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我在公园街附近工作,也就是你们常说的犯罪巷。为了方便,我就在那边租了间小房间。
每天准时七点起床,刷牙洗面,下楼买早餐。
而我几乎每天都见到他。
他永远穿着一式一样的制服,在面包店里工作。他烘焙技术不错,只要是他值班的日子,他弄的三明治尤其好吃。
我想他也认得我了,只要每次排到我,他都已经习惯直接从架上拿了份火鸡肉三明治给我。
中午,我习惯和同事去附近快餐店吃午餐,结果又看到他。
比起早上永远神情萎靡的他,中午的他似乎更有精神,穿着店里红色的制服使他看起来尤其爽朗。
“一份超人套餐,谢谢。”
“在哥谭要超人套餐,你真大胆。”
他调侃道。
他是一个开朗的小伙子,如果他不在公园街,有足够金钱的话,也许他会是哥谭大学备受吹捧的学生。
下午,我借尿遁去了后楼梯,想借机吃根烟。
透过灰蒙蒙的窗户,我看见了他。
他穿着残残旧旧的机车外套,倚在机车旁,在宠物店门口等着。
过了一会儿,一个小男孩从店里出了来,无礼地把一袋宠物粮挥到他身上。
他也没生气,等男孩上了车才慢慢驶动机车。
我想,如果他父母还在的话,他大不用照顾这样无礼的小孩去获取金钱吧。
晚上,隔离的班邀请我去冰山会所喝一杯。犯罪巷出身的人难以升到另一个阶层,把在会所喝酒当成常事。所以不吃白不吃,我当然会去。
没想到,在这里也见到他。
穿着酒红包衬衫的他,头顶意外带了根兔耳朵发箍。他可能未成年,但染上红晕的脸颊告诉了我他喝了酒。
眼尾的泛红,轻轻勾起,染上酒液的唇令人垂涎欲滴,眉间的风情让他与白天的他完全不同。
我疲惫地合了合眼,内心却起了无尽的苦涩。
如果这个男孩不是出身在犯罪巷就好了。
但也只有这样,他才成为了拼命燃烧的哥谭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