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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志勋是一只猫。这句话本身其实并不确切,而且有失偏颇,不够严谨。因为郑志勋本身并不是一只完整的猫。毕竟哪有小猫会说人话,有着这样一个像人的名字,又会变成人形的呢?但是郑志勋还是认为做猫更好,并且强烈坚持自己是一只猫的观点。
引用野猫郑丘比,也就是郑志勋本人的话来说:
“做人的烦心事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很多,人际关系很麻烦,赚钱很麻烦,人的一生根本就是被逼着做各种不喜欢的事情的集合体嘛!”
为此他连夜离开了首尔的家,家人们都变成了人,在外面忙碌,只有在家的时候才会重新变成猫。人没什么好的,他现在躺在公园的草坪上,首尔三月的阳光正好,不会热到灼伤猫的皮毛,还能把春寒烧走,正是晒肚子的好时候,而他眯起眼睛,两颗虎牙顺着哈欠得以出来也见一见这样温暖的太阳。做猫的幸福感就是这么简单,他再一次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做人没什么好的。
当然了,做了猫之后也会有烦心事。比如说今天找不到睡觉的地方,明天会被当成流浪猫抓进收容所,后天下雨了毛湿漉漉的感觉很难受。这种时候郑志勋身上这种会变成人的能力就显现出来了,他只要觉得饿了,没有地方睡,就会在一个树丛里重新变成人,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回家,用妈妈的钱买软糖吃。
只可惜这样的行为不能太频繁,否则总有一天会被妈妈拎住后脖子说赶紧做人出去找个工作吧!也有同样做流浪猫的朋友问他,问他为什么不想要成为家猫呢?朋友喵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是流浪猫的,他很小的时候被搬家的人类忘记了,在原地转圈苦等了三个月之后终于把猫粮的存货都舔了个精光,那个会流出水的通道也再无音讯,连回音都不剩下,所以朋友喵只好从三楼的窗户跳下来,一瘸一拐的开始他的都市冒险。
“可是,变成家猫又有什么好的呢?”他伸了个懒腰,垂太阳映得他漂亮的虎皮花色皮毛金灿灿的,天边也金灿灿的,“我连人的束缚都不想受,更何况家猫的呢?”
“但是,家猫有可以遮风避雨的地方,有会给你梳毛的人,有软乎乎的床,还有吃不完的冻干和小零食。”
“这些事情不用戴上项圈也能做啊。累了就去到随便一个人的家门口睡一觉,饿了只要撒娇就可以得到美味的小零食,想要人类的抚摸了,就在那个人的脚边蹭一蹭,自然就会有人把我抱在他的怀里摸我的下巴和肚子啊。”
漂亮的猫这么说,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做家猫有什么好的呢?其实郑志勋做这只名叫郑丘比的野猫时有很多次变成家猫的机会,有太多人眯着眼睛喊他的名字,手里拿着花花绿绿的项圈,上面挂着的铃铛还在摇摇作响。
稍微有点可怕。那个时候他这么想,也就那么做了。他从每一个要把他变成家猫的人身边跑开,又或者只是喵喵叫了几声,表示了自己的拒绝之后再踩着轻快地步子继续去追蝴蝶。对呀,变成家猫有什么好的呢?
不做家猫也能活的很好。想在谁的怀里撒娇就在谁的怀里撒娇,太阳好的时候就像现在这样,一个人躺在修剪齐整的公园草坪上晒肚皮,困了就闭上眼睛去梦里奔跑,睡醒来再去扑蒲公英的种子,看见蝴蝶了就去追蝴蝶。下雨了就在人的屋檐下躲雨,人是一种很好骗的生物,只要对他笑着撒撒娇,露出自己的两颗牙来,就会被人抱在怀里喊小乖,然后有猫粮的给他端上一碗堆成小山的猫粮,没有的就打着伞去最近的便利店里为他买猫粮。然后等到雨小了,郑丘比又会再离开这些人类,循环往复随心所欲地过着自己想要过的猫生。
偶尔去踩踩雨后的水坑,拖着湿漉漉的爪子和尾巴在他刚刚避雨的那户人家门口的地上拖拽出长长一条猫的签名。
猫的生活像是一片大海,而郑志勋也没什么别的追随洋流迁徙的想法。幸福才不是需要追逐的东西,如果一直在寻找反而会带来不幸。抱着这样的信念,在这片人生的汪洋里他随波逐流,朋友喵问他,那你不会有想要做的事情,或者想要见到的人吗?丘比说,可是我还没遇到过耶?再者说,如果想要见一个人的话,那么怎么样都会见到的。所有的水都会重新回到这片大海里,人生来是一滴水,我们也生来都是一滴水。
不过,这样随心所欲地郑丘比短暂的流浪猫生中,也有些总会固定出现的人。譬如说此时此刻向他走过来的孙施尤。孙施尤是一年前搬到他的地盘的,并且来的时候大包小包,手里还牵了只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犹如柯基的牛头梗,而那条狗的嘴里竟然还叼着一个包。
搬来的第二天孙施尤就成功和郑志勋搭上了话,以人和猫的形式。他买了点名贵的小罐头给猫吃,猫也相当赏脸的舔了个精光。自此他们就熟了起来,据郑志勋观察,孙施尤工作较为繁忙,家里饲养任务也繁重,某天他走近他屋檐下避雨的时候听见了青蛙的叫声还有孙施尤大骂那只牛头梗的声音,只有每周五下班的路上会定点给他带来小零食。
啊,这只可恶的猫。孙施尤有些许咬牙切齿地看着眼前这只翘着他那条毛茸茸的蓬松尾巴的猫。丘比是一只虎皮短毛猫,只有尾巴是长毛的,这点十分奇特,也是孙施尤第一眼看到他和这只猫搭讪的原因。但这样外貌上的优越并不代表他此时此刻会原谅这只猫的恃宠而骄。
大概是从三个月前,孙施尤发现了丘比这只猫的可恶之处。那天他没带常带的那款零食,又惦记着丘比会不会挨饿,于是去便利店买了款应急用的猫罐头,结果这个臭小子看他来了,连个反应都没有,就用那双上挑的猫眼看着他,等着他把罐头开开。发现味道不对还就勉为其难地吃了三口,之后甩甩尾巴走了。
最开始喂他的时候丘比还会装模作样的撒个娇蹭蹭裤腿,现在就是给他端来他爱吃的罐头,他也只是金贵地晃晃尾巴,吃完也没什么别的反应。气得孙施尤冷脸喂罐头,再冷脸挠郑丘比的下巴,挠完转身就走。他发誓,这是最后一次喂这只猫了,他家里有一条蛇一只青蛙一只牛头梗,干嘛老来惦记这只自愿流浪的猫呢?
下个星期五是公休日,公休日的那天难能下了场春雨。公路上开着的樱花在雨里摇曳,车上的人也跟着这样的雨而过得颠簸。崔玄凖就是其中一位,他摘下自己的眼镜擦了又擦,擦完了又觉得没事做,手机还剩下二十格电,而不幸的是他忘记带充电宝,只剩下根和座位插头不匹配的电线。
好像逃不开韩国的雨。昌原离海太近,连呼吸都是潮湿的。躲不开湿漉漉的空气,躲不开连绵的雨。崔玄凖突然有点生气,他跟着大巴的频率摇晃,麻杆似的人好像成了真麻杆,但是现在生气也做不到什么,更何况他连生气的对象都找不到。
该气什么呢?气自己平庸的人生吗?但是连这样的人生对许多人来说都已经算得上是幸福,那又应该为什么生气?又该对什么生气呢?气来气去,他好像最生气的是自己。气自己高中时还不够努力的学习,大学时还不够努力的社交,最后什么都没做到的毕了业,一眨眼变成人们眼里的大人。
不得不工作,不得不社交,不得不变成完人的大人。昌原找不到什么太好的工作,首尔的工资高,他在线上面试了几轮之后终于是收到一家公司的入职邀请。现在崔玄凖回想了一下那份工作的工资,甚至于连这个也都是中位数的平庸。
平庸到勉强能够负担得起偏僻一点地方的房租,然后在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挤出一点点存款。
不过首尔至少还有朋友。上周和孙施尤在Kakao Talk上说了自己好像要去首尔定居的消息之后就被邀请,说在买到生活必需品和家具之前都可以先在他家借住。尽管他的原话其实是:不过玄凖啊要记得请我吃和牛还有双倍芝士的辣炒年糕做报酬哦。
到首尔的时候已经算是雨后,空气里撒着一种土的腥味,太阳只露出半张脸来俯瞰着人间。他把自己的伞挂在手腕上,另外一只手拖着自己的行李箱。包上金世正的周边玩偶一晃一晃,其实他已经不喜欢金世正了,只是高中时候用零用钱买的东西好像太有象征意义,让他舍不得摘又舍不得丢,最后只好把它当做高中那段日子最后的纪念。
没有和孙施尤约在车站见面真是人生又一错误决定。崔玄凖有点无措地在同一个地方鬼打墙了三次,最后不得不决定重新启用这个手机电量只剩下十的备用方案,他点开了google map。总而言之,在首尔的地铁站里爬上爬下了三四回之后,他总算是赶到俩人约定的地点——
——孙施尤家附近的麦当劳。
最后也没吃上这个麦当劳。他们两个都想着在首尔的第一顿就吃这个也太凄惨了,就仿佛在预示着什么一样,于是二人转身往孙施尤家那里走去。说起来天气也是古怪,分明快要到落下夜幕的时间,天反而一朵云都不剩,太阳把地上的水沥了个干净,只剩下大大小小的水坑做天的镜子,而崔玄凖选择拉着箱子绕着这些水坑走。
就这样感觉不必要的绕了很多弯路。现在想想又觉得好像有更好的办法,比如说遇到水坑的时候把箱子拎起来之类的,但是过去的事就已然成为了注定,还是不要想比较好...抱着这样的想法,他和孙施尤讨论着天马行空的话题,直到被一条尾巴抓走注意力。
那是比现在铺满天空的迎春花要再深上一点的颜色,与童年记忆里和父母去乡下郊游时看见的成片麦田相近。毛茸茸的尾巴跟着风的轨迹飘摇,明明都是随波逐流,这个却显得要更自由。尾巴的主人背对着他,看不见脸。但是崔玄凖猜,那一定是一只相当可爱的猫,大概是脸小小的,眼尾上挑,会对着人类笑,开心展示自己两颗洁白虎牙的猫。
这种带着画面被大尾巴扫进脑子里的猜测来的莫名其妙,却足够有说服力。他相当相信命中注定,并且时常幻想命中注定的东西降临在自己的生命中。初中的时候他幻想在樱花树下遇见一只洁白的九尾狐,高中的时候他幻想一个人能在拐角与他相撞然后陷入一段恋情,大学的时候他幻想自己其实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能够挣脱现在平庸的轨迹。而现在,好像是人生中的第一个命中注定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对象竟然是一只猫。
...好像已经签了租赁合同的公寓可以不用交额外费用的养猫。崔玄凖紧急回顾了一下那纸被自己仔细研读了的租房合同,等一下,崔玄凖,他对自己说,你怎么已经开始想这只猫和你的以后了。
人有些时候会被某些冲动控制,先行在大脑理智认可之前就做出一些举动。比如说现在,他脑子还在排练和猫的未来呢,本人就已经把行李箱留在原地,把那把伞挂在行李箱的拉杆把手上,然后蹲在那里等那只猫来看他。
其实应该先问孙施尤那只猫的名字的,后知后觉的有点后悔,不过孙施尤好像也发现了那条晃呀晃的大尾巴。
“啊,我跟你讲,这只猫是一只超级无敌小混蛋,不过等一下,他最近变胖了点,好像也变长了点,好像也确实是比其他猫更大一些,是不是应该叫大混蛋来着,总而言之,这只猫——”
看得出来施尤哥似乎对这只猫的意见有点大呢,他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顺便把眼镜往上推了一下,突然有点踌躇。可惜开弓没有回头箭,而他那句咪咪又在理智阻止他之前先说了出去,去叫那只看起来似乎在打瞌睡的猫。
今天是星期五,到了孙施尤惯例投喂的日子。郑志勋——猫的时候应该叫郑丘比,趴在雨后还湿漉漉的草坪上,把爪子藏进自己的毛下面,防止肉垫被泥弄脏。雨后的风吹得人和猫一起困倦,到底大家为什么只说下雨的时候很适合睡觉呢?猫想,明明什么时候都很适合睡觉,这种时候尤其适合而已。他半梦半醒着,好像听见有人咪咪、咪咪的叫他,真是没礼貌的人呀,不知道来猜一下猫的名字吗?
只不过郑志勋还滞留在梦里,身体已经下意识回头眯着眼去看那个没礼貌的人类了,脑子还没转过弯来。只看见一个戴着眼镜发型圆滚滚脸也圆滚滚的人蹲在那里,穿着件粉色的针织衫,衬得人在夕阳的滤镜下再柔和上三分,笑起来叫他咪咪,露出两颗兔牙来。
哇,是兔子变得人吗?特征好明显哦,不过怎么兔子也要来人类社会里打工,好凄惨。这是郑志勋的第一想法,但是这只兔子是不是有点太大了。等一下,他意识逐渐回笼,这好像不是只巨型的粉色兔子,而是一只,不对人不能用一只,而是一个巨型的人?
对猫来说好像人都很巨大就是了...他从地上起来,骄矜地走过去,然后蓄力扑进了这个兔子一样的人的怀里。针织衫上有着淡淡的乳木果香味,还带着点海的腥湿。郑志勋突然觉得虎牙痒痒的,像是小时候经历磨牙期时的感觉,长大成人的猫也要再经历一次这样的感受吗?他小时候也会挑剔自己的磨牙玩具吗?
想要咬一下这个人类,想要看他忍痛的表情,又不想要看他哭。这是猫的什么呢?猫眨眨眼,换了个更舒服一点的姿势,对这个人露出自己的肚皮。人的怀抱是温暖的,这是郑志勋做丘比时躺过无数人的怀抱后得出的结论,他早就熟悉了这种温暖。
可是,这种温暖也能跟着流进心里吗?是根据什么传播的?他贪恋着这种温暖,连带着眷恋带给他这份温暖的人。就好像这份温暖已然驯化了他,让他平生第一次觉得,似乎戴上项圈,这辈子只能在一个人的怀里撒娇也没什么不好的。
真是可怕的感情啊,郑志勋这么想,一边又弄不清这种感情的命名式。现在也抓不到个谁来为他解答,于是干脆自顾自地为这种亲昵下了定义。他蹭了蹭眼前人棱角柔和的脸颊,又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用猫语说:
“人,猫原谅你不知道猫名字的事情了。现在请对猫负起责任吧?在猫找到这个感情定义之前,要一直喜欢着猫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