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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后我搬回深水埗那栋唐楼,每天踩着会吱呀响的木楼梯上下,混杂楼下茶餐厅飘上来的菠萝油气味,日子慢慢恢复平静。我原本以为走出来会很难,但真正麻烦的只是习惯性多买一人份的菜,煲汤煲到一半去拿两只碗,傍晚之际探着头朝门口张望,然后才想起那个人已经不会再三步并两步从楼梯口跨进门来,抢我手里的筷子勺子还嫌煮的粥太稀。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蠢,我后来干脆把另一只碗倒扣在沥水篮里,歹毒地利用把它抠起来的难度让自己别想这件事。
这算释然吗?我自认为算——上个月结案之后我请了一礼拜假,回来时所有人都用一种看烈士遗孀的眼神看我,搞得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请假期间被动殉情了一回。
于是我刷牙的时候会故意做鬼脸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死气沉沉,把泡沫弄到镜面上,掩耳盗铃地遮住镜子里那个人过分平静的眼睛。有天我夜里值班回来直接瘫到了沙发上,听见外面船上的汽笛声拖得老长。我忽然就想起自己是不是该跟张呈说一声,局长的通话记录我用权限整理成厚厚一叠,现在他死了,王队也被抓了——你可以闭眼了。
我眼前浮起一条河。河水黑亮,浮着两岸霓虹灯碎成一段一段的七色油彩,像把整片繁复街景倒进了水里。我站在岸边,脚底踩着潮湿绵软的泥沙,而张呈站在河心,警服湿透,头发软塌塌地垂下来,像只被雨淋过的大型犬。他没心没肺朝我笑,露出那排白得晃眼的牙,问我说站那么远干什么,他又不会咬我。
我便真的下意识听了他的话往前走,可那水突然漫过小腿,凉得我浑身泛起鸡皮疙瘩。猛地一声枪响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我应声抬头,望见张呈胸口洇开一团红。他缓缓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像在困惑为什么那里会破个洞,然后整个人向后倒进水里,激起的水花在梦里没有声响。我大喊着他的名字伸手进水下去抓,却只捞到一把湿滑冰凉的水草,他的气息也从指缝漏掉,从此不留一丝痕迹。惊醒时我才发觉自己一只手真的举在半空,肌肉僵硬得酸痛,月光从百叶窗漏进来被切成一条一条,落在我手腕上像戴了副银白的镣铐。
张呈这货到底搞什么,托梦也不挑个好点的时间,明天还得上早班——毕竟如今我也找不到人来抵赖迟到的理由了,真要命。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想起张呈以前在警校总爱在我躺平的时候蹲下来,用狗尾巴草或其他什么东西扫我的鼻尖。他平时话就密得不行,现在训练完更是变本加厉,手上聊闲嘴上也不停,凑到我耳边一直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说啥。阳光从操场边上渐高的乔木树冠中挤下来,在他头顶镶上毛茸茸的一层金边。明明这人自己才是总惹麻烦的那个,却偏要摆出一副照顾全世界的架势——我从来不特意说,但不得不提的是他确实了解我太多事,他知道我几点去过档案室、几个星期没去剪头发、甚至偷懒时更喜欢躺哪张长椅。可现在我在梦里连他一根头发都碰不到,只能对着空荡荡的河岸带着平时舍不得用的脏字骂他,这种时候倒知道保持距离了。
但那之后梦开始变得越来越频繁,张呈的死法也像是把一堆悲剧合辑剪成了恐怖片预告,每次按下播放键就换一种结局。有时候他被溺死,泡得灰白的身躯面朝下浮在水流里;有时候他瘫软地靠在废弃码头的石柱上,刀伤枪伤流出的鲜血滴答滴答穿过木板缝隙往海里坠;有时候他背对我站着,等我走近他才慢慢回头,颈侧一道血线在月光下亮得像条红丝带,他居然还笑得出来,说我又来晚了。
我无数回在他倒下后拼命向他跑去,可梦里的地面是绵软塌陷的,前进谈何容易。待我好不容易碰到他的躯体,指尖将将触到一点未凉的体温,那人就猛然就碎成无数火光,带着吞噬一切的势头将我眼前景象尽数焚毁。可那磷火触及我的身体时却温热而亲近——如此形容当然有些古怪——但那何尝不是一种恩赐呢?毕竟张呈无论在现实还是梦里都从未向我求救,他总是欣然遥望着我,好像我能出现就已经让他挺高兴。
我如今更恨自己连一个梦都留不住。
于是我这次直接在一切开始前跳进河里,张呈的背影在不远处一座断桥上颤抖,身体上的血迹慢慢浮现。我拼了命划水,用所有力气喊他的名字——他终于回头,浑身赤裸而伤痕累累,他朝我摇头,嘴唇动了动。我看不清他在说什么,只觉得他眼里哀伤而怜悯的神色让我心里不住涌上一股邪火,凭什么他能离开得这么这么突然…这么…干脆?他张开双臂迎接一切能够轻易将他毁灭殆尽的苦难——像故事开始前的序言,结局开始逆转的第一枪——只不过这枪不巧击中了他的心脏。他应该活得比我久的。他应该活得比我久的。他应该活到这个城市换上玻璃幕墙,他应该活到交响的乐声响彻港岛。
这个念头像把刀划开我的胸腔,我看见自己的血丝漫出来混进河水里,竟莫名觉得舒服了些。我甚至想,如果用我的骨肉熔铸成他的身体,如果我就这样沉下去,是不是就能留在这里陪他做一对游荡的鬼?可河水突然托住我的背,卷起骇浪把我拍在了桥的另一侧。我心中一震呛着醒来,在床上咳得厉害。闷热的夜风灌进来,我这才发觉自己浑身湿透,不知道是汗还是梦里的水成了现实。
清晨五点半,已经有人在收渔网。我坐在岸边的石阶上,让咸腥的风吹得自己头脑清明一些,我站起来拍拍屁股,假装只是散步散得远了。回到唐楼天已经亮了一半,我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下巴上冒了胡茬,眼睛下面还青黑一片——总归跟熬通宵没什么区别。那天我对着镜子敬礼,原来不过是他第一次在回忆里朝我摆摆手,转身走进了我的梦境。既然他走不了,我也放不下,那就这样吧,像这城市里每个睡不着的人一样,沿着河岸来来回回地走,便一心当作是有个傻子在等我买早餐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