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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普通话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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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5
Words:
5,778
Chapters: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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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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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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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米英】老派约会之必要

Summary:

带我出门,用老派的方式约我。我鄙夷那种为爱殉身的涕泪,拒绝立即激情的冲动,我要甜甜粉粉久久的棉花糖傻气。

Notes:

*国设
*含大量ooc与个人主观揣测
*六千字短打,一发完
*非传统意义上的老派约会,本意就是想写小情侣甜甜约会

Work Text:

美国收到了一封信。没有邮戳没有署名,魔法般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桌面。

 

他仅花0秒便推理出了这封信的主人——他那位坚守老式英伦生活的古旧兄长——除了他没有人能在网络盛行的时代依然坚持老艺术家的手搓古法。

 

暗红色的火漆印章死板地贴在白底黑边的信封上,火漆印章上是一把被玫瑰藤缠绕着的利剑。美国见过这个图案,在英国英国左手小拇指上的一枚金黄色戒指上,据说是柯克兰家族的家纹,不知道是哪位带着宝石皇冠的君主在加冕时赐予他的,象征着忠诚与守护。他曾经指着这枚戒指故作天真地提问到这和易拉环有什么区别,然后他新买的匡威就被这位老派贵族毫不客气地踩了十几来下,白色的鞋头都被踩黑了。

 

不管现在再怎么温和优雅,海盗头子的本性都还是没变啊——美国能够清楚地回忆起在自己年幼时英国对他的管教,英国扒下他的裤子打在他屁股上时火辣辣的疼痛仿佛就在昨天,虽然对方极力想扮演成一个完美温柔的长兄,或者说是慈母——美国丝毫不记得自己小时候顽皮跑进英国书房,把他书房的重要文件当做是画纸来涂鸦,又把在野外捡来的蛇放在英国枕头底下的光辉事迹——如果让当初的英国知道自己辛苦养育的孩子长大以后就这么回忆自己,他非得打到这熊孩子下不来床不可。

 

开玩笑的,他舍不得。

 

美国用小刀划开信封,拿出了里面烫金的卡片,伴随卡片而来的还有一股扑鼻而来的红茶香。

 

英国你也太奢侈了吧,送个信还要往信里喷香水。美国认出这是英国最爱用的宝格丽红茶,这位红茶重度爱好者前不久还喋喋不休地向他抱怨宝格丽居然停产了这款红茶,看来现在的lvmh也是没落了云云。

 

英国就算不喷香水身上的红茶味也够重啦。美国在心里嘀咕,况且他明明更适合更加温和的味道,水香和木质香之类的,都很搭他不是吗?玫瑰花香也不错。美国想着英国绿色的眼睛和金色的头发,心绪不住地飘向英国宅院后那片潮湿的树林,他会在休假时带着满满一箱子零食造访这座古朴的老宅,再遭到房子主人的白眼后毫不在意地挤进这个承载了二人数不清回忆的地方——自他独立后二人第一次和平地交谈,第一次接吻,甚至第一次做爱都是在这里。

 

出于工作需要,英国早就不常住在这座老宅了,很多时候他都住在唐宁街——美国对此感到理解,他也大多数时候都在华尔街与白宫附近两头跑。

 

虽然那幢老宅早就不常住了,但英国也仍定期亲自护理这幢老宅,每月一次的扫除与新家具的布置他总是亲力亲为。每次到来,美国总能发现新添置的物件,插着新鲜玫瑰陶瓷花瓶与泰迪熊之类的。没人比英国更懂如何去经营生活了——或许他可以去拍vlog,标题就叫“记录一千年大龄贵族公子的精致生活”,美国相信英国的一日生活绝对能受到互联网上群众的追捧。

 

美国小伙好不容易意识到自己已经对着这封信发散了太久的思维,都怪该死的英国扰乱他的思考,年轻的国家意识体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耍赖。他沉下心阅读起了邀请函上工整漂亮的花体字:

 

Dear Alfred,

It has been some time since we last met, and I have thought of you often.

I write to you now with a rather bold invitation: would you care to join me for an outing, if you have the time?

Should you agree, I shall be waiting for you promptly at two o’clock in the afternoon, three days hence, right outside your residence.

I await your reply.

Yours affectionately,
Arthur Kirkland

 

亲爱的阿尔弗雷德:
时日未见,时常念及阁下。
在此冒昧邀约,不知你是否愿意抽空相伴出游。
如若应允,三日之后下午两点,我会准时等候在你的住处楼下。

盼复。
你亲爱的,亚瑟柯克兰

 

美国短暂地思考了一瞬英国是不是被鬼魂一类的东西附身了,诚然,想要在现代社会看到这样一段有如莎士比亚在世的文字几乎只能在大英博物馆,但考虑到英国几百年前与莎士比亚本人良好的笔友关系,与他那对布尔乔亚贵族生活的坚守,英国写出这样的信也不奇怪——美利坚合众国本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最没用资格说英国是布尔乔亚的人——作为全球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成功打败了亲爱的布尔什维克苏联的胜利者,拥有金发碧眼与小麦色皮肤的华尔街之狼——和他阿尔弗雷德f琼斯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一个爱吃汉堡的美国小伙。

 

美国又对着这封信反复阅读了好几遍,终于确定英国兜了这个大一个圈子,就是想要邀请他进行一场老派约会,那种看电影,散步,享用正宗的英式下午茶,在米其林星级餐厅优雅地享用烛光晚餐,最后边欣赏着夜景边拥抱,接吻——这不是最棒了吗?英国也真是的,居然把时间定在三天后,都没有考虑过一个纯情的美国小伙要为此失眠三天!

 

美国站在衣柜前静立着不动,如同一个直立的思考者雕像,他正在思考自他独立以来最深刻最复杂的问题,深奥程度不亚于宇宙的起源与人生的意义——他要穿什么?不能穿的太休闲,这样会让他看起来像是被英国包养的男大学生;也不能太正式,毕竟这是约会而不是开会,他要是穿了成套西装去肯定要被英国从头到尾笑话一遍;最好还要与英国的衣服配套,想象一下两个金发帅哥并肩走在纽约的街头,不止瞳色登对发色登对,就连穿搭也登对,简直就是一对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璧人!

 

英国那天会穿什么呢,英国的话会穿大衣的吧,配上同色系的衬衫和裤子,简约气质的经典款但是不经意间透露出老钱气质,浓浓的老伦敦正米字旗风味。英国有大衣,美国就要拿出毛衣来配,英国穿卡其色,美国就要搭深棕色与白色。美国人与想象中的英国人斗了半天,终于搭出了一套完美的,正式又不失潮流,青涩却不显幼稚,且与英国的穿衣风格完全适配的衣服,深棕色毛衣假两件配卡其色阔腿裤与麂皮乐福鞋——别忘了银制项链。美国看向镜中的自己,白色的v领不经意间露出锁骨,配合这位集美国国民审美所捏造的宽肩窄腰长腿的完美身材与帅气脸蛋,他几乎可以迷倒世界上任何一个人,当然也包括那位挑剔的绿眼睛绅士。

 

哦对了,这些衣服都是英国给他买的。英国总是对他在二手市场淘来的件宽松印花t恤与水洗牛仔裤嗤之以鼻,说着什么这么大的人了还整天穿些不像样的破烂,偶尔也需要两套精致体面的衣服来撑场面。那时的美国还不情不愿地想他不会有用到这些的衣服,现在想来,英国还当真是颇具远见。

 

谢谢你,英国,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恩情。美国在心里表达了对英国的诚挚感谢。

 

他对着镜子摆了几个pose,心道米兰时装周不邀请他上台走秀可真是时尚界的一大损失。

 

至于他为什么不直接去问英国那天会穿什么好让自己搭配,那当然是因为只有不经过商量的巧合才会更显默契啊!况且他是世界上最了解英国的人,闭着眼都能想出来英国要穿什么衣服。

 

说到老派约会,礼物更是必不可少,一个好的约会礼物在约会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不亚于圣诞树顶端的星星装饰,礼物的挑选更是一门学问,要轻便好拿,美观的同时兼具实用性,不能送太便宜的东西,因为英国平时都是用的最好的,最重要的一点是还要符合英国的喜好——要满足向来以挑剔著称的英国人的喜好还真不容易。

 

这可难不倒我们全能的世界第一超级英雄,他有绝对的自信能够用最有品味的礼物俘获英国的芳心。他已经想好要送什么了,光是想到英国收到礼物时欣喜的模样,美国就几乎要笑出声来——等着吧英国,我一定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时间来到三天后的下午两点,信守诺言的英国先生准时来到了美国家楼下,看到了一个打扮精致阳光帅气的金发小伙出现在了门口,他第一眼就认出了美国身上的全套服装都来自于自己的倾情赠送,乍一看色调还与自己身上的穿着相配——英国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棕色大衣与米咖色西装裤,嘴角勾出一抹淡淡的笑。

 

他在美国身边停下来车,摇下车窗,语调轻快地上扬:“需要我为你开车门吗?”

 

美国回以得体的微笑:“我能自己开。”随后他便轻巧地打开车门,长腿一跨坐了进来。美国的每一个动作都相当得体流畅,这得益于英国在他年幼时进行的礼仪指导,当时美国不怎么乐意学,但他还是在英国的严厉训练下成功掌握了出色的社交礼仪,即使他在英国面前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或许是出于百年前那点微不足道的叛逆心?每当美国看到英国怒火中烧地挑剔他糟糕的仪态时,他的心底总会生出一丝隐秘的快感,仿佛这能证明他仍旧能轻易牵动英国的情绪,如同百年前他主动选择了流着泪英国,看着英国因为兴奋与不知所措而烧红的脸颊一样。

 

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可是要进行一场老派约会,他力求把每个细节做到完美。美国抑制住了自己翘二郎腿的欲望,背挺得笔直,同时扭头贴心地帮英国理了理鬓边的发丝。

 

英国不动声色地扭了扭身子,他好久没见过美国这副正经样子了,一时间还真有些不适应:“先去看电影怎么样?我买了巨幕影厅的票。”

 

“当然可以,一切都听你的安排。”

 

英国满意地驾驶着黑色的宾利慕尚往影院开去,他知道美国不会拒绝,他的弟弟作为全球电影第一大市场国,对电影可谓是颇为热衷。

 

美国确实由衷地为英国安排的行程而感到惊喜,英国会选什么片子呢?他往常总爱看些无聊老套的文艺片与历史纪录片,惹得自己哈欠连连还要被他说教。不过这次他买了巨幕影厅的票,应该是有着华丽特效的的动作大片吧,又或者是他家那部全球知名的儿童文学电影?那也不错呢,美国瞒着英国偷偷买了电影里主角同款的魔法袍与魔杖,时不时披着魔法袍想象自己会了魔法——他小时候曾缠着英国教他魔法,却无论如何都不得要领,是个人天赋使然吗?好在自己超人般的体格和智慧的大脑弥补了魔法天赋的缺失。

 

很快美国就笑不出来了,他在电影开始前都无条件地相信着英国,播放片前广告时他还在悠闲地吸着英国买给他的冰可乐。

 

怎么选的是恐怖片啊?

 

本来就已经够吓人了,超清巨幕显得那些鬼怪更有压迫感了,仿佛下一秒就要跳到他面前一样。

 

英国我讨厌你,美国咬牙愤愤不平地想,却又想到今天费力保持的绅士形象,可不能在这里就功亏一篑。于是他努力抑制想要缩进英国怀里大声尖叫的欲望,强装镇定,只是时不时要抖上一下。

 

一只手伸过来,轻轻握住了美国的手,温暖的柔软的。美国听见英国在他耳边说道:“害怕的话,拉着我的手也不是不可以。”

 

可恶的英国,我才没有害怕,反倒是你自己害怕了吧,那我就勉为其难让你拉住我的手吧,毕竟我今天要当一整天绅士。美国闭着眼睛不再看电影的内容,紧紧回握住了英国。

 

英国把美国的反应尽收眼底,心想还真是个小孩,从小到大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鬼,都抖成那样了还要装大人。他想到美国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自己也会故意读一些灵异故事来故意吓他,然后他就会在晚上等来一个因为失眠来寻求监护人安慰的小美国,大大的蓝眼睛盛满泪水,简直是可爱的不得了。

 

至于现在?现在的美国变得越来越气人了,但总体来说也还是可爱的吧。

 

可爱的美国。

 

美国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出电影院的,他只感到头重脚轻头晕眼花。看着影厅外人来人往,他热泪盈眶地感叹唯物主义世界的美好。什么鬼魂什么魔法,通通见鬼去吧!

 

“要去吃饭吗?还是先去散会步?”英国看美国脸色苍白的可怜,好心地拍了拍他的背。

 

美国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被吓得太厉害他实在没什么享用美食的心思。

 

天色渐晚,路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昏黄的灯光把英国金色的头发丝照的发亮。晚风,路灯,冷清的街道,美国意识到这是一个送出礼物的好时机。他用余光瞥向英国的侧脸,兴奋雀跃与慌张不安胡乱地纠结在一起,撕扯着他的心脏。

 

别紧张啊,你可以无所不能世界第一的美利坚合众国,怎么可能被这点小事难倒?美国在心里为自己鼓劲。他转过身,尽可能地让自己的语调显得不那么紧张:“英国,我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没等英国做出回答,他低下头拿出了礼物,白色的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两瓶香水。他用手指头指着一瓶香水:“这一瓶是我给你挑的,名字叫睡莲悠悠,是琥珀睡莲水香调,我觉得会适合你。”他又指向另一瓶,这瓶与上一瓶相比显得有些简陋,瓶身既没有玻璃工艺也没有贴纸装饰,红色的香水液在玻璃瓶里晃荡:“这个是我自己找人教我,我再学着调的,仿的是宝格丽红茶,上次你和我提过的那款……”

 

如果美国在这时抬起头,就会发现英国正全神贯注地盯着自己,眼睛闪闪发亮。美国小时候也是这样,那时的他什么都没有,便摘下最新鲜的,带着晨露的花朵放在他的窗台上。美国在什么不懂的时候就便向他的监护人献上了最为诚挚热烈的爱意——千百年来从未间断,哪怕是独立战争期间他们闹的最僵的时候,英国从加拿大口中得知了美国连军服都没脱,急匆匆地淋着雨赶去见他的事情。

 

真是个笨蛋。

 

英国抬起手,用力地揉了揉美国的头发,把美国精心打理的发型揉的乱七八糟才停下。

 

“嘿!”美国不满地叫道,“我梳了好久呢。”

 

“阿尔弗雷德。”他叫的是美国的人类名字,不是作为国家,而是作为可以有属于自己的私情意识的人类,“这么棒的礼物,花了你不少心思吧,谢谢你啊。”

 

“话说,我也给你准备礼物了。”令美国没想到的是,英国红着脸,变戏法似的掏出了一个戴着眼镜,穿着飞行员夹克的泰迪熊塞到了美国怀里,“这只泰迪熊是我从德国那里买来的,衣服和眼镜是我自己缝上去的,你不喜欢的话就算了。”

 

喜悦像吸了水的棉花般膨胀开来,鼓鼓囊囊地塞满了美国的心头,撑的他胸腔发涨。英国总是能轻而易举地牵动他的情绪,庞大的情感压得他喘不过气,他想要紧紧抱住英国,却被别扭的个性压的什么都做不出,最后只是盯着那双发亮的绿瞳,一字一句地说道:“看来我们想到一块了,亚瑟。”

 

英国怎么可能看不出美国的别扭与挣扎,于是他欺身上前,坚定地拥住了这个不坦率的两百岁男孩。他从来不是坦率的人,但面对美国,他永远愿意做那个主动走出第一步的人。美国深知年长者给予他庞不可测的爱意,于是回以更加用力的回抱。

 

这对兄弟都有着别扭与不坦率的个性,他们吵过闹过也曾分离过,但时间会消磨大雨留下的伤痕,那些被骄傲和自尊掩盖着的关系和在意,也会破土而出,名为爱的魔法会指引着他们越过重重误解与距离,最终在某个被温柔晚风包裹的夜晚,重逢在彼此温暖的怀抱。

 

之后,兴奋过了头的英国拉着美国去了酒吧,美国也一反常态地任由他连着喝了五大杯威士忌而不阻止。英国很快就变得醉醺醺的了,台上有乐队在表演,美国一个没看住,英国就冲上了台一把抢过了主唱的话筒和吉他,兴冲冲地演奏起来。英国优雅的着装在酒吧里显得格格不入,配合他弹唱的摇滚乐曲更是尽显割裂,神奇的是,所有人的情绪都被他调动起来,一齐在英国嘶哑的唱腔里又唱又跳。

 

都过去多少年了,他居然妄想掀起新世纪的英伦入侵!更可恨的是,他似乎已经要成功了。美国眼看着酒吧里的人都沉醉在英国掀起的摇滚狂潮中,叹了一口气,随后便加入了人群,跟随着音乐摇摆起来。

 

“跳得不错啊,帅哥,有兴趣认识一下吗。”美国回头,发现英国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下了台,挑着眉朝他吹了个口哨,手里还拿着半瓶啤酒。不出意外,英国再喝上几口就要开始发疯了——不过没关系,反正喝到最后总归有自己把他送回家,美国决定让英国随心所欲地喝。

 

其实一天下来,约会的走向和美国预想中的老派约会完全不同——被恐怖电影吓了个半死,又看着这位海盗头子,摇滚巨星,老钱贵族在这里酗酒——想到英国受到礼物时盈满泪水的眼眶与那只独属于自己的泰迪熊,再看看现在英国脸上扬起的笑容,美国决定勉为其难给今天的约会打到九十分。

 

复盘着今天的约会,美国眨了眨眼睛,趁着英国彻底失去理智前问道:“所以,为什么你不直接打电话约我而是通过写信,还用上了那样老式的写法?”

 

“关于那封信,事实上,那是我一百五十年前写的。”过量酒精的摄入使得英国说话有点大舌头。

 

“一百五十年前?”

 

“对,一百五十年前,那时我们关系并不和睦,因为关税贸易问题?我早就记不清了,我想写信给你道歉,但你知道的,有些话不是能轻易说出口的,所以我就写了封信,并用魔法将他送到了你的桌上。”英国停了下来,打了个酒嗝,又继续道:“奈何魔法出了点问题,时间设置成一百五十年后了,但本大英帝国一向信守诺言,即便过了一百五十年也依旧准时赴约……”

 

英国人仍在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是如何一年一年计算着时间迎接这个约会的到来,要在各种事务缠身的状态下记住一个百年后的日期有多不容易,完全没有注意到美国小伙越来越阴沉的脸色。

 

终于,美国再也忍无可忍,他抓住了英国的肩膀,大声叫道:“去死吧,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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