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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当被新的冒险者刺穿胸膛时,他回想起初次接受翼狮的诺言的那个晚上。那时候大家都还在,尽管怨言不少,说他鲁莽,魔物痴,不懂得察言观色,但都发自内心地信任他。那时候大家真心地爱着彼此。
爱,真是奇妙的词语。他想。正是爱促成了所有的一切。那时候他还是一介冒险者,为了拯救被红龙吞下肚后,又意外变成奇美拉的妹妹焦头烂额。而现在看,那是多么简单的问题。他不禁笑出声来。那时候他还是长身人,那时候他还有那么多问题需要担忧。
莱欧斯·图登,有史以来最可怕的迷宫之主,当代的魔王,以爱为食的恶鬼,毁灭大陆的魔物之主。眼前之人有许多可怕的名号,勇者都听说过。
但是,当亲眼看见这家伙被刺穿胸膛后,本该脱力倒下,却以怪异的姿势站起来时,勇者还是吓了一跳。即使剑身依旧卡在胸膛里,被肺与骨卡住,魔王的行动却没有受到丝毫影响。他反而在笑,笑得那样大声,好像身体里插着一根铁是什么很好笑的事。
魔王往前踏了一步,从后背穿出的剑身又长了几分。血流如注,将胸甲染红一大片。剑身移动时,溅出的血液糊了勇者一手。魔王停步时,胸膛与剑格几乎碰到一起。他歪着脑袋,困惑地盯着勇士的脸。天啊,这可看着真眼熟。他心想。当他终于想起这张脸的名字时,一个大大的笑容浮现在莱欧斯·图登的脸上。
“喀布尔!真没想到,居然是你。咱们都多少年没见了?”
而此时勇者奋力拔出了剑,又一次前刺,在魔王的颈上划出一条血痕,接着,他听到一声叹气。
“这样不对,喀布尔。”魔王遗憾地摇着头,就像一位指出学生作业错误的老师,“你应该有经验的。你应该有经验,不是吗?你难道没从刺杀法琳的那次吸取教训吗?”莱欧斯咧开嘴,他仰着头,血从划口慢慢流下,划出的浅断面清晰可见。
“那么刺可杀不了我。再想想吧,喀布尔。好好想想,你不是都死过一次了吗?”
只消闭上眼睛,喀布尔就会想到在故乡放牧的岁月。那记忆如此模糊,好像隔着一层清晨的薄雾,好像来自极其悠久的岁月前。
那个时候他才多大,五岁,还是六岁?无所谓了。不过他随即又想起来,在他六岁时,乌塔亚的迷宫情况就开始恶化,美好的回忆到那时就差不多结束了。那么,应该是六岁之前。不过这不重要。
他跟着邻家的男孩一起去放牧,他们驱赶着羊群,来到广阔的草原上。这真奇怪,在来到迷宫的路上,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生机盎然的草原,他听说,魔王将魔物放出迷宫,于是毁灭了千年前的世界。喀布尔来到这里的路上,看到焦黑、疮痍的土地。如今的世界好像血肉被撕碎、烧尽后,残留的焦骨架。
老道的牧羊人宣称,牧羊说明了世界的真理,那就是世界是个大循环。草吃掉了大地,羊吃掉了草,野狼吃掉了山羊,而野狼又死去,腐烂,被大地吃掉。吃与被吃的流动中,一切都回到开始。在这个巨大的循环里,同样的事总会再次发生。
魔王往前一步,压制住勇者的剑,他的剑中伸出几只苍白的触须,将二人的剑紧紧缠住。他看着勇者的眼睛。喀布尔看着莱欧斯的眼睛。他们停顿了片刻,就像冷战的恋人一样僵持相视,彼此都在等待着对方的下一步,来打破僵局。
魔王轻快地说道:“喀布尔,非得这样吗?喀布尔?我们坐下来谈谈,吃顿饭吧。”
“少套近乎,我可不认识你。”
“唉,喀布尔,不管你到底是怎么回来的,都无所谓。不,为什么你要那样说?在这千年里,我不后悔成为魔王,我实现了大家的愿望,救下了法琳。玛露希尔也很开心,毕竟大家都很长寿嘛。因为我爱大家,所以我没有选择。你知道,爱会让人们失去选择,喀布尔。”
“你到底在说些什么鬼话……”
“搞什么,真的吗?好吧,你长得太像我千年前的一个朋友了。你大概不是我认识的那家伙,但你一定能理解,”魔王身体前倾,重心前移,将盔甲的重量压在剑身上。喀布尔的手微微颤抖。“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爱。魔物与我们的区别就在于,我们的饥饿会转变为爱。”
喀布尔没有说话,他挣开了束缚,使出一击封线刺。剑锋划过魔王的脸庞,在笑容上添一线红。
二
1514年,岛屿迷宫
勇者喀布尔来到了迷宫。他穿越层层危险的迷宫,来到了深处,来到了魔王面前。有人说,他是千年前魔王友人的转世,有人说,他是天选之人,有人说,他来自被迷宫的魔物毁灭的某地,此生最憎恨的就是魔王。喀布尔对那些传言未置一词。他只顾披荆斩棘,来到魔王面前。在遇到魔王前,他先遇到了几位他以为早已死去的人。
喀布尔在牢笼前停留,那里散发出一股腐败的臭味。
“居然是你。怎么会是你?”那个半身人吓了一跳,他往前踏几步,双手猛地抓住牢笼的铁栏。一阵震动的阵阵声。
“我叫喀布尔,先生。我猜,您会觉得我和千年前的某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这不可能啊。到底怎么一回事?”半身人咬着嘴唇,“翼狮,还是玛露希尔?这到底又在搞什么鬼?”
“如果我没猜错,您就是奇尔查克吧。我想向您了解一些关于魔王莱欧斯·图……”
“妈的,别跟我提他!我不认识他。你究竟有什么毛病,喀布尔?动脑子想想,你怎么会想到问我这种问题?我不认识那个自称魔王的混蛋。我早就不认识他了。”
“抱歉,是我失言了。望您冷静。”
“不,不,不!喀布尔,我真心劝你赶紧离开这。他现在是这世上最可怕的人。他早不再是我熟悉的那个笨拙耿直,会为妹妹奉献一切,会努力关心同伴的莱欧斯·图登了。我不时想,会不会世人说的是真的,莱欧斯真的变成了某种无法沟通的怪物?他毁灭了一切,却说都是为了爱。真是疯了。”
“谢谢您的好意,奇尔查克先生。但我必须去。”
“怎么,你也要当勇者?”奇尔查克以一种怪异的眼神打量着他,“你也打算去杀了他吗?呵呵,去吧,反正我也受够了。”
人们说,奇尔查克是魔王曾经重要的友人,因为不认同他的道路而被囚禁。虽说是囚禁,即使如此,魔王依旧为他创造出了昔日的家,捏造了他心系的妻女。不过喀布尔没有看到她们。
“千年前的那个喀布尔怎么样了?”他问。
“我杀了他,因为他临死前都想杀了我妹妹。”魔王平静地回答,平静地挥砍。喀布尔感到一阵几乎令他昏厥的剧痛撕裂开了肌肉与骨骼,他下意识地后退一步。他的左上臂露出一道细长极深的豁口。
喀布尔哀嚎着,但他举起右臂,努力格挡着魔王的剑击。
“唉,喀布尔。唉,喀布尔,坐下来吃个饭好吗?
“你看,我特意没伤你吃饭那只手。”
魔王眯起眼微笑着,跟他的妹妹一样。
“你是……哦,喀布尔?啊,可真是太久不见了。有多久,老夫都记不清了。饿了吗,想吃些什么吗?老夫去为你做饭,希望厨艺没有退步。”
一见到他,那个大胡子矮人就忙碌起来,搞鼓着自己的钵碗瓢盆,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哪怕喀布尔再三解释,用不着为自己那么麻烦,森西还是坚定地要做一顿真正营养丰富的饭给他吃。喀布尔怀疑是自己把干粮拿出来展示的行为导致了这一点。
“莱欧斯?哦,他呀,早就救下了妹妹,成为了迷宫之主。不久以前,我们依旧常常在一起吃饭,只是越来越尝不出味道。我想这也是长生的苦恼,就像当年我们在黄金乡看到的一样。但莱欧斯是为了我们好才这样做,老夫也从不怪他。他深爱着自己的妹妹,也放不下我们,这没有办法。谁也没法在这迷宫内控制自己的欲望,所以谁也没有资格怪他。
“你问多久以前?哈哈,老夫不记得了。好啦,来吃饭吧。”
其实森西的饭一点味道都没有。但喀布尔没有告诉他。
“你疯了吗,莱欧斯?这到底有什么重要的?大家的人生都被你毁掉了,你却说自己爱着他们。你究竟有什么毛病?”
喀布尔又一次切断剑助的触须,气喘吁吁地说。
“不对,喀布尔,不对,是你没搞明白。我爱大家,我说的都是真的。我有多不会撒谎,你不会没有印象了吧?”
魔王微笑着说。他直视着勇者的双眼,眼中闪耀着朝阳般璀璨的爱。喀布尔一阵恶寒。为什么一个毁灭世界的恶人会有这样的眼睛?
喀布尔仰视着奇美拉。他的心跳像拥挤的队伍,紧凑地挨在一起。
奇美拉俯视着喀布尔,她身躯庞大的阴影罩住了小小的勇者。她郑重地点了点头。她俯下人类的身子,几乎趴在地上。她像个半大孩子,用龙的利爪在沙土上刻刻画画。
喀布尔一时有些错愕,他早已将手按在腰间的剑柄。此刻只得困惑地低下头,仔细端详这幅略显粗犷的大涂鸦。
首先是一个短发的小人,穿带角的盔甲配斗篷,是魔王莱欧斯。再然后,又一个潦草的黑卷发小人,是喀布尔。接下来,两个小人又拿上了一把剑,他们开始拼杀。
鲜血坠下来,落在地面上。
喀布尔猛地抬起头,后退一步,把长剑拔出一寸。奇美拉咬破自己的手指,用血在莱欧斯的脸上打了个红叉。
他整理着措辞。
“你想让我杀了你哥哥?”
奇美拉点了点头。
不是吧。喀布尔在心里说。
“为什么?”
为什么?
喀布尔似乎反复听过那个故事。听声音,看来是一个老奶奶讲给他的。他同样不觉得这段记忆属于自己,就像那段来自千年前的草原的记忆,隔着一层薄雾。
他坐在酒馆里,靠西墙的第二张桌子。周围人群来往,熙熙攘攘。有位看不清面貌的老者坐在桌子对面,轻快地讲述着:“一件有趣的事实是,当悲剧发生时,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问为什么。每个人都想问,拜托,老天爷啊,到底是哪里搞错了。可惜,这种时候谁都没办法解答,所以人们创造出了一种解决之策。只需要把过错全推到某一个人身上,哪怕将真正的缘由弃之不顾,大家都会闭着眼睛说,啊哈,事情解决了。
“究其根源,这一切的缘由都是饥饿。我们因饥饿才拥有了生命,生命因为饥肠辘辘,才更渴望活下去,渴望进食,渴望吞掉什么去满足自己。而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小男孩。
“你看,那就是故事的开始。”
她伸手朝右指去,所指之处,酒馆的幻象开始消融。那里出现了年幼的男孩,他跟随年长的男性和一群猎犬,进入深林。
“莱欧斯·图登,那个小男孩年幼就恐惧着村民对法琳的歧视,他不理解人们为何如此互相伤害。他无意识地渴望爱,不被人的恶、歧视、憎恨纠缠的——纯粹之爱。当然了,他渴求的这种爱,在人世并不存在。
“莱欧斯不明白,爱的本质与合金无异,总是与其他的杂质纠缠相熔,不分彼此。真正纯粹的反而是野性。当他跟随父亲外出狩猎,看到猎犬咬死路边的野兔,看到水鸟捕食了无辜的鱼,他以为自己看到了纯粹的爱。最后,他渴望之物变成了成为魔物。”
那男孩趴在床上,一边摆着小腿,一边翻阅着一本魔物手册。转眼间,他又变成了一位青年,穿着齐全的盔甲,在迷宫里领着同伴冒险。
“那天,在我们陷入魅魔的幻境里,他第一次接触到恶魔。这开启了一切。莱欧斯变成恶食王后,吃掉了爱。他深爱着他身边的每个人,但他饥肠辘辘,最终连爱他的人们也成了猎物。魔王吃掉了他们的爱。于是魔王开始被所有人憎恨,包括曾经的同伴。恶魔早就知道,莱欧斯·图登渴望爱,也渴望成为脱离人世的怪物。
“于是乎,通过这样一个微妙的改动,恶魔满足了他两个愿望,或者一个愿望。这下他是能够吃掉爱,也被所有人憎恶的怪物了。”
青年坐上了王座。他已经换上了一身截然不同的盔甲:腕甲与护足形如利爪,护颈镶嵌着龙类的长角,双肩披上一身仿佛由血染成的暗红披风,背后甚至拖着一条狮子般的长尾。魔王从腰间拔出利剑,剑身上舞动着疯狂的苍白触须,仿佛来自地狱的恶兽。
喀布尔打了个冷颤。
“正因如此,没有人能打倒恶食王,因为他的力量是对爱的渴望。他能吃掉人们的爱与渴望,而人类最根源的力量就是爱,由饥饿转变成的爱。能克服迷宫的苦难,能一路来到他面前的人,其力量来源,无一不来源于爱。
“千年以来,来到迷宫的勇者们无一被魔王吃掉了爱。因此他们失去了那份支撑他们苟活与执着的力量,轻易落败。”
那我又能做到什么呢。喀布尔问。我与他们有什么区别?
“即便如此,我希望你能杀了他,喀布尔。不知为何,我相信你能做到。在这世上所有的人中,你与他截然相反。”老者温柔地说。
“喀布尔,你爱着什么?”
“我爱我的家乡,我爱被迷宫毁灭的一切。我爱被你夺走的一切。”
“怎么你也这样,我们不是朋友吗?”
“怎么可能。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喀布尔。如果千年前的他是和我一样的人,那么他不可能把你这种怪物当做朋友。”
“是这样吗?”
“你不是看到了吗,奇尔查克恨你,森西丧失了食欲,法琳早就丧失了人性。玛露希尔告诉我,她也希望你去死。你只是个怪物,魔王莱欧斯·图登。你为此开心吗?”
“我不明白。”莱欧斯说着,盔甲开始分崩离析,身体膨胀、异化,变成一头庞大无比的巨兽,“为什么我感到悲伤,感到生气,感到不解。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很抱歉,莱欧斯。”喀布尔举起剑,摆出防守架势。他低声说,“我真的很抱歉。我只知道这不是你的错。这也意味着,你非死不可。”
一定是哪里搞错了吧。喀布尔将这样的念头怀揣于心。但这么说,无异于推脱罪责。事实是,我们根本搞不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在追逐渴望的过程中亲手毁掉了爱的一切。但爱本身没有错,爱不过是爱而已。你爱大家,想给大家带来幸福,想救下法琳,想实现玛露希尔的愿望,这些都没有错,莱欧斯·图登。
很抱歉,我曾经对你误解颇深。如今我知道,你口中的爱都不是谎言。这是世界上最糟糕的事了。你毁灭了一切,但动机却是好的。
许多时候我们都没有错,只不过总得有人来承担罪责。就像当天空要塌下来时,我们不能傻子一样杵那儿看着,总得找个巨人,找块大石头,管它什么呢——反正拿来做根柱子,让它顶着。谁能说这根柱子有什么错呢?对一个国家来说,就是一个昏庸的国王,届时他昏庸与否都不重要。只要把他杀掉,故事就能迎来好结局。要真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莱欧斯,亲爱的莱欧斯,你不能变成魔物,就此真正地脱离人世的束缚。同样,即便杀死你,也不会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但是你已经引发了如此多的悲剧,你放出的魔物害死了如此多的生命。这意味着,你非死不可。
如果言语无法裁定对错,那么用利剑来裁定就是。如果必须得有一个人来行这份暴力,那么只要我来做就好。
假如天空即将崩塌,我大概就是那根承重的柱子。
莱欧斯从梦中醒来。
梦里,他仿佛回到了十岁的时候。他跟随父亲去狩猎,驱赶着那几只欢快的猎犬,踏入深林中。
他看到猎犬咬死路边的野兔,看到水鸟捕食了无辜的鱼。他问父亲,这是为什么?父亲说,因为它们饿了,它们没得选。他似懂非懂地点头。
父亲瞥了他一眼,罕见地说了更多话。他说,狩猎就是一样东西吃掉另一样,它们与我们所干的事并没有区别,只不过我们会借助猎犬来狩猎,就像野狼会利用爪牙来狩猎一样。野外就这点好,比人堆里单纯得多。
什么意思?
只有吃与被吃,简单得很。
此后,他们一言不发。这对父子大部分时候都是如此。狩猎归来时,莱欧斯的目光里闪耀着从山顶落下的夕阳。他回想着狩猎的景象,一样东西吃掉另一样,犹如纯粹的爱。他渴望成为魔物。
莱欧斯打了个哈欠,拿起剑,走下王座。他听到勇者踏入宫殿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必死无疑。
三
喀布尔拿着染血的剑,站在那里,站在空旷的大厅里。莱欧斯死了,死得惊人得简单。魔女从墙壁中走出,她来到巨兽的尸体前,看成他逐渐渗出血液,越来越多的血,逐渐变小,变成她所熟悉的,那个二十多岁的长身人青年。她的视线穿过这个景象,看到了多年前的另一幕,同样因她而起,只不过情形截然相反。这次是血液从身体里流出,是魔物变成人类,是从生命带往死亡。她垂着头,脸色被埋在阴影里。
喀布尔说:“你满意了吗?玛露希尔。”
“谢谢你,喀布尔。你真的,做得很好……刚刚我一直在看,我想起许多事。”玛露希尔·多纳托开口了,她的声音疲惫不堪,因千年的流逝而显得苍老。喀布尔熟悉这个声音。
“辛苦了,玛露希尔。你一定费了许多力气,下了天大的决心,才做到如今的事。我全都明白了。”就在我即将杀死莱欧斯的时候,我想起了一切。他心想。这也是你计划好的吗,玛露希尔。“我能问个问题吗?”
“你问吧。”她没有抬头,“但如果你猜得到,那就不必问。”
“你撒了谎。你们都没有被莱欧斯吃掉爱,不是吗?甚至他并没有这个能力,只是……”
“是的。”
“你们也不恨他。”
“或许吧。”
喀布尔为这样迅速的回答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每个人都不恨他。哪怕是法琳,变成了魔物,也爱他。你为了杀他,不惜把我从千年前复活,但你也爱他。这世上没有比你与法琳更爱他的人了。”
“当然了,喀布尔。”玛露希尔以略微责怪的语气说道,就像父母在责备孩子:这还用问吗?
“少女时的我也这么想过,说来可笑,那时候我沉迷长篇爱情小说。我思索着:为什么爱会让人们互相伤害呢?为什么爱明明是高尚美丽的感情,却会带来诸多不幸呢?随着年岁增长,我发现爱根本没有错,只是我们没能看清它的模样。其本质犹如合金,爱与恨就像青铜里的铜与锡一样相融,经过冶炼而不分彼此。我们可以在爱一个人的同时憎恨他。
“爱,真是可笑,它受到世人的崇敬,大多数时候却只是给我们带来痛苦。我爱我的父亲,但我还没长大,他就离开了人世。我爱莱欧斯,但我与大家亲手策划了杀死他的计划。只有爱会存续下来,伴随着无尽的痛苦。”
玛露希尔跪在死去的魔王身前,轻抚着他蜷缩的脊背,像在安抚熟睡的婴孩。她顿了顿。喀布尔看到有晶莹的东西从她脸上坠落。
“我们都爱他。我们怀念莱欧斯·图登,那个可爱的笨蛋,面对魔物像孩子看到玩具一样欣喜的单纯青年,为了同伴会竭尽全力的冒险队长,为了妹妹不顾一切的顽固兄长。但他变得可悲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亲手毁掉心爱的一切却不自知。杀死他,便成了我们共同的心愿。如果你有所爱之人,你一定能体会这一点。”
喀布尔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明白了。那之后,你们打算怎么办?”
玛露希尔抬起头来,她第一次露出笑容:“我会告诉大家。然后,森西会做一桌丰盛的晚饭,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喀布尔怔了怔,他从玛露希尔的眼睛中看到了疲惫与释然。那双碧绿的眼睛似乎在诉说她真实的想法:喀布尔,大家都累了,大家都老了。让千年的故事在此结束吧。
他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他看到法琳拖着巨大的身躯爬来,她把莱欧斯抱在胸前,像喀布尔幼时见过的某座雕塑,圣母抱着死去的圣子。魔王的妹妹低垂着双眼,她不会说话,但流出的眼泪代替了一切言语。
喀布尔对能杀死人的毒药的了解,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多。他光靠嗅觉或者轻微地舔一口,就能分出十几种毒药的种类。即便如此,他还是吃了那顿饭。
奇尔查克是唯一没有笑的,他站在尸体前,用半身人语骂着大家听不懂的话,流了很多泪。喀布尔看得出来,森西也很悲痛,但他只是安静地给大家做饭,在灶台前悄悄地抹着眼睛。法琳·图登则乖巧地坐在角落,她一直抱着哥哥的尸体,像孩子到了饭点也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玩具。玛露希尔不知从哪里找出了一本泛黄的老书,贴满了标签,她把它交到喀布尔的手里。
“拿着吧,喀布尔。”她灿然一笑,“你会需要的。”
喀布尔想问为什么,也想问她,究竟是怎样把千年的自己复活的。但他最终什么也没问。
让千年的故事在此结束吧。
喀布尔昏昏睡去,醒来发现,只有他没有死。他面前是微笑的翼狮。
喀布尔出发前,就有人说魔王那么可怕,那么强大,无论什么勇者都不可能杀死他。除非有人作弊。
喀布尔瞪着它。翼狮舔着嘴唇,这表明他在其他人临死前吞食了不少美味的欲望。喀布尔握紧了拳头。翼狮眯起眼睛,笑着伸了个懒腰。
“哎呀呀,千年真长啊,不是吗?睡得好吗,喀布尔?”
“我已经看腻莱欧斯啦,正好玛露希尔想用时间魔法,把你从千年前带回来。我就想,为什么不呢?换个人,说不定还有趣些。玛露希尔一度认为时间魔法不可能,但绝望令她做出了试验。恰好我就是魔力本身,我想让她做到,所以你来了。你们都想杀死莱欧斯,但只要有我在,迷宫之主怎么可能轻易死去呢?除非我也看腻了他。一切都是多么有趣的巧合,亲爱的喀布尔。”这话的语气轻佻又随意,就像一个青春期的女孩在讨论甩掉不争气的对象。
“来吧,成为迷宫之主吧。”
“为什么不呢?”喀布尔说。
四
勇者又成了魔王,他继承了魔王莱欧斯的衣钵,继承了他的一切。
然后喀布尔吃掉了翼狮。他化作莱欧斯·图登,那头庞大无比的奇美拉巨兽,将恶魔的食欲啃食殆尽。
我成了莱欧斯,这真奇怪。喀布尔心想。我们明明截然相反,却成了同一人。
翼狮的身体已经消散大半,祂嘴里吐露着喀布尔听不明白的恶毒咒骂,那仿佛来自万年前的语言。祂最后说:“真是丑陋、狼狈不堪。你们这群可怜的生物,就一辈子被饥饿折磨,一辈子为爱所困吧。
“我诅咒你,喀布尔。你的余生都会被爱折磨,绝无法轻易死去。”
喀布尔正想继续说些什么,但翼狮已经消失。他如释重负,躺在地上,喘着粗气。
“谢谢你,玛露希尔。”他喃喃道。
喀布尔始终认为,自己不过是执行者,就像被剑士攥在手里的一柄利剑。剑斗之时,锋刃相向,兵器本身没有任何选择。但喀布尔不在乎被利用。他向来是这样的,只要结果是好的,方法并不重要。
玛露希尔,天才般的玛露希尔,她以喀布尔为剑,对恶魔使出了一击封线刺,正中咽喉。她确实是绝世罕有的才女。她早料到试验绝不会轻易成功,除非恶魔在暗中作祟,于是默默准备好了一切。大概仅仅是为了怀念以前的莱欧斯,玛露希尔也读过那本可笑的小册子。当她偶然翻到最后一页,看到那副可笑的涂鸦,看到“能够消化欲望”的小脚注,她的脑袋里浮现出了整个计划。
喀布尔回忆着千年前的记忆,却怎么也没办法把那个冒冒失失的精灵与如今的玛露希尔对应到一起。也许是爱的缘故。爱促成了所有的一切,使玛露希尔变得如此坚定不移,运筹帷幄,乃至于恶魔都棋差一著。
喀布尔想起她最后的眼神,那是温柔平和,如朝阳一般闪耀且充满决意的爱。她爱莱欧斯,爱法琳,深爱着每一个人,深爱着在千年前的那些日子里,大家朝夕相处的每一日。当喀布尔与莱欧斯交战时,从他的眼中看到过同样的爱。
他如今理解了,爱是世间最强大顽固的诅咒。
喀布尔看着恶魔烟消云散,最终只剩下他自己。
玛露希尔给了他那本魔物迷的笔记本,给他的时候,双手颤颤巍巍,似乎不舍得放开。但她转而坚定地松开了手,放到喀布尔的手中。这是莱欧斯唯一的遗物。喀布尔读到最后一页,他轻抚着羊皮纸,那孩子般的涂鸦,可笑的三头奇美拉。他几乎想象得出,莱欧斯私底下在羊皮纸上涂涂抹抹,双眼放光地把这玩意画下来的情景。世界上最可怕的魔王,原本就是这种小屁孩吗?
他摇了摇头。
保险起见,他烧掉了莱欧斯的尸体。他看着烟雾弥漫。
再见了,莱欧斯·图登,孩子一样的莱欧斯,被所有人爱着的莱欧斯,被所有人恨着的莱欧斯。
最后,千年前那场灾难里的所有旅伴,只剩下了喀布尔一个人。
喀布尔在空无一人的迷宫里坐了很久,就像守着一座巨大的坟墓。而他是千年来,迷宫中所有死者的陪葬品。他睡了一觉。这里比酒馆的地下室安静得多,他起初反而睡不着。那时候,林和其他人都没法理解,但喀布尔喜欢那些人来人往的声音,他喜欢人类,喜欢被情与爱交织组成的世界。那个地方便宜也是原因。如今这一切都被千年的时间碾成虚无。
他幻想着,也许在另一个世界,如果莱欧斯没有成为魔王,如果一切能以更顺利的方式进展,也许大家都能聚在一起,吃一桌美味的饭吧。
陪葬品,哈,陪葬品。他想着。真是个好比喻。
喀布尔对能杀死人的毒药的了解,比这世上任何人都要多。但他对魔物餐的了解又那样少,最后给自己的断头饭只是一只略微烤焦的走路菇。真够寒碜。这令喀布尔想起了与米斯伦队长在地下的日子,他笑了。他转而又想起米斯伦也死在了千年前。他所有熟识与深爱的人们都死在了千年前的迷宫里,而最后一个,死在了今天。
正因如此,也许我该恨莱欧斯,他想着。但当他回忆起那张简陋的孩童涂鸦,魔王蜕变为魔物前痛苦的自言自语,他又恨不起来。他爱莱欧斯。当然了,大家都爱莱欧斯。谁能真心恨那个耿直的呆小伙呢?最可悲的是,他始终是那个单纯的青年,哪怕他变成魔王也一点没变。他回想起玛露希尔的话,爱本质是一种合金,它与恨紧密相融,不分彼此。我在爱莱欧斯的同时憎恨着他。
“那么,我开动了。”
喀布尔撕下一块走路菇肉,放进嘴中。
如果有一个更好的世界,他想履行与莱欧斯的约定,和那群家伙一起吃饭。
如果有一个更好的世界,也许每个人都能得到幸福。
他的眼前浮现不存在的美好景象。
他吐出咀嚼到一半的走路菇肉。
真见鬼,喀布尔。你这混蛋。沉浸在悲伤的情绪里太久,以至于都忘了,千年后的世界依旧是活着的世界。虽然它荒芜如烧焦的骨架,但按玛露希尔的说法,地面上仍然有存活的人。这个世界还没完全绝望。
喀布尔挖着自己的喉咙,吐出走路菇肉,他拿清水漱漱口。他做过一个梦,梦见莱欧斯当上了黄金国的国王,而他作为宰相帮他日理万机。那是一个人们能吃饱饭,永远有着追逐渴望的热情的国家,永远有爱存续的国家。多奇怪的梦,莱欧斯·图登当国王?他当时想。这也太荒唐了吧。
现在想想,也许还不错。他笑了。
谁也说不准这种事。即使是他,渺小的喀布尔,也可能在灾难后的世界重建一个复刻版的黄金之国。身为传说中的勇者,他能把人们团聚起来,重建曾经的世界。故事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令他宽慰的是:至少,在这样的世界里,再也不会重复同样的悲剧了。
千年岁月说明了,万物都会迎来毁灭,无论是广阔的草原,还是恢弘的迷宫。最终留下来的只有爱。如同一场长达千年的锻造,历经千锤万打后,杂质被去除,留下闪耀如朝阳的钢铁。
爱正是世间最顽固而强大的诅咒,只要生命还感到饥饿,它就会从饥饿中浴血重生。爱诅咒了他,诅咒了莱欧斯与玛露希尔,诅咒了世上的每一个人。世界则是一座巨大的陵墓,他是陪葬者,是房顶崩塌后那唯一的承重柱。喀布尔向来为责任而活,他负责承担这一切,将爱存续。
喀布尔会去找地上的人,无论他们有多少。喀布尔会告诉人们,他最好的朋友,莱欧斯杀死了恶魔。他继承着友人的意志,要把希望与文明传承下去。
他把那本笔记本丢入火中。噼里啪啦,火焰往上增长了几寸,像在为吞食羊皮纸而喜悦。是啊,一切都是吃与被吃。饥饿成了爱,而满足饥饿的只有进食,莱欧斯吃掉了大半个世界,翼狮吃掉了人们的爱,而他吃掉了翼狮。如今,是时候让这个世界吃掉他了。
勇者喀布尔转身,朝地面走去。
假如一切如他所愿,喀布尔会重建文明,死在大地之上。而他的尸体会被大地吞噬,他的教导与智慧会存续于世。说白了,这个世界的法则还是,吃与被吃。
他攀爬着残破的石阶梯,回想起在故乡放牧的经历:草吃掉了大地,山羊吃掉了草,野狼吃掉了山羊,而野狼又死去,腐烂,被大地吃掉。如今喀布尔坚信,在这个巨大的循环里,同样的事总会再次发生。
也许千年后,真的会有第二个黄金之国,会有第二个他们。谁也说不准这种事,不是吗?
喀布尔走出迷宫出口,恰好看到海洋的边际上浮出一轮赤裸的太阳。勇者眯起了双眼。那阳光如此明媚,如此璀璨夺目,正如当他与莱欧斯对视时,那双眼中闪耀的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