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14世纪
我有一个特别的秘密,无人知晓,价值连城。
我点上油灯,提着它走下蜿蜒的楼梯。通往地下室的楼梯阴暗又潮湿,符合一切对“恐惧”的定义,然而,只有厚重的砖石才能遮挡住那见不得光的一切。
我们是在加来发现它的。找到它的时候,它正躺在海滩上。寄居蟹的海洋在它的身下涌动,那些平日里不常见到的小生物争先恐后地挤到它的身边,甚至舍弃了壳,露出丑陋畸形的身体,就为了把自己深深埋进它身体的伤痕之中,用它带着暖意的血肉带来慰藉。
本来,我们以为它已经死掉了。
但等我们走近,打算去收掉那一群寄居蟹好卖出去,我却突然发现,它还活着,纵使呼吸极为微弱,纵使它全身都覆盖着薄薄的盐壳,但它依然有心跳,有体温。
父亲打来一盆水,全部浇在了它的身上。它猛地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仿佛腐朽的身体重新恢复青春。它扭过头,用一种堪称惊恐的眼神看着我们。若没有那些伤,它可能早就跑了。
它看起来真像个小男孩——短粗的金色头发,一双黄绿混杂的猫眼睛,衣服看不出原样但勉强能辨别出军装的大概。我一开始以为,这是个倒霉的、被拉去参军的渔民儿子。
直到我发现,那些寄居蟹簇拥在他身上,是为了喝他的血。那些被撕扯开的惨烈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原样,血肉生长,皮肤聚拢,一切都光洁如新。它慌乱地伸手遮挡,一双眼睛愤怒又哀求地看向我们。我想它暂时还说不了话,只能用目光恳求我们别再看了。
一只怪物,能否意识到自己与众不同?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快,把它抱起来。”父亲迅速地命令我,“把它放进我们的土豆窖里,小心些!别让它跑了!也别让其他人看见!”
我慌乱地点头说好,跑上去抱它。它轻的不可思议,摸起来仿佛只有骨架。我的手扣着它的后背把它抱起来时,怪物瞪着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我,眼里毫无光彩。我几乎要心软了,但父亲怒斥我的犹豫,所以我只好抱着它摇摇晃晃地往悬崖上走。
这就是我第一次遇见它。
后来父亲和我说,类似于这只怪物的传说他久有耳闻。
牧师大人说他曾见过基督的儿子化身为金发金眼的少年降临人间,神灵的血液可活死人药百骨。因此,他的教堂总是人满为患,人人都期盼着换来那一小罐神奇的血液。
逃兵先生说他见过元帅的私生子。那是元帅和不列颠尼亚女神相爱生下的半神,他长相美艳异常,雌雄难辨,看着是漂亮的花瓶,却常年冲锋在前。这是因为他在受伤后很快便能痊愈,而且永远不会死亡。很快这个传说在军队里传播开来,最远能一路跑到诺曼底去。
放羊的哥哥说他碰到过一个穿着戏服的男孩,跟着皇家剧团演出。那男孩也许是某个皇室成员的孩子,身处无数人间戏剧中间,总能完美地融入角色。他总是被分配邪恶的反派角色。当正义的主角一刀砍掉他的头颅,鲜血四溅,他直直倒下。观众们惊声尖叫,又在他出场谢幕时欢呼雀跃,抛上盛开的玫瑰。
很多人都曾见过他,众说纷纭。不知是谁发明了一个代号,而它以极快的速度席卷全国。
他们叫那个孩子:“金色的永生花”。
而我站起身,离开桌子,不参与任何类似的话题。我只是拉开地窖门,沿着台阶走下去,口袋里装着一个面包。
永生花被锁在地下室的深处,一大袋土豆的后面。听到我的脚步声时,它缓缓抬起头。
我把面包掰成小块,蘸着牛奶放进他的嘴里。它空洞地望着我,麻木而温顺地咀嚼。绳子捆住它瘦弱的四肢,强迫年轻的孩子坐在地上。它的伤已经完全好了,母亲帮他换上了一套干净衣服,打理的漂漂亮亮。但它好像丝毫不在意,只是用一双平静冷漠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收走牛奶盆的时候,听到了一声有些沙哑的“谢谢”。
我愣了一下。“你……你会说话?”
“我叫阿尔比恩。”它说。“你也可以叫我英格兰。这两个名字一个是古称,一个是现在流行的称谓。请不要像称呼牲畜一样称呼我。”
“那你是什么呢?”我问。
“我……”它的目光躲闪,欲盖弥彰似的强调,“我不是怪物!”
我觉得有些好笑。它让我想起我可怜的弟弟,在去年的饥荒里他悲惨地死去。他们何其相似,瘦小、柔弱、惹人怜爱。我不知道为什么父亲和其他人谈论他如同对待一只羊、一头牛,仿佛他们可以从他身上得到什么东西去卖钱。
“那你是什么呢?”我想逗逗他。
他注视着我。从下而上仰视的角度让他看起来十分可爱,就像任何一个十岁不到的小男孩。那双眼睛在他的脸上显得大的过分,透出一股暗暗的幽光。
“我是一个襁褓中的民族国家。”它喃喃地说,“现在,我还很弱小,但总有一天我会得到所有人的承认,把教会赶出这里。”
“民族国家?”我重复了一遍这个有意思的新名词,“这是什么东西?奇怪的新庄园吗?”
它依然看着我,那种眼神让我心里发毛。
“如果没有人承认我,那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如果他们愿意接纳我,那我可以允诺你万贯家财。”它用唱歌般的语调说,现在我有点相信他曾经是剧团的演员了。“但是,我受够了。”
它伸出一只手。伤口已然愈合。苍白的皮肤下,青色的血管若隐若现。
“你想不想让你的弟弟回来?”它问。
“你……”我开始觉得有些害怕了。暗淡的光线中,面无表情的小男孩看起来像个坏掉的木偶。它看着我,像是早早见到了我的死亡。我后退了一步,又一步,直到我的鞋跟撞到土豆箱子。“你说……什么?他,他已经死了——不、不!你怎么会知道他的事?”
“我知道发生在这片土地上所有的事。”它紧盯着我,金色的瞳孔让我想到狼。“我知道你的父亲想用我的血卖钱,我知道你的母亲留下我仅仅是因为你那夭折的兄弟。我知道你。没有人让你给我送饭,但你却过来了,因为你不相信他们说的,你觉得他们疯了。你认为他们在折磨一个无辜的孩子。但现在,你改变了主意,拉撒路,你开始害怕了,你认为,我就是一只彻头彻尾的怪物。”
在它的注视下,我寸步难行,浑身僵硬。
“我不明白,为什么呢?你们想要亲人回来,那我让他们回来;你们想要看我补全戏剧的最后一块拼图,那我让你们砍掉我的头;你们想赚来饱腹的钱,那我把血送给你们。我有哪里做的不好吗?为什么你们,明明是我的人民、我的孩子、我的组成部分——却这么讨厌我?”它似乎真的很悲伤,“你们为什么不能爱我?”
我踉跄着转身。土豆在我的身后倒下,但我没空去扶。灯被我落在了怪物身边,我只能摸着黑竭尽全力地狂奔、冲上楼梯、跑进夜色里。我听到它在我身后发出奇妙的喟叹,自言自语:“高雅原来仅限于城堡之中。”,半晌又爆发出尖利的喊叫:“我被法国砍了这么多刀,都是为了你,都是为了你们呀!”我根本不敢回头,只是踩着黏滑的地砖逃跑,再一脚踹上地下室的门,搬来一块大石压在上方。
我真是个蠢货。我冲向父亲,语无伦次。
我什么都说了。母亲的偷偷照顾,男孩惊人的言论,疯狂的语气,为了博得别人的爱而失心疯。父亲安静地听完了全部,在门口敲了敲盘子,用平静的语气对我说:“去睡觉吧。”
我问他,那只怪物该怎么办?
父亲温和地拍拍我的背,只是让我去睡觉。然后他拎起一把沉甸甸的斧子,上下挥舞,抬脚往地窖的方向去了。
我不知道那晚自己是怎样睡着的。斧子劈砍东西的声音接连不断地传来。怪物一开始还在奋力挣扎,但很快那响动小了,只有斧头还在砍断生长的血肉。它终于发出类似于人的声音,那是一声轻微的抽泣,属于一个做了噩梦的孩子。
“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它悲伤地、甚至绝望地问。
“我的孩子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这是父亲的回答。“我不在乎你是个什么鬼东西,我们只想吃点东西。原谅我,请原谅我!”
我蜷缩在床上,铺天盖地的懊悔让我的灵魂震颤。我听到那怪物在良久的沉默后轻轻地开口:“对不起。”
“如果我变强了,强到能抵御一切来袭之敌,你们能爱我吗?”
我在火刑架上见到了它。
这已经是那个疯狂夜晚过去一周之后的事了。我无论如何都咽不下去父亲端来的粉红色肉汤,只能勉强地嗦饮它腥膻的汤汁。母亲在吃下肉之后七窍流血。她凄惨地死去,如同一具受了诅咒的僵尸。一天后她再次醒来,表情狰狞,行事癫狂,每天都在李子树下绕着圈。她说一滴水从井口落到底需要一秒钟,地球绕着名为太阳的恒星跳出弧线般的舞蹈。她说她看见巨大的钢铁猛兽沿着梯子般的脊骨攀爬,后背喷出热泉般白色的蒸汽。她说她看见漆黑的诺亚方舟航行在一望无际的蓝色海洋中,顶端飘扬着白色底部的旗帜,铁筒无人推动却能自行旋转,巨大的蜻蜓呼啸着冲进蔚蓝色的天空。
神父试着救她,却无能为力,只能摇着头宣判:那该死的巫师害死了她。于是它被带了出来,再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它看着我们的眼神却是那样冷静,平淡得像是没有感情。父亲质问它时,它歪了歪头,像个人类一样露出疑惑的神情。
“如你所愿,我让你们填饱了肚子,我让她得到了永恒的生命。还有什么可不满的吗?”
愤怒的同乡捂住了它的嘴,捆住了它的四肢,把它拖到火刑架上,让它双脚光裸地站在高高的柴堆之上。它从头到尾没有一丝表情波动,以一种超脱常人的冷漠注视着这一切。
直到很久之后,久到我已经垂垂老矣,久到我已经超过了这个国家记录的最老者的年纪,久到我开始忘记自己具体的年龄,久到我决定坠入地狱也要结束自己的生命,我见到一群吉普赛人,拖家带口、欢欣鼓舞地走过街道,手中高举着木头制成的“鸟翅”。鸟翅们无需支撑却乘风滑翔,如同蜻蜓般轻盈地飞了很远,我才恍然醒悟:在母亲死去的一天里,她肯定见到了许多我们终其一生都等不到的未来。
直到火焰吞没了它,怪物都没再说过一句话。
21c
英格兰在死寂中醒来。
他又一次梦见了小时候,那是英国还像个人类的幼年时期。那短暂的时光经常出现在他的回忆里,毕竟那是他第一次直言不讳地道出自己的名字。
彼时,英格兰在百年战争中一败涂地。年轻气盛的法兰西毫不犹豫地将他的敌人抛下悬崖,而他在漫长的死亡与复活循环中漂泊许久,才好不容易到达岸边。一群人类收养了他。说是收养其实不怎么贴切,更为合理的用词是“绑架”。那段时光并不算太愉快,老牧羊人拼了命剁下他的手臂。他痛得眼前发黑,却在听到他悲哀的恳求后停止挣扎。看着人类享用他的血肉,年幼的国家心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快慰:他终于被人所需要了。
但接下来的一切都超出了他的预料。老牧羊人的妻子发了疯,说些他听不懂的话。直到蒸汽机车和战列舰依次在他笔下的图纸诞生,心高气傲的英帝国才突然反应过来,那可怜的女人都经历了什么。老牧羊人恨不得掐死他,用尽一切语言唾骂这试图害死他妻子的怪物。但他无可奈何,被砍断的肢体可以再次生长,被划破的伤口一转眼就愈合如新,年轻的国家甚至无法表达自己的歉意,或者让这个绝望的男人得到任何心理慰藉。苏格兰后来狠狠嘲笑了他的天真,用见鬼的眼神看他,问他是怎么在这个世界活到现在的。
英格兰叹了口气。自由。选择的自由,给予的自由,行动的自由。那是几乎一无所有的他唯一拥有的东西,也是如今的他可望而不可及的幻梦。
当他试着放松一下僵硬的手臂时,连接脊髓的抽血管把他拽回了刚才的位置。铁链和输液管捆住了他,让永生的怪物变成显微镜下一个个被搅碎还能复原的细胞。
“你想听听自己的实验报告吗?”一直坐在桌前敲电脑的年轻人突然开口。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研究员先生。”英格兰礼貌地回答。在被称为异类的时候,他也曾好奇过自己身体的真实情况。可惜那时,科学水平限制了他。而等到科技终于发展到微观生物学,他却早就没了停下脚步来研究的时间。
拉撒路先生有着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姓氏,也许这个宗教含义浓重的姓曾让他的童年在玩笑中度过。但无论如何,这位年轻的天才在14岁时便以171的智商被MIT录取,大学毕业后便立刻被招入研究国家化身的课题组。他具有天才必备的一切特点,知音难寻的孤僻、饱受吹捧的高傲,以及一点点探索新事物的狂热。英格兰认为,拉撒路若突然说他搞明白了永生的原理打算就此卖药控制全人类,他也不会惊讶。
年轻人把耳机摘掉,拿起试管夹抽出了一根试管。“你看。”那透明的玻璃管里,鲜红的液体轻微震荡。“我抽了一管你的静脉血,加柠檬酸盐液,得到了95%以上的中性粒细胞,搅碎细胞,倒入缓冲液,然后给机器装上分析钻头,启动设备,把它抽真空再恒速离心。”
他举起另一支试管。
“现在我们分离了细胞核——整个细胞的大脑。按照常理,在我搅碎细胞之后它们就不会复原了,但双重保险还是要做的,就让它们碎的更彻底一些。现在可以用显微镜观察了。”
英格兰看着摄像机记录的视频在空旷的实验室中播放。
在明亮的光线下,失去了细胞核的细胞碎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靠近、组合,在重组一大半后,细胞核开始从其余没能组合的碎片中出现。仅仅两分钟过去,原本的碎片已经整合成了完整的细胞,完全还原到了一开始血清的模样。
“这只是非常基础的生物学实验,高中生都能会。我重新做一遍只是为了校准、更新数据,你细胞复原的时长似乎总是呈现毫无规律的变化曲线。但我相信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混沌有机体都存在规律,正如回归曲线几乎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只要你愿意忽略误差。但那误差在多次细化矫正、加入变量后也能缩小至可以无视。”
拉撒路站起身。“那么您呢,英格兰大人?您永生的规律究竟藏在哪里?”他用那双褐色的眼睛沉沉地注视着英格兰,“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您了。祖母的旧照片集中有您身着军装的身影,上个世纪的老电台还在放您亲自唱的歌,女王被人拍到与您共同出入,而大学图书馆里一本柏林会议史记录了您与迪斯雷利首相争吵的过程,作为英国代表团内部首相与德比伯爵政见不和的证据。与您交谈的人都已作古,而您又是如何看待我们这些平凡的生命逝去呢?”
英格兰只是望着投影仪下不断重播的视频。他的细胞以不可能的速度恢复原样,仿佛有无形的丝线牵引着每一片碎片回到它们应在的位置。
这个实验第一次进行时,整个课题组为此震惊。他们曾以为国家化身的细胞如同癌细胞一般无限增殖,也有人预测过他们拥有大量产生干细胞的能力,更有物理系过来实习的高材生提出过量子隧穿的猜想。这些猜想让英格兰的脊椎和心脏遭了殃,幸好他不用取代可怜的金箔,被高能射线射穿。
正是这细胞自我修复的发现让拉撒路进了课题组。研究员们终于决定求助于微观生物,而对于DNA编码链的研究从那时起持续至今,依然没有成效。
英格兰不作声,拉撒路也不尴尬,只是若有所思地在手上的平板写写画画。“我猜您应当是一个极端变异体。当人类因农业社会常见的饥荒和瘟疫而成片死亡,他们很容易忽略婚前基因检查的必要性。也许您是哪对近亲繁殖的后代,在遗传病可能大幅提升的同时,出现了极端罕见的基因变异。换而言之……”他蹲下身,看向国家化身美丽的面孔。英格兰的化身有着一张精致而非人的脸,此时他因锁链的固定而微微前倾低头,金发垂下,他的模样如同最为神圣的天使。然而这天使却跪在他自己的血液中,拉撒路能看到粗大的钢铁手臂穿过胸腔处人为制造的中空紧紧抓住永生花脆弱的脊柱,不断地抽走脊髓。“……您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一只当之无愧的异类,但您不是怪物,不过是倒霉透顶、带着基因病而生的人类。”
英格兰终于笑了。他咳嗽着,微小的血沫因为气管被截断而上涌到口腔。从他的身体状况看来,他应当早就因剧痛而昏迷,或者因缺血而死去。但他若无其事地微笑着,抬起头来,直直地与人类对视。
“您认为,所谓永生,是馈赠还是诅咒呢?”他开口询问,眼底闪着一抹毒蛇般的暗芒。
18世纪
“二位愿意来参观在下的寒舍,我衷心感谢。”我推开房门,彬彬有礼甚至有些毕恭毕敬地把尊贵的大人们引进屋。
我尽可能地把值得讨论的物品摆在客厅,但拿的出手的画作大多在祖国的暴乱中毁于一旦。我抱着最后一箱画逃上离开诺曼底的船时,甚至不知道箱子里有什么,正如我对这艘船开向何方一头雾水一般。
在船上,我碰到了一个人。他穿着草率的布衣,在一片忧心忡忡的人群中安然端坐。他有一头金光闪闪的长发,这个年代贵族老爷们流行的假发说不定就以此为蓝本。他看起来就像是那种会躲在镜厅的廊柱后与伯爵夫人偷情的浪荡子,名字中央由上帝垂怜的“德”字隔开,认为远在普鲁士的军事调动不如小拇指上甜蜜的奶油重要。与我们中大部分人不同,他清楚自己要去向何方。
他坐在那,慢条斯理地用布擦拭腿上的画框。
我看到他抱着四幅画。第一幅是纯粹的黑色。第二幅在黑色颜料中出现了排列整齐的白色线条,如同母亲最爱用的牛角梳。第三幅中白色直线扭曲为混乱,毛线团般散乱在画框之中。第四幅重新理清了线条,但不再是平行的白色直线。它开始出现交叉,截下大小不一的正方形,如同分割完美的街区。
熵。
我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从未听闻的名词。这四幅画是一个系列,它们分别对待熵的不同层次,也正是体系的混乱程度。
看似熵在第三幅画中骤然上升又在第四幅画迅速下降,其实它在第一幅画中便深深扎根,以高数值隐藏在那片漆黑中。出身高贵的艺术家抱着第四张画看了很久,用手指摩挲每一个方框的轮廓。真奇怪——他看着不像是崇尚极简主义艺术理论的那类人。
“你认为自己高于人类。”我不由自主地喃喃自语。
他猛地抬起头,惊愕地看向我。我们隔着半个船舱对视。他有一双欢快又明亮的蓝眼睛,以及一张精致俊美的脸,如同刻板印象中覆盆子和葡萄酒养大的贵族少年。但那蓝紫色的瞳孔中藏着什么危险的东西。我的第六感提醒我,不应该和这种人深交。
他迅速起身,扔了画,像一支利剑划开人群,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一把抓住了我。
“您说什么?”他开口,说的是法语,啊,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他有些太过于激动,连声音都在微微颤抖。我试图甩开他,但这只是他抓的更紧。“请原谅我的失礼,先生!您肯定明白如同我们一般的艺术家找到伯乐的机会是多么稀有!”
我努力扒开他的手向后退缩。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着甜蜜的毒酒气味,他是那么引人注目,惹人亲近,但任何与他交往过深的倒霉蛋都会在苦杏仁味中走向死亡。
“我是来自热沃当。弗朗茨公爵收我为养子——愿他安息,在那之后,我常年在巴黎与柏林之间流转。您可以相信我的诚意,先生!”他认真地看着我,那双眼睛里充斥着实打实的真心,一只手按在胸前,那模样好似森林里无辜的幼鹿。“我因为大革命而不得不离开巴黎,前往英国避难。您一定与我具有相同的目标。”
“……如我一般的无能之辈没有资格与您这样的大贵族交谈。”
“不,先生,您的见解足以超越法兰西科学院的老古董们!”他有些苍白的脸色因为激动而泛起红晕。“这位先生,我愿为您提供食宿,请您一定要留步!”他急切地恳求。
于是,我现在在这里了。
多亏那位先生的朋友提供房间,我的画得以逃出在伦敦阴雨中受潮发霉的命运。今天是我安顿下来后第一个开门接客的日子,热沃当的公爵大人便迫不及待地送来信函说要带着那位朋友一同前来。
我尴尬地站在门口,挺直腰杆,保持微笑。公爵老爷滔滔不绝地说着那系列画作是如何概括、而我又是如何奇迹般地领悟画家的细微心理。听了半天我才意识到,那些有关熵的理论最初的发明者是为我提供住房的那位英国贵族。公爵老爷所做的不过是在与他交谈许久后以一种更为具体的方式进行了绘画,以便更为清晰地表述——虽然我不觉得它们因此变得简单易懂。
他的英国朋友看起来比他年轻几岁,从进门到落座都挂着平淡温和的微笑。他倒符合“贵族”这个词的本义,端起茶杯的手从不颤抖,行走时上半身稳得可以托住一套书。他是一个经过多年礼仪训练、如同平民们期待中那样绅士的人,分明长着一张十五六岁的脸,行事作风却成熟而疏离。
我确定,比起那个没心没肺的公爵老爷,我更不愿意和这样的礼仪模板交往。
所以,当我端着蛋糕和热茶回来,见他们已经面对面坐下,我当机立断选择坐在了更靠近公爵老爷的位置。
从小到大,因为日益衰落的家业,我几乎从没有去沙龙痛饮美酒指点江山的机会。这让我在当下的处境里坐立不安,压根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启话题。
幸好,公爵老爷莫名其妙的热情能解决一切问题。
“别紧张,先生!我的朋友可不是民间传说的那种偷偷当吸血鬼的英国贵族!要我说,尽管我们基本没有任何一个方面能达成共识——”
那你能把他称为“朋友”可怪冒犯的哈。
“但他偶尔真能想出点很有意思的点子!前些年,林奈就在《自然系统》的再版中否定了所谓第一推动力确定了生物永恒不变的例子,新的生物转变理论正在孕育之中。”公爵老爷摊开一只手,愉快地笑着,“我的朋友在前些年前去奥斯曼帝国访问时见到了他的希腊旧识,回来以后往我这飞了三十几封信讲他的发现。”
三十几封信?我怀疑地看向那个依然毫无表情波动的英国人。他看起来像是那种白金汉宫在面前爆炸都无动于衷的人啊。
“阿那克西曼德和亚里士多德曾经提出过人是由其他生物进化而来的。”英国人终于开了下尊口。他的声音带了些细微的沙哑,像是液态的丝绸。他的确是个很招人喜欢的人,如果只看表象的话。
“自那之后,无论是文艺复兴所强调的理念,还是大航海时代之后人类越来越难以抑制的征服欲望,都昭示了一个不变的观念。”
他轻轻放下茶杯。杯子触碰茶碟,一点声音都没发出来。然后他望向了我,那双金色的眼睛莫名让我觉得有些熟悉。
“人文主义。本意是反对神的权威,因此它强调人的主体性。人替换了上帝,成为了最高贵的生灵。但是,拉撒路先生,您可否好奇过,”那双眼睛微微一眯,不怎么符合他的绅士风度,但很有攻击性。“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比人更为高级的物种?”
“……至少目前为止我们还没见到过。”我谨慎地回答。
“但您不能否认,您看懂了我的画。我可否有这个荣幸,一窥您的想法?”
天啊,和这种人说话好累。我在心里吐槽着,面上还是对我的金主和颜悦色。
“第一幅画是意识未诞生的低级生物,仅存在简单的条件反射,比如植物。第二幅画对应简单反应,类似于狗、羊等动物。第三幅画中代表意识的线条不再简单地一顺到底,出现了扭曲的交叉,对应了人。人的意识比起先前两个阶段有了巨大的飞跃,我们得到了思想。但其中天生的发散性和感性与理性拉扯的界定标准注定了我们的思维是混沌无序的。”我觉得自己的头有点疼,不得不稍稍停顿几秒缓口气,“……而第四幅画是最完美的理想状态,即感性与理性的有机统一和思维的绝对秩序。”
我说完了。其实我自己都不觉得这些理解是否正确。我只是把这些盘踞在脑海中的句子用语言表达出来,生涩稚嫩,说完就安静地低头,像个等待老师回应的学生。
英国人没说话,倒是公爵老爷在安静了半晌后说了句“上帝啊。”这句赞赏意味浓厚的感叹让我不再那么紧张,至少我的初试通过了,我不用担心他们发现我无能愚钝而一怒之下把我赶到大街上住了。
“非常令人印象深刻的解读,先生。”英国人说话了。我抬起头,他正冲着我微笑,不是那种虚伪的社交礼节,而是真心实意的友好。“是的,我正是希望用四张图像表现意识进化的四个阶段。您的猜想没有任何错误。”他向我伸出右手,连唯一可能与他人接触的皮肤都被丝绸手套包裹。
我犹豫了一下。
“没事,拉撒路先生。”公爵老爷快乐的声音在调侃。“我不会因此就算你通敌叛国的。”
而我现在终于意识到了一点,一个一直以来被我忽略的细节。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姓氏的?”
英国人似乎完全没有感到被冒犯,只是笑眯眯地缩回了手。
“我认识您的父亲,姓拉撒路的勋爵先生。我们曾在诺曼底的艺术沙龙碰过面,他对达芬奇的风景画有一套异乎常人的见解。”
父亲?在我微薄的印象里,他大多时候都蜷缩在卧房中,任由那些酒精麻痹他的神经,好抚慰他失去长子的苦痛。我的兄长在七年战争中死去,一个英国骑兵的火枪打碎了他的肩膀,而他滚落马下,被自己的战友踏为泥土。我对我不称职的父亲没什么好感,也无法在乎那死在我出生前的兄长。
“是啊,父亲他……是个很有想法的艺术家。”我也只能这么说了。为了让话题持续,我抓着上一句话抛出问题,“父亲与您交流了什么呢?”
“我忘记了。”公爵老爷回以明亮的笑容。
英国人适时地打断了我们即将走向尴尬的对话。
“抱歉,也许我现在突然开口并不合乎礼数。但我依然很好奇,拉撒路先生,您认为意识的第四阶段应该属于何种生物呢?”
“神。”我毫不犹豫地回答,但立刻意识到这番言论有着向中世纪策马奔腾的风险,“啊,我的意思并不是宗教意义上带给人救赎的精神寄托,而是一种意向。”
公爵老爷若有所思地望着我挂在墙上的画作。
“全知全能、无情无欲的神吗?”英国人兴致勃勃地问。
“应该是无论何时都能作出正确选择的存在。”我觉得自己就是在信口胡扯。“因为信息差和恐惧之情,我们经常选择自己看来的最正确方向,但这种选择大多有局限,长远看来并不是最优的。为了避免这点,第四思维阶段的生物必须具有超人的智慧和理性的思维,不惧死亡,不惧受伤,还拥有广阔的信息源。”
“就像你画面中的主角那样吗?”公爵老爷突然开口。
我被他吓了一跳。不知何时他已经离开了座位,在我的画作前徘徊。说真的,我本来并不指望他这种胸无点墨的浪荡子会在乎潮流之外的东西。毕竟他就像那种为古典传统的学院派一掷千金的人,那种没有任何艺术素养却强行在各种沙龙里转圈的人。
“我的画其实并没有主角。”
“抱歉,抱歉,我的表述问题。”他笑着举起双手,“我指的是视觉重心。你在尼德兰呆过吗?或是有什么尼德兰的朋友?”
“我在安特卫普住过两年,为了躲债。为什么这么问?”
“你的作品有几分北方文艺复兴的风格,但其实这种新材质的来源在于他们在15世纪初换了半透明的油画颜料。”他仰着头看我的画,那双眼睛难得全神贯注地凝视什么东西,“就拿你这幅做比喻,它很像阿尔特多夫的《人行桥风景》,都以一棵巨大的树为表现元素。但你的风格更为抽象,强调光影变化而非实物轮廓,模糊了自然与建筑的界限,反而更像近些年在一些小沙龙里兴起的偏抽象风格。与你的理论一样,相当前卫呢。”
“非常感谢您的夸奖,公爵大人。我仅仅是依靠作品卖钱,有几位上流阶级的夫人对我的作品很感兴趣,只可惜我还没来得及拿到尾款她们就上了断头台。”
“法国人独有的疯狂,这场革命正在演变成暴乱。”英国人再次端起茶杯。我发现他真心实意笑起来时,眼睛里会亮起微妙的光,“若是暴乱久久不平息,也许英国也必须像普鲁士与奥地利一样派兵抢救波旁的皇室呢。”
“天啊,可别。两国大军压阵,拉芒什海峡又漂满英国海军,这场面太恐怖了,我不想再打一次西班牙王位争夺战。我们国家的内政可不至于惊动你们几位。”公爵老爷依然看着画,“看看,英格兰,这画里的人像不像你?”
“什么?”我愣住了,迅速地扭头看了一眼依然坐在那不动的英国人。金发,金眼,苍白的皮肤,这是屈指可数的重合部分。当我拿起画笔时,出现在我脑海里的小小幽灵身形瘦弱,任何人一眼就能望见他澄澈的灵魂。我从未见过如此天真、单纯的孩子,这让我总是不知不觉地把他融入画作中的自然景物。但其实,并没有多少人能看出那金色的光线是一只幽灵,他们总认为那只是投射夸张的林间阳光。
“我想这位先生大概率从未见过我。”英国人说,但还是站起身走过去。
“是吗?可能你忘记了呢?”
“不,不可能。”我抢答,“若是碰见过这样一位优秀的绅士,我想我很难忘却。”更别提英国人看起来比我小很多,这个年龄的贵族少爷若要被家族带出去巡游,去的多半是罗马、巴黎这些历史悠久的文明心脏。
英国人站在了我的画前,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会。
我听见他小声地对公爵老爷说:“我一点也没看懂,这就是你们法国人爱说的艺术吗?”
我忍俊不禁,公爵老爷也是。
而公爵老爷很快给了我最大的惊喜。
“我愿意买下这幅画。”他笑吟吟地看向我,“开价吧,拉撒路先生,以英镑结款。”
自然,这幅画由英国人出钱买下。他从头到尾都不动声色,但我莫名觉得自己在他的脸上看到了无奈。
两个闲的没事的金主带着我的画扬长而去。直到我在拿破仑称帝时回到法国,都没再看到过他们的身影。也从没有人来要回那栋房子,我晚年带着海德里希去伦敦读大学的时候,我的钥匙依然能够打开那扇门。
21世纪
“永生并不存在。”拉撒路回答。“原子都可以因为正反物质相遇而湮灭,严格意义上这个世界没有不会毁灭消失的事物。”
“抱歉,那我修改一下我的问题。我所指的永生,指的是人类可知限度上的永生。例如太阳,它的剩余寿命是50亿年,对于寿命短暂的人类而言,这已经接近永恒。”
“如果你要问的是人类对此的看法,我只能说,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相对永恒的生命,意味着现有法律体系对你无能为力,意味着你真正意义上跳脱出了这个世界已有的任何规律,成为一个超脱所有存在的bug。”
“看来你认为这是诅咒。”英格兰歪了下头,“很好,看来你与我不谋而合。”
“是的,因为bug只会被游戏公司修复,永远无法融入游戏本身。”拉撒路眨了眨眼睛,那张脸看起来很无辜,“我以为这就是为什么你如此平静地接受解剖和研究,和你的同类们大不相同。你希望我们能找到办法结束你的生命。”
“只是因为我们的性格不同。我没有因为见过太多离别而陷入虚无主义,只是无聊了。”
“……噢。”
“我觉得这一切都十足的无聊。”机械半神露出震慑人心的微笑,“政治对我而言不过是多看几份报告就能推断出未来发展的简单字谜游戏,好歹我也坐在世界规则的幕后冷眼旁观了近百年。如今这帮小崽子玩的手段和当年相比,温柔克制太多了。若要说人情世故……只有法国和美国那种闲着没事给自己找乐子或者根本没体验过多少正常人生活的同类才会想着去掺合,他们明知道我们根本无法建立任何正常的人际关系。”
拉撒路安静地听着,他知道此时不该说话。他也没有资格加入这平淡的个人演讲。
“18世纪末,我去奥斯曼做人权调查,途中顺便去找了一趟当时还是奥斯曼一部分的希腊。她和我谈到了这个问题,以及进化论。我们最终达成了一个共识,也就是,我们这些国家化身,是高于人类的进化最终阶段。后来,一位从法国逃难而来的画家帮这个阶段的物种取了个名字,叫作神。”
“听起来很像克苏鲁神话之类的东西,还夹杂了一堆虚无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暴论。”拉撒路如是说。
“哈哈,你说话可真残忍,研究员先生。”英格兰回答。“追寻自己是谁这种高级哲学问题可是自古以来所有智慧物种的目标。你们人类研究了这么久都没搞懂怎么足够精准地写出人的定义,自然也没什么资格说我们的是暴论了。”
“是么。”拉撒路唯一的回复是挑了下眉。“我只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从始至终都在区别你们和我们?人和国家化身之间的区别真的有那么大吗?”
“那么,您认为人是什么?所谓生命,又是什么呢,人类先生?”英格兰的双眼像是深邃的金色漩涡,在实验室偏冷的光下映出眼球的细密纹路,“毕竟,你们所重视的一切,对我们而言都廉价无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