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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在流血。我说,我想我身后应该站的有人,但这一切不是为了他。嘿,你要知道,等待太阳很辛苦,要起很早,爬上山顶,在杂草枯树灰黄色的间隙里才能瞥到小小碎片一点的太阳。即便有“起床”的动作,在中途睡过去了,那也是失败的。我做了这么多次,不也还是拼装不起太阳的全貌。
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我是要成为诗人的一类人。就如有人生下来就要打篮球或做科学研究,诗人没多么高贵,千百种选择中的一种,但其噱头却仅次于艺术家了,仿佛其是什么精美的包装纸,真是大错特错!
我出生在阳光明媚的佛罗里达,后来又去了灯光摇曳的加利福利亚,美国永远是一切船只的起点。你能看见插着羽毛的嬉皮士和海报一起漫天飞舞,也有颓废的失业男人。而激进派与保守派的斗争更是没完没了。虽然只是表象,但不是这些,所谓美国梦就不会出现了。
美国对谁都公平,夜晚无止尽的冷风拍打着任何一个人的两腮,是一句不耐烦的忠告。我至此彻底明白我要离开,挥别我血雨腥风的祖国。人这一生需要无数次的上路,穿上新衣,卖掉手表——上路!荒原似乎为此建造。要是闪电劈中了焦树,是否就应祈求上帝降下甘霖?那人们更要好好看看与上帝同宗同源的天空,尤其是我或其他自诩为诗人的人更要好好看看——不仅是天空,还要往下移,焦到不能再焦苦的老树,可能已经碎成了千万片,留下一种惊慌扭曲的样子,但要想着,雷早已过阵啊!
我小时坐车过沙漠,犹记那时是黎明,我看见一卡车印第安人,他们蹲在后座,一个紧挨着另一个。突然那辆车撞上了另一辆,也有可能发生了其他什么,但我就不知道了。印第安人四处逃窜,脑袋上黏着血,浮在空中像绽开的漂亮的花。公路上全是血,这里和那里,红色蔓越莓一般的点。我说,印第安人。我问印第安人,你为了什么死啊。印第安人不回答。现在回想起来的,全是公路上拥挤的鬼魂,其中就有一两个跳进我们的车里,刹时什么都变得支离破碎,你可以理解这是个残忍夏天的开端。那是我第一次感到恐惧和悲哀,接下来,他们就会像孩子手里的蒲公英一样狂舞不休。
我跟吉米说了这件事,吉米笑。他小时候荡秋千摔下来,额头上肿很大一个包,一把鼻涕 一把泪抬起头,周围孩子围着他笑:于是他有了莫名的勇气挺着胸走回了家,一倒下就发起了烧。“这是我怪僻性格和灵感的开端了。”哦吉米,他的性格不一定可被称作怪僻,我在旅途中遇见的吉米。他是个摇滚乐队的吉他手,结束了巡演想休息,大多时候他只是倾听,这弥补了些性格上的差距,让关系不至于破裂。
不过他有时会突然敞开话匣子,抬起头盯着我:“你想,吉姆,我们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耗费一生去做的东西。你想,地球就这么大。美洲,欧洲,亚洲,非洲,一只巨人的脚仿佛就能覆盖。”
我知道佩吉先生乐衷于研究神秘学,他喜欢克劳利:“与地球本身没关系,”我说,“是人的尺度。你数不尽每一粒沙子,你想不完,所以你要去好好的想。应该踏踏实实站在地上,躺下更好,那时就有所谓‘融合’了。”
他苦笑,我见好就收。汽车旅馆的床很硬,楼下喝酒聊天的声音很大,我们都睡不着,夜晚让人思绪荡漾。我听他翻了个身,似要是越过这个尴尬的局面而生硬开启另一个话题:“吉姆,你喜欢什么小动物?”我没想到是这个话题,愣了一下。白天我们聊音乐聊文学聊艺术,总之都是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他挑起这个话题,我接不了招;“我做录音室吉他手时养过一只小猫,很小,很软,后来有天回家,它不知道怎么就死了,你知道,我很喜欢小猫的。”
我从身边行囊里掏出支大麻烟,犹豫一下又掏出支递给吉米。猛吸了两口,整个屋里都是大麻辛辣泥土香的味道:“蜥蜴很好,你知道的,就那些带着鳞片的。整个世界是由无数条蜥蜴构成的,有第一块鳞片就会有第二块。随着蜥蜴的动作,一块碰上另一块,这个挤压那个,但最终,一切都是蜥蜴在爬行……爬行。”
然后,我也没说话了,都默默地吸着烟。我开始有点昏昏欲睡,正常现象。飞完叶子之后一般能制造出香甜的梦,你知道梦是个稀缺品。人经常是畏手畏脚不敢做梦,但梦才是所谓二重现实呢! 正因其让眼睛长了翅膀,所看到的景象才弥足珍贵。
可惜就是梦醒后,一杯威士忌五美刀,不管是不是刻意忽视,价格就摆在那里。人爱酒是天性,人类需要酒,酒打开了另一条路,冥冥之中留下来的是狄俄尼索斯的后裔,酒让人迷醉,又让人痛苦,这正好是重组前解构的部分。
“你喝太多了。“吉米总说,一杯又一杯,冰块没融化就又满上,神经细胞没来及工作就掠过。做这些只像为了达到什么,不是品尝酒而是使用酒了,很多人都这样,但需要好多酒,好多酒去填内心的沟壑,也需要好多钱,流水一样花出,停下吧,享受此刻就好了。
我说不,我想我醉了,这是正好的:“酒精与毒品没什么两样,你吸过毒吗?海洛因?再不济就是大麻吧。人靠自身力量是无法和自身对话的,但借助外力却成了可能了。要挣脱自己,诗人是个探索者,你要记住……哦,大艺术家,你怕孤独。我能感受到……我能闻出来!孤独就像一种蓝色浆果的味道,不知道你小时候见过没有,在灌木间就像天狼星一样闪着。”
“你醉了。”他断言,我没理他。我看他摇摇欲坠,女士们会因为他瘦削的身形和忧郁的气质怜悯他,我可不会,我都来不及怜悯我自己:“承认这个又不需要美金,或者你可以选择克服,就在这里,你只有两条路可以选,就在酒馆里,你们说对吗?”我大喊问周围的人群,你们说对吗!你们这群奴隶 ,哦,我差点忘了你们这群奴隶!你们想看我的屌吗?我开始解裤腰带,我猜吉米想阻止我。来看啊!你们这群被现实拽着鼻子上的环的老牛!是哥伦布生了你们吗,他却教化了你们!为何他说“这是好的”,你们便涌过去,像一头头雪白的羊羔,只因其神圣而庄严?为何衣服要遮掩,而不是露出你们的奶子和屌呢,你们完全没想过,生殖难道不是他所谓神圣而庄严的吗?所以即便哥伦布死了几百年,我们也仍是他的余孽,我,你,他!现在好好看看我的屌吧,监狱门打开,你们却没有一个人逃跑,哦,我知道了,外面更残酷你们不想面对了!逃啊!逃啊!!逃啊!!!我的苦难,我的同胞们,我曾经请求过你们那么多,忘记夜晚吧!我更不想去询问你们是否会爱,是否有信仰了,现在,我要求,我教给你们祈祷。
我知道,是的,又是印第安人。我们喝了多少种美味的仙酿,最终醉死在藤蔓间。
第二天我看见吉米坐在我的床边,他穿的整齐,丝绸衬衫加格纹裤子。我的头有一种宿醉的疼痛,眯眯眼睛可以看到小小一点太阳旁的水星,可能我只是晕过头了。“美国的天气很棒。”他见我醒了,“很干燥,也不冷,难怪人们提起西海岸,总想的是高高一轮太阳。我想你应该不知道我有湿疹,这种病无法彻底根治。附骨之疽,手上全泛上凹凸不平一大片,又痒又痛,就像寄生了一大群孢子。英格兰又湿又闷,我总发作,在这边倒好了许多,但无论如何我要回英格兰了,你说的对。”
我大笑:“虽然你脆弱又不敢承认,多愁善感又易碎,总以借口掩盖自己的放纵,但你如今做出如此决定,我十分佩服!”
他起身:“吉姆,你是有才华的,你会有出路的,你……”他只能叹出一口气,摇摇头说什么又闭了嘴,“真是蜥蜴的王。”
人的一生中,本没有什么无法在5秒内抛弃的东西,事实上只有痛苦能让人变得坚强。吉米了解,我也了解,永远不会有什么出路。只是不断延展的莫比乌斯环上爬着被搁进去的千百只蚂蚁。“存在”就是如此残忍地去收割人的灵魂,既然最完美的选项早在无意识中被抛弃,倒也只能坚守痛苦的意义了。
于是我继续上路,面对痛苦我不能畏缩。是,我是会感到孤独,我永远会感到孤独。我也在公路中央大喊:是的,我需要爱!把你们的爱像瓜果一样掷向我吧!爱是令人迷醉的,不敢去接受,因为要了太多最终只能让自己被砸死。我承认我缺少安全感,要知道月亮与太阳一样就是个口干舌燥的野兽,月海以浪漫之名淹死了一波又一波的人。
激情被我全数奉献给了我的职业,因为它需要的太多了,我侍奉它,就像侍奉无上的神,诗人是不为人所见的祭司,如果不全身心投入,必定导致失败。倒是可以做一个粗劣的类比,就像任何宗教一样,我们要求一个解决,再不济,一个解释,一个理由。但这类事物注定不能被给予,于是只能自己在沙漠中找泉眼,看波涛翻滚中有没有被卷起来什么金币。找到什么,便告昭诸人,再好好珍藏起来。庄严付出全部也是殉道者了,想想罗马城里那四层摞着的几千个颅骨,说是无尽的黑暗里吹来的死黑色风,只是表面感官上的,肯定不准确了。
我举着我的大拇指站在路边,因为是夜晚,公路上竟许久没有过一辆车。我开始数北天球的星星,不把视线放在路上,怕有车看到我相貌后更快马加鞭,就得不偿失了。我已经很久没在意过我给别人看到的是怎样一个人了。我丢掉了皮裤,长胖了至少十斤,留了满脸的胡子。他们说,不,这不应该是你。你的笑容不应呆滞,你的脸庞应消瘦而露出颧骨。你的眼睛,它们如此的疲惫,隐藏在周围一圈圈的脂肪中。不,这不应该是你。你才27岁!你还年轻!你是一头美丽而自恋的雄狮啊,在臃肿的皮囊后为什么不给大家看你的热情,你的锐气呢?然而我说不,我要把我自己缩成一个点,像一块水边的石头,这样我才能看的更加透彻。不是所有汹涌的都应被冠以激情从而被嘉奖。
只见蓝色的货车开来停在我面前,摇下车窗,露出里面混血姑娘的脸,她的眼珠转啊转,像两颗澄清的玻璃球,皮肤就像缓缓流淌的热巧克力,她问我去哪。“带我过沙漠。”我说。
于是她载了我。“我们要去亚利桑那州,那里有印第安人的保留区。”她扯了扯嘴角,把纤瘦单薄的手臂搭在车窗降下来后的窗框上,我看她手腕上戴着七八条手链,直把手腕武装的马上可以去战场,“……白人看我们奇怪,我们倒也同样。”她也把视线移下,“我看你对我的手链很感兴趣,我们家的传统吧,这是我成年时我的八个兄弟送给我的,我姐姐成年时也有,他们此刻都在后座呢,你介意吗……当然你要介意也没办法,你可以滚蛋。”我摇摇头,她轻轻哂笑,我可以嗅到她身上淡淡的小动物的腥膻味,有点像雏菊,我们开了很长一段路,直到一只手敲开座位后的小盖子,递给她一支烟,她接过,烟头燃烧,跟一只小萤火虫一样,才开口:“你又打算去哪里?”
“巴黎,先去巴黎。”她哼笑两下,无意识地晃晃头,“恕我直言,我真的没看出先生你也是一个艺术家呢。”
“不能这么说,是我玷污了美之女神。“
“那因为你身上总带着泥土。“这便是回答了。
她就是高速公路上的女王,不在乎什么其他累赘的附加的需要多加思考的情感和话题,带着一种跳舞跳到死的意志。我真该跟她讲讲德州的电台和那些西部的摇摆乐,带着一种公路文化下的野性。乐句浅浅开始,进行缓慢又疯癫,正是一种新生的语言。
又行驶了一段路,车厢里起了争执,她左右看看高速公路上没有别的车,毕竟是深夜。然后她下了车,回来时,嘴里的烟快烧完了,她把烟头甩到脚下,用力碾了碾。
“他们不全是你的兄弟姐妹。”
她挑挑眉:“我以为你睡着了先生,为什么你不困呢,不睡呢?”于是抬腿跨进车,“但同胞和手足,又有什么质的区别呢?我建议你不要跨进他们那里一步,毕竟你们所说的“黑鬼”“大猩猩”力气可不小呢!作为车的主人,当然也不想看见乘客出现这样的事故了。”
我又问她为什么是蓝色的货车。“因为蓝色是新生的颜色,也是海的颜色,是天的颜色。”
“我小时候在海边看见过出航的水手,有十六的,二十六的,四十六的,五十六的,你想想,海多包容。我想你一定见过信天翁,一个有笨重翅膀的鸟儿,却可以横跨大海,水手也是这样,陆地反而成了他们的束缚了,有些,回来几天,便又要出海,有些,则厌恶大海,到底还是因为他们不能掌握大海。地球从地图上看来那么小,真正放在眼前令人恐惧了,所以还是要在地上看啊,你说对吗先生?”
我顿住,一种归一的欲望多么想让我问出口,问,我们能不能不要那些鲜花和掌声,不要那些刺耳的尖叫,就让我们生活在森林里,建造那些金字塔以此来纪念我们逃脱不了的肉体,然后就喝酒,浑身被毒蛇缠绕也没关系,因为我们始终有信仰。问,我可不可以得到爱,最终的最终,被包围,人完全可以像大海一样包容。问,我可不可以活在一种迷醉的痛苦之中,我可不可以不断地活着,然后死去,不断地踏上寻找梦魇的旅途,我问———
金属被挤压的声音,尖叫的声音,女孩的手链,上面缀着绿松石,镶进碎瓷片,编入羽毛,我看见灌木间的蛇果,满眼都是。这出剧院里上演的巨大的交响乐就在此刻进行到了一个最终的休止符,接下来就是各个声部的独奏,小提琴手弹的不太好,把琴锯得就像是在尖叫。
我说,让我给你讲讲这个新生的残忍的美国之夜的故事。
我为什么还在美国,我应该走,在文化最后的坚实壁垒等待我漫长的死讯。我想起吉米曾经嘲讽过我,那是他唯一一次开口嘲讽:“你也喜欢巴黎不是吗,不要太自负吉姆,你又如何感受到你所谓精神内涵呢?”
于是我要更加清醒了,Mr.Mojo Risin从不缺的是对自我的认知,他不是那些嬉皮士,头上插着鲜花与羽毛就跳起舞来,他们以亲吻来反抗,是一种温水煮青蛙般不痛不痒的方式,终究还是因为太痛,痛到但凡触碰就要尖叫。我没有遗失开启通往王国的钥匙!你知道,我在海上行走。
我睁开眼看到的还是红红一轮太阳,我美丽的混血女孩和吉米,很难说是否存在于潜意识之中。我终究还是问出口:大家都在这里吗?庆典快要开始了!
醒来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