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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福尔摩斯,在这个永远雾气朦胧的伦敦上午,第三次望向他的助手华生。
今天的医生是不同于平常,更加独特吗?不,不是,福尔摩斯的大脑不假思索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嗯,柔顺而又松软的金色毛发正服帖的覆在医生的头上,湛蓝的朦胧此时正专注的盯着今早新鲜送来,满纸无聊消息的《泰晤士报》,也许真有什么对于华生而言挺有意思的事印在上面,以至于他无视了侦探三次灼热的视线。
哦,那圆圆的鼻头为什么会泛上红?生病?医生最近并没有咳嗽或是吃药,去诊所的时候也与往日一样稀松平常,完全没有顾虑是否会把病毒传染给他的那些脆弱的病人身上。嗯,也许是太冷?福尔摩斯转头看向沙发旁火力逐渐走向下坡路的壁炉,它还尽职尽责地散发着热意,而此时的温度对于披着晨袍的福尔摩斯而言刚刚好。
靠着壁炉的铁质拔火棍前被福尔摩斯拿起,拨弄了几下炉中没有烧着的枯柴,火焰顺意燃的更旺撚,散发出令人懒散的暖意。
医生圆润的鼻头因为温度上升而变得更加红润,与前日福尔摩斯解剖的那颗肝脏有异曲同工之妙,他们都同样可爱着,崭新的衬衫,合身款式新潮的马甲……嗯,从前极少见过,只有在某些重要场合来临时,医生才会格外珍惜的换上他们,好像即将上战场的士兵套上最坚固的铠甲一般,令他们保有自信心。哼,无聊,合适的衣服虽然能使某些事情办得更顺畅些,但也帮不上什么大用处,哦,除了讨某些人的欢心。福尔摩斯拿起手边的烟斗闷闷地抽了两口,吐出的烟雾,使得他看不清医生的容貌,随即烟雾被他烦躁的挥散,以便继续用他的演绎法来观察医生。
嗯,牛津底皮鞋,鞋面折痕浅,没穿过几次,鞋底没有泥土,斜面光锃亮,保养的很好,而今天不是他出诊的日子,所以他一定是去见某位重要人士。约会?距上次医生与他在赌马场认识的那个衣着品味实在糟糕的女人约会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很显然,他们一定是分开了。那么这次是新欢?而医生从早上就穿着这身怕皱怕灰的衣物窝在沙发里,显然,过不了多久他就要出门了,与他不知名的新欢在外头喝,被各种噱头捧起来的普通咖啡,漫步于还未被伦敦空气污染的郊外,最后再约上看一场罗曼蒂克式的音乐剧。哦,Boring,这还不及医生与他外出,去苏格兰场翻陈年旧案来的有趣,他有责任提醒一下医生。
“华生,我打算去苏格兰场,就在半小时以后。”
蓝色眼眸的主人终于从报纸中抬头,笑眯眯的回应室友,“是吗?是案子吗?又发生了什么事?”
“不,不是案子。”他百无聊赖地用烧火棍戳着壁炉里的熊熊烈火,“只是太无聊了,我需要案子,无论是崭新的还是腐烂的,我要去看看苏格兰场多年未破悬案的卷宗,显然,他们被我看了不止十遍,早已在我记忆宫殿里扎根,当你知道的,华生,没有案子的伦敦,就像地狱,没什么比这更可怕的。”
华生好笑地听着室友毫无道德底线的抱怨,如果是平日,无论外面是否刮风下雨,追捕的罪犯就算是个理智全无逢人便杀的精神病人,他也愿意陪着福尔摩斯跑遍全伦敦寻找蛛丝马迹。但是今天……华生从马甲里掏出怀表一看,未等他开口以致歉意,福尔摩斯便率先戳破了他可怜的伪装。
“哦,有约会是吗?完全没问题,不过是去苏格兰场查无聊的卷宗罢了,对你而言约会可比跟我去查案有趣的多,那么这次又是谁?行了,以你每隔几分钟就望一眼墙上的钟表,以及刚刚掏出怀表校准时间来看,约定时间已经临近了吧?上帝保佑你拥有美好的一天。”
“我的朋友。”华生将身体更靠近对面沙发的侦探,悠悠道:“我毫无冒昧嘲笑之意,不过这次你推测的确实有些偏离轨道了。”
被华生冷落在茶桌上的《泰晤士报》被福尔摩斯扯过,大力翻动着,好让哗啦哗啦的报纸声掩盖住自己不满的呻吟。
“总归有点差错。”他高声道。
“不过说是“约会”也没太大差错,我还犹豫着是否要与你谈一谈。这位“客户”希望我对此完全保密,但实在疑点重重。福尔摩斯,我还在犹豫是否要去赴约—”
“详细讲讲吧。”福尔摩斯抖着报纸道,不过显然他已经完全看不进去里面的一词,一句他的注意力全然被华生吸引了。
“好吧,嗯……昨夜诊所即将关门时,由于一个即将临盆的少女闯入寻求帮助,导致大家都变得有些紧张忙碌,而她竟没有家人陪同,连孩子的父亲也联系不上,孤身一人的她显得惶恐落寞,紧紧地抓着一旁护士的手,唉,要知道如今未婚先孕的淑女在社会上将遭受多少冷眼暗讽,我在旁安慰了她一会…”
“好—一位临盆的女人到你们诊所里生孩子,铺垫已经足够了,我的华生,收收你的同理心,你现在只是在讲给我事情的经过,而不是写在纸上刊登在日报上,以供那些闲人取乐的案子。说实话,华生,你确实将我写的有些夸大其词了,那么接下来呢?”
“不要总是打断我说话!福尔摩斯我正说到关键呢,以及如果我不那样写,那你就不会有那么多源源不断的客户,还有我从不觉得我夸大了你的优点,你是如此的聪慧过人。”
“哦—”福尔摩斯翻了一页报纸“继续吧—华生。”
华生看了一眼墙上摇摆的钟表,加快语速道:“总之因为时间太晚而没有马车,我走至贝克街与福特街的交界口处,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我面前邀我进马车内与他家主人谈话。但你知道的,福尔摩斯,跟你在一起破案后,我们树敌太多,谨慎点总是好的,于是我没有答应,想让他家主人下来说话,或是再约时间,但随即车内敲了两下,对着车夫的窗子与车夫谈了一会儿话,夜太暗,我看不清里面究竟是谁,只能等待,后来车夫转头对我说,明早10点会来接我,事成之后,他将给我丰厚的报酬,并让我保密。他说,他无比相信我的医术。这实在太神秘了一点,对不对?”
“嗯……”福尔摩斯双肘撑在膝上,两手指头相并靠在,呈塔状。这个姿势华生十分熟悉,标准的福尔摩斯的思考姿势。他知道不过片刻福尔摩斯便会开口又是华生最爱的大段,大段的福尔摩斯式演绎推理。
“很显然的,马车的主人对你了如指掌,他知道你的住址,又知晓你的下班时间,要不是那个女人的事,我猜你会在221B门口遇见他们,马车豪华又配有专职车夫,身份显赫,但又不愿意下车见你,他是不愿让别人看到与你谈话的,说明拜托你的是件事件如果暴露则会受损声誉的事。但他不请私密性更高的家庭医生,而请了你为什么是你呢?华生。一位从战场上撕杀下来的军医拥有丰富的外科医术,并且忠心耿耿,而家庭医生的外科医术显然是比不上一位军医的,他也不想让家族成员通过家庭医生知晓这件事,嗯……真难得这种显赫家族一般都会把家族成员的肮脏事烂在心里。哦,不是他需要医生,是他的人需要。究竟是什么人?值得一位身份显赫的绅士,冒着名誉受损的危险去找一名外科医生——你可以去,华生,不过他们可不会太尊重你,选择在路上谈话,而不是约一个私密性好的包房,足以证明他们不重视你了……不过为什么呢?”
“精彩至极!亲爱的福尔摩斯,到底还有什么疑点?”
“为什么会邀请一位侦探助手去当医生?要知道,即使没有观察和推理的天赋和能力,但与连苏格兰场都需向其求助的侦探,长久的生活在一起,形影不离。无论去哪都带着的医生来说,很难不耳濡目染。而他竟然全冒着被发现公之于众的风险请你过去……无论如何,请你务必接受邀请——华生,这是一个新谜题以及请带上你的左轮手枪。”
华生慢慢地笑起来,又看了眼手中的怀表,起身时抚平了因为久坐而产生的衣褶道:“当然,我肯定会去的,也不会忘了我的老朋友左轮,那么快到时间了,我走了。福尔摩斯记得把你放了一晚上的废液缸。”
福尔摩斯走向餐桌桌,上面摆着他各式各样的实验工具以及对于旁人来说难以理解的实验材料。悠悠道:“好了,医生快走吧。”
下午三时三刻,福尔摩斯收回怀表扶着礼帽,三两步跨下马车,他打开221B的大门。阿德森太太闻声赶来,对着脱下礼帽正准备上楼的Holmes恭敬的说道:"Holmes先生,你有客户了,在楼上等您许久了呢。"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哈德森太太”他径直上楼推开起居室的木门。
眼前四十左右的中年男性身着考究新潮的西装马甲,站在拱形窗边,手持银铜漆木手杖,正观察着书架上的,各市稀有的摆件以及那几样,麦考夫送给Holmes华而不实的圣诞礼物,几排精装印拓书籍。
“Holmes先生,久仰大名,我是瑞文特·弗斯”对方因长期抽烟而导致的粗哑嗓音,从房间另一头传来。
“弗斯先生。”Holmes脱下外套,挂在门旁的衣架上,坐进了男人对面的扶手中,“既然有急事,就不用多费口舌之力。来自我介绍了,给我讲讲你的情况吧。”
弗斯显得有点不自在,顺着的示意坐进前面的长沙发中,斟酌着用词缓缓道:“我有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就在昨晚与我失去了联系,他叫埃伦·菲尔普斯,昨天夜里我在伦敦的房中准备了丰盛的晚餐来庆祝他的生日,不仅有我在场,还有埃伦的许多朋友也来到了那里,等待埃伦的到来,可直至10点埃伦也依然没有到来,也并没有人传达给我们中任何一人他将失约的消息,于是隔天我去他工作的裁缝铺找他,但那空无一人,门店也是关闭的状态,好像凭空消失了一般。”
“好的,请具体形容下你朋友的外貌吧。”
“他有着一头黄色茂密的短发,长相可以称得上是英俊。25岁,常穿黑色马甲和黑色西装,身材纤弱,是一位极其温柔的绅士,我有他的照相。”
弗斯从马甲内侧袋中掏出一张黑白相片,只有手掌的一半大小,Holmes接过仔细端详。
相片平整边角无磨损折痕,涂层未损伤一分一毫,是长时间放在相框中或密封处才有的效果。很新,大约是一年前照的,相中男人只呈现出胸部以上。以Holmes的主观审美来讲,这个男人已经不只是称得上是英俊,而是相当美貌,这么形容一个维多利亚时代的绅士确实有些冒犯,但比起英格兰男人该有的深邃骨相与高挺的鼻梁,他更有这桃花般的眼睛与葡萄般的大眼珠,眉尾微垂,脸型更加柔和圆润,脖子纤长柔软,若不是男士正装的西装与马甲,那么看起来就真像一位窈窕的淑女了。
Holmes又开始抽起了他的木质烟斗道:“恕我直言,先生这位绅士的长相可谓相当惹眼,想必有许多人评论过他的外貌吧。”
“对,的确,许多人称他相当英俊。”
“艾兰街331号,最后一次在他的店里见过。”
Holmes双手合十,眼神越过弗斯先生望着窗外沉思着,弗斯等了一会儿见对方没有开口提问的意图,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他从一年前开始就在那里开店,工作基本除了每周一次去布料市场之外,没见过它还乐意往哪去,我记得他老家在德克萨斯郡,离伦敦有好几十英里的路程,据我所知,他在老家已没有了亲朋好友,但他在那似乎还有房产……”如果是真的,如果他是回了老家就好了,也不必留我在伦敦担惊受怕。唉,可怜的埃伦。
“找人这种事,人手更多的苏格兰场警察应该比起我孤身一人的私家侦探擅长的多,您为何不去找他们呢?如果是担忧他们糊弄怠慢此次案件,那么您完全不用担心——”
“不,不—”弗斯先生郑重地摇了摇头道:“我自然是无比相信英格兰伟大的警察们的,但是—”他向Holmes凑近了身,比刚才更轻又更镇静的声音说。
“Holmes先生,您的破案能力与推理能力。我在杂志上有目共睹,那是惊为天人的推理,于是说,我知道是瞒不住您的,埃伦他是我的好朋友,同时也是我安插在我敌人身边的“间谍”,这词可真新潮是吧?绅士们不总这样?即使再讨厌一个人,也要维持表面的礼貌,而“他”十分欣赏艾伦裁缝的手艺,并且性格相合,于是他们常伴于一起,而我与艾伦认识的更早,艾伦也比他来说更加信任我,那时我与“他”的家族存在一些利益争夺,原谅我不能细说,所以我告诉了埃伦,希望他稍微远离一些,我害怕他会卷入这场争夺的漩涡之中,没想到他对我说:‘放心吧,瑞文特,我早已知晓“他”腐烂发臭的脾性,我早就在帮你盯着他呢。’哦,上帝天知道我有多么的感动,于是我默认了他间谍这一身份,可惜我实在大意了,如今埃伦失踪了,也许是被绑架了,也许是正在逃亡中,上帝啊,怎会如此?”
“冷静,弗斯先生。”Holmes站起身,在客厅中缓缓地漫步着,而后又在窗边顿住开口问道:“你们聚餐吃的是什么?”
“什么?”
“聚餐,昨天夜里的聚餐。”
“哦……”弗斯先生诧异了,但还是回忆着,带着停顿的说道:“嗯……羊排和牛排带着甘兰和黄油酱的正餐,配白葡萄酒,以及舍利奶油浓汤蔬菜杂浆配鳗鱼,然后我们又喝了点红葡萄酒,抽了几支雪茄……”
“很好,足够了,时间也差不多到了。”
随着慵懒的男高音落下,门外传来脚步声正轻巧地上楼,Holess转身正对上了推门而入的Watson。
“你终于回来了,华生,”
“当然。”Watson转头看向刚刚从长沙发中站起身的陌生男人,略走几步,伸出右手道:“John·Watson,很荣幸,先生。”弗斯赶忙上前握住的手道:“Watson医生很荣幸见到您,您写下的探案小说有趣极了。”Watson听到微微一笑,扭头又见茶桌上只有自己早上喝剩的红茶,很显然,Holmes并未通知哈德森太太端上茶来招待客人,便露出惭愧之色,转身向门说:“也许您想喝杯红茶或者咖啡润润嗓子我想您与Holmes谈论了许久,早已口干舌燥了吧?”
未等弗斯先生否认,Holmes率先道:“清咖啡加2块糖,谢谢你,Watson,弗斯先生就不必了,我想他已经到了告别的时间。”弗斯听闻惊讶地瞧了眼窝在沙发里,脚搁在茶桌上抽着烟斗的侦探一眼道:“您是怎么知道的?”
“哦,很简单,”向上瞟了弗斯先生一眼,车夫正驾着马车在楼下等你,不是吗?”
窗外传来一声**的马蹄声,弗斯闻声向窗外看去回过头时焦虑**上他的脸庞,他匆匆绕过,客厅拥挤的沙发,茶桌在门边戴上礼帽,又想到什么似的回头叮嘱Holmes。
“Holmes先生我希望您能对此委托保密,您知道的,上层家族间的争斗有多么凶残?要是有无辜的可怜人士卷了进来,而因此受害,我会向上帝忏悔一辈子的,所以我希望您能稳妥的,秘密的暗中调查,别让第三个人知道。时间不多了,夜安,Holmes先生。”
弗斯说完,刚转身又突然猛地回头,盯着身旁的Watson道:“也请您不要过多过问细节,再见Watson医生。”
待窗外的马蹄声渐行渐远,也从哈德森太太那端来了黑咖啡与茶,他将装有黑咖啡的瓷杯放置在Holmes面前的茶桌上,“叮当”两声也未能唤起Holmes沉浸在思维海洋中的思绪,他正手持着烟斗放在嘴边,却不抽,任由烟草消失在221B的空气中。
Watson端着茶打开了起居室的拱形窗,他放12月冷冽又湿润的空气进来,吹散了221B的烟草味,也让在沙发中充当木偶人的Holmes皱了眉头。
“此行感觉不错?看来他们没有对你失礼,但你仍然看起来忧心忡忡。”Holmes端起面前的黑咖啡小酌一口,便问起Watson。
Watson坐在了Holmes对面,看到茶桌上被放置在一堆卷宗上的相片,这应该是那位委托人的资料,Watson想看但又不明确Holmes是否真的想要秘密行动,也不知道他是否同意接下这个委托,于是他指着桌上的相片,却不往那瞧,望着Holmed问道。
“你接下了那个委托吗?”
“是的,当然,不然它就不会出现在这张桌子上了。”
“那么这次你需要我当助手吗?这位客户似乎希望你秘密调查。”
Holmes本来正用手拨弄着他昂贵的小提琴,听到此话后停了下来,不可理解的皱着眉头看着Watson。
“当然了,Watson!身为一位咨询侦探,我不能没有助手,也许其他侦探并没有这种求,单枪匹马的工作着,但你是Watson我的医生—自从你来到我身边,我的破案效率和趣味大大提高,我不能没有你……”
他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如果你不在我身旁提醒我遗漏的线索,不在我身旁夸奖我推理的过程,不在我陷入案件的茫茫迷雾中时为我指明方向——恕我无法接受,这不是完整的我。我不能失去我的助手Watson。”
对面的Watson早已被Holmes的一番言论俘获,此时正绞尽脑汁的在想如何回应这番如同十九八岁少年热烈的“情感宣泄”,他不着痕迹的用手指摩擦着裤缝,天知道他有多想挠一挠头发,但Holmes通过肢体动作或者表情来窥探人心的手法有多么厉害,他是清楚的,所以最后只好说:“我当然会一起办案的……”
“好极了!这不就好了,现在快回答我刚刚的问题吧,你怎么回来时忧心忡忡的?至于客户的事,我们不妨在晚餐时间讲何?”
“上午乘上马车后,我发现马车上的车窗全部被黑布遮上了,马车内还有一位声称是管家的一位绅士阻止我打开车帘,我们大概行驶了半个小时,哦—如果是你在车上的话,一定会得知我最后去的究竟是什么地方?伦敦地图,活在你的脑中不是吗?可惜我只能知道我大概转了10次左弯,13次右弯,最后我下车时已经在一座硕大庄园的内部了。管家催我进去,我只好放弃观察进屋上楼。”
“三楼里边的屋内躺着的是我的病人,我之所以困惑是因为他的伤口实在奇怪,并且为人神秘脸庞遮着面帘,未顾及到的地方泛着高热的潮红。我问他是怎么了,他却不说话,我是在女仆的引导下开始诊疗。”
“绝对不是庄园的主人。”Holme插嘴道。
“对,我想也是,后来那位管家陪同我用餐,餐桌上的主位上根本没有任何人影——我掀开他的睡袍,简直震撼了我的眼。我从前从未见过受伤如此多的病人,他的每一处皮肤几乎都有淤青,被热水灼烧的红痕,星星点点的分布在皮肤上。还有许许多多指甲的抓痕,烟蒂烫伤的褐色圆点,但最严重的还是它的肠道直肠,那里鲜血淋漓,一股股还吐着黑红还带着血块的鲜血,垫在身下的床单简直被浸透。我虽疑惑,为何会在这里受伤?但我深知当时不是个深究的好时候。他发高烧,很可能就是因为感染,于是我为他清理了伤口,缝好了针,开了外敷膏药与抗生素,缝针时,他一声不吭,他清醒着。我知道他的眼睛一直往守在门边,隔着一面窗帘的女仆瞟,我想他是想和我说些私密话,不能让女仆知道,但我无法差遣女仆,只得拿出钢笔让他在我手心写字。”
“他烧的没力气,钢笔都握不住,颤颤巍巍地写下‘强奸’。”
Watson深吸一口气,满脸无奈的道:“若是在诊所里遇见,我一定会帮他报案的,他看起来完全就是受害者!但现在我既不知病人身份,也不知庄园主人的身份,更不知庄园的位置,哦—若我有你一半会观察推理脑袋就好了,他就会重获新生的,那该死的同性恋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