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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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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1 of 猫男杰森系列
Stats:
Published:
2015-07-27
Completed:
2015-07-27
Words:
19,218
Chapters:
4/4
Kudos:
128
Bookmarks:
15
Hits:
3,693

猫有九命|Nine Lives

Summary:

如果杰森一开始成为了猫女的被保护人。

Chapter Text

那只小鸟儿又出现了。

他已经观察他们有一段时间了。甚至远在他的这种新生活开始之前。他在电视上看过这个男孩义警,跟哥谭的恐怖传说蝙蝠侠站在一起,冲镜头露出灿烂的笑容。

他讨厌这个蝙蝠侠的年轻小跟班。严格说来,罗宾比他自己的年纪应该大一点。但他还是年轻又愚蠢。他没事咯咯笑个不停,对着敌人耍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杂技动作。他喜欢卖弄幽默感,但他大部分笑话都相当糟糕。他还穿着个嫩黄色的披风,就像三月里枝头第一簇新芽那样显眼。

他可以肯定罗宾不是个生长在哥谭街头的孩子。这里的小孩都懂得要掩藏好自己,因为你随时都有可能被哥谭的夜晚吞噬。

不管怎样,现在这个穿着鲜亮制服的怪胎还有他那阴沉的老板正在一栋大楼顶上,跟一群拿着棍棒的忍者劫匪混战在一块。他们正在争夺的是一个精美而沉重的漆花箱子。他知道那个箱子里有一尊两英尺高的翡翠猫雕像,来自中古缅甸王朝。

而这正是他和他的指导者今天的目标。

赛琳娜说猫咪擅长的策略就是在一旁守候时机,等待猎物自己暴露出空档的那一刻。

现在罗宾抱住了那个箱子,而蝙蝠侠把三个人捆成了粽子,正在跟第四个拿着双头刀的家伙交手。他知道是时候了。今晚是他的登场秀。赛琳娜答应他的。

当然他可没承认自己是只猫咪。

他从阴影里冲出来,像一发小炮弹冲向罗宾。罗宾撞上了大楼边上的护栏,箱子脱手飞了出来。他一脚把箱子踢下楼顶,同时朝罗宾挥出他的金属鞭,缠住他的手腕,最后一把勾住那知更鸟的脖子,从后面架住他。

“啦啦,小鸟,现在你是我的猎物了。”他两手抓着鞭子两端宣布道。

罗宾顿时一动不动了。蝙蝠侠丢下那个被打晕的忍者,转向他们。

“你是什么人?”

他猜想自己在他们眼中的样子:穿一身黑衣、戴兜帽的古怪小孩,一副巨大的风镜遮住半张面孔。该死,他可能还比罗宾矮一点。不过至少他这一击让他们俩都猝不及防。他抓着罗宾后退一步同时勒紧手中的鞭子以示警告。蝙蝠侠立刻停下脚步,观察着他们。

“晚上好,绅士们,看来你们见到我的小猫啦。”赛琳娜的声音从隔壁的楼顶传来。她一手攀着钩爪,另一手夹着翡翠猫的箱子。

“什么时候你也招收门徒了,猫女?”蝙蝠侠仍然一派冷静。

“既然你能圈养你的小鸟儿,为什么我就不能呢?”她愉快地回答。

“我以为你是个有原则的贼。”蝙蝠侠沉声说。“你不会把未成年人牵扯到你的犯罪活动当中来。”

“多谢挂心,但我自己能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他冲口而出。“反倒是你对自己的小鸟照看得不怎么仔细啊。”

“他不必照顾我。因为你的本事根本困不住我。”罗宾一抖身子,钢索从他身上掉落。罗宾朝他腹部挥过手肘,但他躲开了,嘲笑地朝他吐吐舌头。“既然如此就别让自己被抓住,小鸟。”

“那你算是什么,小猫崽?”罗宾回嘴,再次扑上来。

作为回答他朝着那神奇小子的脸挥出一拳。他的半指皮手套上的铆钉可不是装饰品,那些尖刺堪堪切过罗宾鼻梁前面的空气。罗宾似乎有点讶异于他的速度。他面具后面的蓝眼睛睁大了。真是容易猜透的小鸟啊。

“是暗爪(Nightclaw),给我记住了。”他得意地说,“下一次我会给你留下些真正的抓痕,小鸟。”

然后他当着蝙蝠侠和罗宾的面一个后空翻跃下楼顶。猫女从一侧甩来的鞭子缠住了他的手腕,他们在半空中划过一个弧度,安安稳稳地落在地上,跑向她那辆停在预定位置的摩托车。

“第一单活干得不错啊,我的小猫。”她对他咧嘴而笑。这笔收入的一半会用于资助哥谭市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另一半则能让他们舒舒服服过上好一阵了。

“别再那么叫我。我想好自己的代号了!”他皱着鼻子回答。猫女发出一个呼噜声。“随你怎么说,小猫儿。准备好来一场半夜高速竞赛了吗?”

他发出一个哼声。“今天那只蝙蝠要想追上我们可得花点功夫。他们会发现自己遇到了一点起动小麻烦。”

赛琳娜眯着眼睛打量他,缓慢地伸出舌头舔着自己的牙齿。“你这个疯狂的小猫咪。”

他耸耸肩,自顾自跨上摩托车座。等他们发现那辆著名的蝙蝠车少了前轮的时候那才叫有趣呢。

 

他遇见猫女的时候才十一岁。他从家里跑出来,决心再也不要回去,因为他的父亲是个疯子,而母亲又太软弱,只能靠酒精来忘却现实的痛苦。

雨点劈头盖脸地砸在他嘴角新鲜的伤痕上,有点刺痛。他裹紧自己不太厚实的外套,在雨中加快脚步,心里盘算着应该去哪度过今晚。他的确有那么些所谓的朋友,但他清楚没人会愿意收留一个十一岁小鬼。

然后他看到了这个女人落在面前的小巷里,穿着她的黑皮衣,鞭子系在腰上。住在下城的人多少都知道这个传奇女贼。她有时候会给路边的流浪汉送些食物。对于那些欺负猫狗的人她从不会手软。私下里他有点佩服她,因为据说她是少有的可以把蝙蝠侠逗得团团转的人。

“瞧瞧,这是谁家没精打采的小野狗?”

“我不是小野狗。”他咆哮道,这声音的威慑力因为他整个被雨水打湿的造型而大打折扣。

她偏着头望着他。“唔。那就是淋湿的小猫咪。这么大的雨你要去哪儿呀?”

他犹豫了一会。“我没有地方可去。我没有家。”不再有了。

她的目光扫过他青肿的眼圈,和他嘴角的淤痕。

“听着,小猫咪……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睡觉的地方。”她说,尖利的指爪轻点着下巴,“但是我不会白白收留人。你得证明自己有能耐。”

“我不擅长拼写,但我跑的很快。我还会撬锁。”他想了半天然后回答。

她笑了,似乎对这种坦诚很满意。“你叫什么名字,小猫?”

“杰森。杰森·陶德。”

然后他跟猫女的这种奇妙的搭档关系开始了。

她不想成为他的养母,或是什么别的替代角色。赛琳娜就是……赛琳娜。她没要求杰森搬到她的住所来。但是在杰森的父亲进了监狱、母亲被送去强制戒酒以后,她给了他一把公寓的钥匙。她在哥谭有好几处安全住所,但这一间永远都有温暖的灯火,房间里点着淡淡的尼泊尔熏香,还有羊毛地毯和柔软的大靠垫。

赛琳娜喜欢给杰森买衣服,其中不乏些猫耳帽子和缀着小绒球的大衣之类奇奇怪怪的玩意,但她通常只挑选品质最好的东西。她总说这些会抵在他第一笔活的提成里,但从来没叫他出过钱。她带他去剧院和画廊。她指导他如何欣赏艺术品,在欣赏美的同时也尊崇它们的物质价值。

然后他十二岁的时候,她送了他一套装备。“我觉得你已经可以上路啦,小猫。”她说,“记住,猫咪总有办法在绝境之中生还,因为我们有九条命。”

 

杰森觉得自己错了。他不仅仅是讨厌罗宾。

他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这么令人生厌的混蛋存在。

从蝙蝠侠和罗宾被迫接受了猫女多了个新搭档这个事实以后,他们的每一次照面就成了一种较量。罗宾似乎急于挽回第一次遭遇时自己的弱势地位。而杰森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厉害——不管怎么说,他可是蝙蝠侠的助手,黄金男孩,无数街头小鬼最想成为的人。他瘦长、灵活,滑溜得像条鱼,又轻盈得像只飞来飞去的知更鸟。

下一次他们试图去偷一尊南美的乌木神像的时候,罗宾把暗爪吊在了博物馆的房檐上。他使出浑身解数才在警卫来临之前挣脱。

再下一次是在一座地下赌场之中,他们闯入了罗马人和俄国黑帮的混战。暗爪嘶嘶叫着就朝那神奇小子扑了过去,一心想在他脸上刮出个花来。

但罗宾躲过了。他抓着枝形吊灯晃来晃去,甚至还用唱歌一样的调子念着:“别激动,小猫崽,当心折了你的小爪子。”

“是暗爪。”他咬牙切齿地吼道。

“你会抓人。你会嘶嘶叫。你就是个小猫崽。”罗宾说,对他丢了个筹码。“你有尾巴吗,小猫崽?我知道猫女有件带尾巴的制服。她是不是把那衣服也给了你?”

他拔出自己的金属软鞭,筹码像雪片一样四下溅开。他知道赛琳娜应该已经趁乱得到了罗马人收藏在保险柜的珠宝,但他现在太过愤怒,完全把撤退抛在了脑后。

几个端着枪的俄罗斯人发现了他们,罗宾从吊灯上跃向其中一个彪形大汉,骑在他的肩上。

“有本事不要窜来窜去的,蠢鸟!”暗爪从鞋子里抽出几把匕首,就地翻滚躲过一阵射击。

“有本事你抓住我!”罗宾回敬道,一边用他手套上的电击装置对准大汉的颈部。一道蓝紫色的电弧闪过,大汉铁塔般的身躯轰然倒塌。

与此同时杰森的匕首准确地嵌入第二个人的手心,那人惨叫着抛下手枪。“你真该为那种娘娘腔的武器害臊。”

“等你比我长得更高再说吧,伙计。”罗宾轻快地说,落在他面前。他们俩谁也没注意到一个矮胖的男人从角落里翻倒的圆桌后面爬起来,抓着一把手枪。直到罗宾瞄了一眼身旁墙上碎裂的镜面装饰,然后他睁大了眼。

然后枪声响彻了整个房间。罗宾朝他扑了过来。

他们重重地扑倒在碎玻璃渣之间。罗宾覆在他身上,愚蠢的黄斗篷遮了他一脸。一个热乎乎的、沉甸甸的、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的身体。杰森脑中瞬间一片空白。然后他赶紧摸索罗宾胸前的制服。所幸的是他并没有摸到渗血的伤口。

罗宾喘着粗气支起身子,他面具没遮住部分的脸色有些苍白。他第一次看起来不再像个傲慢、油滑、完美的神奇小子,而是一个惊魂未定的男孩儿。“你没事吧,小猫?”

他们俩瘫坐在那里,定定地看着彼此,直到蝙蝠侠的声音远远响起。“罗宾,你还好吗?”黑暗骑士大步朝他们走来,那个矮子像个沉重的面口袋一样滚落在他脚边。

杰森至少还记得及时一跃而起,从最近的窗子逃了出去。

 

“我想把你送到一所新的学校去。”赛琳娜说。

“为什么?”杰森满头大汗,他正在做俯卧撑。阳光透过小窗的窗帘在地毯上形成玫瑰色的阴影。

她坐在窗沿上,挑起一只长腿,漫不经心地把脚趾甲涂成红色。“你之前待的那所公立学校的教育实在太糟糕了,我也不希望你回去。但上学还是很有益处的,你现在给自己挣来的报酬也足够负担得起任何你想要去的好学校。”

“我不在乎。”杰森嘟哝着。“我自学得也挺好的。”

“是啊,我看见你藏的那些罗曼史小说了。”她嘲笑道,无视了杰森的低吼“是奥斯丁!”。赛琳娜又探过身吹了吹指甲,然后直起身子。“但你现在不再是那个不会拼写、袖子脏兮兮的小男孩了,杰。你值得拥有最好的东西。”

杰森抹了一把汗,没有回答。

她轻轻一笑。“哥谭学院怎么样?”

令他惊讶的是,学校还不算太糟。当然,他那全身黑的打扮仍然让人侧目,他提着自己的滑板穿过走廊的时候那些哥谭乖宝宝们会像流水遇到顽石那一样朝两侧分开。不过杰森宁可当一个穿黑色皮夹克和厚重靴子的男孩,而不是一个穿着二手衣店过大运动外套、脸上带着淤痕的男孩。

赛琳娜的训练让他学会了如何自如应付别人的尖刻与无礼,同时展现辛辣又不至于粗俗的幽默感。他身边开始有了那么些围着他转的人。不时还会有些女生偷偷瞄着他窃窃私语。杰森发觉自己很快就适应起了这种全新的双重生活。而且他终于开始长高了。

这天他踩着滑板路过操场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一个喊声。

“嘿,前面那位,小心——”

他想都没想就朝身后探出一只手,扣住朝他飞来的篮球。

杰森用胳膊夹着球转过身。一个比他高一点的男孩跑过来。

“哇,刚才那招接得真漂亮,伙计。”

他有着健康的小麦色皮肤,黑色的头发因为汗水搭在额头上。他衬衫上的徽章显示他是个高中部的学生,可能是九年级。杰森挑剔地打量着他那件其丑无比的花纹毛背心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裤。

他把球抛还给那男孩。

“谢了,”男孩朝他露出一个真诚的微笑。“我的名字是……”

“迪克·格雷森。”杰森干巴巴地说,“好像有人不知道似的。”

男孩睁大眼——好像他还没意识到自己有个多么著名的富豪老爹似的——然后他咧开嘴,“我以为你会想开些关于我的名字的玩笑。你看起来就像是那种喜欢讽刺的人。”

杰森确实是。所以他只是从鼻子里发出一个声音。“我喜欢讽刺蠢蛋是因为他们听不懂。”

“哦,相信我,我太了解这部分了。”迪克朝他眨眨眼。他的眼睛是明快的蔚蓝色。“那么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早秋的哥谭已经开始变冷了。大风吹着路面上的垃圾沿街翻飞。杰森穿着他的皮夹克,靠着一堵满是残破广告的墙抽烟。

“你还远没到抽烟的年纪呢,杰仔。”一个声音从他身后传来。与此同时他手里的半截烟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没了踪影。

“你是谁,我老妈吗,格雷森?”杰森转过头,眯起眼。

迪克·格雷森装模作样地两手叉腰,捏出一个尖细的嗓门。“想都不要想,杰森·陶德。”他噗嗤一笑揽过杰森的肩膀。“好吧,上次你说的那个唱片店到底在哪啊?”

杰森用一根手指戳着他的外套。“我可不要带你去,除非你先把身上这破玩意丢掉。”

“这是件很棒的夹克!我穿了两年了!”

“这是个破花布拼成的破烂玩意儿,称它为夹克简直实在侮辱所有衣服。另外,对两年来忍受你穿着这东西的人来说这也是种活生生的折磨。”

“我出生在马戏团的帐篷里,”迪克说,维护性地抱住自己的手臂,“我觉得拼布很好看。”

杰森大声叹气。“我真不懂你的粉丝俱乐部究竟是在同情你,还是都跟你一样蠢。”

“别总是这么尖刻,杰鸟儿,”迪克笑嘻嘻地说,“想先去吃点东西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们就变成了那种不上课的时候偶尔也会一起出去的朋友。迪克·格雷森一点也不像个富人的小孩。考虑到他的老爹不是一般的富人,而是“那个”著名的布鲁斯·韦恩,他简直就是一颗奇葩蛋儿。

迪克在学校里确实是那种受欢迎的小孩,长着张闪亮的脸蛋,运动神经发达,个性又很随和,跟谁都能打成一片;但就跟他的老爹韦恩一样,他无论做什么总是一副心不在焉、冒冒失失的模样。但杰森渐渐发觉他那种夸张的笨拙是精心伪装的结果。真正的迪克·格雷森是个更加敏锐、更加细致的人,但他的这一面只有在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才会偶尔从那张总是挂着完美笑容的脸蛋底下露出来。

“我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感觉自己就是个一无所知的蠢蛋。我不懂电子游戏,不知道当红乐队的名字,也不看漫画书。所有人都管叫我吉普赛小子。”迪克嘴里塞满了芥末热狗。“那时候布鲁斯几乎每周都被叫到学校来。他说这比开董事会还辛苦。”

他们俩并排坐在联合广场的台阶上,看着一群懒洋洋的鸽子从面前飞过。杰森算不上洁癖,但他有种奇怪的欲望想要抹掉迪克脸上沾的那点芥末酱。

“但是我不想给布鲁斯丢脸。我知道他对此很……担心。”迪克把手里的餐巾纸揉成一团,用精准的手法投进一角的垃圾箱。杰森觉得他有点太夸大其词了;毕竟韦恩自己的名声也不见得多么动听。

“所以后来我算是学会了平衡的方法……这就跟登台演出正相反:你要做的只是试着保持跟别人一样就行了。”

“我看你也没什么太大长进,”杰森丢下自己手里的纸团,不轻不重地踹了他一脚,“你就是个品味糟糕又有表演欲的马戏团怪胎。”

迪克咯咯笑着,一点没为他的率直而生气,他蹭地跳起来,趁杰森不防用脚勾过他的滑板,沿着广场台阶一路溜了下去。

杰森骂骂咧咧地站起来。他决定了他们今日行程的第一站是给这怪胎搞点适合二十一世纪人穿的衣服。对那件夹克的事他可不是开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