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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本书写人类的爱情。当我爱一个人我便希望对方看着我,我会费劲心力地吸引对方的目光,我会长久地把目光放在对方身上。马蒂并未理解这些行为其中的内涵逻辑但理解了前后的因果。于是尽管他仍未理解爱是什么但他以自己的方式理解了爱的表现。
这再简单不过。他把目光放在眼前倒霉蛋脖颈上,仅是如此就让对方吓得说不出话,只知道哆嗦地看着他。他为了取乐而做出的一点被人类称为“杀意”和“暴力”的行为就足以让对方所有心思都在自己身上。这便是自己爱着人并且人也爱着自己的证据。马蒂一条条对应,觉得没有问题。
然而凡妮莎是例外。哪怕她看着马蒂向自己纤长的脖颈伸手她也毫无反应,堪称冷漠地等待着接下去的发展。因此马蒂笃定凡妮莎不爱自己,同时也笃定自己不爱她,因为他没兴致去折断凡妮莎的脖子,反正断掉的骨头会自己接回去。
马蒂一点点对着眼前人整理自己的理论。瑟瑟发抖的男人一句也听不懂。男人今晚做过最错误的决定就是闯进这间出租房,他可能是来抢劫或是来盗窃,这种事马蒂和凡妮莎遇到过不少,“她甚至还会叹息着说你真可怜。”马蒂饶有趣味地说。
回应他的只有发抖的乞求,马蒂看着男人紧盯着自己的恐惧的样子,突然没了兴致。他没再说下去,开始感到烦躁。他想爱原来是这样令他不快的东西,他不喜欢人类恐惧的眼神。那好吧,看来还是没有爱最好。
皮鞋敲击地板的声音,凡妮莎打开门。马蒂放松下来,决定等会儿仔细地跟她阐述自己在这段时间所领悟到的,他知道凡妮莎能明白他想表达什么。但是在那之前他们要先商量一下怎么处理眼前的麻烦——凡妮莎一般不会答应直接处理掉这种简单的方案,所以他们又有大堆事要干了——还要商量一下今天吃什么,还有下一次要搬到什么地方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