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亚瑟把自己锁在房间里。
他沉默不语,写了一封又一封吐露真心的情书,他的房间和心房里藏着一位幽灵。阅后即焚的心思,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被统统烧毁。
几天后他放弃了这种方式,稍稍放宽了套在心上的锁链,把信纸封进滚了满地的酒瓶里,最后日复一日地投掷于白崖边与岩石搏斗了亿万年的咆哮海浪中。
他形单影只,在冷冽月色下逐渐被拉长、压扁、变薄,风卷着海腥味呼啸袭来,显得越发单薄。他独自坐在海边的卵石滩上,潮汐翻卷着淹没裸露的脚颈,黑水衬托得脸色愈发苍白。亚瑟下意识抓了把碎石,泄愤似的砸进海水之中,退潮撩着黑裙摆狡猾地溜走,裹挟着白颜色的石灰岩块,朝着大陆的方向逃之夭夭。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在大海里独踞,
……
如果有一块泥土被海水冲刷,
欧洲就会失去一角…”
白崖,令人遐思迩想。碎石子?或许,但不尽如此。一块记忆碎片?是的,它躺在英格兰边境的脚底,自白垩纪踏月而来,时光冲刷它的棱角,早已沉默了亿万年。没有一块岩石是一座孤岛,正如它构成了英格兰的一部分,他任性砸向对岸的石子,或许这座海岛会因此残缺。
不列颠群岛孤零零地卧于大陆的尽头,亿万条不安分的暗流交织灌成了狭长的海域,劈开了曾亲密吻合的崖石,英格兰光荣地倔立在这头,法兰西骄傲地盘踞在那头,中间的海水倒映着星空,每天夜里,两岸就像隔着银河、隔着银河那样遥远而飘渺。
可怒涌的海潮绝非款款的柔水。
亚瑟又回想起那个朦朦胧胧的夜晚,月色凉如水,他久久地驻足在台阶之下,可笑如沉默的雕像,中了那美艳蛇妖的魔法似的,他的心思深深地扎进这冷硬的岩石之中,淬毒剑锋般地伤人,哪怕是古时王者亚瑟,恐怕亦奈之若何。
弗朗西斯推开门的时候,脚底踱着拖鞋,手里提着垃圾袋。某一瞬间亚瑟真想不管不顾地吻住他。
他扭动着一路走下楼梯,舞姿极为可笑。亚瑟突然想到了那个关于指挥家与华尔兹的幻想。
可是弗朗西斯既没有选中他作为乐手,也没有邀请他共舞。
他看着亚瑟复杂有稍显怪异的表情,只是忍不住笑起来,“那些听不到音乐的人,以为跳舞的人都疯了!”
亚瑟装作不在意地耸了耸肩,然后迅速且低调地把疯狂冒汗的手藏进了口袋里。
“认为我疯了的这位先生,”他似乎心情不错,甚至主动摘下一只耳机,向亚瑟递过来,“Richard Sanderson,1980版本,请允许我为自己做一场辩护吧!”
“…没必要。”
“你不知道这首歌?”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难道从未看过法国电影?”弗朗西斯吃惊地叫起来。
亚瑟以为他又要开始夸夸其谈些文化优越感之类的鬼话,连忙打断了他。
“我是来找Larry的,你有没有看到Larry?”他悄悄攥紧了衣袋里那个丝绒小盒子。
……
弗朗西斯说,他还没有做好准备。
……
近来他总是梦到他。梦中的弗朗西斯,一双紫色眼眸闪烁,转身却淹没在薰衣草深处,如同血色婚礼上泼洒的一瓶红酒,鬼火丛中闪烁的萤火虫,狂风中的一声叹息。
于是他极为气愤地拿出纸笔,拔剑鞘似的拔了笔盖,绞尽脑汁地开始讨伐:
首先是浮夸,愚蠢,无礼,自恋,还有不可理喻的文化优越感……他的眼睛很狡猾,蒙了层薄雾似的,叫人永远看不真切,但那颜色确实非常漂亮……
写着写着,他才发现瓷杯中茶液已凉,于是匆匆站起身来,提起茶壶下楼去倒掉,顺带把纸团丢进了壁炉。重返房间后,一阵难言的疲惫突然袭来,于是他干脆钻进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
再度醒来时天色已晚,房间里没有点灯,一半隐匿在夜色里,一半暴露在昏黄中。暮色,偷过时光,透过帘窗,冷冷地笼罩在他身上。亚瑟昏昏沉沉地坐起身,带着睡过头的时候特有的茫然无措。孤独感油然而生。
为了缓解过度午睡所带来的精神疲惫,他干脆穿上外衣,向着白崖的方向走去。
白崖依旧沉默地伫立于此,其骨相美是多么的现代,又或许它什么都代表不了,只不过因白茫茫一片,人心便容易在上面投射各种各样的欲望罢了。
他的心情就像买回家第五天的鲜切花,断了根,丢了魂。
爱情,十恶不赫的恶魔,你将我变成什么样了?他苦笑着。爱情甘愿让人用珍珠去交换情人发尖垂坠的露水,用金丝去交换情人的金发,而他指尖的流水如同生命的潮汐,让聪明脑袋变成木头呆瓜。
但激情如同灵感一样稍纵即逝,总教人抓不住那一抹狡猾的衣角。法国人说,他并非婚姻的信徒,没有哪一种思念值得成为精神领域的巨石,值得他陷入日复一日的痛苦。
他又想起很多年前,弗朗西斯曾说过:
“我渴望对方懂我,渴望我们完全同魂异体,哪怕是下楼倒垃圾,我会忍不住把扫把上面那截拆下来,当指挥棒舞起来,这时候我的爱人应该随着我的指挥一会假装弹钢琴,一会假装吹萨克斯,一会假装拉小提琴,我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我们在傍晚的老城散步,街边响起The Last Walzt,你就应该不顾一切地跟我跳舞,然后故意躲起来,我知道你在哪里,但你不肯出来,我就会把手里的花束牺牲掉,摘下一朵又一朵,或者是一瓣又一瓣,从你的面前铺出一条花路,直到你愿意从阴影中升腾绽放。我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多么俏皮,多么有镜头感,几句话便勾起一场新浪潮的革命。
他站起来,开始往回走。人影子跟树影子重叠在一起,就像被活活钉上了十字架。
*
弗朗西斯正凝视着窗外翻滚的浪花出神。
那样柔软,那样轻柔,如果说还有什么是比他的头发更加柔软的存在,那就是他陷在他怀里,吻他最心爱的嘴唇时,睫毛颤抖着划过他皮肤时的震撼。
多么神奇,那漂亮的眼睛,具有那种赤脚行走,被柔草勾住脚踝的柔软;那金棕色的眼睫,那么温柔的刺挠,竟像注满麻醉剂的针管,从他的情动而潮红的肌肤迅速渗入肌理,那温柔的药效,浮动感从脚心升腾到云霄,目眩神迷,仿佛爱神正从头顶提起他的灵魂,要秤一秤他的真心。
微凉却无法通过紧贴的肌肤传染,亚瑟拥有低于常人的体温,燃烧的却藏在他的胸膛里,窄窄的几何块,不算宽广的轮廓,但透过薄壁般的容器,穿越皮下组织的封锁,最终登陆表层的温度还残余了几分呢,为什么他却几近燃烧呢,他又是如何在弗朗西斯身上留下了灼烧的疤痕呢,难道人们从未听说过可燃的冰亦或低温烫伤么?
他想起上个世纪的某天,亚瑟第一次带他去西区看戏。舞台上的亚瑟令他目眩神迷。他在他怀里随便哼两声,他都觉得是天籁之音,更别说亚瑟激情四射的歌喉、因演出而通红的脸,以及亮晶晶的眼睛。
单凭语言没法描述爱情,它是门综合的艺术,非得由绘画,歌曲、舞蹈、文学一齐施展魅力,那音律所忽略的脸红,那绘画捕捉不到的心跳,那文字捕捉不到的眩晕,统统不能孤立存在,总而言之,它是生动的,它是一门以生活为舞台的现场艺术,它非得是立体的不可,任何具有强烈情感震荡的东西都是如此,真是比歌剧还精彩。
他真希望爱情是经久不衰的,希望能交给他自己的时间,倘若有一天他不再爱他,亚瑟能够拨转时间的针,将过去的自己带到他的身边,“推翻我、取代我、复活我。”倘若他要取走他的性命,好让时间停留在爱的最高峰,让死亡面具凝固爱最巅峰的状态,创造爱的木乃伊,彻底绞杀激情熄灭与感情背叛的可能性,他也甘之如饴。
在那难忘的夜晚,亚瑟掏出戒指的瞬间,他好想告诉他:
“无论未来,此时此刻,我真挚地、热烈地、毫无保留地爱着你。”
但他逃走了。他害怕跨过那条线。
他俩同时是彼此的仇敌、挚友,情人以及挚爱,弗朗西斯解开过亚瑟的衣衫也解开过他的战甲,亚瑟给他留下的伤痕里面有吻痕也有战争的创痕。
爱情,致固执、倨傲、光荣的不列颠,拧巴的海岛,红茶与玫瑰瓷的挚友,衣冠楚楚的野蛮人。
亢奋的、矛盾的、癫狂的,如同被鲜血所滋润的永不停歇的齿轮。
他曾经就像一个被遗忘在角落里、甚至盖上天鹅绒的陀螺,而弗朗西斯就是那把鞭子,接近他,唤醒他,抽动他,记忆中几个世纪带血的潮汐猩气随即扑面而来。
浓郁。但并非独一无二。
在唐璜的故事传开之前,英格兰总是拿法兰西的名字指代这一类人。他不是他唯一的情人,他心知肚明。他与法兰西都深知承诺永恒是一种不自量力的、无知的、天真的傲慢,现代人类对吸血鬼永恒爱情的浪漫化幻想总让他们哭笑不得。
他们明明被永恒折磨得那么痛苦。
几乎所有国家意识体都尝试过自杀,但最终证明,只要文明不曾消亡,这群时间的奴隶就得不到解脱,这几乎是公认的真理——哪怕是那些最血腥离奇的死法。就算是像弗朗西斯那样,被狂潮般愤怒的人民推上断头台——战无不胜的杀人利器能在眨眼之间收割他的头颅,斩断他的脊柱,却无法收割他的生命——“viva la France”的怒吼从街垒背后泄出,新一代的脊梁坚挺着,等到法兰西陈旧华美的头颅开始腐烂之时,那具躯壳上早已萌生了新的思想与血肉。英格兰认为法兰西之所以脑子越来越“不正常”,除开他恶劣的天性外,多半还有近代以来被频繁处决的缘故.
他们拥有多重身份,他们被动拥有了历史学家所羡慕的眼睛、哲学家皆不能承受的迷惘与诗人梦想的感情,他们是后世苦苦考证的匿名诗背后的始作俑者,在某些堪称传奇的历史转折中,他们惊鸿一现,却又迅速消失在历史的迷雾之中,只留下一地暇想。
战争带给他们的最初只是痛苦。古代人类部族的残忍程度令人发指,而征服总是伴随着施加于国家意识体的血腥极刑,只要还剩最后一个存活于世的子民,他们就得像普罗米修斯一样被岁月反复折磨。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大量弱小国家的意识体隐姓埋名,东躲西藏,拒不参政——没人知道领主与他的首级哪一个会先来。
与此同时,战争也从未间断。讽刺、卑鄙且恶心的是,随着时间流逝,他们逐渐尝遍万物,洞悉世事规律,只有如此程度的惨烈与伤疤,才能以复仇的烈焰,将他们从长生的厌倦之中唤醒。
他爱他,毋庸置疑。但他却不敢爱他,小心翼翼地维持这种不满足感。他害怕毫无保留的爱情会被时间冲刷磨平,害怕时间巨兽无穷无尽的贪欲会将一切都吞噬,当爱与恨都再也无法唤醒他们的心,他们将彻底堕入癫狂的虚无深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亚瑟难道不明白吗?
他与他就像跳华尔兹,你进我退,你退我进,拍子追着拍子,反反复复,层层叠叠,纠缠不休。保持安全距离,永远不满足,才能永远保留着希望。
弗朗西斯站在船头,叼着香烟,凝望着对岸。夜色里惨白的海岸线,就像一排白色牙齿,随时准备朝法兰西咬上一口。此时英格兰海峡中漂浮的海雾如同煤气般,两者相遇,心情一点就炸。
英格兰的土地近在咫尺。船马上靠岸了,走的还是86年前的那条航线。
大半个世纪只如弹指一挥间,时间无情,奔腾不息,他不知道未来会如何演进,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的命运仍将亲密相连,直到文明尽头,直到世上再无能够刺激神经、唤醒心灵之物,再无浓烈的情感,可以令他喜悦,让他感到生命力在胸膛里荡漾。
爱情是杀手锏,是底牌,是他对时间最后的抵抗,当这份被他留到最后的珍藏也被耗尽,他们便会彻底沦为行尸走肉。
但在那尚且看不见轮廓的终点现身之前,在下一个千年、下下个千年,他们仍会继续纠缠下去,这两个人之间骂骂咧咧的、风卷云涌的、循环往复的滚滚过往,历史车轮碾过的两个千年,将会凝结成两句话,等待与虚无。
滴滴答答,分分秒秒,时时刻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