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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Fandom:
Relationship:
Characters:
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2 of 吃吃喝喝?!
Stats:
Published:
2026-09-02
Words:
6,004
Chapters:
1/1
Comments:
2
Kudos:
11
Hits:
81

【米英】如饥似渴

Summary:

如果盘子里装的是他哥哥的肉,杯子里盛的是哥哥的血——大概会好吃得多。
——————————
与上一篇暴食症是同一个系列。
有少量的血腥内容。
ooc,部分内容与原情节不符。
你们不要笑了,这文是……是我半梦半醒间写出来的梦话啊😭😭

Notes:

(See the end of the work for notes.)

Work Text:

他睁开了眼睛。

光线、触感、世间万物发出的声。

他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可是他也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周围没有他熟悉的人。

像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神说新大陆,你睁开眼睛,于是他就睁开了眼睛。

那时他本能地害怕着身边的一切,哪怕和煦的阳光,哪怕温柔的风。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也识别不出哪一个怀抱才属于他的“母亲”。他很饿,很渴,于是他号啕大哭。他的哭声引来一些视线,“新大陆”出现在全世界的视野中。

有人把他从草丛中抱起,男人有着宽大厚实的手掌,扎着两条长辫,头发、眼睛、肤色却与他不同。他伸手拽住他辫子的尾稍,把耳朵贴在男人的胸膛,咚咚的心跳声穿透皮肤传到他的耳中,他停止了哭声。

他被男人带到一片潮湿丰饶的土地,在更远的未来,那里被他称为弗吉尼亚。可是在当时的他看来,那只是一条宽阔的河,几栋屋舍散落在玉米田和森林间——一个住着帕斯帕希人的小小的村落。他被放在一片干草上,男人、女人、孩子们在他身旁围成一圈,他们说着笑着,把他逗弄得咯咯笑。最后,一个女人温柔地抱他在怀中,将他的头贴近自己的乳房,他本能地用嘴衔住乳头,如饥似渴地吮吸那温热甘甜的乳汁。他们给他起了一个名字。他早就忘了那个名字该怎样说出,但他大概记得那名字的含义,因为头发是金色,所以他的名字是“晨光的孩子”。

几个月后,他终于发出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音节。

mama。

他学会赤着脚走路与奔跑,白天,他和印第安人的孩子一起滚在红土里,把自己通身的白皮肤染上与他们相同的颜色。夜晚,他钻进用弯曲的细树干搭出骨架,罩着芦苇席的帐篷,躺在温暖的兽皮上,听他的“妈妈”和着笛声清唱歌谣,在歌声中,他微笑着入眠。

那个村落常有柴火的气息,于是他靠气味辨别这个世界——带着阳光气息的泥土可以种植作物,腥涩的河水中能抓到鱼。人们饿了就升火,剖鱼进行烤制,鱼肉散发焦香,剥开玉米煮熟,米粒微甜。他也得以用这些食物填饱肚子,自由自在,衣食无忧。

他喜欢那条河,他可以赤条条地扎进河里,凭借本能与那些鱼儿竞速,想象自己也是其中的一条。河水总是灌进他的嘴里,他能品尝到其中有淡淡的水藻味。突然有一天,他发现河水变了味道。于是他探出头,看到河面已经变成一片血红。

他在帐篷旁找到了“妈妈”的尸体,在离她不远的地方,他又找到了当初抱起他的那个男人。

他走过去,看到一柄匕首贯穿了他的心脏,而那里已不再有让他安心的心跳声。他俯下身,第一次闻到血的味道。

就在这时,他居然觉得自己渴了。于是他用手指从男人的心口的伤痕沾了一点,用舌尖轻舔。

是涩的,是甜的。他喜欢那个味道。

原来人身体里就有能止渴的东西。

从那天起,血的味道永远地融进了那条河。他一个人在那个地方游荡了很久,久到“妈妈”的尸体已经腐烂化为他脚下的泥土,泥土上又盖了新的屋。他渴了就喝河水,饿了就自己抓鱼吃,时间拔高了他的身体,渐渐的,他能走得更快,跑得更远了。

突然有一天,在一条大鱼跃出水面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会说话。

“Fish!”他惊喜地说道。

这个单词让他自己也愣住了,以前他从未如此称呼过这些鱼。他张了张口,就这样说出了更多的话。

“Water,River,Tree,Hungry,Thirsty……”

他会说的词一天比一天多,连成句,说成话,语言像冬天枯萎后又在春天旺盛生长的草。可他很快发现,会说话和有人听他说话是两回事,河、树、花都不会回应他的话。他想起,他的“妈妈”也会说话,只要她说话,别人就会回应她,那么世界上一定有那么一个人能听得懂他的话。于是他继续在那里等了下去。

那片土地上的人越来越多,有人发现了他,给了他能遮身的衣服,可是他听不懂他们的话。终于有一天,在他追着一只野兔奔跑的时候,他听见有人对他说“他们说的就是你吗?”

第一次,他听懂了一句话,这句话专门为他而说,那人专门为他而来。

他回过头去,看到那人有与他相同的白色皮肤和金色的短发。对方走近他,他闻到陌生的气息,不同于这片土地的每一个角落上的味道,他带来比河更加广阔的咸腥。

“你来找我吗?”他问道。

对方似乎并不惊讶于他们会说相同的语言,仿佛这件事天经地义。

“是的,我是你的哥哥。”那人这样说,“我是亚瑟·柯克兰,我是英国。”

什么是哥哥?什么是英国?他不明白这些词的含义,但他还是学着他的嘴型叫他:“哥哥。”

对方很高兴,蹲下身把他抱在怀里,他把耳朵贴在亚瑟的胸膛上,又听到了熟悉的心跳,规律有力,一声一声。

“你叫什么名字?”亚瑟问他。

他想告诉亚瑟,他是晨光的孩子,可是他的嘴唇动了动,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会念那个名字的人都死了,他的名字也跟着他们死了。亚瑟等了一会儿,发现他说不出来,叹了口气。

“算了,我给你一个名字。你叫Alfred*,我把一个小精灵放在你的名字里,让它替我照看你吧。”亚瑟把他抱紧了一些,在他耳边轻语,“好好长大吧,新大陆,我的Alfred。”

“哥哥。”他说,“我渴了,我饿了。”

亚瑟笑了起来,抱着他走出了那片森林。

“你知道吗?我们这种人是不会死的,或者说,我们根本不算是人。”他边走边说,“你的人民活在这片土地上多久,你就会活在这片土地上多久。阿尔弗雷德,其实你并不是真的渴了,也不是真的饿了,你只是找不到归宿,太久没人回应你了。但是别怕,现在我在你身边了。”

亚瑟带他来到那片建在他的“妈妈”身上的屋舍,走进最大的一栋房子,把他放在一把高背椅上坐好,回头吩咐人弄些吃的来。有人端来满满一碗软烂的炖菜,那味道与煮熟的玉米和烤过的鱼都不同,似乎更加复杂,混合了许多味道,他从来没吃过。炖菜很烫,他被烫得直哈气。亚瑟微笑着,饶有兴致地看他吃饭的样子,又给他递上一杯凉水,他用小小的手捧着水杯一饮而尽,没有在水里品尝出一点杂味——原来水可以只有水的味道。他心满意足。壁炉里的火光把亚瑟的影子投在墙上,阿尔弗雷德抬起头,心想,哥哥连影子都比自己高大得多,也许他真的很久不会再渴了。

后来他知道,哥哥身上的咸味是海的味道。

那条河的尽头就是海,海是被咸水淹没的地,漂在海上的,比印第安人的木筏大成千上万倍的就是船。他的哥哥自海洋彼岸的岛国乘船而来,再乘船而去,他把那栋大房子留给了阿尔弗雷德,可阿尔弗雷德不想总是待在屋子里,他终日坐在岸边看潮起潮落,期待着一面白帆出现在遥远的天际线。

亚瑟在的时候会教他读书写字,教他骑马用刀,教他如何在船上辨别航向,教他如何搭配服装,教他读圣经,教他饭前做感恩的祷告。亚瑟把褐色的叶子泡进热水里,告诉阿尔弗雷德说:这个是茶。阿尔弗雷德尝了一口,觉得茶有苦植物根茎的味道,他不喜欢,可是既然亚瑟喜欢,他就学着去喜欢。亚瑟每次回来都会给他带一些新鲜的东西,装订精致的书,甜得他牙疼的糖,还有有趣的玩具和漂亮的新衣裳。亚瑟看着越来越像自己的阿尔弗雷德,摸着他的头顶说,你进步很快,也许再过些年就能替我做事了。

他很开心,也很期待,那时他最想做的事就是有一天能替哥哥做事。

直到有一天,天边出现的不再是一艘船,而是一支舰队。

舰队靠岸,他看到哥哥站在船头,带着张狂的笑容冲他挥手:“阿尔弗雷德,上来!”

两名水手替他放下舷梯,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过去,亚瑟在梯边拉了他一把,把他带到甲板上。他笑着说:“听着,法国那家伙已经惦记你很多年,现在居然打算过来抢了,我是不会让他把你从我身边带走的。记住,阿尔弗雷德,这场仗是为你打的,这么多人,这样大的一支舰队,都是为了你。”

阿尔弗雷德突然又在亚瑟身上闻到一种熟悉的味道,仔细一看,亚瑟的刀锋上原来已经沾满了血。阿尔弗雷德用手指偷偷抹去一些,侧过头放进嘴里,依然是他儿时尝过的味道,像生了锈的铁,还带着一丝甜。

“哥哥,你赢了吗?”他问。

“我赢了,我会一直赢下去的。”亚瑟看上去很得意,“等着我,阿尔弗雷德,等我彻底让那家伙求饶了再来看你。”

那场仗打了好几年。终于在一个夜晚,亚瑟又回到他身边。他把阿尔弗雷德拉到书房,在地上铺开一张地图。昏黄的灯光下,他用修长漂亮的手指勾勒出海岸线,对阿尔弗雷德说:“是我赢了,法国签字了,阿尔弗雷德,这片大陆往后没他们的事了!弟弟,你属于我。”

阿尔弗雷德看着哥哥按在地图上的那只手,只觉得那手也覆盖在他身上,也勾勒出他身体的轮廓,他心里觉得高兴。

他们为此开了一场盛大的庆功宴,有个军官对他说:“这小子长得太快,也是时候让他尝点好东西了。”于是他们也递给他一杯酒,起哄让他喝,他就学着亚瑟的样子仰头全部灌下去,酒精辣得他直咳嗽。满桌的人都笑了起来,亚瑟鼓着掌,也跟着一起大笑着说:“诸位,大家都看到了,这就是我的弟弟,无与伦比的孩子,值得我送他这场胜利,为他欢呼吧!为他举杯吧!”

他喜欢那杯酒,酒像是更浓更烈的血,而这场战争让他重新闻到血的味道,现在哥哥身上沾满了这种味道,这就是胜利的味道。

阿尔弗雷德想,总有一天,这味道也属于他,他也要成为哥哥这样的人。

那场仗打完以后,亚瑟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也是在那时候,阿尔弗雷德见识到了税的种类能有如此之多。糖税、酒税、印花税,只许与英国交易货物,不许绕过他把货卖给别家。他对亚瑟说,自己的子民已经不堪重负。亚瑟却拉起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十三州,我教你那么多,现在再教你最后一件事吧。”

十三州——阿尔弗雷德已经不记得哥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口这样叫他了。明明他的名字那样好听,哥哥在里面放了一只小精灵。可是亚瑟如今更爱这样叫他,他是他的十三州——他远在北美的十三块殖民地。

“你知道什么是爱吗?”

他的哥哥说:“十三州,你要依赖我,你要属于我,你要喜欢我,要爱我。我会占有你,我会保护你,我会引领你,我将永远回应你。这就是爱,我们是相爱的,你要学会它。”

说完,他在阿尔弗雷德唇边轻轻留下一个吻。

亚瑟的唇瓣冰凉,像被海水浸过的鹅卵石。

“好。”阿尔弗雷德说,“我学会了。”

他想,他学会了,或许那片刻心跳的漏拍,或许愿意为这个吻献出一切的心情,或许一颗想要永远为哥哥所用的心,这就是爱。然而,后来的事让他变得越来越迷茫。

波士顿尚且离他很远,可是枪声响起时他还是觉得身体一阵战栗。他看向窗外,下雪了。

他闭上眼睛,仿佛可以看见在波士顿正在发生着什么。这片土地上的年轻人正在与哥哥的军队战斗,从他们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把冰冷的雪地染成一片滚烫的红。随着又一次枪声响起,他突然觉得那子弹射向了他的身体,他猛地睁开眼睛,喉咙里是抑制不住的恶心。他努力咽了几下口水,还是压不住那阵不适,终于,他吐在了地毯上——一口鲜血。

他喘着粗气把嘴边的残血抹掉,口中的血腥味迟迟不能散去。血明明不是这个味道,是涩的,是带着一丝甜味的,可是他自己的血却充满了咸腥气,莫名让他觉得更加难受。

原来血也可以是不好喝的。

对这件事,哥哥要他别在意,那是波士顿暴民的骚乱,是英国士兵的自卫。他解释了很多,可是听着他的话,阿尔弗雷德觉得自己开始渴了。他打断哥哥,对他说:“我想先喝点水。”

“你要喝茶吗?”哥哥问他。

对了,茶。

阿尔弗雷德不爱喝茶,他讨厌茶的苦味,茶只会越喝越渴。于是他在三年多以后的一个夜晚来到波士顿,扮成当年养育过他的印第安人的样子,和他的年轻人一起登上了属于哥哥的商船,看着他们把茶叶一箱一箱劈开倒进海里,连海风都掺上了茶味,像极了哥哥身上的味道,整个港湾都变成了一杯巨大无比的、谁也喝不下的茶。

如此讨厌的味道。他怎么能一喝就是这么多年?

他不想再喝亚瑟递过来的东西了,他知道了,想喝什么的时候就自己去找,这样才最解渴。

法国就是在这个时候找上门来的。哥哥的老对手穿着一身华丽到夸张的衣裳出现在他的客厅里,没几句寒暄就切入了正题。

“十三州,你长大了。”弗朗西斯说,“当初是我们一起发现了你,只不过你选择了他。无所谓,反正你早晚要独立起来,选谁都一个样。”

阿尔弗雷德戒备地摇头:“可是我不想独立,我爱他。”

“哦,爱——”

弗朗西斯拖长了声音笑起来:“那你很幸运,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比我更懂爱情是怎么一回事了。我可以明白告诉你,你现在根本不配爱他,你知道谁才配爱他吗?”

阿尔弗雷德皱着眉,没有说话。

“是我,是西班牙,是奥地利、普鲁士,或许还有该死的俄国佬——他呀,他迷恋这些能威胁到他地位的力量。但无论怎样,轮不上你。我们殖民者从来都不会爱上殖民地的,更何况他也不止你这一个弟弟。如果没办法获得他的爱,那你的爱又有什么意义?”

阿尔弗雷德很生气,却无可辩驳。哥哥的确不止他一个弟弟,光他身边就还有一个马修,那孩子来自冰天雪地的北国,性格像他冰封的土地一样沉默。原来哥哥的心也是一块那么大的殖民地,谁都能分到一块,他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想让他拿正眼看你,就别做他的殖民地了。”弗朗西斯站起身,笑着对他说,“不过我愿意来,是因为我最看好你,我愿意在你身上下一个赌注。英国有那么多弟弟,你最不像他,但你的眼神又最像他。”

弗朗西斯离开以后,阿尔弗雷德一个人在客厅里坐了很久。最后,他走到镜子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得比哥哥还要高了。

也或许,他也一直拥有比哥哥更强的力量。

爱意味着占有——这是哥哥亲口教他的。

那么哥哥,我为什么不能占有你呢?

一七七五年,他的年轻人在列克星敦开了第一枪。一七七六年,他在《独立宣言》上签下了属于他自己的名字。

“哥哥,从今以后没有十三州了。”

面对哥哥的质问,他这样说。

亚瑟看着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发出一声冷笑:“好啊……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十三州,你够资格真刀真枪地和我打一场了吗?”

那场仗打了八年,战场上每天弥漫的都是血与硝烟的味道。他想,谁见过地狱呢?地狱也许并非炽热的岩浆,如果圣经里把地狱描绘成永不停息的战场,恐怕愿意为此行善的人会更多。他每天都觉得渴,水、酒、茶……不论喝什么都很难缓解他的渴。于是他从死人身上沾血喝,这东西很有效,往往不需要太多就能见效。而就在中途,他听说亚瑟情况有些奇怪,担心之下他去找过马修,马修对他说,亚瑟吃不下饭,每天喝得烂醉再去打仗。阿尔弗雷德想,他那么爱喝酒,或许也是因为太渴。

在那场仗的最后,他的枪口终于对上了自己的哥哥。

哥哥没有对他开枪。亚瑟跪在雨中咒骂,骂过又笑,最后醉醺醺地对他说:“十三州,我想好怎么惩罚你了。”

“加入我们吧,阿尔弗雷德,加入我们吧。你这个和我们一样不老不死的怪物。你再也不能奢求爱了,没人会真正爱你,没人真正忠诚于你。你渴了饿了都要靠战争去拿,你永远会为了这点欲望把你的子民送上战场,把他们的子孙后代也送上战场,你要看着他们为了你流血,死去,然后你就卑鄙地、苟且地继续活下去。你一定会成为我们中间最会打仗的人,你会不断地和仇敌握手,不断地背叛朋友。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你只有自由,我就用你的自由诅咒你,它永不过期,因为你、我,我们谁都死不了——欢迎你,欢迎成为国家,美国。”

彼时阿尔弗雷德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糟糕。横竖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他的哥哥爽快地在《巴黎条约》上签了字——自由可以是八年的战争,自由也可以只是他们签在纸上的名字。哥哥不再去他家了,可是他却渐渐发现,自己还是渴的。这很奇怪,明明他已经可以自己决定喝什么了,还是总觉得嘴唇干涩,连喉咙都干得发痒。

后来的很多年里,他都认定这是亚瑟的诅咒应验了。于是他想,这既然是亚瑟下的咒,那么当然也该从他身上找解咒的办法。

一八一二年,他再次向英国宣战。他想毁掉一点属于哥哥的东西,看看能不能连同这该死的诅咒一起毁掉。一八一三年,他的人攻进约克,一把火点了上加拿大的议会大楼。马修拿他毫无办法,他看着火焰吞噬了那栋建筑,喉咙里的干痒也随之平息了下去。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舒服过了。

他不知道这到底算是他在反抗诅咒,还是在应验诅咒。

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那磨人的干痒又爬了回来,比从前更甚。

而他多年不见的哥哥,也终于给了他一个回音:有个军官慌慌张张地来报,说英国人进了华盛顿,国会大厦已经烧了。

他立刻上马,朝着染红天边的那片火光赶去,一路心想,报应不爽,这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最后他终于冲进了总统官邸,看着杯盘狼藉的餐桌和姿态从容得像主人一般的哥哥,一时间怒从中来。那股饥渴的感觉烧得他喉咙嘶哑,他乱七八糟地说了一通,哥哥回答了些什么,他全然没听进去,只听到最后一句:“所以你饿不饿?”

“别转移话题了!我在问你,你到底想要什么?”

“十三州,坐我旁边。”亚瑟把椅子向旁边错了错,“你坐下,我就告诉你。”

他真讨厌这个名字,可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毕竟他也配坐在英国身边了,这个位子他等了很多年,哪怕是在自家的总统官邸。

他也真的饿了,他一路赶回来,还滴水未进。

亚瑟把面前的餐盘拖到他面前,连刀叉也一起递了过来,他接到手里,用自己的体温覆上哥哥留下的余温,切下一块肉放进口中。

味道真不算好,又凉又柴。这加剧了他喉咙里的干痒,每咽一口,肉都把喉管磨得生疼。可是他的哥哥正撑着下巴看着他,表情甚至有些满足。

“怎么了?”他被看得不自在,“你不吃吗?”

“不吃了。”亚瑟笑着说,“我已经饱了。”

他不明白那是什么道理,明明没吃几口的人是哥哥,坐在那里嚼着冷肉的人是他。

他低下头,又咬了一口盘子里剩下的肉,难吃得让他想吐。

或许这实在不合他的胃口。但是如果盘子里装的是他哥哥的肉,杯子里盛的是哥哥的血——

大概会好吃得多。

Notes:

*1.Alfred源自古英语Ælfræd,含义是 “精灵的忠告”或“受精灵指引的智者”。Alf(精灵)是它的词根。
*2.旧约《诗篇》41篇9节。这一句是大卫对深受信赖的朋友背叛他的哀叹,耶稣在最后的晚餐上预言犹大将要出卖祂时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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