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
在空气还透着微凉的四月,藉着下班后聚会上未散去的酒意,周五的夜总是适合耳鬓厮磨。
去年刚从美国总部调来韩国轮岗一年的洪知秀早已不着痕迹地融进了同事们的圈子。在洪知秀用熟虾一样红透了的皮肤装作不胜酒力离席后的三十分钟,崔瀚率右手拍着脑袋张大嘴巴露出恍然大悟一般的表情输出一段rap,“今天出门前忘了喂猫要付多少钱发在聊天室就行”,抄起双肩包就冲出了烤肉店。
理智的美国人并没有展现任何逾矩的占有欲,绅士会帮助每一位距离苏子叶较远的人包好烤肉,爱惜粮食的人对餐桌上所有盘子里的剩菜一视同仁,同事们丝毫没有怀疑过席间有人好像熟过了头。
除了有一次为了赢酒桌上的“谁是卧底”游戏,崔瀚率抽到了“嫩豆腐汤”,“我妈妈爱吃的”脱口而出,其他人还在抱怨崔瀚率说话太抽象时洪知秀信誓旦旦地从一众“大酱汤”中揪出卧底火速终结游戏,进程过快还处于惊讶的李知勋瞪大双眼一脸茫然,“shua哥怎么会知道这个?”
拔出挂着黑猫挂件的钥匙合上门,依着卧室里隐约漾出的昏黄温馨的灯光,崔瀚率还在玄关拖鞋,腰上一紧,随即嘴唇上触到一阵柔软。
崔瀚率怔了一下,酒精让反应慢了半拍,但身体比意识先认出那气息。等洪知秀想要退开时,崔瀚率已经扣住了他的后腰,把人重新拽回来,吻得更深更重。洪知秀被抵在玄关的鞋柜边,后背贴着冰凉的墙面,身前是崔瀚率被酒精蒸腾的滚烫的体温。接吻的间隙里他喘息着轻笑了一声,伸手去够玄关的灯,又被崔瀚率握住了手腕按回去。蜜色的光从卧室门缝漏出来,把他的轮廓镀上一层模糊的金边,像梦里见过很多次但始终看不清脸的人。
“去里面,”洪知秀的声音有些哑。
崔瀚率没回答,只是把脸埋进他颈窝,鼻尖蹭过领口下那截锁骨。洪知秀感觉到自己被带着往房间里走,脚步凌乱,昏暗的灯光下根本看不清路,不小心踩到了家里养的黑猫的尾巴,猫儿尖叫着跳起来,可惜没人顾得上它,又被环着换了个方向。后背贴上柔软的床褥时,崔瀚率的手指正一颗一颗地解开他的衬衫纽扣,慢得像在抚摸易碎的花瓶。
下一秒他被翻了过去,趴下时他摸到了垫着的抱枕。洪知秀把脸窝进那棉质布料里,随着身后的起伏,像一叶小舟被推入深海,波浪浮沉。潮汐有它的节奏,而他是被海水裹挟的那一个,意识在撞击里碎成泡沫,又在下一波浪花涌来前勉强弥合。
那个抱枕是崔瀚率特意准备的,洪知秀最喜欢的安神木质香的味道还残留在鼻尖。他闭上眼,崔瀚率的爱一直很安静,就像一张温柔的网,而他正在网中越陷越深。
手机屏幕突然亮了一下,是美国的朋友给他发来消息。
“Josh,下下个月的接风宴你妈妈又提了一遍,问你到底几号落地。她说你要是再改签,她就自己开车去机场堵你。”
那光在昏暗的房间里格外刺眼,像一粒石子投入水面。洪知秀眯起眼,伸手去够,将那道亮掐灭。动作很轻很快,却还是被身后的人捕获。
体内的节奏停了下来。
洪知秀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整个人便被翻了过来。崔瀚率的下体还嵌在他里面,翻转时磨出了一道细密的战栗,他咬住唇才没让声音泄出来。等回过神,视线里已是崔瀚率近在咫尺的脸,额发被汗水打湿,浓密纤长的睫毛低垂,那双总是看起来对什么都不甚在意的眼睛,此刻正定定地看着他。
十指被缓缓又用力地扣住,掌心贴着掌心,指缝间没有一丝空隙。
崔瀚率没有开口,可那对嵌在深邃眼窝里的琥珀已经把话说尽了。他想要洪知秀眼里只有他,这一刻的专注不能被任何东西打断,好让他确认自己是被同样炽烈地爱着的。
洪知秀害怕了。
崔瀚率的爱那样真,真到他怕自己接不住,更怕预见了某一天这份爱被收回时,自己做不到体面地看着帷幕落下。他错开眼神,把目光投向天花板上那团模糊的阴影,胸口起伏着,像溺水的人抓不住浮木。
时光流逝得比预想中还要快,离洪知秀回美国的日子只剩两个月,像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他们默契地不提还剩几天,只是把夜晚拉得更长。做爱变得越来越频繁,仿佛身体间的密度足够大,就能坍缩成一个黑洞,把时间也吞噬进去。
结束后他们并排躺着,在后戏的温存里夹着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洪知秀的指尖在崔瀚率的手背上画圈,说着说着忽然安静了。崔瀚率也没有追问,只是偏过头去看他。月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把洪知秀的侧脸勾勒出一道柔和的弧线,像拢了一层薄雾,那么迷人又那么缥缈。
他们各自怀揣着心事,好像两只刺猬在寒冬里靠近,想要取暖又怕刺伤对方。
崔瀚率张了张嘴,那几个字已经涌到喉口,“能不能留下来”,可洪知秀像是预感到了什么,忽然转过头来。那双桃花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惊慌,极轻极快地摇了摇头。
求求你,不要说。
崔瀚率把那些话咽了回去,喉结滚动了一下,最后只是把洪知秀的手握得更紧了些。二十多年来他习惯了坦率,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可这一刻他突然懂了什么叫欲言又止。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像给一段关系绑上刻度。按下了开始键,终结也就有了倒计时。
-
认识崔瀚率是一个偶然。
雨季到来前的凉爽夜晚洪知秀在汉江边散步,被刚来一周堆成山的交接工作和水土不服折磨得不成人样,他急需放松,哪怕只是走到江边吹吹风也好,至少空气里没有办公室里打印机的焦味。
他的韩语还不熟练,远远看到长椅上坐着一个看起来会说英语的白人便想上前询问附近哪里有餐厅填饱肚子。一句简单的询问后,对方抬起头,洪知秀在那一刻短暂地失语了。路灯从斜侧方打下来的光线刚好勾勒出那人的眉骨到下颌的线条,精致得像杂志内页,却又比杂志多了点活生生的温度。那人沉默了两秒,开口说:“我带你去。”
声音很低,像一块圆润的石头沉进水面。
他们沿着江边走,洪知秀以为这个话少的青年只是客气地指个路就结束,结果崔瀚率一直走在他左前方半步的位置,安静地带路,偶尔侧过头确认他没有跟丢。路灯把他们的影子拉长又缩短,汉江的水面上倒映着远处大桥的灯光,碎成一片细密的光斑。
“你刚来韩国?”崔瀚率终于开口。
“一周了,”洪知秀叹了口气,“感觉像过了一个世纪。”
“交接工作很多?”
“你怎么知道?”
崔瀚率偏过头看了他一眼,嘴角动了一下,“你看上去很像那种刚从一个会议室出来就要走进下一个会议室的人。”
洪知秀愣了一下,笑了。
最后,他们拐进了一家巷子里的小店。木质的桌椅被暖黄灯泡照着,墙角的旧音箱正播着一首慢悠悠的蓝调。洪知秀坐下来环顾四周,这个地方有某种说不出的舒适,像把家的一角搬进了店里。
崔瀚率翻了两页菜单,头也不抬地问,“你能吃辣吗?”
“看情况,”洪知秀说,“不太辣的话可以。”
崔瀚率想了想,“那点部队锅吧,配芝士。不辣,”他合上菜单,抬眼看了洪知秀一下,“可以吗?”
“行。”
点完单之后空气短暂地安静了几秒,洪知秀发现自己竟然不觉得尴尬。如果是平时和陌生人坐在一起沉默,他本能地想要填补空白,会得体地微笑或是抛出几个无害的公共话题。但此刻他就这样坐在崔瀚率的对面,听着墙角的音乐和邻桌的低语,这种静谧本身就像一种对话。
崔瀚率先打破了沉默,他用吸管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随意地问,“你之前在哪个城市生活?”
“洛杉矶。”
“那为什么来韩国?”
“我是韩裔,却从来没来过韩国,我想看看名义上的故乡是什么样的。”
崔瀚率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仅仅是安静地看着他,表示他在认真听。
“你喜欢听什么音乐?”崔瀚率忽然问。
洪知秀眨了眨眼,“怎么突然问这个?”
“你刚才进门的时候,听到那首歌停了一下,”崔瀚率用下巴指了指墙角的音箱,“你知道?”
洪知秀转过头听了几秒,回过头来的时候眼睛亮了,“Beatles的《Come together》?”
“嗯,”崔瀚率把吸管从杯子里提出来,捏在指间转了转,“你听摇滚?”
“会听一些。大学的时候在bar打工,驻场乐队每天都在唱Rolling Stones和Eagles。”洪知秀笑起来,肩膀松了下来,“那时候觉得好吵,现在听到反而觉得安心。”
崔瀚率的嘴角弯了一点点,“我父母家有Rolling Stones的黑胶,可惜搬出来自己住后带不过来,他们也喜欢听。”
“你还玩黑胶?”
“玩的。”崔瀚率说这个的时候语气随意,手指在桌面上无意识地敲了两下节奏,“不过我自己的大部分是最近的歌。”
洪知秀眼睛又亮了一度,“你最喜欢哪张?”
“《MAGDALENE》。”
崔瀚率看着洪知秀,嘴角那根一直半松半紧的线终于彻底弯成了一个弧度。
洪知秀觉得这个初识的夜晚变得有点不真实,如同电影的开场一般,两个陌生人坐在灯火温暖的角落里,聊着喜欢的歌,整个世界都退到了这张桌子外。
崔瀚率低下头,把煮好的午餐肉夹到洪知秀的碗里,动作很自然,像做过很多次。
后来又聊到了电影,崔瀚率看了4遍《佛罗里达乐园》,洪知秀喜欢肖恩·贝克的镜头。崔瀚率想了想,“我猜你喜欢最后她们在迪士尼对面哭的那段。”
洪知秀点头,“梦幻的糖果色下是残酷的现实。”
崔瀚率又给他夹了一筷子拉面,“那你也会喜欢《卡罗尔》的。”
洪知秀说他看过,“她们开车穿过隧道那段,车灯的光一阵一阵地扫过两个人的脸,什么都没说就什么都说了。”
崔瀚率隔着白雾看了他一眼,嘴角弯了弯,“隧道那场,我每次看都会屏住呼吸。”
洪知秀笑了,两人的眼神在雾气里碰了一下。
他们聊到店员开始擦拭吧台。洪知秀不记得具体还聊了什么,只记得每一次崔瀚率说出一句出乎意料的话时,他的心跳就会不听话地快半拍。
他们走出小店的时候夜空飘起了极细的雨丝,像碎银一样若有若无地落在肩膀上。洪知秀看着崔瀚率站在檐下把灰色连帽衫的帽子拉起来,心里有一个声音很轻地说:再待一会儿。
“你不回去吗?”崔瀚率问他。
“我……”洪知秀发现自己找不到借口,总不能说因为和你聊天太舒服了我不想走。
崔瀚率看了他一会儿,路灯把他的瞳孔照成两枚浅色的玻璃珠,用韩语说了一句话。洪知秀没听懂,那句话太轻太快了,像雨丝一样落在地上就看不见了。
“什么?”洪知秀问。
崔瀚率抬起眼看着他,嘴角弯了一弯,“我说……我家在附近。有Queen的专辑,虽然是数码版的。”
洪知秀的心跳突然变得很响很响,响到他觉得对面的崔瀚率大概也听得见了。他看着崔瀚率那双安静地等待着他回答的眼睛,感觉这个从汉江边开始的夜晚像一首已经放了很久的歌,而此刻终于到了副歌的部分。
“走吧。”洪知秀说。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在细雨中。
到了崔瀚率那小小的单间公寓,玄关摆着一双褪色的帆布鞋和一盆快枯了的绿萝。崔瀚率打开音响,《Love Of My Life》的前奏从小小的蓝牙音箱里流出来,低沉、温柔。他们在地板上坐下来,背靠着床沿,肩膀之间隔着半拳的距离。
雨声渐密,敲在窗玻璃上。
洪知秀听着Freddie的钢琴声从音箱里一点点漫出来,这一周以来的疲惫都在此刻卸下了。他看着崔瀚率侧脸的轮廓,很想说点什么,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如现在此刻当下重要。
崔瀚率没有看他,只是偏了偏头,轻轻把耳机摘下来放在一旁,握住了洪知秀放在膝侧的手。
洪知秀的指尖微微颤了一下,太久没有过这样“你在”的实感从指尖的皮肤接触传递到心脏了。他慢慢侧过身,把额头抵在崔瀚率的肩窝里,听到他的心跳声隔着薄薄的T恤布料传来,平稳而有力。
窗外的雨下大了。
事后洪知秀靠在床头点燃了一支细烟,烟盒很漂亮,黑猫在铁塔下仰望着绚烂的烟花在蓝紫色的天空中绽放。崔瀚率觉得新奇,从没见过这个口味,凑过来就着他的手尝了一口,被呛得咳了两声,却皱着眉又吸了一口,“甜的。”洪知秀被他那副嫌弃又不肯松手的样子逗笑了。
“是遇见你前在便利店随意买的,叫烟花葡萄,”洪知秀吐出一口薄雾,看着烟圈在昏暗的灯光下散开,“味道还不错吧?”
仿佛兆见了他们的相遇,甜而不腻,回味无穷,偶然的发现就像烟花一样惊喜又转瞬即逝,一支烟就这么长,十二个月的任期总有结束的时候。
-
第二天,洪知秀踏进会议室时,崔瀚率正坐在长桌的另一端低头翻资料。HR介绍道,“这位是从美国总部来轮岗一年的洪知秀总监,接下来会负责跨部门项目。” 崔瀚率抬起头,目光从简历上移到洪知秀脸上,停顿了半拍,接着若无其事地伸出手:“崔瀚率,企划组。” 在洪知秀握上来时指尖微微用了力,面上却只是礼貌地弯了弯嘴角。他这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人就是前段时间听说的那位。上一周崔瀚率出差去了,正好没见到迎新。
因为可以选择去哪个国家的分部轮岗,洪知秀从未来过身体里流淌着的血的发源地,他想去看看,工作之余四处走走。不过缺乏对地球另一端的故乡的了解,洪知秀显然没有料想到初来乍到他会被雨季困在室内,与他渴望到处走走的初心完全背离。
但也因祸得福,他没事就和崔瀚率窝在家里,看电影、听唱片,窗外的雨声连绵不绝,屋内干燥而凉爽。有时洪知秀会弹那把从美国远渡重洋而来的吉他,琴声里崔瀚率盘腿坐在地毯上,表情严肃地努力突破他的剑玉极限,木球撞得叮叮当当,和雨声一起成为吉他的伴奏,每每成功入洞就举着剑玉朝洪知秀晃,眼睛亮晶晶地等着夸奖。
崔瀚率甚至想过教洪知秀韩语,那天洪知秀正盘腿坐在沙发上翻一本杂志,闻言抬头看了一眼那本书——封面上印着个笑得过分灿烂的卡通人物,像小学英语课本的韩国版。他皱了皱鼻子,“我韩语也没有很差吧。”
“你昨天在便利店跟店员说‘我要两个啤酒’。”崔瀚率竖起两根手指,“你说了‘两个’,然后店员给了你两瓶烧酒。”
“那是口音问题。”
“是量词问题。”崔瀚率把书翻开,语气平淡得像在宣判,“啤酒用‘병’,烧酒也是‘병’,但你说‘개’是数人的量词。所以店员以为你在说‘我要两个人喝啤酒’。”
洪知秀被噎住了,把杂志往旁边一丢,认命地挪到崔瀚率身边坐下。窗外的雨声密集地敲着玻璃,屋子里弥漫着煮泡面的余味和旧书页的干燥气息。崔瀚率把书摆在两个人中间,翻开第一课,指着上面的元音表格,用他那种低沉又带着一点慵懒的语调一个一个地念:“ㅏ,ㅑ,ㅓ,ㅕ……”
洪知秀跟着念,舌头在陌生的发音里打结。“ㅓ”和“ㅗ”永远分不清,发出来的声音总带着一股滑稽的腔调。崔瀚率听了几遍,忍不住嘴角动了一下,又很快压平,说:“不是‘哦’,是‘呃’,嘴巴放平,不要圆起来。”
他把脸侧过来,放慢语速做示范。嘴唇微微张开,唇形拉平,发出一个清晰而松弛的“ㅓ”音。洪知秀看着那张因为专注而微微抿起又松开的嘴唇,唇角天生往上翘着一点弧度,像一只随时要飞起来的鸟。下唇比上唇饱满,在午后的阴天光线里泛着一层浅淡的水光,大概是刚才喝过水的缘故。那张嘴一张一合地重复着元音,音节从喉间滚出来的时候连带喉结轻轻动了一下,颀长的颈线在宽松的圆领T恤上方拉出一道干净的弧线。
洪知秀发现自己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元音上了。
“你来一遍。”崔瀚率说,转过头来看他。
“ㅓ……”洪知秀张嘴,声音发虚。
“不对。舌头再放平一点。”崔瀚率靠得更近了一些,大概是想让他看清楚口型。两个人的肩膀挨在一起,洪知秀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洗衣液的皂香混着一点雨天特有的潮气。那张嘴唇又张开了,缓慢地、刻意地、像是在做什么慢放的实验电影,“……ㅓ。看到没?嘴角不要往两边扯。”
洪知秀盯着那两片唇的弧度,看着它们张合之间露出一点洁白整齐的齿沿,脑子里所有的元音辅音全都碎了,碎成一片嗡嗡的杂音。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盖过了雨声。
“会了没……”
崔瀚率的话还没说完,洪知秀凑了过去。没有任何思考,像被什么力量拉着拽着,身体先于意识做出了决定。他吻住了那两片正微微张开着的嘴唇,带着一点温热的柔软。
崔瀚率僵了不到半秒,把他手里的教材“啪”地一声合上了。洪知秀感觉到一只手抚上了自己的后颈,指尖微微发凉,触到他颈后的皮肤时激起一层细小的战栗。紧接着那只手扣紧了,把他往自己这边按了按,唇上的回应从最初的错愕转为一种沉甸甸的、像雨前气压一样逐渐加重的力度。
洪知秀的眼前是崔瀚率闭着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颧骨上投下两小片蝶翼状的阴影。他张着的嘴终于不再发元音了,它们在认真地做别的事情。
分开的时候两个人都有些喘,空气里只剩下雨声和彼此不太均匀的呼吸。崔瀚率的嘴唇比刚才红了一点,下唇泛着被亲吻过的光泽。他垂着眼睛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低声开口,嗓音比平时哑了几分,“……你学废了。”
洪知秀反应了两秒,笑出了声。他把额头抵在崔瀚率的肩膀上,笑得整个人都在发抖,“你能不能教点别的?这句话一点都不性感。”
“那你想学什么?”崔瀚率的声音闷在洪知秀的发顶,带着一丝还没来得及藏好的笑意。
洪知秀抬起头来,桃花眼里亮晶晶的,看着崔瀚率被亲得有些凌乱的嘴角,轻声说,“教我怎么说‘留下来’。”
崔瀚率看着他没有立刻回答,窗外的雨还在下,绵密而悠长。过了很久,又也许只是一两秒,他低下头,把嘴唇贴在洪知秀的耳廓边,用韩语极轻极慢地说了一句,“있어줘。”低沉的声线裹着潮湿的气息,那两片刚刚被吻过的嘴唇,合拢着吐出了三个柔软的音节。
洪知秀听不懂,但他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听的话。
雨季被困在室内的第三个周末,洪知秀躺在沙发上翻手机,忽然发出一声感叹,“你看这只狗。”
他把屏幕递过去,崔瀚率从吉他的练习中抬起头,看到一只圆滚滚的柯基正歪着头吐舌头,配文写着“领养代替购买,等待有缘人”。洪知秀的眼睛亮亮的,像真的在认真考虑这件事,“我们养一只吧。”
崔瀚率放下吉他,走过去坐在沙发扶手上,低头看了一眼屏幕又看了看洪知秀,“你在首尔只待一年。”
“那也可以养一年啊。”
“一年之后呢?”
洪知秀张了张嘴,沉默了。他看着屏幕里那只柯基的圆眼睛,慢慢把手机收了回来,声音小了下去,“……你说得对。不能这样。”
崔瀚率看着他失落下来的侧脸,没有立刻说话。窗外的雨还在绵密地下着,把整个首尔笼进一层灰蓝色的雾里。过了一小会儿,他开口了,“你很喜欢狗?”
“嗯。”洪知秀把手机扣在胸口,偏过头看窗外,“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可惜它在我六岁时去世了,后来上课忙,没时间再养了。好不容易工作稳定了,又调到韩国来了。”
崔瀚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拇指不自觉地摩挲着食指关节,像在想什么。雨声在安静中格外清晰,空调吹出的暖风把屋子里烘得干燥而懒散。
洪知秀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沙发靠垫里,声音闷闷的,“现在这个天气也没法遛狗,就算真养了,每天把它关在家里自己也会良心不安。”
他翻回来,叹了口气:“算了,等以后吧。”
崔瀚率看了他一会儿,站起来走向玄关,在鞋柜上翻找了一下,拿回来一只黑猫挂件,仰着头看向上方,嘴角带着一点高傲的弧度。
“我妈妈有一只猫,”他把钥匙扣递给洪知秀,“全黑的,叫Jazz。养了五年了,性格和狗没什么区别,黏人,不怕生,每天都要趴人腿上睡觉。”
洪知秀接过钥匙扣翻来覆去地看了看,“……所以呢?”
“他们下个月要去佛罗里达看我姨妈,待两个月。”崔瀚率坐回他身边,语气还是那种不紧不慢的调子,“本来在找朋友帮忙照顾Jazz。”
洪知秀眨了眨眼睛,慢慢坐直了,“你是说……”
“你那么喜欢狗又养不了。猫不需要遛,下雨天也没关系。”崔瀚率看着他的眼睛,嘴角那一点弧度很淡,“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把它接过来养一阵子,我也省得每天跑去爸妈家喂它。”
洪知秀愣住了,他低头看着掌心那只黑猫钥匙扣,Jazz仰着头望向看不见的高处,姿势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骄傲,好像在说“怎么现在才想到我”。
“……可是你爸妈知道我吗?”洪知秀轻声问。
崔瀚率沉默了两秒,伸手从洪知秀掌心里拿回钥匙扣,翻了翻背面。洪知秀这才注意到,猫的尾巴后面刻着一个小小的字母“J”。
“我妈问过。”崔瀚率的声音很轻,落在雨声里像一粒坠落的针,“她说钥匙扣上怎么多了一个‘J’,我又不是第一天知道Jazz的名字。”
洪知秀看着那个“J”,觉得自己的心脏被什么东西很轻很轻地捏了一下,酸酸的,像咬了一口没熟的梅子。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崔瀚率把钥匙扣放回洪知秀手里,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掌心,微微一触就收了回去,“是以后要一起养猫的人。”
洪知秀低下头,看着掌心里那只仰头的黑猫,忽然笑了。那笑从嘴角蔓延到眼睛,又从眼睛蔓延到整个人的轮廓,像窗外厚重乌黑的云层里穿透出一束光。
“那好,”他抬头看向崔瀚率,声音里带着一点故意的正经,“不过说好了,我只是帮忙养,它要是半夜跳我脸上,我可要找你算账。”
崔瀚率偏过头看他,眼睛里盛着一点很浅的笑意,像月光下结了薄冰的湖面,表面平静,底下却流动着什么温暖的、安静的东西。
“它不会,”他说,“它只会趴在你胸口睡觉,到时候赶都赶不走。”
洪知秀说那我要试试。
于是那个周末他们挤在崔瀚率的手机前,翻着视频里Jazz踩着猫步在爸妈家地板上走来走去的画面。黑猫的眼睛是金色的,走路的姿态有一种不紧不慢的优雅,偶尔停下来舔舔爪子,又朝镜头扑过来,是崔瀚率蹲在对面逗它。
洪知秀看着画面里的崔瀚率蹲在地上伸出指尖,被黑猫用肉垫轻轻拍了一下,笑出了声。他侧过头看了一眼身边同样看着屏幕的人,那张侧脸在手机屏幕的光线下轮廓分明,嘴角不自觉地弯着。
洪知秀想,原来养宠物的快乐不仅是它的陪伴,还藏着另一个人把你纳进他生活里的幸福。
不过最后Jazz还是没有无法无天地霸占卧室,崔瀚率对猫毛轻微过敏,洪知秀也不想让所有衣服都被猫毛打上印记。
两人的穿衣风格大相径庭,洪知秀偏爱简约柔软的针织衫与素色棉质衬衫,崔瀚率则总是一身宽松的街头T恤和破洞牛仔裤。本来没有互相穿对方衣服的可能,直到某一天崔瀚率在衣柜深处翻到了洪知秀的那件Led Zeppelin巡演T恤。那是洪知秀大学时在古着店淘到的,洗得发软,领口都起了毛边,带着洪知秀身上淡淡的洗衣液味道。崔瀚率像发现了宝藏一样当场套上,袖子长出一截,下摆盖过了胯,他却满意地站在穿衣镜前转了一圈。从那以后,衣服开始混在了一起。洪知秀偶尔会抓一件崔瀚率的T恤出门,崔瀚率也会理直气壮地穿走洪知秀新买的衬衫。
衣柜渐渐模糊了边界,像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样,心照不宣地成为了最亲密的人。
得益于洪知秀的轻微洁癖,猫毛被处理得很干净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同事们并没有发现崔瀚率和洪知秀同时各养了一只黑猫这一小概率事件。天晓得为什么公司还有禁止办公室恋情的规定,尽管洪知秀和崔瀚率从不是对爱遮遮掩掩的人,但一见钟情对象恰巧是同事这样更小概率的事件显然不能暴露。
当然百密总有一疏,夫胜宽歪着头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在茶水间开口,“shua哥,你身上这件……瀚率前天是不是穿过一模一样的?”
洪知秀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一僵,旁边崔瀚率面不改色地接话,“嗯,那家店打折,看shua哥对韩国还不太熟悉介绍给了他。”
夫胜宽将信将疑地“哦”了一声,转身走后两个人才同时松了口气。此后每天穿衣服前都要想一下,这件昨天他是不是穿过了?像做贼一样,却又生出一点隐秘的甜蜜。
-
雨季终于见到了头,洪知秀正式开启被延误的首尔之旅。
雨季彻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末,首尔像是被谁拧干了水分,天空蓝得不像话。
他们在纛岛租了两辆单车。洪知秀挑了辆白色的,崔瀚率挑了辆薄荷绿的,理由是“你的那辆像鸽子”。洪知秀跨上车座的时候笑着说,“那你那辆像什么?”
崔瀚率已经蹬出去了,背影在江风里丢回来两个字,“青柠。”
他们沿着汉江骑车,从纛岛一路骑到汝矣岛。江风把崔瀚率的衣服吹得鼓起来,从背后看像一只撑满了风的帆。洪知秀跟在他左后方,看他偶尔偏过头看江面上的水鸟,骑到好路段就松开一只手让风灌进指缝里,动作很自然,像一个人在自己的领地里游荡。洪知秀想,这就是他喜欢崔瀚率的方式,不需要刻意制造什么浪漫时刻,光是看他骑车的样子就觉得很满足。
中途他们在江边长椅上停下来喝水。对面有遛狗的大爷经过,两条小型犬互相嗅了嗅然后绕圈圈。洪知秀盯着看了好一会儿,崔瀚率拧上瓶盖,说:“Jazz其实也可以遛,就是懒。”
“猫也可以遛?”
“可以,但走两步它就躺下来,得抱回去。”崔瀚率的声音在风里有点飘,“到时候你试试。”
洪知秀没说话,偏过头看他,崔瀚率也不看他,只把水瓶盖拧紧又拧开。
后来他们拐进了一条藏在麻浦区巷子里的二手唱片店。老板是个戴着圆框眼镜的中年男人,坐在角落看一本书,看到崔瀚率进门抬了抬下巴算打过招呼,显然是常客。店里的黑胶唱片堆了满满三面墙,空气里漂浮着旧纸张和塑料封套混合的味道。洪知秀的手指从一个个唱片脊上划过去,最后停在了一张上面,《Dookie》,Green Day,1994年的首版。
他还没来得及抽出来,崔瀚率的手已经从旁边伸过来,指尖碰了碰他的指节,帮他把那张唱片稳稳地抽了出来。
“这张我找了好久。”洪知秀低头看着封面上那抹荧光绿,“高中第一张CD就是这个。”
“我知道。”崔瀚率站在他旁边,声音低低的,“你上次提过。”
洪知秀看了他一眼,这一眼比平时长了一些,长到崔瀚率察觉到了,微微偏过头来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洪知秀转回去把唱片翻过来看背面的曲目,“就是突然发现你记住了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崔瀚率没有否认,他只是把另一张唱片从架子上抽下来递给洪知秀,《Carrie & Lowell》,Sufjan Stevens。封面上是一对模糊的母子背影,色调冷清得像一场下不完的冬雨。
“这张也适合下雨天听。”崔瀚率说。
洪知秀接过来翻到背面,A面第三首是《Should Have Known Better》。他笑了,把两张唱片叠在一起抱在胸前:“你今天是来帮我补齐歌单的?”
崔瀚率抿了一下嘴角,眼睛垂下去看着地面,“嗯,补齐了。”
他们买完唱片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转成了傍晚的橘粉色。洪知秀提议去吃那家他们上个月发现的海鲜煎饼店,崔瀚率说好。等煎饼的时候洪知秀把《Carrie & Lowell》的封套翻来覆去地看,“你来过这家唱片店很多次吗?”
“以前偶尔来,最近——”崔瀚率想了想,“自从你来了之后,每周都来。”
他在桌子底下把脚往前伸了一点,鞋尖轻轻碰了碰洪知秀的鞋尖。洪知秀的脚没有移开,两个人就这么在桌底下用鞋尖抵着彼此,像两只互相试探的小动物终于确定了对方不会咬人。
煎饼端上来的时候服务员看到他们相抵的脚也没什么表情,大概在这条巷子里见过太多暧昧的夜晚了。洪知秀夹起一块煎饼放进嘴里,烫得嘶了一声,崔瀚率把自己的水杯推过去,洪知秀低头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
晚上回去的路上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偶尔交叠在一起分不清是谁的。洪知秀抱着装唱片的纸袋走在前面,崔瀚率走在他身后半步,冷不丁开口道,“下次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南山。有一条小路上去不用走台阶,可以看到整个首尔。”他停了停,“晚上去的话,灯都亮了。”
洪知秀转过身倒退着走了两步,看着路灯下崔瀚率那张被暖光照得格外柔和的脸,嘴角弯起来,“你这是在约我看夜景?”
崔瀚率把外套帽子拉起来挡住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眼睛,“……是在告诉你一个地方。”
洪知秀笑着转回去继续走,纸袋里的唱片随着步伐轻轻晃荡,他看到崔瀚率说“告诉你一个地方”的时候耳朵红了一点点。
周末之外,每日一大娱乐项目便是下班后和崔瀚率一起探索没吃过的韩料店。某天他们在明洞附近一个不起眼的巷子里发掘了宝藏,大酱汤浓郁醇厚,炸鸡外酥里嫩,炭火烤得人脸颊发烫,大麦茶续了一杯又一杯。洪知秀嘴上说“好吃”,手里却只敢夹几口,毕竟对身材有点小要求。崔瀚率看着他一边咽口水一边放下筷子的样子,默默把剩下的菜扫了个干净,吃完还不忘评价,“下次多带点人,可以多点几样。”洪知秀忍不住笑了,心想这个人怎么连吃剩饭都吃得这么理所当然。
首尔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体验弘大的club自然也不能被放过。
震耳的音乐和迷幻的灯光里,洪知秀被人流挤到了吧台边,正仰头喝一口特调鸡尾酒,一个陌生男人端着酒杯凑过来,用韩语说了句什么。洪知秀还没反应过来,一只手已经从身后伸过来,不轻不重地搭上了他的腰侧。崔瀚率不知什么时候挤到了他身边,下巴抵在他肩窝上,半眯着眼睛看向那个男人,表情说不上凶,却带着一种无声的领地宣言,像一只护食的猫。那人识趣地走了。
洪知秀侧过头,看到崔瀚率鼓着腮帮子,嘴角微微往下撇,整张脸写满了“不高兴”三个大字,耳尖在灯光下红得几乎透明,嘴唇抿成一条线,却硬撑着不肯看他的眼睛。他平时总是一副对什么都不太在意的样子,此刻这副别扭的模样让洪知秀心里的某根弦被拨了一下。
“你吃醋了?”洪知秀凑近他耳边问。音乐太吵,他几乎是用喊的。
崔瀚率没回答,只是把脸埋进了他的颈窝。
洪知秀笑出了声,笑得整个人都在颤。他伸手揉了揉崔瀚率的后脑勺,发丝在指缝间滑过,在崔瀚率耳边继续说,“真可爱。”
崔瀚率终于转过头来,眼神里带着一点恼羞成怒的委屈,扣住他的手腕把人拽进了舞池深处。
-
随着任期结束的时间愈发靠近,洪知秀的心就像刚来时的雨季一样潮湿闷热。他开始恐惧睡眠,抵抗着做完之后的疲惫,用目光描摹崔瀚率宛如希腊雕塑般的轮廓,想要将阿多尼斯的脸刻进骨头里,哪怕闭上眼睛也能在黑暗中一笔一笔地复刻出来。
洪知秀不是神,尽管同事们总说他温柔得简直没有脾气,像一尊慈悲的佛,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颗被包裹在得体笑容下的心脏也会惊慌、恐惧亦或苦闷,会在深夜里揪成一团,酸涩得几乎吞不下口水。他也会想要自私一次,把崔瀚率打包带走的念头无数次涌上喉口,又无数次被他咽了回去。美国的生活圈也像一张巨大的蛛网,每一根丝都牵着他的手脚,而崔瀚率变成了网中央的那只美丽飞蛾,他不知道该扑过去,还是该放他飞走。
他害怕的从来不是崔瀚率不够爱他,而是自己给不起那个对等的未来。
临近洪知秀走前一个月,冲突好似冷焰火一样燃烧后迅速归于寂静。起因已经模糊了,也许是某一次洪知秀无意间又说了不知道第多少遍“等我回去以后”,也许是某一次崔瀚率的沉默太久。所有积攒的不安和委屈在那个夜晚爆发,他们第一次在对方眼里看到了近乎陌生的情绪,空气像被抽空了一样安静。
崔瀚率低着头,肩膀在发抖,声音却出奇地平静,“你就这么确定你会回去?你就从来没有想过……哪怕一秒钟,留下来?”
洪知秀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想说他的家在美国,还有他的朋友、他过去二十多年的生活……可每一个理由说出口都像在往崔瀚率心上扎刀。最后崔瀚率站起来,声音哑得像砂纸擦过玻璃,“那就到此为止吧。”
他沉默地把那些混在一起的衣服一件一件分开,挂好,放回各自该在的位置。
洪知秀站在门边,看着他,喉头发紧。他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
衣柜重新变得泾渭分明,洪知秀的针织衫挂在这一边,崔瀚率的T恤挂在另一边,中间空出了一道清晰的缝隙,像一条干涸的河床。
情侣关系在那天结束了。
他们继续在同事面前装作普通朋友,笑着打招呼,说着不痛不痒的客套话。开会时洪知秀坐在主位,崔瀚率坐在末席,视线偶尔在空中撞上,又各自若无其事地移开。
直到洪知秀飞回美国的那天,没有人来送机。他站在仁川机场的出发大厅,捏着登机牌,等了很久,手机屏幕始终没有亮起。他走进安检口,回头看了一眼,玻璃门外人头攒动,没有那张他想要看到的脸。
-
洪知秀回到洛杉矶后的第一个周末把所有从韩国带回来的衣服都洗了一遍。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洗衣液是随手在超市拿的,薰衣草香型,促销装,两瓶捆绑在一起。衣服从洗衣机里捞出来烘干之后,他抱着那堆织物往衣柜里放,忽然停住了。
味道不对。
他低头把脸埋进一件浅灰色针织衫的领口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有那种崔瀚率公寓里一直用的、带着一点白麝香和棉花气息的洗衣液味道了。那味道很淡,平时几乎感觉不到,只有在两个人抱在一起的时候才会从衣料缝隙里飘出来,像一种不声张的存在。而现在它彻底消失了,被薰衣草替代了。洪知秀站在衣柜前,手里攥着那件针织衫,喉咙里泛上一股酸涩。他把衣服叠好放回去,合上衣柜门,在床边坐了很久。
后来他再也没买过薰衣草香型的洗衣液,换了好几个牌子,也刻意买过去韩国前自己惯用的那款,但每次晾衣服的时候还是会下意识地把领口拉到鼻子下面闻一下。没有。再也没有那个味道了。他在一次次的失望里学会了不再去闻,但每次叠衣服时手指碰到领口,还是会有一秒的停顿。像肌肉记忆,像身体替他记着一段被大脑刻意遗忘的事。
同一年秋天,崔瀚率整理了换季的衣服,他把那件洪知秀忘在衣柜里的T恤叠好,装进一个纸箱,封上胶带,写上"杂物"。纸箱被推到床底下最深的角落,和几本不用的旧书、大学时淘汰的耳机线堆在一起。
可他知道它就在那里,每次打扫床底,拖把总会碰到那个纸箱的边角,发出一声闷响。他跪下来把它拉出来过两次。第一次是半年后,拆开胶带,那件衣服还散发着原来主人的味道,因为封箱前他叠得很仔细,还放了一包樟脑丸。他把T恤拿起来抖开,对着窗外透进来的光看了很久,棉布上都沾染了日光的温度。最后他又叠了回去,重新封上纸箱,推回床底。
第二次是三年后,又一个换季大扫除,崔瀚率伸手进去摸了摸那个纸箱的轮廓,手指沿着胶带的边缘走了一圈,然后把手抽回来,继续擦地板。
半夜,他终究没忍住还是重新将箱子拆开,拿出衣服压在枕头下,可鼻尖只剩下枕头上的家里的洗衣液味。
他们都没有刻意联系或者删除对方,洪知秀的通讯录里崔瀚率的名字还在,对话框停在一条"安全到达"的消息上,下面空了很久很久。有几次洪知秀在深夜打开那个对话框,输入框里打了又删、删了又打,最后全部删除,锁了屏。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手机还握在手里,屏幕上是空白的对话框。
有时候崔瀚率的手机相册自动推送“回忆”,会出现一张那年雨季拍的模糊的照片。洪知秀盘腿坐在地板上弹吉他,Jazz趴在他膝盖上睡着了。崔瀚率看着那张照片,拇指在屏幕上悬了一会儿,若无其事地划走了。
Jazz在洪知秀走后没多久就回到了崔瀚率父母家,崔瀚率偶尔周末回去看它,每次推开门黑猫都会从沙发上跳下来跑到玄关,在他脚边绕三圈,仰起头看他,金色的眼睛像是在等什么。崔瀚率弯腰把它抱起来,把脸埋进它厚厚的黑毛里。Jazz的身上没有那个人的味道了,崔瀚率的衣服也没有了。
第四年圣诞节,洪知秀去朋友家聚会。推门进去的时候电视上正播着《真爱至上》,壁炉烧着,屋子里挤满了人。洪知秀在沙发上坐下来,旁边的朋友递给他一杯热红酒,问他最近怎么样。他说很好。朋友又问,真的没有在谈吗?洪知秀笑了笑说,忙工作。
朋友看了他一会儿,“Josh,你上次真心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时候?”
洪知秀低头看着杯子里的红酒,肉桂和橙皮在深红色的液面上浮浮沉沉。他想了很久,最后说,"It's just another day."
朋友没有再问。
洪知秀低头喝了一口红酒,肉桂的味道在舌根泛起一阵暖辣,沿着喉咙一路烧下去,最终落在某个已经空了很久的位置里。那个位置不大,刚好装得下一个人的名字。
三年里他们谁都没有把那个对话框里的最后一句话发出去,可那些一起买的唱片摆在崔瀚率的架子上每一张他都听过十遍以上,而洪知秀换过五个牌子的洗衣液也始终没能买到当初一模一样的味道。
时间往前走,只是他们走得比别人慢,慢到三年多过去了,崔瀚率的公寓里放唱片的那面墙始终有一格只有稀稀拉拉几张专辑。也许在等某一天,那个对话框终于有个人先开口。
而开口的那个人,需要鼓起比离开那天更大的勇气。
第四年的某个夏夜,洪知秀在洛杉矶的公寓里独自喝着红酒,窗外有人在放烟花,紫金色的光芒一闪一闪地映在漆黑的天花板上。他突然想起那包烟花葡萄,想起崔瀚率被呛得龇牙咧嘴的样子和他说“甜的”时微微上挑的尾音。
手机屏幕的亮光刺得眼睛生疼,手指几乎是凭着本能点完了所有选项,凌晨两点订了最近一班飞往首尔的机票,连行李都没怎么收拾,胡乱塞了几件衣服就拉着箱子出了门。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他几乎没有合眼。
又是一个雨季,首尔的空气潮湿而闷热,像钻进了一团巨大的棉花里。清晨,洪知秀站在那个熟悉的门口,按了无数次门铃,无人应答。曾经的房东告诉他,崔瀚率半年前就搬走了,新房子只说是在麻浦区,具体就不知道了。
洪知秀在麻浦的街巷里像无头苍蝇一样来来回回走了一整天,T恤湿透了贴在身上,手机没电了,地图也打不开。他蹲在一条巷子的拐角休息片刻,荒唐地笑了,风风火火地飞了大半个地球,连想见的人在哪里都不知道。
他站起来继续走,走得脚底起了泡。夜色渐浓,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又长又淡。转过一个弯,余光忽然瞥见一个人影从便利店出来,手里拎着一袋泡面和香蕉牛奶,低着头另一只手正在掏钥匙。
见到他的第一眼对洪知秀来说可以算是惊吓。
崔瀚率瘦了很多,逆着路灯的光看不清五官,只看到锋利的下颌线,肩胛骨的轮廓透过薄T恤若隐若现。但无论他的步伐、低头看手机时歪头的角度还是把耳机线绕在手指上的小动作全都和从前一模一样。
洪知秀站在原地,双脚像被钉在了地上。
崔瀚率走近了,大概是因为他挡了路,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时间在那一秒断成了两截。
在崔瀚率看到他的那一刻,钥匙从指间滑落,叮的一声掉在地上。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在水泥地面上几乎重叠在一起。谁都没有说话。远处摩托车引擎的声音轰隆隆地碾过夜空,感官被无限放大又将他们抛入太空。
崔瀚率的眼睛还是那样,琥珀色的,像玻璃珠子一样晶莹剔透地嵌在深邃的眼窝里。只是此刻它们倏地睁大了,里面翻涌着洪知秀读不懂的情绪,是震惊、恍惚还是别的什么。洪知秀还没来得及分辨,自己的眼眶就先一步背叛了他,热意汹涌地漫上来,视线模糊成一片。有什么东西涌上来,堵在喉咙口,怎么也咽不下去。
“瀚率啊,”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几乎不像自己。
崔瀚率没有动。表情从震惊慢慢变成了别的东西,像是生气,又像是委屈,最后什么都不是,只剩下一双红了眼眶的眼睛。手里的塑料袋被捏得发出细碎的声响,指节泛白。他就那样直直地看着洪知秀,像在看一个不应该出现在现实里的幻影。
过了很久,也许只有几秒钟,但洪知秀觉得像一个世纪,崔瀚率把塑料袋换到左手,右手抬起来,用指背极轻极快地在自己的眼角擦了一下。
“你来了,”他说。声音很稳,但尾音像踩在薄冰上。
洪知秀往前走。他伸出手的时候指尖在发抖,碰到崔瀚率削瘦的肩线时,终于忍不住把他整个人拉进了怀里。崔瀚率没有推开他,只是僵硬地站在原地,下巴抵着洪知秀的肩膀,浑身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洪知秀感觉到肩膀上一片湿热的温度,然后是一声极轻极短的呜咽,像被压在喉咙最深处,挣扎了很久终于还是逃了出来。
洪知秀的手臂收得更紧了,他把脸埋进崔瀚率的颈窝,终于闻到了熟悉的洗衣液味,像晒过太阳的棉被。他闭上眼睛,声音闷闷地传出来,“我回来了。”
洪知秀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你瘦了好多,”这是一句废话,可他的脑子里只剩下这句话。
崔瀚率没接话,垂下眼睛,看着洪知秀脚边的行李箱,又抬起眼来打量他,从那双哭红了的桃花眼到攥着行李箱拉杆而青筋微凸的手背。像在确认这个人是不是真的站在这里,还是只是自己又在梦里重温了太多次的画面。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崔瀚率终于开口,声音比刚才更低了一些。
“没找到。”洪知秀吸了吸鼻子,声音闷闷的,“我找不到你原来的住址了,问了房东也只说在这附近。我转了一天,正要放弃,就碰见你了。”
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好像每次遇见你都是偶然。”
崔瀚率听到这句话,嘴角动了一下,说不清是想笑还是想哭。他把塑料袋重新拎稳,侧了侧身,用下巴朝街对面的方向轻轻扬了扬,“……先上来吧。”
洪知秀跟着他走进了一栋灰白色的公寓楼,电梯里很安静,只有老旧电梯运转时的嗡嗡声。两个人并排站着,肩膀之间隔着一只行李箱的距离,谁都没有说话。洪知秀能从电梯壁的反光里看到崔瀚率的侧脸,他垂着眼,睫毛微微颤动着,像是在克制什么。
门打开的那一刻,洪知秀还没来得及细想,崔瀚率已经弯下腰从鞋柜里给他取拖鞋。动作很自然,像从那一年里随意抽出的某个夜晚。拖鞋是新的,尺码刚好是他的。
“你……”
“进去吧。”崔瀚率打断了他,声音有点哑。
屋子里比想象中干净,也比他想象中空旷。没有多余的摆设,角落里摞着几张新的黑胶唱片,茶几上摊着一本翻到一半的杂志,厨房的台面上放着一只还没来得及洗的马克杯。
洪知秀的目光扫过每一个角落,最后落回到崔瀚率身上。他就站在客厅中央,双手插在裤兜里,姿势看起来随意,但指节攥得紧紧的,把裤袋的布料都拽出了褶皱。
“你……为什么回来?”崔瀚率终于问出了这句话。声音不大,却像一块石头砸进了寂静的湖面。
洪知秀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的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用力闭上眼睛,又睁开。“我以为回到美国,一切就会变回原来的样子。我会遇到新的人,慢慢忘记你,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往前走。”
他的声音开始发抖。
“可是我做不到,我每天都会想你,想你吃醋时鼓起来的腮帮子,想你把我那些破T恤当宝贝一样穿在身上……我想你想到快要发疯。”
泪水再次涌出来,他用手背胡乱地擦了一下,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我知道这样很自私,是我先走的,是我没有勇气留下来。我不应该又跑回来打扰你的生活……”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几乎成了气声,“可是我真的……很想你。”
屋子里很安静,洪知秀以为自己会听到一句“你走吧”。
可他只听到了脚步声。
崔瀚率朝他走过来,一步一步,不快也不慢。在他面前停下来,低下头,额头抵上了洪知秀的肩膀。洪知秀感觉到那具瘦了很多的身体在轻轻发抖,肩膀上传来一阵潮湿的温度。
“……你知不知道。”崔瀚率的声音闷在他的肩窝里,带着鼻音,像忍了很久终于决堤,“你走的那个晚上,我在机场外面坐了一整夜。”
“我把你留下的那件T恤叠好专门放起来,一直不敢洗,因为上面还有你的味道。后来味道散了,我把它压在枕头下也闻不到任何你存在过的痕迹,我哭得像个傻子。”
“我搬了家,换了号码,把所有跟你有关的东西都锁进了箱子。我以为这样就能重新开始。”
他抬起头来,眼睛红红的,泪痕挂在瘦削的脸颊上,但嘴角却微微弯了一下,带着一种又苦又甜的弧度。
“可是我连找都不用找,就在街上撞见你。”
“洪知秀,你说这是不是就是命。”
洪知秀再也忍不住了,他伸出手,近乎粗暴地把崔瀚率拽进怀里,像要把这些年缺失的拥抱一次性地补回来。崔瀚率的手臂也终于从裤兜里抽了出来,环上了他的腰,越收越紧,紧到洪知秀觉得自己的肋骨都在抗议。
但他没有松手。
“我不走了,”他的声音从崔瀚率的肩窝里传出来,闷闷的,却前所未有的清晰,“我再也不走了。”
崔瀚率没有说话,只是把他抱得更紧了一点。像是怕他又是一阵风,一松手就会再次消失。
他们在那个狭小的厨房里煮了两碗拉面,面对面坐着,边吃边哭边笑,狼狈得不像两个成年人。窗外终于下起了雨,闷热了很多天的首尔在半夜迎来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夏雨。雨水顺着窗户往下淌,把路灯的光晕成一片暖黄色的雾。
洪知秀放下筷子,似乎想起什么,从外套口袋里摸出一包烟。
还是烟花葡萄。他抽出一支,咬破爆珠,点燃,深吸一口,然后递给崔瀚率。
崔瀚率接过去,烟嘴触到唇边时顿了一下,看了洪知秀一眼,笑了。
“还是那个味道,”他说。
“嗯。”洪知秀也笑了,眼泪还挂在睫毛上,笑容却已经漫到了眼底,“还是那个味道。”
甜而不腻,回味无穷,像所有不该开始却开始了的故事。只不过这一次,烟花没有转瞬即逝,而是被他们小心翼翼地攥在了手心里,烫出了烙印,却再也不会放手。
窗外雨声渐密,屋内的灯光温暖而安定。崔瀚率把烟掐灭在易拉罐做成的临时烟灰缸里,侧过身,把洪知秀的手重新握进掌心。掌心贴着掌心,指缝嵌着指缝,严丝合缝,像两把终于配上了对的钥匙。
洪知秀低头看着交握的手,轻轻地说了一句,“瀚率啊。”
“嗯。”
“我爱你。”
崔瀚率的呼吸停了半拍,低下头把嘴唇抵在洪知秀的无名指根处,像是许下了一个不需要戒指来证明的承诺。
“我也是,”他说,“一直都是。”
雨下了整夜,这一次,谁都没有再想着离开。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