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自从无情剑的主人跳下麦斯山顶以来,这把无锋的“江湖第一剑“已消失踪迹七年。七年间,拜仁久居武林霸主之位不肯让贤,折在 “笑面娘子”穆勒手上的高手不计其数,安联大门被鲜血染得通红;药宗潜心研究仙家秘笈修成百草卷共计五卷,长老阿隆索日夜闭关参悟仙法,这位来自西班牙的异邦人距江湖第一高手只差临门一脚;多特失去代代相传的无情剑后一蹶不振,罗伊斯临危受命,发誓复兴宗门——她天资极高,曾被无数大宗门追求,是多特唯二参透“多情心法”的弟子。另一位习得此功者早在七年前背叛宗门、走投无路,在武林大会上自断一臂,携剑跳崖逃生。
有人说这无情剑实为邪祟,凡剑主人非死即伤,无一人落得好下场;又有人说多特传承无情剑数百年,怎么偏偏到这一代出了个叛徒。如此种种、众说纷纭,只不过偌大江湖,再没人见过这柄无情剑。
无情剑在历任多特掌门手中代代相传,始终镇守威斯特法伦。此剑长二尺,通体湛黑,未开锋、无铭文、也没有剑鞘,剑者辅以多情心法,伤人不仅伤在皮肉,还将记忆和感情都一起斩断。受无情剑伤者轻则记忆模糊,重则认知受损,武林中人皆闻之色变,称此剑在欧洲大陆上都找不出对手。三十年前,李肯携剑带领多特直取欧洲之巅,无情剑的威名才首次为江湖所知——那场武林大会上共有十人受无情剑伤,其中三人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剩下七人因想不起自己的武功招式而退隐江湖。
后来李肯传剑于凯尔,凯尔执掌宗门数年后膝盖旧伤复发,自觉应该隐退,决定从多特内部选一人继承无情剑——彼时内门弟子有四人天资最高,于是凯尔把他们悉数叫到藏剑阁前。那天的威斯特法伦忽降大雨,亮黄色屋檐上滑落的雨水串联成线,施梅泽和卢卡什共撑一把伞,胡梅尔斯和苏蒂奇共撑另一把伞,他们如此走过威斯特法伦通往藏剑阁的狭窄道路,每人的肩膀被打湿半个。那时胡梅尔斯还没留起络腮胡,皮肤柔软,脸上有几颗青春痘,黑色卷发乱蓬蓬地趴在脑袋后面,一双桃花眼像流动的蜜糖;苏蒂奇和施梅泽梳着女孩当中流行的发型,黑色和金色的柔顺长发披在肩上,手边挽着自己的心上人;皮什科则抿着嘴,心想自己最年长,帮主肯定会让他接过无情剑,袖子里手由于紧张而攥得发白。
凯尔让他们四人一起进入藏剑阁内:“仙剑有灵,择明主而栖。”掌门神秘地笑笑,浅淡的蓝绿色眼睛里看不出悲喜。四人点头,手拉着手踏入藏剑阁——半个时辰过去,只走出来三个人。
“胡梅尔斯呢?”凯尔问苏蒂奇。
女孩脸上的泪痕还没完全干透,她摇摇头,捏起轻功就往山下跑去。皮什科和施梅泽二人连忙追下山,把藏剑阁丢在身后不管。雨越下越大,凯尔又等了两个时辰,才从伞沿雨水的缝隙中看到胡梅尔斯的身影。他一个人,卷发被雨水淋得透湿,手上提着通体湛黑的无情剑。
胡梅尔斯走到凯尔身边,抬头望着他。
“你当初——?”
凯尔点点头。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没什么好提的;现在距离那天也已经太久了。久到凯尔交出无情剑后环游世界又回归宗门,当上多特长老;久到无情剑失踪,罗伊斯用自己单薄的肩膀扛起掌门之位,独自面对虎视眈眈的江湖各宗;久到威斯特法伦的藏剑阁修缮又荒废,亮黄色的屋顶却被一场又一场大雨洗刷得愈发明亮;久到胡梅尔斯断臂逃生、隐姓埋名,背着无情剑走遍了江南十八镇,突然在今天觉得口干,于是走进小镇,想要在这家路边的小店歇脚。
他背着通体湛黑的长剑,一只袖管空空荡荡,用余下的那只手撩起门帘,叫店小二上酒。
店家见胡梅尔斯风尘仆仆,背着长剑,面相不似良善之人,立刻温酒送上。胡梅尔斯正自斟自饮,身后一人朗声道:“兄台好剑!不知能否让小弟一试?”
他抬头,见一位少年大咧咧在他对面坐下。这孩子衣着不凡、身量高挑,生得颇为秀气,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少年自顾自开口:“这样如何,我出二两银子,大哥你把这剑借我耍一天。”
胡梅尔斯摇头,为少年斟满一盅酒,推到桌对面。
“哎,我好心叫你一声大哥,你可别不领情!”少年好似有些懊恼,“你可知道小爷我家里人都是谁?”
“如果我是你,小兄弟,我会识趣些——喝下这杯酒,说声抱歉,咱们相安无事。”
“凭什么?”
“凭我年长你几岁。”胡梅尔斯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行走江湖须抱朴守拙,此乃涉世之道,这句话难道没人教过你?”
少年一下子站起来,吱哇乱叫:“好啊——今天在这儿,小爷我就要和你比试比试——如果你输了,就把剑给我!听好了:老子姓施、名贝刻,你叫什么?“
胡梅尔斯也站起来,单手行礼:“免贵姓胡。小兄弟,我劝你还是——”
那施贝刻却头也不回地往店门外走去,胡梅尔斯无奈只好跟上,大半个店里的食客也都站起来跟到门口看热闹。虽说是江南地界,下午的太阳晒在白墙上也明晃晃刺眼得很。胡梅尔斯眯着眼睛,见施贝刻反手从袖中抽出一柄短剑,人还未动,剑气已刺破了半条青石砖铺就的街道。胡梅尔斯闪身退让,脚步腾挪,瞬间后退三米,将脊背贴紧一旁的白墙——但还是躲闪不及,空荡的左边袖管被剑风扫到,缺了道口子。他身后巷子里的石板地被剑气犁出一道三尺长的伤痕,赤裸裸地横陈于太阳光下。
“认不认输?”施贝刻倨傲地扬起头,拿剑指着胡梅尔斯,“识相些,现在就把剑交出来,小爷我还能放你一条生路!“
胡梅尔斯眉头一皱,心道这年轻人出手利落、极有章法,小小年纪把剑用得如此出神入化,背后定有高人指点。可他虽然武功扎实,手里兵器却并不趁手:一柄短剑花哨有余,却不实用,更像是长辈随手赏赐的小玩意。他知道这孩子必定出身高门大派,更加一味闪躲,无心恋战。但无奈施贝刻尝到了甜头,长啸一声,手中剑化作一道飞虹,人剑合一直直向胡梅尔斯刺来:剑气逼人,化为无数光影洒落,催得两旁屋顶瓦片似落叶般簌簌作响。胡梅尔斯避无可避,见自己周身三尺皆被剑气笼罩,只得伸手抽出背后无情剑迎敌——
只听得一记金石相撞之声,那无情剑的剑锋正好迎上施贝刻短剑的剑刃,如洪钟当头一敲,震得围观众人皆脚下不稳,踉跄几步。等烟尘散去,大家定睛一看:施贝刻倒在地上,短剑脱手,落在一边,腰侧被划了个大口子,衣裳里隐约有鲜血渗出。胡梅尔斯半跪在地上,试图解开年轻人外衣查看伤势。
“谁通医术?”胡梅尔斯望向围观众人,“这位小友需要包扎止血。”
众人窃窃私语,没人愿意上前。后方一个女声响起:“在下药宗弟子,愿意一试。”
那女子走上前来向胡梅尔斯见礼。她杏眼桃腮、柳眉纤纤,一袭白裙缀有金红狮子图腾,的确像是药宗中人装束。
“……如此,便有劳姑娘了。”胡梅尔斯直起身朗声道,“今日贸然同这位小友当街动武,实在失礼,在下定悉心照料小友,不会有失。”——众人议论了一会儿,也就散去了。
姑娘为施贝刻简单缝合包扎止血,又点按几枚穴位,效果立竿见影,施贝刻已经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即将转醒了。姑娘捧着他的头唤:“能睁开眼睛吗,喂,这是几?”
“……啊。”施贝刻痛苦地回话,“这是四。”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施贝刻。”
“我们在哪里?”
“我们在南边——图林根地界。”施贝刻抱着头,“好姐姐,你对我做了什么,我怎么头这么痛啊?”
“我刚才帮你止痛来着。你伤得不深,只是皮外伤,不消几日就可好的。”
“……可我的头好痛啊。”施贝刻敲着自己的脑袋,“这也能几日就好吗?”
姑娘摊手:“恕我学艺不精,论脑袋方面的毛病,没有宗门里的法器相助我可诊断不出。你不如收拾收拾东西回家去,让家里长辈看看。”
施贝刻又哼哼唧唧两声,终于从地上爬起来,开始满地找自己的短剑,整理衣裳、收拾发型。
“诶?”他拍拍自己腰侧,“我是不是……”
姑娘问:“什么?”
“……没事。”施贝刻迷茫地说,“但是好像缺了点什么。”
“可是缺这枚玉佩?”胡梅尔斯走回来,“刚才佩绳被我剑气割断,掉在那边,我捡回来了。”
施贝刻懵懵地接过玉佩,打量许久:“好像……是。”
“好像?”胡梅尔斯问他,“它不是你的吗?”
施贝刻摇摇头,又点点头,手里拿着玉佩,很迟疑的样子:“我不记得了。”
“那你还记得——它是谁给你的吗?有人对你说过它的主人是谁吗?你来自哪儿,你是北威州人吗?”
摇头。摇头。摇头。施贝刻不停摇头。
“我……”他困惑地盯着自己的双手,“我好像忘了自己家在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