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 Text:
“他怎么说?”
潘修斯把一页图纸抚了又抚,麻木地重复着这个动作,直到圆筒形状和翘边彻底消失在纸的四个角才停下。桌上还散落了一些钢笔和草稿纸,他颇有闲心地把它们一个一个整理好,整齐划一地摆在木头桌子上。期间他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睛看了巴克斯特很多次,巴克斯特背对着他,手里按着自己手提包上的纽扣,除了潘修斯装作自己很忙发出的那些噪音外,就只有纽扣按上又被打开的声音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巴克斯特最后留下了这一句评价。“说出来你也不会信,对你没什么影响。”
“如果你不告诉我,我才觉得很有影响….。”潘修斯低下头,任凭自己的长发挡住视线,他的头发很柔顺,归功于他从不像任何优雅绅士不停剪头、抹发胶、甚至和女人一样坐下来用药水卷头发,那些发丝就像窗帘一点一点垂下来,将他的视线模糊成一片黑暗。“至少,我想知道我有什么病状,我会死吗?”
“这倒不至于…。”巴克斯特有点犹豫,“不,也有这样的可能,如果数据版上这么说,那这和生物神经学也有关联,但我觉得,不至于那样?我没办法给出更专业的评价了,因为这是医生要做的工作。”“好吧。”潘修斯朝他鞠躬,“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了。”巴克斯特用一种看一个很无聊的人的眼神扫过他,潘修斯紧张地咬着嘴巴,然后指了指自己,再看了看他。“我们倒不至于这么礼貌…。”巴克斯特呢喃了一下,然后把那些纸塞进手提包里,去拿挂在边上的大衣。
“你要走了吗?”潘修斯惊呼了一声,“啊,你想留下来吃个饭吗?额…我以为你会把那些纸留给我。”
“不了。”巴克斯特把皮鞋的鞋带系好,“给你你也不太会看懂的。”
潘修斯看着巴克斯特戴上帽子,然后打开门走出去,房间里安静地吓人,他甚至能听到巴克斯特走下楼梯时吱呀吱呀的声音。然后他泄了气一样瘫坐到椅子上,把头顶的眼镜摘下来放到一边去。他几天之前充当了牛津的试验员,这是巴克斯特的邀请,起初他不想去的,他不想离开自己家附近三公里以外的地方,但他没办法拒绝巴克斯特,或许因为他自认为巴克斯特是他的朋友(并且是唯一、仅有的朋友)他不想要他失望。哪怕在实验室门口,潘修斯的身体仍然表现了一种极其强烈的敌意,就好像这个雪白的环境像一层很厚重的毛毯压得他喘不过气,他自知自己一切奇怪的行动都能被巴克斯特看出来,他是生物学家,人也是生物的一部分,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尽管巴克斯特再三告诉他如果他觉得不舒服,完全可以离开,但潘修斯却强调我们已经来了,所以没关系,我帮你一个忙。好在这不是巴克斯特主导的试验,他没有告诉潘修斯,潘修斯在被他交给另外一位和潘修斯看上去年纪差不多的教授之后松了口气:他见过巴克斯特的实验,他的工作室里有很多福尔马林的罐子,任何和他有相关联系的实验都叫人觉得担心,巴克斯特小小的影子消失在走廊尽头。潘修斯转头看向那位教授。
“抱歉,我们..额..不需要躺手术台吧?”他鼓起勇气问了一句。那医生看上去比他稍微年长一些,一头金色的卷发,他的蓝眼睛不是常见的蓝色,潘修斯推测他应该有一些斯拉夫血统,他的眉毛和眼睛距离很近,身上有一股消毒水的味道。潘修斯其实很喜欢那种味道,但他小时候把这个事情说给他的家人,他的家人表示不能理解。“巴克斯特没告诉你吗?”医生回头看着他,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没关系,Pendeleton先生,不是躺手术台的实验,我们只是希望能选取一些样本进行神经系统分析,因为…你知道的,精神病院需要一套自己的标准,当然,我不是在说您或许有问题,我们需要一个光谱,涵盖一个范围——免得更多无辜之人被他们搅脑浆。”
医生介绍说他叫科尔顿,是很专业的神经学医生。潘修斯相信他(或者说他相信巴克斯特)科尔顿把一些冗杂的机器推了进来,潘修斯好奇地打量了一圈:他可没见过这样的机器,也不太能有机会见到,因为他无法在自己的房子里造成这么大的东西来。科尔顿把线一条一条连到他身上(他称这种东西为线),同时还和他闲聊。潘修斯告诉他自己的家庭是欧洲裔移民,出生在斯塔福德郡,哦,你问巴克斯特,我和他是在研讨会认识的,我们俩都坐在角落,他不想加入群体的谈论,因为那和科学无关,我也是一样。他经常会来看望我,同时也是我的客户,哦,我是个发明家!他的实验室有我一半的功劳。科尔顿说,我看过他的实验室,那很棒,原来也有你的手笔,潘修斯有些小骄傲,他微笑起来,眼睛也弯弯的。
这就是实验结果,是巴克斯特手里拿着的数据,那是拓印的一份,原来的数据表被他们贴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哪怕给了潘修斯,潘修斯也不会知道那场以谈话、评判和一场十五分钟睡眠的实验算作什么过程。但他觉得巴克斯特是不会骗他的,他调整了个姿势,趴在桌子上。
“我感觉不到他说的精神问题。”潘修斯心想,“如果不影响我的生活的话,那我就是个健康的人。”
巴克斯特今天搭了马车,他给了一张整钞,也没有去收零。他没回家,直接去了科尔顿的办公室,他在伦敦有一间房子,两层楼那么高,还有一层地下室。科尔顿没允许巴克斯特下去看过,巴克斯特也并不太想下去看。他几乎是带着愤怒的情绪把那张纸拍在桌子上:你的意思是潘修斯有精神疾病?我可不这么想!你不应该让我去把这件事告诉他,你明白吗?这件事对他没影响。科尔顿在整理一些鲜花,潘修斯住的那条街的后街有全伦敦最多最美的花,他亲自给巴克斯特送来的文件,也亲自和潘修斯打了招呼。
“我还是觉得他有必要知道。”科尔顿说,“我们仍然没有想好要拉他入伙还是怎样,对吗?我觉得让这样的天才发明家死掉太可惜了,你要知道,他在工程学方面的智商已经超越那台机器的最高标准了。”
巴克斯特咬了咬嘴唇,像是下定了决心一样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良久说出了一句:好吧,随便你。科尔顿微笑着向他点了点头,然后和他说,去换衣服吧,他指了指角落里的一间房间。
巴克斯特翻了个白眼,把提包放在沙发上,洗手、消毒、换上实验服,手套、口罩,他拧开右侧的阀门。里面是一个标准配置的手术室,巴克斯特看了一眼病床上的人,科尔顿这个时候也进来了,他拿起台子上的数据版说,这个女人有严重的抑郁症状,她是爱尔兰移民,很穷,所以除了打一份超市的零工,晚上还会做妓//女(巴克斯特露出了嫌恶的表情,他很讨厌性//行为)为了不破坏其他部分,我是把她掐死的。
巴克斯特说,别废话了。科尔顿点了点头,巴克斯特用手术刀划开女人的腹部,轻柔、细腻、就像划开一块蛋糕上的奶油,草莓酱被炎热的天气融化,流到他的手上。一把大的蛋糕刀,反复碾磨着坚硬的蛋糕胚,发出喀吱喀吱的声音,一块蛋糕完完整整的被切割下来——巴克斯特满意地把这块部分放到一边,接下来,是摘掉那些蛋糕上的水果,棕色的巧克力珠嵌在蛋糕表面,黏连了一个网,因为在外面放太久,有些干燥了,巧克力珠依然点缀着一些高光,正在望着你。
“真是完美。”巴克斯特笑了一下,把它们放进了福尔马林罐里。
“我可以看出来那个潘修斯的确只爱和你说话。”科尔顿正在摘那个女人的肾脏,“我问他问题,他都会提到你。”
“是吗?”巴克斯特说,“我是他第一个朋友,他自己说的。恰好,他也是我的第一个朋友。”
“杀掉你的第一个朋友不会让你觉得难过吗?”
“我记得你刚才说想叫他入伙。“
“但我们要一个机械师也没什么用,你觉得呢?我更想趁着我没有老花前摘下这些精神疾病患者的脑子观察一下…他的智商显然分配不均,巴克斯特,你在听吗?”
“我说了随便你了,给我想要的东西就可以了。”
“那么,你想要Pendeleton先生身上的什么呢?”
巴克斯特沉默了一下,静静地看着自己大褂上的血迹扭出一个弧度。
“全部。”他说,“把他的脑子摘掉,剩下的身体都归我,我就这么一个要求。”
潘修斯有三四天没见到巴克斯特了,他知道他很忙,比自己还要忙,但一旦他的生活里有了朋友,他就很难不想去接触他的朋友。他尝试过给巴克斯特写信,因为他知道他的地址,他家住在伦敦的中心,是一间漂亮的洋房,还有管家,一切看上去井然有序,和他完全无法比拟。潘修斯最近也尝试出门了,这个世界给他一种只要出门就会见到朋友的错觉,这不能怪他,他自从搬来伦敦就很少出门了,除非他要去买一些维持生命的食物,他这样的人,更不知道怎样交朋友。所以他出门也只是漫无目的地走一圈,低着头不看人,在花店门口蹲下来选一会,如果那个女店员来和他说话,他学会了用:不,我只是看看。这条指令,这样那个女孩就会给他一个微笑,说慢慢挑选,然后离开。
但是他最近经常见到科尔顿,他也住在附近,只是实验室在别的地方,潘修斯很惊喜,因为他觉得他可以交到第二个朋友了。科尔顿很温柔,还给他买了一捧花,潘修斯意识到这是一份礼物,只有朋友之间会送礼物。他当即表示也要给科尔顿买礼物,科尔顿只是帮他别了别头发,说,为什么呢?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得到这些花,他们或许能给你纯色的机械房间填上不错的颜色。潘修斯幸福地笑了,显然出门也不那么赖。那次回家的时候,他就在门口看到巴克斯特了,他坐在台阶上等待着什么,手里翻着信件,潘修斯捧着那一大束花,费力地把头发别到脑袋后面:嗨,你在这儿!稍等,来..帮我拿一下。他把花塞到巴克斯特手里,巴克斯特差点没站稳。
“你怎么有闲情逸致去买花?”巴克斯特问他。
“这个啊…这个是科尔顿博士买给我的。”潘修斯有些小骄傲地仰起头,“你知道吗?他也住在伦敦东区,我最近经常在花店遇见他。”
巴克斯特翻了个白眼,心里升腾起一阵火气。但他说不出:你少和他来往。这种话,毕竟是他盯上潘修斯,把潘修斯当成一个目标,其次才把他介绍给科尔顿。科尔顿没有见过如此完美的实验对象,这完全符合他的要求,并且潘修斯的其他器官目前也没有什么问题,这也是巴克斯特的评判标准。他看着潘修斯打开那盏小灯的身影,嘴里重复了一句:完美的。
巴克斯特是去交委托单的,潘修斯想留他下来吃晚餐,他这次没拒绝,欣然同意了。潘修斯会做一些简单的菜,他烤了饼干和面包、做了意大利蔬菜汤、还有一些熏鸡肉和凯撒沙拉。但他没有一张餐桌,平时吃饭都是在工作桌上随便对付一口,为此他很抱歉地朝巴克斯特笑了笑。巴克斯特倒不是很介意,因为如果换成他,他也会在自己的生物实验桌上吃饭,可惜的是他不行,保持无菌环境很重要。巴克斯特还是告诉他了:虽然我是科尔顿的朋友,但我还是得告诫你一下,最好不要和他有过多接触。潘修斯正把头发别到耳朵后面用银制勺子喝汤:为什么?我觉得他人很好呢。巴克斯特说:他这样的人是要进精神病院的,只不过他自己就是医生,或者说学者,所以才幸免于难。潘修斯仍旧没抬头:什么样的精神病?巴克斯特快速接上:不知道,可能是同性恋吧。
潘修斯的勺子哐当一声砸在盘子里,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啊,你说真的吗!那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巴克斯特说,好吧,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开玩笑,但他绝对有病,就像你。潘修斯说,我倒没有喜欢同性的这种想法,目前为止,我对我身上的病症唯一感到缺席的部分就是我觉得家里的自己和走出门的自己是两个人…。精神分裂。巴克斯特点了点头,对,他也是这么想的。潘修斯说:我走出门之后发生了什么,现在也都忘得差不多了,就好像只有我在自己家里的时候我才是我,这或许和我的职业有关吧。比起出门或者和人合作我更喜欢做一个单独的隐士。
巴克斯特看着他,潘修斯似乎的确和他们在研讨会上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样,第一次见面尽管潘修斯仍然内向,但巴克斯特注意到他一直以一个很优雅的坐姿坐在那里,就好像周遭的一切事物和他无关一样。
离开潘修斯的家巴克斯特才想起来要做什么,他去找了科尔顿,明确地声明了接近实验对象不是他的任务,也让他不要干涉。科尔顿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在沙发上用愤怒的眼神看着他的巴克斯特,嗤笑了一声: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你何必这么在意过程?巴克斯特说,哪里一样了?潘修斯和之前的实验对象不同,他是有特别之处在身上的。科尔顿倒了杯茶:你说的特别之处如果是进精神病院的话,那我的确同意你的观点。巴克斯特愤怒地喊了一句脏话,科尔顿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一样,玻璃杯后的眼睛饶有兴致地看着巴克斯特。
“如果我以和他约会为由把他带来房子里的话,那么这一切就顺理成章了。”科尔顿说。“不过我想他现在应该不太会同意,所以最好,这件事让我来,反正我除了他的脑子都不需要,这样的实验在任何地方都能完成。你要记得来取货,巴克斯特。”
他把巴克斯特赶了出去。
巴克斯特身上发冷,接下来的几天,他几乎每天都会跟踪潘修斯,潘修斯不常出门,他就坐在这里附近的咖啡馆写报告,看到他出来才会慢吞吞地关上手提包。潘修斯仍然往花店走,仍然会看到科尔顿,有几次科尔顿发现他,还会故意搭着潘修斯的肩膀把他带到另外一个巴克斯特看不到的方向,若是巴克斯特要继续跟上去,那么他就会暴露在一个宽阔的视野里,若是潘修斯问起他,他是什么也不方便说出来的。当他去潘修斯家里的时候,潘修斯又像没事人一样,似乎对科尔顿揽着自己的事情只字不提,除非巴克斯特问起来,潘修斯才会说:啊,我真的觉得他喜欢我,我也不清楚,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精神病院?我倒是不介意,因为科尔顿和我说有些精神病院只要付出一定的治疗时间,剩下的时间都可以让你在安静的环境里度过。
巴克斯特说,你完全是疯了才会觉得精神病院是个好地方。潘修斯像是得逞了一样笑了笑。
科尔顿要约潘修斯出去这件事暂告一个段落,因为他去美国了,据悉那里有一项为期一个月的交流,最顶尖的神经学科学士们都会聚集一堂。巴克斯特不属于这个领域的科学家,自然还是留在了伦敦。失去了科尔顿这样作势要代替他工作、抢夺他的物品的竞争对手,巴克斯特松了口气,潘修斯最近不给他写信,那么他也就不急着继续跟踪这件事。巴克斯特心里萌生了一种安慰,那就是他只是因为讨厌科尔顿所以才故意追踪潘修斯的,除去这一点,他永远是他的猎物。
最近伦敦又开始下雨,天气很潮湿,巴克斯特时常觉得关节有些酸软。他唯一的一把雨伞最近坏了,那天的风很大,他的力气又不算大,毕竟他的身体原因是明摆着的事实,他无法辩解,只能看着那把伞被风吹得离自己而去。这也导致除了一些研究报告他最近做不了任何事,他意识到自己在体验潘修斯的那种隐士的生活,并且期盼着明天是晴天。毕竟他不能一直把时间耗在潘修斯身上——他希望这笔买卖有朝一日可以成为他单干的一样活动,这样他就不必看科尔顿那张纯良到让人讨厌的脸了。
今天夜里暴雨肆虐,还没有多娴熟的电灯宣告停止运作。外面又是一阵惊雷,这次的声音太大,巴克斯特呼了口气,点的蜡烛熄灭了。
他在黑暗里坐了一会,科学家的本能让他无法直接放下手上的培养皿去重新点燃蜡烛,他轻轻地贴着桌面放平它,随后站起身去找那个放在一边的煤油灯,划开火柴,一点火舌升腾起来。门外传来敲门声,本来是缓慢地,现在变成急促地,就像要把这扇门锤破一样,巴克斯特警惕地提着灯往门口走去,他摸到放在门边柜子上的信封刀,如果来人不善,他就用信封刀划开他的喉管。雨的声音盖住了门外的人说话的声音,巴克斯特深呼吸,随后拧开了门把手。
一个身影倒在他的身上,身上湿哒哒黏糊糊,整个人要更加沉重,来人大口喘着气,并不敢动,他不停地试着呼吸进这间房子里的空气,他比巴克斯特高太多了,所以巴克斯特要后仰起来才能看清来人。就在此时,电灯忽闪了两下,重新亮了起来———潘修斯,他顶着一件破旧的雨披,长发滴着水,整个人窝在他的身上。巴克斯特一惊,把他扶起来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个时候来?你走过来的吗?现在很晚了,而且外面还在下雨。潘修斯的眼镜有一层雾,巴克斯特站起来,关上门,然后有些别扭地重新坐下来,轻轻拍着潘修斯的背:你到底怎么了?
“他看到我了。”潘修斯颤抖着说,修长的手臂像一条蛇缠住巴克斯特的脖颈,“他看到我了,他看到我了。我知道他是谁,他看到我了,我不能说出去,他不会放过我的。”
可怜。
巴克斯特心里第一个冒出来的想法是这样的惋惜,他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潘修斯一直缠在他身上,似乎真的很害怕,他的气息随着他奔跑而来呼吸不顺的碱中毒缓解下来,他开始靠在巴克斯特的肩膀上,巴克斯特摇晃着他:谁看到你了?怎么了?你告诉我。潘修斯浑浑噩噩地抬起头,然后说:有人死了。
窗外又是一阵雷声,潘修斯又埋进他的双臂之间,看起来有些滑稽,因为巴克斯特要比他矮很多。
“我在看一个女人,因为这里晚上只有舞女会经过,她打了把小伞,走过我的家门口,我觉得她真漂亮,我正在这样想,那个人就来了。那个时候还下着小雨,但他好像每捅那个女人一下,雨就更大一些,我太害怕了,以至于我都不能离开窗前。然后..然后,他看到我了。”潘修斯又颤抖起来,“他看到我了!他会杀了我的,我不能说出去的,我该怎么办?巴克斯特?”
“很高兴你还能记得我的名字。”巴克斯特说,“所以呢,你就跑过来了?为什么找我?你不怕他报复你吗?我想他应该没有走远。”
“他走远了我才来的。”潘修斯看上去有些神经衰弱了,他皱起眉头,脑袋埋在巴克斯特的颈窝,就好像如果他和巴克斯特分开一秒,那个杀人犯就会冲出来砍死他。“科尔顿不在,我只能来找你…”
“如果他在呢?你就去抱他。”巴克斯特无情地甩开了潘修斯的手,“我去给你倒点茶,你最好不要感冒。”
潘修斯没有坐到沙发上,而是拖着脏兮兮的身体走进了浴室,巴克斯特没有找到合适的衣服,所以只好给他一些换洗的贴身衣物和背心,还有一条毯子,潘修斯就裹着那条毯子一点一点喝着热茶。他不愿意让巴克斯特去到一个离开他视线的地方,他呢喃着: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折回来找我,但我相信他不会找到这里的,他不认识你….。
“那他就认识你吗?”巴克斯特说,他抬起头:他是我的客户,我给他做一些小型的危险品。至于危险品是什么,你就不要多问了。潘修斯垂下眼睛:这些都是违法的勾当,我会被吊起来吊死。
“那你还那么放心地告诉我?”巴克斯特好笑的说。“你就这么相信我?”
“我闻到你身上有很血腥的味道。”潘修斯说胡话一样晃着脑袋,“我觉得我们都是会被吊死的人呀,哪怕不是,我告诉了你,你也是我的帮凶了,起码在你向警察揭发我之前是帮凶。这十二个小时内足以让我们一起被吊死了。”
“你刚才来的时候还很害怕,现在已经可以若无其事地说出这样的话来了。”巴克斯特贴着毯子,把研究报告翻了一页。“真是不错的尝试啊,对吧?”
潘修斯垂下脑袋,靠着他睡着了,巴克斯特心照不宣地闻了闻自己的手腕,没有血腥味,只有一些消毒水的味道。
潘修斯在他家里住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他的衣服干了,外面也晴了,潘修斯和他一起回去,然后换了身新的衣服,去港口接科尔顿回英国。巴克斯特甚至都不知道这件事,还是潘修斯说的,他强硬地拉着他提前半个钟点来了码头,期间,巴克斯特还一直提醒他:别忘了是谁在那天晚上帮了你!你最好别太过分,Pendeleton。潘修斯一直很抱歉地朝他笑,头上戴着一顶滑稽的高帽子,他出门之前还梳了头发,现在整个人看上去没有那么狼狈、那么邋遢了。
科尔顿一眼就在一众黑色西装的人群里找到了潘修斯,他高兴地朝他打招呼,然后捧着潘修斯的脸亲了一下左侧,再亲了一下右侧。潘修斯咯咯地笑了起来,把头低了下去。巴克斯特不爽地踹了一下科尔顿的膝盖,他才注意到潘修斯一直拉着巴克斯特。“天啊,你也在这儿。”科尔顿说,“我还以为只有Pendeleton来接我,幸好还有你。”
“你可没告诉过我你什么时候回来,在哪个码头。”巴克斯特能听到自己牙齿摩擦的声音。科尔顿礼貌地回敬了他一个微笑,然后担心地捧着潘修斯的脸:你没事吧?我听说前两天有一个被蓄意谋杀的女人尸体在你住的街道被发现了,你没有受伤吧?巴克斯特冷哼了一声,刚想阐述一个他那天晚上来了我家的事实。便只听见潘修斯说:啊..没有,我那天睡得很早,第二天早上听到楼下的居民们吵吵嚷嚷才发现的。我没什么大碍,只是很危险…我觉得那个人还会再犯的,你不用担心我,我会保护好自己的。
他在撒谎,他的胆小朋友学会撒谎了。巴克斯特察觉到自己嘴角的弧度不停上扬,赶紧咳嗽了两声压了下去。这也让科尔顿注意到他似乎有话要说,潘修斯和他们搭了同一辆车回家,在楼下,科尔顿提出他和巴克斯特有些生物学家的话题,给他们五分钟。潘修斯静静地微笑,点了点头先上楼了。巴克斯特不耐烦地挥手:你有什么想说的?科尔顿说:我必须得尽快把这项观察室完成了,有个美国佬和我设计的思路是一样的,不过他得到了更多的民众支持,我们这儿的精神病院甚至不愿意借一个该死的表/子给我。巴克斯特冷笑:死人的事情当然不会做,不过我也要对此发表否定看法了。潘修斯没有你想的那么好骗。他是间接性的手上沾血的人,并且对此表现出了极高的道德性。我和他接触过了,他在极度恐惧之下毫无防备地抖落一切,这样的人虽然不太适合和我们做同样的勾当,但的确比我要更适合让实验品上钩。
科尔顿诡异地露出微笑:如果你是要我放过你的好朋友,那不太行,先前怎么没有见你维护过什么人呢?
巴克斯特说:我没有遇到一个值得维护的人,若是潘修斯问起我关于你的事,我会毫不犹豫地把你那些脏心思全部抖落出来。
科尔顿说:好吧,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散伙?巴克斯特,我们俩合起手杀过的人足以堆满我的整个地下室,而这仅仅是我们几年的杰作。你现在为了潘修斯这样的普通人,或许他有些小小的坏想法,但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如此。你为了这样的人和我一拍两散,你从哪里取得最新鲜、直观地观察生命体的样本呢?你的改造人技术进程如何?那些怪物愿意听你的话吗?
巴克斯特盯着他,镜片之下透露了些诡异的光芒。
科尔顿接着说:所以,把Pendeleton拿来使用吧,这对我们都好。我不是在和你商量,因为在这桩生意上你本来就是我的下属。回去吧,我和我亲爱的发明家有事要谈。巴克斯特扭头就走,丝毫没顾及到潘修斯也在楼上等他。
“他和你去了哪里?”两天之后,巴克斯特和潘修斯坐在咖啡馆里,潘修斯正在吃一块樱桃芝士蛋糕,满脸洋溢着幸福。“我们..我记得应该是去吃了牛排,他定了两个座位,在大本钟附近,傍晚六点三十分,他换了一种香水,还抹了发胶,看上去像书里走出来的人。”巴克斯特扶着脑袋:我没有问你这个,我问的是,你们具体去了哪些地方,我以为你不太喜欢在外面待着。潘修斯点点头:的确如此,但他也说了,如果我觉得不舒服,他可以把我送回家,所以我说请把我送回家吧,他就带我走了。我觉得这样唐突地结束一场约会也不算太礼貌,所以他提出今晚来我家过夜。巴克斯特瞪大了眼睛:你同意了?潘修斯说:是啊,我同意了。这有什么?巴克斯特无言以对,看着潘修斯一点一点挖着樱桃屑,他吃东西的时候很慢,尤其是吃甜品的时候会先伸一些舌尖,把甜腻的物质(多半是半流体)卷进嘴巴里。这种吃东西的方式让巴克斯特想到蛇,或许潘修斯就是条蛇。不过蛇总是和阴险、邪恶挂钩,哪怕古人觉得这是权力象征。
“他今天晚上九点会来。”潘修斯说,“如果你想的话,你也可以来找我们。”
巴克斯特说:“你是真蠢,还是你在开我的玩笑?”
潘修斯不明所以:“为什么这么想?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你。”
巴克斯特叹了口气。潘修斯看着他推开门走出去,风铃晃了四五下,嘴角一点一点放下来,他把眼镜摘下来,顺了顺自己的头发。
尽管不情愿,但巴克斯特还是来了,潘修斯家有两层,第一层是大门和一些杂物,第二层才是他住的地方,他家的大门打开了一点。巴克斯特翻了个白眼,哦!就这么激情?连门都不记得要关。但二楼的门紧锁着,不知道为什么,巴克斯特总觉得自己的心情没有来的路上那么五味杂陈了,他反倒很轻快。他敲了敲门,心想着里面绝对是一地狼藉,紧接着他就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同时把两个人的遮羞布扯下来,包括但不限于科尔顿这个表/子其实是想杀了你,然后挖出你的脑子看看,因为你有精神分裂,他喜欢观察精神分类的脑子,你又是个骗子,你卖给别人军火,你看着别人杀人,并且骗了科尔顿,你们俩真是心照不宣各怀鬼胎,但是却在今天滚上了床!
吱呀。
门开了。
潘修斯只穿了一件衬衫,屋子里很灰暗,几乎看不到亮光,只有一点月光洒进来,看到来人,潘修斯靠了上去,抱着巴克斯特,他跪坐在地上,巴克斯特也不明所以地坐了下来。潘修斯的语气和那个雨夜一模一样,所以巴克斯特断定又是什么东西让他遭受了些刺激:科尔顿呢?他走了吗?潘修斯熟悉地缠到他身上,他没戴眼镜,所以只有很柔软的皮肤压在巴克斯特身上:他在呢,不过我们可以先不提他吗?潘修斯嘟囔了一下,然后捧着巴克斯特的脸,把额头抵上去,再抵上鼻尖,巴克斯特皱着眉想要后退,潘修斯没给他这个机会。
“我这样让你很为难吗?”潘修斯可怜兮兮地说,这张月色之下朦胧的脸看上去快要哭了。
巴克斯特咽了咽口水,摇了摇头,空气安静地吓人,这个时候,他在得空静下心来。
一阵似有若无的血腥气。
“科尔顿在哪里?”巴克斯特站起来紧紧盯着潘修斯,潘修斯还跪坐在地上,有些不解地望着他,似乎在问你为什么要提第三个人,第三个夹在我们中间的人呢。他站起身,拉着巴克斯特的手,带他走进浴室。
科尔顿睁着眼睛躺在浴缸里,手垂了下来,头发混乱,明显有打斗过的痕迹,最终他输了,他的身体像被挤压了,胸口插着一把蝴蝶刀,想必这就是他致死的原因。巴克斯特这才惊觉自己身上黏糊糊地,刚才潘修斯抱他的时候,血已经沾到他身上了。科尔顿的确没了呼吸,他的脸都发青了。潘修斯趴在浴缸边上,就像油画上的蛇女,他拉着科尔顿的手问巴克斯特: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要杀了我呢…你为什么不早点说他想要我的脑子呢?如果他拿走我的脑子,那么你会拿走剩下的全部吧,我不想这样的。其实我很害怕,巴克斯特。
他没打算碰我,而是摸出手术刀,我猜他是想在这里就杀了我。我很早就想到了,所以呢,我就告诉他我会邀请你来,他以为看到我死了,你们的合作就可以继续,因为谁都不想放弃一个好不容易得来的同流合污的天才科学家呀!我想的是,如果他死了,我就可以和你多说一些话了…。
他刺过来的时候,我拿电击器捅了他的腹部,这个电击器还是他给我的委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惹了一个很厉害的发明家,这台电击器的功率很大,足以让人失去意识和知觉,我是根据精神病院的电击治疗结果更新的版本。我想,他一定痛得要死,他本来想和我说些什么,但是我想到有可能会是你的坏话,我就直接把蝴蝶刀刺到他胸口去了。蝴蝶刀是我想送给你的礼物..(潘修斯把尸体上的蝴蝶刀抽出来,折起来,递到巴克斯特手里,他的脑袋靠到巴克斯特身上)有点脏了,我们可以洗一洗,你怪我吗?
巴克斯特看着那把刀,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开始大笑,发自肺腑,笑得眼角都有泪花了,他抹了抹自己的眼睛,血就留在脸上。他朝着浴缸看了看,然后说:不,我完全不怪你,现在我仍然能拿到我想要的东西,并且比原来还多了很多。潘修斯露出了一个微笑,然后继续抱着他:我好害怕,他看见我了。他死掉的时候,眼睛就那样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看见我了,我是因为这个才害怕的。我不喜欢被别人看着,但我喜欢看着别人,如果可以,我希望我长出一百个眼睛来。巴克斯特把手放在衣服上擦了擦,说:那你想要怎么办呢?
潘修斯说:我有什么办法能忘掉我杀了人的事实吗,我觉得我越来越害怕了,这让我身体变得很冷。巴克斯特看了看他,蹲下来抱着他:好,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我有很多办法。尤其是对你——你的那台机器还在吗?潘修斯点点头。
几分钟之后,两个血淋淋的人分解完了尸体,潘修斯还贴心地把浴室清洁了一下,可惜还是有一些淡淡的血腥气残留。巴克斯特让潘修斯坐在椅子上,手和脚分别绑上了绑带,潘修斯给他讲解那台电击器是怎么用的,巴克斯特学的很快。
“忘掉这些可能会对你的大脑有一些影响。”巴克斯特说,“但总比切掉一块要好,目前来说,这是我最推荐的办法。”
“会忘掉你吗?”潘修斯问道。
巴克斯特弯了弯身体,把他的头发别到耳朵后面,然后学着他刚才的样子捧着他的脸。借着月亮被飘过去的乌云所盖住的时候吻了他,从嘴唇相碰逐渐变成撕咬,最后血淋淋地分开。“我不知道。”巴克斯特如实回答,“不过我有办法能让你想起这部分的记忆来。”他递给潘修斯一个口枷,是柔软的,他咬着也不会硌到牙齿。潘修斯说:那我们现在就是一伙人了。我杀了人,你也是我的帮凶,我也知道你的秘密了。我的秘密是不是比你还要多一些?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其实我讨厌出门?巴克斯特点点头,电击器的电流已经若隐若现地在金属上翻涌。他又低下头吻了吻潘修斯的嘴角。
“好吧。”潘修斯朝他甜蜜地微笑,在咬上口枷之前说:“我觉得我们肯定会一起下地狱的。”
“话别说那么死。”巴克斯特说,“不过,我很高兴能听到你这样说,那么我们地狱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