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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塔米英】All of the Mean Girls I Loved Before

Summary:

“即使这地球上绝大多数人都自称异性恋,坚定认为自己的性取向在那个不可预知的未来里都不会改变,但是,就和夏天从储物间掏出的压仓底的旧款刨冰机,邻居家小孩摊位上“无害”的自制柠檬水,孩子们口口相传的藏在床底下的怪物一样,所谓的永恒的性取向,总是会在意料不到的时刻带给你一个大惊喜。对吧?”
——来自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恋爱占卜大师

Notes:

-Cal州立大学拿着mean girl剧本的社交女王艾米丽以及来自遥远的海洋那一头的英国转校生罗莎
-一个轻松喜剧风格的校园爱情drama(真是傻白甜drama)
-没有写完,大概也不会写了
-标题灵感来自Taylor Swift的歌all of the girls you loved before(不过类似句式也出现在美国18年的一部喜剧爱情片的标题,To all the boys I've loved before)
-参考了一些美国千禧年代的流行文化和时尚符号,不过并非此类专家,请不要过于纠结细节
-全文1w2+,艾米丽视角

Work Text:

“即使这地球上绝大多数人都自称异性恋,坚定认为自己的性取向在那个不可预知的未来里都不会改变,但是,就和夏天从储物间掏出的压仓底的旧款刨冰机,邻居家小孩摊位上“无害”的自制柠檬水,孩子们口口相传的藏在床底下的怪物一样,所谓的永恒的性取向,总是会在意料不到的时刻带给你一个大惊喜。对吧?”
——来自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恋爱占卜大师

 
当那封充满爱意的表白邮件被发送到艾米丽的邮箱时,她轻蔑地挑了挑眉。 


阶梯教室里正在进行着一节经济史课。她坐在其中一个座位上,吸了口手里的草莓冰沙,径直关掉那封邮件的弹窗消息,切到时尚买手软件的界面继续购物。她颇为得意地回想起,从高中开始,每次打开储物柜她总能发现几封精美的情书,和几束从不重样的鲜花,以至于她对待它们就像是对待用完的教科书那样毫不犹豫地——将它们一一丢进垃圾桶。十八岁那年,她坐在比佛利山的美发店,穿着True Religion最新款的低腰紧身牛仔裤,用焗油机做着最时兴的发型,翻看最新一期的少女时尚杂志。在州立大学,她是最大的姐妹会的领军人物。你问这名声有多响亮?她在去年迎新舞会上穿的那条来自某个小众设计师品牌的粉红色亮片短裙,至今依然在品牌官网上显示着售罄。男孩女孩们都得爱她,没有任何意外,也没有例外。
 
直到那天。
 
那位转校生到来的时候,好巧不巧,加州正处在一年中罕见的阴天,乌鸦盘踞在棕榈树上怪叫着,她觉得这些都是极坏的兆头。当旁人同她窃窃私语道,那位名叫罗莎的转校生是从英国伦敦某所大学转来的时,她立刻换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然后翻了个白眼。
 
她甩了甩自己那头漂亮的金色卷发,走上前去,正准备同这位转校生来一次正面交手,谁知对方看到她,立刻转身快步离开。
 
她刚刚是被忽视了?

这怎么可能?
 
这怎么可以?
 
她追上她的脚步,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扯住她质问道:“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那位转校生转头,带着一副黑边圆框眼镜,上下打量着她,说道:“我只知道我拒绝了一位看起来难以相处的对象。”
 
她气得想给她来一拳,但是她立刻压下这种想法,因为它太粗鲁,有失她的身份,于是她清了清嗓子,说道:“你知道我是谁吗?”
 
她皱了皱眉头,接着,缓缓地说:“一位难以相处的对象。”

艾米丽以一种极其夸张的方式张大了嘴,对方则毫不犹豫地离开了她的视线。她的语言系统彻底死机了,因为她此生从未见到过有人同她这样说话,就像她根本不在乎她是谁似的。她的三个跟班都上来安慰她。
 
坐在食堂里,她就着无糖的健怡可乐吃了一份鸡肉三明治,一份沙拉和一片抹了花生酱的面包,但不能再多了,这与她平时吃的份量相比已算是在自我堕落,成为完美女孩的秘诀之一就是保持身材苗条。她恶狠狠地咬着那份三明治,边嚼着边同她的新男朋友聊起那个新来的转校生。
 
“她全身上下我就找不出一个优点。她的裙子长得就像是那些天主教寄宿学校里的女学生会穿的款,”艾米丽越说语气越激动,“她的书包是三年前的样式,她的鞋子也是中年人才会穿的那种老式小皮鞋。我真搞不懂这种人为什么要来这里读书!她一点不懂规矩还......”
 
“噢,宝贝,别想着她了,”她的新男友迷恋地盯着她的脸,用纸巾为她擦了擦衣服上掉落的面包碎屑,“你看你都吃到身上来了。”
 
“噢,尼古拉斯,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艾米丽假装迷恋地回望对方。她欣慰地想,这样的男友还能上哪找去呢?她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朋友豪宅里举办的泳池派对里,她听说他是一个纨绔子弟,甚至还有传闻说他骗过好几个女孩上床,她认为这不过是人们在神化一个男人的地位。后来,她发现他与她很相似,出身自比佛利山的富裕家庭,容貌会让所有见过他的女孩为之倾心,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个无趣的宅男——虽然电视剧里老爱演这一套——他在除了学习的各方面都简直完美,不过这在她眼里算不得什么缺点,毕竟她自己就从未在乎过学业(她为学术界做出的最大贡献是在一节美国史课上拿了B+)。她沉醉地想,她是天选之女,他则是她的命定中人,当他们一起出现在学校里的任何地方时,他们就像是《暮光之城》里的贝拉和爱德华,一举一动皆是焦点。
 
虽然得了亲亲男友的安慰,但在这位完美小姐的内心深处,她没法释然。一夜辗转反侧过后,她决定要给那位转校生来剂猛药。没过多久就是她的21岁生日派对,她决定在酒吧办,所有时髦女孩都会这么做。在她准备的数量庞大的请帖中,有一份贴着“转校生专属”便签的请帖。
 
信封是淡粉色的(她的代表色),上面喷洒着Dior的真我香水,一款永恒的经典。那位转校生一定会喜欢的,她盯着那份请帖,阴暗地笑着想道。不知为何,她下意识觉得她一定会讨厌她平时最爱的焦糖香草调。
 
那份请帖上写着这将是一场变装舞会,主题是黑白好莱坞,实则不然,其他所有请帖上写的是,这将是一场有着无尽的粉色的生日派对,所有人都要穿粉色的衣服,然后当那位转校生穿着不合时宜的衣服出现,当众出丑时,她会表现得十分惊讶,质问她是不是故意这样做。
 
谁叫她在一开始就没给过她好脸色呢。
 
终于,她苦等到那天的派对时间。她包下了比佛利山的一整间酒吧,邀请来她从幼儿园到大学认识的所有朋友们。她头上戴着一顶写着“21岁”的生日皇冠,穿着一双Jimmy Choo的细跟高跟鞋,一条粉色连衣裙,喷了她最爱的焦糖香草调的香水,站在舞池中央,胳膊里夹着Chanel的粉色手包,那是帕利斯·希尔顿的同款。她的男友站在她身旁。朋友们在几颗炫目的迪斯科球下聚集起来,大声地嬉闹着,看着她玩“二十一杯酒”挑战。她硬是喝到第十五杯酒才停下,等着众人为她送上热烈的掌声,为她叫好。派对的高潮过后,深粉的桌布上和光滑的地面上都散落着各式各样的粉色彩带,
 
“嘿!艾米丽!什么时候开始跳舞?”这时有人问道。
 
“如果你们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男孩女孩们!尽情享受吧。”她拍了拍手掌,一旁的DJ立刻开始工作起来。没人再和站在吧台前的她搭话,大家都沉浸在富有律动的音乐中跳舞,这让她略微感到不快,同时她感到过量摄入的酒精开始在她的体内作用,但是幸好,她脑袋晕乎乎地想着,她还有她的男友。
 
她沉浸在与男友的双人舞中,接着又开始与他聊天,正当她都快将那份特殊的请帖抛之脑后时,她看见门口出现了一个人,带着那副格格不入的黑框眼睛。那是罗莎,她穿着一件带蕾丝领巾的白色衬衣,一件深黑色天鹅绒西装,一条大喇叭裤和一双厚底高跟鞋。除了没戴一副搞笑的假牙,她俨然如一位性转版的奥斯汀·鲍尔斯。罗莎站在门口,看着如痴如狂的人群,脸上露出不知所措的神情。
 
她突然觉得对方的品味也没那么差。
 
不。
 
她看起来时髦得要命,就像,就像是......
 
千禧年版本的嬉皮士。
 
艾米丽的注意力全放在罗莎的身上,然后她深深吸了口气,准备走上前去,这时她男友叫住她。
 
“嘿,嘿,艾米丽。你要去哪儿?不喝杯酒吗?”他手上拿着一杯刚刚调好的渐入佳境(screwdriver),晃了晃,有些焦急地问道。
 
“哦,我去会会那位,”她用下巴指了指对面,“那位转校生。你看见她了吗?我很快回来。”
 
她走过去时脑子里一直在构思着将要说的那些用来羞辱罗莎的话,然而当她走到罗莎面前时,她开始感到无比尴尬,脑袋发晕,说出的话变得磕磕绊绊。罗莎紧张地盯着她的脸,呼吸声变得急促。
 
“你......衣服不错。”她脱口而出,连自己也被这话吓了一跳。
 
“噢,谢谢。”罗莎松了口气似地说道。
 
一种异样的心情驱动着艾米丽领着罗莎走回到吧台前,她男友刚刚一直在盯着她看。当他又看到这一幕,嘴张得像一条愤怒的河豚那样大,又把嘴撇作一条,说道:“宝贝,你带她来干什么?”
 
罗莎紧绷地瞥向艾米丽,艾米丽又清了清嗓子,说:“她......她是我邀请的朋友之一。”她觉得自己已经彻底不清醒了,于是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她想,一定是那该死的酒精。
 
“朋友?你们什么时候成了朋友?我以为你之前那些话都是在......算了,算了甜心,宝贝,喝下这杯酒吧,我特意让人为你调的,加了你最爱喝的那牌子的橙汁。”他边盯着艾米丽,边从他的身侧的吧台上拿出那个玻璃杯,但当他递给艾米丽时,她却发现了一些异常。
 
“尼古拉斯,你怎么给我拿个别人喝过的杯子?”艾米丽说着,既震惊又厌恶地瞧着那个杯子。
 
“等会,你说什么?”尼古拉斯立刻朝杯子里看了看,他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变得很精彩。他睁大了眼睛,仿佛能把眼球瞪出来,然后他开始咬牙切齿,手脚慌乱地大声质问道:“谁喝了这杯酒?”
 
他旁边的一个男人听到这话,看向那个杯子,然后缓缓地指着自己:“我?”艾米丽认出了他,他是她高中时候的旧友,曾经的她和一群朋友深夜聚在家里喝啤酒,他超人般的酒量令她印象深刻。
 
“尼古拉斯?你怎么了?”艾米丽疑惑地看向他,不知道对方在闹哪一出。罗莎悄悄地附在她耳边说:“你男朋友心里有鬼。”
 
在她男朋友和对方理论,几乎要一拳呼到对方脸上时,那个男人突然双腿发软,在失去下半身的支撑后径直跪在地上,手胡乱搭在高凳上,有些吃痛地惨叫一声,又用单手捂住自己的头,质问她男朋友究竟在酒里放了什么。人们听到他的声音,纷纷凑过来围观,很快她男朋友身边就站了一堆人,连DJ也停下了音乐,窃窃私语的声音盖过了原本的音乐声。这让他一瞬间满脸通红,气急败坏地跺着脚,指着人群大吼着:“别过来!你们要干什么?不准看!都给我散了!散了!”
 
艾米丽一瞬间就知道她男朋友做了什么。不,现在她应该称呼他为前男友。她愤怒地抓起自己的手包,一次又一次地狠狠砸在对方身上:“你这个不要脸的贱人!你这个卑鄙小人!亏我那么相信你!”周围人里有些人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后,纷纷拍手叫好,最终带动几乎所有人都开始指责尼古拉斯是“不折不扣的败类”,喊着让他“滚出艾米丽的生日派对”。
 
尼古拉斯一屁股坐在地上,拼命躲着她。罗莎则默默地脱下自己的一只厚底鞋递给她,艾米丽接过,握着那双厚底鞋,一字一句地说道:“从现在开始,你,尼古拉斯·威尔逊,不再是我艾米丽·琼斯的男友。”众人欢呼。
 
她那位前男友被吓得立刻从地上爬起来,然后狼狈不堪似地撞开那些想要抓住他不放的人群,脚底抹油似地从门口溜走。
 
艾米丽依然在耀武扬威地朝门口挥舞着她的那只鞋,这让罗莎不禁笑得前仰后合,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朝她说:“绝杀。”
 
“这要多谢你。”艾米丽依然沉浸在那种胜利的喜悦里,骄傲地仰起头看向她男友落跑的方向。这时,她看见罗莎有些犹疑地张开嘴唇,正想同她说些什么,嘈杂的人群就把她抬起来,举过头顶,为她“在二十一岁的第一天勇敢地做了一个大决定”而欢呼着。
 
DJ播起那年的热曲,镜面迪斯科球射出多彩的光线,照亮了艾米丽的脸,人群中爆发的赞美声在她的耳朵里回响着。她又一次体验到了那种熟悉的感觉,仿佛世界又回到她的掌控之下。
 
罗莎站在一旁,捡起艾米丽扔下的她的鞋穿好后,举起手里的酒杯,扯出一个微笑应和着那群人。她默不作声地观察着笑声大得像只霸王龙一样的艾米丽,淡定地喝了几口杯里的苏格兰威士忌。
 
当艾米丽被人们放下之后,她又和大家伙们聊了几分钟,接着那些人开始寻找并收拾自己散落在沙发和舞池里的衣物,一些发卡和发绳之类的小配饰被留在在逐渐暗淡的舞池里,没人来认领。数量庞大的喝空的酒杯被肆意丢在各处,从地面到吧台上。她努力保持着微笑跟最后一个朋友告别后,才注意到一直站在身后不远处的罗莎。
 
“你还在这?”艾米丽用手指简单理着自己乱七八糟的头发,惊讶地问道,声音里明显已染上几丝疲惫。
 
罗莎有些不满地瞪着她,微微动了动嘴唇:“我以为你忘了我这个朋友呢。”她说着,特意在“朋友”这两个字上加了重音。
 
“噢,别生气,别生气。”她像似想到了什么,说道:“我现在真的把你当成朋友了,好罗莎,亲爱的。不是嘴上说说那种。以及,对于今天的事,我必须再向你郑重地表达一次我的感谢。”
 
“那么你现在打算怎么做?”罗莎挑了挑眉,有些意味深长地看向她。
 
艾米丽愣住了。她扭了扭嘴,抓紧手包,眼珠子在眼眶里转了一圈,又打量着四周,最后像是挤快用尽的牙膏那样挤出一句:“我们先出去吧。”
 
深夜的比佛利山不时吹来几阵微咸的海风,几个破烂的,皱皱巴巴的塑胶袋滚过宽敞的马路。艾米丽只穿着那条短裙,她的外套不知道被哪个糊涂的家伙拿走了,这让她忍不住抱紧自己的胳膊。罗莎见状,一言不发地取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她按下路边的按钮,和罗莎一起等着红绿灯。她不禁回想起刚刚尼古拉斯那件事。她想着,如果刚刚她不小心喝下那杯酒,也许尼古拉斯会借着她喝醉了的借口说要将她送回家,而且他还是她的正宫男友,这个行为看起来甚至显得他非常有绅士风度,接着,就像她之前听说的那些传闻一样——这让她感到不寒而栗。
 
“你还好吧?”罗莎拍了拍她的后背。
 
“我没事。”她抢着说。
 
几秒钟的沉默。
 
“你的香水......很好闻。”
 
“你不讨厌这个味道?”
 
“很适合你。”
 
艾米丽打了个冷颤。
 
“你是在说我......肤浅?”她说。
 
“如果你想这么理解的话,完全可以。”她看见罗莎在偷笑。
 
“你真讨厌!”艾米丽说着,也忍不住笑,往罗莎胳膊上捶了一拳。罗莎吃痛地喊了一声,揉着自己的胳膊,轻声抱怨道:“我以为淑女不会打人呢。”
 
“噢。我不是一个淑女,”艾米丽说着,声音像是一条受伤的鲸鱼,“一点也不像。”罗莎看着艾米丽因为她刚刚的玩笑话变得消沉起来,连忙说道:“其实早在派对之前,我就大概猜到你会做什么。”
 
艾米丽看向她,成功被她转移了注意力,惊讶地问:“你真的知道?”
 
“我知道你想让我出丑。所有像你这样自称”完美女孩”的人都会这么做,就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她顿了顿,说:“但我没想到你会这么直接。”
 
艾米丽捂住自己的脸,欲哭无泪地说道:“你又在说我蠢了。”
 
罗莎尴尬地再一次转移话题:“至少你很有勇气。”
 
“好吧,我是很有害人的勇气。”
 
“而且你还很乐观,”罗莎担心自己的话又引起什么歧义:“我是说刚刚你在酒吧的时候。”
 
“谢谢。”艾米丽抹了抹眼角的泪,“你让我心情好点了,转校生。”
 
“你刚刚还叫我好罗莎和宝贝呢。”
 
“那我再叫你一遍?”
 
此时对面早已亮起绿灯,罗莎瞥见后喊着艾米丽赶快跑过去。艾米丽穿着那双细跟高跟鞋,这让她的跑步动作变得十分滑稽,像条在陆地上扑腾的鱼那样,罗莎笑着,顺势牵过她的手,以免她在坑坑洼洼的柏油路面上摔倒。
 
那天之后,艾米丽在午餐时间的食堂里遇见罗莎,总忍不住瞟她一眼,罗莎则回给她一个心领神会,甚至有点狡黠的眼神。她观察到罗莎旁边时常有三两好友,这让她有些失落,此外,她们没有一节课是重合的,罗莎又总是在忙着什么事——估计是学习——而她还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至少在跟班面前,她不能让她们知道她与那个转校生之间发生了一段奇缘,她不能露馅,至少现在不能。至少在表面上,她们的关系在那晚之后回到原点。
 
她还装作无意地从跟班们那里打听罗莎的事,以“作为这个学校的女王我有必要知晓所有八卦”的名义。那几个小跟班立刻来了劲,绘声绘色地同她道出一个无趣,古板,木讷的,在脏兮兮的泰晤士河水上读着随便一本什么严肃文学的女孩,这让艾米丽强忍住发自心底里的,像爆米花般炸开的笑意。好在那些跟班确实有些搜罗八卦上的天分,艾米丽也了解到罗莎的部分真实情况,例如罗莎的父亲是一家跨国公司的高管,不久前他的岗位被从英国伦敦调到了这边的洛杉矶,他父亲举家搬迁到此地,这就是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与她格格不入的地方的根本原因。
 
艾米丽决定要主动出击,为自己犯下的弥天大错将功补过。她要把罗莎约到一个宁静的地方——格里菲斯公园就不错——同她来一次美妙的约会——不,是愉快的聊天。在卫生间与罗莎偶遇时,她趁跟班们上厕所的间隙,迅速往她的口袋里塞了张纸条,用眼神示意对方稍后找个时间打开,罗莎她无奈地同她露出一个微笑。此外,她觉得自己有十分有必要补偿罗莎些什么东西。在连续多年摘得朋友中的“送礼大师”桂冠之后,她第一次犯了难,盯着家中的笔记本屏幕,苦思冥想了十几分钟。最后,她默默地拿起座机电话,在一旁的通讯录里找到她儿时旧友之一。她现在就住在伦敦。
 
在一番畅聊后,艾米丽立刻振作了起来,仿佛她那头金发都散发出了阵阵光芒。她为罗莎选了一本为她的品味量身定做的书: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集。全球限量版,酒红色真皮封面,手工做旧工艺,简直是一本十九世纪典籍的完美翻版。
 
她一定会喜欢这份礼物的,艾米丽兴奋地想道。这时她的手机又传来讯息的提醒音,她瞥了一眼,看见那位前男友在Facebook里又发来了十多条情真意切到肉麻的消息,即使他之前发的那些她一条都没回过。她边拿起手机,边翻了个白眼,心想这人简直像是嘴角流着恶臭的涎水的狗,毫不犹豫地将他拉入黑名单中。
 
在经历了枯燥乏味的几个工作日后,终于到了周末时间,艾米丽在一番准备后,兴奋不已地在衣帽间挑着衣服,她依然选了条粉色包臀裙,一件印花紧身白色短T恤,然后搭配一双运动鞋——她很久没穿过这种鞋子了——最后,再背上她最爱的那个粉色挎包。她走到门口,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带上给罗莎的礼物,于是她又穿着鞋子跑回房间去取,但当她想把那本书塞进挎包时却发现里边余下的空间过小,于是她下定决心换了那个校庆活动时发给每个人的帆布包。方方正正的包上面干巴巴地印着学校名称缩写的大号字母,她从没用过这个包,它丑得可怕,但最终她还是妥协了。
 
午后的公园里绿草如茵,微风徐徐,孩子们在草坪里嬉笑打闹着,情侣们走在小径里低声说着些甜蜜的话。艾米丽掠过这些人,看见了坐在长椅下的罗莎。罗莎立刻站起来,看向她,慌忙朝她手里塞了本书。艾米丽瞧了瞧封面,那是一本《暮光之城》。
 
“......这是给你的。”罗莎缓缓地说,脸上泛起红晕。
 
“噢!我的天呐。”艾米丽哭笑不得地看着手里那本《暮光之城》。
 
“你不喜欢吗?”罗莎问,声音有些紧绷。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相反,我非常喜欢,很喜欢。虽然这让我想起我的前男友,不过那都是过去式,都已经不重要了,”她深吸一口气,从包里拿出那份礼物,递给罗莎,“这是给你的礼物,希望你能收下,就当是我小小的补偿。”
 
罗莎小心地接过那本爱伦坡的小说集,目不转睛地仔细欣赏着这本书,并庄重地抚摸着封面,这让艾米丽忍俊不禁。艾米丽直勾勾地盯着罗莎,看她扎了双马尾,两侧亮金色的头发毛茸茸地垂在她的耳旁,就像只垂耳兔一样可爱动人。
 
罗莎抬头看向她,双眼亮晶晶地,略微羞涩地微笑道:“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个礼物。”
 
“那你能原谅我吗?为我邀请你到派对,却只是想看你出丑的事?”这次轮到艾米丽开始紧张了,她握紧了帆布包的袋子。
 
“噢,我根本没有生气过呀,”罗莎惊讶地张大了双眼,无辜地眨着那两颗翠绿色的眼珠,“因为你并没有对我恶语相向不是吗?你也没有真的让我出丑。总而言之,你和派对上的那些人都不一样,艾米丽。反而是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在派对后对你说了那样的话。”
 
“天呐!那算得了什么?”艾米丽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将手搭上罗莎的肩用力地拍了拍,同时还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你不说我都快忘了。”
 
“那就当是我们都原谅对方啦?”她继续说。
 
“绝对的。”
 
罗莎又对她笑了,这让艾米丽感到无比舒心如意。
 
虽然贝拉失去了她的爱德华,但她遇到了更为重要的人。她想。
 
那天傍晚,她们从公园小径走去出口时,罗莎问艾米丽愿不愿意让她指导她的学习,艾米丽听了之后,连忙摇头,畏惧地摆摆手,推辞了。她可不想研究这些东西,因为她自认为自己的大脑构造不是为此而生。她应是为了名气而生的,在她还是个孩童时她就下定这种决心。可近来,这种看法令她感到一种无所适从的迷茫。她从内心深处开始质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那天晚上,看着满屋子的粉色,她在圆床上翻来覆去,实在没有足够的勇气把自己的心剖开来仔细研究一番。
 
艾米丽又回到了她的日常里,但她还是想为罗莎再做些什么。那个女孩在格里菲斯公园里对她展露的那些微笑叫她越发自责了。首先,她想到把罗莎拉进姐妹会里,但很快她就意识到,这个想法不够现实,并且,以她对罗莎的了解,她肯定不愿意。其次,她又想到先将罗莎吸纳进自己的小团体里,这样可行性更高。不过作为老大,她认为自己还是有必要过问她那三个跟班的意见。
 
“艾米丽,你发烧了吗?还是感冒啦?”
 
“要让那个奇葩转校生加进来?疯了吧?”
 
“她看起来就像万圣节那些哥特疯子喜欢扮演的星期三一样。”
 
“你们三个人还真是......为什么不愿意?我觉得她也......没那么坏。”艾米丽用刀叉心不在焉地划着盘里的那一片牛排。
 
“那倒是。她上个星期指导过我的微积分作业。”
 
“确实,她甚至还帮我缝了一条在舞会上扯破的裙子,而且从外边根本看不出一丝修补过的痕迹。老天爷!她简直像是我的仙女教母一样!”
 
“可你不是灰姑娘呢。”
 
“要你管。”
 
“姑娘们,别吵了!你们吵得我头痛。”艾米丽盯着那两个斗嘴的女孩。她戳着盘子里已经凉掉的牛排肉,不知为何,她感觉更内疚了。
 
那天的课程结束之后,她坐着豪车回家,在路上便想用自己的手机给罗莎发几条短信,问她今天有没有遇到什么趣事。上次她们在格里菲斯公园时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与社交媒体账号。她抓起放在一旁的星巴克拿铁就嘬了一口,那味道甜蜜而温暖,让她幸福得如入云端。接着她点亮手机屏幕,划入社交软件的界面,深吸一口气,在她毕生所学的社交技巧里搜罗着,甚至还联想到那些国家新闻台里提到英美关系时用的外交话术——努力拼凑出她将要对罗莎说的第一句话。很快到了家,她才鼓起勇气点进对话框里,一个词一个词地敲出那句话:“亲爱的罗莎如果你明天放学之后有空的话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来我家玩这里有很多你会喜欢的书甚至还有一条狗和一只猫以及一只会说人话的鹦鹉”。
 
盯着散发出冷白色光芒的屏幕,她自嘲地冷笑一声,觉得自己活像是1961年和肯尼迪出访英国的杰奎琳(这是她为数不多在美国史课上记住的东西)。点点头,笑一笑,握握手,然后颈背和脚底一起变得酸痛。她像书写一份国际条约那样将这段话又修改了一遍。之后在自己的卧室里,无比满意地将那段话发出去后,她立刻抛下手机,在床上寻找着昨晚乱丢的遥控器。当她捉到那个黑黢黢的,带着彩色按钮的长条状遥控器后,她发现上边的那个漂亮的粉色保护套不知何时遗失,但此刻她没心情去找它了。她双手微微颤抖地用力摁着遥控器,打开电视看起了《绯闻女孩》。这是最近新播出的热门电视剧,是最近校园里同她一样的明星女孩们的话题中心之一,但此刻她全然心不在焉,脑子里还想着刚刚发送出去的消息。她甚至跑去微波炉旁为自己炸了袋黄油爆米花。一颗,三颗,五颗,有些粗糙的边角虽然被软化过,在咽下去划过喉咙时依然存在着相当的异物感,枯燥的咸味和厚重油腻的黄油香气在口腔和鼻腔里瞬间迸发开来。很快,她就发现自己再也吃不进去哪怕一粒,这倒不是因为她节食的心理复发——她已经下定决心不再节食了——而是她紧张得根本没法享受这片刻安宁。
 
她等着,等着,等到时针奋力跑过十二点。
 
手机依然没有传来那关键的信息提醒音。
 
她几乎要哭出来了,拿起手机慌乱地戳亮了屏幕,又戳开聊天框,看到发出去的那条消息依然孤零零地躺在那里,就像一座无人认领的墓碑。当她点进罗莎的资料时,只看到“您查看的界面不可用”。她以为罗莎可能只是销号了,虽然她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接着她又跑去搜索罗莎的账户名称,发现她的账户依然挂在结果栏里。最后,她颤抖地拨打了一位跟班的电话,请求她为她查看罗莎的账户是否正常,还是她......她被罗莎......噢,她甚至不敢说出那个词。
 
“我这边显示的是正常的。”那个跟班说道,“怎么了吗?”
 
“你没有看错?真的没有?”
 
“没有,你都让我看了三遍了,艾米丽。到底怎么了?”
 
“没事,没事,我先挂了。”她鼻子一酸,火速地挂断了电话,不留时间让对方反应,因为下一秒,她真的哭了。
 
她狠狠地抽出一张又一张的纸巾,抹了抹脸上啪嗒啪嗒地往下落的泪珠。她没想到自己居然如此在乎罗莎——一瞬间复杂得无以言说的情绪涌进她的脑子里,像是圣诞节人们持续地往一只本就不堪重负的袜子里疯塞礼物,让她几乎无法呼吸。仿佛罗莎从未出现在比佛利山的那间酒吧,仿佛她随着晨雾消失在了如亚马逊河的支流般纵横交错的伦敦的街道里,这让她觉得自己像是按下了第三次世界大战启动按钮的罪魁祸首。
 
在长达近十五分钟的撕心裂肺的哭喊过后,艾米丽逐渐冷静下来。她无法理解罗莎怎么会如此突然地拉黑她,这不符合任何社交常理,完全。而且罗莎也不像是那种一言不发拉黑她的人,她们甚至还交换了定情信物呢(她这样称呼所有同性间互相赠与的礼物)。这其中一定藏了什么她不知道,甚至罗莎可能也不知道的阴谋诡计。也许有人在她不注意的时候——虽然那非常罕见——用她的手机朝罗莎发射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而这东西消失在她的手机上得无影无踪,就像是伽玛射线,却让罗莎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伤害。她的手机通常被放在她那个粉色的小挎包里,于是她努力地在脑海里寻找着人包分离的时刻,还真让她想到了——那是昨天傍晚大约六点半,去图书馆为罗莎还一本书时,她在那丢过一次手机。手机是在她上完卫生间之后丢的,在还书时她顺便询问了是否有人捡到她的手机,虽然她的手机轻松地失而复得,但回想起来,她觉得事有蹊跷。
 
第二天图书馆开门后,她立刻冲到服务台前问关于昨天的手机的事:“所以,昨天傍晚六点半的时候,我在这里丢了一部iPhone,粉色手机壳,贴满闪钻,很显眼的。”她边说边用从包里拿出那部手机让对方仔细看着,”请问是谁捡到了?”
  
“哦,”服务台的黑人女士瞧了一眼那部手机,十根手指一直在嗒嗒地打着键盘,“一位学生给的。”
 
“他长什么样?是男生还是女生?”艾米丽眯起眼睛,紧张地追问道。
 
“我想想,”她停下动作,眉毛拧成一团,接着说:“噢,我想起来了,但是他说就当自己做好人好事,让我们别告诉失主他的名字,和其他信息。”
 
艾米丽开始盯着那个手机看,她甚至还嗅了嗅手机,只闻到了和图书馆一样的味道,以及自己的香水味。她快速眨了眨眼,大脑飞速运转着,说:“那个人是不是很高,有些壮,染着一头红棕色的短发,可能还穿着一件看起来就很贵的冲锋衣,或者别的什么名牌?是不是叫尼古拉斯·威尔逊?就大家都认识的那个?”
 
对方先是惊讶地睁大双眼,然后不置可否地嘟起嘴巴,冲艾米丽挑了挑眉:“嗯......你猜?”
 
“我知道了。”她心想,真相大白,这绝不是一种巧合。她估摸着尼古拉斯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在她上卫生间的间隙里偷走了她的手机,做了让罗莎彻底拉黑她的事,然后又假装是“捡到”并交到服务台。她在心底里冷笑一声,将手机塞回包里,狠狠拉紧拉链,“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她找了个位置,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沉默地在上面敲着字,修长的美甲和键盘接触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很快,她合上电脑,露出了一个志在必得的微笑。等着吧尼古拉斯,你这个穷追不舍的吸血鬼——明天你就能在学校论坛上尝到你最爱的那种“永垂不朽”的滋味,她想。在做完这件事后,她在罗莎常去的食堂里寻找着她,但她只是看到了那个经常和罗莎一起吃饭的人,应该是她的朋友。
 
她上前想把准备好的话倾倒出去,对方一看到她,竟也掉头离开。她立刻抓住对方,说自己有些必须要解释清楚的东西。对方停下来,转过头,仔细端详着她脸上的神情。最终,她抬手看了看表,松口说道,罗莎五分钟后在人文学院楼那里放课。
 
她气喘吁吁地跑到那栋楼下,当她到达时,学生已经陆陆续续从大玻璃门里出来。风吹乱她的发丝,她甩了甩头,一眼望去扫过那群出来的学生后,又盯着玻璃门开开合合。
 
亮金色双马尾,黑边圆框眼镜,闪亮的小皮鞋,垂耳兔。那是罗莎。她边快步走上前去,边深呼吸着,然后站定到对方面前,挡住她的路,声音洪亮地说道:“罗莎。我必须要和你解释清楚。”
 
“我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罗莎阴森森地瞪着她,语气像是一潭死水那样平静。
 
“那个消息,或者说那些消息,我不知道但总之,总之那是个意外,那些东西都不是我发的。”
 
罗莎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几秒,眼神如同审问犯人的侦查人员一样锐利,接着她说道:“那么,艾米丽小姐,你的证据在哪呢?”
 
“那个“我”是几点钟给你发的短信?”
 
“昨天六点四十分左右。”
 
“那么时间就对上了。昨天六点半我在图书馆还书,还书前我去了趟卫生间,我的手机在那个时候不见了一会,那么就是在那段时间,有人偷了我的手机朝你发了消息。然后第二天我去问了前台关于这件事的细节,绝对是尼古拉斯干的好事。前台可以为我作证,或者,你可以向她申请调取图书馆内的监控视频。”
 
罗莎看着艾米丽郑重其事为自己辩白,在呆滞了几秒钟后,忍不住大笑,那突如其来的笑声引来路人频频侧目,艾米丽看着她,尴尬得满脸羞红。而后,她好不容易才停了下来,摘下眼镜,用手指抹了抹眼角的泪,又用力地拍了拍艾米丽的肩:“我相信你,我相信你,艾米丽,用不着这么严肃。”
 
艾米丽紧紧盯着她,眼神里是掩饰不住的震惊,“我不敢信这事儿居然就这样解决了,”她说,“你认真的吗?我以为你会很生气。”
 
“你刚刚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假的,”罗莎抓紧了手里的书,停顿了下,说道,“因为,说实在的,你从来都不像是那种善于伪装自己的人。”
 
“你怎么看出来的?”
 
“从我认识你的第一眼起,”罗莎皱紧嘴,又说道,“好老套的台词。”
 
这回轮到艾米丽呆住了。罗莎在她面前挥了挥手,试图将她飘出的灵魂从天堂里唤回来。
 
这事让艾米丽彻底爱上了罗莎(据她自己所说),或者说,实际上,她发现了自己对罗莎爱得深沉,以至于那个完美得只剩下粉色的世界最终还是变成了一种叫她忍无可忍的束缚,令她对自由心驰神往,就仿佛她身上流淌的血液里还残存着来自十三州的精神。她想起自己在拉什莫尔山国家纪念公园的总统山旁,作为一个无比自豪的加州人士,鄙夷地看着那些来自保守州的典型红脖子大叔浮夸地飙着眼泪,但现在,在内心深处,她竟不由自主地,与他们达成了继内战后的又一次和解。即使她将奔赴的对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她的祖国当年倾尽全力要脱离的对象。
 
为了彻底与过去告别,她先是忍痛在比佛利山的购物街里一家她常去的店里购下几件没有一丁点粉色的衣服,甚至当她颤抖地伸出手中的信用卡时,店员还在再三确认她真的不需要再来一件粉色的连衣裙,牛仔裤,又或者背心什么的。之后,她和罗莎又明目张胆地约了几次会,从圣莫尼卡海滩,格伦代尔的梦工厂总部,再到小威尼斯的海滨大道。她们几乎走遍洛杉矶的每个角落。那受冷待的三位跟班每次在电话里听她说这个周末又要和罗莎去做什么的时候——都被吓得差点晕过去,而尼古拉斯在论坛的那个轰炸性的帖子发出后,则彻底从她的生活里销声匿迹。暑假前夕,她和罗莎相约不久后驱车去马里布观光,只有她们两个人。旅行前的一夜,她往本就拥挤的行李箱里又塞进那几件新买的衣服。
 
到了约定的那天的清晨,她迫不及待地从床上爬起来,简单洗漱后便开着那辆珍珠白色敞篷车前往罗莎家。在经历一连串的交通堵塞后,她终于到达与洛杉矶相邻的帕萨迪纳。罗莎的家总让她想起中世纪的英国,那素白色的墙体衬着灰棕色的木条,尖顶窗在阳光的映射下散发出波浪般的柔和光泽,宛若伊丽莎白一世裙裾上的一颗遗珠。她在门口瞧见罗莎时,她还和父母紧紧拥抱了一下。

 

(没有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