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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他身上寻找一些隐隐约约能够指向成功的象征。进展很顺利,可能是他这人天生命好,也可能是我们已经一起拿过了世界杯:成功过一次后,第二次总是更有经验。恩佐·费尔南德斯形容我说上进,我形容恩佐·费尔南德斯用有野心,归根结底都是同一种东西。2015年一拳超人开播,很快在世界范围内爆火,我跟着追完了第一季,记得有一句台词,大概意思是变秃了也变强了,倒是很符合他去伦敦之后的形象。
然而他又年轻,新时代到来后的第一年零十七天才迎来了他,因而他总是显出一副充满希望的气势。2020年恩佐从DYJ回来,我们第一次作为搭档站在同一片草地上,对面是阿根廷青年人。比赛最终打成一比一平,不好不坏的结果,终场哨吹响,他叉着腰,在中圈附近张望,显眼、挺拔,像长在拉普拉塔大地上的一棵树。我们那时并不熟络,我以为他在看我身后的教练,于是颇有些肆无忌惮地望了回去。他却像被烫了一下,眼神迅速逃开来。我对他的局促一概不知,脑海中仍是几分钟前稍稍偏出立柱的打门,不知道这就是开始。
我和恩佐熟起来的还算早,大部分时间都在私下里度过;和除他以外的人熟络,则更多是在队里。世界杯一个半月的时间,我俩伙同蒂亚戈·阿尔马达打成一片;世界杯后马克西莫来了曼城,我勉强作为半个前辈,总要伸手照顾一下。为此恩佐大吃飞醋,殊不知我老在他们面前提他,受了不少笑话。
有一回训练结束,我顺道捎马克西莫回去。下车前他对我友善地笑,打趣我说:“胡利安,你对成功好像有一种特别迫切的渴求,但不是为你自己。”曼彻斯特的路况一向糟糕,路上遇见三四个红灯,我装作晕车没听见,但个中含义,不言而喻。
那是自然。我想,我自己的命运尚不能完完全全地把握在我手里,更毋论去干涉他的人生轨迹。但这是恩佐,我的朋友,我的好弟弟,我的搭档与爱人。我长到20多岁,听到最多的评价是“好孩子”,想来我还不得不特意去忏悔一次——人总是自私,我也自私,我心里还念着许多人,恩佐·费尔南德斯是其中之一,我想他能好好的。
世俗意义上讲,恩佐·费尔南德斯属于那种“讨人喜欢的坏小子”。作为球员他足够努力,也足够天赋异禀;而作为十几二十岁的恩佐·费尔南德斯,他健谈、可靠而友好。他像身体里流淌着牧羊犬的血液,横冲直撞,一往无前,喜欢亮晶晶的耳钉,还有一切亮晶晶的东西,但也趁着夜深写下肉麻的情诗和句子,很多年后笑着同我自嘲,说,都是当初乱写着好玩,左不过是些对博尔赫斯的拙劣模仿。
租借回归后,他的战术地位与日益增。教练说我们要撑起河床的中轴线,我须得从各方面与他熟悉起来。恩佐还更年幼的时候,曾有一段时间同时为两支球队效力,因此还在布宜诺斯小小地出了一名,留下不少比赛录像,对我来说是极好的。好几个视频里他的左臂还没有完全涂黑,探照灯打下来,鼻尖和耳垂上有一点光亮,活像漫画书里的朋克少年。
我揣摩,这是2016年的视频,如今六年过去,他这份魅力倒是如故,仿佛再恶劣的行径放在了他身上(倒不是说这真的发生过),便值得一份理所当然的原谅。有一些习惯他保留至今,譬如喜欢在踩场时吹口哨,一激动就容易不小心对着对手的看台庆祝。人们却并不愤怒,只是笑起来,说费尔南德斯家那个在河床踢球的小儿子,风趣又迷人,布宜诺斯的小姑娘和小伙子都爱他。
我时常觉得我们之间理应存在一部电影,像尼克·王尔德和朱迪·霍普斯,索尔·奥丁森和洛基。当中规中矩的人变得不那么中规中矩,离经叛道的人变得不那么离经叛道,一段精彩的故事就必然将要发生。我设想过电影的标题,也许叫做河流,也许和拉普拉塔或者阿根廷有关,他在这里,总会是部好电影。
22年七月初,距离我们去往欧洲的航班起飞,只余下三天时日。夜里我睡不着,坐在窗台上数羊,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第四只羊后面跟着恩佐·费尔南德斯,他呼出的气染白一片玻璃。我翻出窗去,跟在他后面走,隔着一点距离。恩佐说这是在带坏我,我说这叫做私奔。七月份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天气并不十分冷,深夜的天空没有一片云,一点一点的星下满了天,布宜诺斯的星空落了雪。拉丁美洲的大地向来倒悬。
其实马德里也不下雪。十三岁那年,我到过那里一次,瓜达拉马山总是挡住北上的西风,挡住湿润的气流。马德里的冬天总是比这里冷,寒冷而不下雪,冷也就失去了意义。不知怎的我会想到这些,但遇见恩佐·费尔南德斯,总有意外。我走得慢了些,落在后面,他在前面站定,要来拉我的手,又问我是不是太冷。路灯照在我们头顶,从他的睫毛尖上淌下来一道金色的水痕。
最后我们玩心大发,一头钻进路边随便哪个音乐酒吧,实在不是很明智:酒吧的老板是博卡球迷,背后的一面墙上挂满了博卡球衣,对我们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念及我们马上要双双滚蛋,才勉强没把我们直接轰出去。恩佐走过去,负责笑出两排白牙,以及和老板扯淡,我则负责从冰箱里摸出两瓶酒。他伸出一只手指,在吧台上比比划划,和老板从嬉皮士聊到公路文学。你的曾经总会成为你将来所作所为的样本。然而在旅途中,你只需做当下的自己。人们无法用你的过去来评判你。在路上,没有昨日——是啦是啦,《蓝色公路》当然是经典中的经典,但我更喜欢《在路上》,你听过没有?生命是神圣的,每时每刻都弥足珍贵。我将继续追逐我的星辰……什么的。他一面舌灿莲花,一面在余光中瞥见我,万事俱备,正等着他这一缕东风。
这时他已展现出过人的反应力,一手把钱拍在柜台上,一手捉住我的手腕,拔腿便是一阵狂奔。我在心里大叫:跑什么跑?你给了钱,我们又都有二十一岁,总不会有条子来逮我们。但我当时兴奋极了,我抓着两瓶酒,一瓶是甘蔗酒,另一瓶是波特酒,恩佐抓着我的一只手,我几乎找到一种孩提时沿着铁轨追逐火车的快乐。我们跑过大街小巷,最后停在方尖碑下,气喘吁吁,却哈哈大笑起来。
当快乐的人们一致朗声大笑,空气里就会充满潮湿、多巴胺、蓝天白云和酒精的味道。恩佐刚到饮酒年龄六个月不到,一瓶酒灌的又快又急,眼神迅速地迷蒙下来,变成一块湿润的毛玻璃。他摸过我的头发,又来掰我的后脖颈。作乱的手最终停在我的耳垂上,那里冰凉一片,很快被他的指尖烫得化了。
“你耳朵后面那颗痣到哪里去了?”突然他开口问我,语气有一点茫然,像个身处末日的幸存者,正在问太阳到哪里去了。我转过头去看他,他眼里有一大片星星。我告诉他,点掉了。算命的说这样你以后能拿金球,这半句我实在说不出口,咽回了胃里,随口胡诌了一个理由糊弄他:算命的说,点了我们能永远在一起。
他听完撇一撇嘴,有一点不屑,又有一点小小的得意,和一点小小的快乐。本来就能永远在一起,他含糊不清地嘟哝了一句。我想笑,他忽然凑过来,鼻尖几乎要碰到我的。“胡利安,”他慢悠悠地说,“你看到那颗星星没有?”他靠的那么近,还问我有没有看到那颗星星,不讲一点道理。我只能摇头,老老实实回答他:“没有,我只能看见你。”
他点点头,语气仍是那么慢悠悠的。没关系,他说,我爱你从这里一直到那颗星星上,再从那上面绕回来。
这小孩胆子大得好似一匹草原狼。没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他读很多书,更是雪上加霜。我恨不得去捂他的嘴:不许再说这样让人难以招架的话!我应当这样警告他至少一次。但我被他搂住了,他胆大包天,在街上吻了我,念我的名字念得不厌其烦:胡利安、胡利安、胡利安。他没有闭上眼睛,他的睫毛很长,他的手心微微发烫,他的眼里有一片真心。远远的有一两个醉鬼唱着歌路过,没有看见我们。通常情况下我一向警觉,但现在我嘴里都是甘蔗酒和波特酒混杂的味道。我什么也没有说。
恩佐,恩佐·费尔南德斯。我在心里念他的名字,西语大姓加上一个西语大名,光是在一百个阿根廷人里,就能抓出起码十个相似的名字。我也没好到哪里去,两个名字在彼此间被念叨千千万万次,也不会显得更独一无二。世界杯前没几个人认识他和我,世界杯后我们就变成河床的双子星。这多荒谬,那时候我们都不在河床了。还在卡塔尔的有一天晚上,我坐在他的床上,电视机在放《午夜邂逅》,他盘着腿,翻他带来的那本《卡塔丽娜》。我看过那本书的封皮,作者是毛姆——毛姆的书他好像都不是很喜欢。我们刚开始熟起来那阵子,他提过一次,他最喜欢的作家是J.D.塞林格,其次是多米尼克、杰克·伦敦和基罗加。据说这个多米尼克也姓费尔南德斯,不过是个法国人。我一个也没听说过。
好一段时间里,空调主机就隔着一层玻璃,挂在房间外边嗡嗡响,没有人说话。直到五分钟过去,翻书声没响起来,恩佐·费尔南德斯把书往边上一扔,凑过来靠着我,同我肩膀挨着肩膀。“胡利安,”他喊我名字的方式很有特点:舌尖点一下上牙膛,下一刻马上就笑得眼睛眯起来,简直还是小孩子心气。“电影讲的是什么?”
问题是,过去的整整五分钟里我都在想他,电影是半点也没看进去。荧幕里尼克和布鲁克把画框取下来,他恍然大悟:“胡利安,我们也该这么干!”我拍在他的手背上,试图作警告用:这是在人家的大学宿舍 不是酒店!——但没有阻止他。
他清楚我向来拿他没辙,三下五除二就把挂画卸了下来,伸手从床头柜上够了一支笔,神神秘秘的,在上边舞了两笔。他朝我扬扬下巴,把画板转过来,邀功似的笑:画布的一角挂着两颗星星,像我们,也像阿根廷。
三十六年究竟是多长的时间?放在八年、乃至四年前,我们俩的岁数加起来,也都不够三十六年那样多。我看向恩佐,发现他同样也看着我,眼里有一点笑,又有一点天光。“为了Leo,”他说,“胡利安,为了阿根廷。”
为了阿根廷、为了阿根廷、为了阿根廷。
有一种说法是,我就像Leo和Kun的孩子。但恩佐也有一点很像Kun,即,有选择性的迷信。他能陪我每天和塔皮亚打招呼,并乐此不疲;但他也在宿舍偷偷跟我抱怨:Licha和Cuti每天都在屋子里点香,一开门,整条走廊就变成伦敦——很好笑的是,他自己后来就去了伦敦——这一点也和Kun很像。我们到底是有那么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的。
他这个人就有一点不好:该装傻的时候太聪明,该醒目的时候又总是太傻。别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22岁的恩佐·费尔南德斯能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然而我并不主动和他提起这些,就像他从未在一些事情上劝说过我。我们之间保有最基本的信任。
回到2022年,北半球步入夏天一个月,我们都要动身。我往曼彻斯特去,和他同一趟班机,到卢森堡中转,但要朝两个登机口走,因为曼彻斯特和里斯本在他妈欧洲的两端。除了方尖碑下的那个夜晚,我们再没有私下里谈起这些。我拎着箱子和他告别,恩佐在登机口前面停住,忽然迈开步子,走回来抱住我。他的胸膛装有三只岩羊,如今都被一股脑地赶进我心里。我恍惚间看见布宜诺斯,大巴车停在纪念碑球场,一千双眼睛盯着我,一千只嘴巴一开一合,胡利安,要成为英雄。恩佐·费尔南德斯贴着我的耳朵,他的声音在我的血管中涨潮,他说他看了天气预报,曼彻斯特的雨总是在下,你出门一定记得带伞。
关于双子星,通常我不用这个说法,恩佐不相信这个诅咒,很执拗,偏要和命运争出个高下,说这都是封建迷信,应当早早取缔;又说我都把那颗痣点了,要是没成岂不是白痛一次。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站在阳台上和他打电话,风把几片叶子卷到我脚下的地面上,逆着时针打旋。我想起16岁那年,我还没认识他,学校里上地理课,老师敲着黑板强调三次:大西洋上空的西风常年吹,欧洲才不比我们这样阳光灿烂。既然曼彻斯特在伦敦的西边,由此可知,吹过我的风必然也吹过了他。
伦敦和曼市、曼市和伦敦,过去我不止一次听人讲过,伦敦到曼彻斯特之间,拢共有322公里。无数前辈在这条路上辗转过,奔波过,踟蹰过,我们不会是第一对,也绝不会是最后一对。恩佐在电话里滔滔不绝,讲斯坦福桥、大本钟、威斯敏斯特教堂和伦敦眼,还有他认识的那些新朋友。“凯有一个大他三岁的男友,现在人在德国,”我嗯嗯答应,暗自揣测,讲这句话的时候,他定是一副眉飞色舞的神情。“他和你的名字很像,”他又说,“但在德语的发音里,就要念成尤里安。”
我点头,恩佐看不见,仍等着我接他的话。透过听筒他的呼吸声尚清晰可闻,我心里忽然起错觉,老觉着我们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可实际上我们已经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了。不知为何我又下意识往天上看:几个小时前曼彻斯特刚下了雨,天显得很低,很矮,满天都是云朵,星星只有几个,零零散散的,挂在天空的这一头;恩佐·费尔南德斯站在我电话的那一头,在泰晤士河的那一头,也在距离我三百五十一天后的那一头。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