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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岁的普日玛艾捡到一只小狐狸。
它的母亲为保护它而死,没有熬过这个早春。
这么小就没了妈妈,普日玛艾想,和她一样。
这个春天太冷太长,没了母亲的庇护,幼崽是很难在野外存活的。更何况它还这么小,耳朵都没完全立起来,身上的毛也掺着杂色。
普日玛艾蹲下身查看那个简陋的狐狸洞,奇怪的是,没在里面发现它别的姊妹兄弟。
不过,这只狐狸幼崽不知为何格外亲近她,用嘴筒子轻轻蹭她的麂皮靴子,那双才刚可以睁开不久的琥珀眼一眨不眨地望着她。
普日玛艾冲它伸出手,幼狐舔舔她的脸,黑爪搭上她的掌心,发出微弱的叫声。
普日玛艾埋了母狐,把小狐狸用裘衣裹起来带回了营帐。
普日玛艾没有养过狐狸。
西凉人会养马、养狗、养狼,但她从没见过人养狐狸。
大人们许诺过她,再过两年,她会有一匹属于自己的小马。
马吃草,狐狸吃肉。
她想了想,把自己的肉干分一半喂给它。
小狐狸却没吃,只是用没长全的乳牙轻轻含咬她的手指。
普日玛艾很苦恼,最后还是要求助长辈。
“灰不溜秋的……让我瞧瞧这是什么……”男人放下手里的针线,“……还没断奶的狐狸崽子。”
小狐狸被他拎起来,挣扎着蹬腿叫起来,张嘴一口咬上他虎口。
“嘶……还会咬人!”他冷不防被袭击,一时没抓稳松了手。
普日玛艾立刻伸手接住它:“她不喜欢别人碰。”
然后轻轻握住狐狸的嘴筒子:“这是文远叔,不能咬。”
“你不能养它。”
“为什么?”
“为什么?哼……”幼狐的牙不算尖利,咬得并不痛,但他还是不满道,“自己还是个孩子,就知道往家里捡别人家的崽子了。”
普日玛艾不说话,只仰头拿一双黑而静的眼望着张辽。
她知道,不必开口,只要这么看着他,一、二、三……还没默数到三个数,他果然忍不住妥协了。
“……好吧!好吧!”他又哼了一声,认命般去找羊奶。
小狐狸长得很快,没过多久就可以吃肉干了。普日玛艾叫它娅咪。
是西凉话里“姑娘”的意思。
从前,许多大人会叫她娅咪。现在,她也有了自己的娅咪。
军营里没有别的女孩,娅咪便是普日玛艾的第一个朋友。
娅咪不会说话,幸好普日玛艾也不爱说话。但每当它用那双琥珀眼望着她的时候,普日玛艾知道它什么都明白。
随着长大,小时候灰扑扑的娅咪逐渐拥有了一身鲜亮的皮毛。
普日玛艾喜欢娅咪赤橘的绒毛,像一团可以拥入怀中的太阳。凑近时,甚至能闻到午后阳光的气味。
她很喜欢太阳和阳光。
她的名字,日塞,便意为阳光下的一切。
春夏时节,她常和娅咪一起晒太阳,一人一狐躺在弥漫着雨后湿润泥土芬芳与草籽香气的原野上。
普日玛艾躺在草地上,娅咪卧在她心口,毛茸茸的尾巴扫过她的脸颊,替她遮挡夏日灼眼的阳光。
到了夜晚,月亮升起来,洒下一地水淋淋的月光,所有人一同围坐在火堆旁喝酒。
普日玛艾安静坐着看大人们喝酒笑闹,时不时拿小刀削下一块架在铁棍上烤的貊炙,一半自己吃下,一半喂给怀里的小狐狸。娅咪舒服地窝在她怀里,团成一捧赤色的狐球。
有时人们吃得开心了,就举起羊腿当号角,迎着风大声唱歌,唱累了就继续吃肉。
火是夜晚的太阳,跃动的火光映在瞳中,每个人的面庞都被照得红彤彤的,好像娅咪皮毛的颜色。
秋天来临时,娅咪逐渐成长为成熟的猎手,橘红的绒毛越发亮眼。有时它充当先锋,冲上去率先咬住猎物的喉咙;有时它清理战场,给普日玛艾衔回她打中的猎物。一人一狐协同狩猎,配合默契。
冬日的草原,天黑得极早。娅咪喜爱玩雪,弓身起跳,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度,而后纵身一头扎进雪堆。玩够了再甩甩身子,抖掉一身雪花。回营时,娅咪在前面走着,一对幽亮的竖瞳如同两团异色火苗为普日玛艾照亮前路。
她们一起长大,一同在原野上奔跑,赤狐艳烈的绒毛烧过一望无际的原野,灿若赤霞流火。
草原并不总是畏惧烈火。火光蔓过大地,烧尽枯枝败草,来年又逢春风,沃土便能孕育出新生的萌芽。
于草原上的生灵而言,野火带来的不全是毁灭,还有希望。
某一天,娅咪咬伤了人。
娅咪从未对普日玛艾呲过牙。而现在,鲜血染红了它的牙齿,将皮毛浸得一绺一绺。
“娅咪!”
它转过头来,看到普日玛艾,舔了下唇边的血,收起利齿。
跟着商队,有人盯上了它一身赤橘的皮毛,想用它来做新衣。
世道是这样的,哪怕什么都不做,也会被图谋利益的人盯上,将你视为猎物。
很少有人能理解她为什么把狐狸当家人,在多数人眼中,被豢养的族类只能沦为食物或其他物资。
普日玛艾一刀了结了那个男人,抱起了被他甩落到地上的狐狸。
虽然她可以保护它,却无法一直守着它。
她见过许多被圈养的动物,它们会渐渐忘记山林的自由,然后,慢慢失去兽性。
狼就是这样被驯化成家犬的。
野兽终归属于林野。
她看着它琥珀色的眼瞳。
她不想豢养它。
她们都应当是自由的。
普日玛艾把娅咪带到郊野。
“去吧。”
回到你该去的地方。
如同初见那样,娅咪留恋地舔舔她的脸,爪子搭在她掌心,像一个约定。
狐狸闪着红光的琥珀色眼瞳在这样的夜晚亮得惊人,那样一双幽亮的眸子,曾是无数个冬夜里为她指引方向的不灭火光。
普日玛艾一直看着,直到梅花状的爪印消失在雪地里,那团赤色的太阳终于彻底湮没于无尽的白。
于是她的世界也重归于夜。
她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这一天,普日玛艾独自踏着月色回了营帐。
她的营帐前时不时还会有新打下的猎物。
但她再没遇见过娅咪。
后来,普日玛艾被托付给扶风马氏做养女。
那里的人喜欢往身上堆叠黄金和珠宝,里三层外三层,走起路来很吵,一走动便叮叮当当的,声响容易被人听去,暴露行踪。
但在世人眼中,这些金玉之音好像很难得。
马氏所在的地方与汉人杂居,她便也尝过中原的饮食。她不习惯中原的酒,没西凉的辛辣直白,虽有狠劲,入口却是顺的。不像孟起叔的酒,他的酒入口粗砺,像吞着大漠的砂往下咽,有点苦有点呛人,喝完像骨头着了火。
她越发觉得不痛快。
那时的普日玛艾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小马。
她想策马夜奔,往山巅去,那里高,能摘星星。
有些人生来就属于荒野,她能感受到,草原在召唤她。
十三岁的普日玛艾骑上高大的西凉马妹妹,踏上了一个人的旅程。
离家那夜,她自己买了壶羌酎,骑着妹妹在草原上飞驰,每次停下来就喝一口,羌酎从喉咙烧到心脏,滚烫得像那夜的星星,亮晶晶的。
第一次,有了鲜明的、活着的感觉。
渴了就喝河水,饿了就用身上的宝石换取食物。
不必去想前路如何,她只知她现在很痛快。
也是在那一年,十三岁的普日玛艾遇到一个与她同样骑在马背上游荡的少年。
那时的她还不了解什么是中原人所说的缘。
用阿帕的话来说,许是牛王慈悲,终于回应了她的祈祷。
与那双熟悉的琥珀色眸子对视的那一刻……
只一眼,她便毫不犹豫决定跟她走。
草原的风不知疲倦地吟唱着,吹拂过两个同样年轻热烈的生命。
在并不遥远的以后,她们还有数不清的未来可以共同书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