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牧歌俱乐部,原是红墓大学的同好会,后来随着成员纷纷成名,看似掌握了文坛话语权,实际上主营业务从没离开红墓市的闲散组织。过去,它蜗居在学院戏剧院的三楼活动室,除了偶尔组织学生活动,只有成员前来拜访,氛围异常涣散。
逆卡巴拉之树事件后,红墓大学主校区的建筑受损严重,全校师生只得分为不同院系,寄宿在分校区和其他友好学校,这也导致社团组织失去了活动场所。单院系的还好,还可以蹭教室用,牧歌隶属三大文院,这三院又分开搬到了利物浦、爱丁堡、谢菲尔德,无论和哪个院走,都有兄弟阋墙的嫌疑。最后牧歌的主事人,出版人约翰·查尔金斯博士,选择了一种折中的做法,将牧歌移动到红墓市北部的私人图书馆”施特尔特“,也就是创始人施特尔特的资产中。
也正因此,一位名叫“托蒂·马罗”的诗人,出现在成员们的视野里。
马罗年纪不大,却已满头白发,一身藏蓝色燕尾服,长至腿弯,袖口绣有不明字体的家纹。他有时拄拐,有时又手持黑伞,两个物件都是他在灾害中捡到的狮鹫化形的,其实没有区别。狮鹫名叫格里芬,吃得多,睡得少,还话唠,某种意义上,补足了它主人的性格。马罗说他本无意收养格里芬,只因投喂了半个月,就被政府强迫登记为使魔,也算一段孽缘。
诗人爱好文史,是红墓市各大书店和图书馆的常客,施特尔特图书馆更是他第二个家。牧歌周年线上座谈会的当日,施特尔特照合作方要求暂时闭馆,理应没有外人能够进来。当场有许多应邀聚会的作家、评论家、媒体人,其中不乏出名的畅销书作者,也不方便民众参观。
然而当约翰和馆长珍妮清晨推开大门,拎着大包小包往里走时,阳光透过玻璃天窗打在男子与其饲养的猛禽身上,映照出点点蓝光,那人坐卧中庭,翘着二郎腿,身旁的书已堆成小山。
起初约翰见馆长没有反应,以为是图书馆的员工,打算请他出去,但在交涉中,马罗直接反驳。
“闯入者是你。”
约翰·查尔金斯从没见过如此硬气的人,脸不红心不跳地说着胡话。所幸馆长珍妮认识马罗,和约翰说明这个人缺少常识,只对书中的世界感兴趣,之前帮了图书馆很多忙,双方才没有发生冲突。
“你是怎么进来的?”约翰质问。
“走进来的,”马罗又想了想,“前天。”
珍妮解释:“错在我,他总读到到很晚,前天我急着去确认事项,走得急,还没到闭馆时间,就拜托他关的门。”
“关了,钥匙还你。”
约翰还是难以置信:“你在这儿待了两天?没电没水没粮,就这么坐着?”
马罗撇了他一眼,嘴角扬起暧昧的弧度,再度将注意力放回书籍上。
院长证实托蒂算半个自己人,他不想走那就算了,留着也不会出事。马罗连智能机都没有,怎会泄露彩排内容。约翰仍然非常在意,此人绝非等闲,不是精神失常,就是疯癫,以后牧歌要在施特尔特常驻,免不了与他相处,这是个大问题。
托蒂·马罗能和馆长成为朋友,人格上自然有他的亮点。他通晓拉丁语言,极为熟悉罗马希腊时期和中世纪文本,东方文化也颇有研究,对东西方文化融合和后现代主义有独到的见解,现代诗的韵文格律也略知一二。他本身也是位诗人,作品多为神秘主义的象征派诗歌,用典晦涩难懂,不过反倒显得他博学。
这位诗人的作品,屡屡登上刊物,又受到诸多同行的赏识,本就在牧歌的候选人名单中。约翰整理本年的邀请名单,才想起有这回事。虽然他对马罗颇有微词,但他不得不承认,剔除马罗是牧歌的损失。
马罗没有拒绝邀请,并且很快成为了牧歌的活跃分子。别的先不论,俱乐部的钓鱼集会他期期都在,放饵收杆臂力强悍,谚语典故信手拈来,想不留下印象都难。
即使这样,他俩的相处依旧不愉快,就像约翰讲的,托蒂·马罗就是块晒干的马粪,又臭又硬。仅仅是行事上看不惯,约翰还不至于口出恶言,其实有这么一段故事。
托蒂·马罗的代步工具,是一辆改装过的大排量摩托车。很难想象,像他这样老派的人物,会骑着摩托车到处乱窜,但托蒂·马罗做到了兼顾二者,他把摩托车开出了老爷车的味道。
约翰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呢,他那天正要去施特尔特办公,于是开着自己的甲壳虫,安稳地开在就红墓市特别多的两车道小路上。通过一道红绿灯,他的行车方向上出现了一辆大型摩托车,起初他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还夸赞了驾驶者的安全意识,头盔和指示灯都有正确的使用。但没过多久,他就没那么高兴了,这车的速度极其缓慢,还一直和他往同个方向走。
这下约翰就不高兴了,两车道又不能超车,走这么慢不耽误事吗。他拉下车窗,想提醒一下前面的摩托佬,刚一句“嘿”喊出去,他就认出了对方正是托蒂·马罗。为什么这么快,因为他的使魔狮鹫飞过来了。
就算是这样,他还是得交涉:“你能不能让一让?”
马罗也认出了他:“查尔金斯先生,这是机动车单车道。”
“所以呢?你往自行车道转一下,我就能过去了。”
“我是机动车,不能去自行车道。”
“你是摩托车!”
“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约翰气个半死,不过马罗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勉强把速度提高了一个档位。等到地方停车了,马罗因为先来的,停在了最后一个停车位上。约翰试图用自己的口才再次说服他,让两辆车挤一个车位,马罗这时候来了一句:
“不行,一车一位,这是规则。”
“规则是用来打破的。”
“规则就是权利(POWER),你在试图侵犯我的权利。”
“什么鬼?”
就这样,两人大大小小的摩擦不断,直到约翰需要一位副手。
约翰根植业界多年,在市里有家专业出版社,出版过不少名作,牧歌这边算是元老之一,负责活动筹划和刊物定稿,约是每周出勤两次。过往绝大部分俱乐部的工作,都是兼职的学生和老师处理,如今线上难以协调,工作堆积如山,让他产生了招收校外理事的想法。
牧歌在红墓市的成员虽多,空闲而且愿意做编辑的却不多。他找了半天,也就托蒂·马罗还算合适。起初他不信任诗人,第一印象太差,很难想象他是脚踏实地做事的主。直到他发现马罗在做评估方面的工作,在几家专营古旧珍稀书籍的收书商那儿的风评都不错。
稍微调查一下就能发现,这不算马罗的兴趣爱好,他更倾向利用这方面的知识赚钱。约翰很难想象诗人会为生计奔走,但事实就是马罗很缺钱。他有一大笔遗产要继承,每天都在为遗产税忙前忙后,之前咨询过珍妮相关问题。
珍妮当初继承父亲施特尔特的遗产,没有花太多心思,例如这家图书馆就是挂靠在慈善信托上的房产,省却了诸多流程。而马罗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据珍妮所言,他们家有栋荒废的老宅,没有遗嘱,没有遗赠,也没法证明是他们的资产,市政府最近突然宣布要将其改造为历史景点,调查到他是原房主的后代,他这才知道这回事。
“那怎么说?”
“当然是极力反对啊,相对的,那边提出一个缓和办法,让他把这些年的遗产税和房产税补上。”
“历史景点,他家是城堡吗,那价值可不小。”
“貌似是某代首相的住宅,最近受历史剧影响火了一阵子,这样,你往西边看,就是山上那座。”
“卧槽。”
约翰知道马罗很有钱,但没想到是这方面的有钱。
要知道,狮鹫在传说里一天要吃二十斤鲜肉,哪怕恶魔啃石头也能活,那红魔石也是笔巨大开销。没有财力,马罗怎么会投喂野生恶魔呢。
然而约翰提出邀请,马罗当场同意了,他再也没有疑惑,也许马罗之前很富有,现在恐怕兜里一个子都不剩了。
“今天就到这里吧。”
时针刚走过五点,约翰加速收拾东西,他今晚有约,得早点出发。
一旁埋在书山中的托蒂·马罗皱起眉头,他推了推金边眼镜,似有不满得快速翻过最后两册打印本,唤来禽类使魔格里芬,将每页盖章处理。这位同僚处理事务的速度极快,约翰也是和他共事了一周,才发现这个优点。
“查尔金斯先生,稿件不尽如人意,我们是否应该延期?”
发尾翘起的银发男人,五指插入发间呈往上撩的趋势。约翰没太在意他的小动作,只当他在苦恼工作该怎么进行。
“只缺一篇?”
“没错,我这几天盖废章都快盖抽筋了,还是该死的差一篇!我不明白哪里不行,大诗人就是不给通过,你知道我的痛苦吗,我的绒毛都快被他撸光了,这才二月,恶魔也会冻死的!”格里芬喳喳叫。
约翰叹气:“不必对孩子们过于严格,这只是个内部传阅的版本。”
“我明天重新审一遍,不行就空着。”
“好吧,还请注意,本周内定稿。”
“来得及。”
“你还是骑摩托?”
“对。”托蒂一如既往地惜字如金。
约翰还是觉得托蒂坐公交更快,不过他这边不能再耽误了,他坐上甲壳虫,往约定的酒吧开去。
虽说苹果树倒了,然而魔界对人界的影响远没有结束。大量逗留人间的恶魔还在暗处潜伏,与之相关的技艺和文化也因此浮上水面,人们再次想起斯巴达的传说,往日默默无闻的恶魔猎人,突然被视作黑夜里的英雄。又譬如,不知从哪传出巨树的倒塌和但丁有关,传奇恶魔猎人第一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他的传说也随之在网上热议。
除了但丁曾经的雇主、敌人,没人亲眼见过但丁,没有录像,没有图片,世人只知他一袭红衣,骑着鬼火摩托车七进七出魔界,最后封印了魔王蒙杜斯,把和平带回了人间。英雄叙事聚焦于个人,自然不全面,但有件事可以肯定,红墓市的猎人群体极为庞大,水平也是欧洲最高,若是这里的猎人都解决不了,到外面就更没戏了。
他的老友,小说家马丁·克莱尔,自一周前意外落水起,便精神不振,神色恍惚,总是幻想有恶魔住在自家的主卧,伪装成他的亲人,想要害他性命。恶魔被害妄想,现在这种病在红墓市并不少见,约翰本以为马丁也是差不多的情况。马丁的态度坚决,坚称自己看到了恶魔。约翰不得已,几经辗转,托关系找来了知名的恶魔猎人,只要证明恶魔不存在,就可解开他的心结。
回到正题,约翰踏入餐厅的瞬间,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人银色的额发偏分,面容干净利落,身上看似昂贵的血色大衣,坐在屁股底下有些皱巴,手上一双只露两指的手套,龟裂暗沉像是有些年头。内衬是加厚的黑绒毛衣,下身的皮裤缝合了三道枪带,看着紧实。金属、皮带、搭扣的装饰要素则浑身都是,平添了几分哥特色彩。底下棕皮长靴的鞋筒外翻,细看倒与托蒂今天穿的的并无差别。
他不停挑过草莓圣代往嘴里送,和周边恬静的环境格格不入,宛如一个凑进游戏里的玩家彩蛋,更添加了几分说服力。
“托蒂·马罗?”约翰试探询问。
约翰的心底还是有疑问,不知是不是衣服太过臃肿,那人的体型明显比马罗丰满,只看坐态的话,身高却又符合他对一米九的印象。话痨鸟不在,可能放在了高尔夫球袋里。他的神情,小习惯,种种细节都与马罗存在差异,约翰已经开始思考双重人格的可能。
吃圣代的男人抬头,见是约翰,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约翰这下才确定没认错人,顺势坐在了他旁边。
“还真是你,你住这附近?”
“嗯……不是。”托蒂莫名有些局促。
“约了人,有点私事,对方还没来。”他刚在路上想到一个绝妙的点子,急着分享给诗人,“我想了想,空着不太好,其实我们可以贴点照片进去,你还记得上周我们去钓鱼捡到的马头吗,那张怎么样?”
马罗左手的食指划过杯壁,明显有话要说,他又重新打量了一遍约翰,这才开口。
“听上去不错,只是。”
“有什么不妥的吗。”
“你是委托人之一?恶魔的气味很淡,看来你和受害者有接触。抱歉,现在红墓市到处都是那股臭味,如果不是在这里遇见你,我还不会把它当回事。”
约翰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接话,他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现在饲养恶魔是要上证,什么人可以拥有恶魔宠物,除了巫师,恐怕只有恶魔猎人了吧。
“你是恶魔猎人。”
“你才知道。”
门铃响了。
迎面走来的黑人男性,约翰与他视频通话过,是中间人J.D.莫里森,也正是他今天约好见面的人。
“天呐。我去接个电话,你怎么又吃上了,不是说了委托人要到了吗。”
莫里森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仿佛这类事发生了很多次,他也嘱咐了很多遍,对方依旧本性难移。马罗不敢说话,吞咽下最后一口圣代,拎起高尔夫球袋,快步走了出去。
“莫里森先生?”
“约翰·查尔金斯博士?抱歉,视频和真人差距有点大,刚才没认出您来,怕是久等了吧。”莫里森
“没事的,我也刚到。”
“您看现在时间不早了,详细情况我们边走边说?”
“好,没问题。”
他们的目的地就在同一街道的尽头,托蒂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莫里森递出自己的名片,devil may cry,红印的三个大字刻在上排。
“实在不好意思,情况有变。你也明白现在的情况,恶魔到处流窜,想找个有空的猎人不容易,这家伙算是附近比较闲的了。他之前只接大案子,听说委托人是马丁·克莱尔才答应下来。只是费用方面可能比之前说的高不少,毕竟是老手。”
“说来您可能不信,半个小时前,我们还在一起工作。”约翰嘴角抽搐,如果他想得不错,这家伙怕不是对马丁的收藏感兴趣,只是没想到中间人是他,才会错愕片刻。
这下轮到莫里森梗塞了:“您是牧歌俱乐部的?”
“看来他确实说过。准确说,红墓市有名有姓的作家,都和牧歌有接触。托蒂和马丁见过不止一次,之前马丁炫耀自己有一篇八世纪抄写的《阿提卡之夜》,托蒂追着问了很久,估计还惦记这件事。”
“原来如此,那您下次直接找他就行了,我们是一个事务所的。”莫里森看似赞同,心里却在盘算其他事情。
他们走到克莱尔的家门口,三层独栋的洋楼,邮箱堆满了信件邮报,庭内园景凋零,几只野鹈鹕在水潭旁休息。还没按下门铃,一只腊肠狗就冲到门前,冲他们死命叫唤。小狗脖子拴着拉绳,像是刚散步回来。
动物不会无缘无归地叫唤,托蒂稍稍移动身姿,那狗的视线也随着转动了起来,他向左迈出一大步,小狗紧跟着跑到对应的位置,这时,他心里确定了原因,狗是冲着他来的。
按下门铃,应答的是马丁的前妻安娜·兰丁格尔,她听是恶魔猎人来了,立即跑到前厅开门。
“约翰!还有托蒂,你们可算来了。这位是,恶魔猎人先生?梨子不咬人的,最近也不知道为什么,见人就吼,马丁被它吓到不止一次了。”
“没事,小狗是这样,但我不是猎人。”莫里森直摇头。
托蒂看上去很娴熟地和安娜问好,最后开口:“我才是。”
安娜上下打量了一番:“这套行头倒有说服力。你会魔法吗,还是召唤使魔?我听说现在的猎人都用热兵器。”
“我猜是大剑。”约翰说。
“你们太暴力了。”托蒂开着玩笑,“他现在在哪儿。”
“三楼。莫里森先生还是别上去了,马丁戒备心很强。”安妮补充道。
“没事,出情况我再去会合。”莫里森抬起盏茶,示意他人随意。
这时,小楼上方传来异样的椅子挪动声,本来已被安抚下来的梨子,突然发出低吼。托蒂快步登上阶梯,鞋底摩擦得木板蹭蹭作响。他两步越上顶层,掏出腰间的双枪,一个前滚翻,射断了高挂横梁的绳索。马丁重重摔倒在地板上,再来迟一步,局面恐怕难以收场。
他正要上吊自杀,看到眼前场景的人,都能得出这一结论。
马丁神色憔悴至极,暗淡的眼眸,没有了生的希望,唯有见到托蒂流露出的恐惧,彰显他所剩不多的生机。
“恶魔,恶魔!”
托蒂抽出球袋里的日本刀,用刀尖抬起马丁的下巴:“马丁·克莱尔,你连我都不认识了吗。”
“你!你,你这张脸,托蒂……我怎么会看到……”马丁好不容易冷静下来,“没有理由啊,他没有理由伪装成你。”
“现在冷静下来了。”
“发生什么事了,马丁。”约翰上前,。
“恶魔就在主卧不是吗,不行搬去和我们住吧,基里很想你。”安娜提议。基里是安娜与马丁的孩子,去年刚成年,目前在家上网课,陪伴马丁绰绰有余。
马丁动摇了,不能把恶魔引到安娜家,但安娜说的有道理,恶魔就在此处,也许他离开了,就没事了呢。
莫里森则提议:“情况不明朗,大家还是先下楼再说吧。”
除了托蒂还在楼上搜查,剩余人坐到一楼茶室,打算共享知道的情报。安娜拿来毛毯给马丁披上,马丁的状况不稳定,见到刚上来的莫里森有退缩的念头。莫里森也就趁机介绍了下他自己,并把恶魔的原理向大家解释清楚。
约翰举手:“也就是说,投影降临必须要有一个载体,实体降临则要打开地狱之门,马丁的情况更接近前者,我总结的没错吧。”
“对,现在就是要找到那个载体。”
马丁刚从惊吓中恢复,他努力组织语言:“那只恶魔,永远在我一个人的时候,独自出现。你们不是他,应该。”
“独处吗,你最近有没有购入随身物品?”
“没,没有。”
“那就怪了。”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时,托蒂蹭着楼梯滑了下来,他扇了扇鼻间的空气,似乎有点失望。
“检查过了,不在主卧。”
马丁朝声音的来源望去,正巧与其对视,那人的视线寒冷得刺穿马丁的脊椎,仿佛一眼便看穿了他的真面目。
“他去哪儿了?”
“你这么肯定有恶魔?”托蒂笑道。
“什么意思?”
两人的距离渐渐缩短,短到面贴面,眼对眼。
“我看你就是恶魔。”
“我是恶魔?”
“试试不就知道了。”
长刀再度出鞘,这次径直砍在马丁的大腿内侧,一时间受害者惨叫不绝,洋楼内黑雾缭绕,又如沥青般粘稠凝固,就恶魔分类学而言,这是心魔,是人类最害怕的自我。
莫里森三人在恐慌中迅速退出房间,只听见几道细碎的破空声,人类的惨叫,恶魔的怒吼都消散了,唯有红的黑的一地狼藉。
这刀下的巧妙,渗出丝丝血液,未触及动脉和神经,马丁抽搐不止,精神上的冲击让他快没了生息。托蒂舔过刀侧的鲜血,里面尚存非人的魔力波动,犹如一段不协调音混杂在歌曲高潮之中,不是内源性的魔化,那大概率是误食魔界植物,或者中了诅咒。
就是有点甜。
“发现了什么?”莫里森问。
“他有糖尿病。”
“你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
“恶魔附身,转化末期。具体原因不知道,接触过什么人,和谁有仇,吃过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可能性太多了。”
“末期?刚才看得还挺正常的。”
托蒂在其耳边轻语:“那只狗能嗅出恶魔的气味。”
莫里森这下明白了。
安娜探出头来:“结束了吗。”
“快叫救护车吧,人都吓昏过去了。”长刀收入刀鞘,托蒂带着满腹牢骚,准备离开。
刚走出门,电话响了三声,肯定是兄长打来的,晚上不在家,还动用了刀具的分离能力,不得不让半魔产生不好的联想。他不擅长善后工作,一般由莫里森交涉,这次他也是这么做的。就在他走进无人的街巷,打算传送回事务所的时候,昏暗的尽头,兄长的身姿背光矗立着。
“弟弟。”明亮婉转的低音,激荡层层落叶。
托蒂叹气地走进,接下来怕又是一番说教。
“这效果是沙漏?你空间系的魔具也太多了,多到让人嫉妒。也不用特别赶过来,我不是故意用你的宝贝刀的,刚有个急单,对方是你的熟人,就是钓鱼的那帮。哦天,他们完全分不出我和你,我还以为咱俩的差别已经够大了。”
他自顾自地说话,而那“人”正抬起骑士的阔剑,连接过去与未来的黑影,无面的虚幻,无形的眼泪,无尽的梦魇,以及曾在梦中听闻的话语。
“如果你不在了话,那样我就能。”
“老哥?”
他意识到一丝诡异,红瞳乍现,魔剑但丁已握在手中。
“为什么,你没认出我。”
那不是老哥。
“很好,这回缠上我了。”
就在他正准备和心魔大战三百回合,给市政部门上上血压时,虚空中一只蓝手,将其抓入了魔界。
————
第二天午后,托蒂·马罗带着烤好的小蛋糕,出现在施特尔特。
他身上还穿着草莓围裙,以约翰的视角来看,托蒂生怕别人不知道蛋糕是他做的,像是等待夸奖的烹饪教室学生。当然,大诗人是来说正事的。
“马头还是别放书里的好,我怀疑马丁的案子和它有关。”
“媒介是马头?”
“只是可能。”他分发蛋糕的同时,望向约翰,“我有一个委托交给你,这些是对方要求的书籍,地址就写在这张纸上。”
约翰刚拎起一个蛋糕往嘴里塞,被指名道姓,忍不住咳出声来。
“不是,我也很忙的。”约翰抱怨,虽然他确实没什么事要做。
“我得去处理马头。询问那里的人,也许能解除你的疑惑。”他用力地合上书本,止不住地摇头,“爱情征服一切,让我们向爱情屈膝称臣。【1】”
“神神秘秘的。”
托蒂前脚走,马丁后脚出院。他骂骂咧咧地来牧歌寻仇,又骂骂咧咧地空手而归,只是诗人的桌上多了一只U盘,里面是寻仇者收藏品的电子版。
约翰不了解恶魔,更不了解马丁当时的情况,直到他按托蒂的指示,来到郊区的一座废弃化工厂。一群非主流穿着,自称是黑天使教派的巫师接待了他。
到这里,约翰本可以离开了,但一块小蛋糕哪够他的油费,这帮巫师还挺热情的,他就想着多问几个问题。
他把昨晚的情况用我有一个朋友的格式说了一遍,巫师们直呼异想天开。
“被恶魔附身的人类,唯有死亡一条道路可以解脱。”
约翰的笑容消失了,如果真当如此,马丁又是如何获救的。
“除非分割人类和恶魔。就我所知,天下只有一样魔具可以做到,那就是现任魔界帝王黑基路伯的武器【2】——阎魔刀(Yamato)。”
“黑基路伯?我想你说的是堕落天使。”
“你可以这么理解。他是斯巴达的后裔,亦是蒙杜斯的心腹骑士,有着完全不逊色恶魔王子的武力。蒙杜斯为支配他,完全抹去了他的心智,更将其困在马基雅维利制作的盔甲中,黑基路伯的良善之心就此潜伏,暗中寻找摆脱控制的机会。蒙杜斯死后,恢复自由的黑基路伯,快速征服了整个魔界,砍倒逆卡巴拉之树,加冕为王。他逼迫交战双方走上谈判桌,签订人魔和谐共处协议,是真正为两界带来和平的英雄!我强烈推荐您读一读这本《黑天使传》,这里面详细记载了黑基路伯还是蒙杜斯骑士期间的种种言行, 想必能帮助您更好地领略吾主的英姿。”
老巫师描述得如痴如醉,仿佛身临其境,瞻仰过黑基路伯的分毫光辉。
约翰这下明白了他们热情的原因,原来这里是恶魔崇拜组织,塞了他一堆小册子不说,还强迫他听几小时地狱新主的功绩研讨会。这就诞生了一个未解之谜,托蒂为什么有空烤小蛋糕,却没空见他的委托人呢,恐怕他早就预见这个场面了吧。
不过这里的蔓越莓曲奇挺好吃的,比外面卖得好吃。
“有可能仿制阎魔刀的功能吗?”约翰边吃边问。
“
红袍巫师反驳道:“能打开两界通道的,都是强大又富有智慧的领主恶魔!想将其打败,必须有吾主的实力,凡人机械师怎么可能做到?”
“他们可以求助于恶魔,比如吾主的半身,叛逆之子但丁。”
“无话可讲,狗屁不通。”
“你得承认我说的没错。”
约翰插嘴道:“你们讲的可是恶魔猎人但丁,他不是人类吗?”
“人类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不要被所谓的人魔对立蒙蔽了双眼。但丁长期生活在人间,从事恶魔猎人的行当,更容易获取魔界的情报,人类外表不过伪装罢了。”
“所以他是恶魔?”
“半魔,书上都有写,小友还请务必研读。”
出版人似懂非懂,他又拿了几块曲奇,揣上宣传册,友好地拒绝了巫师集会的邀请,发誓如非必要,绝不再来。而他与托蒂·马罗的偶遇奇缘尚未结束,这次是佛多那,一位孤儿院院长的婚礼上。
约翰的夫人与他生育有三男二女,次女和她的妻子喜欢孩子,又不打算生育,于是收养了一名七岁的女童,芙蕾雅。芙蕾雅的父母死于佛多那的一场天灾,具体过程已不明朗,据说与曾经统治佛多那的魔剑教团有关。
魔剑教团崇拜的对象是斯巴达,那位传说中分隔两界的黑暗骑士,据巫师们说,魔剑教团违背了斯巴达的教诲,才唤来了天灾。没错,他还是没犟过好奇心,加入了巫师们的聚会。约翰有一点魔法天赋但不多,半半拉拉地学,也就习得投石问路的本领。现代人都有手机导航,哪用得着寻路魔法,约翰不禁感叹,修行半年,归来仍是麻瓜。
即使这样,黑天使教派的巫师也不嫌弃他,约翰勤学好问,给他们带来了许多灵感,他们还制作了很多附身符,让约翰发给他的熟人。众所周知,艺术家是最容易被恶魔找上门的群体,作家也不例外。约翰的朋友拿到护身符都很感谢,除了托蒂·马罗。
“格里芬,你过来。”
听见主人的呼唤,小鸡崽啪嗒啪嗒降落到他的左臂上。还不等格里芬反应,马罗一把将护身符贴到他的胸口,屋里立即飘起蛋白质灼烧的硫香。
“花Q!!!!!我昨天刚保养的的羽毛!!你这个恶魔,我要回家告状!妮可,救命啊,杀恶魔啦!”
马罗摸了摸下巴:“效果不错。”
“还效果不错,你怎么不按自己身上,来来来,我给你绣个新纹身!”
小鸟愤怒的尖叫穿透整座图书馆,马罗放任它自由,并不认为是件大事。约翰捡起地上完全发黑、失去作用的护身符,却陷入了沉思。巫师说即使是高等恶魔,遇到这种护身符也要受到不小的伤害,但刚才只在格里芬身上,留下淡痕一圈。
难不成格里芬的防御力超乎常魔?
他回去和教派的人说了这件事,他们一致认为那是只首领级别的狮鹫,一般不会出现在人间。
“它是我朋友的宠物。”
“你朋友是恶魔领主吗?”
“怎么可能,他是个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感兴趣的诗人。”
“哎呦,那肯定被当成备用粮了啊。”
“什么,这么说托蒂很危险?”
“你还真信了,哈哈哈哈,幼崽也有可能和人类签订召唤契约的,你朋友这叫撞大运了。”
“太可恶了。”
“怎么了?”
“你们刚才骗我。”
旁听的巫师们哄堂大笑,约翰猛锤大腿,霎时他对教派的正直印象又淡了几分。
时间到了婚礼前期,约翰一家租了艘小船,五口人要开船到佛多那。出航时还是晴天,天气预报也没异常,女儿和女媳开船,约翰抱着小孙女读书晒太阳,惬意自在。
突然,天阴了下来,遥远的天边乌云团动,风暴正在迫近,雨滴摔打在一家的脸上,约翰立即意识到,他们摊上事了。游艇的GPS失灵,飞鱼群又袭击了他们的座驾,鱼尾疯狂地拍击船底,有如雷霆耳边轰隆。约翰稳住船身,几个女人对付飞鱼,小的扔进海,大的割腮放血放水桶,这样一直忙活到雨停。
设备还没恢复,他们乐观地打算再等等,便架起烤架开始烤鱼。约翰饿极了,等吞了一整条飞鱼,才想起他会魔法。好在魔法有用,他们就这样,让约翰抛鱼骨抛了一路,勉强到达佛多那港口。
神奇的是到达时间比预期的要早很多,仿佛那团风暴的目的地也是佛多那。
芙蕾雅高兴地说这是斯巴达的保佑,约翰想反驳宗教上脑的孙女,想起自己魔法的来源,又闭上了嘴。
天底下哪有这么凑巧的事。
跋涉了三个街区,他们见到了这次婚礼的主角,姬莉叶和尼禄。
“姬莉叶姐姐!”
芙蕾雅一见面便扑入姬莉叶的怀中,一旁的大男孩儿尼禄有些局促,显然还没习惯现在的气氛。他们被领到二楼,约翰分到尼禄的旧衣服穿,来之前他听说新郎以前是教团的骑士,还以为看到中世纪风格的盔甲,结果是他想多了。
尼禄挠头:“盔甲是没有,您想看武器吗,房车里有很多。对了,妮可最近研究出一款新机械手,要不要试试?”
约翰虽然不知道他说的机械手是什么,但不妨碍这位老顽童尝试新事物。然而当他看到车身上的蓝光招牌——devil may cry,久远的记忆忽然被唤起。
他赶忙拿出被海水湿润的名片夹,莫里森的卡片静静地躺在其中。鬼泣事务所,没错,就是这个名字,这个字体。
“你现在是恶魔猎人。”
“没错,芙蕾雅和您说过吗?”尼禄顺着约翰的视线,大概明白了原因,“这个招牌是我叔叔给我的,有个名头好办事。”
“你叔叔是不是叫托蒂·马罗?”
一开始,尼禄满脸懵懂,转眼又如醍醐灌顶,他一拍脑门:“对对对,他是叫这个名字,太久没听到,我都给忘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约翰从头把他跟马罗的故事讲给了尼禄听,从施特尔特图书馆的相遇,马丁的驱魔开始,到前些日子的格里芬烫毛事件。尼禄则稍有保留地把他“叔叔”的过去,最近的行踪和约翰交代了一遍。
“只是我有一点不明白,那天他为什么能换了一身行头,还在我前面到达餐厅。去城北也不堵车,就你叔叔骑车的谨慎程度,怎么也不比四轮快啊。”
“是不是沙漏?”
“那是什么?”
“你原来什么都不知道。”
“我可以知道的。”
“你知道什么?”
“好吧,我不知道。”
尼禄清了清嗓子:“咳咳,这样我从头开始说吧,那天我叔叔和我爸爸到外地猎魔。”
“你还有个爸爸。”约翰施展打断魔法。
“没有爸爸,我从哪里来的?”
“我的意思是你爸爸也是恶魔猎人?”
“好吧,准确说不是。他们的爸爸是猎人,所以我爸爸子承父业也会一招半式,偶尔来帮我叔叔的忙。你也知道我叔叔看到书就走不动路了,那天他们正好路过一个图书馆废墟,我叔叔沉迷读书,我爸闲着没事干到处乱晃,走着走着就发现了鹅颈沙漏。”
“鹅颈?”
“就是一个有天鹅装饰的沙漏,我叔叔偏要说它叫鹅颈沙漏,可能有什么典故在里面吧,反正我不懂。重要的是它的功能,只要提供给沙漏红魔石或者人类的鲜血,就能将持有者送到想去的地方。为这破功能,他俩吵了不止一回,我都快烦死了。”
“他们拿它做什么了?”
“这个嘛,我不太好和你讲,你问我叔叔就知道了。”
约翰带着满肚的疑问,再次见到托蒂·马罗,已是第二天正午。
托蒂独自站在台下,纯白西装的胸口,别有一只妖姬玫瑰,无人占其身侧,亦无丝毫动作,宛如局外人一般。
台上的仪式极为简单,没有证婚人,没有双方家长,新人互换戒指,相互拥抱、亲吻,再扔捧花,整场就结束了。尼禄昨天描述的时候,看着和他爸爸还挺亲密的,但他爸爸今天也没来,约翰略有不解。
到了自由活动时间,约翰不打算这么早去找朋友。会场不大,他完全可以兼顾家人和托蒂两边的动态。
只见新人很快走到托蒂的身边,尼禄有些气恼地质问他,姬莉叶在一旁劝阻,托蒂除了开始稍作反应,其余时间都在看手中的书籍。尼禄走了,又来了两位女性,她们问了几个问题,兴致低落,像是没得到想要的答案。最后是莫里森和一个姑娘,没说几句,托蒂合上本子,看上去要离开会场。
约翰见情况不对,随即追了上去,刚走出酒店,就看到托蒂正与一男子对峙,不出意外的话,刚才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还不等约翰看清男子的相貌,二人化作一蓝一红两颗飞旋的炮弹,直冲云霄,连贯的折线快速延展,如乱麻般扭成一团,时不时还有空间破碎和重力扭曲的效果闪过。
“WHAT THE HELL?他们怎么飞上去的!”
一同追上的还有芙蕾雅,只听她兴奋地说:“爷爷,斯巴达真的显灵了!是斯巴达双子哎!”
还不等约翰反应,那团光火越飞越远,很快消失在了云端。他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大胆的想法,黑天使教派种种言论,托蒂·马罗的古怪行事,以及他手里那把可以分割人魔的日本刀,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同一个答案。
那就说得通了,基路伯,司掌知识的上位天使。
但他需要一个确切的回答,这时候约翰想到了尼禄,这孩子一定知道点什么。
等他回到会场,却发现马罗和一个与他极为相像的男子一唱一和,一旁的姬莉叶和女伴被逗花枝乱颤。而尼禄正被一群小孩儿包围,充当老鹰捉小鸡里母鸡的角色,芙蕾雅大叫着加入他们,会场一片其乐融融,好像之前的争吵和分歧,都是约翰自己的幻觉。
“约翰!”
托蒂,不对,是红色的托蒂在招呼他。红托蒂较蓝托蒂稍矮,体型则更为壮硕,胸口的红玫瑰,和蓝托蒂的形成对比。红色的性情亦骄阳似火,不若蓝色的拒人千里。当他走进,便听到二人打趣道。
“这下露馅咯。”
“要玩这套的只有你,我可不负责解释。”
他之前怎么没想到呢,诗人和恶魔猎人,不过双胞胎互换身份的把戏。
“你刚才去哪儿了,老哥找你半天了。”红托蒂自来熟得很,约翰记得他们只见过一面才对。
约翰问:“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一开始就在啊,你瞧,还是司仪呢。你怎么了老约翰,香槟虽好,可不能贪杯哦?”这下轮到红托蒂疑惑了。
“我分明看到你们刚才在外面,在天上!”约翰有点激动,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形容。
蓝托蒂否定道:“我们没有离开过会场。约翰,只有你和芙蕾雅出去了。”
约翰陷入了混乱:“先等等,你们谁是托蒂·马罗?谁又是尼禄的父亲?”
蓝托蒂:“都是我。”
红托蒂:“我是他的兄弟,托尼·马罗,请多指教。”
“弟弟。”
“嘿,双胞胎的年龄一样的。”
约翰扶额:“那沙漏呢,沙漏是怎么回事?”
双胞胎面面相觑,还是姬莉叶猜到了实情,她拉来尼禄,这下主角到齐了。
“之前叔叔怎么和你说的?”
“他们不是说,如果有人问到瞬移,就讲沙漏的故事吗?”尼禄摸了摸后脑勺。
托蒂摇头:“问题是,第二天他就会知道我们是双胞胎兄弟。”
“嗯?啊!嗯?”尼禄好像理解了,又好像没理解。
这时候托尼发话:“反正就是这样,对不住了老约翰,骗你这么久,下次请你吃饭。”
“就去那家希腊菜,我已经在app上订位了。”托蒂摇了摇手中的智能手机,吊坠的沙漏也随之晃荡。
约翰看向沙漏,瞳孔紧缩。
不对。
不对不对!
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不对!
你们!
我还在梦里——
“爸爸!”约翰醒来面对的,是女儿焦急的面容。医生说他在酒店外昏了过去,估计是昨天风吹雨打,加上今早劳累导致的。
妻子恼悔的嘱咐,女儿和媳妇的安慰,还有孙女的哭泣,丝毫钻不进他的脑子,一如低频的噪音在背景中徘徊。他一股作劲坐起身,往窗外观望,时间恰逢日落,这家医院离孤儿院和酒店都不远,现在过去,还来得及。
“托蒂呢?托蒂·马罗,他还在这里吗。”
“约翰你睡糊涂了,这里是佛多那,马罗先生在红墓市。”
“你们不知道吗?托蒂是新郎的爸爸。”
妻子摇头:“你的联想太跳跃了,虽然尼禄也是白发,但这不意味着马罗是他的爸爸。”
芙蕾雅倒是听懂了:“约翰爷爷,你是找维吉尔叔叔吧,他还在海滩边。”
“谢谢你,芙蕾雅。”
约翰立即拔掉吊针,踩上拖鞋,越过人墙,一股意念驱动他的身体前进,即是寻求真理的冲动,亦是人类不可磨灭的好奇心。
“维吉尔!你是维吉尔对吧!”他冲着眼前的人影,用尽力气,喊出那三个字。
人影回头,向约翰露出暧昧的微笑,他指向来人身后。
“你看,是鸽子。”
当他话落,远方传来阵阵啼咕。
再回首,人影消失了。
如泡影幻灭。
婚礼结束,约翰回到红墓市,继续他的老本行,最近牧歌没有活动,他和马罗的交流止于文字短信,马罗没有回复,他知道除非确实需要补充,诗人是不会用他的小灵通,一个字一个字地发信的。更严重的情况,他会直接写信。
又是俱乐部的集会日,约翰经历了这般波折,本想休息一段时间,但又想到托蒂·马罗可能会来,勉强自己打起精神,乘上今早的地铁。
然后他极为荣幸且幸运地观赏到世界名画,地铁上的钓鱼托蒂在读书。
“你也去集会?”
“对。”
“怎么不骑摩托?”
“摩托是我弟弟的,他开走了。”
“双胞胎弟弟。”
“没错,给马丁驱魔的那个。”
“你们经常这么做吗?”
“你指什么。”
托蒂·马罗合上书,准备认真回答友人的提问。
“交换身份之类的。”
“他乐此不疲。”
“是吗。”
约翰抬头。
“你到底是谁?”
“重新认识一下,维吉尔·斯巴达,也许你对我的另一个名字更熟悉,人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