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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每次李振洋看见海,都会想到那天的岳明辉。
大海很安静,浪花一下下拍打着沙滩,岳明辉露着尖尖的虎牙,笑着对自己说:“我们留在这儿不走了,好不好?”
他是怎么回答的?他记得自己好像说了:“行,干脆黑这得了。”
岳明辉的眼睛亮了亮,“你说黑在这能干嘛?我在荷兰当不了翻译,我只会说英语啊,但你这个身高在荷兰应该还能当模特。”
“那我养你啊。”李振洋满不在乎,刚练习的时候可不都是他花钱吗。
岳明辉愣了下,然后笑了,非常纯粹的傻傻的幸福的那种笑容。
岳明辉很爱笑,李振洋喜欢看他笑,他一笑起来亲民很多,会让李振洋暂时忘掉他的年龄和学历,以及其他老天爷赐予这个西城少爷的优越感,让他变得可以被保护,可以被冒犯。
然后李振洋吻了他。
一开始只是轻触,然后很快原始的本能让他们加深了这个吻。没有人看他们,或许有人看他们,这都不重要,反正在这里很多人在亲吻,不差他们一个。
然后那个晚上他们在酒店里手忙脚乱地做爱,然后错过了第二天的早饭,下午醒来的时候两人奢侈了一把,点了客房服务,然后继续做爱,仿佛只要一直做下去,就会忘了明天回国的飞机,就能身无分文地困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做两个幸福的流浪汉。
快入睡时两人的腿交缠着,岳明辉窝在李振洋颈边,嘟囔着还可以开个酒吧,因为李振洋爱喝酒,他可以学着调酒,酒吧就开在位于西海岸的海牙沙滩边,这样每天都可以看日落。
凌晨四点半,李振洋记得是自己先睁开了眼睛,岳明辉睡得正香,紫红色的头发蹭得他的脖子很痒,他感觉到痒的时候就睡不着了,他开始想些没用的东西。然后五点半闹钟响了,岳明辉早就被闹钟训练出了条件反射,紧接着就是两人手忙脚乱地开始收拾行李奔向机场。一直到过安检的时候他们还拉着彼此的手,人一旦跨越了某种亲密关系,会很自然的缩短距离,然后他们来到了候机大厅,看着登机口的乘客都是清一色的国人,两人紧紧拉着的手,便很自然的放开了。
那是第一次他们松开彼此的手。
回到北京生活工作还得继续,小弟去上学,家里只剩两个人,除了打扫阿姨每周来两次,剩下的空间成了二人世界,两人着实过了一段肆无忌惮的快乐日子。虽然事业一路下滑,但被窝里总是暖和的。
爱意就是无法隐藏的,因为藏不住。岳明辉都开始学做饭了,李振洋感到很痛苦,吃饭很痛苦,因为难吃,因为厨房会着火,因为岳明辉好像真的爱他。
某个晚上,也许那天有月亮,也许没有,两人蹲在阳台上抽事后烟,烟盒里只剩一只了,点上了你一口我一口轮着抽,岳明辉没头没尾地来了一句:“你觉得要是当时留海边,开个酒吧是不是更好。”
李振洋没打磕巴地回答:“不会,荷兰保险套没有国内花样多。”然后掐了下岳明辉的小屁股,瘦,但有肉,手感令人满意。岳明辉抢过他嘴里的烟屁股,两人闹着回了屋。
后来李振洋扪心自问过,当时海边的那个吻是有见色起意的成分的,岳明辉映着晚霞的眼睛太漂亮,他脖子上贴的纹身花纹太诱人,所以后来的发展也有顺水推舟的意思,毕竟以现在他们职业的现状和性压抑的程度,滚到一张床上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当然这些话他没跟任何人说过。可能岳明辉也不傻,因为他没有再问过。
日子就随着事业一起丝滑的走上了下坡路,混的越惨,操的越狠。他们会彻夜长谈,喝酒聊天,然后吻在一起,只有肌肤紧贴着彼此,能听到对方心跳的时候,只有将自己深深的埋入他的体内,听到他无助的呻吟的时候,直到潮湿黏腻的呼吸彼此纠缠到窒息的时候,人反而感受到一种生与死之间的极致体验。后来在跳《没有明天》的时候,李振洋想起那段日子过得才叫“没有明天”。
也是那段别人看来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李振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找到绝处逢生的道路。“老岳,咱俩卖吧”。
岳明辉眼神清澈且愚蠢地看着他,然后明白了他们眼下只能相依为命的选择。卖嘛,字面意思,现在他俩谁摸谁一把也是挺自然的动作,反正睡都睡了,反正已经在低谷了,反正就剩他们俩,反正他爱他。
看着舞台上岳明辉羞耻地跟自己一起脱掉衣服,喜欢他在众人面前感受自己的手掌的温度,喜欢看他放下英伦绅士的身段开始热舞,妹妹们的尖叫声让他耳朵羞红,他太喜欢看岳明辉纠结了,没有了高高在上,只有对自己的依赖和信任,他清楚不论出现任何情况,岳明辉第一时间看向的永远是自己。李振洋感到了罪恶的快乐,一种无法言说的优越感,他后来查了英文叫“Guilty pleasure”。正经世道他这种路数是混不出来的,但把人拉下来一起在泥地里打滚就是另一番事态了,他应该当个枭雄,他才是整个团队的「里队长」。
对于两人加深了羁绊,李振洋乐在其中,他会不停的追着岳明辉问“爱不爱我”,逼他一次又一次的告诉自己“爱,爱,行了吧。”他喜欢看着岳明辉将羞于表达的热情付诸于肉体,他喜欢看他在听到自己喊着“爱意有什么可隐藏”的时候,缩起的透着红晕的颈项。
他也并非毫无表示,将那枚金色的连指戒送给岳明辉的时候,他当场就戴上了,喜欢的不得了,即使当时他的风格跟这个戒指一点都不搭,即使戒指的尺寸并不合适,时时刻刻都在摩着他的指骨关节,即使亚历山大麦昆设计这个戒指的初衷就不是为了让人能时时刻刻都戴着,但岳明辉一直戴着,直到关节上长了茧。
「酒的好喝在于它的难喝,戒指的合适在于它的不合适。」
他承认,他希望岳明辉一直迷茫下去。
李振洋的内核是极其稳定的,他有一套自洽的实用主义逻辑——人,就是拿来卖的,你的肉体,你的灵魂,你的能力,你的体力,你的手艺,全部都是商品。
毕竟从小接受表演教育长大,他坦然接受了自己被观赏的命运,并深刻地洞察到偶像就是服务行业的本质。所以他从没拧巴过,别人说他看得开,他说这叫“知行合一”。比起岳明辉一个一天音乐学院没上过的门外汉,天天研究怎么作曲写歌,李振洋用一个成功的商业案例揭示了专注于技术没有专注服务有用。
这个案例是这样的:某网约车app刚推出的时候总是收到顾客的投诉,抱怨他们等待车的时间过长,研发部门想尽了办法优化算法,提高接客速度,但都没有让投诉量降下来,而最后真正解决问题的是一个地图上简单的设计,就是让乘客实时看到车辆在哪,顾客获得了知情权也不焦虑了,客诉竟然真的降下来了,这就是专注服务的好处。
“但要是看到叫的车越开越远,不还是会焦虑吗。”岳明辉说,然后开始研究起汽车调度算法的优化逻辑。
“那你去跟滴滴、高德和Uber的老板说去。”
“哎,我不是这个意思,要是优化调度算法,不是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吗。”
不论如何李振洋最后赢得了这场辩论的表面胜利,他很满意。他一向只追求表面的胜利,因为内在的成果没人看得见,表面赢了就够了。
但岳明辉不一样,他是个舍近求远的笨人,是个明知道当爱豆就该好好服务好好卖肉,非要埋下头去研究怎么把音乐做好的傻瓜,是个学什么都分步骤一步一个脚印,非要踏踏实实把一切都理解透彻的死学究。几年之后,李振洋意识到岳明辉终归是赢了那场辩论,岳明辉花了很久时间突破了算法,迭代了技术,然后就像地图上那辆不听导航的车一样,越开越远。
他们仍然做爱,仍然接吻,仍然会裹着被汗浸湿的床单依偎在一起,只是再也没有彻夜聊过天,岳明辉跟他的对话变少了,跟自己的对话变多了。有一次在他吻岳明辉耳垂的时候,岳明辉手指无意识地在床单上敲击着一段陌生的节奏。李振洋停了下来,岳明辉过了三秒才回过神,问他完事了?那一刻,李振洋意识到,那具依然温热的身体里,装着一台正在高速运转的他完全看不懂的机器。
李振洋很会聊天,却很不擅长深度聊天,他好为人师,但懒得深入挖掘问题。因为没必要,他早就看透了,世界不会为谁改变,一切都是无药可救的,选择皆是必然,无需纠结,他归根结底是个消极的乐观主义者。而岳明辉是个积极的悲观主义者。他需要亲自跟这个世界的每个棱角发生碰撞,产生关系,探索自己的可能性,他的勇敢让李振洋看到了自己的胆怯,想起了机场两人紧握的手,原来是自己先松开的。
李振洋嫉妒岳明辉,嫉妒他有不撒手的勇气,虽然那个时候自己并不爱他。
岳明辉也嫉妒李振洋,他说出来的时候像是赞美,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地说,他嫉妒他的身材,身高,他性格开朗,果断有魄力,有不怕他人目光的松弛,还有他幸福的家庭,他天生自信和坦荡,这些优点把李振洋夸得很美,并立刻吻了他。他其实怀念早些年的岳明辉他穿他的衣服,学他的样子走路。岳明辉还不确定自己应该成为什么样子的那段时间,是最可爱的。
但现在不一样了,他发现岳明辉不爱他了。
他们仍会做爱,仍会亲吻,发生情况时岳明辉仍会第一时间看向自己,但他不爱他了,李振洋没问过,但他就是知道。因为即使两个人站在沙滩上也无法再牵起的手,因为岳明辉再也没有问过那个问题:“我们要是不走,留在海边开个酒吧好不好。”
记忆中那片海边的夕阳很美,两人结束了第一个吻之后,岳明辉看着夕阳打开了手机,录下了海浪的声音, “你知道吗,无论我们是否会再来这里,这都是我们最后一次看这片海了。”李振洋那时候并不想听他说什么,只是继续了那个吻。后来他明白,岳明辉想说的是大海永远在变化,每一个海浪都是一朵新的浪花,海水卷走旧的沙粒然后带来新的,所以每一刻的沙滩也都是新的沙滩,他们再也回不去同一片片沙滩,再也看不到同一片海。
但他爱上岳明辉了。
男人归根结底是慕强的动物。一只小兔子脆弱无助的看着你,你会把它当个宠物逗逗,享受它对你的崇拜依赖。过去他是那个哄兔子的人,现在他感觉自己在被哄,岳明辉不擅长哄人,所以哄得特别明显,李振洋敏感地察觉到自己被认真地敷衍着,把他哄好了岳明辉就要去忙别的了。他心里明白,如今岳明辉的世界大的没边,不是一个团或一个公司能或一个人能管得住的。他能怎么办?他撒娇卖萌撒泼打滚?他像一个肌肤饥渴症一样恨不得时时刻刻骚扰岳明辉,挑战他的底线,然后被无视也被包容。他想要别人都觉得他们有一腿,而让大家以为他们卖到发了狠忘了情。
没有用,因为他们仍做爱,仍亲吻,没有本质上的变化,岳明辉看到他撅着个嘴,以为他需要安慰,自动脱衣服,岳明辉看到他愤怒地撞上门,以为今天要上大活,继续自动脱衣服。做爱只解决表面问题,但下半身连的再紧根本触及不到内心,他总不能把人操哭了之后然后恶狠狠地质问他:“岳明辉你怎么能不爱我了呢。”
他不敢问,他知道问了会有怎样的结果,但他还是问了。
那是一场糟糕的春梦。
他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正抓着岳明辉有些褪色的彩色长发奋力挺进,恨不得把对方干进床垫里,岳明辉只是愣了一下,然后射了出来,李振洋卡的不上不下,但他们太熟悉彼此的身体了,他很快就在几个温暖的夹击中缴械投降。
倒在床上恢复理智的时候李振洋才意识到,岳明辉没有回答那个问题。但话都说出口了,他决定破罐破摔地在他耳边厮磨:“岳明辉,你怎么能不爱我了呢。”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久到他以为岳明辉都睡着了,才听到他说:
“原来你一直都知道啊。”岳明辉起身穿上衣服。
他应该说点什么,比如我爱你,你别走之类的。而岳明辉只是站在黑暗中看着他,仿佛把他看透,对,他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透自己,他的自私,他的狭隘,他的胆怯和他卑微的占有欲。
但岳明辉没有说过,许久之后李振洋只听到一句“早点睡,明天还得拍东西呢。”岳明辉关上了门。
他把一切搞砸了,也许早就搞砸了,具体是什么时候呢,也许自己早就爱上他了,但不敢承认。是他先约岳明辉喝酒聊天,是他先吻了岳明辉,是他先牵起了岳明辉的手,是他先送出的戒指,李振洋以为自己一直游刃有余,不敢承认是他先爱上的。
现在岳明辉不再戴那枚戒指了。李振洋上次看到它的时候,还是在后台化妆间的首饰盒里,跟其他首饰一起挤在一个透明小塑胶袋子里。但他不敢问。
李振洋不知怎么才能入睡,耳朵里灌进来一阵潮湿的、节律性的轰鸣——是窗外的雨,密集地砸在酒店楼下的遮雨棚上,那声音太像海浪了,像是有人把一整片海倒扣在楼顶。他猛地坐起来,拉开窗帘。窗外只不过是普通的夏夜暴雨,对面居民楼的灯光在雨幕里糊成一片。但他再也关不掉那个声音了。他意识到“海”从此长在了他耳朵里,以后每一次下雨、每一次水管滴漏、每一次空调外机的嗡鸣,都会变成潮水涌入他的耳朵,变成岳明辉说出那句“我们留在这儿不走了,好不好”时,脚下一阵阵的远去的海浪。
李振洋是哭醒的,他好久没有这么伤心的哭泣过了,他无助地将自己缩进被单中,手指紧紧地抓着一件破睡衣将它攥到变形,他的难过沁透了枕套,沁透了指缝,沁湿了岳明辉金色的头发。
岳明辉醒了,被身旁的李振洋吵醒的。“一大早的怎么了?”
“岳明辉,你怎么能不爱我了。”他委屈得不得了,然后发现他的腿还骑在人家身上,岳明辉睡眼惺忪地看着他。
是个梦。
李振洋委屈巴巴地看着岳明辉打了哈欠。
是个真实无比的梦。
“梦见什么了?”岳明辉擦擦他的脸。
“梦见我不爱你的时候你爱我,然后我爱你了,你又不爱我了。”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岳明辉揉揉眼睛:“你这梦挺写实啊。”
“才不写实。是你爱我的时候我还没发现我爱你,后来我发现原来我早就贼他妈爱你了,总之你爱我没有我爱你多。”
“这不是一个意思吗?”
“这能是一个意思吗!”
“行行行。”岳明辉准备睡个回笼觉。
“不行,岳明辉,你到底爱不爱我。你快说!”他不要脸地追问,岳明辉被他折腾醒,稀里糊涂地答着爱爱爱。
“你爱我什么?”
“爱你四肢发达大脑简单,虽然四肢现在也不发达了,爱你吃饭挑三拣四睡觉流口水,爱你睡觉说梦话,把心里话全都说出来,银行卡密码都能告诉我。”
李振洋愣了一下,然后一个打挺坐了起来:“你还听我梦话?我说什么了?”
“你梦里问我‘怎么不戴戒指了’。”岳明辉垂眸不看他。
李振洋看着他。
岳明辉从包里拿出戒指来:“这不是在这呢吗。做美甲戴连指的不方便。”
李振洋把戒指戴回他手上遮住了关节上薄薄的茧,“下次买个更配姐姐美甲的,好不好。”
“不用,这个挺好。”
“它尺寸不合适,而且戴着磨手。”
“习惯了,也合适了。”
李振洋的手上还戴着那个粉色的爱心戒指,演出时被岳明辉戴在无名指上的时候他的心脏差点从胸腔蹦出来,戒指也很硌手,岳明辉让他还给造型师,“回头给你补一个好的”,李振洋舍不得,因为不合适,所以合适,明知不舒服,但还喜欢。
海风透过窗吹了进来,他们裹着被单来到窗边看着太阳一点一点从海中爬上来,海口的沙滩朝东,每天都能看到日出。
“我们留在这儿不走了,好不好。” 李振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