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齐柏林飞艇是前所未有的奇迹。四个人的音乐与默契在有限的时间里无限地涌出,一环扣一环,像魔法一样源源不断,流进一张接一张的专辑里,流进仿若流星爆炸的巡演中。语言做不到的表达,音乐可以应答自如。粉丝们疯狂地将他们捧向更高的天台,憧憬着触手可及又不可言说的美好。
吉米页知道乐队还可以做得更好。他们是七十年代的业界巅峰,而巅峰应该有巅峰要维持的黄金标准,比如超高的录音效率,无懈可击的层次感混音,以及从不迟到的贝斯手——兼键盘手——兼曼陀林手和其他一切乐器的乐手。是的,酱泡姜妹妹是他们坚挺的脊梁骨,沉默地保证着百分之百的录音室出席率。
除了今天。
吉米看了一眼钟表,两点过十五分,琼斯已经缺席整整十五分钟。
这不对劲。
让他抓狂的是,另两个人似乎没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劲,仍然肩并肩靠在墙边,有说有笑地讨论着应该往新歌里塞几个“宝贝”和“mama”。如果这是一次排练迟到,而不是按小时计费寸秒寸金的录音时间,他不会多说什么。
为了掩盖他的烦躁心情,他摸了摸屁股后的口袋,掏出一条不知道多久前剩下的万宝路,接着转过身去找打火机。邦佐等腻了,在鼓架前漫不经心地打起节拍来,于是普兰一晃一晃地朝吉米走来。
“佩吉,你在想什么?”大金毛的茂盛头发下,一双湿漉漉的蓝眼睛问。
他双手抱胸,想摆出高冷的样子。但问题在于,当你天生了一条长长的黑色柔顺尾巴和灵巧的尖耳朵,你的七情六欲很难被掩盖在古井不波的表情下。此刻,他一向高傲的猫尾巴正不耐地左右摆动着,像一根固执的节拍器摆杆。
普兰只觉得吉米的猫科本能挺可爱。他露出了然的表情,“再等五分钟吧。琼西一定是睡过头了,他要做三个声部的工作,梦里一定都是五线谱和跳动的节拍。”他善解人意地建议道。
“打火机?”吉米把烟抿在嘴唇上。
普兰帮他点上烟,并在吉米深吸一口的空隙里贴过来,有些亲密地搂住他的肩膀。吉米让烟雾在肺管里洗刷一圈,并长长地从嘴巴里喷出来,身体里充盈的尼古丁让他顿时镇定了不少。他允许自己稍作放松地半靠在普兰的身上吞云吐雾。
在烟烧到一半的时候,录音室的大门终于被打开。琼斯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走了进来。
“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些不太舒服。”他嘟哝着说。
“你还好吗?”普兰好心地问。
“是季节性过敏。该死的花粉。”邦佐研究着琼西惨白的脸色,猜测道。
吉米只用审视的眼神盯着他看。
回答他们的是琼西生无可恋的眼神。另三人互相看了一眼,默契地决定不再追究迟到的问题。如果邦佐,普兰或者吉米以身体欠佳为由迟到二十分钟,那多半意味着他们昨晚喝高了,而不舒服的原因是宿醉,理应遭众谴。但这是一向靠谱的酱泡姜,所以不舒服一定事出有因。吉米把烟掐了,扔在一边。
“你还能弹琴吗?”他问。
琼西点了点头,他头上的角微微颤抖着。差点忘提了,酱泡姜不仅留着令人怜惜的妹妹头,他尖尖的鹿角,菱形的耳朵就和他细长的腿一样拉风又顺眼,弹到尽兴的时候,在台上灵巧地跳来跳去。普兰好奇自青春期就无时无刻长着角的脑袋会不会重得让人发疯。此时,因主人的低迷状态,这对角显得灰蒙蒙的,还有些磨损的迹象。
即使这天的开头不顺,他们还是迅速地进入了工作状态。美妙的音乐演奏让他们沉溺其中,于是吉米几乎不再计较琼斯的迟到,直到后者猝不及防地在一个副歌的段落喊停。
美妙的音乐停止了。吉米演奏得很完美,普兰唱的没有跑调,邦佐以为是自己的鼓点落了拍子,从小节开始重打了一遍。
“不……那个没问题。”琼斯艰难地说。他的站姿僵硬,眼神到处乱飘。
“你有什么问题?”吉米直截了当地问。他听起来像个混蛋。
“我们可以休息五分钟。”普兰责怪地瞪了吉米一眼。
“我……”整个房间都听得到琼斯吞咽唾沫的声音。
接下来他的动作让另三人都懵住了。他身体一歪,脖子一梗,靠在录音室的墙上,开始摩擦生火一般蹭着墙壁上的凹凸不平。他的角划拉过木质的隔音材料,发出喀喇喀喇的不和谐音。
啊,这。
邦佐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手里还拿着鼓棒,便指着琼斯嘎嘎大笑。酱泡姜的脸这下彻底变红了。
“喔——”普兰抬起一只手想掩盖他的笑意,而吉米页还没反应过来,不知所以地问,“他得寄生虫了?”
他很快在同伴的笑声和断断续续的解释中明白鹿每年都会经历一次换角,而角脱落之前由于激素下降,加上角基部麻痒,会导致一系列的不舒服。这下吉米页的好奇心超过了对录音工作的重视,“那你知道自己的角什么时候掉吗?”他问。
“和换牙一样,动一下不就知道了。”邦佐很肯定地伸手去抓琼斯的角,“让我看——”
琼斯浑身颤抖了一下。咔巴。一声轻轻的断裂声,邦佐的手里多了一根鹿角。
“张博南!”普兰大叫道, “搞什么鬼?”
“怎么了,怎么了,本来就是要掉的。”邦佐不满地掂量着那根角,还像挥鼓棒那样挥了两下。
“你换牙也不会随便让别人拔你的牙——”
吉米页坏心眼地伸手,握住角的根部摇晃了两下。另外一根角也不幸遇难,哐当掉到地上。
邦佐对普兰挑了挑眉,意思是你看吧,本来就是要掉的。
“正好,我可以做成标本挂在墙上。”吉米页邪恶地笑起来。
“说什么呢,还做成标本,你的品味也就那样。上好的磨牙棒可不要浪费了。”邦佐反驳道。
“我听说确实有鹿骨做的磨牙棒,里面的角髓还可以咬成粉,然后舔着吃补钙……琼西,你换的角都留着吗?”普兰实事求是地问。
可怜的琼西摸摸自己空荡荡的头顶,只摸到了贴着头皮,光溜溜的骨基部。他挪到房间角落,很委屈地蹲起蘑菇来,连尾巴尖也萎靡不振地耷拉着。
他的消极态度让队友们始料未及。
“嘿,怎么拉长着脸?”普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角很快会再长出来,这没什么大不了,对吧?”
“不是这个问题。”琼斯哭丧着脸,“这下我该怎么上台?”
“就这样上台啊。”吉米耸耸肩,“你又不用角弹贝斯。”
“可是——”琼斯努力地比划出角的结构,“你们不明白——对我们鹿来说,这就像被迫剃了光头一样。”
非常准确的比方。这下三人稍微理解了角对于一只鹿的重要性。吉米页对外貌的挑剔无需多言,他臭美地对着镜子一缕一缕卷发烫的样子大家都见过。普兰天生丽质,但自从留了长发,专门做了造型,自信心和气质噌噌地上去一大截,迷倒粉丝不说,怼着麦克风咆哮的时候都更有底气。邦佐虽然不表现出来,在按安排护理顺直了头发后也承认了乐手外貌对乐队整体的加分效果,有一次还抱着印了自己帅脸的海报傻笑。认为琼斯的颜值就此如痛失秀发般跌入低谷未免太残酷,于是普兰试图安慰道,“光头也挺好的。”
琼斯不为所动,“一点都不好。”
吉米接过两根角。它们不如平常的白玉色,黯淡无光更像烧焦的老树枝,看上去报废得差不多了。他为自己一开始没觉察到如此明显的换角迹象感到些许懊恼。当然,鹿角是鹿精巧又敏感的身体部位,所以魔鬼如他也绝不会提出“拿强力胶粘回去”这种暴论。“我们可以给你买个假角戴。”他提出更靠谱的解决方法。
这下琼西真的梨花带雨地掉起眼泪来了。另三人慌张地你看我我看你,一时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去年换角的时候为了巡演戴过……才第二场,我的骨基部就开始疼痛难忍,几天后新角的天鹅绒被蹭破,流了一脑袋血……伤口后来感染,直到巡演结束回伦敦才看了医生。”他用手背去擦脸,因为没料到自己轻易地就掉了眼泪,更难为情了,脸通红得像个西红柿。那次巡演十分难熬,他在台上艰难地弹奏,稍微一动都引得头骨钻心地疼。琴弦像是灌了铅一样重,而头顶的感觉逐渐蔓延,他全身麻木,连手指都要不听使唤。舞台灯只模糊地照亮了他的边缘,他庆幸没人看到他的窘态。谢幕的时候,只有他笑得勉强。回到酒店,在卫生间取下假角时,本堪堪结痂的伤口被再次撕裂,一大股暗红的血流了出来,他腿一软,滑倒在瓷砖上……
“噢琼西……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普兰蹲下来,视线与琼斯齐平,轻柔地拍了拍他的背。邦佐想起贝斯手那段时间的种种反常迹象,自己察觉了却毫无关心,感到愧疚和心疼,脸皱成了一团,“太受苦了。你可别再戴那玩意。”
吉米一脸嫌弃地转身,一会儿拿过来一盒抽纸递到琼斯面前,“对,你之后正常上台就好。”
琼斯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但他的手指仍然紧掐着自己的膝盖,“可这样不好。”
“什么不好?”
“太丑了。”
另三人顿时有点忍俊不禁。“怎么会呢?我们觉得你没有角的样子和平时没什么区别。”普兰真诚地夸道,“一样好看。”
邦佐小鸡啄米地点头。吉米哼了一声表示赞同。
琼斯紧缩的眉头舒展开来。“角是每只公鹿最有吸引力的部分。”他有些困惑地辩解道,好像飞艇四人里只有他掌握了某种审美密码。
“去他的吧,观众没准更喜欢你看起来像只母鹿。”邦佐很认真地说。女士衬衫爱好者普兰推了鼓手一下,对琼斯说,“如果你心里过不去,我们就全体女装。齐柏林女团:猫娘,犬娘,鹿娘和熊娘。”
“等等,我没同意这个。”吉米页抗议道。然后他意识到上次罗普兰演出服丢失时,是他率先提议的全体齐心协力只穿一条底裤登台。他像咬到舌头,不说话了。普兰用胜利的眼神看着他。
琼斯忍不住被逗笑,从吉米的纸盒里抽了几张纸巾,抹了抹脸,“好吧,听你们的。”
短暂地休息之后,四人重整旗鼓,再次开始演奏,赶着租用时间内完成了录音任务。琼斯的状态回到了平日的高水准,音乐魔法发生得像呼吸一样自然。吉米在副歌的空隙中抬眼看他,看到他随着节拍抖动的柔软发丝,全神贯注的神情和飞快拨弦的手指,确认对方真的不再纠结于漂亮上台这样鸡毛蒜皮的小问题。他和琼斯共事多年,竟然今天才注意到对方每年的换角期。作为艇的领队人,也许他该更关心同事,而不是担心他们无法按时出席什么的。主旋律重新切入,吉米低下头,拨片划拉出轰鸣的音阶。他自己的焦虑缓缓退潮,像水流回山谷。
而那对不再被需要的角平静地躺在房间角落,直到大家匆匆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才被提起。
“要扔掉吗?”普兰问。
“要扔掉吧。”邦佐附和着问。
很显然琼斯对角的问题感到自然多了,因为他主动提出给普兰和邦佐一人一根磨牙,理由是“那个样子会很好笑”。对此吉米页表示恶心,非常恶心,但确实,“会很好笑。”
他在第二天起床,看到普兰半梦半醒地抱着一根鹿角啃时,确实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笑声。
几天后,齐柏林飞艇遵守约定,全体女装上台。现场的观众朋友们见到此情此景,不禁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笑声。不是可以用流行时尚搪塞过去的女式衬衫,而是真枪实弹的,大部分男性都无法驾驭的裙装:罗普兰挤进一条香槟色高开叉长裙,看起来随时会因为五厘米的高跟崴到脚;吉米页的飞来波流苏裙把他变成了一棵随风飘摇的瘦削松树,亮片闪粉脏兮兮地糊得到处都是;邦佐隔一会儿就不自然地扯一扯胸口的布料,导致那条蕾丝白裙很快变得皱巴巴,随时都可能被撕裂开来;而琼斯的长袖蝴蝶结领格子裙幸运地把他包得严严实实,只不过由于灯光师一贯的忽视,他大半的时间都被黑暗藏在舞台角落,只有身体剪影的轮廓镶了一圈柔光。一片混乱中,他咧着嘴笑,对换角的焦虑和对女装的尴尬都因为另三人的车祸级别演出变得不重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