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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老家参加同学婚礼遇到他了,老崔的得意门生,女生们的暗恋对象,我多年未见的前男友——崔秀彬。他又长高好多,高中时代我是可以平视他的,现在竟需要微微仰头了,有点伤自尊。除此以外他没什么变化,依旧是巨大一只垂耳兔,永远穿连帽卫衣,刘海微微遮住眼睛,不管睡没睡饱眼下都挂着两道阴影。
电视剧里,前任相见的场景总是特别尴尬,我每次看到那种桥段就头皮发麻,立志以后如果成为故事主角,绝不优柔寡断,不口腹蜜剑,更不让任何人受伤。我也确实践行了这个理念,微笑着对他说好久不见。他看起来如释重负,眼睛里终于点亮了神采,露出久违的傻得冒泡的笑容。
我们有多长时间没联系了?四年还是五年,或许更久,久到记忆发生坍缩,一些故事褪色隐去,永远留在了过去,另一些故事挤压变形,以被篡改过的新面貌出现在梦里。二次加工其实是件好事,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事随人愿。所以我的走马灯放映场上,大都是星光闪闪的美好画面切片。
高中是我活到现在幸福阈值最高密度最大的时期,那个看见落叶都会笑的年纪里,我有幸度过很多无意义的快乐时光。这里的重点不在“快乐”,而在“无意义”,是我成年后才悟得的道理。进入社会这几年,快乐虽不至于缺席,但它们大都从一开始就样貌清晰,并且条件繁多,需要通过努力才能换取,而学生时代的快乐是随机生成的,无条件甚至于无厘头,是免费赠予的礼物。猫咪晒太阳露出的肚皮,夏夜天空划过的流星,风与树叶奏起的乐曲,雪花在手心融化的一点寒冷……一切稀松平常又唾手可得的东西都可以成为快乐。
当我实践快乐时,他总是在场,手捧他爸送他的傻瓜相机,笨拙又认真地收集着彩虹碎片,拍出满意的作品了便会眯起眼睛、嘴角上扬。我很喜欢他不说话光傻笑的样子,刚出锅的糯米团子一枚,让人忍不住想去戳他的酒窝,云朵般柔软的地方。他应该是个念旧的人,那些照片他时不时就翻出来看,还非要拉着别人一起回忆,真想不出除了我有谁会不厌其烦地陪他干这事。
此刻我又有点想他。好吧,那就多聊一些他吧。崔秀彬。我的前男友。我的青春记号。
我们的相识源自一场“意外”。他高一开学那天,我正坐在医院的椅子上祈祷,我妈在一门之隔的急诊抢救室里做手术,生死未卜。等待了一个世纪,猩红的灯牌终于熄灭,门打开,看到医生表情的那刻,我已经知道了结局。不是可以去学校上课的状态,老崔替我请了一周的假,后来又延长为两周,接着是一个月、三个月,最后直接休学一年。开始很痛苦,回忆像张巨大的网,一旦被套住就无处可逃,只能自暴自弃,在深渊里任由暗流摆布。后来住进姨母家,她带我四处旅行,给我讲我妈年轻时的故事,我们一起欢笑,一起流泪,这极大地抚慰了我,我也慢慢开始主动接受心理治疗。回到学校时,我已经恢复到与人交流没有障碍的状态,虽然偶尔还是会毫无缘由地崩溃,会在巨大的兴奋后陷入巨大的空虚,但好在都是可以忍受或者隐藏的程度,不至于让人察觉我的不堪。
经由那场“意外”,我留级复读,于是遇见了崔秀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我现在还记得,当时我去办公室等老崔下班,人民教师正和学生没完没了地探讨学术,我在一旁空椅子上百无聊赖到打瞌睡。是他主动来搭讪的:“同学你好,我叫崔秀彬,二年A班的,你也来找崔老师请教问题吗?”好离谱的开场白,我们的故事就是以如此无聊的方式开场的。
认识不到两个月,我就向他表白了。他对这事一直很在意,每次追问我都给不出漂亮的答案。是啊,为什么表白呢?我自己也搞不明白。因为他可爱,因为他善良,因为他长得帅,因为他成绩好……理由诸多,哪个都沾边,又觉得都不是决定因素。当年我们经常纠结于类似的问题,我把这归结为高中生的职业病。长大后我懂了,答案其实很简单——因为喜欢,因为多巴胺分泌。到此为止即可,无需继续解剖。
傻大个。这我给他起的外号,自认为很精准地概括了他的特征。谁能想到成绩稳居年级前五的学霸会为了一张宝可梦贴纸愁眉苦脸?谁能想到50米接力赛上健步如飞的选手会走着走着路撞到树上?真真是笨蛋,沉迷学习就饭也不吃,没了我恐怕要饿死。他总说我好像他妈,只有妈妈才会操心这些。我偶尔反驳他,但每次都以吃瘪告终,真叫人生气。
不过他确实是个优秀的小孩,做他妈妈应该是件幸福的事情。我最爱他沉迷于摄影时的样子,不是天赋异禀、游刃有余那种,但有灵气,也有突破自己的冲劲,像所有成长电影的主人公,骑着自行车奔向太阳,勇敢且自由。
大多数人可能会觉得,在这段情感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人是我。事实恰恰相反,有主见,愿意付出更多、理解更多、包容更多的人其实是他。
他是我的精神疗愈师,这话一点儿不假。学校里没人知道我休学的真正原因,我也不愿意与家人以外的人聊这个,包括他。但当我的精神出现裂口时,他总能敏锐地察觉。他并不擅长安慰,也鲜少提供建议,他所给予的,只是默不作声的陪伴,但这已经足够好。在他那里,我拥有一座狭小却生机勃勃的花园,它是我的避风港,是我与负面情绪和平共存的地方。
当我们做爱时,他常常抚摸我眉尾下方的疤痕,说他好喜欢这里,说它是美丽的。怎么会有人喜欢别人的伤疤,喜欢他的缺陷和不完美?但崔秀彬就会。奇怪又伟大的小爱神。
可惜再好的小说都有完结的时候,倘若它无止境地写下去,就会变成流水账,就失去了美感。此时该如何恰当地收尾,是创作者需要修炼的技术,显然当年稚嫩的我们没能很好地完成这件事。
先提到此为止的人是他,但默许一切发生的人是我,不好说谁才是真正给故事画上句号的人。我们的分别实在太过突然,没有预警,也没有缓冲,说结束了就结束了。我总觉得昨天我们还在学校天台吹风,今天却已经身处不同的城市,只能靠一些共同好友的小道消息了解对方的近况。
他肯定以为我恨他,我的不告而别实在太像一种报复,决绝的割裂。其实不是那样的,或者说本意并非如此。当时的我只是再度陷入了空虚与恐惧,空虚的是学生时代就此尘埃落定,竟然找不到重来一次的方法,恐惧的是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对他的依赖超出了水平线,这对于双方来说都很不健康。避风港当然不会拒绝任何人,可被收容的旅客却容易产生莫名的占有欲,把这里当做可以为所欲为的私人空间。错误之处在于,避风港是属于他自己的,不该被谁永久占用。
要把他推开,要让他离开我。这样的想法在我的脑袋里喧嚣个不停。理论演绎为实践,最后有了我的逃离。好糟糕,总觉得到头来还是伤害了他。
毕业后,我去朋友的工作室做设计助理,他进入大学继续学业,所谓分道扬镳不过如此。工作室的伙伴人都很好,志同道合,我们一起通宵达旦地画图改图,一起紧张地等待新品上市,一起在拿到奖项后喝酒庆祝,在这样的环境中,我感到充实。但我再没有遇到过他那样的人,安静的,坦诚的,念旧的,无条件爱我的。
所以今天在便利店重逢那刻,我确实有点感动,像是一场戛然而止的美梦突然得以延续。我们聊了很多,各自的近况,这几年的见闻,也一起回忆高中的琐碎故事,融洽得像从未经历过分别,依旧是恋人。之前从别人那儿听闻他的消息,我时常遗憾自己缺席了他的人生,而现下我只感谢时间把他塑造成了更好的人,这比我们永远在一起更值得庆祝。
婚礼结束后,我们一起离开酒店,他急着回去处理导师的项目,我便陪他等计程车。我们并肩站着,默契地保持安静,街对面的信号灯由绿变红又由红变绿,平稳的切换节奏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定感。大抵是酒精的缘故,他脸颊微微泛红,身体的热度通过我们隐约贴合的手臂缓缓传过来,好温暖。
可能真是喝多了吧,借着昏黄的路灯,在四下无人的街口,我突然凑上去亲吻他的唇角,蜻蜓点水般,只触碰了一下。这个吻,是对当年草率离别的补偿,是对今日美好重逢的纪念,也是对无法预知的未来的祝福。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在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人一起,过不同的生活,我们有可能再次见面,也可能不会,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之间不再留有遗憾或芥蒂。
分别的时候,他略显费劲地挤进狭小的计程车后座,接着摇下车窗对我说再见,乖巧可爱得像一只小动物。我目送那辆车愈行愈远,感到十分满足,甚至有些幸福。
真好啊,我的小朋友,去追逐梦想吧,去爱人,去被爱,去过不被定义的人生,是你的话,一定可以做到。忘了告诉你,刚刚新郎新娘交换誓词时,我借着他们爱的名义偷偷为你许下了一个愿望,我许愿你能快乐,最好是无意义的快乐。如果愿望实现了,你要好好珍惜,因为那无意义的快乐,是我们所能拥有的最宝贵的馈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