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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哥本哈根的时候,方士谦在十天白人饭的滋养下,已经如同行尸走肉。彼时,泡面汁里多加两条生菜于他而言都是珍馐美味,他狂饮泡面汁时的餍足不比他前段时间捧杯的少。他每天都满腹牢骚地抱怨,菜不好吃,拉点屎要三十块人民币,巴士在雪原上颠簸的时候就像自己魂穿防风追着王杰希的屁股一样......然后,即便如此,每到一处景点,他还是硬拽着我兴致冲冲地摆拍二十分钟,势必展现他没日没夜研究小红书潮男的颇丰硕果,还不停地问我他好不好看漂不漂亮,并对我可能是不大好的拍照技术大加批判。我告诉他,请不要搔首弄姿,还有,可以不要再让我来拍了吗,谢谢。他骂骂咧咧地弹了我几个脑门,长篇大论地开始论证我不解风情:那些言辞我毫不陌生,我私以为它们比防风追我追得还紧。
实际上,我已经很努力地配合他这些花里胡哨的风情了。便携锅是我带的,不然泡面汁配菜都煮不了;挪威的酒店没有吹风机,我也提前拿了,还有牙具。他除掉一身骚包的衣服——微草绿油油的队服真是将他去米兰走秀的天赋和雄心磨灭了,而他势必在这趟旅程里找回来——总之,必备的生活用品他似乎都没怎么带。当然,我也没有对他颇有微词,因为钱全是他出的。拿柳非爱看的耽美小说来形容,我们大概是傲娇大小姐白富美攻和北京十八环勤恳老实受。
总之,从挪威坐了六小时的巴士,我们来到了哥本哈根。不如瑞典鲜活,也没有挪威那般如同身临仙境,哥本哈根反倒是最萧瑟无聊的,长得绝对和童话之城毫无瓜葛。所有建筑都有股天然的破旧和陈腐,冷清的气息和锈味仿佛无孔不入,阳光蔫蔫地穿行在稀稀拉拉的楼房里,似乎是感到很没趣,钻进地砖上比方士谦的头还大的缝隙里就销声匿迹了。乌云压顶,不方便方士谦出片,他恹恹地放下了宝贝单反,被迫中止了他的米兰摆拍大业。我倒是松了口气,可这位祖宗又不乐意了,他没有照片可拍,转而开始嚷嚷我不务正业、态度欠佳。
“王杰希,你不要每天累怏怏的行吗?”他张嘴就来,诋毁我不费吹灰之力,“出来旅行,不要哭丧个脸!有点冠军的样子。”
我很想强调,以我们的英语水平,“We are champion”没准都能讲成“We are chimpanzee”,想同老外嘚瑟不成,反倒被以为是黑猩猩上街。但是,话滚到嘴边,还是忍了。主要是,他现在怨声载道的白人饭,以后满打满算要吃四年。他既然退役了,我勉为其难,愿意让让他。
旅行途中,不断地有电话。老板经理的,队员的,我在各帮会的探子们的,层出不穷,经常占用我和方士谦旅行时间。不过,平时挑三拣四的大小姐这会倒不攻击我了,我经常一接数十分钟,他就安静地玩老爹汉堡店,给他比我值钱的脸来一套水乳霜面膜修复,或者干脆发呆。说来,我这么多电话有他一份功劳,毕竟他宣布退役就和我玩魔道学者时跳跃的方向般,令对手和队友都平等地捉摸不透。我当时还调笑道,方士谦,你天天嫌我,你现在也成为我了。似乎并不好笑,因为那时方士谦红着双眼睛瞪我,我感觉他想跳起来揍我。
我经常抖些冷幽默,一般没有人感觉好笑,方士谦更是会抓来对我进行人身攻击,但我浑不在意,自得其乐。不过,那一天,我难得感觉自己说错话了。或许他想看见我挽留他,看见我外露的情绪,甚至看见我的大小眼也冒出两个大小不一的红圈。我知道他想向我索取什么,但冥冥之中感觉自己给不了,又不舍得对他有分毫的敷衍。所以,我只能用力地拥住他,朝他极力宽慰地笑了一下,告诉他,一路顺风。他愣了片刻,眼泪又往下掉,咆哮道,王杰希,我要去留学,你祝我坐飞机一路顺风是诅咒我吗!
好吧。我说,我只是想你前程似锦,一切都好,方士谦。
方士谦又开始哭。我拿他很没招,当然,他大费口舌地指导我人物景象三比一拍法的时候我还更没招。我总是拿他很没招,他拿我也是,尤其是在我将他的脸拍得比安徒生雕塑的脑袋还大的时候,感觉他要当街暴起,拽掉他的耳坠扎进我的脑袋里了。但是,我愿意让让他,他也愿意让让我——想到那些一天到晚叮当作响的公事电话,他鼻子一哼,又勉为其难地忍了。
上述讲过,哥本哈根这座城市和童话看上去毫无关联。唯一有点干系的大抵就是市区中心的安徒生塑像,它坐落于灰黑的楼群中,仰面望着似乎从创世之初就镇住了丹麦的乌云,望着那似乎不允许丹麦人民有任何快乐与暖阳的天空。我给方士谦摆拍完,他又缩着脑袋开始捣鼓照片。我径自和这雕塑对望了一会——其实只有我单方面在看他,他只会哀戚地凝视天际,人来人往,他毫不关心。我本来心中有些潮涌的情绪,但它短暂地萦绕了片刻,就被方士谦大吵大闹地打断了。
“王杰希,你看!海鸥。”他神采奕奕,紫水晶般的眼瞳光芒闪动,犹如灰黑之中冒出来的浓艳色彩,简直大张旗鼓地闯入视线了,“好多!”
我朝他指的方向望去,确实是海鸥,一大坨海鸥,叽叽喳喳地啃着地砖上比安徒生的脚还大的缝隙。我其实感觉他的眼睛比海鸥吸引我多了,但还是尽量使自己显得感兴趣,道:“嗯。”
当然这佯装也被方士谦识破了。不过,他没有来得及不满,而是从上到下地打量我,脸上忽然升起奇异的情绪。
“——王杰希,”他以笃定的语气道,“你看过安徒生童话吧。你居然对那副雕塑露出了这样的表情。”
“很奇怪吗?我也不是小时候就天天只研究什么怪玩意,废寝忘食,跟个小大人这样的......”我从他的神色中读出“难道你不是吗”的意味,索性懒得和他解释,“我看过。”
“哪些?”他追问,一连提名了好几个《安徒生童话》里的著名喜剧,我摇摇头,告诉他,我看的是一篇叫《柳树下的梦》的童话。他果然一无所知,显然他就是童话故事只看皆大欢喜的那一类,然后殷切地问我是什么样的故事。
我思考如何解释,最后还是顺从本心,简单粗暴地概括,“一个男人,很穷。喜欢一个女人,女人救过他,最后她嫁给别人了,然后他在柳树下冻死了。”
简直是恐怖故事般的叙述,无聊透顶,毫无文学性可言。方士谦对我非常无语,欲言又止了好一会,才翻着白眼道,“王杰希,你真无聊。”
他又以比方才还更笃定的语气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人很蠢,不可理喻。为了爱情,做到这种地步,一点也不理智。”
我有吗?也还好。我回忆起那个故事。多少是有被触动的,甚至为之感伤,虽然确实不理解,也不提倡这类自我感动式的行为。但世界上不是没有这些人,也不是略显盲目的情感就一定要被归为不可理喻,不是吗?我见他言之凿凿,大概也不会相信我那些微妙的触动,他或许一直都不大相信,仿佛从见到我第一眼起就咬定我认为为爱痴狂都是蠢货。就干脆不解释了,而是告诉他,我听说皇宫附近有家不错的中餐厅。果然,他简直要一蹦三尺高撞到那安徒生雕塑上和安徒生眉来眼去了,这安徒生险些因为一家中餐厅不得安宁,险些没法高雅地望天望大地,而是要被逼着望方士谦了。
来到中餐厅时,外边敲锣打鼓,阵仗盛大,似乎有阅兵仪式。但方士谦理都不理,热闹都不凑了,我更懒得凑,从来都是他要凑,我们几乎一路小跑来到这家火锅店。老板是中国人,我们不必发挥冠军与黑猩猩式英语了。他和我们闲谈了片刻,问我们从哪来,到哪去,虽然不过随口一提,但听上去竟挺有哲学的意境。当然,我们只是回答,从北京来,到瑞典去。他发出一声情绪充沛的“哦!”,貌似有几分怀念道,“哦,北京!”。他只是抑扬顿挫地哦了两下,我们也没有听到他和北京的往事。或许这也不重要了,因为很快就上菜了。
我们狼吞虎咽,方士谦更是豪横地摆拍了十八宫格,仿佛火锅菜也有小红书精选造型。他毫不吝惜自己的国际流量,接连发了ins和微博,以表对此开水加油盐烫菜的鼎力支持。我没有鄙视的意思,因为这也是我来北欧十几天最丰盛的一餐了:哪怕它究其本质就是开水加油盐烫菜,毕竟这里没有很好的火锅底料。微博很快就凑了不少人,大部分还在锲而不舍地哀嚎“方士谦你不要走啊”,也有人问,和谁出去了方神?方士谦垂着眼睛打字,似乎不想我看见,但他离我太近,我们落座时还是不自觉挤在一起,我的余光看见他回复,“和朋友”。
确实是和朋友,虽然我们刚分手没多久。
我突然想,倘若我们只是黑猩猩,倒退回几百万年前,防风追王不留行的戏码还只停留在荡树藤的范畴,而非这三年来从工作到私人情感间的千缠万绕,或许一切都好说很多。可惜我们是进化出了大脑的人类,是Champion,不再是Chimpanzee。真不知是好是坏。方士谦不喜欢我总是简化一切,从俱乐部方案的寥寥数字到感情上不大倾向于浓烈的淡然,还有这套我只在自己脑海中演化过流程的黑猩猩“哲学”——他肯定不喜欢。他喜欢体验独那些属于人类的时刻和情感。而我并不在意。
好吧,但是烫牛肚我还是挺在意。方士谦烫了有一分钟,我忍不住夹出来塞给他。简直暴殄天物,对不起这两百丹麦克朗一顿的中餐。方士谦为此还同我理论了一番,关于牛肚该烫多久一事,我大获全胜。总体而言,是吃饱喝足了,出门时仪仗队已经不知何踪了,同这座城市般回归他们理所当然的沉寂。
方士谦问,到哪去?很哲学的问题。我答道,随便逛逛吧。他没有反对。
然而,我们晚上回酒店,才意识到我们错过了丹麦国王的生日。
还是微博ip丹麦的好心网友提醒的,她评论道,方神有去和王队看丹麦国王的生日阅兵吗?方士谦一惊,回复,我们没有。然而,刚发送完才意识到自己默认了是和我外出,但解释又显得欲盖弥彰,索性丧气地放弃狡辩了。
我本来以为他会嚷嚷,会惋惜,会将其加入本来已经长得要命的抱怨事项,谁知,他没有。他只是自顾自地翻看了好心网友发来的阅兵视频,我也凑过去瞧,说实在的,那群卫兵跟临时从路边拉来凑数似的,不大有精气神,步伐也不整齐。不大有观赏性。方士谦评价道:“就这么给国王过生日吗?没多少意思。”
“我以为你会想去看。”
“这哪里有吃火锅重要?”
“你难得对自己有点正确认知。”我真诚道。
方士谦白了我一眼。
他抓住我的后颈吻了我,将唇间的草莓万宝路气息渡到我的口中。甜腻到近乎劣质了,如同北京街巷贩子那拉丝能绕微草俱乐部一圈的麦芽糖,但我们都很喜欢,不管是麦芽糖还是万宝路。我们安静地接了会吻,我从他兜里翻出火机和剩下几根烟,安静地点火。他朝我努努嘴,无声地谴责我自顾自的,我捻起一根塞进他的唇缝,然后按下火机。
一簇火苗炸开,于浓稠而汹涌般的夜色中,光亮却如此恰到好处,令我们足以看清彼此的面容,甚至神情上的每一寸异动,从皮肉到心跳。
他望了我一会,嘴唇颤抖,似乎欲言又止,那双美丽的紫色眼瞳从昏暗陈旧的楼道中析出明亮的光,透过火苗,变得幽莹,似乎有某种冲动被引燃。当然,一如往常地,他没有开口,或者说,他选择掩去了那些情绪:晦涩的,显得他弱势的,总之——“说到这,”方士谦轻松道,“我们微草国王今年的生日,我似乎都不在了。”
“放心,那天我会和身处异国他乡的你炫耀蛋糕和大餐的。”
方士谦很微妙地愣了一会,但那轻松劲仍旧挂在脸上,“我以为你不过了。队长很忙吧,这么多事干,感觉你都不一定有心思过这生日。”
“放心吧。”我说道,真切地、稀松平常地,“哪怕是为了你,也会过的。”本来我想补充一句,为了和你炫耀。但我仔细一想,感觉这句话并不主要,主要的还是“为了你”。索性就没有补充了。
然而,方士谦突然不说话了。他别开眼睛,而我有些困惑地朝他望去,看见他半张脸被月光和火光投射在对面简直和夜色融合的楼房上。原来刚才我一直出神地没有熄火。但我没有立刻掐灭火机,因为我被他所吸引,吸引到或许他都不清楚我的目光多有重量,他犹如一纸寂寥的剪影,仿佛我就算在他身边,我们走了这么长、这么长的路,他也还是会不可遏制地感到寂寥。为从前,为往后,为自己。也有一小点是纯粹地为我。
——我确实不爱过生日。
以前多半是他给我张罗的。哪怕我们最势同水火的那几年,他都会摆着臭脸给我端上榴芒双拼蛋糕。当然,榴莲和芒果全是他爱吃的就是了,不是我。一群人一改平日对我略带畏缩的态度,强硬地给我套上尖尖的生日帽,然后在方士谦威严的指挥下环绕我站好,齐声喝道“祝福神威无敌国王杰希大人生日快乐”,简直犹如邪教仪式。
他马上就要远渡重洋了,我们没准四年都不会见面,或许我生日那会训练完,闲下心来决定去庆祝一番时,他早已睡下。但我会试图好好张罗的,哪怕关于蛋糕订哪家、装饰怎么布置,音响怎么搬上俱乐部三楼,还有奶油怎么抹人脸上最快准狠,我都一无所知......或许我会订做可乐形状的、榴莲芒果0添加的蛋糕。我还会给他打视频电话,看他睡眼惺忪地辱骂我打扰他的精致睡眠,然后再吐槽我的审美。
想到这,我忍不住笑了两声。本想和他分享,可方士谦的眼刀马上就扫了过来,不过由于眼角有微弱的水光,显得毫无威慑力。我被他吓到,又习以为常,赶紧凑过去:也不顾上说两句,毕竟有时我的话他会变得更忧伤。真诚就是会灼人。
我揽住他,动作已经很熟练,宣布退役之后他流眼泪变得很频繁,他坐到我的腿上,不愿意直视我,将脸吭哧吭哧地埋进我的颈间,我感受到皮肤上的濡湿,丝丝缕缕地往心里钻去,捋过他微红的耳尖。
还是没忍住叹了口气,“怎么这么爱哭。”
他闷闷的声音传出,“你管我?”
没等我答复,他又低声道,“喂,王杰希。你会来看我吧。”
并不打算提醒他这样同前男友讲话不好,毕竟我们更多乱七八糟的事都做过了。我也不介意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千缠万绕。宿敌,搭档,上下级,前后辈,恋人,前任,仿佛只要这样,我们就哪怕分开也能在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里永远密不可分——这算是某种他认为我不大会有的私心吗?我轻声回答,“会。”
“你骗我。”方士谦咬了口我的喉结。特别轻,跟猫挠痒痒似的。
“我没骗你,”我无奈道,“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吗?”
“哼......我有时巴不得你愿意骗我两句。”
这话就很含糊了,我们吵过太多次,一大半都有我不愿意扯个无伤大雅的小谎的原因。直到今天,我们将要离别,我都没有为他留下一个美梦,他不会梦见我的含情脉脉,只会梦见我四处乱窜的背影,怎么咆哮或是大哭都很难跟上——这是方士谦告诉我的,此时他边嘟囔边抬眼,或许以为自己哭完的劲已经散了,但其实瞳孔旁边的红晕依旧明显。他的眼神湿漉漉的,几乎令他显得绵软。他很少绵软,就算有那样的时刻,也坚决不愿为我看见。不管这是有意泄露的还是无意释出的情绪,我们沉默地四目相对了一会,最后是我感觉承受不住那明明轻盈的眼神,先一步移开了眼。
好吧。我没有告诉过他——有时,很偶尔地,就这样看着他,明明什么也没有做,就突然感觉自己也坐到了柳树下。我是穷小子,他是大小姐,我凝视着他款款坐上远行的马车,迎接自己古老的、为爱而死为爱而生的、为每一位稍微有点脑子的评论家诟病的无聊命运。哪怕爱情不过是人生里很狭窄的板块,哪怕这与我坚守的理智和准则背道而驰,哪怕柳树和梦只是虚构故事,但我一直认为,最荒谬的虚构故事也有其微妙的现实意义,哪怕为爱痴狂就是蠢货已是现代社会的公理——哪怕如此。
我不如他那般令情绪显山露水,可这也不代表我没有被其左右的时刻。我也会有柳树下的梦,梦里并不是他追我跑,不是微草俱乐部,不是王不留行和治疗之神,只是他而已。我向他讨要拥抱,几乎恳求地,而他朝我微笑,然后离开。
可我该如何形容?我总是想爱得简单一些。我想要倒得再远一些,倒退回几百万年前,我们也是黑猩猩,黑猩猩其实是冠军。我们简单地荡树藤,谈恋爱就是仰天长啸、捶胸顿足一通,然后和两条蚯蚓般缠绕,尾巴打成死结,立下拙劣无知的誓言。
可惜我们是进化出了大脑的人类,人类要考虑的事有太多。
方士谦问过我是否想挽留他,我就是不能骗他,也不能骗自己,我其实不在意他是否要走。他的去留从他的心迹,我只有祝福,然后继续背负我的责任、追寻我的荣光——只不过不再有他的身影。
我的路从始至终都不会偏航,甚至连为微妙的情感而略略令船帆旋转分毫都不会有。
好吧。但我认为,这不代表我不想长出尾巴,和他的尾巴一起打成死结,从Champion彻底变为Chimpanzee,只为和他手牵手一起荡树藤,然后摔到悬崖脚下一起死掉。
有这样的时刻:有很多。我承认这一切,向他,也向我自己。哪怕放在此时此刻已经没有意义。原来我也会生发那种一看即知的、没有意义的遐思,方士谦该笑话我了。但如果前因后果是为了他,他或许笑不出来,会更真切地感到难过。
真诚就是会灼人的。真诚啊。
方士谦不知何时睡着了。
柔软的白发横在我的脖子上,不痒,反而带来很微妙的感受。我诡异地想到儿时的怪谈,讨厌谁就拔他一根头发给他画魔法阵,第二天那人就会倒大霉。鬼使神差地,我从他耳后摘掉了一根头发,塞进兜里。
——回到当下吧。如果我们要彻底分开——这不是没有可能,我照样会祝福他,祝福我们共有的曾经,和独属于他的将来。只不过,我会将这根头发塞进漂流瓶,投到哥本哈根青黑色的海里。
它或许会飘到另外一个世界,那里有黑猩猩国王被黑猩猩天使你追我赶的怪异童话。它们荡着柳树的树藤,饿了就随便从树上抓香蕉——在那里,爱是那样简单,犹如孩童以蜡笔画下的魔法阵。一个圆圈,一个星星,如同天使的光环和魔法瓶上的花纹。天啊。原来爱是那样简单,原来爱能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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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有点意识流了感觉(擦汗)我的笔法就像黑猩猩求偶一样拙劣。感谢你的阅读!王杰希生日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