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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姆·加拉格尔不是个迷信的人,然而,有一天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回了十六岁,门外他的妈妈和哥哥正敲门敲得震天响喊他上学。简直莫名其妙,这种事发生在他身上!这一生,他信仰的只有他自己,以及约翰·列侬。约翰·列侬是谁已经无需赘述,那么,约翰和他是什么关系?实话说来,有点复杂:约翰·列侬是他幻想中的情人、父亲、心理医生、最好的朋友、在音乐上难以超越的对手以及人生导师。
正如我所说,利亚姆只迷信约翰·列侬。因此,当这件离谱事发生时,他自然而然也只会想到,这是和对方相关的超自然事件。或许,这是因为利亚姆在舞台上拜约翰,或是因为在推特上用biblical形容约翰,超过了一定的次数,所以一些不可言说的奇迹发生了。
对此,利亚姆没有头绪。他老老实实地拿起包去上学,包里像从前一样没有课本,可惜也没有手机,令他无所适从。他特意放了纸和笔,为了在没有推特的情况下记录当今情况。
打开卧室门后,他发现妈妈还是那个妈妈,哥哥也还是那个哥哥,这令他感到欣慰;打开家门后,他甚至发现自己还在曼彻斯特。
如果这是梦,倒也不是啥噩梦,还相当舒适区。利亚姆想着,迅速接纳了自己身上稀奇古怪的穿越事件。
去学校的路上,他问他哥诺尔:“你有没觉得有啥不对劲?”
“什么方面?”
“有没有觉得脑子有点沉,和断片相反的那种?”利亚姆比划着,“就是被塞了一份记忆,什么的。”
“是你没睡醒吧。”诺尔狐疑道。
利亚姆想想,决定问另一个肉眼可见的不对劲的方面:“这看起来不像咱记忆中的家,我说,你不觉得路的颜色好像更鲜亮了?”
“路一直长这样,小鬼。”诺尔说,在他们走到路口分别时揉揉他脑袋,“上你的课去。”
“今年是哪年?”他终于想起来问这个。
“1999年。”诺尔即答,“你到底咋了,昨天偷我啤酒喝了?”
“没有……只是做了个梦。”看来并不是他曾经的时间线,利亚姆一时呆住。瞧诺尔背着吉他转身离去的样子,仿佛也恍如隔世。
“嘿!你知道不?我很想你。”他脱口而出。
诺尔比了个不耐烦的手势,但利亚姆看见他回头时笑了。
“你去哪?”他继续喊。
“找我乐队的朋友啊。”这次诺尔头也不回道。利亚姆愣在原地片刻,想着,是哦,乐队。
他还不知道这个世界有什么乐队呢。如果在这里,披头士也不存在了,该怎么办?
利亚姆没有在校园里遇到过任何朋友,甚至连那种可算上有缘分的熟人都没遇到,好比说戴蒙·阿尔邦——当然他知道他本就不在这上学,只是,时间线重置后,只有他感到被孤零零地丢在原地。
大概是因为变回十六岁的身体了吧,现在的他更容易失落了。当然,想到能够重新开始和诺尔搞乐队,而且这次也许他不会搞砸,他还挺期盼的。但这个宇宙一切不复从前,谁知道绿洲还能不能火?更可怕的是那些歌早就被其他人写了,而他还蒙在鼓里呢。
他真的,真的非常有必要搞到一个手机。
但利亚姆不太确定1999年人能拥有的手机是否足以让他查到需要的信息。不管怎样,他今天非找到答案不可。出于坑蒙拐骗、偷砸抢烧也要搞明白这世界咋运作的执拗想法,利亚姆往曼彻斯特最热闹也最乱的运河街走去。
然后,在酒馆夜店人群万花丛中过,命运般回头一瞥,他看见了他无数在银幕前仰望的脸。
哪个平行宇宙他都绝不会认错的,那副圆框眼镜和鹰钩鼻正是他完美且究极的偶像大人,约翰·列侬。
利亚姆意识到,自己真他妈是个真诚的人。以前被采访者问如果约翰·列侬复活会怎么做,他表示自己会不知所措地跪下来舔遍对方全身。而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率真的发言好像也并非冲动。他盯着那个如风一般的身影,腿真的有些软了。
或许是感应到他的目光,约翰回过头,对他开口:“怎么了,你没地方去吗?”
约翰·列侬对他说话了。天啊。利亚姆如同听到天启,马上要跪了。
他说不出话,只能点头。
“好,”约翰笑着揽过他的肩,空中飘来淡淡的啤酒味,“那来我的地方吧。我叫约翰。”
“……利亚姆。”
利亚姆脑子停机。他被偶像大人约了。偶像大人是双性恋的传闻他当然听过,但没想到会是他啊!!会是他啊!!果真是在推特上发太多约翰了粉丝也问太多遍你愿意和他约会吗,所以人与人的引力就这么奇妙,所以他现在在和约翰·列侬约会,虽然他不是双性恋,可是他是侬性恋啊?他激动得差点走不动路,约翰大概以为他醉了,关切地扶着他的肩膀,带他走进自己的公寓。
很高的屋顶,很大的床,很有设计感的装饰品,原来这就是偶像大人的高品位。利亚姆张开嘴,呆呆地想,他以前怎么不知道天花板不用刷油漆也这么好看?
“你自便。冰箱里也有很多吃的。”见他看得入迷,约翰平淡地说,脱下风衣外套挂在门后。利亚姆被帅得差点又跪了。
“我不饿。”他虚弱地说。环顾四周,他忽然意识到除了一把放在床头的吉他,并没有其它乐器存在。当然啦,音乐人不会把录音室建在自家公寓,不过以防万一他还是该确认下这个世界的约翰能写歌。利亚姆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看着约翰,刚想张嘴问“所以,你…”又被对方锐利又多情的棕色眼睛震得闭嘴了。
老天啊他是立体的他是活的他比照片更好看他是神吗?完全不知道咋办了,他凑更近了,要不现在跪下来舔他吧脑子真的过载了妈的——
然后约翰·列侬吻了他,将他轻柔地推向床上。
他忘记了呼吸,忘记感受约翰嘴唇的味道。一片混沌迷蒙间,他几乎浑身颤抖,只能任由对方摆布了。隐约记得的只有床对面的墙上涂鸦版的粉蓝色旗子,粗野而不失艺术,就像约翰触碰他的手法。利亚姆全身通了电,和宇宙一阵大联结,脑海里闪过Bi Bi Bi——
Biblica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