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Text
傑森·陶德站在空蕩蕩的宿舍裡,媽的,他可能有點想哭。
他怎麼可能不哭呢?他要上大學了。為了來到這裡……他經歷了太多。
從小家境貧寒,他一直希望自己能有這樣的機會;而之後作為一個無家可歸、掙扎求生的孩子,他確信自己不會有這樣的機會;但當他被一個億萬富翁收養後,上大學突然不再是個空想,而是一件唾手可得的易事。
然後他就他媽的死了。
死掉的孩子沒辦法上大學。
這是他從拉撒路池出來後反覆念叨的座右銘。他就像一具帶著殺戮狂怒的殭屍,除了憤怒和死亡,其餘什麼都做不了。
大學不是給他這種人念的,而且如果他敢捫心自問的話,大學從來都不適合他。無論是在他還是街頭老鼠的時候,亦或是現在身為一隻死街頭老鼠。反正他是這麼想的。
但在他完成訓練,準備帶著憤怒、仇恨和鮮血的風暴返回高譚市時,塔利亞把他拉到一邊,雙手緊握他的肩膀,問了他一個他永生不忘的問題。
「這是你真心所求的嗎?」她問道「無論你所欲為何,我一律支持你,哈比比 (譯註:阿拉伯語的「親愛的」,通常是對男性親友的愛稱。)。你是我的兒子、達米安的兄弟,我愛你。回歸高譚,執行你的計畫,就能使你幸福嗎?」
塔莉亞從來都不是一個會公開示愛的人,說實話,她稱呼他為「我的兒子」這件事讓傑森非常手足無措,並讓他完全清醒,徹底擺脫了拉撒路之池的陰霾,認真思考自己到底想做什麼。
「我。」他皺起了眉頭「我想要……」什麼?讓布魯斯殺死小丑?讓布魯斯證明他的愛?
一直以來,他把那麼多精力都花在想念一個可能根本不在乎他的男人,一個大概從未在乎過他的男人,因為布魯斯當然不在乎。
如果布魯斯愛他,小丑早就死了。
如果布魯斯愛他,就不會有新的羅賓到處亂飛。
如果布魯斯愛他,就不會把他埋在公墓裡,旁邊還埋著那個出賣他的卵子捐獻者。
如果布魯斯愛他,他唯一的紀念物就不會是那套該死的寫著「好士兵」的羅賓戰衣。
如果布魯斯愛他,那麼當自己需要他的時候,他就應該出現——這不僅指的是傑森死亡的當下,還有當他不知道自己是誰,在高譚行屍走肉的時候。
但布魯斯沒有出現,塔莉亞出現了。
塔莉亞愛他、達米安愛他——就算這個小惡魔永遠不會親口承認——而傑森也愛他們。
他已經有了一個愛他的家庭,為什麼還要浪費那麼多時間去想一個根本他媽的不在乎他的男人呢?
「吾兒,你有何念想?」塔莉亞問他「究竟何事才是你真心所求?」
當傑森放下對布魯斯的執念時,答案顯而易見。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早在他當年還是個小街頭老鼠時,他便會選擇把賴以為生的吃飯錢都花在打理自己上,因為他需要維持乾淨整潔才能進入公共圖書館,他們可不會讓一個髒兮兮的流浪漢碰書。
他清楚自己一直以來想要什麼。
「我想上大學。」
塔利亞便使他如願以償。
「呃、」宿舍門口傳來一個陌生的聲音「想家嗎?」
傑森一邊慌亂地擦去臉上的淚水,一邊轉向那位陌生人。
他覺得自己應該為被人看到流淚而感到尷尬,但好吧,他可是拼盡全力才來到這裡的,他並不赧於表達自己的情緒。
「我從沒想過我能來這裡。」他坦誠地告訴另一個少年「這些眼淚,呃,是喜極而泣。」
另一個少年對他報以理解的微笑「我明白。」他說「如果沒有獎學金,我也根本來不了。順帶一提,我叫馬特,我想我們是室友吧。」
「傑森。」他一邊說著,一邊打量著他的新室友。
這傢伙身材瘦小,傑森應該能臥推他的體重。他穿著一件綠色的帽T,看起來好像快要被手裡提著的箱子壓垮了,黝黑的皮膚上滿是汗水,可能是因為緊張或疲憊。
「需要幫你拿東西嗎?」傑森開口說道。
馬特對他咧嘴一笑,笑容燦爛而真誠「如果你不介意的話?」
傑森聳聳肩「沒問題。」
接下來的十分鐘左右,兩個男孩把馬特的東西從街上一輛破舊的Honda 裡搬到了三樓的宿舍。馬特的媽媽站在車旁守護著兒子的行李。搬完東西後,那位和藹可親卻又咄咄逼人的女人堅持要請傑森吃午飯,然後才啟程返家。
雖然傑森和馬特在她熱情洋溢的談話中沒能聊上幾句,但兩人相處得還算愉快。
離開時,那位女士甚至給了傑森一個擁抱,說道:「我很高興馬蒂已經交到這麼好的朋友了。照顧好我的兒子,好嗎?他有點害羞。」
「我會盡力的。」傑森承諾道,發現自己完全出自真心實意。
在他媽媽開車離開時,馬特雙手捂臉,痛苦地呻吟著:「我真的很抱歉。」
「大可不必。」傑森咧嘴一笑,開玩笑地推了推稍矮的男孩「你撞見我哭,我得看看你媽怎麼讓你丟臉,這才公平嘛。」
這話讓馬特忍俊不住「我很高興你哭了,不然我都嚇得不敢跟你說話了。」然後馬特瞪大了眼睛「呃呃呃,我不是說你看起來很凶啦。只是你看起來像那種會把書呆子塞進置物櫃的人。不,等等。我說錯了。我只是說——」
「沒事。」傑森輕鬆地笑著說「我知道我塊頭大。」
畢竟,他可是二百五十磅(譯註:約113公斤)的肌肉男,經常會無意間嚇到別人。媽的,在刺客聯盟的時候,他就曾故意利用自己的體型嚇退過很多人。
他想告訴馬特,自己骨子裡是個十足的軟心腸,但他大概沒資格這麼說,他殺的人太多了。
男孩們一邊在新宿舍裡收拾行李,一邊繼續聊天。原來馬特是個對賽車滿懷熱忱的工程系學生,而傑森則就讀於文學系,因此他們並沒有任何同樣的課程。
「真糟糕。」馬特開玩笑說「現在我沒辦法把你當成我的社交潤滑劑了。」
「我?社交潤滑劑?我向你保證,我交朋友的技巧不會比你強到哪裡去。」
過去幾年裡,傑森只和刺客和古代武僧說過話。他的對話能力已經生疏了不少——即使在他死前,他也很難與高譚學院的富家子弟,或那些只把他視為迪克·格雷森替代品的少年英雄們建立情誼。
「那麼至少我們可以一起不擅長交朋友。」馬特哀嘆。
「Matt-ch Stick (譯註:傑森拿馬特的名字開玩笑,之後會有很多,因為都是諧音哏,我選擇保持原文。),要有信心。你會沒事的。」
「好吧,我要沒收你幫我取暱稱的特權,這個也太爛了。」
「哦,別這樣嘛。暱稱是我表達愛意的方式。」
「馬特已經是暱稱了,我本名是馬修。」
「那又不算數,拜託啦?」
馬特嘆了口氣,企圖隱藏自己假裝惱怒失敗後,嘴上那憋不住的微笑「好吧。你還有想到什麼?」
這是大都會大學開學的第一天,傑森又緊張又興奮。
他覺得自己就像個孩子,他已經很久沒有感覺自己像個孩子了,自從……
不,他得把對布魯斯和羅賓的所有執念全都拋諸腦後。
他會選擇在大都會上大學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大都會不需要義警,大都會有超人。而且不同於蝙蝠俠,大都會正因超人而蓬勃發展,儘管超人不能同時出現在所有地方,但僅僅是受害者的呼救聲就足以嚇跑一個可能的搶劫犯。
這裡的犯罪率很低,人們很快樂——這點倒是讓傑森有點不舒服——但這很值得,傑森·陶德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應該戴上面具打擊犯罪。與高譚不同,大都會對傑森·陶德別無所求。
但,靠,他心想,麻煩好像自己找上門了。
一切發生得太快,有人喊道:「那是我的自行車!」 轉瞬之間,傑森便意識到了情況,伸出胳膊,用衣服擋住了那個偷車賊,在自行車摔壞前及時扶好。那傢伙躺在傑森旁邊的地上呻吟。過了一會兒,兩個和他年紀相仿的女孩跑了過來,氣喘吁吁。
「天哪,謝謝你!」這位亞洲女孩一抬頭看見傑森,便倒吸了一口氣。
「呃,這只是舉手之勞,大家都會做的。」傑森說。
因為這是事實,對吧?這不能算是義警的工作,任何一個好心人都會主動攔住自行車小偷。
「你做得很好。」另一個高個子的紅髮女孩說道。從她那欣賞的笑容來看,話裡似乎語帶深意,但傑森對調情一竅不通,所以決定假裝沒注意到。在他當個普通大學生的計畫中,『約會』的順位相當靠後。現在他只想好好交朋友,學習新知。
小偷猛地把車子推開,站起身。傑森差點本能地追上去,但隨即想起自己不再是義警了,便放過那傢伙。女孩們似乎也不在乎,畢竟現在她們拿回自行車了。
「我叫蘇西。」亞洲女孩笑容燦爛地自我介紹著。她個子矮得要命,一身打扮都是粉色和花朵。她的身體輕微地擺動著,彷彿渾身充滿活力,不禁讓傑森想到可愛的小狗狗。他暗自下定決心,這個肉桂卷般的好姑娘絕對不能受到任何傷害。
「麗莎。」紅髮女孩自我介紹道。她的笑容更像是假笑,蘇西溫柔如水,而這個女孩卻相當犀利。她的風格並非完全歌德風,但從她身上的穿孔和破洞牛仔褲來看,確實別具一格。
「傑森。」他自我介紹道。
「很高興認識你,傑森。」蘇西說「我本來想請你喝杯咖啡之類的當作謝禮,不過我得去上奧斯汀的課了。」
傑森來了精神「《珍·奧斯汀及其成就》?」他唸著課名「我也有這堂。」
「哦,太好了!」蘇西歡呼道「課程還沒開始,我就交到了一個朋友了。」
「嗯哼,一點也沒錯。」麗莎調侃道「我得用棍子戰鬥才能把其他人從蘇西身邊趕走。」
她假裝打量著傑森「我覺得我能打贏你。」
傑森哼了一聲「你最好是啦,紅毛。」
「你可別小看我。」麗莎開玩笑說「我打架很陰險的。」
「我也是。」傑森笑著說。
「二位下次再決一死戰吧。」蘇西指著文學樓說「我們得先去上課了。」
「該死,是啊,我還有生理學。」麗莎抱怨道,「我們可以下次再打。」
大夥們分開後,蘇西便興奮地跟他聊起了珍·奧斯汀,傑森也興致勃勃地回應。
原來,蘇西和他一樣也是文學系的學生,並兼職製作古裝。蘇西還告訴他,麗莎是護理系的學生,也是她高中時最好的朋友。
傑森為自己結識了更多朋友而沾沾自喜,決定原諒自己剛那些義警般的舉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