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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金警官在地下同性恋组织的酒吧厕所中,黑色的皮夹克裹着肩颈,终结在腰间。
红色绿色的灯光朦胧,外面的舞厅音响怒放,宣泄着欲望。男男女女拥抱着,亲吻着,让脚步跟着鼓点高高跃起、重重落下。音乐和人潮分不清彼此,升腾成了高温和汗水。热浪蒸腾,情绪蔓延,在夜晚抛去白日的人皮,成为动物,游走在黑白之间。体面撕下西装,腼腆抹上脂粉,克制丢盔弃甲。
金出了薄汗,夹克和脖子的交界处汗涔涔的,勒出了淡淡的红印。他用手帕抹了一把汗,把夹克的拉链拉下来一半,白色的汗衫贴在了胸膛,精瘦有力。走向了厕所,他的口袋里放着小盒子和一把耳枪,在下班路上买下的。金本来想回家在静寂的安全中进行尝试,但酒精和节奏的刺激让他心跳加速,想要就在这里戴上那对黑色的耳钉。厕所人不多,有个隔间锁着,里面传来了暧昧的吻声和喘息声。
金走向洗手台,将酒精棉片和耳枪小心的拿出。用棉片给自己的耳垂还有耳枪消毒。他看向镜中的自己,戴着隐形眼镜,颧骨高耸,用耳枪在左耳比划了一下位置。也可以去医院或者其他的地方让专业人士代劳,但金总想自己做这件事,就像自己修车,自己修补夹克。是一种证明,自己的手指与自己的物品相接,留下独一无二的痕迹,证明占有权。金时常感觉自己属于很多东西,属于Revachol的子民,属于RCM警局,属于体面和酷的代表;但与此同时,Revachol又让他长了一张Seolite的脸,时常被种族主义者排挤歧视,他不完全属于深爱着的瑞瓦捎;警局里的同僚讥笑他的厚眼镜和瘦窄的身形,他不完全属于忠诚着的RCM;他也不完全属于体面和酷,因为他是地下同性恋组织的一员,每时每刻都要假装不属于此。
在日间他被一个又一个无聊的少年犯案子驱使,无法成为想要的谋杀组的警官,受着长官的颐指气使;在晚间,他在孤独的房间里靠着褪黑素和一支烟入睡。压抑和孤独在躯体内膨胀、压缩、聚变、坍缩形成一个黑洞,吸取着光和热,对自己的东西有种病态的占有。这是我的,我拥有,我自己也是我的。
于是到了现在的这个酒吧厕所,冷色调。外面的红光渗入,斜织了一道映在脸上。金拿起耳枪,对准被酒精吸取走了所有热量的冰凉耳垂,轻轻按下扳机。咔哒,一丝血渗了下来。疼痛顺着神经元,侵入到大脑,传来了一阵微妙的震颤。金嘴角微微上扬,黑眼睛里光微动,擦拭掉了血迹。打开了黑色的盒子。里面是一对黑色的耳钉。他戴上了其中一只,合上了盒子。
虽然警局里的顺直男可能会嘲讽自己,但有什么所谓呢。他会盯着他们,就像盯着那些嗑嗨了的小屁孩儿和满嘴脏话的小鬼,眉毛抬起,让他们自识没趣逐渐闭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