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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uage:
中文-普通话 國語
Series:
Part 6 of 蝙蝠与鸟儿的栖息之地
Stats:
Published:
2024-02-04
Updated:
2024-06-04
Words:
9,539
Chapters:
2/5
Comments:
1
Kudos: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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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its:
563

【授翻 | Tim中心】提姆的‘寻常’之道

Summary:

在康随便问了一个平常的问题后,提姆决定向康和巴特介绍一些他所知道的,最平常的青少年活动。这是他应对生活中重大变故的一种方式吗?嗯,或许吧,但康和巴特值得拥有正常的事情!只是……提姆真的非常,非常奇怪,而他对‘平常’的认知绝对一团槽。

Notes:

拥有昂贵尼康相机和上千万种镜头的提姆:*给康和巴特新手适用的复古宝丽来相机*

感激不尽的康和巴特,因为那个尼康看起来又复杂又可怕,和易 碎:<3<3<3<3<3<3!

Chapter 1: 摄影

Chapter Text

译者言:本章亮点,提姆暗地里挪用卢瑟的钱来养康纳。(笑)

 

 

“人们为什么要拍照,”康在某天突如其来地问道。

 

提姆在椅子上转了一圈,思考着。他是个摄影师。自从,嗯,自从他父亲过世后,他除了进行清理之外,就再也没碰过他的尼康相机和镜头。他在大概,六到八个月?的时间里失去了双亲。而且全都发生在十五岁之前。当黑魔法师(Obeah Man)*收到赎金的时候,他甚至不在国内,他正在巴黎和西瓦女士进行地狱般的训练。

Obeah Man,首次登场1990年的Detective Comics #618,他绑架了杰克和珍妮特。并向德雷克工业要求赎金。Obeah是个巫术词,大概意思是黑魔法,这个角色找不到官方译名,于是我就这样翻译啦。

 

之后他在布鲁斯成为他监护人的情况下回到哥谭,这显然是布鲁斯不愿意看到的,因为他们本该是工作上的生意关系!真是尴尬又奇怪的情况。提姆甚至都没时间去纠结这件事,因为‘Clench’*爆发了(去他的Clench),还有那次地震!不过,卡斯也因为地震出现了,这很棒。但爱莉安娜*和他分手了(他希望她能获得心理治疗,或许他该从韦恩基金会心理健康服务处寄去一份申请?)史提芬妮-他在刚从巴黎回来就遇到了史提芬妮-那很-好吧-她就是史提芬妮。有时候他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她还是在害怕她,以一种,稍微焦虑不安的方式。这挺傻的,因为她既漂亮又坚强,还很自信,所以他应该一直很想吻她。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们很快就夺回了这座城市,尽管提姆在这之后不得不到布伦特伍德去上学,因为他的学校将他开除了。理由也蠢透了,因为他‘被困在无主之地*太久,错过了注册时间’。

Clench,一种病毒,出自1996年的Batman: Contagion,讲述哥谭爆发一种致命传染病,在后续不少蝙蝠侠作品中都有涉及(这个我在work13里面写过了,但还是再写一次)

无主之地/No Man’s Land,出自1999年的Batman: No Man’s Land,地震过后,哥谭破得差不多了,政府正式放弃了这座城市,封锁切割,宣布它为无主之地。

爱莉安娜·德尔琴科/Ariana Dzerchenko:提姆的前女友(之一)是个美人

 

巴特无意间碰上了在正义山藏身处帮助提姆的康,他们还以为所有人都回家了。而巴特也不傻,他也记得他和提姆·德雷克在滑雪时的第一次见面。在整个过程里,他的尼康一直被传来传去,现在正闲置在他在韦恩庄园的房间里,再也没碰过。“为了捕捉瞬间,”提姆最后回答道,“因为没有什么是永恒的。”

 

无常是生命的法则,是一条不言而喻、众所皆知的定律。提姆想要留住那些转瞬即逝的往事,留住母亲在舞厅里像水珠一样滑过丝绸的身影,她的妆容是为了掩盖她犀利的棱角和高耸的脊梁(提姆也有犀利的棱角和高耸的脊梁,他们在这方面时一体的)、留住父亲稳步走下楼梯的记忆,他的手里拿着一个足球,提姆对这个足球一点兴趣也没有,但如果这能吸引父亲的注意力,他愿意玩上五分钟(天啊,他们从来就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不是吗?)、留住卡斯穿着飘逸连衣裙快乐旋转的样子,他还帮卡斯化了闪亮的妆容、亦或者提姆在夜色中潜行,只为了捕捉罗宾、蝙蝠侠、和夜翼飞跃在城市上空的景象。“但世界瞬息万变,你又怎么知道该拍下什么呢?”巴特打断了他的话。

 

“是吗,那些新闻部的人倒是经常拍我的照片,”康咧嘴笑,“所以我想他们会总是记住我的。”

 

“不幸的是,没有照片的你完全无法让人记住,”提姆朝他露出揶揄的笑,把一个纸团扔到康的脸上。

 

在纸团正中他的眉心后,康幼稚地吐了吐舌头。“是,是,很好笑,奇迹男孩,”康讥讽似地说道。“不过说真的,一张好照片不就是靠运气拍出来的吗?”

 

提姆皱眉。要想拍到好照片,那需要大量的耐心、练习、和实践去学习怎么抓拍、对焦、和追踪运动轨迹。“不,”提姆纠正道,“这背后要付出的工作是很多的。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学习到怎么拍到一张好照片。”

 

巴特冲到提姆身边,兴奋地抓住他的椅子。“你也拍照吗?你都拍什么照片呀?你能让我看看吗?我-真-的-很-想-看-你-就-让-我-看-嘛,”那位极速者唠唠叨叨说个不停。

 

康把手伸进巴特浓密的头发里,用手指抚平那些乱发。对巴特来说这是个很好的‘断电’方式,他停止了震动,转而恢复了往日的过动状态。“我在九岁前就开始当摄影师了,”提姆轻声告诉他们,“我学会了怎么在自制的暗房里冲洗交卷,以及怎么在夜晚的时候抓拍移动的目标,但我的拍摄技术一直到九岁才有些起色,而当我十二岁的时候,才真正称得上优秀。我的左脚和右臂上有显影剂灼伤的小疤痕,我还有一些在白天拍摄的照片,主要都是风景照、几只老鼠、一些犯罪现场、几只猫、或许还有一些我跟踪过的嫌疑人照片。”

 

他从未向他人展示过这些照片。迪克、阿尔弗雷德、和布鲁斯见过他拍摄的打斗照片,卡斯见过一些他在‘哥谭鼠群’合集里的照片,里面都是那些贪污警察、腐败政客、为非作恶的黑帮头目、真正的老鼠(标准的哥谭市小巷老鼠,而不是普通的下水道老鼠,它们的大小跟吉娃娃和哈巴狗差不多,偶尔还会有两条尾巴或变异的爪子)、还有一张模糊的照片,照片中迪克冲向布鲁斯,而提姆则抱着一只被他取名为吉娜薇的小蝙蝠潜伏在背景中,这张照片是卡斯自己拍的。“我不知道,”提姆犹豫了一下,不经意地承认他很高兴自己的生活中可以有两个人,可以像提姆·德雷克那样,允许自己犹豫、摇摆不定、和不自信。

 

“Please,”巴特哀求,“Pleasepleasepleaseplease。”

 

巴特在哀求人时露出的眼神真的很有效,金光闪闪、泪汪汪的、还带着恳求。不过提姆对小狗般可怜兮兮的眼神是免疫的,因为珍妮特的嘴唇会贴着他的耳边低声说,‘不要哀求,我的小毒蛇,耐心等待,随时出击。’尽管如此,这对巴特来说难道不是一种伤害吗?巴特在发育和生理上都是十五岁,在他的成长的过程中也只有电子游戏在陪伴他,但从时间上来说,他只有两、三岁。这对康来说也是一种伤害,他在发育和生理上是十六岁,但在时间上只比巴特大一点,虽然他拥有那些被植入的试管知识,但他并没有任何实际的实践经验,除了他在堪萨斯农场的生活经历-而且他那堪萨斯口音越来越重了,提姆已经快要忍不住笑出来了。“好吧,”提姆败下阵来,“我给你们俩看看。你们喜欢老鼠吗?”

 

 

𓅪𓅫𓅯𓄿𓅆

 

 

巴特和康纳,很显然,并不喜欢这里的老鼠。他们喜欢这里的风景,尽管他们问他哥谭为什么雾气那么重,为什么日出的颜色特别红,但他们真的对这里的老鼠没有什么好感。“那他妈的根本就不是老鼠,提姆,”康告诉他,“我见过老鼠。我见过真正的谷仓老鼠,而这些才不是谷仓老鼠。它们连野鼠都不是。小罗,提姆,听我说:这些是烂恐怖片里的怪物。”

 

提姆还在纠结‘它们不是老鼠’的这句话中。“小罗,兄弟,提姆,小罗-小罗-小罗。我不喜欢你的城市,”巴特声称,“你们有太多的谋杀案,却没有足够的闪电侠炸鸡餐车。你们甚至没有速扎披萨。”

 

“闪电侠炸鸡根本没那么好吃啊,而且速扎披萨的命名也太糟糕了,”提姆喃喃道,“披萨蝙蝠或蝙蝠汉堡比这好多了。”

 

“无论如何超级披萨比这些地方都来得更干净,”康插话说,“还有超级雪糕勺。这意味着他们赢了,因为我不会因为吃意大利香肠而长痘,超人经典甜筒也一样。”

 

“没能从哥谭天花中活下来的人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活着。”提姆贤明地开口道,尽管他很清楚其实没这回事,“此外,闪电侠和超人都是众所皆知的英雄。披萨蝙蝠和蝙蝠汉堡则是根据当地关于蝙蝠侠的传说而创造的,这让它们更酷。”

 

康朝他瞥了一眼,巴特则在研究提姆在十一岁时拍的日落,那是在十二月的深夜,日落的地点是西哥谭大教堂的尖顶上。“我从来没想过要记住这样的情景,”巴特喃喃自语,“我只会觉得太阳下山的时间花太长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怪异而庄严,有种怀旧的感觉。就像他想记住这个世界缓慢的时刻,一切都只是在轻柔地移动,而那短暂的一刻让你感觉触不可及。巴特总是动来动去的,他无法停止移动,当他停下时总是掩饰不住自己的焦虑。这些提姆都看得出来。“你想学学吗?”提姆建议道,“我可以给你们俩找来相机,然后我们可以,呃,给东西拍拍照?”

 

他们不能使用像提姆那样的尼康相机。它并不适合给业余使用,或许当提姆正为了弄懂如何使用一个基本镜头而浪费交卷,或被化学药品灼伤皮肤时,应该有人要告诉他这一点。但是,一个标准的1977宝丽来对他们两人来说正合适。他很确定那些相机用的是彩色墨水。“我能留住这相机吗,”康问,“Ma说我可以给Pa在今年秋季市集的获奖南瓜拍照。”

 

“我有我自己的相机,你们的可以自己留着,”提姆确认,“要拍些哥谭的相片吗?”

 

他几乎是开玩笑地问他们的,但从他们的表情足以看出,他们把提姆的话当真了。就算是超人系成员和极速者都不足以具备应付哥谭永无止尽的冰冷与无情,一点都不行。你必须将这些新人介绍到布里斯托尔(Bristrol/韦恩庄园所在区域)这样的郊区。等你到了城际,才意识到这个犯罪之都把你吞没时已经为时已晚了。哥谭市就是这样捕获他的猎物的;布下诱饵引诱上钩,让后将其吞噬殆尽。“呃,我有更好的注意。要不我们飞去肯特农场好了,”康建议说,“要是我用我的TTK(康的能力)作为护盾,就能在飞行时接近最高速度,让你快速往返那里和这个恐怖城市。”

 

“等等这不是表示我可以获得馅饼,”巴特惊呼,“我喜欢馅饼。任何馅饼。所有馅饼。只要能叫做馅饼的,都会进入我的肚子里。”

 

提姆想象在堪萨斯的乡村拍摄农场的照片,无尽的麦田和玉米田,伴随上方蔚蓝的天空。“好啊,”提姆同意道,“我在这之前从来都没去过堪萨斯。”

 

 

𓅪𓅫𓅯𓄿𓅆

 

 

提姆将防晒霜和遮阳伞放进背包里,把两个包装完好的宝丽来相机及墨盒摆在精心包装的相机配件上,除了他的尼康相机。那台相机正挂在他的脖子上,还系着一条以蓝甲虫为主题的相机绳。“这真是我好久都没见过的景象了,”阿尔弗雷德喃喃自语到,提姆在转角处差点撞上了对方的胸口,“我亲爱的提摩西,你一定要告诉我,你今天要带着你的相机去哪儿呢?”

 

听到这个称呼,提姆感觉自己的脸颊、耳朵和鼻子都染上了温暖的粉色。他很喜欢他的母亲称呼他为‘她的小毒蛇’,但他也有点喜欢别人叫他‘亲爱的’。‘提摩西’这个名字听起来也不赖,因为他说得很亲切,就像老派的爷爷叫自己的孙子一样。“我只是要出去拍拍风景。我有一段时间没有去拍照了,但我会在六点之前回来的。”提姆回答道,其实这不算谎言,但也不全是事实。

 

“那你会在暗房里冲洗照片吗?”阿尔弗雷德问。

 

等等。暂停,重播。“我们有个暗房?真的吗?”提姆惊讶地问。

 

“有的,亲爱的男孩。就在洞穴里,有时候我们需要冲洗犯罪现场的照片来做细微的观察,”阿尔弗雷德回答,“我确信布鲁斯老爷不会介意有人将它用于其他目的的。”

 

提姆露出灿烂的笑容,快速地抱紧了阿尔弗雷德,然后急冲冲地跑走了,“再见,阿尔弗雷德!谢谢你!”

 

提姆走了两英里的路,才在布里斯托尔外最近的公交车站搭上五路公交车,然后再转乘二路公交前往哥谭市,接着又上了八号路公交车前往郊区,康正在那里等着他,炫耀着他最近新买的蓝色牛仔裤,以及上面印着红色超人印记的黑色T恤,身上还穿着那件愚蠢的皮夹克。“我用你给我办的信用卡卖的衣服,还有牛仔裤。Ma亲手把艾尔家族的盾牌印在上面。”康边说边展示他的新衣服。

 

提姆每个月都会从莱克斯·卢瑟的账户上挪用一笔适当但不引人注意的现金出来,并充值在一张银行卡上给康,这让他为此感到自豪。如果卢瑟不想要一个十四-几乎十五岁,对贪污和财富减缩有一定了解的骇客去偷他愚蠢的钱,那他应该更好地将他的账户藏好才是。而要是被布鲁斯发现了,只能说他不应该让他从巴黎回来后就不着痕迹地训练提姆从事W.E.的工作,让提姆掌握这些必要知识,并成功地为他最好的朋友挪用他人的公款。就那么简单,不是吗。“等一下,”康眯起眼睛,“没有了靴子、手套、和制服……噗!”

 

康放声大笑,像个带着愚蠢墨镜的卷毛鬣狗,身上还有一堆可笑的耳洞。“你-小罗-提姆,”康纳笑惨了,“你是个小不点!你就跟扫把棍一样瘦小!天啊,提姆,别告诉我你有真正的哥谭口音,我可能会死的。”

 

“如果你非要这样,我不介意让你以我为代价来受罪,”提姆吸了吸鼻子,将布里斯托尔的口音发挥到极致。

 

“我,该死的,抱歉,提姆,”康止不住笑地道歉,“我不是想嘲笑你-至少有一大部分不是-但,嗤——!我习惯了看你自信满满、高高在上、身姿挺拔的样子,现在这样让我有点难适应。”

 

“那你能在带我们去农场的路上适应一下吗?巴特要将馅饼都吃光了,”提姆干巴巴地回复。

 

康轻而易举地将提姆抱起来,并在两人身边安置好TTK后以最快的速度飞了出去。提姆看着雾气弥漫、乌云密布的哥谭市慢慢消失,天空开始变得湛蓝,近乎白色。“往下看,”康建议道,“要拍张照片吗?”

 

提姆往下看,盯着下面一些虽然不起眼但依然美丽,连绵起伏的乡村。提姆还有一些交卷,他将夜景镜头换成了更合适的人像镜头,这让他对尼康相机进行了短暂的摆弄。“羡慕嫉妒我吧,国家地理,”提姆低声说道。

 

“总有一天,我要在晚上的时候带你到农场去。在谷仓顶上看星星才叫看星星。”康告诉他。

 

提姆用手捏了捏康的脸,他的相机落在他的胸前,然后承诺道:“康,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你将永远拥有我的电视时间,然后你可以每次都看《狼人跟踪狂温蒂》*,我绝对不会抱怨。”

Wendy the Werewolf Stalker/DC宇宙里的一部电视剧

 

康愉快地欢呼起来,让提姆多拍几张照片后又出发了。他们可以看见巴特在下方路上那闪着亮光的能量轨迹,他偶尔会停下来,短暂地研究一下他在那一刻-真的只有那一刻-觉得特别有趣的东西。“Ma,”康放下行李后喊道,“Pa!希望你不介意家里来了客人!”

 

玛莎·肯特被康的叫喊声引出来,匆匆忙忙地走出家门。“哦,你好。我是玛莎·肯特,”她礼貌地打招呼,“我猜你就是那位罗宾了?还有那个头发茂密的是巴特?”

 

巴特围着乔纳森·肯特转了一圈,戳了戳他沾满油污的手套和焊接面罩,挥了挥手。“提姆,”提姆笑着说,“我叫提姆,肯特夫人。康是我最好的朋友。”

 

“提姆是我最好的朋友,”康同意说,“巴特是……”

 

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决定说,“他是我们的巴特。

 

“大伙儿快看!是个牛!我能碰吗?他们会不会散发气味?死去的牛闻起来是什么味道?奶牛是什么感觉?它们能吃玉米吗,我喜欢玉米,你们吃过埃洛特*吗?墨西哥里有个地方做的埃洛特最好吃,等-等-我-去-给-你-们-买-些,”巴特一边说着,一边跑走了,只留下了一团尘埃,隐约可见巴特的外形。

elote/墨西哥烤玉米,这个词是墨西哥字,意思就是玉米棒

 

提姆把背包从肩上卸下来,拿出盒装的宝丽来和他的太阳伞-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他三世祖母爱罗伊斯·艾德蒙·德雷克的太阳伞。这把伞虽然老旧,但十分可靠,它来自雾气弥漫、烟雾缭绕、阴沉多云,一年平均只有二十个晴天的哥谭。最高记录是三十二天,不过当然不是连续的三十二天。无论如何,提姆不习惯阳光。通常情况下,他涂一涂防晒霜就完事了,正如少正团队决定对地球的另一边多管闲事的时候,但这把遮阳伞有助于减少相片中的眩光。“那是一把伞吗?”康不屑地哼了一声。

 

提姆举起宝丽来相机尖锐地评论道,“还有你的相机,是的。”

 

巴特一个滑步来到康的身边,撞在康坚实的身躯上,同时还设法用胳膊抱着一大捆看起来像是吉事果和埃洛特的东西。“我也买了吉事果,”巴特欢呼道,“给,肯特夫人!”

 

玛莎将手掌放在巴特和提姆的头,她那双手十分柔软,皱巴巴的,很温暖,还略带面粉位。“来,”她向他们招手,“叫我Ma就好了。”

 

 

𓅪𓅫𓅯𓄿𓅆

 

 

“手倾斜一点,巴特,”提姆说,“膝盖紧缩一点。”

 

你看,有些人就是那么愚蠢,以为在见到巴特的那瞬间就已经十分了解面前的人。他们认为巴特没有能给人指路的能力,没有办法待着不动,也不能执行任何需要任何一点耐心的事情。这只表示他们一点也不想深入了解巴特,这种人应该马上离开,立刻,再也不见,继续自己的生活去。你不能无缘无故地让一个在别人都在散步的世界里永远保持百米冲刺速度的人一动不动啊,无论是巴特-或是任何极速者都一样,真的,但巴特是一个特例的存在-一个高度专注的人获得了一个玩得开心的高度专注极速者。“我做到了,”巴特惊呼,“看这个,完美拍到了米稀的照片。”

 

“她的名字是玛嘉雷特,你这个异教徒,”康纠正说。

 

肯特妈妈在一旁笑着,并没有像康纳那样因为给奶牛唤错名字而生气。Pa探出头喊道:“你们男孩们想不想在草顶上拍几张照片啊?”

 

干草闻起来很香甜,巴特坐在上面的干草捆有四分之一已经长到了巴特铜色的头发上。提姆喜欢挑战崎岖不平的过程,直到不断地尝试,让挑战变得平整顺利。康吹了一声口哨,让提姆抬起头。“我这张拍得可真不错,”他炫耀着,晃了晃手上的照片。

 

照片里的人是提姆。提姆在卡斯之后再也没有被人拍过照片,而在那之前,他拍的照片大多都是他和卡斯因为领养而拍的肖像照,还有提姆在调整时间后拍的两张照片。“我决定要做个合集本。”康纳得意地说:“我要把这个合集叫做‘神秘提米合集本:为你收录所有奇迹男孩所证明的人间烟火。’”

 

提姆踢了康一脚,让他差点从车上摔了下来,但巴特还是笑了起来,就算有超高速和TTK,提姆拍他们的照片远比他们拍提姆的照片来得多。提姆在这一天所拍的照片比他这辈子拍得都多,尽管这留下了提姆从门廊楼梯上摔下来的照片证据。Pa让他们用高速,像牛马一样拖着干草,然后Ma不得不去拿吹叶机,因为他们身上都沾满了干草。但提姆依旧在五点四十五准时回到家,柠檬水的酸甜依旧在嘴里回味无穷,伴随着樱桃派以及一堆需要冲洗的胶卷。康放慢了飞行速度,让提姆可以拍摄堪萨斯乡村的傍晚景色,一片金光的橙色以及逐渐褪去的绿色。“怎么样?亲爱的孩子,”阿尔弗雷德在提姆脱鞋的时候问道。

 

提姆一边从运动鞋里掏出一块干草塞进牛仔裤口袋里,一边说,“我都忘了自己有多喜欢摄影了。实在是太棒了!”

 

 

/TBC-