心不在焉了——还能有什么事呢?当然是因为我在这里。

或许他已经后悔把我邀请来,想要找个理由把我赶走。我跟上他原地打转不知如何是好的身影,拍了拍他,没事,虽然我没有表现出来,其实我也疯狂地在思考这扯淡的一切。

我在心里安慰麦克斯,他眨眨眼睛,估计是听懂了吧。朝我道了个歉,保证接下来不会玩了,随后让我放心去睡。但我现在也彻底睡不着了,酸痛的眼睛与精神的大脑打架,我坐在沙发上,问他最近是不是有个活动,在莱什么什么的,他说是的,莱茵斯堡,夏天都会办活动,各种花车巡游。他没怎么去过。

离阿姆斯特丹很远吗?

坐火车大概就一个小时。

那你怎么不去?

我在荷兰太容易被认出来了,很麻烦。

我明天想去那边看看。

我转过身,看着刚刚擦完模拟器的麦克斯,他弯着的腰还没直起来,慢慢把一块蓝色毛巾折叠成整齐的小方块,微微眯起来的眼神表露出他的不赞同。我下意识撅了撅嘴,希望可以说服他。

好,我们开车去,麦克斯说。

居然爽快地答应了,我有一种计划得逞的快感,但是开车前去并不是我想要的,所以我站起来,去房间里拿出来两瓶一次性染发喷雾。麦克斯皱着眉头问我要做什么,我给他看,一瓶黑色的,一瓶金色的,我告诉他没人会注意到金发的乔治拉塞尔和黑发的麦克斯维斯塔潘,他没接我的话,问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两大瓶喷雾躺在我的手里。这需要回到我刚进入f1没多久的时间,那时我太年轻太兴奋,想着出门会不会被粉丝认出来、会不会被围着拍照、会不会从路边伸出一只只手问我要签名——而我不想在马路中间围成一圈给其他人造成负担——好吧,至少一部分初衷还是很好的。最后买了两瓶染发喷雾,不过一直没有机会用,毕竟那时的我永远开在最后几名,也没多少粉丝,自然是用不到的。

麦克斯拿起黑色的那瓶,和我说他不是问这个,是问我为什么会带过来,带到荷兰来,我没有找到很好的借口,便告诉他,其实我本来就想出去逛街的。

看来你期待很久了,他顿了顿,明天会有很多人,可能要早点出发,下火车后还要再骑一刻钟自行车才能到地方。阿姆斯特丹有个音乐节办明后两天,正好是三十周年,一般是电子音乐比较多,想看的话也可以去。

我告诉他等明天看完花车再说,想了想,问他音乐节的票怎么办,他说主办方送了他好几张,我装作惊叹一声,看,荷兰的宠儿。

他颇为无语地抬了抬眉毛,告诉我早点休息,我们互道晚安后他便回了主卧。现在房子的主人已经沉睡,我独自一人坐在暖黄的客厅里有种陌生的感觉,我打开手机,搜索了英国的时间,十时三十二分。荷兰与英国只有一个小时的时差,差得不多。

我稍微晃了几圈,摸透了房子里健身房、狗窝、两个卫生间与四个花瓶的位置,出于某种偷偷摸摸的刺激心理,我甚至搜索了都是什么花——两瓶荷兰菊、两瓶芳香王阳台。荷兰菊已经开花了,网上说可以吃,只是味道不好,我站在大落地窗前沉思了好一会儿,才决定放过这瓶已经有些蔫了的菊花。

在我沉浸于米白色墙纸与木质地板组合成的冒险中时,书房内猛地响起什么声音,结结实实把我吓了一跳。我弯着腰,一点点推开房门,紧张地往里面张望,随后发现书房的墙上有一只小鸟进进出出,我走进去,那是一个布谷鸟钟。

钟的款式很老旧,似乎是手作的,两边挂着几颗木质松果和窜出半个身子的小松鼠,几片绿叶荡在外围,随着我开门的风轻轻摆动着,钟表顶部有个小屋顶,而一只棕色的布谷鸟在钟表的正中间,一下一下被弹出来,又缩回去,直到整整十二次响亮的鸟鸣声后才停下,这个与简约的书房格格不入的钟也终于回归平静。

我实在是无法不惊讶,倒不如说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在此时都会惊讶。

我走近布谷鸟钟,明显有很多年头了,估计是麦克斯小时候用的。或许是四、五岁时,他便靠这个钟表知晓时间,我能想象到麦克斯在刚刚得到这个钟时,每天撑着沉重的双眼,偷偷在半夜溜到客厅内盯着指针绕过一圈又一圈,直到像今天的我一般听完十二下鸟叫后再满足地睡去。

除此之外,我的惊讶还有一个原因——在我小时候,我也有一个布谷鸟钟,时至今日仍挂在我英国的家中作为留念。

小小的麦克斯维斯塔潘掰着手指数完十二次布谷鸟后,时隔一个小时,四百英里外的乔治拉塞尔也盯着他的钟,开始数他的小鸟怎么带他前往新的一天。

还挺有默契的,我忍不住笑起来,在溜回房间的路上遇到了麦克斯,他很疑惑我为什么还没回房间,我说我想倒杯水,故意忽略了些许冒险插曲。麦克斯并没有追问,和我说他要看看他的宠物们。

值得一提的是,麦克斯家有三只猫一只狗,除了我刚进入这个家时见到了一面,之后就没看到过了。麦克斯说是它们比较怕陌生人,我进门时Donut已经有些炸毛(Donut是麦克斯养的蓝金渐层,虽然我没有说出口,但它真的很可爱,是三只小猫里我最喜欢的)所以先关起来了,他刚才反反复复没睡着就是因为有些担心,于是还是起床,准备看看他的宝贝们。

我家养大型犬比较多,在英国的家中宠物品种则是更丰富一些,难得见到些毛茸茸的小东西让我颇为手足无措,在两步外看着麦克斯抱起Jimmy(也是他养的猫,当然了),安抚着对方。Jimmy眷恋地瘫在麦克斯怀里,它平时一定没有怎么进过笼子。虽然这个笼子看起来就像个等比例缩小的卧室,从透明的侧面望进去,我惊觉其中的布局与客房似乎一模一样,只是东西换成了宠物用的而已。

麦克斯尽力把腊肠犬从身上扯下去,问我能不能把他们放出来,我点点头,有些期待地蹲在他身后。

房门打开,三只小猫立马窜走,离得我远远的,我试探性靠近一点,它们便也后退一点。麦克斯赶紧把唯一热情些的Nino抱给我,生怕我受到打击,我接过小腊肠犬挠着它的肚子,Nino便开心地躺下了,果然还是狗比较适合我。


我打开手机,已经一点了。

两个人在这里玩了半个多小时,我看着把自己的鼻尖对准小猫鼻尖的麦克斯,感觉触及到一瞬间他柔软的部分。他似乎也意识到时间,叫我一起回去,我有些不舍地放下Nino,蹲下又摸了它几下、再放他走、随即又蹲下来摸它。麦克斯站在一边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我撇了撇嘴,这不是说明你的宠物很可爱吗?

他笑着说谢谢我,随后我们互道晚安,终于回了房间。

即使是英国,也已经到第二天了,我拿出本子记下刚刚发生的事。这本本子是我晚上八点左右时坐在书桌前从抽屉里找到的,封面是涂鸦的天空与草地,写了一句“Happy Every Day”在正中央。我当时忽地想写些什么,于是便借了麦克斯的这本本子开始记录今天的一切,准备过两天去买本新的还给他。

我与麦克斯之间朦胧的互动让我有些疑惑,更多的是惊讶,今天惊讶的次数大概比前两个月来的都要多,总觉得对我的生理心理都是很强硬的冲击。但这份不确定的关系也只会维持七天罢了,而且已经过去一天了。

我不会称我们为朋友,毕竟我们绝对没有那么熟悉;点头之交似乎也不至于,一起开了这么多年车的情谊可不会说忘就忘。看,如此将就的关系!我躺上床,在昏沉的思绪中回忆麦克斯维斯塔潘的事迹,从卡丁车到世界冠军,渐渐睡去。

希望明日的阿姆斯特丹万里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