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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晃便是三月二十日,阳光却和十一月底他和鲁梅拉一起迁来申城时没有什么不同。七点还不到,月亮尚且高高挂在西边,东边的朝霞已经自浓向淡地铺开了满天。他的公寓面朝西南,自然见不到清晨的红日,那扇落地窗却沾了天亮得早的福,云层中迸射的金光透过窗帘,便直直落向他紧闭的眼皮,投下了半白的光斑——
他躺在床上揉着眼睛,那几片光斑随着眼皮皱成一团,又在眼球上化开,与肤色融为一片混沌。一想到要在四十分钟内整装待发,工作这件事就着实令人恼恨,不仅赶走了黑夜,还不依不饶地与他争抢着沉重的身体,“起来吧!”
起床正如管理学中一套标准作业程序,用首字母缩写将外人忽悠得晕头转向,实际不过是将洗漱穿衣、检查充电器等等琐碎塞进固定的步骤,自周一到周五不断重复。说得好玩一点,也可以算作固定的探索任务。等一项一项完成,他就会在七点半神清气爽地站在电梯口,数着窗外堵在高架上的车流。数到第十四辆,电梯也就“叮”地一声打开了门——十四楼的走廊深处,其中一间公寓,便是他的住所。
只是他并不是穿上披风手持短剑的骑士,充电器和耳机也不会变成走在地上一扭一扭的蘑菇。自动门一开一合,头顶的广播永远都是一句“欢迎光临”,哪里有什么祝贺的音效。至于金光闪闪的成就奖项,也必须由他自己亲手赚得。申城免费送给他的,只有雨季前后亮得几乎眯起眼睛的阳光,还有每一日都蓝得澄澈的天空。
七点整,手机里恰到好处地响起啁啾的鸟鸣和潺潺的溪流声。他实在不想睁开眼睛,朝屏幕乱点好一阵才找到“稍后提醒”的按钮,将手机往床头一丢。没想到手机存心与他作对,精准无比落入床垫与柜子之间的夹缝,发出一声巨响,恼得他一句脏话差点脱口而出,抹了抹脸,又悻悻地闭上了嘴——明明五官的轮廓还算温和,一个看上去惜字如金的人,居然在脸皮下处处藏着棱角与锋芒,实在不算是一个特别端正的人吧?
想到这里,他揉了揉眼睛,也疲倦地笑了。七点又算什么?还有更奇怪的,多少人循着软件的预测,居然半夜驱车百里,从高架直奔江边的码头,与流淌的申江做伴熬足了通宵,就为了这颗横看竖看都没有什么区别的太阳。
凌晨五点,晨跑的人还没穿上鞋,视野最好的一座桥上就早已簇拥着人山人海;要是打算提前抢占先机,怀揣一样心理的聪明人自然也不在少数。四点不到,桥上一大半的栏杆前便架满了齐胸高的三脚架。抓紧时间假寐片刻也就罢了,倘若在寒风里抬起头,迷蒙的天色中便是百来架无人机伺机而动——在记录美景这件事上,简单的“记录”二字,早就是你追我赶、争分夺秒,甚至要暗中比出输赢了。在他恨不得在枕巾里搜刮最后一点鲁梅拉的味道时,偏偏就有人在忙活这么个事情。
这阵不快之下,他早就没了睡意,干脆伸一个懒腰,以两根手指夹起手机,能拖一会是一会地赖在床上打开网站,输入了自己和鲁梅拉各自的工作地址。结果自然是常见的“不烧”“微烧”,还贴心地标注了气溶胶的浓度指数——四舍五入后,接近四分之一,百分之二十五,一个渐渐从他的记忆中淡去,想起来仍然会心情一沉的数字。
但躺在枕头上,他确实想唱唱反调。比起为了等待一场破晓,与云层苦争朝阳,他宁可扯过被子蒙住头,在那片混沌中放纵自己躺到七点十五的第三个闹钟。大学里连绵的阴天固然叫人心情郁闷,但申城每一日都无比灿烂的阳光同样令他心生不满,甚至厌弃起了这群追逐短暂天光而彻夜不眠的人——在江风里呵着冷气拍到六点,回酒店补两小时觉便重新出发,临到月底照样全勤打卡。虽然说在财务与人事面前做得滴水不漏,又有多大意思呢。真要他们扪心自问,九点到岗,也不见得能在九点半顺利开工。至于为项目卖多少力,便取决于网站的预测几率。若是次日清晨有概率中到大烧,心率立刻飙到一百二十,整个白天恨不得化身突突作响的发电机,抵得过茶水间冲两杯长咖啡,干完手头的工作,就瘫在椅子上浑水摸鱼,苦苦挨到下班。转眼又到凌晨三点半,吭哧吭哧跑到桥上抢占机位——
根本不见得工作多么饱和。
眼看马上就要到七点十五,他叹了一口气,顺手关掉闹钟、翻身下床。昨晚脱下的黑色毛衣还随意地搭在椅背上,皱巴巴地缩成一团。他卷起扎着下巴的领口,倒了一杯水,走到几步开外的冰箱。拉开柜门一看,一股冷风便裹着白色的灯光扑面而来——冷藏室里空空荡荡,一盒散尽气味的咖啡渣倒在最下层,隔板上残留着几圈圆形的水渍,连包装袋都没有剩下。
这么一看,他确实不属于凌晨四点,作息勉强不是,至于记性就更不是。这一周,为了一份项目报告书,他几乎每天都在加班,大杯小杯的咖啡能喝到当白水。等卡着最后一趟班车抵达地铁站,到家已经将近九点。将背包与电脑往柜子上一扔,挤出一点力气洗完澡,人便踏踏实实往床上一倒,随着自己的脸,把扫描的文件、汇总的表格,也一起埋进了被套与枕头的黑暗里。前不久他刚结过账,几只塑料袋将冰箱塞得满满当当,原本算好足够消耗很长一段时日,竟然在迷迷糊糊中饿醒时,这些东西便一夜一夜地消失在了自己的胃里,浑然不知什么时候把最后一个鸡蛋也给煎了。
你还记得你买过什么吗?——当然是不记得。冷冰冰的灯光照得他一阵心虚。他将咖啡渣连着纸盒一起扔掉,猛地一拍冰箱门,算是在心里骂了一句,然后低下头,一颗一颗系上衬衫的纽扣。等提起牛仔裤,将下摆往裤腰一塞,衬衫便严严实实地遮去了毛衣上一个冬天都忘了除去的起球——现在看来,连生活的方式也过于潦草,实在不太像样。这些他是绝对不会告诉鲁梅拉的,若是让她知道独居在公寓后,仅仅五个月,就活到连冰箱都可以断电的程度,非得要了他的老命不可。
拧开水龙头,捧起几把冷水冲过脸,冻得整个人一激灵,他才将精神聚拢回来,两只眼睛在电动牙刷的嗡鸣声中,渐渐恢复了焦点——自己总算是醒过来了。吐掉泡沫,抹掉顺着下巴往下淌的水珠,再往浴室的镜中看去,的确映出一个少年身形,高挑修长,牛仔裤裹住两条长腿。衬衫是不会出错的深灰,衣领松开一颗纽扣。再往脸上看去,两侧的卷发快要长过耳朵,侧分的刘海又遮住了大半个额头,软塌塌地垂到脸颊,正好盖住一小半左脸,那处棕色的胎记便只露出一个边角——轮廓竖长,尾端收出弯弧,像一串被风拉长的字母,斜斜地印在那里,也不知是写的什么东西。
沾上一点水打乱左边的发丝,又往前拨了拨,直到那片棕色彻底隐没在阴影里,他才关上了灯。将垃圾袋扎好口,他站在门前环顾一圈,捞起电脑,套上了一双同样是黑色的帆布鞋,拉开了玄关的门。
迈出大厅,入目一片柔和的淡黄,阳光洋洋洒洒落在地上。三月二十日,申城的春分,法尔达克二十二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